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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25 01:38

捕蚊燈 四成恐釀火

電擊火花會引燃 將下架 可退貨
2010年06月24日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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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捕蚊燈四成不合格,易起火延燒。圖為不合格的元山(左)、上豪產品。王玉樹攝

 

【王玉樹╱台北報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抽測十檢五台市售電捕蚊燈,發現六台的針焰試驗不合格,比率達四成,原因是材質耐燃性不夠,電擊擊斃蚊蟲產生的火花,恐導致燈具起火延燒,危及安全,其中兩款商品在知名通路全國電子購得。標檢局已要求廠商下架回收改善不合格產品,已購買者可持發票和產品,透過購買通路或聯絡廠商退換貨。

居家安全

前年國內曾發生電捕蚊燈因零件設計不良而燃燒的意外,標檢局日前在台中、台南共購買十五台電捕蚊燈,其中六台未通過針焰試驗。標檢局副局長黃來和昨天說,針焰試驗是針對電捕蚊燈的內部塑膠環、固定架與底座集蚊盒,進行高溫的測試,因為電捕蚊燈是以電擊擊斃蚊蟲,將會產生火花,「如果材質耐燃性不夠,萬一起火延燒,就有安全問題。」
六台抽驗不合格的電捕蚊燈來自上豪、友情、元山、東銘、安寶、臺榮,售價自五百四十九元至一千零九十元,上豪另有標示不合格的問題,安寶與東銘則是自知名通路全國電子購得。

民眾盼嚴格把關

友情公司企劃經理施鐘江回應,電捕蚊燈檢驗標準今年才修訂,該公司新出廠的電捕蚊燈全部合格,「標檢局抽驗到的是去年舊品,但我們願意免費換零件,要退貨也可以。」元山公司主管周裕勝也說,抽驗到的是舊品,願意幫客人更換零件。
民眾邵鳳英說,以前家中有一款電捕蚊燈,蚊子被電死時的火花都很大,「原來還有燃燒危險!」希望政府在產品出廠前就嚴格把關。

別放床頭對臉照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指出,依《消保法》,商品有安全疑慮,廠商就有回收責任;他也提醒,電捕蚊燈是利用紫外光波長吸引蚊蟲,最好不要放床頭旁對著臉照,以免遭曬傷,甚至引發皮膚癌。

電捕蚊燈檢測不合格名單

 

資料來源:經濟部標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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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6/25 01:33

網拍帳號被盜 賣家遭約談

2010年06月24日蘋果日報
 

面臨危機或意外時如何將傷害降到最低,《危機百科》透過真實案例,由專家提醒你如何因應解決。本專欄周一至周五見報。

危機百科系列之34

我是二十二歲的大學生阿豪,曾網拍自己用過的電子產品,後來忙於課業,就很少用這個帳號,前陣子接到警方通知,說有買家告我詐欺,要我到警局說明。還好我發現得早,已向網站反映自己的帳號被盜,也向派出所報案,很快就還我清白。

被控收錢不出貨

一個多月前,我登入這個久未使用的帳號,發現有買家來信,痛罵我收錢不出貨。但我明明已經沒在網路賣東西,一定是遭人冒用身分,我先回信向買家解釋,也向網站管理者回報。
在管理者建議下,我到派出所報案,提供帳號相關資料,表示帳號遭盜用。果然日前就收到警方通知,原來有買家向我的網拍帳號購買一部電腦,面交給對方兩萬多元,回家拆封卻發現紙箱裡根本沒有電腦,氣得報案。
警方根據帳號找到我,還好我曾回報帳號被盜,經查歹徒上網的IP也與我不符,後來警方循線破獲這個詐騙集團。
記者甯其遠採訪整理

建議1

經常測試自己的帳號、密碼有無異常。

建議2

 

發現帳號被盜用,趕緊通知網站管理者停止帳號。

建議3

 

向警方報案並取得報案證明。

報你知
帳號被冒用 速洽管理者

刑事局偵九隊一組組長陳沛澍說,歹徒會在網路上尋找信用良好的賣家,破解帳號密碼後,假冒優良賣家取信被害人。民眾發現自己的網路帳號遭盜用,要立刻通知網站管理者,限制帳號使用,以免歹徒繼續假冒身分行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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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6/25 01:30

海關受辱毆民 都判拘

2010年06月24日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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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呂英欽和海關股長楊西滿在檢查櫃檯起爭執,兩人都被桃園地檢署檢方判拘役。資料照片

 

【張沛森╱桃園報導】北縣呂姓男子去年從香港回國時超帶香菸和洋酒被海關查獲要求補稅時,竟出口罵海關,當時海關楊姓股長到櫃檯了解時也被呂某罵,雙方拉扯下呂某臉被打到,兩人互控告上法院,昨天罵關員的民眾與打人的海關人員都被法院判處拘役。

多帶菸酒不想補稅

判決指出,住在台北縣鶯歌鎮的呂**(五十五歲)去年四月十一日晚上自香港返抵桃園國際機場,台北關稅局稽查發現他的行李有異,要他到第九號檢查台檢查,女海關楊**從他的行李箱翻出了六條香菸及兩瓶酒,因規定每個人只能帶一條菸及一瓶酒,於是要求他對多帶的菸酒補稅,豈料呂男求情不成罵楊女「你娘勒」,楊女被罵後哭了起來。
當時帶班的台北關稅局檢查股長楊**(五十九歲)在附近聽到後趕來察看,呂男又對楊罵了一句「哭*」,引發楊的不滿,雙方發生拉扯,楊出手打了呂的臉部一下,造成臉部挫傷,事後雙方都提出告訴,昨天桃園地院做出判決,依傷害罪判處楊男拘役十天、呂男則是侮辱公務員罪處拘役三十天,均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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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6/25 01:25

冷血虐死繼子並埋屍湮滅罪證的林文榮,被檢方求刑20年。資料照片

 

【楊勝裕╱新竹報導】男子林文榮六年前虐待年僅六歲的繼子,不但打斷男童肋骨,還將男童全身赤裸綑綁,吊起來挨餓受凍,甚至用BB槍射擊男童下體。可憐的孩子被虐傷重死亡,林男竟將屍體掩埋在老家龍眼樹下湮滅罪證,直到去年警方監聽無意間得知,才追出此案,新竹檢方昨依傷害致死罪嫌將林男起訴,並求刑二十年。

泯滅人性

林文榮(四十六歲,新竹縣人)目前因毒品案在新竹監獄坐牢;檢方指出,林男長期對男童施暴,發現男童身體狀況有異,竟拒絕送醫,泯滅人性,且犯後飾詞狡辯,毫無悔意,故求處重刑。男童的母親陳秀雯(二十七歲,新竹縣人)因吸毒在苗栗看所守勒戒中;陳女因未虐待孩子,且被林男逼迫才協助埋屍,獲檢方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林文榮和陳秀雯八年前認識並結婚,當時陳女已有兒子陳信燁,隔年陳女才帶著兒子和林男同住。六年前兩人陸續生下一兒一女,自此林男便看繼子不順眼,常拿掃把打男童,還命令男童脫光衣物,用繩子綑綁身體吊在鐵桿上,且不給男童食物使他挨餓受冷,甚至用BB槍射擊男童生殖器。

踹屁股害頭撞地板

男童被繼父虐死後,埋在龍眼樹下土坑中。資料照片

男童被繼父虐死後,埋在龍眼樹下土坑中。資料照片

二○○四年六月間,男童被林男打斷肋骨,事隔一個月傷還未好,林男又因小事罰男童脫光衣物交互蹲跳,若動作不確實,便用腳踹男童屁股,致男童頭撞地板,甚至不讓他穿衣服。林男還以鐵鍊綑綁男童腰部,將他關在冷氣房內,冷氣開到強冷凌虐。

警方監聽意外獲知

隔天,男童奄奄一息,陳女雖制止林男,但林男不聽,也未將男童送醫,致男童死亡。林男夫妻把孩子屍體放在家裡三天,林男才逼陳女用毛毯、棉被裹屍,裝入黑色塑膠袋,再一起將屍體運到新竹市香山林男老家的產業道路旁樹下埋屍。
去年陳女良心不安,聯絡殯葬業者想重新安葬孩子,警方剛好監聽他們夫妻吸毒案,聽到友人問陳女「怎麼好久沒看到妳的孩子?該念小學了吧?」才追查出男童已被虐死。

虐死男童過程

 

1.林文榮虐待6歲大男童,要肋骨斷裂未痊癒的男童脫光衣物,交互蹲跳,做不好就踹倒男童導致他頭撞地板。

 

2.傷重的男童被關在冷氣房後死亡,林男及男童母親為掩飾罪行,將男童遺體埋在樹下。

虐童埋屍案事件簿

1998/08
陳女未婚生子,男童出生登記為父不詳
2003/07
陳女帶兒子到新竹香山與林文榮同居,林常在吸毒後虐待男童,例如用狗鍊綁在床頭、BB槍射生殖器、冬天淋冷水等
2004/07/23
林吸毒後將男童打昏,只到藥房買藥給小孩服用,致男童傷重死亡
2004/07/26
林、陳擔心犯行被發現,將男童遺體放在浴室3天,才埋屍在龍眼樹下
2009/05/04
警方監聽毒蟲通聯,意外得知男童遭虐死,將陳女拘提到案,並借提因毒品案服刑的林文榮,帶著兩嫌到埋屍處挖出男童骸骨,全案依殺人、棄屍罪嫌送辦
資料來源:新竹市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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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6/25 01:19

 

2010年06月24日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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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憨兒烘焙屋光復店爆員工監守自盜案,圖為喜憨兒工作情形。資料照片

 

【呂志明╱台北報導】喜憨兒基金會為照顧心智障礙者,設立喜憨兒烘焙屋,不料,喜憨兒烘焙屋光復店資深員工陳雅雯,因家中經濟發生困難,竟然動起歪腦筋,利用經手客戶支付貨款的機會,涉嫌在兩年內A了兩百七十八萬餘元,台北地檢署昨天依公益侵占罪將陳女起訴,該罪刑期為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

家中經濟困難挪用

喜憨兒基金會副執行長楊琇雁表示,陳**在光復店任職已十二年,除擔任店員外,還經手客戶訂貨、收款,公司對她很信賴,陳女因為家中經濟發生困難,才會侵吞應收帳款。當公司對帳發現問題後,陳女立即坦承,如今已陸續還了三十萬元。楊琇雁也坦承,此案顯示內控有疏失,已檢討改進。
檢方查出,三十七歲的陳**是喜憨兒烘焙屋光復店的資深員工,自二○○八年一月起,利用處理公司貨款的機會,將客戶交付的款項A走,總計在兩年內,侵吞兩百七十八萬餘元。開庭時,檢察官將基金會提供厚厚一疊單據,一一提示給陳雅雯,陳女坦承這些單據的貨款都被她侵吞,她將這些錢全都拿給家人用,並表示非常後悔,會按期攤還。
檢察官認為,雖然陳**已與基金會達成和解,也坦承犯行,但該會為內政部登記有案的社會福利慈善團體,所有的錢都應用於公益,陳女的行為已涉犯《刑法》公益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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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健康樹窗
2010/06/25 01:15

無菌棉棒 製程應更嚴謹

2010年06月24日蘋果日報
 

衛署說法
醫院使用的棉花棒竟傳出疑似黑心商品,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醫粧組科長林欣慧昨說,棉花棒(又稱棉棒)分醫療與非醫療用,前者具醫療效能,用來塗藥或從病患身上採樣;後者用於掏耳朵、化妝或儀器清潔。

須進行查驗登記

林欣慧說,醫療用棉棒風險較低,列第一等級醫療器材,棉棒若含碘酒,列更嚴格第二等級醫療器材。醫療用棉棒又分滅菌與未滅菌,若宣稱滅菌,產品製程須符合優良製造規範。
林欣慧說,醫療器材不論製造或輸入,都須向衛生署申請許可證,並進行查驗登記,外包裝上有衛署字號;醫療用棉棒僅可在藥局等具藥商執照通路販售,一般棉花棒無衛署字號,更無銷售地點限制。
開業藥師柯明道說,棉棒儲存應避免潮濕,處理傷口時,尤其是糖尿病患、嬰幼兒等免疫力不佳者,務必用滅菌的醫療用棉棒,若用一般棉棒恐有感染風險。
記者甯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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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健康樹窗
2010/06/25 01:12

《壹週刊》報導,環境髒亂的正青公司由員工徒手製造包裝醫療用棉棒。翻攝《壹週刊》

 

【楊雅靜、簡威弘、甯瑋瑜╱台北報導】昨出版的《壹週刊》踢爆,台北縣一家醫療器材公司,未依優良產品製造規範在無塵空間製造棉花棒,還違規在環境髒亂場所由員工徒手包裝,北縣衛生局昨前往該公司稽查,疑遭污染的「黑心棉花棒」已流入國泰醫院等七家醫療院所,但經確認業者有滅菌處理、已排除污染疑慮,將追究無照生產行為,並依法開罰。目前已有部分醫院暫停使用該公司產品。

製程惹議

最新一期《壹週刊》報導,彰化縣和美鎮的「衛伸棉業公司」擁有醫療器材生產執照,竟將無包裝的棉花棒,交給中和市圓通路「正青公司」包裝,而正青員工卻邊包裝、邊抓頭、抹汗、喝水、搬貨,有人剛吃完東西就繼續趕工,生產過程不符合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優良產品製造規範)生產滅菌產品的規定,未在無塵室內進行滅菌處理,員工也沒穿戴防塵帽、口罩及無塵衣。
北縣衛生局昨前往正青公司稽查,現場未發現分裝作業,但仍將一百零六箱棉花棒等醫療器材封存,依據業者提供出貨名單,發現有國泰、北醫、萬芳、雙和、中心診所,及中部地區的中山、中國等七家醫院正在使用,立即通知當地衛生局訪查,並要求暫停使用。

衛生局確認有滅菌

衛生局昨前往正青公司稽查,現場未發現分裝作業,但仍將一百零六箱棉花棒等醫療器材當場封存。簡威弘攝

衛生局昨前往正青公司稽查,現場未發現分裝作業,但仍將一百零六箱棉花棒等醫療器材當場封存。簡威弘攝

正青公司解釋,棉花棒是向彰化縣的「易晃企業社」進貨,再委託彰化縣「衛伸棉業」包裝消毒,今年初生產能力不足無法代工,因此自行包裝,再送至北縣汐止市「卓和公司」、台中市「中國生化科技」滅菌消毒;衛生局派人前往查核,確認棉花棒有進行滅菌。
衛生署昨建議,醫院在調查期間暫停使用正青的滅菌棉花棒。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醫粧組科長林欣慧說,正青是醫療器材販售業者,並非登記在案製造業藥商,若確認正青無照製造醫療器材,依《藥事法》未經核准擅自製造,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市售產品5年未查

正青公司業者否認生產「黑心棉花棒」,強調都已滅菌消毒。簡威弘攝

正青公司業者否認生產「黑心棉花棒」,強調都已滅菌消毒。簡威弘攝

萬芳醫院及中心診所昨回應,已暫停使用正青棉花棒,等調查出爐再決定是否繼續採購。國泰醫院也暫停使用正青棉花棒及相關產品。
國軍松山醫院則澄清未採購正青棉花棒,而是其呼吸治療中心患者聘請看護工所屬的健安管理顧問企業採買,昨已要求健安將停用的三箱正青棉花棒帶走。
食藥局研究檢驗組組長羅吉方說,醫療用棉花棒製程未全面納入管理前,衛生署採市售抽驗,抽查院所、醫療器材販售產品。二○○五年底製造廠全面符合優良製造規範後,改採源頭管理,對製造廠加強稽核,未再進行市售產品檢測。

正青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縣中和市圓通路3號
負責人:李世珍
資本額:600萬元
設立日期:1987年1月
營業項目:各種醫療器材買賣、醫療設備(病床、推車器械架等)、化工食品設備製造與買賣、化妝美容器材買賣(不含藥性之化妝美容器材用品)等
資料來源: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資料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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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健康樹窗
2010/06/25 01:07

 

台灣新生報 更新日期:2010/06/24 00:07 【記者蘇湘雲/台北報導】

26歲方姓上班族,已婚育有1子,平常不抽煙、不喝酒,作息正常也有運動習慣,不過她每天喝兩、三杯咖啡,加班時甚至喝到四杯,日前進行乳房斷層掃描發現右胸長3個小良性腫瘤。

 

乳房影像醫學專家池永昌表示,研究顯示,大量咖啡依賴者比不喝者容易出現良性乳房病變,風險增加兩個百分比。長期過量飲用咖啡也可能造成血中雌激素濃度上升,對乳房健康造成不利衝擊。過多咖啡因也可能促使身體產生自由基,誘發癌症

 

一天習慣喝2杯以上咖啡的人往往睡眠品質也會受影響,生理時鐘容易被打亂,進而干擾免疫系統,造成病變。許多女性生活作息正常,但受飲食文化改變影響,還是可能造成身體細胞病變,像上述方小姐就有咖啡成癮問題,更要特別留意乳房健康。

 

醫師也提醒,咖啡並非乳癌主因,最主要還是受生活型態影響。像今年46歲、從事保險業的李小姐,2個小孩已經上國中,30歲過後才結婚生子的她,在今年2月間曾進行乳房檢查,當時也檢查出有良性纖維囊腫。現代女性較多晚婚、晚生育,甚至晚婚不生育。其實生育、哺乳影響乳癌罹患風險。有哺乳的女性,乳腺較健康;而未哺乳的女性,乳腺容易病變或阻塞堆積,導致纖維囊腫,若是惡化就可能形成乳癌。

 

池永昌醫師建議,女性一天喝咖啡最好控制在兩杯以下,咖啡因攝取量不要超過100毫克,盡量避免晚上喝咖啡,以免干擾睡眠。飲用咖啡時,可選擇不加糖、不加奶精的黑咖啡,以降低熱量攝取。如果有喝咖啡習慣,也要注意適量補充鈣質,免得鈣質流失,增加骨質疏鬆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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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6/25 01:04

 

台灣新生報 更新日期:2010/06/25 00:07 【記者陳昭楨/屏東報導】

交通部觀光局與屏東縣政府合作推出「屏東墾丁快線」,在暑假旅遊熱潮中,推出多樣好康優惠,暑假搭乘墾丁快線旅遊,有機會獲得豐富大獎。

 

曹啟鴻表示,屏東墾丁連續兩年獲讀者文摘票選全亞洲最適合全家旅遊地點,建設處長黃肇崇積極向交通部爭取五月起於高鐵站每小時出發「屏東墾丁快線」無縫接軌交通工具,將中北部遊客以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為中心帶到屏東小琉球、東港及墾丁等旅遊景點。

 

台灣高鐵推出的「高鐵假期樂園六一下」套票,每本售價一九九元,內含高鐵標準車廂對號座車票六折優惠券兩張、全省七大樂園門票優惠券一張、接駁優惠券二張。想至墾丁旅遊的消費者,可用套票享有高鐵車票六折優惠之外,持套票券購買屏東海生館套票,可享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全票乙張、墾丁快線高雄墾丁來回票、墾丁街車一日票乙張,原價一三六六元,套票優惠價八二○元,總優惠折扣高達六折。使用期限七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

 

七月至九月間推出各式優惠活動,包括抽i-phone、攝影比賽等四項活動,相關活動資訊、參加辦法,請上墾丁快線資訊網www.kentingtrip.com.tw查詢。

 

屏東縣長曹啟鴻、鵬管處副處長張隆城、高雄客運副董事長陳奕亮、恆春半島觀光產業聯盟理事長郭子義及恆春半島觀光產業聯盟與客運業者等代表,向民眾宣布多樣墾丁快線利多優惠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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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6/25 01:00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0/06/24 12:32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黃慧敏台北24日電)消基會表示,依食品衛生管理法及化粧品管理條例檢視15則電視購物廣告,發現100%誇大不實;消基會除呼籲業者莫違法,也希望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執法要有魄力。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召開「電視購物美妝及食品抽查100%廣告誇大不實」記者會。

 

消基會指出,電視購物頻道約占所有有線頻道的一成之多,其中東森/u-life各擁5台、富邦有3台及ViVa購物1台;對消費者影響甚大,消基會對購物頻道美妝及食品廣告進行調查,共錄下15則(食品11則、美妝4則)。

 

U-life董事長廖尚文則說,公司商品都是經過嚴選,又好又便宜,絕對不會有誇大不實的情形。

 

消基會秘書長黃鈺生說,消基會依下述法規檢視,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9條第1項規定,「對於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之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同法第19條第2項也規定,「食品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宣傳或廣告。」

 

其次,化妝品管理條例第24條第1項規定,「化粧品不得於報紙、刊物、傳單、廣播、幻燈片、電影、電視及其他傳播工具登載或宣播猥褻、有傷風化或虛偽誇大之廣告。」

 

他說,消基會調查發現,上述廣告100%誇大不實。其中6件食品廣告「詞句涉及醫療效能」,占食品廣告類55%;例如宣稱壯陽、強精、治失眠、防止口臭、降肝火及有效改善關節炎等。

 

其次,6件食品廣告「詞句未涉及醫療效能但涉及誇張或易生誤解」,占食品廣告類55%;例如宣稱減肥、抗老及清除體內毒素。

 

第三,4件化妝品廣告「宣稱的內容易使消費者誤認該化妝品的效用具有醫療效果,或使人誤認是專門使用在特定疾病,或暗示該化妝品添加某成分而具有藥理之錯誤認知」,占化妝品廣告100%;例如宣稱抗老化、治療青春痘、抗老及DNA修復活化的功能。

 

第四,1件化妝品廣告所刊載的「衛粧廣字號」查詢不到。

 

黃鈺生強調,政府各機關對於電視購物廣告誇大不實問題,經常是公平會推責給衛生署,或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推責給其他機關,甚至推說一年已經罰了新台幣1億元;但罰款仍無效,因為全體業者一年營業額高達百億元,各家獲利上億元,罰款已是成本支出。

 

消基會名譽董事長邱清華說,消基會今天已成立30週年,30年前首場會議就是探討食品標示,29年前也已檢視化妝品廣告標示,如今還在探討,顯示業者依然故我,政府各機關本位主義過重,執法不力。謝天仁呼籲業者合法經營,TFDA(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要硬起來!99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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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6/25 00:57

 

中廣 更新日期:2010/06/24 14:05  

電視購物威力大,消基會六月初進行抽查,結果發現:電視購物頻道販售的食品、化妝品幾乎全部都有廣告不實或誇大,主管機關不能坐視不管。消基會抽樣觀察了購物台販賣的15組商品,結果有六件食品類商品聲稱有醫療效果,六件則是用語誇張,有誤導消費者之嫌,四件化妝品廣告內容,可能誤導消費者具備療效。另有一件化妝品查不到登記字號。消基會表示:目前食品及化妝品涉及「療效」的罰則不一,嚇阻效果有限,建議主管機關修法加重罰則。(彭群弼報導)

 

電視購物頻道天天轟炸閱聽人,每隔一鍛時間就會傳出商品害人事件。消基會六月初抽錄了十五件電視購物商品,並進行比對調查,購物台涵蓋目前主力購物台業者,消基會認為:所有業者都有廣告不實及誇大的現象。十五件商品當中,標榜保健食品最多,特別是強調可以瘦身,健康,美麗,此外,化妝品數量也不少。消基會發現,有六組食品類產品,廣告用語涉及「涉及醫療效能」,超過食品類商品的半數,宣稱內容包括:預防、改善、減輕、診斷或治療疾病或特定生理情形,例如宣稱可以壯陽、治療失眠、有效改善關節炎等等。有六件食品類廣告,用語雖然沒有涉及療效,但因為情節誇張或可能產生誤解,包括可以減肥,抗老等等。

 

至於化妝品類,消基會搜測的4件化粧品廣告,全部都有可能導致消費者誤認產品具備有醫療效果,或誤認可以針對特定疾病,或暗示具備的添加成分具有藥理功能等等誤導的說法,用語包括::抗老化、治療青春痘、DNA修復活化等等,此外,還有一件化妝品廣告所登載的許可字號查詢不到!

 

消基會認為:電視購物廣告普遍誇大,原因顯然與稽查不夠,罰則過輕有關。目前食品廣告如果涉及療效,最重可罰一百萬,但化妝品只有十萬,兩者罰則不成比例。此外,化妝品管理條例當中,對於廣告誇大部分也沒有專章處理。最重要的法律手段則是日前公平法日前完成修法,一旦有廣告不實,媒體也必須負起連帶賠償責任,最高罰金高達兩千五百萬,購物台業者不應該以身試法。更要求公平會應該挺身而出,強力執法。

 

消基會最後也建議消費者:均衡的飲食、正常的作息,以及適當的運動才是保養健康,追求美麗的不二法門,有病找醫生,不要亂吃保健食品,電視購物,貨比三家,不要聽信購物專家的說詞,食品及化妝品都不可能具備醫療效果,做好自保,買到不符合理想的產品,立即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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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6/25 00:55

 

民視 更新日期:2010/06/24 20:01  

您有看購物頻道的習慣嗎?消基會這個月隨機抽錄了15則食品和化妝品的電視購物廣告,發現100%的業者都有廣告不實和誇大的情況,消基會要求主管機關和檢察機關應該迅速查辦。

 

明明廣告的是鹿茸和蜆錠,但廣告詞卻讓人聽得臉紅心跳,而且這些廣告都涉及了誇大不實。

 

消基會隨機抽查15則電視購物的食品和美妝廣告,發現100%不合格,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食品不能有醫療療效的標示,宣傳或廣告,化妝品管理條例也規定不能出現虛偽誇大的廣告,被點名的業者書面回應有遵循主管機關的法令規範,但消基會呼籲民眾應該團結起來,抵制誇大廣告,消基會也要求主管機關和檢察機關,應該加快速度查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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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健康樹窗
2010/06/25 00:46

維他命惹禍? 10學童中毒!

華視 更新日期:2010/06/24 22:16  

台南一所國小,發生學童疑似吃綜合維他命中毒意外!一名四年級老師,隨身攜帶綜合維他命,小朋友看到了也吵著要吃,老師想說給小朋友吃維他命補一補應該沒關係吧,就分給學童吃,沒想到兩小時後,十名學生出現嘔吐症狀,送醫急救,醫師提醒,大人吃的維他命,不可以給小朋友吃,吃了反而可能會造成身體不舒服。

 

唸小四的國小學生,坐在病床上有的臉色還蒼白,有的小朋友體力恢復比較快,已經好多了,還頑皮的對鏡頭比YA,其實他們剛到醫院來時,都出現噁心嘔吐症狀,很不舒服,小朋友們說,可能是因為吃了老師給的綜合維他命造成的(下營國小學生:肚子痛、會發冷。(老師給你們吃什麼?)不知道,老師說那個對身體有幫助,就拿給我們吃,好難吃。)小朋友吃的就是這罐成人專用的綜合維他命,怎麼吃維他命會噁心想吐呢,醫師說,這維他命裡頭成分的銅鋅錳硒對腸胃較刺激,空腹吃會造成嘔吐感,而且成人健康食品因為成份不同,所以不可以給幼童吃,就算是維他命也可能造成身體不適。

 

(奇美醫院醫師陳威廷:因為他們還沒有吃中餐之前就吃,所以是空腹吃,有可能會有腸胃刺激的副作用出來。)

 

給小朋友吃維他命的老師就是這名黃老師,他說因為自己最近減肥成功,很重視身體保健,才會隨身帶著維他命,想說小朋友最近要考試,可以讓孩子吃了補一補,沒想到補出問題,他現在非常愧疚(下營國小老師黃**:以後我會做檢討,會注意一下這食品適不適合小朋友食用。)還好送醫的十名學生,治療後已經恢復健康,不過老師給學生吃成人用的維他命,實在不應該,校方說會加強管理,提醒老師不要任意給學生吃健康食品。(完整影音新聞請見: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006/2010062405025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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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25 00:42

 

台灣新生報 更新日期:2010/06/24 00:07 【記者鍾佩芳/台北報導】

根據台灣血液基金會的調查,去年有八十名新增愛滋個案,較往年的約六十五例成長許多,且以往都是軍人占的比例最多,直至去年則由學生族群領先,基金會昨(二十三)日表示,在今年的一至三月,已發現有二十二位新增愛滋個案,其中學生族群就有九位,年齡層分布以十七至二十九歲居多,顯然這一兩年,台灣青少年遭受HIV感染的人數可能在增加。

 

在韓劇「謝謝」中,描述一名小女孩因為車禍後輸血,得到愛滋。單親媽媽帶著她不斷忍受他人異樣眼光及排擠,讓許多人對愛滋有了錯誤的認知,也讓小女孩不敢與其他人接觸,後來在醫師、親友不斷的鼓勵、教導下,也讓小女孩漸漸走出來,也使鄰居們對愛滋有了新的了解。

 

九成的人都知道愛滋病是藉由輸血或注射毒品時共用針頭、性行為時沒帶保險套所傳染,其實女性懷孕、生產過程或餵母乳時也會將愛滋藉由母體垂直感染傳給小孩。

 

有三十三%的人認為,罹患愛滋是因為「道德差、行為不檢點」,但若是發生在另一半,則有七十八%的人會選擇接納;若發生在小孩身上,有五○‧五%的家長不會因此讓小孩轉班。

 

調查也發現,有六三‧八%的家長未曾與子女討論過性教育或性行為方面的問題,其中,僅有四%的家長交過子女使用保險套。

 

藝人孫鵬、狄鶯也共同表示,家長應該站出來重視該問題,才能把傷害降到最低。孫鵬也表示:「建議保險套業者在設計保險套時能將技術提升,才不會有隔穴搔癢的感覺,而家長應用輕鬆的態度來教導孩子面對嚴肅的話題」。

 

台灣紅絲帶基金會表示,不要將捐血當作是「做愛滋的篩檢」,以免血液被誤用:而是要以「捐血是救人一命的」心態來捐血才是。

 

面對愛滋,勿有與我無關或心存僥倖的心態,基金會也提供「三篩五步」給民眾參考,三篩有愛滋的知識、行為、血液篩檢,五步有查知識、想行為、問風險、驗血液、防感染等,只要民眾正式愛滋問題才能有效減少愛滋感染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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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25 00:39

 

自由 更新日期:2010/06/24 04:11  

記者王秀亭/台東報導

 

肩痛不一定是五十肩、肌腱炎或退化骨刺,有可能是細菌感染!一名80歲的阿嬤因右肩腫痛,不斷在診所、國術館間打針、推拿、敷草藥,直到最後無法抬手,又曾有發冷、發熱症狀,最後才到署立台東醫院骨科求診。經術後病理檢查發現,原來她是罹患罕見的結核菌肺外感染。

 

署東骨科主任謝繼賢表示,這名老婦人忍受右肩疼痛8個月才到醫院治療。為她進行觸診時發現,她的右肩上臂腫脹、微溫,經滑囊液穿刺發現有膿水,以致肩膀關節像「泡」在水裡面。因此進行手術清創引流處理,再經病理檢查,確定為結核菌引發的肺外感染。

 

謝繼賢指出,骨關節結核僅佔所有結核病的2%,手術清除後,輔以6至9個月的抗結核藥物治療即可。

 

骨關節結核病並不常見,多以免疫力低、洗腎或骨髓移植患者較易感染,這名老阿嬤長期腎功能不佳,疑是抵抗力差時染上結核菌,肺部未受感染,但關節卻被細菌侵犯,使病患的右肩上臂充滿米白色肉芽組織。

 

謝繼賢說,他從91年到署東從醫迄今,僅遇過兩例,第一例在92年發現,該名病患為踝關節感染,後來在胸腔科服用6個月抗結核藥物後痊癒。

 

此外,一名70歲蔡姓男病患也於日前因肩痛一個多月到署東求診,經觸診後發現,他的右肩後方肌肉層有腫塊,疑似膿瘍,手術引流後培養出葡萄球菌,又是一起細菌感染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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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25 00:37

 

中時 更新日期:2010/06/24 13:47 楊格非/台北報導

原本在國內幾乎銷聲匿跡的麻疹,最近疫情卻開始拉警報!衛生署公布疫情最新統計,今年麻疹病例數比往年還多,從本土病例來看,麻疹可能已在社區中流行開來。

繼上周兩名叔姪被確診為本土麻疹群聚感染後,國內又新增兩名本土麻疹個案,都是21歲大學生,沒有出國旅遊史,平常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上下課,活動範圍主要是學校和打工的大賣場。

其中一名大學生在6月10日發病,6月15日就醫,醫院確診後,立即通報疾管局;另1例則在6月14日發病,當日就醫,症狀未改善,於6月17再次就醫,隨及被通報。

疾管局分析流行趨勢,近來麻疹個案已由境外移入轉為本土個案,未來麻疹可能會在社區中流行。社區已有麻疹感染風險,醫師應該提高警覺。

林頂強調,麻疹傳染力很強,接種疫苗是最有效的預防方法。我國現行預防接種的時程為出生後1個月以及國小一年級時,各接種一劑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混合疫苗(MMR)。

歷年監視資料顯示,未接種的嬰幼兒、少數未按時施打疫苗者,或未曾感染者,都屬於感染的高危險群。由於,鄰近台灣的大陸、東南亞等國家仍有麻疹流行,透過頻繁往來,恐將對國內高危險群造成威脅。

林頂提醒,幼童家長應留意接種時間,準時讓幼童接種疫苗,大於6個月尚未接種MMR的幼童,如因故隨同父母出國,最好聯繫衛生單位接種單劑麻疹疫苗。

在其他傳染病方面,林頂表示,目前國內主要流感病毒為B型流感,佔92%。不過,新流感H1N1威力則不容輕忽。

一名62歲開業醫師,本身罹患高血壓、心臟病、糖尿病慢性疾病,日前感染新流感後,卻拒絕服用克流感。等到病情惡化,醫師強烈建議用藥,卻已來不及,在18日過世。

中時健康:http://health.chinatimes.com/contents.aspx?cid=5,65&id=1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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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25 00:34

 

中廣 更新日期:2010/06/24 13:05  

國內首度核准免處方箋減肥藥「康孅伴」上市,跟目前市場既有的合法減肥藥諾美婷與羅氏鮮相比,劑量比較低,不需要醫師開處方,就可以直接購買。(陳奕華報導)

 

減重市場廣大,國內將有第三種合法減肥藥「康孅伴」上市,這款減重輔助指示用藥主要作用在消化系統,抑制飲食中的脂肪吸收,臨床試驗結果指出,搭配適當的飲食與運動,效果比起單純靠飲食控制,可幫助使用者多減50%體重,而且劑量較低、不需要處方箋可直接購買。

 

開業藥師柯明道說:「也不想找醫師開處方,所謂的羅氏鮮,他也沒有那麼嚴重胖的話,他會選擇這alli,這個算起來是因為他只有分解脂肪的作用,減少脂肪吸收,比較沒有大的副作用。」

 

藥師還說,康孅伴的劑量是羅氏鮮的一半,吃兩顆就相當於服用了一顆處方藥,不過由於康孅伴定價較高,吃兩顆不划算,因此藥師不會過於擔心,不過仍要提醒消費者,這兩種藥物都是抑制油脂吸收並排出體外來控制體重,因此必須適當的補充脂溶性維生素ADE,才不會出現不足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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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25 00:31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0/06/24 17:05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24日電)衛生署最近核准國內第1張非處方減重輔助指示藥上市,暑假起將在藥房出售。醫師和藥師今天提醒民眾,別把減肥丸當成大餐後的「贖罪丸」,購買時也有年齡、身材等限制。

 

衛生署規定,這個減肥藥適用身體質量指數(BMI)大於25、年齡18歲以上成人,消費者購買時要經藥師諮詢計算身體質量指數,在問卷上填寫身高、體重、年齡、慢性病史、正在服用的藥物等資料,藥廠將根據問卷紀錄進行追蹤諮詢。

 

台灣社區藥局發展協會秘書長林信安藥師、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肥胖防治暨運動中心主治醫師林文元說,這個減肥藥可抑制脂肪在人體內分解吸收,但吃完大餐後有罪惡感的過重者,不能把這減肥藥當成救贖,仍應配合飲食控制及運動,如果毫不忌口,將會攝取過多熱量。99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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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健康樹窗
2010/06/25 00:26

 

TVBS 更新日期:2010/06/24 19:19 張倍綺

曾經掀起搶購風潮的美國減肥藥,確定7月將在藥妝店上架,業者看好,在夏天帶動減肥風潮,因此連既有的纖體產品,也祭出折扣,互相拉抬;但這款減肥藥雖然是衛生署第一次核准,不必處方籤就能購買,卻不是架上拿了就能結帳;衛生局強調,得要有藥師在場,經過評估,BMI超過25,「過重」的民眾才能服用,藥妝店要是隨便賣,還是會觸法。

 

藥妝店公關劉琬怡:「燃燒系的就是可以促進新陳代謝的,這類商品是(目前)最受歡迎的,另外在7月初的時候,我們也會有國內第一支不需要處方籤的減肥藥會上市。」

「幫你多減1公斤」,全靠響亮的宣傳口號,寧願空下一整個貨架,減肥藥首度進軍藥妝店,會不會衝擊現有的纖體食品業績?劉琬怡:「我們分析數據發現,有8成的女生很愛減重,而且她們體重多半是標準甚至偏瘦。」

再瘦還是有人愛減肥,藥妝店看好各取所需。藥妝店藥師:「那我們手要伸直,體脂率是27。」

畢竟BMI得超過25,還要年紀18歲以上,才能用藥。藥妝店藥師:「我們可能還會詢問一些,像有沒有特殊的慢性病?那我們才會建議他可以服用這類藥品。」

即將上市的康孅伴,販賣地點多了藥妝店,不像市面上既有的羅氏鮮和諾美婷,得有處方籤上藥局才買得到,因為成分是羅氏鮮劑量減半,但作用一樣排油,腸胃不好的人還是可能拉出毛病。台北市衛生局簡技姜郁美:「他(藥妝店)的藥事人員不在場的時候,等於是這個是藥品,是不可以販賣的。」

眼看夏天瘋減肥銷售最旺,業者摩拳擦掌,纖體產品也祭出折扣備戰。藥妝店員工:「你好,2個禮拜減1公斤,可以參加抽獎喔。」

還辦減肥比賽,藥廠則是期待互相拉抬,把5、6百億的減肥市場再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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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6/25 00:20

 

法新社 更新日期:2010/06/24 09:20 蕭倩芸

(法新社紐約23日電) 美國娛樂業巨擘衛康(Viacom)3年前控訴谷歌(Google)旗下的影音分享網站YouTube侵權,美國一名法官今天判定衛康敗訴,讓YouTube在司法上獲得重大勝利。

 

美國聯邦地方法院法官史丹頓(Louis Stanton)判定,YouTube受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DigitalMillennium Copyright Act, DCMA)保護,Viacom控訴侵犯著作權不成立。

 

法官在30頁的判決書中指出:「法院裁定,被告可受(DCMA)法保護,未構成所有原告宣稱的直接或間接著作權侵犯。」

 

谷歌歡迎這個判決,而衛康表示要上訴。

 

谷歌總顧問華克(Kent Walker)在部落格文章提到:「這不僅是我們的勝利,也是全世界數十億透過網路溝通與分享經驗民眾的勝利。」

 

衛康則在聲明中指出:「我們認為地方法院這起判決基本上有瑕疵,也與DCMA條款、國會意圖、及最高法院觀點相悖。」

 

衛康說:「我們有意將這些問題,儘快送交美國第二巡迴上訴法院(U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Second Circuit)。我們相當期待下一階段程序。」

 

衛康在2007年3月向谷歌及Youtube求償10億美元,認為它們默許盜版影片在YouTube上流傳,以增加網站熱門度。

 

衛康控訴YouTube自願成為「大規模侵權行為」的共犯,並要求賠償超過10億美元。

 

衛康影視帝國包括以年輕族群為主軸的MTV和VH1頻道,以及派拉蒙(Paramount)與夢工廠(DreamWorks)。(譯者:中央社蕭倩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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