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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1/02/11 00:37 【台北訊】



新北市一名未成年小媽媽拋嬰事件引發討論。教育部統計,九十六年國中小懷孕向學校求助有四十五件、九十七年一○八件、九十八年一三四件,三年內增加兩倍。教育部分析,這是願意求助的人增加所致。


 


教育部統計資料顯示,九十六年在學懷孕件數為一八○件,其中國中小類別有四十五件,高中職有八十三件;九十七年在學懷孕數為四三三件,其中國中小為一○八件,高中職為六十三件;九十八年在學懷孕數為八六九件,國中小為一三四件,高中職三九八件。


 


教育部訓委會組主任柯今尉昨天受訪時分析,九十四年教育部訂定要點規定,不准學校將懷孕的女學生退學、要求轉學等,且要協助女學生完成學業,如女學生生產期間遇到考試,學校要個案處理,或是懷孕期間不能上體育課,學校也另外評量。


 


柯今尉說,因學校會進一步聯繫醫療或是社政單位,提供懷孕女學生各項協助,因此求助人數增加,女學生較願意向學校求援,而不是私下解決。


 


人本教育基金會則表示,在輔導青少年時,就應把這些議題帶入教育中;發生這類事情讓人感到心酸,社會應該要來「支持」他們,但不是支持他們未婚懷孕,而是關心他們未婚懷孕為何不願告訴任何人,而獨自承擔這麼大的壓力。


 


人本並表示,少子化問題嚴重,防患事件於未然,要提早教育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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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1/02/10 08:05



一名11歲男童在校園內被流浪狗咬斷中指,男童家長和學校多次調解不成,憤而提出180萬元的賠償要求。全案法官在審理後,認為學校的確有過失責任,造成流浪狗咬傷學童;但因學童母親也在場,是學童想摸狗才被咬傷,自己也有過失。法官在衡量後,判校方應賠償130萬元。(彭清仁報導)


 


據了解,新竹市一名十一歲鄭姓男童,九十七年五月底,在竹科實驗中學參加校內棒球活動,看見學校收容一隻流浪犬黃金獵犬相當可愛,伸手去摸狗頭,反遭狗狗咬斷右手中指,當時男童母親和棒球隊教練,聽到男童哀嚎聲,趕緊將狗狗驅離,但男童手指骨折、肌腱神經斷裂,經手術將左腳中指移植到右手中指,但手指的功能仍受損,全案校方和家長多次調解不成,最後家長訴請國賠一百八十萬元。


 


新竹地院法官審理後指出,學校老師當時的確有疏於注意的過失責任,造成流浪犬咬傷學童。但因學童是想摸狗才被狗咬,自已也有過失,因此判准校方應賠償一百卅萬元。不過全案仍可上訴。至於被狗咬傷的鄭姓學童指出,雖然被狗咬傷,但並不會怕狗,反而是弟弟受了影嚮,看到狗狗會怕;鄭姓學童的父親則表示,尊重法官的判決,兒子被狗咬傷,已造成兒子和校方的受傷,希望事件就此打住,避免雙方二度受傷。而國立竹科實驗中學校長黃芳芷獲悉判決後表示,學校會與保險公司進行討論賠償事宜,同時也要等收到判決書之後,再與律師決定是否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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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到湯姆熊去遊玩,父母需特別小心與留意的事。-『博弈電玩不設限 兒童輸光紅包**兒童又玩博弈機 湯姆熊恐挨罰』**本文摘自中時電子報
更新日期:2011/02/10 03:01 曾百村/宜蘭報導










中國時報【曾百村/宜蘭報導】


 


本報獨家披露有小朋友到湯姆熊玩博弈遊戲機,將過年紅包輸光;宜蘭警分局和發照的縣府工商旅遊處昨先後臨檢,除發現店家未依規定將博弈型機台放置限制級區域外,下午又讓小孩進入限制級場所玩博弈機。縣府表示,湯姆熊恐遭罰款「至少」廿萬元。


 


宜蘭分局昨天早上前往位於友愛百貨八樓抽檢,兩台原本讓小孩玩的博弈機台雖已從普通區移往限制級區域,但因曾放置普通區的事證明確,警方查驗後已報請權責單位開罰。


 


許多小朋友昨天一早不知道業者遭臨檢,還興沖沖跑去想再玩博弈機,卻看見博弈機被移往他處,還多了警察站崗,直說「短期之內可能沒辦法再去玩了!」


 


但業者昨天早上向警方供稱,是因為過年假期人潮眾多,才一時疏忽讓小孩偷溜至限制級區域,把玩博弈型電動玩具,未來將會嚴更格把關,不讓此事再發生。


 


不過話猶在耳,昨天午間時分縣府派員抽查時,竟又發現有一名未滿十八歲之孩童,在限制級區域把玩博弈型電玩,業者幾個小時前才說要改善,卻一下子破功。


 


縣府表示,之前媒體披露的因非現行事件,所以可請業者改善,不過昨天現場就抽查到有未滿十八歲之兒童在打博弈機,等於形同累犯,業者「再度」觸犯法條的情形下,將要對業者開罰最少廿萬、最多一百萬的罰金。



 


『博弈電玩不設限 兒童輸光紅包』
更新日期:2011/02/09 03:01 曾百村/宜蘭報導



中國時報【曾百村/宜蘭報導】


 


過年小賭怡情,但對心智未發展完全的小孩而言,絕非好事。有家長爆料,知名遊戲業者「湯姆熊」,放任未滿十八歲的兒童玩博弈型遊戲機,讓小孩輸光紅包錢,讓年節過得「愁雲慘霧」;記者實地前往了解,發現果然有小朋友正在「試手氣」玩博弈電玩,但業者卻說「目前沒有發現!」


 


家長表示,過年小孩拿到三千六百元紅包,原本很高興可用紅包買上學用的新鞋和新衣。大年初四,小孩說要跟朋友去湯姆熊玩,家長不疑有他,便讓小孩前往。


 


當晚,家長要帶小孩前往百貨公司買新裝時,小孩突然臉色沉重,表示壓歲錢都在湯姆熊「玩光了」。家長不解只是打電動怎麼可能一下花掉三千六百元,追問之下,驚覺原來小孩是去玩博弈型電玩。家長到湯姆熊了解,才發現小孩子都瘋狂「拚搏」,希望以小搏大,獲得更多代幣,但業者卻視而不見。


 


記者前往「湯姆熊」了解,雖然店門口有放置「未滿十八歲不得進入」的招牌,但仍有小朋友玩類似拉霸機、釣金魚及彈珠台的博弈機。業者說一切合法,但被問及小孩是否可以玩「以代幣搏代幣」的博弈機時,卻表示:「目前沒有發現!」


 


在場小朋友透露,他們以五元向店家兌換兩枚代幣,若贏得更多代幣,可拿來賣同學「三枚代幣賣五元」,所以他們才會坐在博弈機上一整天,就是想賺取代幣。


 


宜蘭縣政府工商旅遊處處長陳德星表示,博弈遊戲機只有十八歲以上的成年人可玩,若有民眾明顯「歲數不足」業者卻未把關,放任未滿十八歲者玩,將對業者開罰;另外,如果家長明知小孩涉足博弈機遊戲,卻不加以勸告阻止,最高也可開罰兩萬元的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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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1/02/10 17:39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10日電)掬水軒食品公司負責人柯**被控與迅宏國際公司董事長李**,共同以開發購物中心名義招募會員吸金,並侵占部分款項,柯富元被台北地方法院判刑13年。全案可上訴。


 


台北地院除依違反銀行法、商業會計法等罪,判柯**13年,另判李**12年、李乾輝妻子葉**2年6個月。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柯**與李**以開發購物中心名義招募會員,並以「年息8%、6年還本」等誘因,吸引5000多人加入會員,吸金約新台幣9億元。柯富元取得資金後,挪用近3億元填補掬水軒資金缺口;李乾輝夫婦則另以開立不實發票,用不正當手段逃漏稅


 


法官審理後認為,柯**、李**違法吸金,影響投資人權益,至今仍未具體賠償會員損失,因而判決被告有罪。10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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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1/02/10 06:30 蘋果日報










【劉文淵、體育中心╱新北報導】2000年雪梨奧運跆拳道銅牌國手、現任新北市警局交通大隊海山分隊長的紀淑如,驚爆與已婚的昔日部屬曾龍遠發生不倫戀,昨凌晨紀到曾男住處,遭曾妻報警「抓猴」,並拍下兩人裸身相擁而眠畫面。曾妻對兩人提告,紀否認發生性關係,但訊後仍與曾男被以妨害家庭罪嫌函送法辦。


 


紀淑如是知名跆拳女將,過去形象頗佳,不料爆出與有婦之夫通姦,震驚體壇及警界。


 


記兩小過調職繳械


 


新北市警局長伊永仁對此事大怒,昨晚緊急召開人評會作出懲處,以兩人因不正常感情交往並發生性關係,並於非公眾得出入場所同處一室,各記小過兩次,紀調往新店分局任巡官,曾男調至瑞芳分局。


 


海山分隊擔心紀淑如會尋短,昨除派員對她監管,還要求繳械,不讓她接觸槍彈,同時請她休假接受調查。紀淑如昨已由母親接回高雄老家。


 


紀淑如(28歲,高雄市人),未婚,綽號「烏骨雞」,中央警察大學畢業,前年11月由當時的台北縣警局刑警大隊調任海山分隊任分隊長至今,與她傳出不倫戀的隊員曾龍遠(38歲、澎湖縣人),綽號「龍眼」,去年12月從海山分隊調往永和分隊。曾男與吳姓妻子(37歲)育有一子一女,曾妻曾任總統專機空軍一號士官空服員,已退役。


 


去年6月,《蘋果》就曾接獲詳細爆料內容,指控紀淑如搶人夫,記者四度向紀求證,但她矢口否認,還與記者到海山分局長劉章遠面前發誓自清,親自簽下切結書保證絕無不法。


 


據了解,數月前,曾妻從丈夫身上發現多張汽車旅館消費發票,她追查後,發現丈夫竟與「長官」紀淑如產生情愫。為此,曾妻還到紀淑如辦公室理論,雙方爆發激烈口角。


 


不料,之後曾男到百貨公司買戒指安撫紀淑如,事後發票又被妻子發現,曾妻心碎之餘決定搜證反擊,


 


前晚曾妻向丈夫誆稱要回娘家幾天,果然沒隔幾小時,丈夫就帶著紀淑如回板橋住處。曾妻見狀,昨凌晨2時許報案,要求警方陪她進屋「抓猴」。


 


元配掀被兩人全裸


 


當時兩名派出所警員聽到抓姦對象竟是同僚,其中一人還是赫赫有名的跆拳道國手,嚇了一跳,由於當時無任何證據證明兩人通姦,兩名警員一度拒絕陪同入屋,曾妻索性持數位相機入屋蒐證,兩名警員則守在屋外。


 


曾妻以自家鑰匙開門,進入臥室,發現丈夫和紀淑如蓋棉被同眠,而開門聲驚動尚未熟睡的紀淑如,她猛搖已熟睡的曾男,高喊:「老公!老公!快起來!你老婆來了!」曾妻聞言氣炸,掀開棉被發現兩人全身赤裸,更是怒不可遏,立即錄下畫面,曾、紀企圖搶下相機,曾妻趕緊呼喊:「救命!」兩名警員才衝進屋內制止。


 


曾妻當場提出妨害家庭告訴,隨後和丈夫、紀淑如到派出所作筆錄。儘管被捉姦在床,紀、曾仍喊冤。紀辯稱前一天深夜與多名友人到羊肉爐店聚餐,席間共喝了10多瓶啤酒,因為喝醉了,才到曾的住處休息,她否認發生性關係。不過,警方在曾家床上採集到多根體毛,地板也有疑似精液的不明液體,訊後將曾、紀函送法辦。


 


在2004年雅典奧運擔任紀淑如專屬教練的張文賓,昨得知消息非常驚訝。他說,紀非常內向、害羞且沉默寡言,「我很難知道她內心的想法,雅典奧運只有她沒拿到獎牌,我知道她滿失落的!」他說,近年師徒很少見面,都是靠網路或電子郵件聯繫,每到他生日或節日,紀都會發訊息問候,很貼心。


 


通姦最重可判1年


 


律師廖芳萱說,《刑法》妨害家庭罪章中的通姦罪是否成立,要看偷情的兩人有無性行為,元配雖已取得兩人裸身在床影帶,但最好保留保險套、沾有精液衛生紙等證據,才不會產生爭議,一旦通姦行為確認,曾、紀恐面臨一年以下徒刑,此外,元配還可向兩人請求賠償。


 


紀淑如小檔案


 


★綽號:烏骨雞


 


★年齡:28歲


 


★身高:172公分


 


★體重:56公斤


 


★家庭:未婚


 


★學歷:北一女中畢業、中央警察大學正科第70期畢業


 


★現職:原任新北市交通大隊海山分隊長,昨調任新店分局巡官


 


★經歷:新北市警局婦幼隊、刑警大隊


 


★跆拳道戰績:


 


2000雪梨奧運跆拳道銅牌


 


2003世界大學運動會跆拳道銅牌


 


2004雅典奧運跆拳道第5名


 


曾龍遠小檔案


 


★綽號:龍眼


 


★年齡:38歲


 


★家庭:已婚,育有1子1女


 


★學歷:警專警員班141期畢


 


★現職:原任新北市交通大隊永和分隊隊員,昨調往瑞芳分局


 


★經歷:原任職於新北市警局交通大隊海山分隊,去年12月調往永和分隊


 


資料來源:新北市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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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1/02/10 23:01  










基隆一名女子,日前不慎將最新的智慧型手機弄丟,靈機一動,拿先生的同型手機,透過google的gps定位系統,終於順利找回自己遺失的手機,就連警方都很驚訝,直說怎麼這麼快就找到了!


 


劉先生操作手機上的定位系統,他可不是要監控太太行蹤,而是要藉助衛星,幫太太找剛弄丟的新手機,事隔沒多久,果真一名40多歲的男子將手機送到派出所,失主急忙去認領,如此迅速找回手機,連警方都很訝異。


 


劉先生靠的其實是手機裡的衛星定位程式,先用同型的手機登入搜尋,隨後在基隆中正公園找到遺失手機的位置,並傳簡訊告知要求歸還,或送交派出所,手機這才失而復得。


 


拿著找回的手機,妻子好開心,除了感謝警方幫忙,當然拜科技所賜,才是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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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任意遺棄女嬰不但會有法律及刑責問題,而且還會有嬰靈及強烈的怨氣存在,值得人間飲食男女多多深思之。)


更新日期:2011/02/10 23:01










新北市土城前天驚傳棄嬰案件,今天警方宣布偵破,兇手竟然是女嬰的母親,而且只是一名年僅14歲,還在就讀國三卻未婚懷孕的小媽媽,據了解少女疑似因為擔心懷孕被父母責罵,一時心慌,才將早產女嬰從二樓住家往樓下丟棄,少女事後對自己的行為感到相當後悔。


 


狠心丟棄女嬰的凶手到底是誰,警方終於查出真相,女嬰竟是從二樓丟下來摔死的,而狠心的母親,就是住在這裡的14歲少女。


 


少女疑似與同學發生性關係懷孕,肚子一天一天變大,卻以腹膜炎開刀不適脹氣瞞過父母,直到小產棄嬰,真相才曝光,學校也感到非常驚訝。


 


8日晚間9點多,人來人往的大街上,突然出現一名女嬰,身上還連著臍帶和胎盤,嚇壞正在騎樓泡茶的民眾,當時大夥還幫女嬰加油,希望她撐下去,警方一度懷疑女嬰是騎著淺色機車男子丟棄,最後清查大樓住戶,才在二樓浴室窗戶邊上,發現血跡,才找到真凶。


 


目前這名少女還在醫院治療,警方將一遺棄罪嫌將他移送法辦,同時也會進行心理輔導。


愛女把嬰拋下樓 母不知情還圍觀


更新日期:2011/02/10 18:59 黃子瑀 施協源










狠心拋棄女嬰的兇手就是女嬰的親生母親,闖禍的小情侶都未成年,兩人是學長、學妹關係,一個16歲、一個14歲,這對小情侶壓根不知道自己偷嘗禁果,生米已經煮成熟飯,就連校方也很意外,因為這個國三女生在校成績中上,出勤狀況也都很正常,還擔任班上幹部,交友狀況單純,是爸媽眼中的乖孩子,但怎麼會沒人知道這名女學生大腹便便?校方說可能是冬天大家厚重衣服穿的多,不容易發現,而女生的媽媽事發當時還下樓圍觀,根本不知道,就是自己女兒摔死女嬰。


 


男子急急忙忙趕到醫院,探望女兒的情況,女兒在醫院裡進行產後傷口縫合手術,怎麼也沒想到唯一的掌上明珠,才14歲竟然已經成了小媽媽,而且還是狠心拋嬰致死的兇手。


生下女嬰的小媽媽,爸爸是水泥工,媽媽是清潔工,上頭有三個哥哥,但一家人全都沒發現,未成年的她已經懷孕。記者:「她看起來怎麼樣?有沒有大肚子?」管理員:「沒有啊。」


亞東婦產科主任魏銘洲:「她說她不知道她懷孕啊,她自己懷孕都不知道,她到的時候情況是還好,陰道有個2公分裂傷,有一點出血,我們已經把它縫合好了。」


女嬰的親生父母,一個16歲、一個14歲,是同校學長學妹的關係,兩人墜入情網,偷嘗禁果,鑄下大錯,就連校方也很意外。校方:「這個孩子的交友情形算是單純,可能暑假階段可能交了一些朋友,才有這樣的結果。」


國三的小媽媽在校成績表現屬於中上,出缺勤狀況也都很正常,但卻為愛沖昏頭,懵懂,扼殺自己的親生骨肉,儘管後悔,但一條小生命已經來不及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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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我,開始學著對自己好一點,開始吃一些保健食品。希望能夠讓自己的體力和身體更好、更健康。畢竟,長時間在外吃外食的我,真的應該多注意營養的均衡。我甚至趁著過年大賣場折扣促銷時,跑到大賣場去搬了一台微波爐與電磁爐,而有了這些烹飪加熱器具,我就可以利用周休二日時,好好的到鄰近的市場,買一些魚肉來煮一些好吃的魚湯,來好好的給自己補一補。而市面上販售的魚湯,我又怕是不是不夠新鮮與價格太貴,而自己買回來調理烹飪,經濟又實惠。甚至可以大大的滿足,自己喜歡喝魚湯的嗜好。讓自己吃的更健康與更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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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到律師事務所上班時,我特地帶著男同事囑託我,回花蓮時必定要替他們購買的『阿美族小米酒』。因為我工作的律師事務所,是徹底的『陽盛陰衰』。而平常我得仰賴那些男同事們,去替我簽回新的法顧客戶。所以,在這個過年時節,我花錢砸錢請同事喝小米酒,是一點都不會心疼與心軟的。算一算我這個過年,光請同事們喝小米酒,就花掉台幣二千元。因為同事們平時在外面跑法律案件與拜訪客戶,其實也是非常辛苦的。所以,我吃點小虧請同事們吃東西,這也是應該的。更何況『拿人禮物手軟』,同事們拿了我的禮物更會覺得窩心,也才更會認真的,去幫我跑客戶與簽回更多的法律新案件。畢竟,我是在公司的網路電話當中,被大公司的老闆們考法律與對各產業的了解、熟悉度,而男同事們則是直接被客戶(也就是各行各業的大老闆們),直接面對面考產業的熟悉度及對法律的專業度,雖然面對的場合各不相同,但卻是有『異曲同工』之妙。大家都是為了公司的更長遠發展,而不間斷的努力打拼著。其實,每當我在律師事務所得到當月業績第一名時,我也都會『毫不吝惜』的,『自掏腰包』請大家吃東西。因為那是一種共同打拼的『認同感』。我喜歡這種,大家像『一家人的窩心感覺』。更何況,我自認來到這個大家庭,我真的學習與成長許多。這個團體不但讓我得到成就感與肯定,更讓我得到『不間斷的個人業績高峰與高收入』。而這些都是我在從前,連做夢都不敢去夢與不敢去想的事。但在這個大團體,卻讓我得到『高收入與高度的肯定感』。真的很謝謝,這些『可愛的夥伴們』。希望在今年,我們大家可以攜手再創公司『業績與營業額的最高紀錄』,讓大家每個人、每個月荷包都麥可麥可。更讓大家除了『養家活口』之外,還可以有一筆可觀的積蓄。可以去買自己想買的東西,與做自己想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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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心情故事
2011/02/08 08:55

等等就要出門去公司開工了,展望今年當然希望今年又是一個豐收與荷包滿滿的一年。但在今年我向神明拜拜和許願的時候,我除了會向眾神明祈求保佑我工作順利之外,也希望眾神明讓我在今年,可以更有能力去幫助需要幫助的人。因為在過年前二天,當我整理了一些發票和拜拜貢品,分別將發票送到長期捐助的『創世基金會』,和位於中和區圓通路的『大同育幼院』。就覺得自己實在算是非常的幸運,有二份收入非常穩定的工作,可以在工作上,充份的發揮自己的實力與『一展長才』的機會。我記得以前母親總會在廟裡的拜斗儀式完成之後,請人用貨車將完成拜斗後的貢品,一車車的載至孤兒院,去送給孤兒院的院童們食品。好讓那些院童可以充份的感受到來自社會的關懷與溫情。而學生時代的我,也曾當過一個利用閒暇時間,販賣慈善團體圓遊卷的『販售高手』。因為我從小就不怕生,而且喜歡和人們交談溝通。因此,母親大人以前在世時,總喜歡將慈濟和家扶中心的園遊卷,放心的一拿拿三百張去給我沿街『挨家挨戶』的作陌生公益兜售活動。而我往往一小時就可以販售三十張。所以,我的業務公關能力,也是從學生時代就慢慢的萌芽培養出來的。我記得每回,當我將發票和拜拜物品,送至創世基金會和大同育幼院之後,在工作和業務推動上,總是非常的順利。而且,總是時常會有『意外的業績』進帳,真是應驗了古人所說的『施比受更有福』這句話的意義。所以,展望今年,除了希望我在工作與荷包上都『大有斬獲』之外,也希望自己在今年,可以更有能力去幫助一些需要幫助的人,讓自己可以更有能力,去為這個社會付出一些與盡一些應盡的『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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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十點多回到台北,剛一回來就非常『迫不及待』的要上來看看大家,由於是『臨時起意』回花蓮過年,當然回程訂不到火車票,因此我購買了一張自強號的火車票,再從宜蘭搭乘『噶瑪蘭客運』,走雪山隊道回到台北。幸運的是,我搭乘的是直達車,只花了八十分鐘的時間,就抵達台北的『交九轉運站』,抵達時間甚至和從花蓮搭乘自強號火車,抵達台北一樣快。而今天就要開工上班了,在今年我一定要好好發揮,我的『搶錢及賺錢功力』,我發誓我今年一定要比去年賺更多的錢,好再更進一步 的提升自己的『生活品質』。『不談愛情,只全心全意的拼事業和賺錢。』因為我看到很多人都在『追求愛情』,但我卻很清楚與了解『自己到底要的是什麼』!而當一個女人的財富、權勢與社會地位,全部都擁有時,愛情其實是會不請自來,而絲毫無須拼命去往外『追求與追尋的』!畢竟,我看過太多人的愛情故事,都是很完美的開始,但很多卻是『非常不完美的結束』,甚至有很多人在婚姻生活當中,覺得『心情非常不美麗』。當然我也曾走過這一段『心情非常不美麗』的時期。所以,對於愛情,我始終相信『愛情還是必須要建立在麵包的基礎上』。因為沒有『穩固的麵包』,就絕對不會有『甜蜜的愛情』。而這一趟回鄉,別人過年是花錢,而我過年卻是在賺錢,別人花掉的錢不會賺回來。而我卻明顯的感覺到,財神爺好像在今年開年之後,就特別眷顧我,不但過年沒有花錢,除了賺錢以外,我發出去的紅包錢,卻還是都能夠賺回來。甚至還得到『渴望已久的父愛與親情』。包紅包給父親,不但得到回贈紅包,還得到失去與渴望已久的父愛,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我真的很努力在打拼』。所以,父親看到我在台北,奮鬥打拼的事業『小有成就』,對待我的態度『驟然丕變與幡然改觀』。因為我覺得為了孩子,我一定要作個『最堅強努力的母親』。我要讓孩子,覺得我這個母親,是『可以依賴、依靠與永遠都會不變的守候、照顧他們』的。因為當我帶警察去看孩子時,對於孩子因為要回到我身邊,而有些『說謊與誇大傷勢』,我並不會怪罪於兒子,但為了孩子的生命安全,與考量孩子的照護安全,必要時我一定會請法院的法官和審判長,行文到醫院,去查孩子現在主要照顧者-父親同居人的精神狀況,因為我絕對無法容許,『孩子的照顧者』精神狀況是有問題與異常的。畢竟,如果主要照顧者精神狀況是異常的,對孩子而言,猶如是隨時得面對『一顆不定時炸彈的不定時引爆』。我不希望我的孩子,每天都是生活在『恐懼無比的生活當中』。所以,為了『孩子的最大利益』著想,必要時我將不惜再提起『法律訴訟』。而當我要打這場仗時,我一定會先將我自己的荷包及口袋賺飽,並且詳盡的閱讀及參考,國內有關於『親子監護權』爭取的相關法律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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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兒子又撥電話給我,確定2/19後兒子要與我同住,我2/19回花蓮將兒子一起接上來台北同住。而我準備等2/19接兒子回來之後,就開始蒐證控告兒子的爸和那女人。我早就預料兒子和女兒到花蓮,那女人不會善待他們,果然如我所料,那女人真的虐待我的二個小孩,不但一天到晚罵我小孩,還打我小孩。甚至連孩子的爸也一起虐待小孩,拿二根藤條打我小孩,甚至連我兒子的頭部都是打的腫腫的。這簡直是『家暴虐童』,等接到兒子,我要先帶兒子到醫院驗傷,確定他的受傷部位和受傷程度,向社會局舉發。而且,一定會蒐證,向法院提出法律控訴的。我不會偏袒小孩,小孩小大人是該教導,但不是虐侍小孩,而且是打的小孩『遍體麟傷』,連頭部都受傷,這 口氣我實在『難以忍受』。兒子打電話給我,告訴我實情時,聽到這些事實,我這個為娘的,聽到這件事時心簡直都快碎了。因為『打在兒身,痛在娘心。』我處罰小孩也不會採取這麼殘忍的處罰方式,但他們二個大人,卻是這樣處罰小孩。那女人-『不是自己的小孩,別人的小孩死不完,她當然會『肆無忌憚』的虐待我小孩,而孩子的親生父親,竟然也加入虐待小孩行列,這真的讓我『火冒三丈』。等我把小孩接到手後,孩子的爸和那女人就完蛋了,我會蒐證舉發孩子的爸和那女人的『惡形惡狀』,這筆仇這筆帳這筆恨,我一定會向孩子的爸和那女人討回的,更要為我的二個小孩,討回一個『應有的公道』。而我也會讓孩子的父母和家人,知道那女人和他兒子,對我的小孩也就是他們的孫子、孫女,所做的『惡形惡狀、惡劣事情』。我很早就已經明白告誡過對方,千萬不要讓我聽到,有任何虐待我小孩的事情,對方不但『充耳不聞』,還『眼睜睜的』讓我的孩子被虐待,甚至還加入虐待小孩行列,為了自己的『下半身幸福』,即使犠牲孩子『亦毫不心疼』,這筆『血海深仇』我一定報,我不但會讓對方『失去監護權』,甚至會讓對方,徹底的失去『履行親權』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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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晚上,我就要搭乘自強號的『免費返鄉專車』返回花蓮了。也許,在這七天假期當中我會比較忙碌,但我有空還是會上來看看大家的。昨天下午,我利用時間,整理了一些發票和拜拜的貢品,我將整理完的尚未開奬發票,送到新店的『創世基金會』。也將一些拜拜的貢品糖果,送一大袋給中和圓通路的『大同育幼院』院童吃,我希望這些『弱勢團體』,可以在這農曆春節前夕,感受到些許來自社會的溫暖。畢竟,捐發票給創世,是我每二個月必做的功課。我雖是佛、道教徒,但我個人非常欽佩創世創辦人曹慶的毅力,可以在如此艱困的情況下,還能夠去發揮『人道的關懷精神』。而大同育幼院院童,則是我一直都有固定捐助的慈善機構,之前我就常訂購藝人慕鈺華慕姐的『宜蘭三星蔥油餅』,並且和慕姊的合夥人黃姊成為好朋友。而我想今年,我若業績更好收入更多,我一定會再固定訂購『宜蘭三星蔥油餅』,和買一些白米與日用品,送去給孤兒院的院童。讓那些院童知道,他們並不孤獨,這社會還是有很多叔叔、阿姨都很關心他們,也希望他們能夠快樂長大成人。因為小時候的我,受到母親的影響頗深。畢竟,母親雖然沒有讀多少書,也很辛苦的撫養我們七個兄弟姊妹長大成人,但母親在每次廟宇的慶典拜斗儀式結束之後,總是請人用得利卡貨車,載著一包包的民生物資,送給孤兒院的小朋友。所以,我希望日後我更有能力時,可以將母親的『善行義舉』更加發揚光大,好替自己及我的二個可愛孩子們『種福田、積陰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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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1/01/31 08:05  

 



子女就算成年無照駕駛,騎父母的機車撞傷別人,不但子女要負責,就連父母親都要連帶賠償!新竹一名廿歲王姓女子,無照騎機車撞傷人,由於和解不成,被害人一狀告上法院,法官審理後,認為王姓女子的母親,明知女兒沒駕照還讓女兒騎車肇事,導致被害人受傷,因此判處王姓女子及母親,連帶賠償廿二萬元。(彭清仁報導)


 


判決書中指出,無照駕駛的廿歲王姓女子,騎機車載著弟弟,在新竹市香山地區,由於闖紅燈撞上另一名綠燈起步的陳姓女子機車,導致對方機車倒地,陳姓女子頭部受傷送醫。被害人憤而提告,雙方和解不成,無照騎車肇事的王姓女子,日前被法院依過失傷害罪名,判處五個月徒刑。被害人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民事訴訟,一併控告車主王姓女子的母親。


 


被害人認為,肇事人的母親明知女兒沒有通過駕照考試,仍將登記在名下的機車借給女兒使用,放縱女兒發生車禍導致別人受傷,應負損害賠償的連帶責任。承審法官認為,車主為防止車禍的發生,避免殃及第三人,車主有不出借機動車輛給無照駕駛者的義務,因此出借車輛的車主應負共同侵權行為責任。被害人請求被告連帶賠償其損害,自屬有據,但僅准賠償療傷期間醫療、財物及工資等損失合計廿二萬元。律師鄭勵堅則指出,車主將機車借給會駕駛的人,駕駛人肇禍導致被害人受傷,通常不必負連帶賠償責任。除非車主明知對方喝酒,並無法駕駛,結果仍將車輛借給酒醉之人,若發生事故導致傷亡,不但得負連帶賠償之責任,恐怕也有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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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兒子又打電話來,提醒我要記得去接他們的事。我和兒子改約二月中在去接他,也告訴兒子:「如果他真的無法,和他父親及姊姊與新阿姨同住,記得要告訴父親,也要及早告訴我,我會想辦法讓他回到我身邊與我同住。」因為我現在已有足夠能力,可以栽培兒子與供養兒子讀書,接他回來我身邊一起共同生活,是不成問題的。畢竟,我不願意,大人之間的恩怨情仇爭執來影響到孩子的成長,更擔心一向與我最親,與事事維護我的兒子,會在那裡受到「不必要的虐待」。而且,在我的事業愈做愈順利的時候,我也真的很希望回到家,可以有人陪我說說話,讓我回到家不再是「空虛寂寞與形單影隻的」。我也告訴兒子,如果他想要回到我身邊,我永遠張開雙臂迎接與等待他回來與我同住。所以,我向兒子提出-「希望他回到我身邊與我同住」的事,讓兒子自己去好好思考與選擇。而我也百分之百尊重,兒子所做的任何一個決定。畢竟,我能救一個就救一個。我更不願意,讓小孩在大人扭曲的價值觀與扭曲的教育方式下成長。而我也自忖,我可以一個人教導好兒子,和提供給兒子更好的教育與生活環境。因為在北部「購屋置產」,也是我日後打拼奮鬥的「首要目標」,而在這之前,我希望能夠在回到家的時候,可以有一個「家的感覺」,而不是一個「空洞的家」。至於女兒,如果日後她想回到我身邊,我也一樣會張開雙臂,迎接與等待她的歸來。但女兒和他父親個性太相像,我怕女兒「耳根太軟」,容易「人云亦云」,恐怕女兒回到我身邊與我同住的機率不高。畢竟,二個孩子的習性與個性,我都是摸的「一清二楚」,也太了解二個孩子的個性。所以,我才會做出這個決定。而為了二個可愛的小孩,我還是會加快腳步賺錢與存錢。因為不管小孩,有沒有在我身邊與我同住,為小孩打拼與努力賺錢,是我身為一個母親,一定要為小孩做的「首要之事」。因為在我事業,已有「穩固根基」的情況下,接小孩回到我身邊,也是我必須要做的事。雖然,我知道接小孩回到我身邊生活,難免會有壓力在,但我想「壓力就是助力」,而為了孩子,我會更努力去好好打拼,來好好栽培及扶養孩子「長大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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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過年期間逛大賣場,一定要特別留意自身安全。-「採買年貨意外 賣場貨架倒塌砸4客」**本文摘自東森新聞


更新日期:2011/01/30 11:15










年關將近,許多民眾到大賣場採買用品,沒想到卻發生貨架倒塌砸傷人意外。昨晚六點在林口大賣場,放置奶粉罐、洗髮精商品貨架,突然整排倒塌,貨物掉滿地,砸傷逛街民眾,造成四人受傷送醫。


一罐罐家庭號洗髮精摔在地上全灑出來,地板泥濘潮濕,一旁奶粉罐全部被押在鐵架下,不難想見,當時摔落的力道有多大,賣場現場凌亂不堪,工作人員忙著清理貨架,試圖恢復原狀,週六林口大賣場,在傍晚六點鐘,奶粉、洗髮用品區的鐵架,無預警的突然倒塌,架上的重物突然落下,砸到逛街民眾,造成四人受傷送醫。


受傷民眾家屬:「我的老婆整個被壓在地板上,他的腳整個都扭曲,他一直喊腳很痛,那小孩子挫傷,因為他的手被鋼架、鐵架壓住,然後整個購物車之內,都是沐浴乳之類的東西。」


想到當時的情況,心有餘悸,但家屬更想問,為什麼平時放置物品的鐵架,會突然砸傷人。大賣場公關 蕭先生:「貨架擺的重量,不太一樣,導致貨架倒下來,大概是這樣,相關的醫療費用,我們全權的相關責任。」


倒坍意外發生後,業者停業兩個小時整理店面,突如其來的意外,讓原本歡喜採買過年用品的民眾,反倒被年貨壓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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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30 11:18

 

江國慶冤獄案,國家理應付出鉅額賠償金給江家,但也應速追查及追回,已給付之當年涉案將領之退休金,以減少所有納稅人的負擔。「江案冤賠恐達3千萬 立委要當年將領「踹共」」**本文摘自聯合新聞


聯合 更新日期:2011/01/30 09:56 記者蕭白雪、程嘉文、林河名/台北報導










國慶遭錯殺案,將來如透過再審等程序換回清白,家屬可聲請冤獄賠償,最高可獲賠三千萬元,最少則有一千萬元。江國慶案將創下國內冤賠法施行後,首位因冤死獲賠最難堪的人權紀錄。


 


江國慶疑被冤枉處決,當時的空軍作戰司令陳**與空軍總部政戰主任**,後來先後出任國防部長。朝野立委昨天紛要求兩人出面解釋,國民黨立委丁守中進一步要求,追回相關官員的退休俸,行政院與國防部也該為當年錯殺無辜,向江家與社會道歉。


 


由司法與軍法體系組成的專案小組,雖已約談並鎖定當年以非法方式「突破江國慶心防」的辦案軍官。不過消息指出,對於陳肇敏與李天羽,至今都還沒有進行約談。


 


如果調查證實江國慶被軍方人員刑求逼供冤死,江的母親也可對當初害死兒子的人提出民事求償,包括對家屬造成重大心理創傷可能要付的精神撫慰金,還有江國慶原本應對父母所盡的扶養責任等。


 


依據冤獄賠償法規定,經由刑事訴訟法或軍事審判法受理案件,在無罪判決定讞後,先前所羈押、執行的時間,一天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折算支付。


 


至於死刑執行的冤獄賠償,按受刑人被槍決當年度的國人平均餘命,計算冤死受刑人的餘命,同樣以台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折算一日支付撫慰金;但總額不得逾台幣三千萬元,或低於一千萬元。


 


法界人士指出,以江國慶當年遭執行死刑才廿一歲的年紀,一旦確認他是冤死,家屬可望獲賠三千萬元。


 


民進黨立委蔡同榮指出,他當年就質疑,為何本案動用不具備司法警察身分的總政戰部「政四」(保防)系統進行調查偵訊,而非具備司法警察身分的憲兵。他說,陳**當時身為單位主官,李**當初掌管空軍保防業務,卻因為破案壓力,就無視偵辦手段,非法取供;兩人若是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就應該「踹共」(出來講清楚),給社會一個交代。


 


丁守中抨擊陳**,當初違法指示反情報總隊偵辦,再以軍法速審速決,對江父陳情也置之不理。結果日後仍然一路官運亨通,最後甚至升為國防部長。


 


因此,丁守中要求政府必須出面道歉,「層級至少要到現任行政院長與國防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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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1/01/30 11:17
 

台灣社會,到底目前還有多少冤獄案件 司法單位應速追查,好徹底的還給當事人一個公道。因果循環報應不爽,勿枉勿縱。-「凌晨2時野外槍決 江國慶含恨遺言「化為厲鬼索命」 目擊者爆料 還原冤殺現場」**本文摘自蘋果日報


蘋果日報 更新日期:2011/01/30 06:30 蘋果日報









江國慶的老母拿著兒子遺照,想到兒子冤死,難過的用手帕摀嘴啜泣。簡威弘攝

【綜合報導】空軍作戰司令部上兵江國慶遭屈打成招、含冤被槍斃,一名當時目擊江被槍決過程者回憶說,江國慶臨終前,在軍事法庭上匆忙寫給父親的遺書裡,向父親保證案子絕對不是他幹的,並留下害他冤死的長官名單,當醫官幫他打麻醉藥時,他咬牙切齒說:「我一定要化為厲鬼,向害我的人索命。」


 


針對這件15年前在空軍作戰司令部發生的謝姓女童遭姦殺案大翻案,最高檢察署昨督導台北、台中地檢署,與國防部軍事高等法院檢察署組成聯合專案小組,除追查真相,並追究當年軍方人員涉刑求逼供的刑責;其中,現役人員由軍高檢偵辦,已退伍者由北檢主任檢察官許永欽偵辦,約談對象包括國防部前部長、原空軍政戰部中將主任李天羽等。


 


倉促行刑奪命


 


雖然事隔多年,該名不願曝光身分的目擊者在還原江被槍斃的過程時,仍聲音顫抖、語氣激動,他向《蘋果》記者說:「這樁大冤案,行刑過程到現在我有時想起,還會做噩夢。」「自己當年奉命參與行刑過程,也覺得雙手染滿鮮血。」


 


目擊者回憶說,1997年8月13日午夜12點鐘響剛過,關在空軍桃園八德監獄裡的江國慶就被押到監獄旁的軍事法庭上,審判長告知江兩小時後執行槍決,並作最後驗明正身筆錄,江國慶面對死亡並沒有哭泣,從容回答庭上的詢問,庭上問有無遺言時,江國慶仍斬釘截鐵說:「人不是我殺的。」


 


目擊者描述,法庭一旁已準備好送江國慶上路的最後一餐,有豆干、滷蛋、雞腿和一小瓶參茸酒,審判長問他要不要吃一點,江說不用,說要寫遺書給父親,審判長遞給他一張公文紙和原子筆,江用銬著手銬的手握著筆,很鎮定地把握時間振筆疾書,仍一再強調案子不是他幹的,他是被刑求誣賴,並列出冤枉他的長官名字,說死後要化為厲鬼,向他們討債。


 


據了解,江國慶留下的名單,就是江父貼在家中牆上多年、恨之入骨的「狗官」; 江父用毛筆在十行紙上寫了18個名字,包括當時的空軍作戰司令部司令陳**、上校反情報參謀官柯**、反情報隊少校保防官鄧**,以及松山指揮部上尉保防官何**等。


 


爭搶死者腳鐐


 


目擊者說,江國慶匆匆寫完遺書,隨即就有醫官幫他打麻醉針,江稍微掙扎了一下,此時才面露驚恐、眼神絕望卻不甘心,他咬牙切齒說:「我一定要化為厲鬼,向害我的人索命。」不一會兒麻醉藥發作,江癱軟地上,由獄卒抬起送上車,帶往附近桃園空軍懷生機場旁的山頭刑場。


 


目擊者說,他永遠忘不了江國慶被帶到刑場時,負責行刑的防砲部隊如臨大敵、包圍刑場警戒的肅殺氣氛,凌晨2時整,江國慶被拖到刑場中央一處由沙包堆成的行刑台上俯趴著,3名負責執行槍決的阿兵哥持長槍同時對準江背後心臟部位各開一槍,但可能射偏了,江國慶身體扭曲地從沙包堆上滾落,法醫上前檢視他並沒氣絕,眾人於是趕緊將他再拖上沙包堆,一名阿兵哥立即再補1槍,江國慶21歲的青春生命就此終止。


 


目擊者說:「那一幕真是恐怖到極點,即使到現在有時候想起,還會做噩夢。」而更讓他倒抽一口冷氣的是,江國慶氣絕後,執行槍決的軍人和收屍人員等,一窩蜂趨前急著敲下銬在江腳踝上的腳鐐,說要送給長官鎮煞,那副冷血和拍馬屁的模樣讓他心寒不已。


 


江冤死那天,是監獄固定探監日,江父一早就到八德監獄,一如往常申請面會,沒想到管理員要江父去領遺體,江父在毫無心理準備下,差點昏厥,父子連見最後一面話別都落空。


 


軍方死不認錯


 


目擊者表示,當時許榮洲已承認犯案,軍方應知江是冤枉的,但怕翻案造成刑求逼供的軍官與將領被連累,為了保「星星」仍將錯就錯,昧著良心讓一條無辜生命冤死,讓人痛心難過。


 


國防部昨發布新聞稿,仍強調當初認定是江國慶而非許榮洲為兇手的原因,遭綠委蔡煌瑯痛批執迷不悟,「只想推諉卸責,麻木不仁。」藍委吳育昇也指摘:「國防部還停留在過去威權時代,不自省,完全沒有人權概念。」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昨表示,馬英九總統相當關心且重視江國慶冤案,已和行政院長吳敦義、國防部長高華柱溝通,指示國防部全面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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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現在現代社會,單親爸爸和單親媽媽其實都是一樣辛苦的,但為人父母的辛苦,恐怕只有等到小孩長大,才能夠明白與了解吧!昨天兒子一直撥電話給我,希望我下星期六回花蓮去接他出來遊玩 ,但兒子並不知道 ,我自己的行程都有計畫和安排,甚至有時要提早向我預約行程,而因為過年的行程,早已另有朋友向我預約,所以我無法答應,兒子下星期六去接他們出來遊玩的要求,而且原本我的行程安排是二月底兒子生日前,才去接他們出來遊玩,因為不管再怎麼安排與提前,也只能夠於二月中到二月底去接他們。畢竟,提前的機會有限。我能夠理解兒子思念我的心情。而令我更覺得訝異的是,竟然是女兒,在未來的新媽媽和父親的慫恿離間之下,手機不開機,也不接和不回我的電話,就只聽爸爸和未來新媽媽說的話,我能夠理解女兒「寄人籬下」的早熟心思,但我卻無法理解,那些大人們的心態。有必要一定要將上一代的恩怨,延續到下一代,甚至讓母女「搖身一變成為陌生人」嗎?也許,女兒會覺得,從小我就沒有在她們身邊呵護與照護他們,所以,她可以只要別人給她吃好的用好的,就認定是她的「新媽媽」,就可以完全忘記,我這個母親的存在,那我也只好認了。至少,兒子還會想念我,至少還讓我覺得,有些許的「安慰作用」吧!其實,自從女兒他們搬回花蓮之後,我對於每一筆支出和開銷,就都非常的「精打細算」,因為為了,每個月的「親子探視權履行」,我一定要預留五千元的車資和住宿費。而我是屬於那種會為了小孩,刻意削減自己的不必要開銷,好讓孩子們可以「玩的盡興」,可以盡量滿足孩子所需的母親。但現在在社會資訊眾多的情況下,現在的孩子們心思,早已不是像我們以前小時候那個年代了。所以,為人父母者真的要多多努力與打拼,將來才不會被孩子所輕視或摒棄。就像我為了答應,要送給兒子一台,兒子想了很久,和向我要了很久的生日禮物-NDS,可是考慮很久,好不容易才答應要買給兒子,當作是他二月底生日的生日禮物。因為我不想讓兒子,養成「予取予求和驕縱的心態」。所以,小孩要我送禮物或者加零用錢,我都是看孩子們的表現,才作為是否答應,孩子們要求的評定判標準。而現在父母真的要拼事業和多賺錢,和最起碼有一份穩定的職業與收入,以後才不會被孩子們看輕。因為之前,我看我住花蓮大姊的大女兒,因為覺得,父母的學歷和職業及收入皆不高,於是就覺得和父母走在一起,是一件「非常丟臉」的事。所以,即使和母親一起,來台北出門遊玩,都不願意和母親走在一起,就讓我覺得,這是為人父母的一個警訊。因為現在的小孩很聰明,他(她)也會去看和注意父母,在社會上是屬於何種身份地位,他(她)也是會下意識的,去評斷父母,是否值得他(她)去尊重!而孩子,真的就像有些長輩所說的:「只要父母有錢,孩子就會找父母,但如果父母沒有錢,孩子們連靠近與接近父母都不願意。所以,女人還是要多賺一點錢和多存一點錢,就不用擔心子女不會找尋和接近。」同樣的故事,也發生在我和我父親身上,昨天晚上接到許久不見的父親手機來電,向我吐一些苦水,埋怨弟弟的不是。但坦白說,其實以前我是家裡七個小孩當中,「最不受寵與最不受重視的醜小鴨」,即使搬來台北工作,我還是很少和父親聯絡,因為父親從我小時候,就很少照顧我,更是很少注意到,有我這個孩子的存在。但卻在我主動撥電話給父親說:「要請姊姊幫我帶過年紅包給父親,父親這才知道我在台北打拼工作多年,職業身份地位收入都不錯,這才對我開始「刮目相看」,也才開始重視起,我這個「醜小鴨女兒」的存在。真的像古諺所說的:「貧困在鄉間無人知,一朝飛黃騰達天下知。」每年過年過節該給父親的禮數和問候,我想我不會少給,即使他在我小時候,並沒有什麼照顧到我,也無論他老人家,曾經對我母親再怎麼壞,他都是與我有深刻血緣關係的父親,而我也會念在他已七十多歲高齡,該盡的「為人子女」孝道,與該扛的「為人子女」責任,我都會「義無反顧」的一肩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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