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卡 期數將縮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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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理財網 2009/10/02 |
【經濟日報╱文/黃欣】
市面上不少銀行推出「分期信用卡」,分期期數最多可達36期以分攤持卡人的消費負擔。但在金管會研議下,未來還款分期期數可能下調到24期。 經濟不景氣,為了鼓勵民眾消費,包括永豐、聯邦、新光、第一、大眾和台新銀行等都出「分期信用卡」,強調刷卡後可分期還款,以提高持卡人消費意願。 金管會認為,無擔保的信用卡分期還款期數拉到36期,等於持卡人須花三年才能還清債務,甚至有些分期專案還會另外收手續費,期數愈多,持卡人負擔費用也愈重,因此主張縮減到24期。 此外,金管會指出,分期卡的還款期數愈多,每期攤還金額愈少,持卡人很容易誤以為消費金額不多而擴張信用。 為符合未來還款期數上限的新規定,目前已有銀行自行修改規範,將分期期數降到24期。銀行主管指出,分期卡雖以消費分期付款免收手續費為號召,但免手續費的期數多半限定3到6期,超過期數銀行便會收取刷卡金額1%的手續費。 多數銀行也接受一般信用卡單月帳單分期繳付,甚至只要透過電話就可設定分期期數與金額。但這類分期付款不但會有付款最低門檻,每期還要加收手續費,年化後利率可能超過10%,對持卡人未必划算。 【2009/10/02 經濟日報】 |
金管會決定對信用卡預借現金額度訂定限制,銀行公會日前建議將預借現金額度上限訂在50%,據了解,金管會正研議可行性,包括上限是否應再調降,或對新舊卡、國內外訂定不同成數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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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信用卡過度偏離支付工具本質,金管會已限制發卡機構主動行銷預借現金,並決定進一步修正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訂定預借現金額度上限。至於預借現金額度上限多少才合理,金管會已請銀行公會建議。
銀行公會日前將預借現金額度上限方案呈報金管會,銀行公會研議,為配合金管會政策,並考量預借現金提供持卡人短期應急功能,預借現金額度上限建議訂為50%。
銀行業者表示,銀行依客戶不同屬性,實務上提供的信用卡預借現金額度最低二、三成,最高則有七、八成。由於信用卡預借現金不同於小額信貸,一旦額度上限被大幅壓縮,持卡人資金調度便利性將因而降低,尤其對一些有短期應急需求的持卡人衝擊最大。
銀行公會則認為,銀行原本就應依持卡人財力狀況等,提供不同預借現金額度,為避免對舊有持卡人造成太大困擾,預借現金額度上限50%應是合理水位。
金管會已收到銀行公會建議案,內部近期會再討論。由於之前曾有官員提出上限應降至二、三成,官員指出,銀行公會提出50%的上限是否太高,後續可再討論;且除了上限問題,也可以思考國內額度及國外額度是否需要分開訂定上限。
金管會表示,銀行也可對新卡、舊持卡持人訂定不同預借現金額度限制,以免對現有持卡人造成衝擊,例如新卡上限低一點,舊卡上限高一點。
【2009/10/02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