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自己過的好,就是對社會最大的貢獻,和對對方最好的報復方式。』
時常在看到報章雜誌上對『單親媽媽』的報導,我個人覺得『單親媽媽』,其實也可以帶領小孩『活出自我與活出快樂』,而不是像以往給人的『刻板觀念』一樣 。
『讓自己過的好,就是對對方最好的報復方式。』生活是自己想過的,每個人都有權利去決定自己想過的生活。『而難過是一天,快樂也是一天。與其難過過一天,我寧願選擇快樂過一天。』
而父母留給孩子的最大的財富-『除了錢財以外,當然還包括樂觀與積極進取的精神。』-我個人認為這部份真的很重要,因為年幼的孩子,就像一台電腦一樣,你Input給他什麼東西,他也就會Input什麼東西出來。所以,父母在教育子女時,一定要特別注意這一點。
沒有人規定單親媽媽,一定要活在『悲傷的象牙塔當中』,重點在於『當事者能不能跳脫出【悲傷的框框】。』我從來不會以自己曾接受過社會局社工的『家暴受害者關懷』為恥』。相反的,我喜歡顛覆傳統的『刻板思維』,因為我個人覺得別人怎麼想,並不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重點是『自己怎麼想和該怎麼樣去過生活。與自己提供給大家何種思維?』
我的奇摩部落格有一百個訂閱者,而我的地圖日記部落格,加我為好友的總共有一百四十人左右,這些人我並非一一在網路上對談過。但我想重點應該是,大家可以從我的文章當中-『學習到更多的新知識和更積極樂觀進取的精神』。因為這就是我想帶給大家的。
而我也更積極快樂的『去為自己的事業而努力打拼』,沒有人規定一定要『靠爸』,依靠『父蔭或祖蔭』,才能夠在社會上闖出一片天空。在新北市這個競爭激烈的地方,只要你夠努力夠積極,即使沒有雄厚的家世背景、沒有漂亮的學歷,一樣還是可以『闖出一片出頭天』。
每天看到兒子睡在我身邊與我相依相偎,我都一直在想-『我到底能夠提供給孩子什麼?給孩子什麼樣的影響力?』因為當兒子決定,跟在我身邊和我一起生活時,我就左右和決定了他『未來的人生命運和未來的人生走向』。
而我不想讓自己當個單親媽媽留給別人的,只有單調的自怨自艾刻板印象。相反的,我希望能夠『真正的活出自己』,並且帶給大家是正面和正向的,而非負面和負向的。
而『愛情沒有對錯』,當緣盡緣滅緣盡情了時,我們是不是可以以用另一種更不一樣的方式,來給對方最好的『柔性報復』。-『讓對方覺得當我們離開他時,不但沒有被愛情挫折所擊倒,反而『更積極快樂的活出自己、活的更漂亮。』。-讓對方覺得『放棄了我』,是他『這一生最大的錯誤和遺憾』。我個人認為這就是-對『對方最好的報復方式』。畢竟,『報復也可以很柔性』,而非一定要採取所謂『積極的、激進的暴力與互相傷害手法』,才叫『報復』。
據了解,「飯糰妹」是單親家庭,目前在台北市北投區就讀小學,為補貼家計,晚上都幫母親賣「五穀米飯糰」,每顆卅元;而且女童說,這些飯糰還是她自己做的。
士林警分局文林派出所長陳心怡昨天打電話找女童的母親,無法取得聯繫。她指出,讓幼童深夜獨處在外,即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若占用道路擺攤,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警方查明真相,會依規定處理。
本月三日晚上十點半,士林警方接獲通報,士林捷運站外有女童獨自賣飯糰,警方趕到現場,發現女童手上只剩空籃子,飯糰已賣光。由於女童低頭不語,身邊又沒家長,警方將她帶回警局了解,發現「飯糰妹」才十歲。
「怎麼放心孩子深夜一個人在外面?」員警聯繫女童的母親到派出所,要求她不得再讓女兒深夜上街叫賣。女童母親表示,迫於生計才賣飯糰,女兒賣飯糰時,她都在旁邊,當時她是暫時離開。警方詢問後,讓她領回女兒。
沒想到,記者前天晚上十點走訪士林捷運站一號出口,又發現飯糰妹一個人捧著籃子,向民眾叫賣飯糰。記者買完剩餘的兩顆飯糰,女童才透露,飯糰是她做的,「沒賣完,不能回家吃飯」。
警方表示,士林地區幼童擺攤的個案較少,警方憂心的是,女童母親利用民眾的同情心賺錢,並藉此規避開單。
據了解,從今年四月起至今,台北市社會局四度接獲民眾檢舉「女童深夜在捷運站獨自賣飯糰」,婦幼科股長王可欣說,經調查,女童家裡並非低收入戶,每月領有慈善機構一千七百元補助金,母女倆從未向社會局求助。
女童因為晚上叫賣飯糰,上課有時缺席,志工曾上門關心,屢遭女童母親拒絕。王可欣指出,社會局會持續追蹤了解,勸導女童母親,並提供親子輔導、生活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