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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新社維也納13日電) 奧地利法律系學生施倫斯(Max Schrems)或許僅是臉書8億用戶之一,但這並未阻止他對抗臉書背後美國企業巨擘隱私政策的行動。

 


       當24歲的施倫斯要求臉書提供該社群網站所持關於他的個人資料,他並未預設會得到什麼結果,但他萬萬沒想到他會收到高達1222頁的個人資料。


      這些資料包含照片、訊息以及他認為自己早就刪除的多年前頁面貼文,也含他對不同訊息按「讚」和「戳」其他使用者的次數,以及其他大量文字資訊。


      施倫斯在維也納自家中告訴法新社:「當你在臉書上刪掉某些資訊,你所做的只是讓你自己看不到這些訊息罷了。」


      施倫斯震驚之餘,決定採取行動。施倫斯的行動在奧地利受阻,於是他8月對愛爾蘭資訊保護委員會(DPC)投訴。臉書的歐洲總部正位於愛爾蘭。


       施倫斯堅信臉書觸犯歐洲聯盟法律,且並未完整交出他所有的資訊,於是向DPC提出22項控訴。指控細節列於http://www.europe-v-facebook.org/


      他表示,臉書已在德國同意不再記錄使用者的IP位址,但臉書在其他歐洲國家仍維持記錄此資訊。IP位址顯示使用者連結上網的所在位置。


施倫斯表示:「這是臉書的策略。當某人真的發火了,他們就稍稍退一步,但仍以其他方式推進。」


       他說:「對一般民眾來說,數據保護太過複雜也太難以捉摸。」因此他認為,國家應扛起責任,確保使用者的權益獲得保障。(譯者:中央社張詠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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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出仍會追蹤用....[上一篇][下一篇]Google來....目前為第11114篇/共11292篇

【2011.09.29/蘋果日報╱記者徐毓莉╱台北報導】
     消基會昨公布五大電信業手機上網非吃到飽服務,僅中華電信一家提供使用量查詢及傳輸量達上限七成提醒通知,台灣大哥大等其他四業者則無此服務,恐讓消費者無法掌控傳輸量,因爆量收到千元帳單。台灣大昨回應下月底將有查詢服務;NCC表示將督促業者提供提醒服務。
      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表示,日前接獲中華電信用戶投訴,使用非吃到飽上網方案,曾接獲一則使用到多少量的通知,但當時不知代表用量已達七成,也以為到達用量上限時會接獲提醒,但卻沒有,之後收到千元帳單,氣到不再續用該服務。還有民眾手機上網收不到Wi-Fi訊號,手機自動抓取3G網路,當事人不察、繼續上網,結果也收到高額帳單。
爆量採封包計費
     消基會上月調查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亞太電信與威寶五家業者,僅中華電信提供「上網傳輸量達上限七成的主動提醒」服務及傳輸量查詢服務,但當傳輸量達上限時則不會再通知,其餘四業者更是完全沒有相關服務。
一旦超過上限,業者會改以封包或每KB為單位計費,以中華電信mPro 50型為例,可用10MB傳輸量,超量的收費上限為一千八百元。
「不知如何計費」
        民眾陳俊甥說:「查詢使用量、告知是基本的服務,且消費者根本不知道怎麼計費,完全無法掌握,帳單來會嚇一跳。」
中華電信昨表示,會研議是否提供使用近九成或達上限時的提醒機制;遠傳電信表示,近期內將提供傳輸量查詢和達上限的通知服務。台灣大也表示,最快下月底可提供查詢使用量服務,主動通知服務也正在開發中。威寶表示會研議解決方式。
不用3G先關掉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官員表示,會督促業者提供提醒服務,且由用戶設定達上限或其他用量的提醒。另消基會也提醒,消費者若暫時不用3G網路時,應先設定關閉3G連線,以免Wi-Fi訊號收不到時,手機自動抓取3G網路,令上網費用暴增。
手機上網 注意事項
●若只使用Wi-Fi上網,為避免手機自動抓取3G網路,要注意手機上顯示符號是3G或Wi-Fi
●若用戶暫不使用3G網路時,可先設定關閉3G連線,避免費用暴增
●若使用的電信業者尚未提供查詢功能,可先利用手機內建設定或相關app軟體了解使用量
●線上看YouTube或影像,耗頻寬,要特別注意是否超量
●中華電提供用戶查詢傳輸使用量,但從業者端查到的使用量,可能因網路設備傳輸時間等因素,而較實際使用量更低
資料來源:消基會、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


全文轉引自:http://tw.nextmedi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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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9/工商時報╱記者林淑惠/台北報導】
      國內整體無線電視台數位化,預期將為產業界釋出高達新台幣130億元商機!NCC昨(28)日召開國內有線、無線及MOD推動數位化整體發展策略會議,NCC副主委兼發言人陳正倉表示,無線電視數位化過程,預期800萬用戶將更換數位電視機、機上盒或數位天線,若僅計算更換數位機上盒、將釋出高達新台幣130億元採購商機。
      NCC預定2012年元月,以縣市為單位、數位化為前提,受理業者申請經營有線電視,並修改「有線廣播電視法」、明訂數位化進程為2015年年底之前,有線電視數位化用戶普及率達75%。
至於有線電視數位化,業者討論多年、究竟是每戶第一個數位機上盒免費贈送,還是擴大到一戶免費贈送2個?
陳正倉強調,NCC不會下任何指令,而是完全取決於業者推動數位化普及率的「誠意」,NCC也會同步釋出酌予調漲未來收視費的「善意」。
       目前全國有線電視用戶數510萬,數位化用戶46萬,普及率只有9%,按照前3大有線電視MSO未來5年推動數位化預定投資144億元來看,總體有線電視數位化、未來5年估將刺激250億元左右的網路暨終端設備採購商機。
至於中華電信MOD發展,NCC將協助中華電排除發展障礙,包括透過修法、讓5家無線電視台節目成為MOD必載節目、可以在公開場合播出、以及開設廣告專用頻道以增加收益等。
     MOD目前用戶97萬台,預定10月初突破100萬台,第2平台預定最快第4季導入,同時啟動未來3年100萬台數位機上盒採購計畫,初估釋出30億元左右的採購商機。
      為照顧低收入戶,NCC已經採購11.9萬台無線數位機上盒,預定明年4月之前全數發放完畢,未來考慮擴大至開放殘障人士免費贈送數位機上盒。
       NCC統計指出,5家無線電視台去年營收合計111億元,有線電視系統台合計294億元、MOD則只有10億元。陳正倉強調,NCC希望透過公平基礎,讓有線、無線及MOD三網良性競爭,提供消費者多元選擇下,推動台灣整體電視產業朝向數位化方向積極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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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頻展 捎來9....[上一篇][下一篇]中華電 年底推....目前為第11157篇/共11292篇

【2011.10.11/經濟日報/記者張義宮、黃晶琳/台北報導】


     中華電信、台灣大及有線電視業者的數位匯流戰年底正式開打,將決戰多螢一雲、聯網電視服務,未來平板電腦與智慧手機不僅可以看電視,還搖身一變成為家中遙控器。


      聯網電視平台與平日收看電視的頻道分類方式不同,將採專區式分類,中華電及凱擘、台灣大計劃推出多螢一雲平台,包括平板電腦、智慧手機可同步觀看電視內容,明年中旬更要讓平板電腦化身電視遙控器的夢想落實。


      中華電明年將推出多螢一雲的數位匯流服務,聯網電視及社群功能將是服務重點,未來電視除收看電視節目,還要將網路內容搬上電視,可上Facebook,觀賞報紙、雜誌等內容服務供應商在網路上提供的影音等內容。


      中華電副總黃子漢預告,明年平板電腦只要下載一個應用程式,就可變成遙控器。


      凱擘表示,聯網電視服務將與CatchPlay、靖天合作推出隨選視訊電影館,更將攜手智冠、大宇打造電視平台上的雲端遊戲服務。


      聯網電視也將強調社交網站、電視看雜誌及影音雜誌內容等功能。


       凱擘計劃明年第二季搭配平板電腦等推出多螢一雲服務,預估第二季將同時支援手機、平板電腦及電視等多平台服務。凱擘將打造自己的電視應用平台,將類似蘋果推出的App Store,以電視為主要平台應用開發,拓展電視應用軟體商城。


全文轉引自:http://udn.com/NEWS/mai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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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匯流戰 越....[上一篇][下一篇]第四台纜線亂 ....目前為第11158篇/共11292篇

【2011.10.11/經濟日報/記者張義宮、黃晶琳/台北報導】



     中華電信網路電視MOD將在年底推出第二平台,從以往的封閉走向開放系統,建立電視應用商城,仿效蘋果在手機界的App Store,中華電要在電視界創造新的生態系統,帶動數位內容服務產業。


    中華電董事長呂學錦昨(10)日表示,以往MOD是封閉系統,新增的第二平台,將走向開放系統,未來將有效整合兩個平台,MOD機上盒及內容供應鏈都將改變,會有新廠商加入,並將吸引網路及手機等內容供應商上架,提供多元化服務。


      MOD用戶數即將在11月突破100萬用戶,相較於有線電視前兩大多系統營運商凱擘、中嘉各有約118萬及113萬用戶,MOD也擠進全台前三大電視收視平台。


      過去內容供應商登上中華電MOD平台要支付上架費,未來將採拆帳模式,與內容業者分拆收視費或廣告收入,打破以往繳交上架費的規則,開放平台將藉由新營運模式吸引網路及手機等內容供應商上架,例如報紙、雜誌內容業者也可開專區在開放平台上架。


     此外,中華電並投資宏達電旗下華達數位,將扮演整合跨平台數位匯流的關鍵角色。


     中華電副總黃子漢表示,數位匯流將固網寬頻及行動網路整合,預計年底前完成第二平台技術整合,第二平台將符合多元內容、多螢概念及社群功能等三大概念。


      黃子漢表示,今年底前第一平台內容將轉移到第二平台,明年要推出多螢一雲服務,將MOD內容搬到平板電腦及智慧手機上,同時也可下載適用於不同螢幕的應用程式。


     因應數位匯流發展,中華電日前宣布投入10.67億元建置第二平台,由愛立信得標,將採用Android技術,已採購10萬台機上盒,由技嘉及華電網提供,未來MOD機上盒將強調整合功能,預估三、四年內將採購100萬台,合勤控、友訊、智邦、智易等積極爭取。


      由於MOD尚未達到經濟規模,加上投資龐大,目前還未獲利,呂學錦表示,將重新審視MOD的商業結構。至於是否調高費用或調整數位版權採購策略等,呂學錦則未回應。


全文轉引自:http://udn.com/NEWS/mai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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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兒少法改名上路 兒少權益法治化 -立法院昨天三讀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新法由七十六條增至一百一十八條,更名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將兒少基本權益全面法制化。』**本文摘自聯合新聞

【2011.11.12╱聯合報╱記者程嘉文、林新輝/台北報導】

       兒少法改名上路 兒少權益法治化 / 李賢霖立法院昨天三讀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新法由七十六條增至一百一十八條,更名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將兒少基本權益全面法制化。
為遏止人口販賣與虐兒案件,新法規定收養孩童必須經過政府認可機構的媒合,且法院可要求收養人接受精神與藥酒癮檢測。在家替人照顧小孩的保母,未來也要向地方政府登記方可擔任。村里幹事比照醫事、社工、教育、司法等人員,在執行業務時若知悉兒少遭虐待案件,須在廿四小時內通報。
       沒有戶籍、國籍或居留許可之兒童與少年,政府機關須協助辦理登記、歸化、居留等相關事項;手續完成前,也可享受同等的社福、醫療、就學等權益。
      先前修法過程中,關於平面媒體對犯罪、色情等情節的描述尺度,曾引發激烈討論。最後通過的條文規定,不得過度描述性交、猥褻、自殺、施用毒品、血腥與色情細節,但報導若為引用司法或行政機關公開文書,而為適當之處理者,不在此限。
至於「過度」與否,由報業商業同業公會訂定自律規範與機制,公會應於三個月之內作出處置,如不改善最高可罰鍰十五萬元。
新法也擴大規定,媒體不得報導兒少身分識別資訊,包括監護權爭訟當事人,或刑案當事人等。但若為維護公共利益,經由相關機關、兒少福利團體、報業公會共同審議,認為有公開必要者,不在此限。例如當初台中槍擊案的少年殺手廖國豪,警方仍可通告追緝。
      一般出版品、錄影節目帶、遊戲軟體等物品,若可能影響兒少身心健康,應予分級。另外,為防止兒童及少年接觸有害身心發展的網路內容,由通訊傳播主管機關召集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委託民間團體成立內容防護機構。
全文轉引自: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3/6713155.shtml#ixzz1dSDpNZ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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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10-21
  • 中國時報
  • 【李盛雯/台北報導】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將在明年元旦實施「全國單一話價」,取消長途電話費率,未來民眾不論打室內電話、外縣市電話或離島電話,都將採用室內電話費率計費,「長途電話」將正式走入歷史。


     目前外縣市的長途電話費率為每3分鐘5.7元(採以秒計費),室內電話平均在每3分鍾1.6元,若將長途電話降為目前市內電話費率,降幅高達72%。


     中華電信表示,目前市內電話業務已是虧本經營,成為公益事業,其他固網業者都不願投入,若在不調漲的情形下,將長途電話費率降為1.6元,年營收將減少28億元,勢必造成固網業務虧損擴大,可能影響電話業務的服務品質


     為了兼顧政府政策與營運成本,中華電信提出「不使用長途電話者,維持現行資費」方案,並向通傳會陳報「維持月租費50元,每3分鐘調漲1.8元」與「月租費調漲為75元,每三分鍾維持1.6元」的二選一方案,若獲通傳會通過,室內電話費率將較現行費率每三分鐘調漲0.2元,但長途費率則降價68%。


     主管機關NCC對於中華電信提出的費率方案並不滿意,將繼續審核,並要求中華電信再提相關數據;但副主委陳正倉認為,要求中華電信市話跟長途電話都虧本並「不合理」,單一話費政策實施應兼顧產業發展和消費者福利。


     針對單一話費議題,朝野立委難得立場一致,幾乎都認為應該「降長話且不可漲市話」,國民黨立委朱鳳芝說,中華電信應該站在消費者立場而非只考慮公司營利,「不然就把當初政府投資的錢全部吐出來,重新再來。」她舉例中油也常配合政策而虧錢,但「可以從別的地方賺回來」,現在是什麼景氣,中華電不應該跟民眾斤斤計較。


     民進黨立委葉宜津指出,「單一費率談很久了,中華電信早就應該有所準備,現在提出的理由讓人無法接受」,畢竟全台灣都知道當初中華電信是政府投資建設。對於中華電信降長話將虧損28億元的說法,葉宜津說她「不覺得會虧這麼多」,叫中華電算出來給大家看,否則「我們不相信」。


     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趙麗雲表示,明年元旦市內電話到底來不來得及實施單一話費,NCC與中華電信都應該說清楚,特別是中華電信應該將單一話費調整為目前的市內電話費率,也就是每3分鐘新台幣1.6元,不要讓民眾有「明降暗升」的疑慮。


     長期關注電信產業的立委曹爾忠強調,單一費率是突破性作為也是政策目標,但中華電信卻想維持長話費率且要民眾二選一,無異是「行百里、半九十」,他認為不妥;無論月租費是50、75或90,都不去討論,重點是應該以三分鐘1.6元為基準,再根據月租費酌量調整,中華電信認為依照中華電信的方案可以讓68%的人民眾受惠,但以三分鐘1.6元為基準則可望使80%到90%的民眾都受惠。


     曹爾忠堅持單一話費,「台灣這麼小,十幾個話區實在不合理」,但他也同意在實施的初期可以稍微妥協,考量淘汰更新設備需要的時間和費用,可暫時允許維持原撥號系統,未來在更新基礎上再逐步變成單一話區,使民眾享受單一費率的好處。

     

     單一話價區 採二選一制




  • 2011-10-13 01:19
  • 工商時報
  • 記者林淑惠/台北報導






  •  

     


     NCC副主委兼發言人陳正倉昨(12)日表示,市話、長途單一話價區,明年元月敲定實施,根據中華電提報到NCC的費率來看,二選一方案大致出爐,而NCC也表達不反對「一國兩制」費率立場,也就是未來由消費大眾自行選擇維持目前市話、長途不同計費,或者市話與長途統一計價。


     而不管最後NCC拍板的是哪一個費率方案,中華電信固網虧錢經營似乎已是勢不可擋。


     中華電信總經理張曉東為此,昨日親率團隊赴NCC提報新費率方案。


     另外,委員會議昨日亦做成調降2G、調高3G頻譜使用費決議,2G頻譜使用費由1MHz現行8.3萬元降至5.8萬元,3G由現行8.3萬元調高至11.7萬元,中華電、台灣大、遠傳、亞太及威寶5家3G業者未來繳給交通部的3G頻譜使用費將增加41%,但電信三雄繳付2G頻譜使用費則降低30%。


     陳正倉強調,根據中華電信提報的費率,目前市話、長途同一步話架區計價費率,大致分成兩大方案、未來將在委員會中進行討論,其一是,全台市話、長途一律改為3分鐘1.8元計費,其二為,由消費者自行2選1,市話3分1.6元、長途3分5.7元,或者長途、市話通通3分鐘1.8元計費。


     陳正倉認為,此案應兼顧產業發展和消費者權益,因此委員會昨日做成續行審議再做最後決議,但新費率確定上路時程、訂在明年元月1日。


     陳正倉表示,根據中華電信提報的資料顯示,約50%的消費者沒有打過長途電話,中華電信因此認為,沒有必要調降長途電話費率,但基於立院交通委員會議日前做成要求NCC督促中華電調整市話、長途電話為單一話價區的決議,中華電因此另行提出現行長途電話費率3分鐘5.7元降為3分鐘1.8元或1.6元的費率方案。


     陳正倉說,中華電信認為,台灣的固網資費已是全球第二低,如果長途電話降為3分鐘1.8元,中華電往後每年將虧損超過4億元,若降為1.6元,則虧損幅度超過28億元。


     NCC基於兼顧消費者權益與產業發展,目前傾向支持「一國兩制」,讓不打長途電話的人可以選擇維持現有費率方案不變,而有撥打長途電話需求的民眾則可以選擇市話、長途單一話費,市話由每3分鐘現行1.6元漲至1.8元,長途由3分5.7元降至3分1.8元。


     NCC表示,中華電初估今年長途電話營收48億元,已較去年65億元上下,縮水不少。



    長途電話 明年消失 4月1日起台灣本島先實施單一話價區,與行動電話費率一致,預期再等5年以上。



    Posted by Yu by Yu


    數位內容付費 ....[上一篇][下一篇]中華電經營頻道....目前為第10029篇/共11292篇

    【2011.02.16/工商時報/記者林淑惠/台北報導】


    NCC昨(17)日確定近年國內電信產業重要政策,副主委兼發言人陳正倉指出,未來NCC將透過X值(電信費率)降價政策、以及單一話價區全面實施,讓市話發行動、市話撥市話及長途電話費率接近,昨日並訂出今年4月1日離島及台灣本島率先實施單一話價區制度,2012年元月1日全面實施。


    全省市話與長途電話未來使用同一費率計價後,將全面取消長途電話計費機制,並調漲市話費率。


    目前市話每3分鐘1.6元,跨區長途電話每分鐘1.98元,NCC昨日敲定4月1日離島撥台灣本島、及台灣本島撥離島的長途電話率先實施單一話價機制,中華電將在近期擬定費率方案送交NCC審議後定案;陳正倉表示,考量消費者權益及中華電信營業利益,未來費率核定方向傾向調漲市話、取消長途電話費率,折衷後的單一話費,將待審議後定案。


    除此之外,目前市話撥行動電話費率每分鐘6元上下,NCC未來傾向讓單一話價與市話撥行動電話費率趨於一致,但必須花5年以上時間,市場預期,此舉意味著行動電話費率再降空間不小,但勢必嚴重衝擊電信公司營收,尤其對於中華電信的影響最大。


    中華電信目前市話用戶約在1,240萬,市占率約97%,市話營收30 0多億元,長途電話營收70億元,陳正倉強調,NCC實施單一話價區之後,影響中華電信固網營收1年約在35億元上下。


    考量實施該項電信產業政策之後,中華電信營收表現受衝擊,NCC 將向行政院建議相關配套措施,包括投資抵減、獎勵補助等方案。


    NCC表示,中華電已在日前提出本島、離島改以市話計費的費率方案,但NCC並未核准並要求中華電信重新提案;中華電信內部初估,離島改市話計費之後,每年估約減少1,700萬元左右營收。


    全文轉引自:http://news.chinatime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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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院最新三讀通過修正法案-『白玫瑰法案三讀通過』**本文摘自立法院全球資訊網

    *內容:

     


          立法院院會三讀修正通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部分條文,民國95年6月30日前刑滿出獄性侵犯,只要檢察官檢具報告,可向法院聲請裁定對其施以強制治療,明年開始施行。並回應民間團體要求,讓所有性侵犯都納入刑後強制治療的範圍,彌補空窗期,同時增訂未成年犯比照成人要接受強制治療。

      立法委員黃昭順表示這次修法中明訂由中央主管機關建立全國性侵害加害人檔案資料,且將性騷擾犯列入強制治療或輔導範圍,可以保障婦女的人身安全,避免受到色狼威脅。不過並沒有對外公布加害人資料、也沒有讓化學去勢的內容入法,這部分將在未來相關單位舉辦公聽會,蒐集更多民眾、專家學者的意見後繼續努力。

      黃昭順並強調,本次修法有許多強化對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的保護管束監控、社區監督處遇及強制治療措施。法務部等相關單位,必須加緊腳步,解決治療處所、人力可能不足的問題,莫讓明年新法施行之時,軟硬體卻無法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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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文書設計上的文字『用字遣詞』缺失,稍一不慎容易造成對刑案被害者的『二度傷害』。**-『接到傳票 不是罪犯 卻遭如此對待 立委質疑司法二度強暴 「如不到庭,逕行拘提」性侵被害人崩潰』**本文摘自立法院全球資訊網

    *內容:

     


    2011-11-04╱中國時報╱第A12版╱社會綜合╱曾薏蘋、王己由 
      「中山之狼」徐偉展涉強盜殺人今年被判死刑定讞,但十五年前涉及強制性交罪尚未審結,被害張姓女子日前被台灣高等法院傳喚作證,一看到傳票上註明「如不到庭,逕行拘提」,讓她當場崩潰。

      立委出面質疑,「是不是司法又要再度強暴她」;司法院祕書長林錦芳昨天表示,此事件後,傳票格式已做修正,註明被害人若認為無到庭必要,可不到庭。

      高院也表示,傳票是制式格式,已通知張女可不到庭,用書面表示意見就好,也不會拘提;對於現行性侵案傳喚方式,容易造成誤會部分,會予以檢討改善。

      高院指出,傳張姓女被害人到庭作證,是因最高法院認為張女前次更審在準備程序庭所做的陳述,是否具有證據能力,應再釐清。且徐的辯護人也聲請傳喚作證,為釐清案情早日定讞,才以「證人」身分傳喚張女。

      國民黨立委呂學樟昨天在立院質詢指出,被害人向他陳情,五年前最後一次出庭,但本月初,卻接到台灣高等法院傳票,要求到庭作證,傳票上居然還註明「如不到庭,逕行拘提」,當場傻眼。

      呂學樟說,被害人苦苦哀求,不想再二度傷害,但被高院傳票一搞,成為二、三度傷害。

      被害人告訴他說,不曉得自己做錯什麼,「是不是司法又要再度強暴她?」

      立委表示,請對方來說明不就好了,公文書的用字遣詞要改變,要如何鼓勵被害人出庭作證,又可以了解被害人感受,司法院可以做的更細膩。

      林錦芳答詢時也認為傳票中的那些文字確實不洽當,若非要請性侵害被害人作證,可以檢附資料向法院陳述事件。
    遭性侵 傳票:拘提作證 揭15年前傷疤害崩潰「真是恐龍法官」
    *內容:


    【何哲欣、唐鎮宇、張欽╱台北報導】
      法官在幹什麼!15年前遭「中山之狼」徐偉展性侵的張姓女子,歷經多年訴訟,今年3月徐被依強盜殺人罪判死刑定讞,但強制性交部分因仍有疑義,發回高院更11審,高院上月底又傳喚張女出庭,傳票上還載明「如不到庭,逕行拘提。」原以為可遠離噩夢的張女,突然又收到傳票讓她幾近崩潰,向立委陳情控訴:「我有作錯什麼嗎?法律對我公平嗎?」


    中山之狼已判死
    高院庭長陳晴教昨解釋,最高法院是以被害人的證詞沒有具結,缺乏證據能力無法寫在判決書內,因此發回更審,高院依程序以證人身分傳喚被害人,傳票文字是統一的制式格式。他已請書記官通知張女,可以訴狀表示意見不必出庭,表明證詞可參考警局或偵訊筆錄即可,不會拘提,書記官也已向張女致歉。
    據了解,當年懷第3胎的張女,遭徐偉展夥同他人性侵導致流產,徐還要家屬匯錢換人,期間更一度想殺人滅口,但因徐迷信殺孕婦會有報應才未下毒手。張女獲釋不久後與丈夫離婚,獨自扶養2子長大。
    張女最後一次出庭是5年前,法官跟她說不用再出庭,但上月底她卻又接到傳票,還說要拘提她,她不知所措,只好向立委呂學樟陳情。
    張女表姊代為受訪說,徐偉展既已死刑定讞,為什麼還要發回更審,「更審結果會影響死刑判決嗎?」且10多年前的事,多年出庭該講的都講了,「可以饒過我們嗎?」立委呂學樟痛批:「真是恐龍法官,一點同理心也沒有!判決一拖再拖,是要死刑犯苟延殘喘嗎?」 


    婦團批欠缺人性
    民間司改會發言人林峯正批,連具結都沒讓證人具結,「這都沒做好,當什麼法官!」且問題錯在高院而非張女,高院要補正程序,卻又不考慮當事人感受,只考慮到自己便利,應檢討。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批即使傳證人合法,「也欠缺人性。」副執行長王玥好也說,性侵被害人每回憶一次都是傷害,如果是因為有新事證出現而傳被害人出庭還情有可原,但只是「證詞沒有具結」這種行政程序沒有補足,為何沒有早一點發現? 


    中山之狼犯案事件簿
    199610/10
    .深夜徐偉展與潘姓少年偷計程車,搭載柯姓女子,載至山區搶奪財物後,將柯勒斃,挖洞埋屍。
    10/13
    .徐偉展夥同賴姓友人持電擊棒將莊女及懷孕3月的張女載至新店山區囚禁、輪姦兩女,因徐迷信殺孕婦會有報應,未痛下殺手。
    1997
    .檢方偵結,起訴徐偉展,具體求處死刑。
    2011 03/17
    .徐偉展第10度上訴三審,最高法院認定徐強盜殺害犯行明確,駁回上訴,死刑確定。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性侵被害人哪些情況
    .因身心受創已無法陳述
    .到庭後將因身心壓力於訊問或詰問時,無法完整陳述或拒絕陳述
    因應:可具狀說明通知法院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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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學校營養午餐弊案頻傳-『學校營養午餐招標 擬採聯合採購』**本文摘自立法院全球資訊網

    *內容:

     


    學校營養午餐招標 擬採聯合採購
      
    2011-11-04╱台灣時報╱第6版╱綜合╱孫麗菁  

       〔記者孫麗菁台北報導〕教育部次長吳財順昨天在國民黨立院黨團記者會中表示,學校營養午餐檢測顯示,食物農藥殘留、可能致癌物比例過高,教育部已「主動出擊」,聯合農委會與衛生署抽測食材,未來將隨時公佈不合格廠商名單,學校營養午餐招標未來也將採「聯合採購」,以免個別勢力介入操作。

      教育部體育司司長王俊權強調食材的「源頭管理」,並要求擁有認證標章的廠商,只要違規二次就必須撤銷標章,或進入永不錄用名單,嚴格把關學童生命健康。

      國民黨團書記長趙麗雲提及新北市爆發的校長涉收營養午餐回扣弊案,黨團完全尊重廉政署調查,並對失職人員嚴查嚴懲。

      教育部次長吳財順表示,教育部結合農委會、衛生署等相關機關,加強辦理營養午餐食材檢測,以保障學生健康。農委會公布學校辦理營養午餐五大限制,分別是:不可收回扣、不可要求廠商免費供餐給老師與弱勢學生、不可要求廠商資助學校活動及設施、不可非法招標、不可接受廠商招待,犯行輕者將受行政懲處,情節重大則送政風處處置。

      他特別呼籲,「想發橫財不要來做公務人員」,而未來營養午餐招標須由數校「聯合採購」,彼此牽制以免有心人上下其手。此外學校與廠商簽定的契約,近期將進行修正,提高違約罰則。

      教育部體育司司長王俊權表示,已邀請二十二個縣市共同檢討營養午餐稽查制度,除學校自主管理外,教育部要求地方政府每年至少抽查百分之十廠商,中央聯合稽查則會檢測超過一百間學校及廠商。

      王俊權表示,「源頭管理」最為重要,將加強食材上游供應商稽查,並於消費端查驗把關。教育部更建立由中央與地方政府合作的「內外部查驗機制」,由衛生署提供合格實驗室。未來只要確定違規,廠商名便會公告在教育部網站。擁有認證標章的廠商只要違規二次,標章就應立即被撤銷,更要設立「永不錄用廠商名單」。至於查驗一件食材需耗費要七千元至八千元,教育部也將給予特定縣市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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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院最新通過修正法案-『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與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案』**本文摘自立法院全球資訊網
    有鑑於酒駕問題日益嚴重,現況卻出現「喝越多罰越少」的爭議,立法院院會昨日三讀通過《刑法》與《陸海空軍刑法》條文修正草案,大幅提高酒駕罰鍰;一般民眾從現行的最高三萬元提高至十五萬元,現役軍人則從最高十萬元提高至廿萬元。

     

     

      為達到有效嚇阻作用,原本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三選一」的裁罰制度,也增加到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罰金,也就是說,酒駕者除可能被判有期徒刑外,也可能要罰錢,避免有人以服刑來規避罰金,服完期後繼續再犯。

     

     

     

       國民黨立委謝國樑表示,台灣社會酒駕問題嚴重,且逐年增加,逐年蟬聯駕駛人十大肇事原因的榜首,已危害到民眾與行車的安全,甚至造成他人家庭的破碎,但因國內沒有一套完整的嚇阻制度,才無法有效遏止酒駕問題。

     

     

     

     按照現行法規訂,酒測值在零點二五至零點五五之間,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可處六萬元罰鍰,但如酒駕超過零點五五以上,依《刑法》論處,最高卻只有三萬元,明顯發生「喝越多罰越少」的不合理現象。

     

     

     

      有鑑於此,立法院院會昨日三讀通過《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大幅提高違規酒駕者罰鍰,由三萬元以下,提高至十五萬元以下。

     

     

     

       新法並增加法官的裁量權,讓法官可以運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之外,還可再加罰金,盼提高懲罰的刑度,來嚇阻酒駕者。

     

     

     

      謝國樑原有意增加累犯的刑度,酒駕達三次以上者處六個月至三年的徒刑,但因三次的認定有實務上的困難,並引起累犯與連續犯的爭議,造成不必要的衝突與混亂,未列入此次修法。

     

     

     

     另外,《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也配合修法,將現役軍人違規酒駕者,罰鍰由十萬元以下,提高至二十萬元以下。另致人於死者,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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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落客推荐商品時,需特別注意的重要法規。-『公平法修正案三讀新增「窩裡反」條款、部落客推薦不實須連帶賠償 聯合行為 最高罰營業額10%』**本文摘自立法院全球資訊網

    *內容:

     


    2011-11-09╱經濟日報╱第A19版╱稅務法務╱記者徐筱嵐∕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8)日三讀通過公平交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廠商有獨占、聯合行為,情節重大者,最高得處該企業上一會計年度銷售金額10%罰鍰,另新增「窩裡反」條款,參與聯合行為者,調查結束前提出檢舉,可減輕或免除罰鍰。
         四大超商上月聯合調漲現煮含乳咖啡售價,公平會共開罰2,000萬元,但企業獲利與懲處金額不成比例,外界認為罰太少,立委丁守中提案修法,提高罰鍰上限。
          統一主管表示,一切按法源規定走「是好事一件」,但罰款比率定10%,不是一筆小數字,未來聯合行為認定的作業及定義,建議更嚴謹、審慎,再來規範,對業者比較公平。
          公平法第41條原規定,事業若有獨占或聯合行為,最高可處2,500萬元罰鍰,逾期不改正、停止者,可處最高5,00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分至更正為止。
          修法除維持原處分,也增訂第二項,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情節重大者,得處該事業上一會計年度銷售金額10%以下罰鍰,且不受前項金額限制。
          條文規定「得處該事業上一會計年度銷售金額10%以下的罰鍰」,外界部分解讀為就單一產品的年度銷售總額的10%裁罰。當代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智義表示,文字上未明訂「事業」即指「單一商品」,這樣解讀有問題。

          陳智義指出,若僅就單一商品上一年度銷售總額計算,其公平原則會遭到質疑,況且若該商品上一年度銷售總額偏低,對業者無嚇阻作用。
          修法並新增「窩裡反」條款,參與聯合行為事業,在中央主管知悉前或調查期間,提出書面檢舉或陳述具體違法,並檢附事證及協助調查,經中央主管機關事先同意者,可減輕或免除罰鍰。
    商品代言部分,三讀修正「部落客」條款,未來非名人代言不實或引人錯誤,須負連帶賠償責任,賠償以收受廣告主報酬十倍範圍內。
    標題:立院三讀 聯合漲價 可罰年營業額10%
    *內容:


    2011-11-09╱自由時報╱第A01版╱焦點新聞╱李宇欣、楊雅民、張舒婷、廖千瑩、謝文華

           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公平交易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情節重大的聯合壟斷行為,公平會最高可處分違規業者前年度營業額十%的罰款,重懲不肖廠商的聯合漲價行為。

    超商咖啡再聯漲 可罰四億

           以日前四大超商咖啡聯合漲價為例,公平會處分四家業者共兩千萬元,包括統一超商一千六百萬元、全家便利超商兩百五十萬元、萊爾富一百萬元、OK便利商店五十萬元。未來如果再有觸法行為,以每年合計約賣出一億杯、每杯平均四十元來計算,四十億元年銷售額,合計最多可開罰四億元,等於罰金暴增二十倍。

           提案的國民黨立委丁守中表示,將罰款提高到銷售額的十%,具有相當大的嚇阻作用。台資企業在海外若有聯合壟斷行為,一被開罰就是上億美元,該項修法可讓台灣的公平交易法與國際更進一步接軌。

          日前公平會處分國內三大鮮乳廠商聯合漲價及超商業者咖啡聯合漲價等二宗案件,但是外界認為罰金太低,對業者根本是九牛一毛,官方雖然罰款,但業者照漲不誤,民眾只能繼續承受漲價苦果,而且業者還會以行政訴訟等手法規避罰款。

         鮮乳和連鎖超商業者昨日表示,既然已三讀通過,業者只能遵守法令,不方便表示意見。

          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說,提高罰款額度有警惕效果,但牛奶、咖啡聯合漲價,公平會只罰錢,業者不痛不癢,公平會聲稱無公權力要求降價,事實上公平法第三十五條即已規定,公平會可要求業者恢復沒有聯合行為之前的售價,修法並未對此作出更明確規範,令人失望,可預見未來業者仍會認為繳了罰款就沒事!

          公平會的處分結果,過去多次出現「雷聲大、雨點小」的現象。如民國九十三年處分中油及台塑聯合漲價,兩家企業各罰六百五十萬元;中油、台塑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打了五年官司,二○○九年五月最高行政法院判定公平會敗訴,因為公平會應先予中油、台塑行政指導或警示,等到兩業者不停止該等行為時再裁罰。

    油價案雷大雨小 無法處罰

          後來,公平會發言人孫立群更直接表示,公平會已經不能再辦兩家公司油價調整的行為,因為主管機關經濟部已經訂了浮動油價機制,中油調整油價都是依據油價公式,算是「依法行政」,公平會沒有辦法依聯合行為處分。

          另一宗案例發生在民國九十六年,當時統一、味全、光泉三家業者同步調漲鮮乳價格被公平會共罰款一千一百五十萬元,但業者不服打官司,最後法院認為業者漲價前確經農委會認可,而且漲幅不一,應沒有違反交易秩序,駁回公平會處分。

           立法院昨也通過素人幫忙商業產品代言,若發生廣告不實或引人錯誤的情況,必須負擔報酬十倍以內的連帶賠償責任,提案的國民黨立委趙麗雲指出,大部分的消費爭議都是來自於知名公眾人物,或是專業人士的代言,路人、素人可能被利用而不自知,或是根本沒有收取任何報酬,若以相同標準究責,不符比例原則,因此將素人代言不實改為負擔報酬十倍以內的連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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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醫師目前已成為所謂的『弱勢團體』,除了健保制度的設計缺失之外,病人動不動『抬棺抗議』。在在都造成醫師執行業務的困擾和隱憂。-『過勞醫師到處是,病人安全誰來顧』**本文摘自立法院全球資訊網***黃淑英委員國會辦公室 台灣勞工陣線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




    *內容:

     






    新聞稿

    2011/11/11

          醫師工時過長及過勞問題長久以來一直存在,然由於醫師倫理等各種因素,醫師(包括實習醫師)卻被排除在勞基法的保護範圍。今年4月成大實習醫師猝死案件引發各界關注,8月出現高雄長庚急診醫學科住院醫師猝死,凸顯改善醫師過勞問題已刻不容緩。但在各界將焦點放在醫師過勞問題的同時,往往忽略除了醫師本身的健康風險之外,同時對病人也可能帶來傷害。



    超時工作形同酒駕

         國內外已有許多研究指出,工作16小時是人體極限,連續工作超過24小時的醫師其反應能力跟酒醉差不多;連續工作18小時以上的ICU住院醫師,發生嚴重誤診的機率更是一般住院醫師的5倍!檢視台灣醫師的工作時數,連續工作超過36小時者比比皆是,乃威脅病人安全一大隱憂。就有醫師在反應過勞問題時提及,在精神不濟的情況之下經常開錯藥、搞錯病人床號,雖幸未釀成大禍,但始終耿耿於懷。
           衛生署於今年8月針對84家教學醫院調查,表示醫師每周平均約75小時,值班平均2次,與美國醫師相當,符合美國評鑑規定。但此報告除了受到各界反駁表示與事實不符之外,衛生署沒有講的是,美國IOM(國家醫學研究所) 對於醫師四周平均工作80小時有其配套的相關規定,包括「最長連續上班時數」「最高值班頻率」「每班之間最短休息時數」「最高夜班頻率」及「強制休假」等。



    醫師至今仍為勞基法外孤兒,亦欠缺健康保障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表示,醫療保健服務業於1997年7月1日納入勞基法,惟醫師在醫院經營者和衛生署的顢頇阻撓下,至今仍淪為勞基法外的孤兒,因此,衛生署應為醫師過勞死個案頻傳負最大的責任。然而,醫療保健服務業亦適用勞基法第84條之1之「責任制」工時,亦即包括手術室、麻醉室等部門的醫事人員及清潔人員,排除勞基法工時、休假之相關規定,但勞資雙方仍必須參考勞基法之標準另行約定工時、休假等勞動條件,並送地方主管機關核備。但根據過去勞陣及護理人員權益促會訪視調查,大部份醫院卻違法片面擴大責任制工作者範圍且未報備,不僅剝奪醫護人員休息權及加班費,更導致這些辛苦照顧人的勞工普遍過勞。 
         日前勞委會檢討各業適用「責任制」規定的正當性,因此勞陣秘書長呼籲,勞委會應立即將醫療保健服務業於勞基法第84條之1適用範圍中排除,並公告醫師適用勞基法,保障醫護人員的基本勞動條件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認為,醫師納入勞基法並加以限制工時牽涉到醫院成本、醫師人力、病人需求及科別性質不同等問題,確實需要全面性的考量。然而健康的醫師是對病人安全基本的保障,因此建議第一步應先落實對於醫師的健康檢查,並可參考美國IOM的相關規定。



    醫院賺大錢,人民倒大楣

          馬英九總統在2008年5月曾開出支票,要讓所有行業都適用勞基法,但衛生署署長在今(2011)年4月時卻表示對於醫師納入勞基法保障持保留態度,因為「醫師工作性質特殊,工作有持續性、緊急性、不可預期性,同時採取責任制,不容易規範。」黃淑英委員表示,如果不限醫師工時,醫院的成本會下降,但因醫師過勞所導致許多醫療糾紛以及五大科(內、外、婦、兒、急)人力流失等問題,最終還是要民眾承受,造成醫院賺大錢人民倒大楣的現象,因此為保障民眾權益,規範醫師工時以避免醫師過勞有其必要性。今日上午將舉辦公聽會聆聽各界意見,希望從中找到解決方式,不讓病人的權益因制度上的問題受到影響。
          明天(十一月十二日)是一年一度的醫師節,醫師節定於國父誕辰紀念日有紀念其革命之精神,我們也呼籲全國醫師應該勇敢站出來爭取自己的權益,對於錯誤的制度應有改革之精神,維護自己及全民之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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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剛看了兒子在學校聯絡簿上的日記,日記的標題是『我要寫給我親愛的媽媽』
        兒子在日記上寫著;『今天在學校看完了老師播放給我們的影片之後‧我已知道,我們母子相處的時間正在逐漸減少當中,我很抱歉曾經讓你難過和傷心與生氣,而其實我想告訴你的是,我是最喜歡你的,我要對你說一句話:『媽媽我愛你』。
          其實頑皮的兒子,曾經無數次讓我氣的『吹鬍子瞪眼睛』,更常氣的讓我想要將他送還去給他父親。但終究因為不捨兒子回去被虐待而作罷,但我心中總期盼兒子可以變的成熟與懂事些!少讓我對他生氣些。就好比我每回去廟裡拜拜時,總是不會忘記向註生娘娘祈求。祈求註生娘娘,可以讓我的二個小孩,平安、健康快樂的長大成人 。
         這也是我這個為娘的,最微薄誠摯的一個心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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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鄙視和痛恨一個男人結婚之後不照顧家庭,只會一味仰賴女人回娘家,向兄弟姊妹當「伸手牌」借錢的人。每個人其實都應該為自己的人生來負責,更要努力為自己的前途來打拼和奮鬥。
          我姊的懦弱和不長進,造成了她自己的婚姻不美滿和小孩也不聽話與不孝順她,整個好好的家變的「亂糟糟的」。一個五十歲的人面臨「婚變」卻還不知自愛自重,我建議她去接受「勞委會的職業訓練」。好儲備自己日後「東山再起」的實力,但她還是一味的「置若罔聞」,真的是「失敗的人,總是給自己找失敗的理由和藉口來欺騙自己。」
         姊她總認為,我可以到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的大型法律事務所工作,每天和一群台大法律系畢業的高材生拼鬥業績,是僥倖得來 的。卻絲毫不知道我曾經下了多少的努力和苦功。而姊夫更可惡,在我們一家人幫忙拉拔他小孩長大之後,卻在他覺得毫無『後顧之憂』的狀況下,大大方方的公然搞『外遇』。
          在職場上,我也遇到新人進公司任職,卻還是『不長進』,只會去追求『枝微末節』的事,卻不懂得針對『行銷話術和法律專業知識』,好好的去作『自我進修和讓自己更專業與更具競爭力』。甚至連『最基本的行銷話術和最基本的問話行銷技巧』都不會,通常遇到這類新人我只會教一次和說一次我並不會多說和多教,因為當事者想不想成功和努力,完全看他個人是不是,真的有心想將自己打造成一個『超級有競爭力的大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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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久沒有好好享受那種談戀愛的感覺了,但最近的我,卻覺得「緣份一切盡在不言中!」有人呵護和陪伴著我,甚至對我是極端的呵護。甚至可以陪我哭和陪我笑,每天在一起並肩工作打拼。
          也許我們彼此學歷懸殊,但我們彼此卻擁有共同的奮鬥目標,甚至連我的兒子他也很愛護與疼惜。他時常找藉口送我禮物,但重點不在於他時常送我禮物,而是在於我們的互動和友誼,每天在一起並肩工作,甚至一起吃中餐。甚至每次下班時間一到,他都催促我趕緊去陪伴兒子和接兒子下課回家。
          一起並肩而坐分析法律案情,甚至是一起聯絡客戶,讓客戶感覺我們二人的服務誠意。一個台大法律系畢業的人,卻能夠和一個僅有二專學歷畢業的人擦出火花。
           每天我都在心中為我的主管和我自己加油,期望我們二人的「合作無間」,也期望我們二人能夠共創事業的高峯。而我有時真的很難相信,甚至以為這只是一場夢境而已,但我卻是實實在在的每天受他的幫助與呵護,而不管未來如何演變,我都希望我們,能夠彼此並肩合作來嬴得最佳的業績和最多的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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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工作休息的日子,我喜歡看商業周刊和遠見雜誌及今周刊、Smart智富雜誌來充實自己。因為我個人 覺得,從事行銷一定要『不斷的努力與推陳出新』,這樣才可以針對的客戶的需求來替他們解決問題。
            而我也看過很多『失婚婦女』,在失婚之後反而更能夠在事業上開創出一片真正屬於自己的事業天空。我剛看了Smar智t畐雜誌的一篇報導,覺得很感動與佩服。特地提出來與大家分享之。
      文法莉她是一個從大陸重慶遠嫁台灣的大陸配偶,她因為工作關係和前畉相戀,而後卻因『聚少離多』,而和前夫離婚。而她也憑藉個人的努力和不斷的自我進修,從一個失婚婦女一躍而成為『汽車銷售天后』。
           而她成功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她認為自己毫無任何退路,所以她比別人更努力。以下是文法莉的業績行銷成功密訣,在此提供給各位朋友參考之。
            文法莉成功心法:1.結合過去人脈,開拓客源。並且透過網路行銷來尋找有買車需求的潛在客戶。
                                            2.三分鐘內判讀客戶需求-3分鐘內精準掌握客戶需求。
                                           3.不逼客戶,而是想如何幫助客戶和解決客戶的最大與最迫切需求。
                                           4.手機全年無休,解決迫切需求。
                                           5.用心經營不挑客戶,每個客戶都有成交機會。
                                           6.收入是同行的3倍,生活仍精省,賺錢一定要置產來增加非業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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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新公司工作已二星期,我的直屬主管是一位台大法律系畢業的高材生,我似乎和台大法律系畢業的人特別有緣,因為我遇到的台大法律系高材生都對我很好。也非常保護和照顧我。
          像之前我待的法律事務所法務主管,也是台大法律系畢業的,總是時常會出面替我說公道話,尤其是我在工作上遇到委屈時。時常第一個跳出來相挺和保護我的,就是我的法務課長。也只有他才會明瞭,我為什麼會離開那家事務所的苦和無奈。
    而我每天晚上都會和我的新公司直屬主管通電話,因為白天在公司有一些話是不能當眾說的。畢竟,全事務所有四十名員工『人多嘴雜』,尤其是女生最愛『說長道短』的。所以,我喜歡在晚上下班後,用電話和我的主管溝通隔天的工作細節。因為唯有在那個時候,才沒有人可以聽見我們的對話和想搶我的客戶與偷我的業績。
          我是我的主管簽新客戶的利器,因為我擅於利用『網路搜尋引擎』,來賺進無數的新客戶和大把的新業績。我重視『工作的感覺』,只要我的主管願意在工作上對我好與重視我肯定我,我就一定會發揮我的工作能力,讓他在公司的團隊業績拿到第一名的榮耀。
         而事實上,我進新的法律事務所工作半個月,很多新同事都對我覺得很好奇,都很打聽我的來歷,因為他們聽我和客戶的『電話對話』,都覺得我絕對是一個,在工作上的『狠角色與厲害的競爭對手』。甚至有很多人『千方百計』想打探我的來歷,但這一切的一切都被我的直屬主管和事務所的經理給擋下來。
           真的很感覺我的直屬主管,在工作上對我的保護和照顧。有他們的保護,我才可以在工作上『毫無後顧之憂』的努力打拼。而為了答謝我的直屬主管對我的保護和照顧,我一定會在工作上努力表現和發揮,一定要讓我的直屬主管,得到『業績第一名』的榮耀。來報答他在工作上,對我的『保護和知遇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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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星座中最有幫夫運的星座』***本文摘自香港文匯資訊-我個人是覺得還蠻準的,提供給各位朋友們參考之。(金牛座女生事業運之旺盛, 甚至可以旺到連公司之新成交客戶,百分之八十五幾乎都出自金牛女之手。)
    具有幫夫能力的女人,不僅能營造一個溫馨的家庭氛圍,還能在事業上幫助老公,給老公帶來好運氣。12星座中,哪些女人的幫夫能力比較強呢?快來「科技紫微星座網」看看吧。

    白羊座

     

    幫夫指數:90%

     

    白羊座的女人比較理性,通情達理,總能以積極的態度面對一切。當老公面臨事業上的瓶頸時,她會耐心的幫老公分析問題,並且提出一些不錯的建議,為老公加油打氣,幫助老公度過難關。

     

    金牛座

     

    幫夫指數:95%

     

    金牛座的女人很能幹,在職場會幹得比較出色,人脈也比較廣。結婚後,她會把生活重心轉移到家庭中,把家裡打理得井井有條,讓老公沒有後顧之憂。更可貴的是,她會把自己的人脈介紹給老公,助老公成就事業。

     

    雙子座

     

    幫夫指數:80%

     

    雙子座的女人開朗、聰明,懂情趣。當老公愁眉不展時,她就像一朵溫柔的解語花,是老公最好的傾訴對像;當老公開心時,她又如一隻活潑的小兔,會和老公撒嬌、搗蛋;老公和她在一起,精神上會很快樂。

     

    巨蟹座

     

    幫夫指數:65%

     

    巨蟹座的女人性格溫柔,重視家庭,很懂得營造溫馨的家庭氛圍,讓家人都過得開開心心的。不過,她的心思細膩,感情豐富,情緒多變化,當她不開心時,更需要老公來幫她排解煩惱,分擔壓力。

     

    獅子座

     

    幫夫指數:70%

     

    獅子座的女人擁有「女王」一般的氣質,獨立、幹練、智慧,她能為老公出謀劃策、分擔工作的壓力,幫助老公獲得事業上的成功,但是美中不足的是她不擅長打理家務,所以在這方面老公會比較累一點。

     

    處女座

     

    幫夫指數:85%

     

    處女座的女人做事周密,仔細,有著高超的理財天賦。對於老公辛苦賺的血汗錢,她可不會亂花一分,而是會做好規劃,分散投資,幫助老公打理好錢財,讓財富猶如滾雪球一般,越滾越大。

     

    天秤座

     

    幫夫指數:75%

     

    水瓶座的女人比較有品位,社交能力很強,很懂得通過結交貴人來幫助老公成功,因此,她會是老公事業上的左膀右臂。不過,她把太多的精力放在應酬方面,照顧家庭就難以面面俱到了。

     

    天蠍座

     

    幫夫指數:60%

     

    天蠍座的女人性感、溫柔,對老公的生活起居會照顧得很周到,但是她比較敏感,有時愛使小性子,愛撒嬌,她能憑著這種「小女人」的姿態獲得老公的憐愛,卻很少會主動為老公分擔事業上的煩惱。

     

    射手座

     

    幫夫指數:55%

     

    射手座的女人幽默、活潑、熱心,對家人很有愛心,不過,她的內心住著一個長不大的孩子,玩心比較重。結婚後,她不會改變自己的交際圈子,常會和朋友們出去Happy,玩樂太多的她,自然就沒時間為老公分憂了。

     

    魔羯座

     

    幫夫指數:82%

     

    魔羯座的女人比較務實、勤勞、對家庭很有責任心,做事喜歡親力親為。無論是小孩的教育、老人的贍養,還是家庭的飲食、衛生,她都會做得讓老公滿意。有了她的支持和鼓勵,老公會全力打拼事業。

     

    水瓶座

     

    幫夫指數:50%

     

    水瓶座的女人獨立,有變革精神。她結婚後不會沿襲傳統的「男主外,女主內」的家庭模式,而是會大力發展自己的事業,給老公足夠的自由發展空間。因此,她能給老公的直接幫助也不會很多。

     

    雙魚座

     

    幫夫指數:40%

     

    雙魚座的女人天性多情、夢幻、浪漫,即使結了婚,她也很愛做夢。她會很崇拜自己的老公,相信老公有強大的內心,也有實力應付一切難題,而她只要享受著老公的寵愛,活在自己構築的美夢裡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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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新的法律事務所工作已二個星期,大家對我的來處都『好奇不已』。但我仍然『守口如瓶和絕口不提』,過去事業上的輝煌事蹟。因為我打算要拿下『業績第一名』的寶座,而且是當四十人當中的『業績第一名』。
           所以愈少人知道我的過去愈 好,至少這樣我才不會太『惹人注目』。也 唯有如此, 我才能在工作上,好好的『大展身手』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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