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3歲那年遇到人生的第一個大關卡,這個關卡差點要了我的一條命。甚至在這個人生關卡之後,我周遭的好友都以為我一定逃不過這個人生大關卡,可能會整個人都消極頹唐下來。
我是哭過而且在簽下那紙視同恢復單身的協議書之後,但我深知我有二個孩子要依靠我。所以,我無論再怎麼難過與傷痛,都得為了孩子堅強起來與打起精神。
我走過一條漫長而沒有人走過的『漫長傷感之路』。也曾在無數的夜裡,因為想念小孩,而止不住的『流下想念與傷感的淚水』。但這都無法打倒我決定要堅強振作的心志。我的鬥志和拼勁,讓我的兄弟姊妹都說,如果我的遭遇今天換作是發生在他們身上,他們是『必死無疑』。
但在我的想法當中,『死是最愚笨的方法』,因為問題還在並沒有完全將問題解決,只是將難題留到下一世而已。
有時很多想法只要轉個彎,就可以將傷感的愁緒帶開,而不讓自己永遠沈浸在傷感的愁緒當中。
我從來沒有覺得我自己有多麼優秀,但我覺得我一定要學會堅強,至少是為二個小孩而堅強。
以前總認為『為母則強』這句話很『遙不可及』,但從小我母親就很保護我們七個兄弟姊妹,雖然我父親從我小時候就開始不斷的外遇和對我們兄弟姊妹與母親家暴,但我的母親從來沒有放棄過我們這些小孩。我當然也不能放棄保護我的孩子,只要我活著的一天,我就絕對無法容許,自己的『心肝寶貝孩子』被人欺負。所以,我仍然持續關心女兒的安危和狀況,最主要原因也在於此。
因為孩子畢竟是我『心頭上最大的牽掛與驕傲』。我可以失去婚姻卻不能失去孩子。為了二個孩子,無論要我吃任何的苦和度多少難關我都願意。為了要生下二個孩子,我曾吃盡無數的苦頭,甚至二個孩子加起來安胎安了四次,每一次安胎簡直都像要了我的命一樣的難受。
但我一直很相信母親說過的話:『孩子是上天送給我們最大的恩典 。』我像是一個有『超級戀母情結』的孩子,誰叫我和母親最有話可聊呢!即使母親已過世了十一年,我都還能在夢中持續與我母親相見。而且我家兄弟姊妹,目前只有我一人可以如此和母親在夢中相見。所以,我的兄弟姊妹都很羨慕我有這種天賦。但我也知道,其實母親如此執著與想念我們,對母親而言並不見得是一件好事。但『親情確是最難割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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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ct 01 Sat 2011 22:50
『人生處處是關卡與考驗』
- Oct 01 Sat 2011 22:49
日本平價服飾,將台灣人民當『提款機』。-『平價玩假的 日國民衣價差2倍』**本文摘自民視新聞
2011/09/28 11:01
日本平價服飾品牌進駐台灣,分店一家家開,但是號稱平價的國民服飾,在台灣的價格卻高過全球其他國家,甚至比中國的價格貴了兩倍多,因此有消費者就認為,這家平價服飾根本就是把台灣民眾當冤大頭。
不論男女老少,到了店裡,拿到衣服就往手裡抓,日系國民衣賣得有夠夯,雖然號稱是平價服飾,但在台灣賣出的價格卻一點也不親民,以這件主打的格子襯衫為例,可以挑選的顏色五花八門,在台灣一件要價台幣1290元,不過要是在日本買,訂價1990日幣,換算台幣,一件776元,比台灣便宜六成,就算在中國也只賣129人民幣,等於折合台幣為600元,比台灣便宜115%,泰國一件,790泰銖,等於台幣687元,新加坡34.9星幣,相當於台幣808元,全世界都賣同一款商品,台灣最貴,這是什麼道理?
眼尖民眾看不下去,氣得直說日本根本就把台灣民眾當成提款機,但進駐的品牌業者卻堅持訂價策略,不會改變,說是考量各國的物價水準與所得算出的售價,但連新加坡都賣得比台灣便宜,這樣的藉口,實在很難讓人接受。
- Sep 30 Fri 2011 09:21
『貼心的小幫手』
載兒子出門上學了,看到兒子幫我整理的房間和摺的整齊如豆干的棉被,真的覺得這孩子『很貼心 』。
當初我要將兒子接出來時,第一個跳出來反對的是我的父親和我的大姊,他們怕我帶一個『拖油瓶』,將來如果要再婚會有所阻礙,我不願意像孩子的爸一樣,只為了自己的幸福,卻 連自己的親身骨肉都可以『拋棄或完全置之不理』,這種昧著良心的事我完全做不出來。而且我覺得如果大人只為了『一己之私』,卻要犠牲孩子或完全不管孩子死活,我個人覺得那是最不可原諒的錯。因為大人不幸的婚姻已去深深傷害到孩子『幼小的心靈』,彌補孩子都來不及,為什麼還要為了自己的幸福,去再度的傷孩子的心呢?
其實,說我心中沒有覺得對女兒感到歉疚,那是假的。我甚至也知道女兒在那裡會受苦,但至少女兒在那裡暫時沒有『立即性的危險』。因為女兒會『表面上去迎合對方』。但兒子不同,是『一根直腸通到底』,兒子的個性是-『他如果不喜歡你這個人,就是自始至終連理都不理你。』就是因為這種個性,才讓我擔心不已。甚至為了孩子的安全,不惜和孩子的爸同居人槓上,為了孩子帶警察去孩子父親和其女友同居處,去看孩子身上是否有傷!而且,是二個孩子都看。
畢竟,孩子的爸『為愛和一己的私慾衝昏頭』,對方有『重度的精神官能症』,而且是軍醫院精神科列管備查追蹤的個案,他還是不顧孩子的安危,硬要逼二個孩子和那女的一起生活。而孩子剛開始沒有反映,我也就由著對方去照顧孩子。但孩子的爸將孩子從中壢帶回去花蓮二個月後,兒子頻頻反映不想和父親住想和我住,我也尊重兒子的決定。
對於孩子我一向不喜歡使用『威權式教育』,我喜歡尊重孩子和孩子凡事『用說的和溝通的』。因為我相信我說的話,孩子聽的懂也聽的進去。
剛將孩子帶回台北時,剛開始和孩子經過一段很長的『磨合期和溝通期』,剛開始也是衝突不斷,但如今我和孩子二個人已有『十足的默契』。知道彼此的個性和彼此對方心中在想什麼。所以,我和兒子反而成了一個『無話不談的好朋友』。
- Sep 30 Fri 2011 09:21
『思考與長考中』
終於將寶貝兒子哄睡了,兒子睡了但我卻是在思考中,有時夜深人靜獨處時,我反而能思考更多問題。
昨天有個有點白目的新進人員,明明我已事先告訴她,銀行追卡債會追到公司她偏『不信邪』,我的建議她『左耳進加耳出』,變成連累自己被銀行『強制扣薪』。人有時往往會覺得自己最聰明,卻沒將別人事先提醒她的『忠告』放在心上,以至於『火燒屁股後或撞的滿頭包之後』,才來真的『討救兵』。何苦來哉呢!
從小我看事情,就看的比別人更遠,這或許是我已經『苦習慣』的關係吧!所以,我習慣將『吃苦當成吃補』,更因此而養成我對事情的『敏銳觀察力和敏銳思考力』。而在我的心中其實很多事都看的出來,但『有些事看的出來就好,不必說出。說出來『反而會違背常理和自然的規則』。我不想去扭轉現實和改變現實狀況。
而老實說,我對現在的世界經濟狀況和全球經濟走勢有點擔憂。畢竟我是讀企業管理,對世界和全球財經,我喜歡去研究和了解。但看看知道就好,不必一定要說出來。因為我和兒子都是屬於『不太愛說話,反而凡事喜歡思考和用眼睛去看。』
而我對經濟局勢擔憂的是,這恐怕不是套用,任何的『財政和經濟模型』就可以去徹底解決的。
- Sep 30 Fri 2011 09:20
『要多照顧自己』
今天下午身體突然短暫不適,還好只是『短暫的不適』。我不敢和兒子說,深怕兒子會擔心害怕。
但我決定這星期六去找個時間看醫生去,因為我母親是『大腸直腸癌』過世的。所以,我固定二年要做一次的『大腸直腸癌篩檢』。
而最近為了很多公務上的雜事心很煩,也許我該學著放下這些雜事,好好的休息與放鬆一番吧!
看著貼心的兒子為我整理房間的『漂亮成果』,我在心裡默許,我一定要好好照顧自己,這樣兒子才會有個『堅強厚實的依靠』。而兒子在學校,同學們都叫他-『沈默的男孩』。可能是兒子個性太安靜老成了。所以,同學們才幫兒子起這個綽號吧!
- Sep 30 Fri 2011 09:19
『為人母的矛盾』
兒子是學校班上的『數學小老師』,有些人建議我讓兒子去考所謂的『數理資優班』。但我心裡其實很矛盾,該不該讓兒子去報考『數理資優班』。這樣到底對兒子好還是不好!因為我希望是真正對兒子好,而不是將『我未完成的夢』,硬加在兒子身上,造成母子間的『親子衝突與隔閡』。
今天晚上兒子在家,我到補習班去上班,兒子不但做完學校功課也洗完澡,還幫忙我整理房間。
其實,兒子對我真的『很貼心』,也很聽我的話,所以兒子一向讓我覺得很放心。但我也深刻明白,我現在為兒子做的每一個決定,日後都影響兒子很深,絲毫『大意不得』。
所以,讓兒子報考『數理資優班』這個決定,我會和兒子溝通,探詢兒子的意見。因為我不想重蹈兒子父親的覆轍,凡事獨裁,卻從來不會去詢問兒子的想法和意願。所以,我想這個問題,我會好好的和兒子『促膝長談』一番。
畢竟,我自己在從事補教業,我很明白為了要錄取『數理資優班』,是真的要付出很大的代價和時間、精力。一旦決定報考,兒子會『犠牲很多個人的休閒和遊樂時間』!而且兒子能不能,完全適應數理資優班的『數學奧數上課模式』,都是一個問題!
因為我希望兒子作任何事,都是『歡喜和心甘情願去做』,而不是被大人押著去做或被大人強迫去完成。而我覺得如果真的要強迫兒子,沒有尊重兒子的意願,是一件完全無意義的事。
畢竟,我不願意將大人的期望和沒有完成的夢,完全建立在孩子的身上。因為小孩畢竟不是大人的『私人財產』,而是一個『獨立完整的個體』。
- Sep 29 Thu 2011 08:59
『馬路如虎口』
剛載兒子到位於和和區的國小上學,回程時遇到車禍事件。也是一個母親載著二個小孩趕上學,因為被後車擦撞而重心不穩,而車子打滑,車上的二個孩子整個人摔倒在地上,二個孩子嚇的『哇哇大哭』。
基於是和我就讀同校的小孩和家長,更基於同樣都是身為一個有小孩的母親,我馬上驅前扶起二個小孩,和協助將車子停好。還好小孩子和大人都沒有受傷,只是孩子受到驚嚇,眼淚猛流不止。我一方面安慰小孩,另一方面也詢問孩子的母親有沒有受傷。還好擦撞到那對母子的機車駕駛也很負責任,也是一直詢問和關心對方有沒有大礙。
上、下班尖峰時間路上車流量真的很多,駕駛人真的要很小心與注意安全。真的不能夠貪快,『十次車禍九次快』,而且一定要注意前、後、左、右方來車,才能夠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的安全。
而也許現在很多人都怕惹禍上身,看到車禍事件都趕緊跑開和逃離現場。但我仍然相信『人性本善』和『上天疼憨人』,當然要助人也要看實際狀況,才不會本來想幫助人卻無端惹禍上身。
- Sep 29 Thu 2011 08:59
彰化地院判決『停止親權』案件-『夫妻只餵嬰紅茶 被判停親權』**本文摘自中央社
2011/09/27 19:28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唐筱恬27日電)彰化縣一對林姓夫妻前年9月帶著剛出生的幼子在網咖逗留4天,4天中只餵嬰兒喝紅茶,社工獲報緊急安置男嬰,彰化地院今天判決停止林姓夫妻親權,選定縣長擔任男嬰監護人。
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判決書指出,民國98年9月,林姓男子和女友洪姓女子帶著兩人所生的男嬰在網咖逗留,兩人只餵男嬰喝紅茶,網咖業者見狀通報警方及彰化縣政府社會處的社工處理。
社工及警方緊急安置男嬰,而社工訪查也發現,洪姓女子生下男嬰時還沒有和林姓男子結婚,直到民國98年10月洪女與林男結婚後,男嬰才取得婚生子女身分。
林姓男嬰接受安置後,林姓夫妻音訊全無,也對男嬰不聞不問,縣府社會處社工曾嘗試尋找兩人也找不到,因此向彰化地方法院訴請停止兩人親權,改由縣長卓伯源擔任監護人。
地院判決書說明,林姓夫妻未曾關心男嬰的情形,社工也無法聯繫兩人,而林姓男子的父母對媳婦有成見,且表示年歲已高,沒有照顧男嬰的意願,法官因此判決停止林姓夫妻的親權,改由縣長卓伯源擔任監護人。
法界人士指出,當父母虐兒、吸毒等案,已明顯不適任子女監護人時,法官將宣告停止親權,改訂較為適合子女的監護人,通常優先選擇祖父母、兄弟姊妹等親戚,若都不適任或沒有親戚,即選定主管機關擔任監護人。
依照慣例,主管機關擔任監護人後,將替子女找尋適當安置處所,例如交給社會局、社福機構、寄養家庭,輔導子女成年為止,期間若父母情況好轉,仍可向法院聲請改訂監護人。1000927
- Sep 29 Thu 2011 08:58
悠遊卡竄改盜刷案偵破-『年輕工程師駭悠遊卡得手39元 將面對重刑』**本文摘自中廣新聞及自由時報
悠遊卡竄改盜刷案偵破-『年輕工程師駭悠遊卡得手39元 將面對重刑』**本文摘自中廣新聞及自由時報
2011/09/27 14:25
發卡超過兩千七百萬張的台北捷運悠遊卡爆發遭駭客破解竄改儲值金額,一名工程師竄改悠遊卡,將金額儲值到九千元,由於嫌犯竄改第一張卡片使用時就遭悠遊卡公司發現異常鎖定,悠遊卡公司讓嫌犯交易蒐集證據,市刑大在二十三號逮捕到嫌犯。
市刑大表示,這名駭客是一名工程師,年紀很輕,只有二十多歲,警方偵訊犯案動機,表示是想嘗試新的金融攻擊手法,而嫌犯已經觸犯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最高可處十年徒刑,得併科兩億元罰金。
悠遊卡公司爆發遭駭客竄改儲值金額,悠遊卡公司是在九月份的時候,發現一名男子竄改了三張悠遊卡的儲值金額到九千元,甚至企圖使用竄改的悠遊卡,在台北市內湖一家超商進行扣款,悠遊卡公司總經理鄭有欽說,悠遊卡公司透過前後台機制檢核時,在這名駭客竄改第一張悠遊卡時,就發現異常,觀察了幾天持卡人的交易情形,蒐集相關證據之後,在九月二十二號向市刑大報案,市刑大隨即在二十三號逮補到吳姓嫌犯。
至於嫌犯竄改金額的三張悠遊卡,第一章卡片已經被悠遊卡檔掉了,其他兩張有使用六次,用了六百零八元,嫌犯的餘額有五百六十九元,盜用的金額為三十九元,會由悠遊卡公司負擔,台北市刑大偵八隊隊長陳國文說,這名吳姓嫌犯七十六年次,只有二十多歲,之所以當駭客竄改悠遊卡儲值金額,是為了嘗試新的金融攻擊手法,是使用讀卡機、而不是透過網路竄改。
市刑大表示,目前這起竄改悠遊卡儲值金額的駭客案件,已經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責任編輯:姚愛真)
嘗試新金融攻擊法…駭客破解悠遊卡 超商消費露餡
2011/09/28 04:21
〔自由時報記者劉慶侯、張文川、蔡偉祺、楊雅民/綜合報導〕敦陽科技資訊安全顧問吳東霖涉嫌以駭客手法成功竄改三張悠遊卡盜刷六 ○八元,扣除原本卡片內已儲值五百六十九元,僅A走悠遊卡公司卅九元,廿三日遭警方逮獲。
「我是為了嘗試新的金融攻擊手法,才會去竄改悠遊卡!」吳嫌在警訊中坦承犯案,他說為了讓自己更精進,「了解怎麼破,未來才知怎麼防」。
複訊後無保請回 最高可判刑十年
警方查出他六次的刷卡、儲值、消費動作,均是測試,沒有對外流通、牟利,應是「單純的駭客行為」,只為「證明實力」,也沒有前科紀錄,台北市刑大以詐欺、違反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檢方複訊後無保請回。
台北市交通局長林志盈表示,依「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第卅條規定,變造電子票證者,處一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萬元以上兩億元以下罰金。
花399美元買讀卡機+網路資訊就破解
警方調查,今年五月間,吳嫌選定具有兩千七百萬持用戶的悠遊卡公司,作為研究攻擊對象,吳東霖挑選美國某駭客撰發的資訊,認為可符合台灣悠遊卡內碼程式,花費三百九十九美元(約新台幣一萬兩千元),透過美國網站郵購型號TQ2SA_5V的讀卡機;吳嫌八月初自製一個感應線圈,與讀卡機做合體連結,形成一個可置放悠遊卡的「感應平台」。
檢警解釋,吳嫌先自製無線天線,用來取代超商、捷運閘門的感應讀碼器,將卡片資料掃進電腦,再以進口解碼器讀取、破解晶片的安全防護程式碼,即可隨意更改儲值金額。
吳嫌向警方指出,完全破解悠遊卡四道程序(即所謂的鑰匙)、三十二道密碼後,便可修改內部程式;要竄改完每張悠遊卡至少需要二至三個工作天。
悠遊卡公司總經理鄭有欽說,吳嫌共竄改三張票卡,每張票卡都是自行加值到九千元,並在九月十日持票卡到超商第一次消費。悠遊卡公司說,吳嫌當天使用的第一張卡片因破解技術不佳,讀卡後立刻被鎖卡無法消費,但第二、三張卡則通過票卡和讀卡機的認證,在超商消費成功。
非合法加值 資料被後台查核鎖定
信用卡交易都需經系統確認才有效;悠遊卡則是使用者先行使用扣款,約一天半之後才上傳到系統確認。但是悠遊卡公司表示,悠遊卡每筆消費、加值都留有紀錄,吳嫌私自加值,雖消費成功,但從當天回傳的資料,立刻被後台查核機制鎖定。
警方指出,悠遊卡公司事後彙整刷卡資料時才驚覺有異,已延遲至少一到兩天,悠遊卡公司鎖定吳嫌持用的兩張竄改悠遊卡,並調閱特定時間出入超商的監視錄影帶畫面,廿二日向台北市刑警大隊偵八隊報案。
警方同步清查,發現位在內湖路二段的統一便利超商,曾有吳嫌兩次刷卡紀錄,經派人埋伏,九月廿三日果然逮到住便利超商後方巷內的吳嫌,吳東霖嗜菸,成功刷卡三次共買五包菸。
吳東霖小檔案
年齡:24歲
學歷:龍華科大機械系一年級肄業
現職:敦陽科技資訊安全顧問
專長:國中開始當駭客,專長為網頁應用程式相關安全技術,負責滲透測試、資安事件應變,具CEH v6證照
製表:記者劉慶侯、張文川
- Sep 28 Wed 2011 08:30
『忙碌的生活』
每天的生活只能用『忙碌』二字來形容,忙上二份班,也忙著照顧兒子的生活起居和指導兒子的功課。兒子今天早上告訴我說:『以後星期一、三、四、五。我到學校去接他之後,他想在家寫功課、看書、看電視和睡覺。』老實說留兒子一個人在家等我下班,我真的非常不放心和擔心。
但是看到兒子每天都很晚睡,眼睛都有『黑眼圈』,看在我的眼裡我也真的『很心疼』。兒子可以拜託鄰居的大姊幫忙看顧,但我卻很擔心兒子肚子餓時,沒有人幫他弄吃的。再加上他的小嘴巴又很『挑食』。真的覺得心中『很矛盾』。
而且,放兒子一個人在家,真的很擔心他玩線上遊戲玩瘋了,沒有人監督他和看顧他到底到網路上去瀏覽那些網站,更無法監督他上的網站是不是真的適合他的?
為了照顧兒子我每天忙的只剩五小時的睡眠時間,甚至有時候晚上上班時,累到要喝咖啡和抺萬金油來提神,咖啡也愈喝愈重。甚至只能夠盡量逮空檔,偷偷補眠小瞇一下。
以前的我,總無法感受和了解,母親撫養我們七個兄弟姊妹的辛苦,如今我真的能夠親身體會,我母親當時的辛勞了。
我的八字很重有四兩七,但我又有人古人所說的:『斷掌』,也就是如果我在事業上真的很努力,事業可以有一番成就,但婚姻我就不敢指望了。因為我的八字在全法律事務的所有同事裡面,算是最重的。所以,很多同事都很羨慕我的八字很重,但八字重也有八字重的壞處。
哈!武曲和天相星坐紫微,代表我要以口才來謀生,但武曲坐命的人性格較剛烈、能幹,甚至比另一半還能幹和有才華許多,這是對婚姻的『最大殺傷力和最大的壞處』。所以,我早就對婚姻不敢奢望囉!
下星期要準備幫兒子學校的班上同學們,上法律課程的講座內容,這是我答應兒子導師的上課邀約,我想我會先從『生命教育和激勵課程』開始上起。第一堂課先幫孩子們上『生命教育和激勵課程』,第二次講座時,再幫兒子班上同學,上真正的『生活法律課程』。替孩子們上法律課程,不能夠『死板板』的,要能夠生動活潑,又可以引起孩子們的共鳴。這才是幫孩子們,上法律課程的最重要精神與真諦。所以,為了和孩子們分享課程,我一定會很用心去準備的。希望能夠給孩子們,一場『非常生動活潑的生活法律課程』。
- Sep 27 Tue 2011 23:25
溫馨動人小故事-『10歲童懂媽辛苦 幫忙賣菜存電腦錢』**本文自自由時報
- Sep 27 Tue 2011 23:24
溫馨動人小故事-『重考班免學費 窮孩子圓醫生夢』**本文摘自台灣立報
- Sep 27 Tue 2011 08:28
保險理賠糾紛,法院最新判例。-「旅行」新解!出差不理賠 輸贏逆轉』**本文摘自聯合新聞
2011/09/26 10:15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羅姓台商赴大陸身體不適,包醫療專機返台治療仍不治。家屬依保險公司海外急難救助服務辦法規定,申請支付包機費一百多萬元被拒,提出訴訟。不過,一、二審對「旅行」的定義見解不同,判決逆轉。
一審認定「旅行」包括出差與觀光,即使羅赴大陸出差也適用海外急難救助服務辦法,判決保險公司應支付一百四十四萬餘元包機費;二審認為旅行是指「外出旅遊」,不包括海外出差或工作,改判保險公司勝訴確定。
羅姓男子多年前投保「安泰分紅終身保險」及「安泰醫療護照終身健康保險」。前年七月,羅姓男子赴大陸廣東時身體不適住院,醫師建議包機回台治療;家屬要求保險公司依海外急難救助服務辦法規定,提供緊急醫療轉送服務,被以不符「海外旅行」規定拒絕。但羅姓台商任職的公司代墊包機費,把羅送回台灣急救。
羅的家屬提告要求保險公司支付包機費,並出示常用國語大辭典,強調「旅行」是指出門到別處去,應包括出差或觀光,即使羅赴大陸出差生病也應適用;一審因此判決保險公司應支付包機費。
但保險公司在高院審理時拿出教育部重編的國語辭典修訂本,強調旅行是指「外出旅遊」,相似詞是觀光、遊歷,與海外工作不同。高院據此認定,羅姓台商情況無法適用。
- Sep 27 Tue 2011 08:28
民眾一要小心與留意的重要細節。-『騎電動自行車酒駕 檢座指示照移送』**本文摘自中廣新聞
民眾一要小心與留意的重要細節。-『騎電動自行車酒駕 檢座指示照移送』**本文摘自中廣新聞
2011/09/26 07:55
新竹縣一名男子酒後騎電動自行車摔倒受傷,酒測值高達二點五三,已瀕臨昏迷休克程度,但電動自行車酒後肇事如何認定,警方最後只有請示檢察官,檢方認定屬刑法所列的「動力交通工具」,指示警方還是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彭清仁報導)
酒測值達二點五三,已達瀕臨休克死亡程度,毫無疑問一定是觸犯了公共危險罪;但新竹縣一名四十四歲的戴姓男子,在竹北市騎著電動自行車撞電桿倒在路邊,根本爬不起來。警方接獲民眾報案趕抵後,趕緊將戴姓男子送醫急救,醫師表示這名男子是喝多了,警方根據血液濃度換算,發現戴姓男子酒測值已達到爆表的程度。但因戴姓男子騎的是電動自行車,依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不需開單告發,但這名男子也醉的太離譜了些,警方請示檢察官之後,檢方認定屬刑法所列的﹂動力交通工具」,指示警方還是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
據了解,由於電動自行車以電力為主,最高時速低於25公里,車重在40公斤以下的兩輪車輛,無需申請牌照,騎乘者也不必要戴安全帽,因此「酒駕」也不用擔心吃上罰單;部份民眾也心存僥倖以電動自行車代步,但刑法的認定標準與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大不同,依法務部解釋,駕駛電動自行車肇事,還是應送檢方偵辦。而刑法185條之3 規定:「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因此電動自行車也涵蓋在「動力交通工具」範圍內,酒後肇事或不能安全駕駛,一樣涉及公共危險罪。
- Sep 27 Tue 2011 08:27
為人父母,一定要了解的重要應注意事項。-『失蹤兒調查 8成4自願離家』**本文摘自中央廣播電台
為人父母,一定要了解的重要應注意事項。-『失蹤兒調查 8成4自願離家』**本文摘自中央廣播電台
2011/09/26 17:36沈雅雯
隨著網路資訊的發達,青少年與社會接觸的方式多元,離家出走也漸漸成為青少年失蹤的主因。根據兒福聯盟的統計,截至今年8月底止,失蹤兒少中,有8成4的個案是離家出走所致,顯示部分家庭功能的缺失。另外,統計也發現,近年來失蹤兒少個案中,女多於男,失蹤女生的比例是男生的1.6倍。
為了倡導兒童協尋工作,兒福聯盟與內政部兒童局26日召開記者會公布台灣地區失蹤兒童少年現況報告,會中同時邀請尋獲失蹤兒的家長,分享協尋的心路歷程,兒福聯盟強調,台灣失蹤兒童的尋獲率有8成5,只要不放棄,一定找得到。
兒福聯盟失蹤兒童資料管理中心主任陳武雄表示,觀察歷年的失蹤原因發現,離家出走已經成為近年來失蹤兒少的主因,從1992年的27%上升至2010年84%。陳武雄說:『(原音)大概是2000年左右開始慢慢的逐漸少年的失蹤越來越高,然後少年失蹤其實他主要來自於家庭關係的變化,另外一個是網路、MSN,所以他就取代掉家庭功能,於是少年失蹤的機會也越來越高,所以我們發覺大概從百分之20幾,到現在84%的個案都是少年個案。』
陳武雄表示,近年來失蹤個案出現新的趨勢,女生失蹤的比例是男生的1.6倍,推估女生所面臨的危險處境比男性高,家長報案的機率也比較高。同時,調查也發現,有近7成的個案是在「住家附近」、「教育場所」等地方走失,顯示失蹤總是在沒有戒心的地方。
兒福聯盟表示,失蹤青少年多屬自願性離家,且反覆性離家的比例高,大多數家長在經歷孩子多次離家後,較不願意重複報警協尋,造成孩子離家的距離越來越遠,因此呼籲家長,不要放棄協尋,才能給孩子一條回家的路。
- Sep 27 Tue 2011 08:26
民眾一定要特別小心,與注意的重要細節。-『鏽欄杆斷砸死人 起訴屋主過失致死』**本文摘自TVBS新聞
2011/09/26 17:50林志偉
家中陽台欄杆鏽蝕,可能會讓屋主背上官司!桃園中壢市一棟大樓6樓屋主,沒注意到陽台欄杆鏽蝕,6月25日傍晚,欄杆突然斷裂,正好砸中一樓路過的菲律賓籍住戶,導致他頭部外傷、顱骨骨折,急救3天後宣告不治。檢方認為,菲籍男子死亡和屋主有相當的因果關係,依過失致死罪嫌將屋主起訴。
6月25日下午,穿著綠衣菲籍男子,走到大樓庭院,出門前刻意到資源回收區晃晃,就在這時候,天外飛來一根鐵欄杆,不偏不倚砸中男子,承受不了力道,他當場倒地不起,頭部外傷、顱骨骨折,送醫後3天宣告不治。
而掉下來的就是這根長超過一個成人高的紅色鐵欄杆,抬頭看5樓的欄杆還在,6樓的卻已經沒了,廖姓屋主看著鏽蝕的螺絲也很無奈,沒想到平常忙於工作,從沒注意陽台欄杆,這一掉卻為自己背上官司。
大樓管委會表示,當初欄杆使用的是不銹鋼材質,但底座卻是生鐵,交屋已經15、16年,欄杆難免鏽蝕,加上又是颱風隔天,屋主實在無辜,但檢方認為,菲籍男子被欄杆砸中死亡是事實,而欄杆是從屋主家掉下來的,屋主就該負起責任。
鐵工廠也說,以台灣的天氣,平均1到2年,就要檢查一次鐵欄杆的情形,尤其是欄杆固定座,大多是鏽蝕的起因,也因為常常看不到內部情形,被住戶忽略,發生危險,因此一旦發現家中欄杆搖搖欲墜,別再不以為意,否則一條人命,可不能說算就算。
- Sep 26 Mon 2011 23:28
民眾到遊樂場遊玩,一定要特別注意自身安全。-『美少女 玩雲霄飛車突癱 高速俯衝休克 癌父跪求奇蹟』**本文摘自蘋果新聞
民眾到遊樂場遊玩,一定要特別注意自身安全。-『美少女 玩雲霄飛車突癱 高速俯衝休克 癌父跪求奇蹟』**本文摘自蘋果新聞
更新日期:2011/09/25 06:30 蘋果日報
【向高彬╱新北報導】愛挑戰刺激遊樂設施的年輕朋友請特別注意!一名美女大學生洪若慈上月至新竹六福村主題遊樂園,搭乘尖叫指數破表的「笑傲飛鷹」雲霄飛車,她在瞬間時速122公里高速俯衝中突然心臟休克,險猝死,救治至今仍重度昏迷,恐成植物人。若慈的生日是十月十日國慶日,罹癌的洪爸爸每天都跪求祈福,希望奇蹟出現,愛女能醒來。
乘坐充滿驚聲尖叫的雲霄飛車因身體不適出意外,國內外都很罕見。4年前有一名14歲西班牙少女,在法國巴黎迪士尼樂園坐「搖滾雲霄飛車」後失去意識,後來不治;國內曾發生遊客玩雲霄飛車頸椎摔傷癱瘓,但玩雲霄飛車心臟病變,本次恐是首例。
前夜聚會睡眠不足
出事的華夏技術學院大三女生洪若慈(21歲),上月8日和同學去六福村樂園,搭乘最大落差達56公尺的懸吊式雲霄飛車「笑傲飛鷹」,短短不到1分鐘突然心律不整、無心跳,經急救仍因缺氧性腦病變瀕臨腦死,目前她氣切、意識不清,但經醫師全力搶救和親情呼喚,已能睜眼、打呵欠,漸現生機。
若慈的同學小函說,事發前一晚3人曾深夜聚會,睡眠不太夠,隔早11時到園區,當天天氣不炎熱,她們一路玩「火山歷險」等都無異狀,到第5項「笑傲飛鷹」時,特地選刺激度高的前排座位,前半趟還聽到若慈尖叫,後半趟卻沒聲音,「停機叫她時,她已低著頭叫不醒。」
未來必須長期照護
小函說,當時服務員緊急通報救護站,但若慈一度無呼吸心跳,15分鐘後救護員趕來做心肺復甦,40分鐘後送抵當地醫院急救,兩天後轉台北醫治。
救治若慈的亞東醫院心臟內科主任李愛先說,病人疑有先天性遺傳心律不整,在不知情的狀況下,過度刺激引發致死率極高的心室顫動,最糟時昏迷指數低於3分,現進步至5分(正常人的昏迷指數為滿分15分,8分以下為重度昏迷),仍處缺氧性腦病變的重度昏迷狀態,但有恢復空間,須長期照護。
台中榮總小兒加護中心主任詹聖霖提醒,就算是年輕人,也會在緊張、過勞、感冒服藥後,在從事高刺激活動時引發心律不整,有家族猝死情況者更要警覺,若事發後於黃金5分鐘內急救,能大幅減低心腦病變,「任何人玩瞬間高速旋轉遊樂設施,都要量力而為。」
高職練啦啦隊奪獎
洪媽媽說,若慈體能很好,就讀樹人高職時練過3年啦啦隊,各式跳躍翻滾動作都難不倒,全隊曾得到全國啦啦隊錦標賽第3名,上大學後雖沒再跳,但仍愛運動,「她不是第一次玩雲霄飛車,以前跳來跳去都沒事,怎麼這次會出事?」洪爸爸罹結腸癌已4年,他說,出事那天是父親節,若慈出門前還祝他父親節快樂,不料這卻是他最難過的父親節。
對於遊客出事,六福村樂園表示遺憾,但指本案是遊客個人健康因素,非設施故障或人員操作不當,因此不符遊客責任險理賠,園方已善盡安全警示及事後急救之責,日後會加強安全宣導。也有雲霄飛車的南投九族文化村及雲林劍湖山世界都表示,沒發生過類似意外。消基會祕書長陳智義指出,若園區已盡警示責任,又無人為疏失,遊客得自行承擔意外風險。
「醒來是最棒禮物」
記者前天實訪六福村園區,「笑傲飛鷹」正進行年度保養,未開放。現場遊客聽到有人玩後昏迷很驚訝,劉同學說,他做過氣胸手術,自知不能玩;張先生說,一向只擔心遊樂設施是否安全,從沒想過自己身體狀況適不適合玩,他「還是會玩,不會那麼倒楣吧!」
若慈的生日將到,洪爸爸、洪媽媽和同學都盼奇蹟出現,洪媽媽說:「醒來,就是老天給女兒最棒的生日禮物。」
笑傲飛鷹小檔案
特色:瑞士引進,全世界第二座、亞洲第一座U型滑軌懸吊式螺旋雲霄飛車
規格:乘坐28人,軌道長190公尺,最大落差56公尺,瞬間時速122公里
遊戲時間:1分30秒
遊戲方式:雙腳懸空,以360度螺旋翻滾上衝,90度垂直俯衝急降
資料來源:六福村網站
不宜玩雲霄飛車者
.心臟病、高血壓患者及孕婦
.飲酒、感冒服藥後
.聽神經、頸椎及頸首部有問題者
.疲勞、睡眠不足
.曾有家族成員猝死者
.曾有運動後昏倒情況者
資料來源:六福村、台中榮總小兒加護中心主任詹聖霖
如何協助洪若慈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
.(02)2968-6911轉461田小姐
◎蘋果慈善基金會:
.0809-008585、(02)6601-6999
.基金會編號:A2599
- Sep 26 Mon 2011 23:27
民眾一定要了解,和注意的重要事項。-『26年前已禁 還有表兄妹想結婚』**本文摘自聯合新聞
民眾一定要了解,和注意的重要事項。-『26年前已禁 還有表兄妹想結婚』**本文摘自聯合新聞
2011/09/26 10:15記者游振昇/台中報導
民法規定近親結婚無效,國內仍有許多表兄妹結婚,到各戶政所登記結婚,成為「有名無實」的婚約,最近還有民眾詢問戶政人員,他表弟與表妹已生子,想到美國結婚再回台灣登記,戶政人員告知,如此的婚姻仍是無效。
台中市東區戶政所主任洪峰明表示,國內至今仍存在許多「無效婚姻」,有些當事人不自知,有些知情不報,各戶政所目前提供新人登記的結婚書約,都註明「結婚不得違反民法第983條規定」。
民法第983條規定,直系血親與直系姻親、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都不得結婚,外甥和外甥女屬三等旁系血親,表兄弟姐妹則屬四等血親,都不能結婚,洪峰明說,此立法精神是優生學觀念,但早期國人「親上加親」的觀念仍然未完全改變。
瓊瑤小說《婉君表妹》,描述女主角婉君表妹和三位表兄弟日久生情的故事,國內民法修正、民國74年6月公佈實施後,表兄弟姐妹結婚的婚姻都屬無效。
但至今仍常有表兄妹或表姐弟到戶政所要登記結婚,新人告知他們的親屬關係時,戶政人員會當場說明,依規定他們不能登記結婚,登記後這種婚姻仍屬無效,洪峰明說,仍有部分表兄弟姐妹想結婚,刻意隱暪,仍完成登記結婚。
洪峰明最近接獲民眾詢問,自己的表弟和表妹已生下一子,為了讓孩子入籍,他們想登記結婚,但國內禁止表兄妹結婚,他們認為美國法令較寬鬆、通人情,打算到美國結婚後再回台灣登記,洪峰明告知,不論在何國辦理結婚,回台灣仍需依照國內法令規定,表兄妹的婚姻仍是無效。
洪峰明說,多年前南部地區就曾發生案例,一對表兄妹從小是青梅竹馬,因日久生情,當生下孩子、生米已煮成熟飯時,兩家更以「親上加親」的想法,順利讓這對表兄妹結婚,但10多年後,又因個性不合鬧離婚,女方還以不堪虐待找律師要訴請離婚,當律師調閱雙方戶籍謄本詳查雙方身世時,發現兩人是四親等的姨表兄妹,本屬無效婚姻,只需訴請確認婚姻關係不成立即可。
- Sep 26 Mon 2011 08:55
我的教育方式-『思考和分享』
剛送兒子去上學,順便將之前幫兒子訂閱的中年級巧連智刊物,而目前兒子沒什麼在翻閱的書,送去給兒子導師,讓其他小朋友也可以經由『書籍的交換與分享』得到樂趣。
因為我時常教導兒子,一本書的生命要活潑與生動,最好的方法-『就是讓書本活起來』。而透過書本的交換與分享,不但可以讓書本鮮活起來,更能夠發揮書本的最大功用-『分享』。
對孩子而言,『書是孩子求知的最重要工具』。而孩子往往經由書本的啓發,而從書本當中得到感動。甚至影響孩子的一生。當我想要捐書、交換時,我也會尊重孩子,請孩子將他平常需要用到的書本先拿起來。
畢竟,我覺得和孩子之間『彼此互相尊重』,去傾聽孩子的想法和意見,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
記得上星期,我詢問兒子說:『兒子你的課外書那麼多,有很多書籍都是平常你沒在看和沒在翻閱的,你是不是願意拿到學校和班上的同學『一同分享』呢?然後我請兒子,自己去挑選他想要捐出分享的書 。』
而大人的身教和言教,遠勝過於對孩子的責罵。因為大人的『一舉一動』,日後都將是孩子長大學習和仿效的對象。
我也時常和孩子分享書籍繪本當中的心得,詢問孩子從一本書當中得到的啓示,和反問孩子-『如果今天你是書本的男主角,那你又會怎麼做呢?讓孩子腦海可以思考和運轉。』更讓孩子從思考當中,『得到學習與成就感』。
雖然我本身也從事補教業五年之久,但我不喜歡只重視孩子的智育和功課,我希望能夠『多給孩子思考空間』,畢竟我不希望我的孩子只會『一味的死讀書』,卻對一些日常生活當中,應學習的『灑掃、應對、進退禮儀』完全不知。
我喜歡讓孩子去分擔家事,讓孩子『從行動當中學習』,這樣孩子才能徹底了解母親工作和操持家務的辛勞,『讓孩子實地去操作』,這遠比家長說破嘴扯破喉嚨罵孩子來的有效多了。
- Sep 25 Sun 2011 23:29
民眾購買健身中心會員證,應特別小心與留意的事。-『健身中心合約 分頁陳述起爭議』**本文摘自聯合新聞網
民眾購買健身中心會員證,應特別小心與留意的事。-『健身中心合約 分頁陳述起爭議』**本文摘自聯合新聞網
陳姓男子和1家健身中心簽下10年合約後,誤以為只入會1年,引起繳費爭議。經台南市消保官調解後,雙方各退一步和解,陳男可提前終止合約,不用繳違約金,但需繳付兩個月的催繳會費。
在台南工作的陳姓男子指出,他月繳約1200元成為會員,合約第一頁在月繳入會費部分敘述「合約的最低使用期間為12個月」,他誤以為是簽1年約。
黃姓業者說,合約第2頁註明有關月繳會員部分,合約履約存續期限是10年,不是1年。會員是在「最低使用期間」期滿後才能隨時終止合約,會員如要終止合約,應於下次扣款前10天,提出書面申請。
傅然輝說,該合約內容雖沒有違反體委會規定的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規定,但合約起、迄時間分開兩頁陳述,容易讓人誤會。經協調後,雙方各退讓一步,陳男可以提前終止合約,也不用付違約金。
傅然輝提醒消費者,簽約生效後7天內,未使用健身中心設施者,可要求解約並請求全額退費。
【2011/09/25 聯合報】
全文網址: 健身中心合約 分頁陳述起爭議 | 法律前線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611275.shtml#ixzz1YyOwtF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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