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未分類文章 (3842)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分類:生活情報
2010/06/29 00:15

盜用無線上網 最重罰150萬!

華視 更新日期:2010/盜用無線上網 最重罰150萬!06/28 22:16

民眾在家,要上網除了透過有線網路之外,其實還能使用無線網路,透過無線基地台,走到哪上到哪,不過台北市卻有一名男子,利用無線發送的特性,盜用鄰居家沒有設密碼的無線網路,偷偷上網完全不用付任何網路費,被檢方查出依違反電信法起訴,檢方認定,這種貪小便宜的行為和小偷一樣,最重可判處五年刑期,併科罰金150萬。

 

這是無線網路基地台,一般民眾裝在家裡,就是想能走到哪,都能上網。小小一台,能夠發射無線網路訊號,也因為如此,台北市有一名男子,看準了這個無線發射的特性,偷偷接收鄰居的無線網路,大肆上網,卻不用付半毛錢,貪小便宜的行徑,被檢察官依違反電信法起訴,像小偷一樣的行為,檢察官說,最重還可能被判刑五年,甚至開罰150萬。

 

打開筆電,幾乎搜尋的到別人的無線網路,但搜尋到,不代表你可以使用。拿著筆電離開無線網路基地台,還能上網嗎?一下訊號強,一下訊號弱,但還是能上網,無線網路發射無界線,走到哪都有無線網路訊號,但使用者付費原則,要想上網,別當個小偷,乖乖付錢,免的被罰。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分類:醫學新知
2010/06/29 00:09

住宅補貼 下月5日受理申請

自由 更新日期:2010/06/28 04:11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內政部營建署公告「住宅補貼」將於7月5日開始受理申請,至8月13日截止,補貼內容有租金補貼、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以租金補貼最受民眾歡迎,每月補助3600元,補助期限為1年。

 

除租金每月補貼3600元外,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則提供220萬額度優惠貸款利息補貼,另外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則提供80萬額度優惠貸款利息補貼。

 

不過,分析前兩年申辦狀況,97年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共開放3萬戶申請名額,但僅8千餘戶申請,申請率不到3成,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開放5千戶,僅3千餘戶申請;98年住宅購置利息補貼開放名額降為1萬戶,約6千餘戶申請,修繕住宅利息補貼名額雖然不變,申請戶數不到3千戶,較97年下降至少一成。

 

反觀租金補貼開放戶數為2萬4千戶,卻連續兩年申請戶數突破計畫戶數,其中97年2萬8千多戶、98年則有2萬5千餘戶提出申請。

 

王安強指出,應是受到青年安心成家住宅補貼影響,吃掉住宅購置利息補貼申請戶名額,才會導致申請名額不到7成,至於,租金補貼雖然連續兩年申請戶數均超過計畫戶數,但是核准戶數仍維持在計畫名額內,今年因為預算已編,暫時不考慮增加補助戶數。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分類:生活情報
2010/06/29 00:04

 

中廣 更新日期:2010/06/28 15:35  

接到可疑詐騙電話,撥打165專線,反而被騙,怎麼會發生這樣的狀況?最近傳出一起詐騙案件,引起刑事局重視,最後透過中華電信工程師專業判斷之後,才找出原因。刑事局表示,民眾可能是在接到詐騙電話之後,沒有確認有無掛斷電話,就按了165專線,結果因為發話端的歹徒還在線上,趁機冒稱員警向被害人進行詐騙。

 

(杜大澂報導)

 

有民眾日前接到可疑詐騙電話,電話中的語音內容宣稱,被害人以行動電話撥到美國和新加坡,有四萬多元的電話費沒有依規定繳納,將要停話,如果疑問請撥165反詐騙專線查證。被害人在聽完語音之後,將電話掛了,隨即拿起來撥了165專線要查證,結果反而被詐。刑事局在接到被害人報案之後,會同中華電信工程師進行專業研判,才發現被害人在掛了電話之後,並沒有確定已經掛斷,由於發話端的歹徒還在線上,被害人雖然撥了165專線,但還是原來歹徒接聽,因此,被對方假冒員警詐騙。

 

警方也發現,也有民眾在接到詐騙電話,按照內容的語音指示撥打165專線,最後仍舊逃不出詐騙集團的手掌心。

 

對於這類案件有增加的趨勢,刑事局表示,接到不明電話,一定要確認掛斷電話之後,再撥打165專線,才不會上當,呼籲民眾要小心防範。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 這一家店是花蓮遊子,每次回花蓮必品嚐的美食聖品,小小一顆顆飽滿的扁食,皮薄餡香,吃了令人還想再吃與覺得『回味無窮』。店門入口處還掛著老闆和故蔣經國總統的合照。這家店也是放假必定『大排長龍』的火紅美食名店。各位饕客來花蓮,要到液香吃扁食,請記得要趁早,不然來晚了就只有『流口水』的份了。-小魔女筆

  • [花蓮小吃]液香扁食&戴記扁食-本區圖文摘錄自格友

     
    妮˙生活˙螢光筆

    dump 

  •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0/06/28 23:25

    前言:這一家我一定要好好和大大的推荐,因為這一家店有我母親我和的共同回憶,記得以前每逢過年過節時,我總是要和母親並肩一起到『太平香燒肉店』,去好好的買一整隻完整的燒肉,然後和家中的七佪兄弟姊妹與因母,一起痛快的『大快朵頤』一番。 這種美味即使在母親已過世將屆十年的歲月,我和母親在睡夢當中相見,都還會想起過年過節,一起攜手去買燒肉的快樂情景。這家燒肉店的美食,不僅讓我『魂縈夢牽』,更蘊涵著我對母親滿滿的思念與愛。-小魔女筆

     

    *太平香燒肉店03-832-3966 -本區圖文摘錄自無名部落格友-『miamia0210的地盤』
    蓮縣

    是間在巷子裡頭的小店,
    就在公正街包子附近,
    在我們第一次來花蓮時,
    seraph念東華的表哥推薦的店家,
    吃了以後真的大為驚豔!!!
    記得第一次吃非常的鮮嫩嫩嫩嫩嫩,
    回到台北還念念不忘~
    這次來了以後也是一直惦記著。
    第二次吃感覺肉比起之前更有嚼勁,
    淋上微甜的特製醬汁很不賴,
    這樣一大盒才200元。
    google以後才知道,
    老闆是用自製老烘爐做燒雞、燒肉,
    堅持傳統的製法,做出來的味道特別香。
    唉~也是一間希望可以在台北開分店的好店~













    蓮市公正街4之3號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花蓮的美食小吃-4

    2010/06/28 07:30

    曾記麻~花蓮就有11家分店,也難怪我們在市區晃來晃去都可以看到曾記的分店。本區圖文摘錄自格友hne的綺麗世界奶油不飛的play ground Daphne的綺麗世界~




    來到曾記添購伴手禮,我最愛的則是現場手工製作的包餡麻糬。

    尤其是包花生粉的,非常美味~

    可惜的是,手工麻糬只能放到購買隔天晚上,所以也沒法多買囤積,真是殘念.. :P


    花蓮 曾記麻糬

    店名:曾記麻糬(中華101門市)
    電話:03-8325101 
    地址:蓮市中正路101號
    網站:www.1314.com.tw




    我特別偏愛紫米的麻糬,雖然價格有比一般白色貴上一些,但口感跟味道很不錯。
    我尤其喜歡地瓜口味,裡頭綿軟的地瓜餡,微微甜味搭配QQ外皮,非常非常喜愛。


    綠豆口味,綠豆沙也不錯,雖然沒地瓜令人驚豔,也不失為基本口味的好選擇之一。


    芋頭我比較沒那麼喜歡,我覺得再甜一點點會更好那,我覺得內餡味道比皮還淡。


    每次也都會買的麻糬餅,外頭是餅,裡頭是QQ麻糬,吃起來很特別。
    有紫米、綠茶、釋迦等口味,我比較愛紫米,每次都只買這一味,
    這可以放比較久,所以比較適合帶回家。




    我還買了可以放久的小麻糬,有出紫米口味我喜歡,不然我平時只愛新鮮的麻糬。
    紅豆我比較喜歡,花生有股味道我不愛。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0/06/28 07:23

    [伴手禮] 宗泰食品 @ 藍莓摩天輪餅-本文圖文內容摘錄自網友Luka的部落格

    第一張.jpg

    妹妹的男朋友去花蓮帶了一些伴手禮回來,這種把類似吐司的麵包低溫烘乾的零食,不知道什麼時候變成花蓮名產了?比較常見的稱呼是唱片餅、雷古多
    …這家則叫陀螺餅、摩天輪餅,其實都是一樣的東西~


    幸福摩天輪(藍莓)
    食1.jpg

    成份&熱量
    食2.jpg

    有反式脂肪(註),呃~


    食3.jpg

    一拿出來就一大片,而且屑屑好多,食用上不太方便。


    食4.jpg

    食5.jpg

    擠上果醬、撒上砂糖,低溫慢慢把麵包和果醬都烤乾,吃起來乾乾鬆鬆,組織幾乎是一捏就碎,沒有我以為的那麼硬。

    看起來抹了奶油,其實一點也不油,也沒什麼奶油香,只有果醬的部份比較有味道。倒是意外的不會太甜,但說不上喜歡@ @~


    宗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專線:0800-420-033

    阿美小米文化館
    地址:蓮縣吉安鄉南濱路一段258號
    電話:03-842-0033
    傳真:03-842-0088
    (花蓮共有7間門市)


    相關資訊

    宗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官網)



    (註)反式脂肪
    不飽和脂肪酸的一種,脂肪在氫化的過程中改變結構而成,較容易運送,性質也較穩定,比順式脂肪不易變質,因此被大量應用於食品上。反式脂肪酸是經人工氫化處理後才誕生的,自然界中幾乎不存有,人體也難以處理此類不飽和脂肪,一但進入人體中,大都滯留於人體難以分解排出,易增加罹患心臟血管疾病的機率。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花蓮的美食小吃-2

    2010/06/28 06:57

    花蓮好味麵店(魯豫小吃)~強力推薦!〈本文圖文內容摘錄自格友三槐.驛站〉

    分類:巷弄美食
    2009/05/11 17:05

    這是一家以外省口味麵食的著稱的老店

    位於美崙地區中美路與府前路交叉口

    槐哥記得小時候店裡還長一棵樹呢!
    優雅好聽的店名由來有請格友猜一猜(答案請見文末)
     

    簡單但還算乾淨整潔的擺設

     

    鏘~鏘~代表作~必吃的大滷麵!!

    其實大滷麵正確名稱應該是"打滷麵"

    在以前的年代外省媽媽因為家裡窮,通常會用平常作菜剩下的一些配料(木耳,青菜,紅蘿蔔,肉絲等等)

    略為炒過勾上薄芡,稱之"打個滷",淋飯,煮麵都省事好吃

    魯豫的大滷麵極為濃郁,幾乎快變羹了,但麵的濃稠卻是來自熬煮入味的湯頭

    建議配麵片,吸足了湯汁的麵片每一口都香味十足

    其他的麵食也都相當有水準

    還有各種也都屬於外省口味的小菜,每種都值得試一試(這次去吃晚了點,種類只剩這些)

    很多人不知道魯豫也有賣早餐

    雖然只是早上時分在門口擺個簡單的攤子煎蔥油餅,煎包,韭菜盒等等麵食

    照片中是早餐賣剩的煎包(一個10元)和蔥油餅(一袋20元),純手工和麵桿製,即使是冷了還是充滿嚼勁
      

    這是下美崙開的分店

    在民權路上,美崙派出所斜對面

    花蓮已經夠小了,竟敢在小小的美崙開2家店,可想而知受歡迎的程度

    這家店面比較新,所以門面比較寬敞

    民權店可是正式把早餐列入營業項目喔

    謎底:當然是山東爸爸娶了個河南媽媽囉!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公正街周家蒸餃:這是我每次回花蓮必吃的經典美食之一,也是我的國小同學父親所開設的店。而周家蒸餃和隔壁的公正街包子店,都是在過年過節時火紅的大排長龍美食名店。

    周家蒸餃【超熱賣包子】

    周家蒸餃
    電  話:03-8350006
    店  址:花蓮縣花蓮市公正街4-20號
    推薦:

    • 小籠包
    • 蒸餃
    • 酸辣湯


    味美價廉。花蓮周家蒸餃
    有肉汁的小籠包。 SANY1130.JPG. >>沾了薑汁醬油,讓蒸餃吃起來更美味。 SANY1136.JPG. >>是因為太多人點包子了,所以要預先包起來放著嗎? @@美食藏寶圖. 花蓮公正街周家蒸餃. 花蓮縣花蓮市公正街4-20號(公正包子旁邊)‎. 電話03-835-0006...

    菜單如下,除了小籠包跟蒸餃,另外還有賣麵跟湯。〈本文部份圖文摘錄自痞客邦涼子部落格〉

     

    周家蒸餃02

     

    蒸餃,一籠10個30元。

     

    周家蒸餃03

     

    吃起來味道算ok,但是我覺得還滿普通的,不算特別好吃耶!

    周家蒸餃01

    今天要介紹的花蓮小吃,也是在網路上火紅的花蓮名店公正街包子店周家蒸餃,兩間相連的小吃店,都以賣小籠包跟蒸餃為主,根據網友們的評比,包子以「公正街包子店」的較優,而餃子以「周家蒸餃」較好吃,兩家同樣是24小時全年無休的便利小吃店,讓你什麼時候餓,就可以什麼時候吃!

    二、公正街包子店

    一、公正街包子店

    說到這間包子店,它是以一顆跟一籠的單位去計算的,來之前阿成師有特別交待,千萬不要因為排很久隊,一時激動就叫了一籠,它們家的包子,說包子是比較小顆沒錯,但要說是小籠包,它可是大多了,如果兩個人吃一籠,之後的花蓮小吃就沒肚子放了。

    公正街包子店01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分類:生活情報
    2010/06/27 13:01

    業務代收保費 最高5萬元

    2010年06月27日蘋果日報
     

    【吳靜君╱台北報導】今年7月1日起,繳交給保險業務員的現金保費,不能超過5萬元,並且不可以分單、拆單方式規避法律,否則將處罰保險公司60萬元。

    避免遭不當挪用

    過去經常發生業務員利用代收保費不當挪用導致保戶損失,引發保險爭議。南山人壽曾有保險業務員以定存方式向外招攬,並挪用保戶保費,使保戶的權益受到損害,導致南山人壽遭金管會罰鍰300萬元,以及3個月不得招攬新業務員的案例。
    有鑑於此,金管會規定,下個月起保險業務員及保經代業務員單張代收保費不可超過5萬元。金管會解釋,所謂單張保費包含主附約,例如一張主約壽險加保其他健康險契約等,業務員及保經代業務員收取的保費金額不得超過5萬元,若超過5萬元,保戶須以匯款、劃撥、信用卡刷卡方式繳納。
    金管會官員表示,業務員收取費用管制納入保險公司的稽核內控檢查範圍內,如查核發現業務員有超收情形,就會懲處保險公司60萬元罰鍰,至於保經代部分,金管會官員表示,保險公司應以契約來規範保經代收取保費情形。
    磊山保經副總龔立煒表示,保險業務員或保經代公司收取5萬元以下的現金,保戶要記得收取送金單或收據,收據上面要載名收取的時間,含年、月、日、時,以及投保險種、收取的費用,並有業務員親簽等各種細項,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分類:生活情報
    2010/06/27 12:55

    新鮮人理財 3帳戶管理

    2010年06月27日蘋果日報
    放大圖片

    壽險業者建議,新鮮人可以緊急用、儲蓄及生活用3帳戶理財。
    資料照片

     

    【吳靜君╱台北報導】畢業季節已過,新鮮人開始在人生事業上打拼,壽險業者建議,新鮮人理財要有3個帳戶的觀念,一個帳戶是緊急預備金,應付未來發生的事故:二是儲蓄帳戶,為自己的理財目標前進;最後就是一般帳戶,做為生活開支使用。

    儲蓄為首投資為次

    新鮮人初出社會,每月薪水只有2.5~3萬元,可運用的錢不多,富邦人壽總經理鄭本源說,新鮮人不應該急著投入資本市場,要以儲蓄為首,有餘力再進行投資。
    鄭本源表示,新鮮人的薪水可分為3個帳戶來管理,首要是緊急預備帳戶,做突發事故可以應付的資金,他建議,新鮮人可以分批存入3~5個月薪水,且該帳戶不辦提款卡,在非必要的下不要輕易動用。
    第2個帳戶是儲蓄帳戶,是為了自己的人生目標努力,例如要買車子、房子或者計劃遠距離的旅遊,都可以該帳戶規劃。鄭本源建議,該帳戶可慢慢儲存,以保本為主,等累積到一定金額時,就可選擇還本商品或進行小額投資,以增加金額累積的速度。
    最後一個是一般帳戶,是新鮮人可以自由動用的帳戶,鄭本源表示,該帳戶可以做為生活消費使用,若支付完生活消費後還有餘額,也可以進行一些小額投資,或者定期定額買基金,賺取更高的報酬。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分類:生活情報
    2010/06/27 12:50

    央行升息 分紅保單吃香

    利率紅利兩頭賺 惟保費貴1~2成
    2010年06月27日蘋果日報
    放大圖片

    央行宣布升息半碼,專家建議可選擇具有投資性質的保單為主,如分紅保單及投資型保單。張界聰攝

     

    【吳靜君╱台北報導】央行宣布升息半碼,保險商品也將反應利率。專家表示,保險商品反應利率比存款還要慢,預計2~3個月後才會調整新商品預定利率,專家建議,保戶不宜躁進搶買儲蓄險與利變型保險,若真要抓住升息脈動,可以考慮分紅保單及投資型保單。

    荷包
    滿滿

    央行宣布升息半碼,不但存款利息上揚,保險商品也可多賺一點。詠倡保經副總李文洋表示,保險商品反應利率較慢,通常落後2~3個月,因此現在先別搶進儲蓄型保單。

    先避開利變型保單

    每月1日,壽險公司利變型保單都會宣告利率,在升息趨勢下,利變型保單將是享受升息好處的超夯商品。李文洋表示,利變型保單新宣告利率通常適用1年,現在利率僅是初升段,建議再觀察。
    磊山保經副總龔立煒表示,可選具投資性質的保單,像分紅保單與投資型保單。以分紅保單來說,是傳統保單加上保險公司投資績效分紅,若景氣好轉,保險公司績效也會愈好,分到的紅利也愈多。
    中壽商品發展部經理廖勇誠表示,分紅保單是保險公司將該分離帳戶投資收益7成分享給保戶,會依保戶年齡、投保險種分享,因此紅利也會不同,但景氣上升、利率上揚,保險公司投資績效也會愈好。
    廖勇誠舉例,以30歲男性投保分紅保單,每月投入1萬元保費,20年期滿總繳保費240萬元,累積帳戶價值及預估紅利約273萬元,65歲退休時累積價值含預估紅利約411萬元,若景氣好轉、利率上揚,帳戶價值內的金額甚至比保險公司所給的預定報酬高。

    定期定額投資為主

    不過,分紅保單仍然是以穩健為主要訴求,20年繳費期滿獲利率也有限,同時分紅保單比一般不分紅保單還貴上1~2成。龔立煒建議,此時可選擇投資型保單,更能享受景氣好轉的效果。
    由於經濟前景仍有些許疑慮,龔立煒認為,目前仍應以定期定額投資為主,但投資金額可增加;至於選擇的標的,只要避開歐洲地區仍以股票型基金為主,全球型基金、亞洲基金、中國型基金甚至是原物料,都是可投資的標的。

    央行升息趨勢保單建議

     

    資料來源:各壽險公司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分類:生活情報
    2010/06/27 12:27

    個人資料保護法:何時會三讀通過?
    iThome電腦報週刊 │ 2009-08-18 iThome電腦報週刊報導

    新版個人資料保護法幾經延宕,目前雖仍處於政黨協商的階段,但可望在立法院下個會期列入優先協商法案,而備受爭議的民代免責條款會被刪除嗎?賠償總額的上限會有結論嗎?


    新版個資法將列為立法院下一會期優先協商法案
    新版個人資料保護法去除「電腦處理」和「行業別限制」,國民黨團同意刪除民代免責條文,但未來對於個資賠償上限意見紛歧

    距今15年前通過的《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簡稱個資法),仍是臺灣目前「唯一」一個,針對個人資料保護提供相關規範的重要法源依據。但不可諱言,該法所保護的個人資料仍侷限在電腦處理,並有行業別的限制,該法規範的內容對於現今社會而言,已造成極大的落差。

    因此,有許多企業對於新版個資法究竟何時會順利通過立法院三讀,保持高度的關切。

    個資法召集政黨協商的國民黨立委謝國樑承諾,「個人資料保護法對社會影響重大,第7屆第4個新會期於9月18日開議後,該法將列為最優先的協商法案,預計針對法務部重新提出的法案版本,進行政黨協商。」


    個人資料處理保護不應局限「電腦處理」和行業別

    1995年制訂通過的《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是臺灣第一個明訂個人資料保護的相關法律,不過,法案制訂的當時,電腦使用未如現今普遍,加上網路使用尚未興盛,因此法律規定個人資料保護的範疇,仍單純地侷限在「電腦處理」相關的個人資料上。

    但從近年來不可勝數的個人資料外洩事件發現,許多受害者常常因為外洩的資料不是經過電腦處理,或者因為不是目前《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受到規範的行業別,受害民眾只能以民法的侵權行為,作為相關的請求損害賠償,而不能以《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

    再者,該法規範的個人資料必須透過「電腦處理」,也就是未經處理的紙本資料即便外洩,因為不是透過「電腦處理」,不在該法的規範範圍中,形成無法可管的狀態。這也造成,許多行銷公司拼命收集各種個人資料,「轉賣」給需要個資的各個公司,甚至也淪為某些詐騙集團進行詐騙的基本資料。

    為了彌補舊版法案不足,新版個資法擴大保護客體,去除「電腦處理」和適用行業別的限制,未來需要保護的個人資料,將不僅止於電腦處理的個人資料;而去除行業別限制後,意味著各種公務機關和非公務機關與自然人,都適用新版的個資法。

    甚至,全民個人資料保護聯盟顧問、中研院資訊科學研究所副研究員莊庭瑞強調,「公務機關和非公務機關在新版個資法中也規定,不論是否是在我國領論,對我國人民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該法將一體適用。」

    由於原本的《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是在1995年8月11日公布施行,也在2005年從原本的「徵信業、醫院、學校、電信業、金融業、證券業、保險業及大眾傳播業」等8大行業,擴大適用到其他包含「期貨業、中華民國人壽保險、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臺灣更生保護會、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百貨公司業、零售式量販業(大賣場)、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及開放網際網路登錄之就業服務業(人力銀行)」等9大行業。

    刑事警察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常金蘭表示,許多新興行業不在《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原有或擴大適用行業別中,且新版《個人資料保護法》尚未過關,她坦言,「由於缺乏法律規範,相關的受害者皆難以根據現有的法律,向業者求償。」


    個資法立法進度,一波三折
    為了有效遏止個資外洩和詐騙橫行,多年來,新版個資法的攻防戰持續在政黨間上演。從2007年底立法院第6屆立委第6會期,當時立法院民進黨和國民黨進行黨團協商時,差一點通過新版個人資料保護法的法案條文,後來因為國民黨立院黨團堅持納入「民代除外條款」,導致個資法法案陣前折腰。

    後來因為屆期不連續的關係,第6屆立委沒有通過的「個人資料保護法」,由第7屆第1會期法制委員會國民黨司法法制委員會召集委員謝國樑針對「個人資料保護法」重新提案,並於該會期完成委員會審查。其中,除了部分爭議條款將留待朝野協商外,個資法將進入朝野政黨協商階段。

    根據立法院法案審查程序,個人資料保護法將進行朝野協商,在2個立院黨團沒有爭議的情況下,才會完成個人資料保護法的二讀和三讀。但即將開議的立法院第7屆第4會期,主要任務是審查明年度預算的預算會期,謝國樑表示,個資法將是他列為最優先進行朝野協商的法案。

    目前委員會通過的一些爭議條款,也已經由法務部重新提案並做字句修正,他說:「只要一有空檔,就會儘速排入個資法的協商日期,希望能在該會期順利過關。」民進黨立委黃淑英則說,對民進黨團而言,個資法也是相當重要的法案,但民進黨團目前只能配合國民黨提出的法案協商日期,難有置喙餘地

    黃淑英表示,目前個資法仍有許多爭議的條文,即便委員會審查已經超過1個月的協商等待期,對於這樣的重要法案,國民黨團為求慎重,也不至於逕付表決。但這也意味著,個資法即便已經完成委員會審查,仍充滿諸多變數。


    民代免責條文和賠償上限,仍有變數
    委員會通過的個資法版本中,國民黨版強行通過「民代免責條款」,意即民代若基於問政之目的而蒐集的個人資料,可以不必告知當事人。闖關的民代免責條款造成民意極大反彈,紛紛認為立委為了一己之私、逕自擴權,侵犯人民隱私。

    黃淑英說,民進黨團認為立委已經享有言論免責權,不應再有民代免責條款。謝國樑表示,由於民意反彈極大,在朝野協商的條文中,他已經同意刪除民代免責條款,但民代免責條文得以闖關成功,也是因為部分國民黨委員的堅持。他也不諱言地說:「進行朝野協商時,若仍有立委同仁堅持闖關民代免責條款,該條文仍可能過關。」

    除了民代免責條款外,最有爭議的就是強化行政監督權利的條文。為了強化防制個人資料濫用,國民黨版認為各主管機關,必須在首長同意後才能派員檢查。面對這一保留條文,謝國樑表示,與法務部進行溝通後,同意採用原本行政院的版本。

    另外,個資法委員會協商版本對於違反個資法的罰則,行政院版規定,「基於同一原因事實應對當事人負損害賠償責任者,其合計最高總額5千萬元為限。但因該原因事實所涉利益超過5千萬元者,以該所涉利益為限。」

    法務部表示,國民黨版與司法院對該條文立場最大的歧異在於,司法院認為,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一旦違法蒐集、處理或利用個資造成被害人損失,將賠償總額設定上限為10億元以達嚇阻作用,但國民黨版則只規定,每人每一事件賠償金額為2~10萬元,並不設定賠償上限。

    由於新版個資法為了俾利受害者的救濟,提出團體訴訟的救濟方式。但是,不論是原本行政院或國民黨版本,對於團體訴訟的規範與執行,仍有些許實務上的落差。未來在朝野協商的版本中,則納入司法院對於團體訴訟的建議,明訂提出訴訟的法院管轄所在地。例如,對公務機關提起損害賠償訴訟者,由該機關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管轄;對於非公務機關提起者,專屬其主事務所、主營業所或住所地之地方法院管轄。

    黃淑英表示,民進黨對於包括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種族、政治意向、宗教信仰傾向及犯罪前科等敏感性個人資料,認為應該要更嚴格定義。她說,有時候,上述一般民眾或許不了解上述敏感性資料的價值甚至帶來的商業利益,這類敏感性個資的取得都不能以當事人同意即可,應該要有更嚴謹的使用規範。


    永慶房屋因應新版個資法 進一步做到外寄郵件審核
    永慶房屋在2005年已經第一波擴大適用舊版個資法,為了落實對客戶個資使用的承諾,除了尊重客戶拒絕的權利,也全面審查對外寄送電子郵件,確保個資不外洩


    Payeasy舉行個資考試 強化員工個資保護意識
    對於超過300萬名的會員資料,Payeasy隨時監控資料安全性並提前示警,從客服人員到供應商與末端物流,只提供職務上所需的資料,不給不必要的資料


    東森購物從資安認證打好基礎
    從資料流的角度作流程分析,收斂到只有客服和IT人員有機會接觸到客戶資料,從系統面和實務面降低人員直接接觸個資的機會


    博客來逐步簡化會員申請資料
    博客來為了確保最重要的客戶聯絡方式,所有對外系統介接和資料交換仍以數字代碼顯示,直到標籤列印才會顯示收貨


    企業面對新版個資法的3大隱憂
    企業擔心新版個資法行政監督權過大、天價罰款導致濫訟,資安驗證缺乏參考標準,都讓企業擔心將無所適從


    盼仿效日本,推動隱私權標誌制度

    明訂主管機關,重視個資跨國移轉議題

    <圖表>立法院法案審查流程
    <表格>新版「個資法」爭議點與協商條文內容

    《詳細內文請見iThome電腦報412期(www.ithome.com.tw),天瓏、誠品、何嘉仁、搜主義、敦煌、法雅客、Page one書店均有銷售》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針對個資法法令補充說明如下:

    『法務部表示,由於立法院本會期未完成個資法三讀立法,因此,有鑑於購物台等購物頻道、網路書局等網路購物消費民眾被詐騙事件一再發生,為促使業者落實保護客戶個資,相關部會決議,由經濟部以指定方式,將購物頻道、網路購物兩項業者,都納入個資法適用對象。

    官員指出,指定適用個資法有許多前例,如九十四年一月,經濟部亦指定百貨公司、大賣場、不動產房屋仲介、人力業者,適用個資法。

    至於一旦施行後,民眾如何自保、求償?法務部指出,若有民眾訂購某購物頻道商品,馬上接獲詐騙集團電話,對訂購物品、個資一清二楚,民眾應準備錄音機錄下來,做為舉證之用,加上通聯的佐證,即可依個資法第二十八條向購物頻道業者求償,每件二至十萬元。

    此外,受害民眾也可依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一百九十五條、消保法等規定,向業者要求損害賠償。』

    類:生活情報
    2010/06/27 12:17

    〈駭客盜燦坤個資 顧客被詐〉

    2010年06月27日蘋果日報
    放大圖片

    近來許多燦坤3C消費者向警方反映常接到詐騙電話。資料照片

     

    【於維奕╱台北報導】許多到燦坤3C門市購物的消費者都接到詐騙電話,因對方熟知購物資訊,消費者質疑是燦坤洩露個資。燦坤發言人羅瑞誠表示,經查是電腦遭駭客入侵竊取會員資料,4月就已報警,並加強防火牆防範。刑事局警務正常金蘭表示,已接獲上百名民眾通報,可見問題並未改善,業者應再加強防護。

    台北高小姐表示,6月8日接到自稱燦坤客服的電話,稱她4月16日購物的付款方式設定錯誤,會有銀行人員致電指導如何處理,之後即接獲自稱銀行人員的來電,她直覺是詐騙,並未理會,但對方知道她購物的細節,包括是由母親刷卡付款,連母親名字都知悉,質疑是業者洩露個資。
    桃園李小姐則是5月底去燦坤門市購物,也接到詐騙電話,雖未受騙,但說:「誰還敢去燦坤買東西。」
    對此,燦坤實業集團發言人羅瑞誠表示,4月就已接獲消費者反映,當下已報警,內部查出是駭客入侵竊取會員購物資料,非員工外洩,已提升防火牆。
    刑事警察局警務正常金蘭表示, 165防詐專線6月1月至20日仍接到141通有關燦坤詐騙的報案電話,有民眾受騙上百萬元,由於民眾大都在燦坤門市消費,受害年齡層較高,業者有必要加強防護,消費者也須小心留意,勿上當。

    若因此受騙可求償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律師表示,燦坤須舉證電腦資料庫當時設立完善防火牆,否則仍有責任,消費者若因此受騙,可向業者求償。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分類:生活情報
    2010/06/27 12:11

    萬元皮衣掉色 店家竟拒退貨

    鑑定有瑕疵 硬拗已穿過 消保官:應解約
    2010年06月27日蘋果日報
    放大圖片

    售價1萬3000元的黑色皮衣內裡居然未完成定色處理。

     

    黃小姐在北市東區時尚呼吸服飾店購買黑色皮衣外套,第一次穿就發現內搭的白色T恤遭皮衣染色,經送洗衣公會鑑定是皮衣色牢度不足造成顏色脫落,店家拒絕退貨。對此,時尚呼吸服飾店表示,就算檢驗證實有瑕疵,因衣服已穿過不接受退貨,會提供維修服務。台北市消保官表示,買到有瑕疵的商品,消費者可要求解約。投訴組

    「賣那麼貴,品質竟然那麼差。」黃小姐說,3月30日在時尚呼吸服飾店購買一件黑色皮衣外套及一件白色T恤,前者售價1萬3000元,後者1500元,隔天即穿這兩件衣服,卻發現白色T恤疑似遭黑色皮衣染色,部分變成黑色。她質疑皮衣會褪色,4月2日向店家反映,店家不承認黑色皮衣有瑕疵,並以衣服已穿過為由,拒絕退貨。

    內裡未經定色處理

    北縣洗衣公會鑑定確定黑色皮衣的內裡顏色會脫落(紅框處)。

    北縣洗衣公會鑑定確定黑色皮衣的內裡顏色會脫落(紅框處)。

    黃小姐因此將黑色皮衣送給北市洗衣公會理事許憲麒鑑定,經他快件送往台北縣洗衣公會事故衣物鑑定研究發展委員會鑑定,確認是黑色皮衣內裡布色牢度不足,導致色脫落移染到內面衣物。
    台北市洗衣公會理事許憲麒表示,這件黑色皮衣內裡材質少了一道定色處理,所以才會將白色T恤染色,且這件皮衣表層也未上油處理,若使用衛生紙擦拭或用手觸摸時,也會有掉色的情況。

    態度強硬只能維修

    北市時尚呼吸服飾店專售進口精品服飾。

    北市時**呼*吸*服*飾*店*專售進口精品服飾。

    對此,時尚呼吸服飾店店長徐小姐表示,就算經洗衣公會鑑定後證實衣物有瑕疵,因衣服已穿過,只能維修,無法退、換貨。黃小姐則說,已對商品品質失去信心,只希望能解約退費,並已向消保官申訴。
    台北市消保官嚴浩芬表示,業者對於售出的商品須負瑕疵擔保責任,商品有瑕疵,依《民法》規定,消費者可要求業者交付無瑕疵商品,或是減少價金,甚至解約,既然洗衣公會檢驗報告證實衣物有瑕疵,業者就應辦理退換貨。民眾若遇類似糾紛,可手機或市話撥打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申訴。

    避免買到瑕疵衣物 注意事項

    ●購買前要檢查衣物細部
    ●向店家確認衣物是否會褪色
    ●保留購買憑證
    ●購買後發現衣物有瑕疵,立即向店家反映
    ●發生糾紛須鑑定時,應找具有公信力的單位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分類:健康樹窗
    2010/06/27 12:03

    18種水果比一比 高纖低糖 聖女番茄最優

    葡萄升糖指數最高 糖尿病患宜少吃
    2010年06月27日蘋果日報
    放大圖片

    聖女番茄兼具低升糖數、低糖度與纖維質高等特質,吃了不易血糖升高與發胖。吳貞慧攝

     

    【甯瑋瑜╱台北報導】要吃得健康,不發胖,應選擇血糖不易急速上升食物。據國內學界對台灣常見18種水果最新研究調查,在低糖度、低升糖指數(Glycemic index,GI)與高膳食纖維的優質水果3指標中,以聖女番茄最佳,水梨、蘋果、木瓜、芭樂也位居前矛。至於葡萄、龍眼、西瓜,吃多易使血糖快速上升,糖尿病患應淺嘗即止。

    台北醫學大學對台灣18種水果進行測試,先為19到25歲健康受試者檢測空腹血糖。受試者15分鐘內吃完水果,在食用後半小時到2小時間,每30分鐘測一次血糖,並計算GI值,檢測水果糖度、分析膳食纖維含量。
    負責此研究的北醫保健營養學系碩士生吳品青說,GI值是吃進食物後,血糖上升速度快慢數值。糖度則是水果汁液中糖分的濃度,與GI值正相關。膳食纖維越高,越能延緩醣類在腸道吸收。北醫保健營養學系教授劉珍芳說,選擇低GI、低糖度與高纖飲食,不易飢餓與發胖,更可維持健康血糖。

    芭樂柳丁纖維高

    該研究發現,GI值最高為葡萄、西瓜、文旦、龍眼、芒果;聖女番茄最低。糖度較高是葡萄、香蕉、黃金奇異果、綠奇異果、龍眼;聖女番茄最低。每份水果中膳食纖維較高的是芭樂、聖女番茄、柳丁。
    吳品青說,綜合三指標,以聖女番茄、水梨、富士蘋果、木瓜、泰國芭樂最佳。至於高GI、高糖度,低膳食纖維的葡萄、龍眼等,建議偶而品嘗。台灣肥胖醫學會常務理事、減重醫師蕭敦仁說,「低GI食物,纖維多豐富,攝食後不會立刻消化,血糖不會快速上升,想減肥者,會建議多吃蘋果、芭樂、番茄。」
    劉珍芳提醒,空腹避免吃太酸、太甜水果,如鳳梨、葡萄柚等,以免刺激胃酸分泌。木瓜、芭樂、蘋果較溫和,可空腹食用。

    國內常見水果GI值、糖度與膳食纖維調查

     

    註1:GI值是升糖指數(Glycemic index)縮寫
    註2:水果GI值、糖度應越低越好,膳食纖維應越高越好(標示為紅色者);表列調查結果,由上而下依序代表水果GI值、糖度、膳食纖維由低至高的情形資料來源:北醫保健營養系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分類:生活情報
    2010/06/27 11:57

    植牙送機票 醫廣告觸法

    2010年06月27日蘋果日報
     

    高雄牙醫師在澎湖七美張貼「植牙送機票」廣告,有觸法疑慮。許逸民攝

     

    【許逸民、王勇超╱連線報導】一名在澎湖七美鄉出生、目前在高雄縣鳳山市開業的牙醫,回家鄉打廣告招攬病人,竟以「植牙送機票」鼓勵鄉親到他的診所做雷射植牙。澎湖衛生局獲報,衛生局副局長蕭靜蓉昨認為廣告手法違反《醫療法》,可處5萬至25萬元罰鍰,已函請高縣衛生局處理。

    《醫療法》第61條禁止公開宣稱送禮、折扣等不正當方法招攬病人,高縣衛生局醫政課長王小星說,尚未收到澎縣衛生局通知;但「單憑廣告上寫『植牙送機票』,無法判定是否違法。」「若確定是不當招攬,將依法開罰。」
    遊客向《蘋果》爆料指出,日前到澎湖七美旅遊時,發現碼頭一幢房子牆上有一塊壓克力「植牙送機票」廣告,牙醫呂**竟以在七美土生土長為訴求,標榜人親土親,歡迎鄉親到高縣鳳山市他的診所植牙,疑涉違反《醫療法》。

    辯稱想回饋鄉親

    七美鄉陳姓民眾表示,廣告已懸掛一陣子,植牙一顆要6萬元以上,實在很貴,若機票不用錢,且從七美到高雄,跟到馬公差不多遠,省了交通費還可到大都市玩,如有需要,會考慮到該診所看牙。據了解,七美到高雄的單程票價要971元。
    牙醫師呂**說,他在七美土生土長,對故鄉有濃厚感情,「我承認有廣告,七美鄉親來植牙,來回機票都補助,本意只想回饋鄉親,並非要增加業績。」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分類:生活情報
    2010/06/27 11:48

    意外切記報警蒐證 理賠限2年內

    2010年06月27日蘋果日報
    放大圖片

    余**在廣三SOGO廁所滑倒,左膝瘀血黑青。翻攝畫面

     

    自保作法
    消基會中部辦公室總幹事劉維寧說,不只百貨賣場,在便利超商藥局、車站因地滑摔傷都時有所聞,公共場所雖有投保公共意外險,但理賠有2年期限,對業者請求損害求償也有《刑法》半年、《民法》2年的期限,「提醒民眾要盡速在期限內提出求償,並向消保官、消基會等團體求助法律諮詢,才能確保權益。」

    病重可延期限

    劉維寧表示,2年前一名未婚女子在台中大賣場因為清潔劑翻落地面,造成她滑倒重摔在地,胝骨骨折,導致她長期骨盆疼痛無法久坐,連未來生產都要被迫剖腹產,原本業者僅願賠10萬元,後來女子向提告,業者在法院判決前付出40多萬元賠償金,與她達成和解。
    劉維寧建議,意外發生後應盡速蒐集相關收據與證據,可報警、拍照蒐證,保留就醫單據,積極尋求法律協助,千萬不要拖到求償期限快到了才匆促處理損。
    國泰人壽公司台中市北屯站襄理張淑敏說,意外險理賠需在意外發生後2年內提出申請,若因病況嚴重無法在2年內完成治療,可提供就醫資料向投保單位申請,要求展延期限。
    ◎記者曾雪蒨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民眾逛賣場時,遇到意外事外時,如何主張自己的權益及求償?-『廣三SOGO廁所摔傷 婦求償控害丟工作 促賠醫藥費精神損害49萬元』**本文摘錄自蘋果新聞網

    分類:生活情報
    2010/06/27 11:43

    余**二年來就醫112次,日前寄出存證信函向廣三SOGO求償。張惠凱攝

     

    2年就醫112次
    【周庭慶、曾雪蒨╱台中報導】一名婦人兩年前到台中市廣三SOGO百貨逛街時,在二樓廁所入口滑倒,左膝蓋血腫,中西醫治療復健112次仍未痊癒,她因長期請假就醫,去年底遭裁員,上月向廣三SOGO要求49萬2470元醫藥費與工作、精神損害賠償。廣三SOGO目前同意賠償1萬7千多元醫藥費,但精神賠償部分仍待協調。

    摔傷的余**(46歲)說,前年6月28日她到SOGO二樓上廁所,未注意女廁地面上有水,不慎滑倒受傷,她向專櫃人員反映,工作人員立刻為她冰敷,陪她到澄清醫院中港院區掛急診,當時檢查沒有骨折,只開藥要她回家冰敷休息。

    保險公司處理

    余婦說,冰敷3天後,她仍覺得左膝不舒服,到中醫診所治療,但就醫70次仍未好轉,左腳走路無力、無法久站,去年改到澄清醫院中港院區看復健科,醫師說膝蓋韌帶受傷,持續治療42次逐漸好轉,但仍未痊癒。
    余婦表示,112次就醫期間都有向SOGO反映,對方要她「先把病治好,其餘事情再研究」,不料她上月底寄出兩年來的醫藥費、交通費、工作損害賠償、精神賠償,共約49萬多元後,對方只回覆已交由保險公司處理就未再聯絡,余婦擔心權益受損,在台中市議員陳富德陪同下向《蘋果》投訴。
    陳富德說,余婦因長期請假就醫,去年底遭公司裁員,廣三SOGO應負起責任;台中市法制處消保科長林敬璋說,消費者精神賠償部分,因已超出《刑法》業務過失傷害提出期限,目前只能從民事著手,趕在意外發生2年內,針對身體損害部分求償。
    律師陳建勛指出,消費者與業者因對賠償有爭議,除非業者認賠,否則建議2年內向法院提出民事損害賠償,由法官判定工作與精神損失賠償金額。

    先賠1.7萬醫藥費

    廣三SOGO服務課長郭秀蘭說,意外發生後,公司派員陪同就醫,並到余小姐家拜訪致贈慰問金,另因意外保險求償期限為2年,公司一再提醒余小姐報出險,沒想到上月底收到余小姐存證信函,要求49萬元賠償金,因金額過大,雙方未獲共識,公司目前先賠償1萬7千多元的醫藥費,其他部分再繼續向保險公司爭取。

    賣場意外求償注意事項

    .立即報警就醫,並拍照蒐證
    .蒐集就醫證明、醫藥費收據、營養補給、工作薪資證明等向業者求償,並可向各縣市消基會、區公所、消保官投訴
    .6個月內依受害情況,向司法機關提告業者刑事業務過失傷害,可附帶民事賠償
    .2年內可針對身體遭受傷害,向業者請求民事賠償,金額由法院判決
    資料來源:台中市政府法制處消保科長林敬璋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分類:生活情報
    2010/06/27 11:29

    警不涉民事糾紛 遇暴力仍該管

    2010年06月27日蘋果日報
    放大圖片
    •  

    陳美琴(左)姊妹痛陳警察坐視暴徒逞兇,悲憤不已。洪振生攝

     

    不應卸責
    屏東縣2名警員處理民眾債務糾紛,竟以施暴者聲稱會負責賠償被害人損失,即袖手旁觀,匪夷所思。中央警察大學教授葉毓蘭說,警察雖被規範不能涉入民事糾紛,但既已出現打人、公共危險等暴力行為,「警察就該有蒐證、控制場面、逮捕現行犯等積極作為,善盡人民保母的責任。」

    民眾可聲請國賠

    屏東地院庭長廖文忠說,警察遇到打人傷害、毀損他人財物或夫妻打架、傷害小孩等行為,認為刑責屬告訴乃論,勸不動也不積極處理,這種錯誤觀念常誤事,「只要暴力侵犯人身自由與安全,警察就有責任管。」至於被害一方事後要不要提告,那是另一回事。
    「如果債權人都可以先打債務人,社會秩序豈非大亂。」廖文忠表示,民眾法治觀念不足,處理民事糾紛常暴力相向,侵犯人身安全與自由,甚至變成刑事案件,若警察也缺乏法治精神,消極處事,「那還能指望警察管什麼?」
    葉毓蘭認為,警察養成教育和在職訓練仍需加強,既負有服務人民、保護人民安全的責任,就該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賦予的即時強制權,約束暴行。律師林石猛表示,若因警察不作為造成損害,民眾可聲請國家賠償。
    ◎記者陳宏銘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Close

    您尚未登入,將以訪客身份留言。亦可以上方服務帳號登入留言

    請輸入暱稱 ( 最多顯示 6 個中文字元 )

    請輸入標題 ( 最多顯示 9 個中文字元 )

    請輸入內容 ( 最多 140 個中文字元 )

    reload

    請輸入左方認證碼:

    看不懂,換張圖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