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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9/06 01:02
法規名稱: 民眾抗爭事件處理程序及聯繫作業要點  ( 民國 90 年 12 月 04 日 發布/函頒 )
  一  為建立民眾抗爭事件處理程序,加強權責機關相互聯繫及協調配合,
    有效處理民眾對於政府施政或民間重大投資、建設、公害糾紛、勞資
    爭議等所採取之阻撓、抗爭行為,特訂定本要點。



二  處理民眾抗爭事件之權責機關:在中央為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在直
    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 (市) 為縣 (市) 政府。



三  民眾抗爭事件,各權責機關應主動指導、協調、支援及處理,其分工
    如下:
 (一) 國營事業投資或工安事故所引起之抗爭事件:經濟部及直轄市、縣
       (市) 政府。
 (二) 交通建設或事故所引起之抗爭事件:交通部及直轄市、縣 (市) 政
      府。
 (三) 公害糾紛所引起之環保抗爭事件: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及直轄市、縣
       (市) 政府。
 (四) 勞資爭議所引起之勞工抗爭事件: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及直轄市、縣
       (市) 政府。
 (五) 其他重大抗爭事件:依事件性質或發生地,分別由各權責機關首長
      指定相關單位處理。



四  法務部應指揮、督導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民眾違法抗爭事件。



五  內政部應督導、協助各直轄市、縣 (市) 政府保護受抗爭機關、人員
    安全,並維持公共秩序及安寧。



六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巡防機關) 及港務警察機關應協助處理所轄海域
    內發生之民眾抗爭事件。



七  民眾抗爭事件涉及二以上權責機關時,應相互協調處理,並得成立聯
    合專案小組共同處理。



八  直轄市、縣 (市) 政府對緊急重大、長期懸而未決或處理權責有爭議
    之民眾抗爭事件,得報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協調解決。



九  民眾抗爭事件涉及二以上直轄市、縣 (市) 政府時,由事件發生地之
    要地方政府主動協調處理,並得成立聯合專案小組,或報請上級機關
    協助解決。



一○  各權責機關處理民眾抗爭事件,如需其他行政機關職務協助者,應
      依行政程序法第十九條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一一  民眾抗爭事件處理程序,其階段區分如下:
   (一) 事前階段:應著重於建立處理聯繫機制、加強溝通說明等先期整
        備工作,程序如下:
        1 成立事件處理小組:結合相關單位共同編組,並實施狀況濱練
          ,遇有民眾抗爭活動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視事件發生狀況啟
          動運作。
        2 建立聯繫對口管道:平時應建立相關單位緊急聯絡人員名冊及
          電話等資料,相互交換資訊,建立良好互動關係,提升聯繫效
          率。
        3 蒐集反映預警情資:發掘民眾抗爭活動之預警資訊,研判分析
          如有發生之虞時,應及時通報因應。
        4 積極進行政策宣導:舉辦公聽會、說明會,邀請利害關係人及
          其他相關人士,進行雙向溝通,解除民眾疑慮,減少抗爭事件
          。
        5 主動溝通化解歧見:對於抗爭為首人士,應深入瞭解其意圖傾
          向及問題癥結,予以個別訪談溝通,促其取消抗爭活動。
   (二) 現場階段:抗爭活動發生時,應立即啟動應變機制、確實分工,
        有效處理,避免抗爭擴大或造成流血事件,程序如下:
        1 成立指揮所:民眾抗爭發生時,權責機關主管或其指定人員,
          應視狀況立即召集相關單位人員成立指揮所,統一指揮處理抗
          爭事件。
        2 加強安全維護:各權責機關應先行加強戒備防護,並視需要聯
          繫警察、消防機關派員到場警戒,維護現場執法人員、民眾及
          設施安全,防止爆發流血衝突。
        3 主動接見處理:指派適當層級人員出面接見抗爭、陳情民眾及
          相關人士,聽取抗爭事由,必要時指派專人調查處理。
        4 加強通報聯繫:循通報系統將現場狀況、處置措施等情形通報
          各相關機關。
        5 密切檢警聯繫:民眾抗爭活動有演變為暴力、妨害交通、自由
          等違法行為之虞時,各權責機關應協助蒐證,密切與檢警單位
          聯繫。
        6 嚴正取締非法:依據保障合法、取締非法、制裁暴力原則,蒐
          集相關事證,依法究辦。
   (三) 事後階段:對於事件發生原因、經過及處理情形,視需要適時發
        布新聞,以公布真相,檢討事件成因及持續因應作為,程序如下
        :
        1 適時發布新聞:
        (1) 指定統一對外說明窗口,以避免因不同說法造成外界誤解
            。
        (2) 對於媒體不實報導,扭曲事實真相者,應即要求更正。
        (3) 對於媒體正面報導或輿情反映,應虛心納入檢討依據。
        2 適時召開檢討會議:
        (1) 邀集相關單位對事件處理過程、相關優缺點、實際成效等事
            項,逐一確實檢討策進相關作為。
        (2) 依據檢討策進作為修正狀況演練程序,避免重蹈覆轍,以增
            進處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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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9/06 00:58
法規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辦理去氧核醣核酸志願自費採樣申請程序及收費基準  ( 民國 89 年 10 月 04 日 發布/函頒 )
  一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為辦理志願自費採樣尋找或確定血緣關係案
    件,特訂定本申請程序及收費基準。



二  請求志願自費採樣者 (以下簡稱請求人) 應填妥申請書向內政部警政
    署刑事警察局 (以下簡稱刑事警察局) 提出申請,並依刑事警察局通
    知之時間,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親至刑事警察局繳納費用;另請求人
    及所有受驗人應依上述通知之時間,親至刑事警察抽血採樣。

附件  去氧核醣核酸志願自費採樣申請書
請求人      為確認與下列受驗人之親子血緣關係,願意依照「內政部警
政署刑事警察局辦理去氧核醣核酸志願自費採樣申請程序及收費基準」之
規定,接受採樣及鑑驗事宜,敬請惠予辦理。
  此致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請求人: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護照或旅行證號碼) :
                地址 (收受鑑驗書) :
                電話:
┌─────┬───┬─────┬───┬─┬───┬────┐
│受驗人姓名│出生年│國民身分證│戶籍地│電│與請求│同意受驗│
│          │月  日│統一編號、│址/住│話│人關係│請親自簽│
│          │      │護照或旅行│址    │  │      │名      │
│          │      │證號碼    │      │  │      │        │
├─────┼───┼─────┼───┼─┼───┼────┤
│ (請求人) │      │          │      │  │本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  請求人應繳納全案受驗人之鑑定材料費,志願自費採樣鑑定材料費之
    收費基準,以每一受驗人新臺幣八千元為計。全案收費之計算公式如
    下:新臺幣八千元×全案受驗人數=全案收費總數。



四  請求人至刑事警察局秘書室出納組 (A 棟七樓) 繳費後由刑事警察局
    開立規費收據,請求人及所有受驗人持規費收據及國民身分證 (戶口
    名簿、護照或旅行證) 正本至法醫室 (A 棟一樓) 接受抽血採樣。



五  申請及查詢事項請洽刑事警察局法醫室,地址:台北市 (110)  信義
    區忠孝東路四段五五三巷五號,電話 (傳真) :02-27569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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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9/06 00:50
法規名稱: 去氧核醣核酸採樣條例  ( 民國 88 年 02 月 03 日 發布 )
  第 1 條
(立法目的)
為維護人民安全、協助司法鑑定、協尋失蹤人口、確定親子血緣、提昇犯
罪偵查效能、有效防制性犯罪,特制定本條例。
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第 2 條
(主管機關)
本條例所稱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


第 3 條
(用詞定義)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一、去氧核醣核酸︰指人體中記載遺傳訊息之化學物質。
二、去氧核醣核酸樣本︰指採自人體含有去氧核醣核酸之生物樣本。
三、去氧核醣核酸紀錄︰指將去氧核醣核酸樣本,以科學方法分析,所取
    得足以識別基因特徵之資料。
四、去氧核醣核酸型別出現頻率︰指主管機關所採用之鑑定系統,在特定
    人口中,去氧核醣核酸型別重複出現之頻率。
五、去氧核醣核酸資料庫︰指主管機關所建立儲存去氧核醣核酸紀錄之資
    料系統。
六、去氧核醣核酸人口統計資料庫︰指主管機關所建立關於去氧核醣核酸
    型別出現頻率之資料系統。
七、性犯罪︰指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至第二百二十九條及其特別法之罪。
八、重大暴力犯罪︰指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至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百七
    十七條第二項、第二百七十八條、第三百二十五條第二項、第三百二
    十八條至第三百三十四條、第三百四十七條、第三百四十八條及其特
    別法之罪。



第 4 條
(主管機關之權責)
主管機關應指定或設立專責單位,辦理下列事項︰
一、鑑定、分析及儲存去氧核醣核酸樣本。
二、蒐集、建立及維護去氧核醣核酸紀錄、型別出現頻率、資料庫及人口
    統計資料庫。
三、應檢察官、法院、軍事檢察官、軍事法庭或司法警察機關之請求,提
    供去氧核醣核酸紀錄及相關資料,或進行鑑定。
四、研究發展鑑定去氧核醣核酸之技術、程序及標準。
五、其他與去氧核醣核酸有關之事項。



第 5 條
(應接受強制採樣之人)
下列之人應接受去氧核醣核酸之強制採樣︰
一、性犯罪或重大暴力犯罪案件之被告。
二、性犯罪或重大暴力犯罪案件之犯罪嫌疑人。



第 6 條
(強制採樣對象及程序)
法院或檢察官認為有必要進行去氧核醣核酸比對時,應以傳票通知前條第
一款之人接受去氧核醣核酸採樣。
前項傳票應記載接受去氧核醣核酸採樣之事由。
受第一項傳票通知之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去氧核醣核酸採樣者,法院或檢察
官得拘提之並強制採樣。
前項拘提應用拘票,拘票應記載接受去氧核醣核酸強制採樣之事由。


第 7 條
(強制採樣之程序)
司法警察機關偵察性犯罪或重大暴力犯罪時,應以通知書通知犯罪嫌疑人
接受去氧核醣核酸之採樣。
前項通知書應記載下列事項,並由司法警察機關主管長官簽名︰
一、被採樣人之姓名或足資識別之特徵、性別、年齡及住所或居所。
二、案由及接受去氧核醣核酸採樣之事由。
三、應到之日、時、處所。
四、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
前項之通知書,準用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之規定。



第 8 條
(被採樣人證明書之發給)
司法警察機關、檢察官或法院執行採樣完畢後,應將去氧核醣核酸樣本送
交主管機關之專責單位,並應發予被採樣人已接受採樣之證明書。
依本條例應受採樣人得出具前項證明書拒絕採樣。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
一、原採樣本無法取得足以識別基因特徵之資料。
二、有事實足認原採樣本可能非受採樣人所有。
三、由原採樣本取得之去氧核醣核酸紀錄滅失。



第 9 條
(志願自費採樣)
為尋找或確定血緣關係之血親者,得請求志願自費採樣。
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之請求,應經法定代理人、監護人、社會
行政機關或警政機關協助。


第 10 條
(執行採樣應注意事項)
去氧核醣核酸採樣,應依醫學上認可之程序及方法行之,並應注意被採樣
人之身體及名譽。


第 11 條
(去氧核醣核酸資料之儲存與保管)
主管機關對依本條例取得之被告及經司法警察機關移送之犯罪嫌疑人之去
氧核醣核酸樣本,應妥為儲存並建立紀錄及資料庫。
前項樣本、紀錄及資料庫,主管機關非依本條例或其他法律規定,不得洩
漏或交付他人;保管或持有機關亦同。


第 12 條
(資料保存期限)
依本條例採樣、儲存之去氧核醣核酸樣本、紀錄,前者至少應保存十年,
後者至少應保存至被採樣人死亡後十年。
依本條例接受採樣之人,受不起訴處分或經法院無罪判決確定者,得檢具
確定證明文件及第八條第一項之證明書,申請主管機關刪除其去氧核醣核
酸樣本及紀錄。
第八條第一項之證明書,應記載被採樣人前項之權利。


第 13 條
(施行細則之訂定)
本條例施行細則,由主管機關定之。


第 14 條
(施行日)
本條例自公布後一年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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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9/06 00:44

標題:近期網拍購物詐騙增多,請注意交易安全,提防假賣家陷阱

發布時間:10/8/2009 10:54:46 AM


近期因為在拍賣網站購物,卻未收到商品的詐騙案件大量增加,98年9月1-10日期間,以購買「手機」被騙報案77件最多;平均被騙金額為8500元,其次是「筆記型電腦」45件;平均被騙金額為9300元,購買「相機」有42件;平均被騙金額為8200元。
若以損失金額排行,則購買名牌包被騙34件,但平均損失14800元為最高,其次為購買有價證券(如禮券、油票、旅遊券、回數票)共13件,平均個案損失12000元,再其次則購買電腦週邊商品(硬碟、主機、記憶體)共28件,平均個案損失10000元。
購買與時事相關商品的口罩、耳或額溫槍,被騙報案共16件,購買月餅1件,買小家電(冰箱、洗衣機、咖啡機、電視、除濕機、頸肩按摩器)被騙報案共35件,平均個案損失8300元,購買腳踏車被騙共19件,個案平均損失7100元。購買女性保養品(除毛刀、化妝品、面膜)報案計21件,個案平均損失2400元。
由於網路購物業者紛紛強化資訊安全監控,致詐騙歹徒不易取得網購客戶購買資料,自98年1月起,全面將詐騙版圖延伸至拍賣網站,藉由盜取帳號方式成立假拍賣頁面,引誘網路買家上鉤,近期內發生的詐騙手法較以往變化更多,例如賣家以「故意將商品賣出」方式行騙,桃園縣一位陳姓大學生,在網拍看到一雙名牌拖鞋,因為非常喜歡但錢不夠,就請求買家保留商品。2天後他發現拖鞋已賣給別人,於是立刻打電話追問,賣家表示已有人先付款,不得已才會賣,但可以幫他調貨,但要先付訂金,並再向他促銷其他商品,歹徒還騙他商品已自美國寄出,到達臺灣要2個月,陳同學於是向賣家商量,以分期付款方式從98年5月至8月期間,共匯款8次,總計被騙了7萬6000元,
另一種騙手法是以以「貨到付款」方式詐騙:台中縣劉先生9月4日上網買手機,選擇「貨到付款」,歹徒假冒宅配人員送貨,劉先生付款7000元後,拆開包裝發現手機變成兩瓶可樂,他怪自己太信任對方,未先檢視商品再付款。
警方呼籲,網拍購物陷阱多,買家一定要向可靠商家購物,並堅持「貨到驗貨」,商品無問題後再付款,以確保購物安全。 
 

標題:網購未收到,近期激增

發布時間:7/28/2009 9:46:41 AM


「你好,恭喜你得標了,你已在我的賣場標到……,請於兩日內完成匯款……」,小惠(化名)很高興以3800元的價格標到了一只喜歡的包包,沒想到將錢匯給賣家後,才知自己受騙了。網路商機無窮,消費者成了詐騙集團眼中待宰的肥羊,在享受方便購物的同時,若不懂得保護自己,就有可能受騙上當,賠上金錢。
其實發生在拍賣平台上的詐騙手法與詐騙集團慣用的一樣,只是通路不同罷了,如詐騙電話變成了詐騙e-mail,基本上詐騙金錢的本質不變。一般拍賣平台上常見的詐騙手法有下列:
(一)透過釣魚、騙人轉寄名單、病毒等方式得到買家e-mail,然後寄發得標信,通知買家匯款到某帳號,賣家會強調幾天內將出國,若想拿到心愛商品,請盡快匯款。
(二)貨品還沒結標,買家就接到賣家的電話,強調急需現金周轉,還給了買家宅配的編號,買家匯款後,根本未收到貨品。
(三)賣家堅稱只接受轉帳,而不願當面交付,若要其出面交付,則要求須先付訂金,因此一般騙徒皆不會貿然現身,且親自交貨給買家。
預防之道:
網路購物詐騙行為最常發生在私下交易情況,也就是買家和賣家自行聯繫,完成交易,而沒有在平台上留下交易紀錄,由於沒有透過拍賣平台交易,一旦發生詐騙行為,買家經常求償無門。根據「eBay」公司表示,詐騙賣家最常使出的招數為雖然沒有得標,賣家卻在結標後聯絡你,聲稱物品的得標者棄標,問你要不要買;或者不是該物品的賣家,卻主動聯絡你,說他有同樣的物品可以賣;或以物品說明誘導買家,要求買家直接與賣家聯絡,當碰到這些狀況時,就要提防是否遇到詐騙賣家。
因此,須提醒民眾應注意網路商品與市價是否相當,若差距過大則風險較多。並應選擇有信譽之拍賣網站或購物網站,瞭解欲交易貨主之信用、風評等,且注意網址是否為仿冒網站。另絕對不要在未確認物品的情形前就將款項匯出,儘可能以當面交易並銀貨兩訖的方式進行交易。

案例:一名住於新竹縣的許先生於拍賣網站下標購買FD-817小摺車,下標後在msn與賣家聯繫匯款5000元,結果滙款後迄今未收到貨品,多次催促賣家說要退款也未見退款因而被騙。

詐騙關鍵字: 1報案人於露天拍賣下標購買FD-817小摺,下標後在msn與賣家聯繫匯款5000元,迄今未收到貨品多次催促賣家說要退款也未見退款、開MSN,跳出交易平台,另談交易細節!  2、商品已缺貨,要買要快!  3、賣家在偏遠地區不便當面交易,只受理滙款!  4、不信可先付一半訂金,貨到再付另一半!

反詐騙小叮嚀:1、網路世界虛擬多變,請堅持面交商品。2、與市價相差太多商品,就要小心有詐。 3、已買不到的商品如入場券,要考慮賣家的商品來源,為確保交易安全,務必堅持當面交易,並可請售票系統商家,查驗票卷真偽。

標題:利用電信業者小額付款機制詐騙

發布時間:5/21/2009 9:49:24 AM


近年來,網路已成為我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網路所帶來的便利性,也是眾所皆知。舉凡資料查詢、購物拍賣、看影片新聞、上部落格、玩遊戲等,幾乎是每個年齡層都有人在使用。尤其最近幾年網路遊戲蓬勃發展,讓使用者可以在網路遊戲中以遊戲中的人物,進入遊戲中的虛擬世界,扮演著自己所喜歡的角色與其他玩家互動進行遊戲,使網路遊戲很快取代單機遊戲成為遊戲市場的主流,加上近幾年電信門號的普及性,幾乎每個人都人手一機。在此情形下,網路遊戲公司便跟電信業者結合,推出一種可以在家中購買遊戲點數而不必出門的機制。

線上小額付款機制,主要是針對網際網路上小額付費的各項內容提供收費服務,其便利性在於無身分、年齡和國界之限制,因為有些人不習慣使用信用卡或甚至沒有信用卡,此小額付款機制即提供其他多元的預儲方式。而其付款方式,並不需要在線上一再刷卡或出門去超商購買遊戲點數,只要使用預付金額或隨電信帳單出帳的方式來支付款項即可。所以,現今的網路遊戲業者因為市場需求,與增加民眾便利性,紛紛與電信業者合作,讓玩線上遊戲的民眾,可以利用自己手機門號的電信公司帳單來付費購買線上遊戲點數。此類的詐騙手法通常是歹徒會事先利用網路、線上遊戲或電話交友跟民眾聊天套交情,先騙取民眾的信任,降低戒心,再取得民眾的資料及聯絡電話,之後再前往遊戲業者的官網去點選歹徒自己要購買的點數卡(產品包)種類,然後選擇民眾的電信業者(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等),再輸入民眾的手機電話號碼,輸入完成後,民眾手機便會收到一組認証碼,歹徒便會要求民眾將認証碼按回覆,或是問民眾收到的認証碼是多少,再將認証碼輸入到遊戲官網中,一旦輸入後按確定便交易完成,這就等於是同意用自己手機門號帳單來幫歹徒支付這筆網路遊戲點數費用,而這筆費用則會列入當月的電話費帳單中併計。一般而言,小額支付主要是取代小額的現金交易,這種方式雖然是增加民眾的便利性,卻也被詐騙集團利用,成為新興的詐騙手法,若是粗心大意或不察,便會付費去幫歹徒購買遊戲點數而造成自己的財物損失。

警方呼籲,目前這項小額付款不須使用人提出申請,就可直接開通使用,對於家長而言,無異是個隱憂。雖然各家電信業者都訂出一定金額的購買上限,但是歹徒所購買的遊戲點數費用,通常都好幾千元以上。所以歹徒會要求民眾提供多個電話門號,連續購買遊戲點數,等到下個月收到電話費帳單暴增時,才發現被騙。對於這種新興詐騙手法,民眾不但要提高警覺,也要提醒家人,讓家人知曉歹徒這類的詐騙手法,並在不明來源電話中,勿聽信對方任何言語,也勿輕易在電話或網路中,告知對方家中成員的個人資料,收到任何簡訊(認証碼)勿輕易回覆或將認証碼告知任何人,以免遭到歹徒詐騙而得不償失。

標題:網拍購物小心匯款帳戶有詐

發布時間:5/15/2009 3:09:35 PM


日前接獲民眾報案,在網路拍賣購物與賣家交易後,未收到所訂購物品,警方受理報案後通報銀行,銀行回覆表示所匯款帳戶是屬「儲值型信用卡」該卡屬無記名不須開戶,不用留下申請人資料,在財政部公告銀行發行現金儲值卡許可及管理辦法後,已有多家銀行發行類似悠遊卡、或者便利商店或咖啡店的儲值卡,萬事達卡Master Card發卡組織的Gift Card,包括玉山、永豐、遠東銀行都有發行,而Visa的儲值信用卡,包括合庫電子錢,這些儲值卡可以當成禮物餽贈,所以不用記名,只要卡片在誰的手上,還有餘額,一律能刷卡消費,但卡面上有帳號,可以透過其他金融卡轉帳儲值。

雖然儲值型信用卡帶來便利,卻也讓詐騙集團所利用,警方在偵辦此類案件上難度將大增許多。因此,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提醒民眾在網購交易匯款前,先直接電話詢問指定銀行,賣家指定匯款帳戶是否屬於儲值卡帳戶,來降低網路購物被詐騙風險。

 
 

標題:偽造銀行公告

發布時間:3/24/2009 7:47:54 PM


詐騙集團的手法又翻新!他們以銀行貼出公告的方式,讓民眾信以為真,再讓民眾依公告上的流程進行操作,如果民眾一時不察,存款裏的錢,就會自動轉到詐騙集團的帳戶中。

一直以來,詐騙集團都會先以電話,謊稱各種理由,要求民眾到提款機轉帳,或到銀行臨櫃辦理匯、提款,如果民眾心生懷疑,詐騙集團就無技可施,165反詐騙專線也是根據民眾報案,查詢是否為詐騙集團來電時,才能辨出。

如今詐騙集團出了新騙術,省略了打電話的程序,直接在銀行提款機旁貼上公告,這類公告也是民眾最不易起疑的漏洞,況且公告上還真打上銀行的公印,也讓沒看過銀行公印的民眾信以為真,按其指示操作。

仔細觀察,這個公告上「此鍵已作廢」,「因本行電腦系統升級,提款按鍵已作廢」,就會問題,銀行提款機不會有按鍵作廢還放在該處,接下來公告上又註明「請改按轉帳按鍵提款」,提款和轉帳的按鍵功能不同,不可能按下轉帳鍵還可以提款。而更離譜的是接下來的「提款操作說明」,還包括「急救帳號」,銀行根本沒有這種帳號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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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9/06 00:35

標題:盜用MSN帳號進行詐騙三種手法-用MSN連絡群組騙取手機認證碼,申請雅虎、露天網路帳號

發布時間:4/21/2010 10:39:47 AM


歹徒先盜取民眾MSN帳號、密碼,並假冒其名義,利用該帳號原有MSN群組,大量發送訊息給網友,誆稱自己目前在申請YAHOO或露天帳號,但因自己手機螢幕損壞,請收到訊息的朋友提供手機號碼,協助收取認證碼簡訊;這時,歹徒會再問被害人收到的認証碼是多少?歹徒利用這種方式,取得多組手機認證碼,用以通過YAHOO或露天網路帳號申請審核程序,建立大量網路人頭帳戶,供其日後犯罪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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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網路購物小心詐騙!歹徒進入PTT實業坊假代買真詐財

發布時間:3/1/2010 1:51:28 PM


農曆春節期間,網購未收到商品之詐騙案件為39件,是各類詐騙手法排行第一,由於年期間溼冷天候,讓許多人選擇「宅在家中上網遨遊」,年終獎金、壓歲錢的收入,也促成網路購物詐騙案件的發生,過去網路購物詐騙案件較常發生在國內兩大知名拍賣網站,而春節期間,在「台大批踢踢實業坊」、「8951寶物網」、「全民打棒球」、「Face book」等其他網路平台,也發生購物詐騙。警方呼籲,網站購物一定要透過安全交易機制,也就是必須透過網站的安全管理監控,因為網路虛擬空間中存在許多虛偽情境,若是透過聊天室交換意見,甚至對方表示可以代購,均屬雙方互信問題,若收錢的一方不履行代購承諾,被害人僅憑一個網路帳號很難追查詐騙者。因此賣方的誠信與真實度必須事先經過網站認證,國內知名雅虎拍賣網站,為維護買家購物安全,近期推出「安心賣家」認證,期望透過交易網站對賣家的誠信認證,來保障買方的交易安全,消費者瀏覽拍賣網站可以從賣家帳號旁顯示的「安心賣家」專屬小標章,作為下標的參考。
農曆春節期間,5名大學生透過臺大批踢踢實業坊(簡稱PTT),與歹徒聯繫代買商品被騙,汪小姐在「舞台票版」購買super junior演唱會門票,匯款2800元卻未收到門票,而自稱「小張」的賣方也從人間消失;張先生在PTT聊天室遇到一位王先生,願意幫他買一款美國製的耳機、耳罩他匯了1600元,不但沒收到東西,對方還不肯接電話,感覺被耍了,很不舒服;黃先生在PTT「代買版」PO文徵求日本星巴客販賣的櫻花杯、卡,1小時後一位自稱「changsh」回信,告訴他常到日本,可以代買,黃先生喜出望外,立刻匯了1000元到指定帳號,但當他依網頁上所留電話打給一位「阿禾」確認錢是否收到時,對方卻說他打錯了,再上網寫信給「changsh」,卻說沒收到匯款,還要取消代買,害他被騙得一頭霧水,不知該向誰把錢要回來。
由於拍賣網站已陸續推出嚴密的監控與賣方認證機制,歹徒詐騙得逞的困難度相對提高許多,漸漸轉而將詐騙觸角伸向較無監控機制的網路平台,警方呼籲,網路購物一定要在公開交易平台,且拒絕私下交易,若因不慎在其他網路平台被騙,一定要立刻向該網站檢舉不法,使更多網友提高警覺,避免被騙。 
 

標題:網路遊戲小心詐騙,歹徒假「提供外掛」真詐財!

發布時間:2/11/2010 10:31:33 AM


相較於2009年的寒假只有24天,2010年寒假卻有32天,足足多了1個星期,放假在家卻忙於線上遊戲練功的學生們,也不在少數,但網路遊戲隱藏的詐騙陷阱,卻讓人防不勝防,165專線統計2月1-7日網路遊戲遭詐騙者有5件,其中4名都是學生,最年輕的只有小學5年級,他們分別在「唯舞獨尊」、「勁舞團」、「爆爆王」、「火鳳三國」遊戲網站,遭到共同遊戲的網友以免費提供「外掛程式」,或協助「得到遊戲點數」等說詞,被騙以手機付款方式購買遊戲點數,直到收到手機扣費的簡訊通知才發現被騙。警方呼籲,網路線上遊戲的玩家,應認識此種騙點數的詐騙手法,父母應協助子女判斷詐騙情境,此外遊戲玩家應具備正確的「打怪」觀念,不要輕信網路「免費外掛」,許多外掛都可能遭到電腦病毒入侵,而使用外掛,會破壞遊戲平衡的程式,被官方或玩家檢舉,被抓到後會鎖帳號。線上遊戲勢不可擋,如何教導兒女以健康觀念「打怪」,也就是「不上癮」、「不信免費外掛」、「不輕易告知個人資料」,才能安心遊戲、享受遊戲。
陳小姐目前是大學三年級學生,日前趁著寒假期間玩「勁舞團」網路遊戲,一名玩家自稱「愛你一千年」,說是她的好友「小婷」的朋友,並說有一個方法可以免費得到遊戲點數1000點,但是必須先將手機號碼及申請人的年籍資料給他,接著她將手機收到「認證碼」告訴對方,玩家又要她再提供另一個手機門號,再重覆一樣的動作,她又提供了母親的手機及年籍資料,當到她收到簡訊的扣費通知,才發現是一場騙局,害她損失3000元。
國小五年級的王同學,2月初由父親陪同向警方報案,他在網路遊戲「爆爆王」的公共平台上看到一則販賣外掛遊戲程式廣告,他以即時通與歹徒聯絡,對方聲稱要以「GASH」上線密碼交換外掛程式,這個程式可讓玩遊戲的時間增長,他第一次提供「GASH」密碼,歹徒卻說密碼無效,是已經用過的,接著歹徒竟恐嚇說:「若再收不到正確密碼,將到法院提詐欺告訴。」王同學非常無辜的向歹徒確認密碼沒有問題,只好偷偷領出壓歲錢存款,連續購買了21組「GASH」密碼給對方,其間歹徒抓住他不敢告訴父母的弱點(父母會因為他打電動的不良後果,禁止他上線),一再恐嚇他,總計被騙了16400元,但歹徒仍不放過他,只好向父親求助。

標題:網拍購物防詐騙,買家可選「安心賣家」交易!

發布時間:2/11/2010 10:31:29 AM


據165專線統計.98年春節期間發生的詐騙案件總計47件,其中網拍購物詐騙有39件(82%),預估99年春節期間的詐騙案件仍以網拍購物詐騙為主,165專線統計99年2月1-7日的網拍詐騙案為223件,其中以購買奶粉、尿布占3成,而購買年節應景商品如禮券、遊樂園門票等被騙案件也有增加趨勢;因購物未收到,卻二度接到詐騙電話,以為操作自動提款機可退還被騙款計5件。警方呼籲,自動提款機操作只會將存款轉出無法轉入被騙款;拍賣網站購物,千萬不可貪、不要急,標價低於行情或賣家不斷催促都可能是詐騙陷阱,國內知名雅虎拍賣網站,為維護買家購物安全,近期推出「安心賣家」認證,期望透過交易網站對賣家的誠信認證,來保障買方的交易安全,消費者瀏覽拍賣網站可以從賣家帳號旁顯示的「安心賣家」專屬小標章,作為下標的參考。
台北市汪小姐(30歲),近期買尿布被騙19萬元,她在98年7月間認識賣家,由於市價每包600的紙尿布,網拍3包只要1000元,她就以向同事、同學集資方式開始訂購,前3次都如期收到商品,但在99年1月,賣家突然通知她廠商要漲價,要買就快,於是她再度集資19萬匯給賣家,未料等了1個月都收不到尿布,上網詢問竟發現被騙人數多達200人,她循出貨地址找到賣家是29歲的吳小姐,經雙方商議要每月還她1500元,但又等了1星期後,吳小姐不再與她聯絡,只好報案。
高雄市的陳先生(47歲),在99年1月16日上網買電磁爐,他匯了2100元卻未收到商品,過了2星期(2月2日)又接到自稱是「雅虎客服人員」的來電,這位女客服人員說他上次購物被騙,經過警方追查,已將涉案歹徒帳戶凍結,等一下有郵局人員來電,會將被騙款匯回他的帳戶內。30分鐘後,果然有一年約30歲男子來電,要他帶著提款卡去自動提款機,但經過4次操作他的帳戶已轉出16萬元,發覺不對勁已來不及。
警方呼籲,網拍環境中的賣家數量相當多,購物者一定要掌握「不貪」-小心商品低於行情、「不急」-不理會賣家來電催促,對於如何選擇優良賣家,雅虎拍賣網站已自99年1月21日推出「安心賣家」認證,網站賣家必須通過網站的雙重認證(銀行帳號+拍賣帳號保護)確保賣家帳號的真實性,進而保護買家的交易安全,目前通過認證的賣家已超過40萬戶,消費者在逛拍賣網站時,可看到賣家帳號旁顯示的「安心賣家」專屬小標章,作為下標參考,務必牢記「不貪」、「不急」、「看安全標章」以預防網拍購物遭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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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9/06 00:29

標題:請小心鎖定商家行騙(假推銷)手法!

發布時間:9/29/2009 8:51:05 AM


詐騙歹徒鎖定商家小販為行騙對象,假冒農會職員名義向商家遊說購買農產品,再誆稱產品具有電台促銷,或以同夥歹徒進店找尋產品方式,向商家推薦以取信商家,再以核發經銷商證書為餌,利誘商家購買產品,此種假簽約批貨真詐騙手法,日前發生在台中市、基隆市,警方呼籲,商家遇到類似促銷產品陌生人,應先查證其所出示證件及來源是否正確,另對來路不明、缺乏標示商品,不論市場反映、銷售情況多好,若未能證實商品來源無誤,即應婉拒付錢,勿輕信表象,以免被騙。
台中市汪小姐家中經營日用百貨店,日前遇到一名自稱是伸港鄉農會產品開發部林○輝專員,進店向她介紹「人參花液」,這名年約50多歲男子要求將產品放在店中寄賣,並宣稱該產品具有補充體力、不燥熱等效用,目前○廣播電台有在做促銷並請知名藝人黃○田代言,若與農會簽約可成為經銷商,顧客會到指定店內購買,簽約後可以抽取營業利潤,隨後該男子拿出一張農會發給經銷商的聘書,接著又到店外從一輛VOLVO自用車上拿出10瓶人身參花液,要求汪小姐先付1萬4000元當進貨保證金,若寄放3個月賣不出去,會有人來店收貨並退還保證金。汪小姐對於商品標示欄內未註明製造廠商及地點感到懷疑,但又經不起對方頻頻催促,於是當下只拿了3瓶,並付給對方4200元,男子離去後,她打電話向農會查證,結果發現根本沒有此人,再向○電台詢問有無促銷該產品,答案也讓她失望,這才確定被騙了,至於那3瓶人參花液,因為封口粗糙、無食品檢驗合格標示,再加上來源不明,她根本都不敢動。
基隆市80歲的張老太太,平日在兒子上班後,獨自在家中所開的傳統「柑仔店」看店,日前遇到歹徒4人來店行騙,首先由1人入店要求寄賣「強力潔寶萬能粉」並利誘老太太,誆稱每賣1包150元可賺50元,老太太半信半疑之際,有人走進店內,看到萬能粉就一口氣買了10包,還說清潔效果很好、又便宜,這人離開不久,陸續又有2人進店買萬能粉,老太太真的相信了,當時立刻拿出子女給媽媽的私房錢3萬元,一口氣買了312包,心想利潤不錯加減賣不無小補,等到晚上兒子回家,看到店內堆放的萬能粉,經電話查詢之後,才發現根本沒有署名「○安化工廠」的工廠,包裝標示全都是假的,發現被騙的張老太太情緒大受影響,自此鬱鬱寡歡,她女兒說這些萬能粉現在仍放在家中,作為警惕教材。

標題:防詐騙手冊-八種詐騙預防小叮嚀

發布時間:9/23/2009 2:05:27 PM


防騙第一部【假警察、檢察官辦案詐騙
詐騙電話關鍵字:醫院通知領藥、申請重病補助!
銀行通知有人來領你的存款!
警察通知你個人資料被冒用!
檢察官說你是詐欺人頭戶!
去超商收法院公文傳真!
要將存款領出來監管帳戶!

預防假檢警詐騙,請牢記「一聽、二掛、三查」!

反詐騙小叮嚀:一聽!聽清楚這個電話說什麼?
是否有以上關鍵字?
二掛!聽完後,立刻掛斷這通電話
不讓歹徒繼續操控你的情緒
三查!快撥165反詐騙專線查證!
將剛才聽到的電話內容告訴165


防騙第二部【購物個資外洩詐騙

詐騙電話關鍵字:向您核對購買商品日期、金額!
說您收商品時簽單錯誤!
帳戶設定錯誤,變成分期付款!
晚間12點後開始扣款!
要去自動提款機取銷分期付款設定!

自動提款機沒有取銷分期付款功能!
預防購物個資外洩詐騙,請牢記「一聽、二掛、三查」!

反詐騙小叮嚀:一聽!聽清楚這個電話說什麼?
是否有以上關鍵字?
二掛!聽完後,立刻掛斷這通電話
不讓歹徒繼續操控你的情緒
三查!快撥165反詐騙專線查證!
將剛才聽到的電話內容告訴165

防騙第三部【網路購物詐騙

詐騙關鍵字:開msn,跳出交易平台,另談交易細節!
商品已缺貨,要買要快!
賣家在偏遠地區不便當面交易,只受理匯款!
不信可先付一半訂金,貨到再付另一半!

反詐騙小叮嚀:1.網路世界虛擬多變,請堅持面交商品。
2.與市價相差太多商品,就要小心有詐。
3.已買不到的商品如入場券,要考慮賣家的商品來源,為確保交易安全,務必堅持當面交易,並可請售票系統商家,查驗票卷真偽。


防騙第四部【網路援交詐騙

詐騙關鍵字:女網友主動邀約見面!
見面前要去自動提款機!
以自動提款機匯援交費!
要辨識身分(非軍人或警察在釣魚)!
自動提款機操作錯誤!
黑道分子恐嚇要配合更正錯誤!

反詐騙小叮嚀:1.網友相約見面前,要求操作自動提款機就是詐騙!
2.自動提款機沒有身分辨識功能!
3.一旦發現自動提款機操作出錯,
或遇到恐嚇,
應立刻撥打165反詐騙專線報案。


防騙第五部【求職詐騙

詐騙關鍵字:網路或報紙刊登徵人廣告!
廣告只刊登行動電話!
電話中要求至車站、超商等公共場所面試!
要求交出金融卡或到自動提款機辦理薪資入帳!
要求先付保證金或置裝費!
要求申辦行動電話!
反詐騙小叮嚀:1.歹徒經常以求職廣告騙取提款卡或存摺,或騙取求職者資料辦理行動電話門號,求職者勿交出重要個人資料,以免成為詐騙人頭戶。
2.未查明公司營運、資本實際狀況下,勿輕易投資。
3.拒絕刷卡買產品衝業績的工作要求。
4.未正式工作前,不要操作自動提款機,辦理薪資入帳設定,這也是常見詐騙陷阱。



防騙第六部【中獎、投資詐騙

詐騙關鍵字:
【電話詐騙】公司舉辦抽獎活動,要您到場共襄盛舉!
恭喜您已中獎!
提供海外銀行電話可查證獎金已入帳!
要交入會費、所得稅,才能領回獎金!
【網路詐騙】網友在海外是六合彩、賽馬會、投資顧問公司職員!提供投資機會!
電話通知您已獲利,快去匯款贖回獲利!
海關查獲地下匯兌,要付關說費!

反詐騙小叮嚀:1中獎電話、公司地點、匯款銀行都在國外,查證不易,勿輕易匯款。
2.165反詐騙專線數位資料庫,可協助查詢冒名詐騙公司名稱。


防騙第七部【家戶拜訪詐騙

詐騙關鍵字:自稱是台電、瓦斯公司檢查管線!
要更換水電、瓦斯管線並收費!
自稱是退輔會,關懷榮民訪問!
自稱是社會局,老人居家訪視!
可以申請生活津貼!
自稱是黨部,請求支持競選人!
可領選舉後謝金!
要拿出存摺並告知密碼!

預防家戶拜訪詐騙,請牢記「一關、二問、三查」!

反詐騙小叮嚀:一關!將大門關上,以防歹徒侵入家中。
二問!隔著門問來者姓名、單位、何事來訪。
三查!快撥165反詐騙專線查證!
可查明來者身分以及到訪是否屬實。



防騙第八部【假親友詐騙

詐騙關鍵字:自稱是您的親人(兒女、兄弟、叔伯、姐妹)!
自稱是同事、同學、軍中弟兄!
先問候話家常!
再藉口處理緊急狀況,或正在醫院向你借錢!

反詐騙小叮嚀:1.歹徒會以各種手段取得個人資料,再假冒親友熟人借錢。
2.接到親友來電,並提出借錢要求,且不斷來電表示非常緊急,請以現在不方便接聽電話,先掛斷這通電話。
3.找出自己的通訊錄,主動撥打親友電話號碼,並查證是否需要借錢。

標題:避免善心遭利用,不論親友或陌生人借錢都請小心查證!

發布時間:9/23/2009 2:03:08 PM


許多人經常在會在親友、同學、師長甚至是陌生人突然開口借錢的情況下被騙,由於慈悲心與助人應急,原本就是人們的善良天性,因此一旦遇到有人求助,通常很難拒絕別人。詐騙歹徒正是利用此人性特點,以預先安排好的狀況,或是掌握親友往來的基本資料,進行借款詐騙。台北市一名大學講師日前接獲昔日指導教授求助借錢的電子郵件,誤以為老師人在國外需要幫助,火速以西聯匯款將錢匯至英國,再透過電話向學校詢問才發現被騙;台北市黃小姐日前在高鐵台北車站,遇到一名25歲女子,向其謊稱皮包遭竊,必須趕搭高鐵回高雄,黃小姐見這女子十分焦急,遂前往售票機,以信用卡購買車票助其返家,未料該女子事後卻失去聯絡,車票雖只有950元,卻傷了黃小姐的心,以後再也不幫助陌生人了。警方呼籲,不論是電話或是以電子郵件方式,接到親友借錢訊息,務必要再三向親友本尊確認,而攔路借錢之預防,可請有困難民眾就近到鐵路警察局或派出所尋求協助,勿僅憑陌生人一張字條就借錢,以免被騙卻求償無門。
接獲昔日指導教授電子郵件的郭先生表示,他在8月下旬接到一封電子郵件,寄件人是他的論文指導教授,信中內容是:「我目前在國外因皮包遺失,所以需要金錢的協助,共計2800美金」,郭先生看信後立刻回信給教授,詢問是否已經有人提供協助,若仍需要應如何協助,教授回信說:「透過西聯匯款將錢匯給我。」郭先生到銀行匯款並回信將取款密碼告訴教授,次日,教授再度來信要求再匯美金1800元,郭先生覺得可疑,向學校查證才發現教授根本沒有出國,而發信借錢的歹徒是以駭客入侵方式取得了Gmail信箱通訊錄資料,再假冒教授寄出借錢郵件,而教授曾在幾天前接到一封冒充信箱管理發出的確認帳號信件,他填寫帳號、密碼、身分證號回信後不久,就發現一整天無法使用信箱,而遭盜用的帳號也已經無法使用,在更換密碼後,才陸續接到親友、學生來電,目前遭詐騙的僅有郭先生一人。
在高鐵車站被騙的黃小姐說,這位女騙子真的很會演戲,當晚10點左右,她搭火車回汐止,經過高鐵站附近,那女子攔住她,只見她神情非常緊張,且眼淚快掉下來,說她從高雄到台北的五分埔批飾品,想不到皮包被扒,現在身無分文,最後一班高鐵就要開了,希望她能幫忙買回高雄的車票,並拿出紙寫下姓名及聯絡電話交給她,說回家後馬上匯錢還她,黃小姐一時心軟到售票機刷卡買了票,騙子在拿到票後,神情變得很冷漠,似乎沒有表現感謝之意,次日黃小姐拿紙條撥電話、傳簡訊都無人回應,才確定自己被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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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9/06 00:22
 
更新日期 12/30/2009
內容

詐騙集團先盜取民眾MSN帳號,再以該盜用的帳號上線聯絡被害人,先騙取民眾的信任,讓被害人已為是朋友,降低戒心,再取得民眾的資料及聯絡電話,之後,再以自己手機螢幕損壞為由,告知被害人借用手機號碼,並會有一組認証碼傳送到被害人手機上,這時,歹徒會要求民眾將認証碼按回覆,或是問被害人收到的認証碼是多少,並將號碼回覆到歹徒購買的網頁中,一旦輸入後按確定便交易完成,這就等於是同意用被害人手機門號帳單來幫歹徒支付這筆費用,而這筆費用則會列入當月的電話費帳單中併計。

因此,民眾不但要提高警覺,也要提醒家人,勿輕易在電話或網路中,告知對方家中成員的個人資料,收到任何簡訊(認証碼)勿輕易回覆或將認証碼告知任何人,以免遭到歹徒詐騙而得不償失。

此類的詐騙手法通常是歹徒會事先利用網路、線上遊戲或電話交友跟民眾聊天套交情,先騙取民眾的信任,降低戒心,再取得民眾的資料及聯絡電話,之後再前往遊戲業者的官網去點選歹徒自己要購買的點數卡(產品包)種類,然後選擇民眾的電信業者(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等),再輸入民眾的手機電話號碼,輸入完成後,民眾手機便會收到一組認証碼,歹徒便會要求民眾將認証碼按回覆,或是問民眾收到的認証碼是多少,再將認証碼輸入到遊戲官網中,一旦輸入後按確定便交易完成,這就等於是同意用自己手機門號帳單來幫歹徒支付這筆網路遊戲點數費用,而這筆費用則會列入當月的電話費帳單中併計。

因此,民眾不但要提高警覺,也要提醒家人,讓家人知曉歹徒這類的詐騙手法,並在不明來源電話中,勿聽信對方任何言語,也勿輕易在電話或網路中,告知對方家中成員的個人資料,收到任何簡訊(認証碼)勿輕易回覆或將認証碼告知任何人,以免遭到歹徒詐騙而得不償失。

詐騙歹徒為獲得洗錢工具,不擇手段以各種收買、詐騙、竊盜等方式,得到個人身分證、提款卡或存摺,較常見的是以求職、假檢警、貸款、援交詐騙,騙取個人重要證件!民眾一時疏忽,或因警覺性不足,不但被騙錢,還可能必須面對涉嫌詐欺、洗錢犯罪之司法調查。近來不斷有許多因求職交出銀行提款卡被騙的案例,由於歹徒用來詐騙的對象分布全國各地,以致求職被騙者,不但工作沒找到,反成了詐欺人頭戶,必須南北奔波赴各警察局應訊,對求職者而言,無疑是二度傷害。
事前預防重於事後防堵,165專線彙整近來求職詐騙案例,提醒民眾若遇到以下狀況,就可能是詐騙陷阱!
1.應徵者只提供行動電話聯絡。
2.面試地點在車站、公園、咖啡店等公共場所。
3.要求交付身分證、提款卡、存摺或申辦電話門號。
求職者若遇到應徵公司以開立帳戶辦理薪資入帳,一定要親自到金融機構開戶,千萬不要交付個人重要證件(身分證)或提款卡,以免成為詐欺人頭戶!
另針對證件遺失、遭竊、搶案,應立刻循以下方式辦理掛失登記:
1.身分證:向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電話掛失(下班時間,可以自然人憑證向戶役政系統網站掛失登記)。
2.手機:向所屬電信公司客服部門申請停用。
3.提款或信用卡:向所屬金融機構申請掛失停用。
請將相關掛失電話號碼抄錄於筆記本,並置放家中,遇有緊急狀況可以立刻查詢,不要將所有查詢資料全輸入手機中,以免遇到皮包與手機一起遺失或被竊、搶造成的驚慌失措,若因一時找不到銀行或電信公司掛失電話,可撥165洽詢。另已遭冒名申辦金融服務民眾,可向「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申請註記,金融機構在核卡時,當事人必須「確認係本人」以防個資再度遭冒用。
 

常見假車禍詐騙手法是歹徒鎖定等候紅燈的自小客車,在起步或轉彎時,故意在車後方製造碰撞,再至前方以3-5人圍住駕駛人,以碰撞受傷要求現場賠錢,駕駛人若不從,則出言恐嚇。但新竹縣警方日前查獲一名吳姓詐騙歹徒,因為自己曾被車撞過,且獲得肇事者賠償,異想天開,竟以製造假車禍方式,多次在新竹市的市場附近,以車輛剛起步就將自己的腳伸進車輪,再拍打車窗要求停車,除要求醫藥費,還會拿出事先預備已損壞的眼鏡,向駕駛人求償。
警方呼籲,一旦遇到車禍且對方要求賠償時,談和解一定要在警察機關或調解委員會進行,且應當場立據證明,以免日後生變。切勿因一時心急,以為花小錢可息事寧人,反而可能遭歹徒利用,進而需索無度、後患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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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9/06 00:18

發布時間:9/2/2010 1:45:07 PM


近來發生幾起歹徒利用「網內互打免費」,運用不同藉口與手法,提供0209開頭之付費語音諮詢服務電話,要求被害人回撥,被害人於收到簡訊通知暫限發話,始發現上當受騙!
過去詐騙集團誘使被害人撥打高額付費語音諮詢服務電話,多以094×、095×…等顯號方式撥打給民眾,並於撥出系統設定短暫鈴聲,讓受話民眾未及接聽即掛斷,誘使受話民眾誤以為「未接來電」直接回撥。此時,就會有大陸或台灣女子以輕挑或裝熟的語言接聽,讓不知情者因好奇或寂寞陷入長時間通話,以衝高話務量,讓經營的電信業者得以套取話務資費。
7月份發生於新竹地區之案例則改變以往手法,歹徒撥打被害人之行動電話,佯裝為友人,在確認被害人擁有○○電信之門號後,提供0209開頭之門號,以網內互打免費為由,要求被害人撥打,再輸入密碼直接接通,並稱因當初系統設定錯誤,故通話5分鐘後會自動斷話,以避免被害人起疑。被害人在撥出近28通之後,收到電信公司因通話發生異常用量,而暫停撥出功能之通知簡訊,才驚覺遭到詐騙。另一則案例,則利用被害人熱心協助的心態,在網路上以電腦故障為由請求協助,再接連以電話出狀況,需改變通話方式之手法,讓被害人卸除戒心而誤入圈套,以○○門號撥打0209開頭之高額付費電話。歹徒在提供該付費電話門號時,甚至以02-098××××的型式呈現號碼,並佯稱該門號為同家電信公司之市內電話,網內互打免費,被害人誤信而撥打。
警方提醒民眾,各家電信公司均有提供關閉撥出高額付費資訊服務電話,及關閉國際電話漫遊等功能,建議可善加利用預防受害。另外,除0204、0209、0509等民眾較熟知之高額付費門號開頭外,尚有0940、0941、0945、0946、0947、0949、0951等等,與一般行動電話較不易區別,建議遇無法辨別是否為高額付費之門號,在撥打前可先向電信公司查詢。若發現任何可疑狀況,請撥打165專線查證、舉發,以防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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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9/05 23:58
序號名稱設置位置電話轄區單位
1 花蓮縣處理妨害交通車輛移置保管場 蓮縣民權8街27號   花蓮縣警察局
2 違規車輛移置保管場 湖縣馬公市五德里41-1號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3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拖吊保管場 蘭縣宜蘭市蘭北路66號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
4 金城分局 門縣金城鎮民生路54巷1號   金門縣警察局
5 金湖分局 門縣金湖鎮黃海路90-3號   金門縣警察局
6 萬盛汽車有限公司興隆保管場 北市文山區興順街2號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7 茂廷交通事業有限公司廣州保管場 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號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8 交通警察大隊景豐保管場 北市文山區景豐街79號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9 勝倫國際有限公司復興南路保管場 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147巷10號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10 舊金山停車管理有限公司撫遠保管場 北市中山區濱江街336號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序號名稱設置位置電話轄區單位
11 勝倫國際有限公司成功保管場 北市南港區成功路1段53號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12 雷德斯國際有限公司民權保管場 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15巷50號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13 康斯登貿易有限公司永川保管場 北市士林區基河路16-1號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14 晨旺有限公司景明保管場 北市文山區興隆路1段139-1號(景明街口)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15 亞立國際有限公司合江保管場 北市中山區長春路258巷20號(對面空地)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16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公有車輛保管場 北市內湖區新湖一路193號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17 仰德保管場 北市中正區南昌路1段5號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18 公有濱江逾期車輛第一放置場 北市中山區濱江街199巷1號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19 公有濱江逾期車輛第二放置場 北市松山區濱江街888號對面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20 翠華拖吊場 雄市左營區翠華路600號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2/9   頁   
  序號名稱設置位置電話轄區單位
81 林口拖吊場 北縣林口鄉文化北路一段526巷2號之1  
序號名稱設置位置電話轄區單位
71 石?保管場(石(石弄)派出所) 嘉義縣中埔鄉石(石弄)村石?57號   嘉義縣警察局
72 竹崎分局保管場(停車場) 義縣竹崎鄉中山路72號   嘉義縣警察局
73 嘉義市公有拖吊違規車輛保管場 義市西區溫州一街16號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
74 新營拖吊場 南縣新營市建業路200號   臺南縣警察局
75 隆田保管場 南縣官田鄉中山路一段133號   臺南縣警察局
76 永康拖吊場 南縣永康市永大五路1號   臺南縣警察局
77 高雄縣處理妨害交通車輛移置保管場 雄縣鳳山市國泰路一段195號   高雄縣政府警察局
78 屏東縣妨害交通車輛移置保管場 東縣和生路1段509號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
79 台東縣妨害交通車輛拖吊保管場 東縣新站路349號   臺東縣警察局
80 大洋民間拖吊場 北縣三重市五谷王南街9-2號  
序號名稱設置位置電話轄區單位
21 憲政拖吊場 雄市苓雅區憲政路242巷l號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22 東區拖吊場 雄市新興區民族二號135號(民族路八德路口)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23 西區拖吊場 雄市新興區民族二號135號(民族路八德路口)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24 同慶保管場 雄市苓雅區同慶路5號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25 基隆市警察局違規保管場 隆市中山區文化路118號對面(北二高港西高架橋下)   基隆市警察局
26 新竹市公有拖吊場 竹市東勢街10號   新竹市警察局
27 新竹市委外拖吊場 竹市牛埔路247巷12號   新竹市警察局
28 康斯登貿易有限公司基河保管場 北市士林區基河路16-2號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29 統順交通有限公司市民保管場 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1段65巷1號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30 文心拖吊場 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七路300號   臺中市警察局
3/9   頁   
序號名稱設置位置電話轄區單位
31 崇德拖吊場 中市北屯區崇德八路一段99號   臺中市警察局
32 嘉義市公有拖吊違規車輛保管場 義市西區溫州一街16號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
33 交通隊拖吊場 南市民生路2段402號   台南市警察局
34 政昌拖吊場 南市育成路330號   台南市警察局
35 中和拖吊場 北縣中和市中正路637巷60弄5號之1   臺北縣政府警察局
36 永和拖吊場 北縣永和市保生路55-3號   臺北縣政府警察局
37 三重拖吊場 北縣三重市中興北街186之1號   臺北縣政府警察局
38 板橋拖吊場 北縣板橋市民生路3段臨266-4號   臺北縣政府警察局
39 海山拖吊場 北縣板橋市文化路二段654-10號   臺北縣政府警察局
40 新莊拖吊場 北縣新莊市思源路臨1-1號   臺北縣政府警察局
序號名稱設置位置電話轄區單位
41 蘆洲拖吊場 北縣蘆洲市長榮路156-6號   臺北縣政府警察局
42 樹林拖吊場 北縣樹林市樹新路205-1號   臺北縣政府警察局
43 淡水拖吊場 北縣淡水鎮沙崙路129號   臺北縣政府警察局
44 土城拖吊場 北縣土城市忠義路76巷11-1號   臺北縣政府警察局
45 汐止拖吊場 北縣汐止市大同路一段515巷47弄30號之1   臺北縣政府警察局
46 三峽拖吊場 北縣樹林市大成路150-1號   臺北縣政府警察局
47 全洋民間拖吊場 北縣中和市新民街5-1號   臺北縣政府警察局
48 元和民間拖吊場 北縣板橋市民治街57巷32-1號   臺北縣政府警察局
49 亞旺民間拖吊場 北縣新店市保橋路235巷18號   臺北縣政府警察局
50 欣維盛民間拖吊場 北縣土城市青雲路250-1號   臺北縣政府警察局
 
序號名稱設置位置電話轄區單位
51 昱熹民間拖吊場 北縣泰山鄉台麗街65號之1   臺北縣政府警察局
52 大型車拖吊場 北縣中和市新民街12-3號   臺北縣政府警察局
53 桃園拖吊保管場 園縣國際路2段601號   桃園縣政府警察局
54 中壢拖吊保管場 園縣中壢市民權路3段375號   桃園縣政府警察局
55 龜山拖吊保管場 園縣龜山鄉華亞一路9號   桃園縣政府警察局
56 八德公有拖吊保管場 園縣八德市建興街58巷5號   桃園縣政府警察局
57 海湖公有拖吊保管場 園縣蘆竹鄉海湖路186-37號   桃園縣政府警察局
58 大溪車輛移置保管場 桃園縣平鎮市東勢里12鄰東勢18-16號   桃園縣政府警察局
59 新豐車輛移置保管場 新竹縣新豐鄉瑞興村7鄰崁頭134之5號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
60 苗栗拖吊場 栗縣後龍鎮豐富里新東路46-6號   苗栗縣警察局
序號名稱設置位置電話轄區單位
61 竹南拖吊場 苗栗縣竹南鎮新南里公北三路停8停車場   苗栗縣警察局
62 台中縣交通違規車輛移置保管場 中縣豐原市國豐路1段1號   臺中縣警察局
63 草屯鎮違規車輛保管場 南投縣草屯鎮中投公路15K橋下(溪南路烏溪南岸堤防旁)   南投縣政府警察局
64 埔里鎮違規車輛保管場 投縣埔里鎮溪南里珠生路110號   南投縣政府警察局
65 彰化拖吊場 彰化縣彰化市金馬陸橋下   彰化縣警察局
66 員林拖吊場 化縣員林鎮員水路2段11巷1號   彰化縣警察局
67 斗六拖吊保管場 林縣斗六市仁愛路300號   雲林縣警察局
68 嘉義縣廢棄暨違規車輛保管場 嘉義縣鹿草鄉馬稠後農場51號   嘉義縣警察局
69 埤頭保管場(埤頭派出所) 義縣新港鄉埤子村2鄰32號   嘉義縣警察局
70 中埔保管場(中埔派出所) 義縣中埔鄉中埔村中正路66號   嘉義縣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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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9/05 18:20
 
 **『少將被控 撇癌妻偷腥 涉吞1776萬遺產』**本文摘錄自蘋果新聞網

吳賓求(左)晉升將官時,髮妻莊一新陪同分享喜悅。資料照片

 

【丁牧群、林益民╱台北報導】前總統陳水扁愛將、空軍松山指揮部前少將指揮官吳賓求,日前被岳父母控告侵吞岳家投資款及亡妻莊一新存款共1776萬元;離譜的是,岳父母還指控吳趁女兒罹癌重病臥床時,與女子黃惠雪通姦。莊一新於2007年6月因血癌病逝,黃女竟於隔月為吳賓求生下1子,兩人並於去年結婚。吳被岳父母控告侵占、詐欺、偽造文書等罪,由台北地檢署偵辦中。

吳賓求前年辦理提前退伍,去年開設國**國際實業公司任董事長,經營機械設備批發、安裝,記者到國詮找他,員工說他到中國出差,記者多次撥打吳的中國門號手機,他未開機,《蘋果》至今凌晨零時截稿前無法取得他的回應。
吳賓求(52歲)是扁2000年初任總統時的空軍一號專機正駕駛,當時官拜上校,多次駕機載扁出訪,官運也扶搖直上,2004年4月升任松指部指揮官,隔年7月晉升少將時才47歲,被軍方視為扁愛將。一名軍方人士說:「吳賓求升官的速度不是搭直升機,是噴射機。」

岳父母罵「惡劣」

吳賓求的岳父母(圖)不滿吳涉嫌在愛女罹癌時外遇,還侵吞上千萬元,憤而提告。方萬民攝

吳賓求的岳父母(圖)不滿吳涉嫌在愛女罹癌時外遇,還侵吞上千萬元,憤而提告。方萬民攝

前途一片光明的吳賓求當上將軍不到3年,卻於2008年總統大選民進黨敗選後,立即辦理提前退伍,當時即有立委質疑他火速退伍與外傳扁在2006年出訪帛琉時,以空軍一號運送大批現鈔出境有關,但國防部發言人池玉蘭說:「吳提早退伍應與扁案無關,是因為私生活問題。」
吳到底有什麼「私生活問題」,當時軍中議論紛紛,《蘋果》查訪到吳被岳父母控訴的內容後,發現與吳的私生活果然有很大問題 。
吳的岳父莊毓文、岳母王惠美日前向北檢遞狀提告,檢方發交警方先行調查,兩名白髮蒼蒼,已八、九十歲的老人家,上周花了兩個小時在警局作筆錄,向警察大罵女婿「惡劣、可惡」。
記者前天聯絡王惠美,但她說:「等檢察官起訴以後再講。」吳亡妻的弟弟莊一仁是高雄應用科技大學國際企業系系主任,他受訪時長嘆一聲說:「這些家裡的事不方便對外說明,我們會向檢察官據實陳述。」
據了解,吳賓求與莊一新於1984年結婚,莊是金甌女中教師,夫妻感情融洽,無子女。2006年,莊一新被診斷出罹患血癌,多次住院治療,但病情沒有好轉,2007年6月5日病逝。

涉侵占岳家投資款

據莊女父母指控吳賓求的內容,莊女過世後,吳向莊女父母表示,他認識陽信銀行理財專員黃惠雪,黃非常專業,可代為理財,因此莊女父母放心地把積蓄共1050萬元交給吳代為投資,但後來向吳詢問投資狀況,吳卻支支吾吾,莊女父母察覺有異,清查帳戶後發現錢都被匯到吳個人帳戶。
兩位老人家再清查女兒的帳戶,更是青天霹靂,沒想到吳在2007年3月趁著女兒臥病在醫院無菌室時,擅拿女兒印章、存摺盜領400萬元,而女兒過世後,吳又盜領377萬元,甚至連女兒的教職員互助金、撫卹金、死亡保險金共313萬元,也被吳領走侵吞。這313萬元與莊女的存款777萬元共1090萬元,依法應由莊女父母與吳3人共同繼承,其中726萬元應歸莊女父母,加上莊女父母被吳侵吞的投資款1050萬元,莊家統計吳共侵占、詐欺1776萬元。

妻亡隔月情婦生子

莊女父母最無法接受的是,吳去年與黃惠雪結婚,把戶口從莊家遷出,他們無意間看到吳的戶口名簿,赫然發現女兒過世後才一個月,黃女就為吳生了一個兒子,意即當他們的愛女正與死神搏鬥時,吳卻在外逍遙與黃女通姦。但因通姦案只有配偶可提告,而莊女已過世,莊家人雖憤慨不已,卻拿吳沒辦法,不過莊女父母的提告內容中提及吳通姦之事,強調吳「惡性重大」。
記者試圖採訪黃女,她已從陽信銀行離職,記者又到吳分配到的北市延壽街軍方國宅,但管理員說吳都在國外,並未入住,因此無法得知吳及黃女回應。

少將背叛癌妻示意圖

 

吳賓求被控趁癌妻躺在病榻時偷腥,而癌妻病逝後才1個月,情婦即生子。

吳賓求小檔案

年齡:52歲
學歷:空軍官校60期畢
現職:國詮國際實業公司董事長
經歷:空軍一號座機隊組長、前總統陳水扁專機首任正駕駛、空軍松山指揮部少將指揮官,2008年4月提前退伍
家庭
.與元配莊一新結婚23年,無子女,莊2007年6月病逝
.去年與黃惠雪結婚,育有1子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吳賓求涉侵吞通姦事件簿

1984
.吳賓求與莊一新結婚。婚後無子女。
2006
.莊一新罹患血癌,多次住院治療。
2007/03/14
.吳賓求趁妻子住院,涉嫌擅取妻子存摺、印章,盜領妻子存款400萬元。
2007/06/05
.莊一新病逝。
2007/06/11~14
.吳賓求涉以亡妻印鑑陸續領出存款377萬元。
2007/10~2009/01
.吳賓求提領岳父母委託他理財的款項共1050萬元。
2009
.吳賓求與黃惠雪結婚。
2010年初
.岳父母查帳發現吳賓求扣除可繼承部分,涉嫌侵占莊家累計1776萬元,且從吳賓求的戶口名簿得知女兒死後隔月,黃女為吳生下一子的姦情。
2010/08
.莊女父母向台北地檢署控告吳侵占、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北檢偵辦中。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將官爆婚外情事例

2010/07/06
.軍情局少將處長黃華昌涉嫌與女上校竇桂貞同居,黃妻拿丈夫招認姦情的錄音舉證提告,因事後對丈夫撤告,檢方只起訴竇女妨害家庭。
2010/02/23
.國安局駐巴拿馬大使館情報參事少將楊建平,已婚卻與女僑胞外遇並合拍裸照,國安局緊急調回查辦。楊被記過2次降調為研究委員。
2009/08/02
.前記者賴佳雯指控剛退役的海軍少將孫海濤始亂終棄,稱兩人婚外情6年,她兩度懷孕,但孫否認所有指控。
2009/07/07
.國安局政風少將處長王兆華被檢舉有婚外情,女兒在部落格指他外遇、毆妻、打女兒。國安局指查無實證但批准汪辭呈。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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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9/05 04:15
金門縣警察局  測速照相地點
單位 全部 金湖分局 金城分局
測速照相地點紀錄列表                  每頁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筆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1 門縣金湖鎮黃海路90-3號金湖分局 金門縣警察局
2 門縣金城鎮民生路54巷1號金城分局 金門縣警察局
臺東縣警察局  測速照相地點
單位 全部 台東分局 關山分局 大武分局 成功分局
測速照相地點紀錄列表                  每頁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筆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1 東縣新站路349號台東縣妨害交通車輛拖吊保管場 臺東縣警察局
2 臺東縣台9線325K池上鄉新興段 關山分局
3 臺東縣台9線356K鹿野四維段 關山分局
4 臺東縣台9線339.9K瑞豐派出所前 關山分局
5 臺東縣臺9線439.6公里南興段 大武分局
6 臺東縣臺9線443.3K(達仁分駐所前北向車道) 大武分局
7 臺東縣臺9線434.5K(大武國中旁) 大武分局
8 臺東縣台9線395k(三和國小旁) 大武分局
9 臺東縣美和派出所前北上車道 大武分局
10 臺東縣台9線406.6K(太麻里新香蘭段) 大武分局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11 臺東縣台東市太麻里外環道與中山路 大武分局
12 臺東縣台30線27.7K玉長隧道東向車道 成功分局
13 臺東縣台11線143.5K南下興隆國小前 成功分局
14 臺東縣台11線113K芝田段 成功分局
15 臺東縣台11線79K大俱來段 成功分局
16 臺東縣台11線133K東河段 成功分局
17 臺東縣台11線99K膽慢段 成功分局
18 臺東縣台11線125.5K都?段 成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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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9/05 04:04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81 高雄縣路竹鄉環球路與新生路口 湖內分局
82 高雄縣路竹鄉中山路高苑工專前 湖內分局
83 高雄縣湖內鄉東方路與和平路口 湖內分局
84 高雄縣茄萣鄉台十七線與濱海路口 湖內分局
85 高雄縣路竹鄉環球路與大智路口 湖內分局
86 雄縣大社鄉和平路2段206號前(雙向/限速60公里/非固定式) 仁武分局
87 高雄縣仁武鄉高楠新村、高楠公路口 仁武分局
88 高雄縣大樹鄉台21線、中興東路口 仁武分局
89 雄縣仁武鄉鳳仁路95-30號前(雙向/限速60公里/非固定式) 仁武分局
90 高雄縣大樹鄉台21線、溪埔路口 仁武分局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91 高雄縣仁武鄉鳳仁路、新庄路口 仁武分局
92 高雄縣鳥松鄉神農路、美山路口 仁武分局
93 雄縣鳥松鄉文前路116號 仁武分局
94 高雄縣鳥松鄉中正路、台亞加油站前 仁武分局
95 高雄縣鳥松鄉中正路、大埤路口 仁武分局
96 高雄縣鳥松鄉環湖路、大埤路口 仁武分局
97 雄縣仁武鄉水管路3段652號前(往大樹方向/限速50公里/非固定) 仁武分局
98 高雄縣仁武鄉鳳仁路、水管路(向北) 仁武分局
99 高雄縣仁武鄉鳳仁路、水管路口(向東) 仁武分局
100 高雄縣仁武鄉高52縣道義大二路(原掛載仁義路)與公館一巷3號前 仁武分局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101 高雄縣仁武鄉高52縣道義大二路(原掛載仁義路)與公館三巷18-26號前 仁武分局
102 高雄縣仁武鄉澄觀路段橋柱147處前(雙向/限速60公里/非固定式) 仁武分局
103 高雄縣台22線、深水路段(雙向/限速60公里/非固定式) 仁武分局
104 高雄縣大樹鄉台21線、興田路口 仁武分局
105 高雄縣仁武鄉鳳仁路、中正路口 仁武分局
106 高雄縣仁武鄉澄觀路、八德南路口 仁武分局
107 高雄縣仁武鄉高52縣道義大二路(原掛載仁義路)與公館一巷20號前 仁武分局
108 高雄縣大樹鄉台21線、九大路口 仁武分局
109 雄縣大社鄉和平路1段122-1號前(雙向/限速60公里/非固定式) 仁武分局
110 高雄縣仁武鄉澄觀路一段633巷前(雙向/限速50公里/非固定式) 仁武分局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111 高雄縣燕巢鄉鳳旗路、鳳加路口 岡山分局
112 高雄縣岡山鎮岡山路、民治路口 岡山分局
113 高雄縣台17線201公里處(雙向/限速60公里/非固定式 岡山分局
114 高雄縣岡山鎮田厝路、田厝一路口 岡山分局
115 高雄縣永安鄉保安路、186線維新路 岡山分局
116 高雄縣彌陀鄉台十七線、鹽埕大路口 岡山分局
117 高雄縣彌陀鄉台十七線、中華路口 岡山分局
118 高雄縣橋頭鄉成功路、筆秀路口 岡山分局
119 高雄縣橋頭鄉成功南路、經武路口 岡山分局
120 高雄縣橋頭鄉成功南路、仕豐南路口 岡山分局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121 高雄縣燕巢鄉中民路、中興路口 岡山分局
122 高雄縣岡山鎮岡山路、河華路口 岡山分局
123 高雄縣岡山鎮台一線、省岡農工前 岡山分局
124 高雄縣橋頭鄉成功南路、仕隆路口 岡山分局
125 高雄縣梓官鄉台十七線、嘉展路口 岡山分局
126 高雄縣梓官鄉信義路、進學路口 岡山分局
127 高雄縣岡山鎮岡山路、新樂街口 岡山分局
128 高雄縣岡山鎮中山南路、崙子頂路口 岡山分局
129 高雄縣燕巢鄉台22線樹德科技大學 岡山分局
130 高雄縣岡山鎮岡山路、育才路口 岡山分局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131 高雄縣旗山鎮旗屏二路、廣和路口 旗山分局
132 高雄縣美濃鎮月光山隧道前(雙向/限速60公里/非固定式) 旗山分局
133 高雄縣美濃鎮184線、福安國小前 旗山分局
134 高雄縣旗山鎮旗南一路、中華路口 旗山分局
135 高雄縣旗山鎮台21線、中洲路口 旗山分局
136 高雄縣旗山鎮延平路、中華路口 旗山分局
137 高雄縣台27甲線5.6公里六龜段(雙向/限速60公里/非固定式) 旗山分局
138 高雄縣台28線六龜段(雙向/限速60公里/非固定式) 旗山分局
139 高雄縣台21線旗山鎮旗甲路段(雙向/速限60公里/非固定式) 旗山分局
140 高雄縣旗山鎮旗文路、延平路口 旗山分局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141 高雄縣旗山鎮台3線、南寮巷口 旗山分局
142 高雄縣旗山鎮台三線、實踐學院前 旗山分局
143 高雄縣中興路旗美商工前 旗山分局
144 高雄縣台28線33公里中興路美濃段(雙向/限速60公里/非固定式) 旗山分局
145 雄縣鳳山市國泰路一段195號高雄縣處理妨害交通車輛移置保管場 高雄縣政府警察局
146 高雄縣台27甲線9K+500處北往南方向六龜往美濃方向 六龜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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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9/05 04:02
高雄縣政府警察局  測速照相地點
單位 全部 鳳山分局 林園分局 湖內分局 仁武分局 岡山分局 旗山分局 六龜分局
測速照相地點紀錄列表                  每頁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筆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1 高雄縣鳳山市南華一路與保安二街口 鳳山分局
2 高雄縣鳳山市澄清路與自由路口 鳳山分局
3 高雄縣鳳山市鳳頂路與過埤路口(向西) 鳳山分局
4 高雄縣鳳山市南京路與瑞隆東路口 鳳山分局
5 高雄縣鳳山市鳳頂路段預校旁 鳳山分局
6 高雄縣鳳山市五甲交流道與鳳南一路口 鳳山分局
7 高雄縣鳳山市建國路與經武路口 鳳山分局
8 高雄縣鳳山市鳳頂路與田中央路口 鳳山分局
9 高雄縣鳳山市鳳頂路與凱旋路口 鳳山分局
10 高雄縣鳳山市臨海路段 鳳山分局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11 高雄縣鳳山市中山西路與澄清路口 鳳山分局
12 高雄縣鳳山市中山東路與光遠路口 鳳山分局
13 高雄縣鳳山市五甲路與瑞隆東路口 鳳山分局
14 高雄縣鳳山市埤北路段 鳳山分局
15 高雄縣鳳山市經武路與鳳松路口 鳳山分局
16 高雄縣國泰路與澄清路口 鳳山分局
17 高雄縣鳳山市青年路與建國路口 鳳山分局
18 高雄縣鳳山市鳳頂路與過埤路口(向東) 鳳山分局
19 高雄縣鳳山市國泰路與五甲路口 鳳山分局
20 高雄縣鳳山市經武路與384巷口 鳳山分局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21 高雄縣大寮鄉台21線301.8公里處(往南、北方向/速限60公里/雷達式照相) 林園分局
22 高雄縣林園鄉沿海路與中門路口 林園分局
23 高雄縣大寮鄉溪台21線299.4公里處(南北雙向/限速50公里/非固定式) 林園分局
24 高雄縣大寮鄉溪寮段台21線299.2公里處(南北雙向/限速50公里/非固定式) 林園分局
25 高雄縣大寮鄉鳳林二路過溪村路口 林園分局
26 高雄縣林園鄉沿海路與五福路口 林園分局
27 高雄縣大寮鄉鳳屏路江山加油站前 林園分局
28 高雄縣大寮鄉鳳林路與光華路口 林園分局
29 高雄縣大寮鄉鳳屏路與光明口 林園分局
30 高雄縣林園鄉沿海公路與中油林園廠 林園分局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31 高雄縣林園鄉鳳林路、潭頭路口 林園分局
32 雄縣大寮鄉光明路1段235-1號前(雙向/限速60公里/非固定式照相) 林園分局
33 高雄縣大寮鄉台21線310.3公里處(往南、北方向/速限60公里/雷達式照相) 林園分局
34 高雄縣台21線311.5公里處(往南、北方向/速限60公里/雷達式照相) 林園分局
35 高雄縣台21線301.5公里處(往南、北方向/速限60公里/雷達式照相) 林園分局
36 雄縣大寮鄉光明路1段233號前(光明路段/往南方向/限速60公里/雷達式照相) 林園分局
37 高雄縣台21線302.2公里潮寮段(雙向)(活動) 林園分局
38 雄縣大寮鄉光明路1段233號前(光明路段/往南方向/限速60公里/雷達式照相) 林園分局
39 雄縣大寮鄉光明路1段806號前(光明路段/往南方向/限速60公里/雷達式照相) 林園分局
40 雄縣大寮鄉光明路1段438號右側前(光明路段/往北方向/限速60公里/雷達式照相) 林園分局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41 高雄縣台25線14.公里處(往北方向/速限70公里/雷達式照相) 林園分局
42 高雄縣台25線11.5公里處(往南方向/速限70公里/雷達式照相) 林園分局
43 高雄縣台25線9.75公里處(往南方向/速限70公里/雷達式照相) 林園分局
44 高雄縣高74線2公里處(新厝路/往東、西方向/雷達式照相) 林園分局
45 高雄縣大寮鄉台21線311.2公里處(活動) 林園分局
46 高雄縣大寮鄉高屏大橋處高雄端(北向南方向) 林園分局
47 雄縣大寮鄉光明路2段609號前(光明路段/往南方向/限速60公里/雷達式照相) 林園分局
48 雄縣大寮鄉光明路1段806號前(光明路段/往南方向/限速60公里/雷達式照相) 林園分局
49 雄縣大寮鄉光明路2段916號前(光明路段/往北方向/限速60公里/雷達式照相) 林園分局
50 高雄縣台25線12.5公里處(往北方向/速限70公里/雷達式照相) 林園分局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51 高雄縣台25線鳳林路4段150號前(雙向/速限60公里/非固定式照相) 林園分局
52 高雄縣大寮鄉台21線302.2公里處(活動) 林園分局
53 雄縣大寮鄉光明路1段384號前(雙向/限速60公里/非固定式照相) 林園分局
54 雄縣大寮鄉光明路1段251號前(雙向/限速60公里/非固定式照相) 林園分局
55 高雄縣大寮鄉大漢路與鳳屏路口 林園分局
56 高雄縣大寮鄉光明與文昌路口 林園分局
57 高雄縣大寮鄉光明路與萬丹路口 林園分局
58 高雄縣大寮鄉鳳林三路與大寮路口 林園分局
59 雄縣大寮鄉新厝路53號 林園分局
60 雄縣大寮鄉六合路7號前(雙向/限速60公里/非固定式) 林園分局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61 高雄縣台88快速道路6.5公里處(東向西方向/限速90公里/非固定式) 林園分局
62 高雄縣台88快速道路7.4公里處(西向東方向/限速90公里/非固定式) 林園分局
63 高雄縣台88快速道路7.4公里處(雙向/限速90公里/非固定式) 林園分局
64 高雄縣大寮鄉高74縣道2公里處(活動) 林園分局
65 雄縣大寮鄉六和路1號 林園分局
66 雄縣大寮鄉鳳林路四段53號 林園分局
67 高雄縣台25線13.5公里處(往南方向/速限70公里/雷達式照相) 林園分局
68 高雄縣大寮鄉鳳屏一路與民貴街口 林園分局
69 高雄縣林園鄉沿海公路與林園南路口 林園分局
70 高雄縣大寮鄉三隆路與光明路口 林園分局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71 高雄縣台28線東方路1.5公里處(雙向/限速70公里/非固定式) 湖內分局
72 高雄縣湖內鄉中山路與文賢路口 湖內分局
73 高雄縣阿蓮鄉台19甲線崗山111號前 湖內分局
74 高雄縣路竹鄉中山路、國昌路口 湖內分局
75 高雄縣田寮鄉台28線田寮鄉古亭段(雙向/限速70公里/非固定式) 湖內分局
76 高雄縣阿蓮鄉台28線、高鐵高架處 湖內分局
77 高雄縣阿蓮鄉港後村、崙頂路口 湖內分局
78 高雄縣台28線6.7公里路竹路(雙向/限速60公里/非固定式) 湖內分局
79 高雄縣台17線、茄定段(雙向/限速60公里/非固定式) 湖內分局
80 高雄縣路竹鄉大公路與成功路口 湖內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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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9/05 03:50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151 高雄市高松、營口路口 小港分局
152 高雄市高松、松正路口 小港分局
153 高雄市沿海、鳳鳴路口 小港分局
154 高雄市沿海、漢民路口 小港分局
155 高雄市沿海、世全路口 小港分局
156 高雄市沿海、友成巷口 小港分局
157 高雄市宏平、飛機路口 小港分局
158 高雄市宏平、山明路口 小港分局
159 高雄市中林、大業南路(雙向)路口 小港分局
160 雄市中安路233號 小港分局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171 高雄市七賢、忠孝路口 新興分局
172 高雄市新興區文昌里民族二路與六合路口 新興分局
173 高雄市新興區玉衡里民生一路與南華一路口 新興分局
174 高雄市新興區浩然里復興二路與新田路口 新興分局
175 高雄市新興區成功里六合一路與林森一路口 新興分局
176 高雄市新興區浩然里五福二路與忠孝一路口 新興分局
177 高雄市新興區光耀里民生一路與民權一路口 新興分局
178 高雄市新興區南港里七賢一路與仁愛一街口 新興分局
179 高雄市前金區青山里中正四路與瑞源路口 新興分局
180 高雄市前金區長生里中華三路與五福三路口 新興分局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161 高雄市中山四路、新航廈出口北上300公尺 小港分局
162 高雄市大業北、漢民路口 小港分局
163 高雄市中山四路高雄公園前(雙向) 小港分局
164 高雄市博學、山明路口 小港分局
165 高雄市小港區高松里高松路與山田路口 小港分局
166 高雄市民權、五福路口 新興分局
167 高雄市民權、五福路口 新興分局
168 高雄市民族、民生路口 新興分局
169 高雄市民族、八德路口 新興分局
170 高雄市七賢二、同愛路口 新興分局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181 高雄市前金區復元里中華三路與大同二路口 新興分局
182 高雄市前金區長生里中華三路與民生二路口 新興分局
183 高雄市前金區社東里民生二路與成功一路口 新興分局
184 高雄市新興區永寧里民生一路與仁愛一街口 新興分局
185 高雄市四維、中山路口 苓雅分局
186 雄市建國一路252號 苓雅分局
187 高雄市建國、高速公路口 苓雅分局
188 高雄市苓雅區林南里和平、林德路口 苓雅分局
189 高雄市苓雅區普照里民權一路與三多三路口 苓雅分局
190 高雄市苓雅區普天里民權一路與四維二路口 苓雅分局
19/22   頁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191 高雄市中華、四維路口 苓雅分局
192 高雄市苓雅區民主里建國一路與武廟路口 苓雅分局
193 高雄市苓雅區安祥里五福一與凱旋二路口 苓雅分局
194 高雄市苓雅區尚義里五福一路與和平一路口 苓雅分局
195 高雄市苓雅區博仁里海邊路與英雄路口 苓雅分局
196 高雄市苓雅區苓洲里海邊路與青年二路口 苓雅分局
197 雄市苓雅區仁政里中山二路432號 苓雅分局
198 雄市苓雅區城東里中山二路361號 苓雅分局
199 高雄市五福三、英雄(雙向)路口 苓雅分局
200 高雄市中正、高速西側便道口 苓雅分局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201 高雄市中正、河南路口 苓雅分局
202 高雄市大順、憲政路口 苓雅分局
203 高雄市建國一、正義路口 苓雅分局
204 高雄市武營、三多一路口 苓雅分局
205 高雄市和平、廣西路口 苓雅分局
206 高雄市苓雅區林富里苓雅一路與民權一路口 苓雅分局
207 高雄市公園、五福四路口 鹽埕分局
208 高雄市鹽埕區港都里公園、七賢路口 鹽埕分局
209 高雄市鹽埕區河濱里公園、光榮街口 鹽埕分局
210 高雄市鹽埕區府北里七賢二路與七賢三路口 鹽埕分局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211 高雄市五福四、大成路口 鹽埕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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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9/05 03:46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81 高雄市左營區新中里自由、新中路口 左營分局
82 高雄市左營區尾北里翠華、大中路口 左營分局
83 雄市翠華路1401號 左營分局
84 高雄市翠華、翠峰路口 左營分局
85 高雄市華夏、博愛路口 左營分局
86 高雄市翠華、中華路口 左營分局
87 高雄市華夏、新莊仔路口 左營分局
88 高雄市高雄都會高架道路大中段文川匝道口 左營分局
89 高雄市高鐵、曾子路口 左營分局
90 高雄市博愛三路文自路 左營分局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91 高雄市左營區福山里自由四路與重信路口 左營分局
92 高雄市左營區菜公里民族一路;縱貫公路與菜公路口 左營分局
93 高雄市鼓山三、青峰路口 鼓山分局
94 高雄市馬卡道、明誠路口 鼓山分局
95 高雄市大順、自由路口 鼓山分局
96 高雄市鼓山區忠正里大榮街與翠華路口 鼓山分局
97 高雄市鼓山區龍子里中華一路與青海路口 鼓山分局
98 高雄市鼓山區龍子里明誠三路與南屏路口 鼓山分局
99 高雄市鼓山區裕豐里中華一路與慶豐街口 鼓山分局
100 高雄市鼓山區寶樹里鼓山二路與興隆路口 鼓山分局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101 高雄市鼓山區忠正里鼓山三路與新疆路口 鼓山分局
102 高雄市鼓山區龍水里青海路與美術東二路口 鼓山分局
103 高雄市鼓山區龍子里大順一路與龍德路口 鼓山分局
104 高雄市鼓山區龍水里美術館路與美術東二路口 鼓山分局
105 雄市中華一路403號前(快車道) 鼓山分局
106 雄市中華一路403號前(慢車道) 鼓山分局
107 高雄市鼓山區龍子里中華一路與明誠三路口 鼓山分局
108 高雄市南汕里旗津、中洲路口 鼓山分局
109 高雄市創新路創新公園前路口 楠梓分局
110 高雄市興中橋、智昌街口 楠梓分局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111 高雄市德中、德正路口 楠梓分局
112 高雄市高楠、金屬研發中心前路口 楠梓分局
113 高雄市後昌、煉油廠北門 楠梓分局
114 高雄市楠梓區稔田里高楠公路;縱貫公路與水管路口 楠梓分局
115 高雄市楠梓區玉屏里學專、後勁南路口 楠梓分局
116 高雄市楠梓區惠豐里德民路與惠豐街口 楠梓分局
117 高雄市楠梓區翠屏里德民路與海專路口 楠梓分局
118 高雄市楠梓區宏昌里後昌新路與德民路口 楠梓分局
119 高雄市楠梓區建昌里加昌路與後昌路口 楠梓分局
120 高雄市楠梓區裕昌里德民路與民昌街口 楠梓分局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121 高雄市楠梓區中和里德中路與大學二十九路口 楠梓分局
122 高雄市楠梓區清豐里旗楠路與清安街口 楠梓分局
123 高雄市楠梓區清豐里旗楠路與土庫路口 楠梓分局
124 高雄市楠梓區瑞屏里海專路與瑞仁路口 楠梓分局
125 高雄市楠梓區宏昌里後昌路與宏昌街口 楠梓分局
126 高雄市楠梓區中陽里楠陽路與鳳楠路口 楠梓分局
127 高雄市左楠、後昌路口 楠梓分局
128 高雄市學專路加昌駕訓班前 楠梓分局
129 高雄市藍昌、大學南路口 楠梓分局
130 高雄市德民、益群路口 楠梓分局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131 高雄市德民、638巷巷口 楠梓分局
132 高雄市旗楠、常德路口 楠梓分局
133 高雄市高楠、惠心路口 楠梓分局
134 雄市高楠公路1200號北上300公尺 楠梓分局
135 高雄市高楠公路1015--6號前 楠梓分局
136 高雄市左楠、宏南社區前 楠梓分局
137 高雄市大學南、高雄大學前路口 楠梓分局
138 雄市加昌路367號 楠梓分局
139 高雄市大業北、台機路口 小港分局
140 高雄市高坪22路、27街口 小港分局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141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沿海三路與中林路口 小港分局
142 雄市正苓里沿海路、46號前路口 小港分局
143 高雄市小港區合作里中安路與復華一街口 小港分局
144 高雄市小港區中厝里中安路與德仁路口 小港分局
145 雄市沿海三路24號 小港分局
146 高雄市小港區松金里高鳳路與松興路口 小港分局
147 高雄市小港區大坪里大平、永和路口 小港分局
148 高雄市小港區山東里宏平、廠邊路口 小港分局
149 高雄市小港區孔宅里高鳳路與中安路口 小港分局
150 高雄市高鳳、孔鳳路口 小港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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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9/05 03:42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測速照相地點
單位 全部 三民一局 前鎮分局 左營分局 鼓山分局 楠梓分局 三民二局 小港分局 新興分局 苓雅分局 鹽埕分局
測速照相地點紀錄列表                  每頁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筆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1 高雄市三民區同德里九如二路與山東街口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2 高雄市三民區安生里民族一路與十全一路口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3 高雄市三民區安邦里中華、同盟路口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4 高雄市三民區九如里九如三路與中庸街口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5 高雄市三民區安發里九如、平等路口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6 高雄市三民區安康里九如一路與延吉街口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7 高雄市三民區寶安里大順二路與九如一路口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8 高雄市三民區寶安里大順、覺民路口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9 高雄市三民區寶龍里大順、建德路口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10 高雄市三民區正興里民族一路與建工路口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11 高雄市三民區灣興里自由、同盟路口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12 高雄市三民區安宜里同盟、自立路口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13 高雄市三民區本館里明誠一路與大裕路口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14 高雄市三民區灣成里大順二路與鼎山街口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15 高雄市三民區灣成里鼎山街與大昌一路口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16 高雄市三民區本揚里澄清路與澄和路口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17 高雄市三民區寶業里澄清路與覺民路口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18 高雄市三民區寶民里九如、澄清路口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19 高雄市三民區川東里同盟、十全往西220公尺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20 雄市苓雅區同慶路5號同慶保管場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21 雄市新興區民族二號135號(民族路八德路口)西區拖吊場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22 雄市新興區民族二號135號(民族路八德路口)東區拖吊場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23 雄市苓雅區憲政路242巷l號憲政拖吊場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24 雄市左營區翠華路600號翠華拖吊場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25 高雄市同盟路、高醫大大門(右側十公尺)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26 高雄市三民區安泰里同盟二路與哈爾濱街口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27 高雄市新生、臨廣加工區前路口 前鎮分局
28 高雄市前鎮區竹西里光華、二聖路口 前鎮分局
29 高雄市前鎮區興東里民權二路與二聖二路口 前鎮分局
30 高雄市前鎮區忠純里成功、成功橋南端路口 前鎮分局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31 高雄市前鎮區明義里金福向榮街口 前鎮分局
32 高雄市前鎮區瑞隆里瑞隆路與保泰路口 前鎮分局
33 高雄市苓雅區日中里三多、忠孝路口 前鎮分局
34 高雄市光華、忠民路口 前鎮分局
35 高雄市凱旋三路與二聖一路口 前鎮分局
36 高雄市前鎮區明正里漁港路與草衙二路口 前鎮分局
37 高雄市前鎮區信德里德昌路與興仁路口 前鎮分局
38 高雄市前鎮區鎮北里成功二路與擴建路口 前鎮分局
39 高雄市前鎮區興邦里凱旋四路與前鎮街口 前鎮分局
40 高雄市前鎮區鎮中里新生、鎮州路口 前鎮分局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41 高雄市前鎮區明孝里新生、漁港東二路口 前鎮分局
42 高雄市東亞路與亞太路口 前鎮分局
43 高雄市前鎮區明義里翠亨南路與金福路口 前鎮分局
44 高雄市前鎮區竹南里一心一路與和平二路口 前鎮分局
45 高雄市前鎮區忠誠里光華三路與管仲路口 前鎮分局
46 高雄市中華五路、969巷口 前鎮分局
47 高雄市中山四路、中安路口南下100公尺(雙向) 前鎮分局
48 高雄市中山三路、鎮中路口南下90公(雙向) 前鎮分局
49 高雄市中山三路、勞工公園前(雙向) 前鎮分局
50 高雄市一心、光華路口 前鎮分局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51 高雄市凱旋四路、籬仔內路口 前鎮分局
52 高雄市凱旋四路、中華五路口 前鎮分局
53 高雄市凱旋、中山路口 前鎮分局
54 高雄市新生路238路對面慢車道 前鎮分局
55 高雄市中山三路、文橫路口 前鎮分局
56 高雄市民權、一心路口 前鎮分局
57 高雄市三多二桂林街口 前鎮分局
58 高雄市前鎮區建隆里復興三路與成功二路口 前鎮分局
59 雄市前鎮區忠誠里中山三路33號路前 前鎮分局
60 高雄市前鎮區瑞隆里瑞隆路與武營路口 前鎮分局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61 高雄市左營區果貿里翠華路與華榮路口 左營分局
62 雄市民族一路737號 左營分局
63 高雄市左大、啟文車北側路口 左營分局
64 高雄市新莊仔、自由路口 左營分局
65 高雄市軍校、郵局前路口 左營分局
66 高雄市軍校、緯六路口 左營分局
67 高雄市左營區新上里博愛二路與明誠二路口 左營分局
68 高雄市左營區埤東里翠華路與勝利路口 左營分局
69 高雄市左營區菜公里博愛三路與崇德路口 左營分局
70 高雄市左營區新光里博愛三路與新莊仔路口 左營分局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71 高雄市左營區菜公里華夏路與重和路口 左營分局
72 高雄市左營區福山里華夏路與重愛路口 左營分局
73 高雄市左營區福山里華夏路與自由四路口 左營分局
74 高雄市左營區福山里民族一路;縱貫公路與重愛路口 左營分局
75 高雄市左營區福山里民族一路;縱貫公路與華夏路口 左營分局
76 高雄市左營區福山里高雄都會高架道路大中段華夏匝道口 左營分局
77 高雄市左營區菜公里博愛三路與大中二路口 左營分局
78 高雄市左營區尾北里翠華1686之1號前路口 左營分局
79 高雄市左營區復興里軍校、海公路口 左營分局
80 高雄市左營區菜公里自由三路與曾子路口 左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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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9/05 03:36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  測速照相地點
單位 全部 枋寮分局 東港分局 潮州分局 里港分局 內埔分局 屏東分局 恆春分局
測速照相地點紀錄列表                  每頁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筆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1 屏東縣台17線265.3K名成汽車保養場前南下 枋寮分局
2 屏東縣台一線433.5K南北雙向 枋寮分局
3 屏東縣台一線437.5K加祿加油站前南下 枋寮分局
4 屏東縣台一線448.6K內獅段南北雙向 枋寮分局
5 屏東縣台一線452.7K枋山段國中路口北上 枋寮分局
6 屏東縣台一線439.6K與隆山路口南下 枋寮分局
7 屏東縣台一線437K水底寮建興五叉路口南下 枋寮分局
8 屏東縣台一線423.9K南州台糖加油站前南向 東港分局
9 屏東縣187線35.5K與187乙線路口南下 東港分局
10 屏東縣台17線258K下部路口北上 東港分局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11 屏東縣台17線256.7K船頭路口南下 東港分局
12 屏東縣台27線71.6K仙公廟南下 東港分局
13 屏東縣屏58線7.1K與崁頂南二高平面道路路口北向 東港分局
14 屏東縣屏58線7.1K與崁頂南二高平面道路路口南向 東港分局
15 屏東縣台27線76K港西路口南下 東港分局
16 屏東縣台17線253.5K與學仁路口北上 東港分局
17 屏東縣台27線79.5K與台17線交叉口南下 東港分局
18 屏東縣屏85線與屏83線路口南下 潮州分局
19 屏東縣189線11.3K大湖橋北上 潮州分局
20 屏東縣台一線421.1K與武丁路口南向 潮州分局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21 屏東縣台一線418.4K與光春路口 潮州分局
22 屏東縣台一線410.7K竹田段南下 潮州分局
23 屏東縣台一線415.8K與三林路口南向 潮州分局
24 屏東縣台88線20.6K快速道路北上 潮州分局
25 屏東縣台88線20.6K快速道路南下 潮州分局
26 屏東縣台一線414.5K與四維路口北向 潮州分局
27 屏東縣台3線424.3K九如與南二高入口處北向 里港分局
28 屏東縣台3線428.4k九如玉水路段南北雙向 里港分局
29 屏東縣台27線48.5K大仁東街路口南下 里港分局
30 屏東縣台三線426.3k九如林森路口南下 里港分局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31 屏東縣台22線與台3線421.6K交會口北上 里港分局
32 屏東縣台24線14.8K久愛村口南下 內埔分局
33 屏東縣台一線406.1K內埔豐田段南北雙向 內埔分局
34 高雄市建國二路(民族路至中山路)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
35 東縣和生路1段509號屏東縣妨害交通車輛移置保管場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
36 高雄市中華、十全路口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
37 高雄市正義、水源路口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
38 高雄市大昌路、420巷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
39 高雄市覺民、壽昌路口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
40 高雄市建工路雄工旁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41 高雄市河堤路、民族路543巷口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
42 雄市明誠一路528號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
43 雄市明誠一路280號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
44 高雄市昌裕、本館路口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
45 雄市民族一路268號前(雙向)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
46 高雄市民族一路路段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
47 高雄市中山高西側便道、九如路口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
48 高雄市大豐一、二路路口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
49 高雄市大順一路上新國小前(雙向)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
50 高雄市大順一、大順二路路口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51 雄市同盟三路502號之1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
52 高雄市大昌一、二路路口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
53 高雄市九如一路光武國小旁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
54 高雄市九如一、正義路口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
55 高雄市九如、中山高東側便道路口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
56 高雄市博愛一路、捷運後驛站前(雙向)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
57 高雄市建國三路(河東路至中山路)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
58 高雄市民族、承德路口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
59 高雄市中華路段(河北路至九如路)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
60 高雄市十全、大連路口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61 高雄市覺民、平等路口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
62 屏東縣長治鄉屏26線神農德華路口東西雙向 屏東分局
63 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375巷口北上 屏東分局
64 屏東縣台27線61.5K公館外環道南下 屏東分局
65 屏東縣屏東市中山路與自由路口南下 屏東分局
66 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與和生路口北上 屏東分局
67 屏東縣台3線432.7K屏東監理站前南向 屏東分局
68 屏東縣高屏大橋屏東端南北雙向 屏東分局
69 屏東縣台3線429.5K九如機場西側外環道南下 屏東分局
70 屏東縣台27線59.7K復興南路與公成路口北上 屏東分局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71 屏東縣屏東市民生路與和生路口南下 屏東分局
72 屏東縣台3線430.9K海豐果菜市場附近南北雙向 屏東分局
73 屏東縣189線1.3k大溪路口南下 屏東分局
74 屏東縣台26線14K車城分駐所前 恆春分局
75 屏東縣台26線29.5K潭子灣路段南下 恆春分局
76 屏東縣台26線5.2K與竹坑村路口南下 恆春分局
77 屏東縣台26線20.9K恆春驛站南下 恆春分局
78 屏東縣台26線27K核三廠前南向 恆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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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9/05 03:31
雲林縣警察局  測速照相地點
單位 全部 北港分局 臺西分局 斗南分局 斗六分局 西螺分局 虎尾分局
測速照相地點紀錄列表                  每頁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筆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1 林縣斗六市仁愛路300號斗六拖吊保管場 雲林縣警察局
2 雲林縣麥寮鄉雲一線與雲三線路口 臺西分局
3 雲林縣麥寮鄉雲一線與雲三線路口 臺西分局
4 雲林縣麥寮鄉台十七線73K+400 臺西分局
5 雲林縣麥寮鄉台十七線與一五三路口 臺西分局
6 雲林縣東勢鄉一五三線與一五八線口 臺西分局
7 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科技大學前 斗六分局
8 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大學加油站前 斗六分局
9 雲林縣台三線264K+300公尺處 斗六分局
10 雲林縣莿桐鄉台一丁線+200公尺處 斗六分局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11 雲林縣斗六市台一丁線久安路口 斗六分局
12 雲林縣台一丁1K+200公尺處 斗六分局
13 雲林縣莿桐鄉一五六線孩沙路口 斗六分局
14 雲林縣莿桐鄉台一線與中正路口 斗六分局
15 雲林縣一四五線12K+800公尺處 西螺分局
16 雲林縣土庫鎮一四五線29K處 虎尾分局
17 雲林縣虎尾鎮惠來派出所前 虎尾分局
18 雲林縣褒忠鄉台十九線與一五八線路口 虎尾分局
19 雲林縣虎尾鎮一五八線與博愛路口 虎尾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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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9/05 03:26
南投縣政府警察局  測速照相地點
單位 全部 信義分局 埔里分局 草屯分局 竹山分局 集集分局 南投分局 中興分局 仁愛分局
測速照相地點紀錄列表                  每頁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筆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1 南投縣埔里鎮台21線50.4K 埔里分局
2 南投縣埔里鎮台14線50.2K 埔里分局
3 南投縣埔里鎮台14線51K 埔里分局
4 南投縣草屯鎮台14線24.5K 草屯分局
5 南投縣草屯鎮台63甲線與稻香路口(往南投) 草屯分局
6 南投縣草屯鎮台14乙線5.5K 草屯分局
7 南投縣草屯鎮台14乙線3K 草屯分局
8 南投縣草屯鎮富功國小前 草屯分局
9 南投縣草屯鎮台63甲線與稻香路口(往台中) 草屯分局
10 南投縣草屯鎮芬草路與史館路口 草屯分局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11 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與坪林巷口 草屯分局
12 南投縣草屯鎮台14線26K 草屯分局
13 南投縣草屯鎮芬草路與博愛路口 草屯分局
14 南投縣草屯鎮成功路與稻香路口 草屯分局
15 南投縣草屯鎮台三線207.7K(往草屯) 草屯分局
16 南投縣草屯鎮中投公路與石川路口 草屯分局
17 南投縣竹山鎮台3線236+50K 竹山分局
18 南投縣竹山鎮大明路與前山路口 竹山分局
19 南投縣竹山鎮名竹大橋南端 竹山分局
20 南投縣集集鎮台16線11K 集集分局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21 南投縣魚池鄉台21線56K 集集分局
22 投縣埔里鎮溪南里珠生路110號埔里鎮違規車輛保管場 南投縣政府警察局
23 南投縣草屯鎮中投公路15K橋下(溪南路烏溪南岸堤防旁)草屯鎮違規車輛保管場 南投縣政府警察局
24 南投縣名間鄉台三線219.7K(往南投) 南投分局
25 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與民族路口 南投分局
26 南投縣集集鎮台16線2.2K 南投分局
27 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與芳美路口 南投分局
28 南投縣南投市南崗路與民族路口 南投分局
29 南投縣名間鄉名竹大橋北端 南投分局
30 南投縣名間鄉新街國小前 南投分局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31 南投縣名間鄉台三線219.3K 南投分局
32 南投縣南投市南崗路與大庄路口 南投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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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9/05 03:21
臺南市警察局  測速照相地點
單位 全部 第四分局 第五分局 第六分局 第一分局 第二分局 第三分局
測速照相地點紀錄列表                  每頁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筆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1 臺南市長榮路-東豐路口(向西) 第五分局
2 臺南市海安路-文成路口(南下) 第五分局
3 臺南市公園路-長榮路口(南下) 第五分局
4 臺南市北門路-成功路口(北上) 第五分局
5 臺南市北門路-小東路口(南下) 第五分局
6 臺南市文賢路-大興街口(北上) 第五分局
7 臺南市公園路-公園南路口(南下) 第五分局
8 臺南市中華北路二段80巷口(北上) 第五分局
9 臺南市中華北路-北安橋下(南下) 第五分局
10 臺南市濱南路南濱高幹100號海口?前-近濱南路橋(南、北雙向) 第六分局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11 臺南市濱南路-鯤鯓路口(北上) 第六分局
12 臺南市明興路1285巷口(南下) 第六分局
13 臺南市中華南路-德興路口(向西) 第六分局
14 臺南市中華南路-國民路口(南下) 第六分局
15 臺南市中華西路-新和路口(北上) 第六分局
16 臺南市安平港聯外道路台電高分鯤鯓54右38號電桿(北上) 第六分局
17 臺南市安平港聯外道路.鯤鯓路127之5雲海宮(南、北雙向) 第六分局
18 臺南市明興路-喜樹路口(北上) 第六分局
19 臺南市明興路925巷口(北上) 第六分局
20 臺南市中華南路、西門路口前-近華南地下道(東西雙向) 第六分局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21 南市中華西路1段75號(南下) 第六分局
22 臺南市金華路-永華路口(北上) 第六分局
23 臺南市明興路-近南和路口(北上) 第六分局
24 臺南市明興路-喜樹路151巷口(南下) 第六分局
25 南市育成路330號政昌拖吊場 台南市警察局
26 南市民生路2段402號交通隊拖吊場 台南市警察局
27 臺南市中華東路-東平口(北上) 第一分局
28 臺南市林森路後甲國中前-近東和路口(南下) 第一分局
29 臺南市大同路-林森路口(向西) 第一分局
30 臺南市崇善路-德東街口(南下) 第一分局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31 臺南市中華東路-凱旋路口(南下) 第一分局
32 臺南市小東路與成功大學成功校區校門路口向東 第一分局
33 臺南市中山路-火車站圓環(北上) 第二分局
34 臺南市北安路三段396巷前(北上) 第三分局
35 臺南市北安路4段548巷-近長和街口(南、北雙向) 第三分局
36 臺南市安吉路-安中路口(北上) 第三分局
37 臺南市安吉路路燈56-3112-33號-近本原街口(南、北雙向) 第三分局
38 臺南市安明路-安中路口(南下) 第三分局
39 臺南市安吉路3段-公學路1段262巷前(南下) 第三分局
40 南市安明路4段1127號-近中油大銘昌加油站(南、北雙向) 第三分局
序號設置位置轄區單位
41 臺南市安明路-近大港觀海橋(南、北雙向) 第三分局
42 臺南市安明路台17線167K-近北汕尾路口(南、北雙向) 第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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