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未分類文章 (3842)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分類:生活情報
2010/08/29 23:45
分期卡 期數將縮短
聯合理財網 2009/10/02
 
【經濟日報╱文/黃欣】

市面上不少銀行推出「分期信用卡」,分期期數最多可達36期以分攤持卡人的消費負擔。但在金管會研議下,未來還款分期期數可能下調到24期。

經濟不景氣,為了鼓勵民眾消費,包括永豐、聯邦、新光、第一、大眾和台新銀行等都出「分期信用卡」,強調刷卡後可分期還款,以提高持卡人消費意願。

金管會認為,無擔保的信用卡分期還款期數拉到36期,等於持卡人須花三年才能還清債務,甚至有些分期專案還會另外收手續費,期數愈多,持卡人負擔費用也愈重,因此主張縮減到24期。

此外,金管會指出,分期卡的還款期數愈多,每期攤還金額愈少,持卡人很容易誤以為消費金額不多而擴張信用。

為符合未來還款期數上限的新規定,目前已有銀行自行修改規範,將分期期數降到24期。銀行主管指出,分期卡雖以消費分期付款免收手續費為號召,但免手續費的期數多半限定3到6期,超過期數銀行便會收取刷卡金額1%的手續費。

多數銀行也接受一般信用卡單月帳單分期繳付,甚至只要透過電話就可設定分期期數與金額。但這類分期付款不但會有付款最低門檻,每期還要加收手續費,年化後利率可能超過10%,對持卡人未必划算。

【2009/10/02 經濟日報】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分類:生活情報
2010/08/29 23:39
信用卡借錢 擬限50%
聯合理財網 2009/10/02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金管會決定對信用卡預借現金額度訂定限制,銀行公會日前建議將預借現金額度上限訂在50%,據了解,金管會正研議可行性,包括上限是否應再調降,或對新舊卡、國內外訂定不同成數限制。

 

為避免信用卡過度偏離支付工具本質,金管會已限制發卡機構主動行銷預借現金,並決定進一步修正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訂定預借現金額度上限。至於預借現金額度上限多少才合理,金管會已請銀行公會建議。

銀行公會日前將預借現金額度上限方案呈報金管會,銀行公會研議,為配合金管會政策,並考量預借現金提供持卡人短期應急功能,預借現金額度上限建議訂為50%。

銀行業者表示,銀行依客戶不同屬性,實務上提供的信用卡預借現金額度最低二、三成,最高則有七、八成。由於信用卡預借現金不同於小額信貸,一旦額度上限被大幅壓縮,持卡人資金調度便利性將因而降低,尤其對一些有短期應急需求的持卡人衝擊最大。

銀行公會則認為,銀行原本就應依持卡人財力狀況等,提供不同預借現金額度,為避免對舊有持卡人造成太大困擾,預借現金額度上限50%應是合理水位。

金管會已收到銀行公會建議案,內部近期會再討論。由於之前曾有官員提出上限應降至二、三成,官員指出,銀行公會提出50%的上限是否太高,後續可再討論;且除了上限問題,也可以思考國內額度及國外額度是否需要分開訂定上限。

金管會表示,銀行也可對新卡、舊持卡持人訂定不同預借現金額度限制,以免對現有持卡人造成衝擊,例如新卡上限低一點,舊卡上限高一點。

【2009/10/02 經濟日報】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分類:生活情報
2010/08/29 23:33
卡債常遲繳 恐被停卡
聯合理財網 2009/10/06
 
【經濟日報╱記者林巧雁/台北報導】

經常遲繳信用卡帳單或是負債比過高的持卡人可能被銀行列入停卡黑名單。

銀行信用卡主管指出,銀行會對風險較高的族群進行暫時性「信用控管」,也就是如果信用卡帳單遲繳太多次,會要求卡友先繳清餘額才能再動用額度。

一般來說,如果信用卡持卡人遲繳次數偶爾超過一、兩次,遲繳時間也常超過一個月以上,例如已三個月逾期繳款而被列入催收,銀行便有可能對持卡人「強制停卡」。

各銀行發卡策略不同,大眾銀信用卡部資深經理陳義中便指出,該銀行不會隨意停卡,但對風險較高的客戶可能採取縮減額度的方式;除非是卡友超過90天都沒繳信用卡帳單才會考慮停卡。

此外,銀行也會每個月審視客戶信用紀錄,如果持卡人在其它銀行有不繳款的不良紀錄,銀行考量風險,也可能主動篩選出這些高風險客戶停卡。

【2009/10/06 經濟日報】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分類:生活情報
2010/08/29 23:29
聯徵中心註記 日後信貸難
聯合理財網 2009/10/06
 
【經濟日報╱記者林巧雁/台北報導】

很多被停卡的信用卡持卡人以為只要繳清或剪卡就沒事了。事實上,持卡人可能已被銀行在聯徵中心註記不良紀錄,將影響未來信貸和其他貸款。

大眾銀信用卡部資深經理陳義中說,銀行若因卡友信用不佳而強制停卡,會同時在聯徵中心註記原因,其它銀行都可以看到聯徵中心的資料,因此未來被停卡者向其它銀行申請新卡或信用貸款時,很可能被銀行拒絕。

【2009/10/06 經濟日報】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分類:生活情報
2010/08/29 23:27
會員卡變信用卡? 想清楚再換
聯合理財網 2009/10/11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阿美和老公在大賣場買了東西,結帳完準備離開,門口突然有工作人員跟阿美說,「妳的會員卡要換了」,阿美一臉狐疑接過工作人員遞過來的「換卡申請書」,一看居然是張信用卡申請書,什麼時候,會員卡都變成信用卡了?

信用卡市場近期回溫,各家銀行又在努力衝刺新卡量,像前述這種,會員卡可能被換成信用卡的案例,在遠百愛買和大潤發分店都出現過,銀行派駐在賣場的行銷人員,推銷的分別是遠東新世紀信用卡,還有台新銀行信用卡。

但這兩家銀行也表示,可能是現場行銷人員的推銷話術有問題,他們並沒有要求購物者,一定要將會員卡換成信用卡。金管會銀行局官員則表示,銀行行銷「信用卡」時,一定要做充分揭露和說明,不能含混以「會員卡要換了」帶過,說不定有消費者就因為搞不清楚狀況,因此換來一張信用卡。

長久以來,各式消費通路,尤其是量販店或百貨公司,是銀行發行聯名卡最中意的合作夥伴;各大銀行,例如中國信託和大葉高島屋,國泰世華和SOGO百貨,台新和大潤發,還有永豐銀行與漢神巨蛋、聯邦與微風廣場等,都合作發行聯名卡。

百貨量販通路已經有一群固定客戶,即會員,銀行與這些通路合作後,即可針對這些會員推出聯名卡,這些通路聯名卡在「店內」享有的折扣,會比其他信用卡還優惠,紅利點數也有機會多倍贈送。

但是銀行發行的聯名卡,並不能完全取代「會員卡」,因為前者是信用卡,是支付工具,會員卡也許可累積點數,但不能「刷」卡,只具會員資格,再加上,信用卡有「到期日」,若到期後不再續卡,會員資格也等同取消。

但部分信用卡,的確「長」得跟會員卡很像,例如遠東集團已發行高達600萬張的「快樂購(happy go)」會員卡,在遠東相關通路(例如sogo百貨),每消費100元可集1點,遠東銀行的新世紀信用卡也有集點特色,在遠東集團通路裡每消費100元可集2點,在其他通路每刷100元可累積1點,新世紀卡信用卡比快樂購會員卡優惠更多,更能吸引會員換卡。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分類:生活情報
2010/08/29 23:21
金融卡補發 最多收100元
聯合理財網 2009/11/12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消費者持有金融卡權益將更有保障,金管會11日公告金融卡定型化契約範本,除訂定費用上限,也明訂消費者申請金融卡時,銀行不能強迫附加電子錢包等功能,提領外幣匯率換算也必須明確化,新規定從12月7日起生效。各項手續費上限,包括金融卡國內跨行提款每次6元,跨行轉帳上限17元;金融卡密碼被鎖住後的解鎖上限50元,金融卡遺失後的補發或換發上限則是100元。
 
金管會官員表示,這是金融消費行為第一個訂定收費上限者,目前各銀行收費標準不同,以金融卡解鎖為例,銀行收費有100元、50元不等,金融卡換發或補發收費則有100元、200元等。12月7 日新規定生效後,所有銀行都須符合規定。

為維護消費者權益,金管會在消保會要求下,針對過去附屬在存款契約中的金融卡專門訂定型化契約範本,並於昨天公告實施。

根據「活期(儲蓄)存款契約附屬金融卡定型化約款範本」,民眾申辦金融卡時,銀行必須給消費者自由選擇各類功能的權利,不能任意附加電子錢包等其他功能。存款人如果另外需要信用卡、現金卡或國際提款功能,應另行簽訂信用卡、現金卡或國際提款作業契約。

金管會官員表示,根據這項規定,銀行必須提供單純、陽春型的金融卡供消費者選擇,不能強制在金融卡附加信用卡或電子錢包等功能。

定型化契約範本也明訂,消費者使用金融卡領取外幣,所領取的外幣金額按「交易當時」存款行掛牌外幣現鈔賣出匯率折合新台幣金額扣帳。金管會官員表示,這項規定主要是讓匯率換算有明確的標準遵循,不是由銀行說了算,以避免可能的紛爭。

此外,消費者使用金融卡,輸入密碼錯誤連續達一定次數時,銀行會將金融卡鎖卡或留置,輸入錯誤的次數設計不得少於三次。金融卡遭留置時,消費者應自留置的次日起算14個營業日內到銀行取回或換發;如逾期未取回,銀行可以將金融卡註銷。

至於如果因不可歸責於消費者的事由而導致卡片需解鎖,銀行免依約定收費;如果是因可歸責於銀行者,銀行並應對消費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歸責事由應由銀行負舉證責任。但消費者也應妥善保管金融卡,如果遺失、被竊時,應立即向銀行辦理掛失手續。

消費者如未辦理掛失手續前遭冒用,且銀行已經付款者,視為對消費已有給付。但是銀行對資訊系統的控管未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或有其他可歸責事由,導致消費者密碼被冒用或盜用者,仍應由銀行負責。

【2009/11/12 經濟日報】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分類:生活情報
2010/08/29 23:16
銀行想省錢 0800專線不見了
聯合理財網 2009/11/15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為節省成本,很多銀行都想取消0800免付費電話,但又怕招惹民怨,銀行只好先想辦法讓免付費電話「變不見」。

例如,匯豐銀行已取消0800客服專線;渣打銀行很少公開0800客服號碼;花旗、台新和中國信託的信用卡背面,也已看不到0800號碼。

銀行業者說,他會記下或熟背主要銀行的0800專線,免得自己多付電話費,因為各銀行雖不敢明目張膽取消0800電話,但多不希望這些免付費號碼曝光太多,等到客戶都找不到0800號碼時,就得習慣自己花錢打付費電話獲得銀行服務,屆時銀行可能就會取消免費專線。

0800信用卡免付費客服專線,曾經是銀行業者標榜重視客戶服務的指標之一,在全盛時期,中國信託信用卡的免付費專線超過300條線,花旗也有200條左右;但現在大家都希望客戶少打,兩大銀行也已經大砍免付費客服專線數,改為加設要客戶自己花錢的付費專線。

匯豐銀行在今年全面取消0800客服專線後,中國信託商銀一度打算跟進,但怕卡友群起抱怨,後來改成取消信用卡新卡背面的號碼露出,並同時減少免付費專線的電話線路。

有些銀行則希望客戶「忘記」還有0800免付費電話,包括渣打、花旗、台新銀行等,不但信用卡片背面只有付費專線,連網站上公告的服務電話都不再讓0800號碼露出,免得客戶多打;但有些「老客戶」還是記得這些專線,幫自己省些電話費。

而為阻擾客戶使用免付費電話,部分銀行在客戶打通0800後,會以語音方式要客戶改打付費專線「以節省線上等待時間」,有些持卡人不耐久候,會改撥付費電話,但是在打通付費專線後,銀行卻趁機推銷各式產品,等於客戶自己花錢打電話要取得銀行服務,卻又被銀行強迫推銷。

網訊電通亞太區總經理陳諧認為,這些銀行的作法已經本末倒置,因為節省每月客服中心電話費雖然重要,但比起銀行櫃檯的人力成本,客服話費成本還算低廉,且客戶若不能透過電話獲得滿意服務,直接找上銀行,銀行屆時花費處理的人力成本可能更高。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分類:生活情報
2010/08/29 23:10
信用卡低額分期 有一好沒兩好
聯合理財網 2009/11/17
 
【經濟日報╱記者/夏淑賢】

銀行信用卡提供分期付款,等於把銀行代墊持卡人消費支出的時間拉長,可能增加銀行成本,所以多數發卡行訂定的單筆刷卡分期金額門檻至少3,000元,僅中型發卡行才比較可能提高低額分期。

「羊毛出在羊身上」,銀行提供低額分期優惠,其他優惠多少會砍一點,例如很多銀行會配合各百貨的刷卡滿額或分期禮,但這類提供低額分期優惠的銀行就未必會配合送禮。此外,有沒有紅利累積、刷卡出國保額高低、刷卡金額與其他不同名目費用收取,消費者都要先比較清楚。

簡單的說,消費者要選擇分期數短、有刷卡禮,還是分期拉長、無刷卡禮,要看自己的需求及付帳單的能力。

部分卡片分期門檻較低,但會限制新增消費金額或新增分期筆數,如果新增消費金額大於一定額度或增加分期筆數,銀行就可能收取管理費或作業費,就算強調「沒有利息」,持卡人實際上仍要支出一筆成本,因此持卡人要控制好分期刷卡金額或次數。

也有不少銀行的遊戲規單純,沒有額外利息或手續費用,分期數也適中;這類信用卡看起來最划算,但可能不提供紅利積點或現金回饋。

低額分期信用卡通常「有一好就沒兩好」,消費者不可能占盡全部好處而完全不用付出代價。此外,低額分期卡多少會有刺激刷卡的作用,持卡人如果習慣使用,要小心每個月帳單金額可能快速累積,相對提高增加動用循環信用、增加利息負擔的風險。

【2009/11/17 經濟日報】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分類:生活情報
2010/08/29 23:06
附卡負連帶責任 解套
聯合理財網 2009/11/24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銀行公會已針對信用卡附卡持卡人應否對正卡持卡人債務負連帶責任協調出初步解決方案,對於已發行的舊卡,只要符合始終未使用過附卡、當初是由正卡持卡人代簽名發卡等特殊案例,附卡持卡人可不負連帶清償責任。

 

金管會今年5、6月間公告「信用卡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明訂銀行不可在契約中要求附卡持卡人對正卡持卡人債務負連帶清償責任,這項新規定實施後僅適用於新發卡者,過去已發行的舊卡是否可比照適用則沒有定論。

在金管會指示下,銀行公會內部經過多次協商、研議,已有初步解決方案,銀行將在合理範圍內儘量協助特殊案件的附卡持卡人。

根據銀行公會研擬的腹案,可免除帶連責任的特殊案件主要有三大類型,第一種類型是申請附卡時是未成年人,但當正卡持卡人的債務發生時,附卡持卡人已是成年人,銀行卻未再提醒其權利義務,對於這類案件的附卡持卡人,可以免除連帶清償責任。

第二種類型是始終未使用過附卡的附卡持卡人;第三種類型則是當初辦卡時是由正卡持卡人代為簽名,不是附卡持卡人親自簽名者。

銀行業者表示,對這類案件,過去主管機關曾發函禁止,但在函令發布前仍有少數案件存在,對這類案件不宜要求附卡持卡人負連帶清償責任。

銀行業者表示,銀行公會本周四(26日)理監事會議將討論此案,一旦通過,這三大類型的特殊案例將供各銀行參考執行,免除附卡持卡人的連帶清償責任。不過,對於已償還的債務、達成協議償還債務或法院執行中的案件不能適用,仍須依契約執行。

金管會官員表示,有關已發行的舊卡,附卡持卡人是否可免除連帶清償責任問題,之前銀行公會已有共識,對於單親等弱勢者的附卡持卡人可免除連帶清償責任,現在對特殊案件再提供免責作法後,對協助附卡持卡人應有極大幫助。

【2009/11/24 經濟日報】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分類:生活情報
2010/08/29 22:56
信用卡制度大翻修 循環息可轉信貸還款
聯合理財網 2009/11/29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持卡人注意了,金管會將全面翻修「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與持卡人權益相關計有大大項:未來民眾申辦信用卡,銀行不能再強制當事人提供聯絡人資料;銀行若要取消信用卡相關優惠,須先徵得持卡人同意;長期動用循環計息者,可轉成較利率較低的信用貸款。

金管會銀行局表示,修正「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討論多時,最快今年底前可公告,預計明年起開始實施新辦法。依照新辦法,銀行電腦系統也要大修改,金管會已要求發卡銀行需在辦法公告後9個月內完成系統更改。

金管會此次修正該辦法,參考美國消費者保護條款的規定,消保會、消基會及學者代表全程參與意見,更改的制度非常多。銀行主管指出,與消費者持卡權益相關的至少有10大項。

首先,針對「循環族」(只繳帳單最低應繳金額,未還款部分動用循環計息)改變非常大。鑑於卡債風暴教訓,金管會此次動用公權力,強制要銀行必須將「長期循環族」轉成信貸還款。

長期循環族,是指每期動用循環計息連續12個月或以上,銀行要針對這些人提供「較低利率」信貸還款方案,或直接降低循環利率,將讓「長期循環族」還款壓力大減。

帳單部分,金管會要求銀行詳細揭露手續費、利率等資訊,尤其針對循環族,銀行需揭露當事人已繳了多少循環利息、還有多久才能還清債務。另外,近年大受歡迎的「分期還款」,帳單上也要揭露手續費及持卡人的未還清餘額。

消費者經常詬病,銀行往往無預警透過帳單或官網公告,60天後要取消某某優惠,例如免費停車權益或保險保障。金管會規定,未來銀行要取消持卡優惠,要改成持卡人主動「同意制」,若持卡人不同意就不能取消。但因此舉影響層面廣,金管會也同意不溯及到舊卡,只針對新辦卡者實施。

辦卡申請書上的「聯絡人資料」,銀行規定「務必填寫」,且一填就須提供近親和好友各一名。金管會規定,未來發卡行不得強制持卡人提供聯絡人資料,避免發生債務問題時,聯絡人被當成催收管道。

金管會新規定,銀行大多接受,但也有兩項新原則仍在角力。一是預借現金成數,金管會認為信用卡是支付、非借錢工具,最多應只能借出額度的5成;但銀行主張7成。

第二是循環計息「起息日」,金管會主張最有利消費者的「繳款截止日」,但銀行希望採「入帳日」,學者則提出一個「收到帳單日」。但目前還沒共識。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分類:生活情報
2010/08/29 22:50
資深卡債族 卡息降
聯合理財網 2009/12/14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為了減少卡債族的負擔,金管會全面翻修「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對於長期使用循環信用的持卡人,要求銀行必須調降其循環利率,或協助轉成小額信貸。

 

此外,為了讓持卡人明白只繳帳單上「最低應繳金額」的後果,未來銀行必須在帳單上註明,若持卡人只繳最低應繳金額,日後要繳清全部帳款所必須花的時間及總繳金額,讓持卡人知道高利的可怕。

金管會研議多時的「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修正案,將在年底前對外預告,明年元月上路。這項修正案攸關數百萬名持卡人的權益。

此次修正案的重點就是希望減少製造「卡債族」,利用各種方式,導正信用卡成為一種「支付工具」,而不是一種「融資工具」。

另一大修正重點,就是參考美國對信用卡相關法案,強化相關資訊揭露及保障持卡人應有的權益。

新規定對於長期使用循環信用之持卡人,主管機關將另訂相關規範,要求發卡機構提供這類持卡人還款或利息調降方案,供持卡人選擇轉換。

金管會認為,如果有持卡人長期使用循環信用,表示他有長期借款的需求。銀行必須協助借款人轉成小額信貸,或調降其利率,不能只想賺這些持卡人高額的利息費用。其次,發卡機構未來也不能任意調高持卡人的利率。發卡機構必須在契約中明訂,在什麼條件下,才能調高持卡人的利率,例如持卡人違約未繳款等。

針對爭議很多的信用卡「預借現金」,金管會認為,預借現金的本質,是為了在特約商店不普遍的地區使用,允許持卡人可以先預借現金支應緊急需求,而不是鼓勵借貸。因此,金管會將另訂辦法限制預定現金的額度,目前傾向於信用卡額度的五成。

在持卡人權益的保障上,新規定要求,為確保持卡人權益,銀行核發新卡時所提供的權益或優惠,除了有不可歸責於發卡機構的事由外,未經持卡人同意,不得變更。

 

【2009/12/14 經濟日報】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分類:生活情報
2010/08/29 22:42
循環信用卡友 可轉信貸
聯合理財網 2010/01/21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長期使用信用卡循環信用的持卡人,將來要符合部分條件,才能轉為一般小額信貸。根據銀行公會初步研議方向,連續使用兩年循環信用,金額5萬元到10萬元以上,且無不良紀錄等,銀行將提供轉換機制。

金管會委員會去年通過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修正案,決定全面整頓信用卡市場,辦法中有多項涉及實務面執行,金管會也請銀行公會提供業者的意見。

根據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修正案,為將信用卡導回支付工具的本質,明訂銀行對長期使用循環信用的持卡人,應提供還款或調整利息方案,如小額信貸等,讓持卡人有不同選擇。

至於長期使用循環信用的持卡人,銀行公會在徵詢業者意見後,初期建議,可以連續兩年以上使用,作為認定標準;但除使用循環信用的時間,也必須考慮使用額度,如果只是幾千元,基於作業成本等考量,比較不合適再提供轉換機制,5萬元至10萬元較合宜。

銀行可以提供的轉換方式,除了小額信貸及現金卡,銀行公會也建議,可以採取信用卡分期償還。

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修正案中也明訂,信用卡預借現金不得超過一定比重,避免信用卡過度偏離支付工具本質。至於一定比重是多少,金管會已請銀行公會提供意見,最早銀行公會建議五成,但主管機關傾向是三成。

業者表示,信用卡預借現金具有「救急」功能,如持卡人在國外,突然需要一筆資金急用,預借現金上限就不適合太低,以免喪失功效,因此預借現金上限,可能要區分國內、國外較合適,且因每張信用卡可提供的預借現金額不一,公會也傾向要考慮金額問題。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分類:生活情報
2010/08/29 22:35
刷卡買預付型商品 多留意
聯合理財網 2010/01/24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每年春節前後也是信用卡特約商店倒店高峰期,今年信用卡收單業者也不敢掉以輕心,針對高風險「預付型」信用卡特約商店,銀行有3大步驟因應:審閱財報、要求現金等擔保品質押,全面拉長付款期限。

台灣人特別喜歡買預付型(先行購買,過一段時間才會使用到的商品或服務)商品,例如先刷卡買旅遊行程,或買航空公司機票、護膚美容券、付健身中心會員年費等。

但這些商店,過去幾年讓銀行業不斷踩地雷,例如亞力山大健康俱樂部倒閉、遠東航空破產等,讓銀行賠到怕,對這些「高風險」商店全面警戒。

國內第3大收單公司環匯亞太信用卡總經理許仁德表示,針對高風險特約商店,會定期審閱商店財報,並要求以現金質押,並將付款期限延長;過去商店接受信用卡刷卡後向銀行請款,可能一周內就收到錢,現在為降低風險,有些銀行可能等到90天後才付款。

國內最大收單業者聯合信用卡中心從去年開始,也針對高風險特約商店,要求只能接受1萬元以內刷卡限,例如買護膚美容券一次最多1萬元,雖被許多特約商店抱怨,但聯信中心也等於將刷卡後的理賠風險每筆降低到1萬元以內。

還要提醒消費者,目前兩大國際品牌信用卡,威士卡(VISA)、萬事達卡(Master),針對刷卡購物後發生爭議,消費者主張藉由「退款(charge back)」來退款的期限,統統限縮為540天,不再是無限期。刷卡買預付型商品,若超過540天,不可再要求退費。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分類:生活情報
2010/08/29 22:31
卡費遲繳 循環息飆到20%
聯合理財網 2010/01/15
 
【經濟日報╱記者李玟怡/台北報導】

消基會近日抽樣國內20家銀行信用卡約定條款,發現當持卡人如未能在繳款截止日前繳交最低繳款金額,全數被調查銀行都可依約自動調整持卡人循環利率,其中有15家會將循環利率調至最高18.75%至20%的水準。

金管會銀行局表示,將全面檢視現有信用卡契約,若有不公平條款,將要求銀行導正。 (本報系資料庫)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表示,據去年6月台北地方法院卡債清償案例,持卡人總共積欠銀行利息和本金46萬多元、現金欠款12萬多元,法官以消費者保護法第12條第1項「定型化契約條款違反平等互惠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契約視同無效」,判決持卡人僅需償還本金。

雖有判例在前,消基會表示,調查結果顯示,信用卡定型化契約對消費者相當不利,抽樣銀行100%可自動調整持卡人循環利率,其中有75%會將循環利率調至最高18.75%至20%的水準。

以刷卡金額2萬元、持卡人未繳交最低金額為例,如用樣本銀行最高循環利率與最低循環利率計算,利息差異從400元至2,976元不等。

消基會指出,持卡人忘記繳款屬於延遲給付,根據民法第203條「應付利息債務,其利率未經約定,亦無法律可據者,周年利率為5%」,民法第233條規定「對於利息,無須支付遲延利息」,因此持卡人忘記或來不及繳款應屬遲延給付,銀行最高不得收取超過5%的利息,因遲延所產生的利息,也不應計入循環利息。

消基會指出,美國已修法維護持卡人權益,包括「除非持卡人延遲60天付款,否則銀行業者不可對持卡人現有餘額提高利率;若持卡人因延遲60天以上付款而被提高利率時,銀行必須在持卡人連續六個月準時付款後,恢復原來利率。」

消基會表示,台灣目前仍任由發卡銀行提高循環利率,主管機關應加快腳步,修訂相關法條,維護消費者權益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分類:生活情報
2010/08/29 22:25
契約有提…附卡也要還卡債
聯合理財網 2010/08/26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信用卡附卡持有者究竟要不要負卡債的連帶清償責任?台灣高等法院最近在一件確定判決中指出,當初申請附卡的契約中只要訂有要負連帶清償責任,就應該對正卡持有者所積欠的卡債連帶負責。

花旗銀行去年對一名積欠83萬餘元卡債的信用卡客戶,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正卡及附卡持有人都要返還欠款。一審認為正卡持有人要負清償責任,附卡持有人則不用。

花旗銀行不服提起上訴,高院審理後認為,赴卡持有者在2001年4月申請附卡,後來曾使用附卡申辦行動電話並支付電話費;且當初辦卡契約已明訂,「同意正、附卡持卡人連帶負責該帳戶之正卡或附卡所發生之一切帳款」。判決附卡持有者仍要對80餘萬元的卡債負連帶清償責任,全案定讞。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今天如果我文章標題標錯或註腳下錯,我可以更正,但來我板請不要帶有情緒性之留言,我也很尊重長者,請不要對文章『斷章取義』。來版指正我的人我很感激,但請不要涉及『個人言詞毀謗及侮辱』,否則必『訴諸法律』,必不寬貸。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分類:生活情報

2010/08/29 14:02

其實,我只要搭公車或捷運,基本上我不會去坐『博愛座』。甚至看到老年人或孕婦與小孩,我還是會讓座。而其實我個人覺得,不如直接與全面規定,『博愛座』只有老弱婦孺可乘坐,就可以避免許多無謂的紛爭。

『老翁促讓博愛座 清大生反揮拳』**台灣的教育弊病,就是太著重智育,而完全輕忽『品德與人格教育的養成』。

聯合 更新日期:2010/08/29 09:27 記者高宛瑜/新竹市報導

「同學,這是博愛座。」七十三歲美國華僑胡姓老翁返台度假,昨在新竹市搭公車,要清大鄭姓學生讓座,鄭反嗆老翁「Shut up(閉嘴)!」還比中指。老翁氣得大罵沒教養,鄭一怒之下揮拳打老翁,雙方鬧上派出所。

 

胡姓老翁眼鏡被打飛、左臉被打腫,不斷流鼻血,衣服上有斑斑血跡,送到馬偕醫院急診室初步診斷,有腦出血、臉頰挫傷合併骨折。他哥哥趕到醫院氣得罵:「這是甚麼社會?老人要學生讓座還被打,真是教育失敗。」揚言要對清大提告。

 

「真的…很抱歉。」鄭姓學生在派出所時態度懊悔,他說作錯事就要付出代價,不管是老翁提告,還是學校懲處,都願意接受。

 

「但他一直指著我臉罵,還把口水噴到我臉上。」鄭姓學生說,原本要到火車站準備出遊,在公車上當眾被罵,才會發火打人,胡姓老翁也有推他肩膀。雙方在公車上大吵,司機隨後將車開到鄰近派出所。

 

「博愛座本來就是給老人坐的,年輕人蹺個腳坐著對嗎?」胡姓老翁移民美國卅多年,上月返台,「連我看到孕婦都要讓座了,何況年輕人」。

 

「我真的很傷心。」他說,這一個月他在台灣搭公車,看過很多年輕人坐在博愛座上「裝睡」,不然就是對他視而不見,「我比較雞婆」,看不過去才提醒年輕人讓座。

 

胡姓老翁說,昨天他看完醫生上公車,背著大包包、滿身汗,請坐在博愛座的鄭姓學生讓位,但鄭沒讓,反向他比中指,大吼「Shut up!」「我七十三歲,為了座位,竟有人叫我閉嘴。」清大教官崔東興到醫院探視胡姓老翁時,胡姓老翁顫抖著瘀青嘴唇說,年紀這麼大,還為了座位被打,「滿悲哀的。」

 

「學生情緒管理有問題。」崔東興說,鄭姓學生不讓座、打長輩,「怎麼樣都不對」,校方將給予適當懲處。

年輕人不讓座:不爽倚老賣老

聯合 更新日期:2010/08/29 09:27 記者高宛瑜、王慧瑛/連線報導

日前網路一張女學生在捷運博愛座聊天,孕婦在旁站立的照片,引起網友熱烈討論,網友紛批:「是眼睛瞎了嗎?」、「教育失敗」;這回胡姓老翁要大學生讓座竟被揮拳,不少老人認為時代不同了,如果身體還可以,寧可不開口要年輕人讓座。

 

為甚麼年輕人不讓座?「不是不讓,只是有些老人態度傲慢,一副『你就是要讓我』的樣子,讓人很不爽。」台北市廿三歲金小姐說,她曾看過歐吉桑用枴杖戳睡死的年輕人,不斷發出咳聲,「讓人覺得不舒服」。

 

一名網友說,「其實在捷運上最可怕的事,不是遇到有人不讓座,而是遇到搶位的歐巴桑。」有一次他因肚子痛坐博愛座,卻被歐巴桑碎念:「讀書是讀到背後了嗎?」覺得很衰。

 

新竹縣五十七歲的江錦湘說,他幾次在台北搭捷運,看到年輕人上車就是三五成群聊天,眼神很少留意身邊長者,遑論主動讓座。他雖然年過半百了,只要看到老人家,他一定讓座。

 

「敬老觀念要從家庭養成!」六十七歲的竹東鎮仁愛里里長楊國雄說,他假日回老家探望八十八歲老母親時,一定帶讀國二的孫女同行,讓她學習和老人家互動,增進感情,進而關懷周遭的老人。

 

台北市六十七歲徐姓婦人說,兒子一對子女從小由她帶大,現在分別就讀大學、高中,感覺他們現在需要的是同學,不再是家人,總嫌她囉嗦,讓她很受傷,她感嘆孫子孫女連她都不尊重了,不敢奢望出門會禮讓不認識的老人家。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分類:健康樹窗
2010/08/29 13:33
定型化契約出爐 坐月子不花冤枉錢
 
【中國時報 邱俐穎/台北報導】2010.08.05

  「我就只生一胎,當然要好好寵愛自己!」越來越多產婦到坐月子中心調養身體,但動輒六位數的收費常發生消費糾紛。衛生署四日公布定型化契約,明確規範產後照護機構的解約賠償金額,而且不得違法超收,違規最高可處一五○萬罰款。八月上旬公告上路。

  消基會調查,坊間坐月子、產後照護中心收費標準懸殊,從一天二千到八千元不等,以主題式套房、標榜名醫、五星級主廚進駐及有機養身餐招徠。尤其是都會地區,媽媽產後在外坐月子有增加趨勢。

  衛生署護理及健康照護處長鄧素文指出,住在都會區、高教育程度、生第一胎的婦女有較高比例進住產後護理之家或坐月子中心。以台北市為例,比例為二到三成,平均入住十到十四天。

  但每個坐月子中心做法不同,有的按日計費,有的另外收新生兒照護費,合約沒先弄清楚,常導致糾紛層出不窮。

  衛生署昨公布的「產後護理機構及坐月子中心定型化契約」,規定採「階梯式」退費,也就是愈早解約,被扣的賠償金愈少。如果消費者入住前卅一天解約,賠償定金一成以下,前一日才解約賠償定金五成以下,入住當天解約賠償不超過定金。

  如果產婦在進住後,住得不合意或因其他因素而想提前離開,坐月子中心應退回未住滿日數的餘款,且最多只能以餘款的一成做為賠償金。

  這項公告實施後,適用一百家衛生署核准設立的產後護理機構,以及眾多僅辦營利事業登記的坐月子中心。民眾可上衛生署網站查詢各縣市登記合法的產後護理機構名單,了解自我權益。


中時健康:http://health.chinatimes.com/contents.aspx?cid=4,31&id=11207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分類:健康樹窗
2010/08/29 13:32
坐月子一晚1萬?定型化契約頒佈避免糾紛
 
【中時健康 楊格非/台北報導】 2010.08.05

  產後想坐月子,不過,費用昂貴,常讓人陷入兩難,為了保障產婦及新生兒權益,衛生署頒佈最新版「產後護理機構及坐月子中心定型化契約範本」,業者如果違規,最高將處以150萬元。

  據統計,截至上個月為止,全台共有100家合法立案的產後護理機構,至於坐月子中心家數則更多。收費標準不一,價格最低的,一晚一千多,價格最高的,一晚則收費1萬2000元,差距相當大。

  衛生署處長鄧素文指出,有鑑於產後婦女坐月子服務的需求提高,原訂定「坐月子中心定型化契約」及「產後護理機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部分內容已不符合現況。

  衛生署提出修正草案,經多次審查會議,於99年6月審查通過,並於99年7月22日至8月2日預告,希望透過簽訂定型化契約範本的推行,使消費者能夠選擇合法立案的產後護理機構,避免消費糾紛。

  首先界定產後護理機構與坐月子中心的服務項目,前者包括,由醫師或護理人員對產婦及嬰兒作健康狀況評估、護理人員應提供24小時服務、產婦健康恢復及嬰兒哺乳,以及照護教導課程、提供產婦或嬰兒等居住場所。提供產婦或嬰兒之膳食、哺乳、衣物及洗滌等項服務,以及書報、雜誌等。至於坐月子中心則僅能提供最後兩項服務。其他涉及專業醫療部分,則不能記載於定型化契約上。

  為了避免業者收取高額訂金,衛生署規定,如需收取定金,定金收費不得逾總金額10%。部分消費者繳交定金後,因其他原因解約而被業者全額沒收高額定金,對此,新版契約中,也訂出相關解約的訂金退費標準。

  鄧素文指出,如業者規避檢查,依法將罰3萬到30萬。如果在定金收取與退費上,違反規定,且未確實改善,將罰6萬到150萬元。


中時健康:http://health.chinatimes.com/contents.aspx?cid=4,31&id=11210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分類:健康樹窗
2010/08/29 13:25

冰品止步!別把肚子當冰箱

冰品止步!別把肚子當冰箱

 

 

 
【中時健康 周嘉文/台北報導】2010.08.12

 
  豔豔夏日,剛從炎熱的大太陽底下逃離,躲進冷氣房時,如果能夠馬上來上一大杯冰冰涼涼的飲料,鐵定叫不少人想打從心底大喊聲「透心涼」或「爽快啦」!不過,中醫師警告,老把肚子當冰箱,可得小心當不成水妹妹,反倒吃出四四方方「冰箱」身材,肥胖機率大增,連皮膚也容易乾巴巴。

  根據老中醫的臨床經驗,現在很多小女生,從小經常冰品、可樂不離手,打亂身體自然調節溫度的規律,結果就是百病叢生。

  飲食的溫度有多重要?中醫師李深浦表示,人的身體,可是大自然最精密的設計,但一般人卻鮮少體會到它的重要性,想吃什麼就吃什麼,一切跟著感覺走,反倒因為飲食的溫度亂調、飲食的方式不對,傷害自己的健康,埋下日後致病的根源。

  不對的飲食溫度可比健康隱形殺手!李深浦打個比方,現今低碳生活風行,大家都知道不該再使用傷害地球的能源,該利用太陽能、風力、潮汐等大自然運作的能量,以避免再去污染地球,造成二次、三次的傷害。人體何嘗不是如此。地球毀滅是地球溫度上升,同理,人體的溫度若變化太多也會造成健康毀滅,衍生出許許多多疾病。

  人體溫度忽冷忽熱,只有百害無一利。舉例來說,夏天外頭氣溫高,為了散熱,人體會不斷流汗,當流汗時,血液、皮下組織的水份大量向外流失,這時人自然會想補充水份,但冰涼的飲料並不是最佳選擇。李深浦強調,冰涼的飲料一進到肚子,想要被人體吸收利用來補充水份根本不容易,因為過低的溫度,只會造成血管收縮,恰恰相反,造成血液黏稠,皮膚組織更乾燥。

  不僅如此,長期習慣喝冰涼的飲料解渴,會讓身體彷彿處在冰箱當中,胃腸營養代謝變差。李深浦說,身體也會怕欠缺足夠營養,就像處在冰天雪地的北極熊,為了自保「過冬」,大腦會下令囤積更多的脂肪、血糖及熱量,導致發胖。甚至出現三高症狀。

  夏天解渴到底怎喝才對?李深浦說,室溫的涼水就是解渴的聖品,消暑不該靠冰品,人體溫度的調節必須溫和漸進,才不會打壞自然節奏,引發疾病。


中時健康:http://health.chinatimes.com/contents.aspx?cid=5,61&id=11294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Close

您尚未登入,將以訪客身份留言。亦可以上方服務帳號登入留言

請輸入暱稱 ( 最多顯示 6 個中文字元 )

請輸入標題 ( 最多顯示 9 個中文字元 )

請輸入內容 ( 最多 140 個中文字元 )

reload

請輸入左方認證碼:

看不懂,換張圖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