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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心情故事
2010/10/29 23:22
又是周休假日前夕,也等待著迎接十一月的到來。也為自己這個月的二份工作來做一個總檢討。這星期我想給自己多留一些生活的空間,到五分埔和饒河街去逛逛和散心。畢竟,自己上班時心情都是很緊繃的,我希望可以讓自己的心情徹底的放鬆一下。好迎接新的工作月份到來。一方面也利用周休假日的休息時間,稍微再打包一下搬家的物品。畢竟,雖然到時會請貨車公司來幫忙搬家,但我還是得打包與整理好。這個月看了下自己的律師事務所客戶拜訪數量,足足有25家之多。因為我不想白拿老闆的薪水,所以我只要一上班就都全心全意的投入工作,因為我有客戶可以邀約,業務專員才有簽約的機會。而更為了讓律師事務所的營收增加,我真的是卯足了勁在和客戶作互動與溝通,像我最近打算邀約的生化科技廠商,每一家生化科技廠商,都對我熟悉和了解生化科技法規的專業程度,感到不可思議與咋舌。邀約那一行的客戶,我就要針對各產業的形態去深入做了解。所以,這是我可以讓自己在營造業、生化科技產業、上市上櫃的電子3C 大廠和各LED封裝製造大廠、製造業、文教出版、服飾公司老闆,願意讓我邀約進而成為我們律師事務所法顧簽約客戶的主因。畢竟,我是典型的『赤手空拳、白手起家』,沒有任何雄厚的家世背景,卻又不想在『失婚的死胡同當中一直鑽牛角尖』,因為我想讓小孩以『擁有我這個母親為榮』。所以,我一直很努力的在為自己的前途和事業努力打拼。因為我想要讓自己的名聲,在板橋新板特區擁有『一席之地』。但在忙碌之餘,在周休假日,不接小孩時,我會選擇讓自己徹底的放鬆,畢竟『休息是為了走更長遠的路』。所以,這在周休假日,我希望好好讓自己的心情,徹底的休息與沈澱一下,順便替女兒和兒子找一些教育光碟教材。好讓兒女們更加快樂的學習與更有自信。畢竟,愛情並非人生的全部,在我們的生命當中,有更多比愛情更珍貴的事物,更值得我們去珍惜與追尋。像現在的我,在拼事業之餘,我還是會注意社會動態,與熱衷參加各類社會公益活動。畢竟,『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是我不變的堅定信念。』因為我相信唯有積福與積德,才是留給後代子孫最有力的珍貴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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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族心情點滴

昨天業務專員告訴我說:『這個月他幫我簽進來的法律顧問客戶,大部份都是下個月才能夠收款。』我回覆他說:『沒關係,我知道他已經非常盡力了。我不會怪他。 』其實,雖然我這個電話行銷小主管很辛苦,但我也覺得他們這些業務專員很辛苦,因為他們要忍受刮風下雨與天氣炎熱的各種不同氣候變化。而我不論再怎麼辛苦,真的都沒有業務專員的辛苦。所以,身為一個小主管,我更要體諒他們的辛苦。其實,我們律師事務所是完整的一個團隊,既然我在裡面年資是算數一數二的,我就要有一個主管的雅量和風範。而確實有一些客戶,都是我和業務專員聯手救回的。有很多原本我和業務專員,都覺得沒有希望和快要放棄的客戶,在我和業務專員聯手之下救回來,而成功簽約成為我們的客戶。昨天我也私下和法務助理說:『有很多小細節,他一定要很注意,絕對不能夠輕忽。而且在自己還未能夠完全『獨當一面』之前,千萬要請示主管,而不要『自作主張』。以免引來老闆的怪罪。畢竟,我在律師事務所上班二年半,也帶過很多七年級的新人。雖然法務助理的社會經驗真的很少,但他真的不像一些『養尊處優』的年輕人,絲毫吃不了苦和叫不動。雖然他的工作能力尚不強,但我和法務主管及其他主管,都很願意再給他一些時間和機會,去學習和成長。因為我們一直認為『帶人一定要帶心』。在個人能力範圍之內,儘量給新人提供一些協助。而我也告訴法務助理,一定要多利用網路上一些免費的法律學習資源,和多看一些法院的案件判例。這樣才可以讓自己有所成長和『言之有物』,畢竟,法律法規『千頭萬緒』,法律法規每天都在立法院上修法和三讀通過,一定要比客戶更專業更努力,才能夠提供給客戶更好的法律服務。其實,我並不是法律系畢業的,但我依賴後天的不斷努力自我進修,才能夠成功的邀約到客戶,進而替業務員製造成功簽約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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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10/28 02:43


‧聯合理財網 2010/09/14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開車族及機車族注意了,交通部及金管會13日會銜發布違反強制汽機車責任保險規定的統一裁罰標準,新規定即日上路。

根據強制汽機車責任保險法規定,開車族及機車族必須依規定投保強制車任,違反規定者將被罰鍰,交通部及金管會昨天共同發布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即日生效。保險業者表示,根據這項新的裁罰基準表,以汽車為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未依規定投保且經攔檢稽查舉發者,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

如果車主是在應到案日前自動繳納,自用小型車是罰3,000元,其他類汽車則是罰5,000元;如果超過應到案日30 天以內者,自用小型車則繳5,000元,其他類汽車則要繳7,500元。

機車違規者則須繳交1,500元到3,000元的罰鍰。車主在應到案日前自動繳納者,繳1,500元;如果超過應到案日30 天以內繳2,000元。愈晚繳交罰鍰,要繳的金額就愈多。

新的裁罰標準主要是考量機車車主經濟負擔能力,分列較低的裁罰金額。為符客觀公平,考量汽車主要多數自用小型車的使用特性、肇事比重、肇事風險及所反映的投保費率比其他汽車車種低,因此將汽車再區分「自用小型車」及「其他」類,並依保險費率差異訂定自用小型車較低罰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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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10/28 02:24
「學保」護寶貝 記得加保醫療險
聯合理財網 2010/09/18
 
【經濟日報╱文╱蔡靜紋】

少子化時代來臨,每個小朋友都是家裡的寶貝。隨著今年度兒童保單新制上路,壽險業者提醒,除學生團體保險,父母親為孩子準備完整的保險計劃相當重要,不論是基本的醫療險、重大疾病險還是子女的教育基金,都需要從小開始規劃。

圖╱經濟日報提供

今年起小朋友的保險保障多了一種選擇,就是政府立案的托嬰中心開始納入「學生團體保險」範圍。

99學年度起,北、高兩市及全台高中以下所有學生及幼稚園、托兒所、托嬰中心編制內幼童全都是學保的被保險人,換言之,從零至18歲都納入學保,今年標得學保的保險公司是國泰人壽,保障範圍涵蓋392萬人,保障日期從8月1日起,至明年7月31日。

國泰人壽表示,本學年度的學生團體保險保障內容與前一學年度相同,主要包含一般及意外身故保障100萬元、殘廢給付、住院限額給付、傷害門診限額給付、專案補助重大手術保險金(限免繳保費學生)、因燒燙傷及需重建手術保險金、集體中毒慰問金等。

至於今年新納入的托嬰中心幼兒,也享相同保障。

學保有約三分之一保費是由政府補助,另三分之二由學生自己繳交,99學年度的托嬰中心每位幼兒一整年的保費是930元,其餘托兒所至高中的學生則是465元。

除基本保障,國泰人壽主管建議父母可再視家中小朋友需求,增加醫療險規劃,並針對日益高昂的學費提前準備。

現在的投資環境較為險峻,投資報酬及風險充滿著不確定性,父母選擇準備教育基金的工具愈來愈重要,保險公司除提供保險商品的保障外,預定利率及其未來給付生存保險金都很確定,可做為規劃小孩的教育年金的選擇。

例如還本型終身壽險保單,除壽險保障,依各保單規定不同,最快從第二年開始可年年給付生存保險金,配合父母支付未來的教育支出;且若未來計劃讓子女出國留學的父母親,則可考慮外幣收付的保單。

以國泰人壽新添美年年美元終身保險為例,自繳費期滿後,每年領取的生存保險金,將隨著當年度保額遞增而逐年提高,可作為未來子女出國留學的教育基金,但投保外幣保單商品來準備教育基金,保戶應了解必須自行承擔匯兌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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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10/28 02:20
購買「傳家保」時 四大要點應注意
聯合理財網 2010/09/27 11:22
 
【文/紐約人壽】

 

一保傳三代 投資型商品也能成為傳家保

 

現代父母多會利用保險來為孩子規劃未來,但是有些父母眼光更長遠,除了為自己的小孩規劃,更擴及到孫子女輩,希望一張保單能成為名符其實的「傳家保」。也就是說父母在子女幼小時,即為其規劃儲蓄險或終身還本壽險,當子女仍在就學時替他們繳交保費,並利用滿期金或是還本金作為子女的教育費用,待子女成家立業之後,就交由子女自行繳交保費,並將受益人改為孫子,這就是傳統的「一張保單傳承三代」。

 

國際紐約人壽總經理林**才建議父母親在幫子女規劃保單時,可以從投資型商品著手,以10歲左右的小朋友,投保100萬的保額為例,若投保儲蓄險或終身還本壽險,其年繳保費多則可達十幾萬,但投資型商品的年繳保費通常只要二萬多,相對便宜,且投資型商品不僅兼具保障與理財雙重功能,同時,保險公司往往會提供一年數次部分提領保單帳戶價值免手續費的優惠,在繳交保費以及調整保額方面也非常靈活有彈性。並且提供各種投資標的作為選擇,讓保戶可隨著經濟景氣調整投資標的。

 

父母親幫子女購買投資型保單,在子女就學的時候就由父母親繳交保費,並運用每年部分提領免手續費的優惠,運用保單帳戶價值作為子女的教育費用,等到子女成年之後,可以交由子女繼續繳交保費及規劃運用保單帳戶價值,以因應不同人生階段的需求,例如創業基金、房貸頭期款或是結婚基金,成家立業之後受益人可改為孫子女,如此不僅同樣是一張保單傳三代,保費也較便宜!此外,林順才也提供要幫子女規劃投資型保單的父母親一套教戰守則-「及早、長期、持之以恆」,如此一來,小資金也能變出大魔法喔!

 

另外國際紐約人壽也提醒民眾選購投資型保單時,應注意以下四大要點:

 

一:保障與儲蓄的比例?

林**才表示,投資型保單的好處,就是可以用較少的保費成本,買到較高的壽險保障,所以還是應以保障為主。因為投資型保險中,壽險保費的收取採的是自然保費的方式,也就是說年輕時保險成本較低,隨著年齡增加而保費也增加。對於父母親而言,除了保費負擔較輕外,還可以累積較多的保單價值,提供子女更全面的照顧。

 

二:收費方式是前收或後收?

投資型保單依收費方式可分為前收與後收兩種。兩種收費方式最大的不同在於前收型保單會在前幾年收取年繳保費一定比例的契約附加費用,以及每月固定金額的保單管理費。而費用後收型的投資型保單除了收取保單月管理費,並不收取契約附加費用,取而代之的是每月收取依帳戶價值一定比例計算的帳戶管理費,以及僅在前幾年收取的部份解約費用。簡而言之,兩種保單的分別只是收取費用的時間點不同,這兩種形式的投資型保險其實並無優劣之分,端賴保戶的喜好來選擇。

 

三:保額保費是否有彈性?

投資型商品可區分為美式與歐式兩種。所謂美式投資型商品,架構類似傳統型商品,保費與保額有一固定的比例,客戶依照自己所需決定所需的保險金額,即可像傳統型商品一樣對照出保戶應繳的保險費,且保戶仍然享有投資、彈性繳費等投資型商品專屬的權利,例如「紐約人壽聚保盆變額萬能壽險」就是典型的美式投資型商品。至於歐式投資型商品則是在所繳保險費的一定倍數範圍內決定保險金額,當客戶保障需求高時,則可以高倍數來決定保險金額,反之則選擇低倍數,也就是說保費跟保險金額的關係再也不是一對一固定式的了!「紐約人壽傳家保變額萬能壽險」就是屬於歐式投資型商品。民眾可依自身需求選擇合適的類型。

 

四:投資標的屬性是否多元?

許多人都會存有一項疑問,購買投資型保單與直接購買基金有什麼差別呢?對此林順才表示,其差別就在於一般購買基金時都會要求購買者購買一定額度,如3千元或5千元才能買到一支基金,這對於預算不高的人來說,等於只能選擇單一的投資標的,不容易達到分散投資的效果;但是一樣的預算透過購買投資型保單卻可以連結更多檔基金,在進行投資配置時可以分散投資風險,並有機會獲得更佳的效益。民眾可以觀察保險公司提供的投資標的,是否完整與多元,及投資績效是否穩健作為購買時的考量,依個人投資風險屬性選擇適合理財目標。

 

民眾在購買投資型保單時,可將以上考量點及相關規定納入參考,才能買到最適合的傳家保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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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10/28 02:15
改地址…書面通知保險公司
聯合理財網 2010/10/01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金管會提醒保戶,變更地址時,必須書面通知保險公司,以免保單失效,危及自身權益。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吳崇權9月30日表示,有保戶變更收費地址未能及時通知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因而無法寄達繳費通知或催告,最後導致保單停效而衍生爭議。呼籲保戶,如果住所變更,應以書面通知承保公司,以維護自身權益。

保險法第116條第1項規定:「人壽保險的保險費到期未交付者,除契約另有訂定外,經催告到達後屆30日仍不交付時,保險契約的效力停止。」

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第4條第1項也規定,保險公司就年繳或半年繳的保險契約負催告義務。

實務上,基於服務客戶,保險公司通常會在保費應繳日前先以書面通知保戶,若屆時保戶未繳交保費,且未事先聲明以保單價值準備金墊繳保費,或保單價值準備金不足墊繳保費時,保險公司對於年繳或半年繳的保戶,以掛號函件催告,經催告到達後屆30日仍不交付,保險契約的效力就停止。

上述不論是應繳費日前的繳費通知,或是應繳費日後的催告,保險公司均以書面寄達保戶在要保書上填的地址,如果客戶變更住所,未通知保險公司以致保單遭停效,則在停效期間所發生的保險事故,將無法獲得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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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10/28 02:12
忌私下和解 車禍理賠把握黃金五天
聯合理財網 2010/10/12
 
【經濟日報╱記者洪凱音/台北報導】

台灣投保財產保險比重逐年提升,產險公司初估,民眾每年申請車險理賠近70萬件。國泰產險理賠經理林**提醒,理賠過程最忌諱「私下和解」,除了保險公司不會按私下和解的條件理賠,還可能會影響當事人理賠權益。

 

 

另外,產險業者提醒,車主或家屬應儘速於事故發生日起五天內,向產險公司申請理賠。

產險公司指出,車主「私下和解」多數是喝酒肇事、保險知識不足,但保險理賠是依照保單條款條定,不是肇事車主或受害者說了就算。

車禍理賠最難處理的情況是「重傷」,除了傷重成植物人,林明毅表示,以骨折和解最麻煩,和解時間平均要花兩至三個月,若傷者可以申請保險理賠,一定要及早通知產險公司,以利有經驗的理賠人員協助,讓事情趕快落幕。

若車禍只有財務損失,沒有人員受傷,理賠便相對簡單。一般來說,不論有無人員傷、亡,車禍事故發生日起五天內,當事人或家屬可攜帶警方開立的事故登記聯單、行照、駕照、被保險人印章,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由於汽車強制險投保率逼近百分之百,機車投保強制險的比重也達七成以上,加上部分車主會加保任意險(如竊盜、車體損失險),因此申請車險理賠的件數逐年成長。

車主在面對車禍事故時常驚慌失措,國泰產險建議,首先應停車、熄火,打開雙黃燈警示後方車輛,並放置警告標誌,避免後車追撞;其次是撥打110或119請求協助;警方未達現場前可用口紅、石頭劃線定位,或照下車輛相對位置,以備將來車禍鑑定或訴訟時佐證。

若屬無人傷亡的車禍,國泰產險建議,完成上述步驟後,可將車輛移至路邊,避免阻礙交通,等候警方處理,並完成筆錄。

若車主懷疑對方無照或酒後駕車,可主動向警方提出酒精含量測試及列入記錄,產險公司主管建議,車主應詳細核對筆錄無誤,再確認簽名,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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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10/28 02:06
車禍記5步驟 好險權益不漏
聯合理財網 2010/10/07
 
【聯合晚報╱記者葉憶如╱台北報導】

國人用車頻率增加,一旦發生車禍事故該怎麼處理呢?國泰產險列出5點事故現場處理方式,在交通事故發生時保障自身權益。步驟如下:

1.放置警告標誌:立即熄火停車,打開汽車雙黃燈警示後方車輛,同時應在車身後方適當距離放置三角牌警告標誌,以避免後車追撞。

2.是撥電話求助:撥打110報警處理,詳細說明發生車禍之地點及概況,如發生人員傷亡,請告知警方協助調派救護車將傷者 送醫急救。在警方未到達前不要離開現場,以免事後被對方控訴為肇事逃逸。

3.是畫線定位或用相機照下車輛相對位置:可利用口紅、石頭等作為劃線工具,或使用相機、照相手機將重要物證(如雙方車牌、人員物品位置、車輛毀損情形、煞車痕、刮地痕…等)及現場景況拍攝下來,以備將來車禍鑑定或訴訟時之佐證資料。

4.是移車至路旁:無人傷亡時,且已完成步驟三者,可將車輛移至路邊避免阻礙交通。有人傷亡時則不要移動,保持現場完整。

5.等候警方處理:在警方抵達後會繪製現場圖,作為未來肇事責任研判之依據,此時請注意對方是否為無照或酒後駕駛,若懷疑時應於現場主動向警方提出並做酒精含量測試及列入記錄。待相關現場資料蒐證後,警方便會請當事人確認車禍現場圖及筆錄,應詳細核對檢查無誤後才能確認簽名,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國泰產險理賠經理林**表示,民眾若有投保汽車保險,切忌私下和解以免影響理賠權益,記下對方車型、車號、姓名及聯絡方式,並盡速於車禍事故發生起5日內,攜帶警方開立的事故登記聯單、行照、駕照、被保險人印章,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國泰產險建議民眾平時開車養成多注意、不違規、不搶道的好習慣,避免交通事故發生,讓行車更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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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10/28 01:41
長期看護險理賠 須醫師診斷
聯合理財網 2010/10/22
 
【經濟日報╱記者/葉慧心】

台灣老年人口快速上升,萬一生病或發生重大意外事故而需要長期看護,投保長期看護保險可將龐大的看護費用負擔移轉給保險公司。現有長看險商品中,「無理賠上限型」及「半帳戶型」保單都沒有給付額度及次數限制、且都有身故保險金,但因保障較高、保費相對較貴。

至於帳戶型及定期型商品給付有限制,保費比較便宜,尤其定期型商品無身故保險金保障的保費最便宜。消費者可根據自身情況及需求選擇。

壽險業者分析,無上限理賠型保費高,但以「保本」的角度銷售,民眾接受度頗高;帳戶型相對較便宜,對於意外事故發生率高的年輕族群來說,輕鬆繳費即可擁有長期看護保障,比較適合手頭較不寬裕的人。

消費者投保長看險後,也別以為有請特別看護就可以申請理賠,因為是否符合長期看護狀況,必須經過專業醫師診斷確定,且各家保險公司對長期看護狀態的認定標準不一,投保時需多留意,以免產生糾紛。

業者指出,保險公司通常會要求保戶每期請領看護金時,必須檢附最近一個月內醫師出具的診斷證明書。如果被保險人身體狀況已改善,經診斷判定「長期看護狀態」已消滅,保險公司就會停止給付看護保險金、且不再豁免保費。

另外,還要注意長看險「免責期」問題,因為保險公司為避免有人帶病投保,會訂有60至90天不等的免責期規定,即被保險人必須捱過免責期後,經醫師確認需要長期看護,才能獲得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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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10/28 01:31
開車肇事逃逸…車體險不賠
聯合理財網 2010/10/23 11:51
 
【經濟日報╱邱金蘭】

 

小許(化名)去年駕駛汽車不小心撞到人,車禍發生時他一時慌張,隨即駕車離開現場,當天下午才在家人陪同下向警方投案。

 

事後,小許向保險公司申請汽車車體險理賠時,保險公司以小許是肇事逃逸,屬於不保事項為由,只願就受害人傷害部分理賠。

 

保險公司主張,交通事故發生後,保險公司向警備隊警員查證結果是肇事逃逸,全案已由檢察官起訴偵辦,依汽車保險共同條款第10條第7項規定,「駕駛被保險汽車從事犯罪或唆使犯罪或逃避合法逮捕之行為所致者」,為保險契約不保事項。

 

保險公司認為已多次與小許協商,但小許堅持以死亡及高額懲罰性賠款的方式,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要求,並不合理,基於社會正義公理,有關擴大損失部分(即肇事逃逸後致受害人延誤急救時間致死,導致保險公司損害擴大),應由小許自行負責。

 

小許認為,他並非因「犯罪行為、唆使犯罪行為或逃避合法逮捕」離開現場,保險公司的主張沒有道理。小許不服氣,向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申訴。

 

保發中心調處認為,汽車車體損失險多明確指出肇事逃逸為不保事項,但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保單條款中的不保事項,並未像車體損失險一樣,將肇事逃逸特別詳列為不保事項。

 

因此,保險公司只能主張被保險人小許有防範損失擴大的義務,也就是小許遲延報案若導致損失擴大,依保單條款規定,應由小許自行負責。但本案是否確有擴大的損失及其範圍為何,應由保險公司舉證證明,才能免除這部分的賠償責任。

 

提醒保戶注意,萬一發生交通事故撞傷人,當然要立刻叫救護車,千萬不能像小許一樣,一慌張就離開現場。至於保險理賠部分,最好要保留有利自己的證據。

 

尤其當肇事雙方有紛爭時,事故地點附近若有監視錄影機,可以儘快調閱,作有力主張,通常錄影內容有一定的保留天數,因此要愈早調閱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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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10/28 01:26
強制車險 時效學問大
聯合理財網 2010/10/27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

小朱(化名)的哥哥四、五年前,開車出門時發生車禍身故,哥哥沒有結婚,在台灣只有小朱一個親人,去年12 月小朱才向保險公司申請強制汽車責任險死亡保險金。

保險公司認為,兩年前小朱曾向台灣地方法院陳報繼承,根據法院回覆的核准日起算,到小朱申請強制汽車責任險死亡理賠金日止,已經超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的兩年請求權時效,無法受理小朱的理賠申請。

小朱則主張,他是在去年12月才知道哥哥是因車禍身故,所以請求權時效的起算點應該是去年,不是兩年前法院回覆核准繼承日。保險公司沒有道理不理賠,小朱不服氣,向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申訴。

保發中心認為,根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本法請求給付保險金及特別補償基金的權利,自受益人知有請求權日起,兩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汽車交通事故發生日起,逾十年者亦同。」

也就是說,申請強制險給付保險金的請求權時效原則是兩年,但如果當受益人不知有請求權時,消滅時效則是從交通事故發生日起十年。

兩年前法院回覆核准繼承日,只是就小朱是否具有繼承人地位加以判斷,並未就車禍事故及保險理賠問題加以判斷,因此小朱向法院陳報繼承,並無法以此認定小朱已經知道有向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理賠的請求權存在,不能以法院回覆日做為兩年請求權的起算日。

小朱去年12月才收到退輔會回覆的書函,載有「小朱哥哥死亡原因係車禍引起顱內出血亡故」等內容,因此小朱表示這個時候才知道有請求權的主張,應可採信。

除非保險公司能提出其他足以證明小朱是何時知道有請求權的證據,且已逾兩年,否則不得主張小朱的保險金請求權已逾時效而消滅。

提醒保戶注意,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保險理賠金有請求權時效問題,受益人必須在知道受有損害兩年內申請理賠,如果不知有請求權(例如繼承人不知被繼承人是因車禍致死),時效則是從交通事故發生日起算十年。

保戶萬一碰到類似的理賠狀況時,最好掌握請求權時效,以免拖過時效,喪失申請保險金理賠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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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10/28 01:03
單車夜騎沒裝燈 撞機車罰1萬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0.10.27 02:42 am
 

單車夜騎正夯,但安全設備疏忽不得!吳姓女子夜間騎單車未裝車燈,又逆向穿越道路,與機車騎士發生擦撞,雙方都人車倒地;機車騎士被處拘役50天、易科罰金確定,吳女也被處罰金1萬元、緩刑2年定讞。

去年3月11日晚間十點半,30歲的吳姓女子騎單車從台北市安和路往敦化南路方向前進,單車既無車燈、也未裝置反光燈,逆向穿越安和路時,遇到一輛從安和路右轉敦化南路的機車,兩車擦撞倒地。

吳姓女子說當時要迴轉,就在斑馬線與自行車專用道間被撞,她認為騎單車沒有順、逆向問題,且自行車管理條例沒規定要裝反光燈。

高院判決指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明訂,單車屬於慢車,夜間行駛應開啟燈光,以保障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依台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果,雖然機車騎士超速、違規右轉是肇事主因,但單車未裝置燈光設備,造成機車騎士無法及時發現,同樣是肇事原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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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10/28 00:52
學童捲入柵門成殘…學校國賠 判警衛付94萬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0.10.27 02:42 am
 

學校警衛開啟電柵門時讓背靠在電柵門的學童被捲入柵門、成為植物人,學校給付940萬餘元的國家賠償金後,認為劉姓警衛有重大過失,向警衛求償十分之一,台灣高等法院昨天認定警衛要付給學校94萬元,全案定讞,成為公家機構罕見為國家賠償向公務員求償成功案例。

劉姓男子原本是三重市重陽國小的警衛,負責維護校園安全及車輛進出管制,2007年4月1日傍晚,劉未注意到當時有一名15歲學生坐在校門前的花圃,背部靠在柵門上,劉一開啟電動鐵柵門,學童反應不及,上半身被鐵捲門捲入致受到重傷,送醫後成為植物人。

刑事部分,劉姓警衛被法院認定未盡善良管理人責任,依過失致重傷害罪,判刑1年,緩刑3年定讞。

民事部分,學校被法院判決要負國家賠償責任後,與家屬達成協議、賠償940萬2533元。學校再依據台北縣政府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會的結論,以劉姓警衛有重大過失為由,要求劉須付十分之一、即94萬元的賠償責任。

高院合議庭認為劉姓警衛在開啟電動柵門前,未先查看柵門前是否有學童,直接在警衛室內開啟柵門,造成學童遭捲入後受傷成為植物人,有重大過失,判准學校勝訴,全案定讞。

【2010/10/27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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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心情故事
2010/10/27 23:06

今天下午要下班時,看到律師事務所的老闆很生氣的和法務課長討論事情。原來老闆對法務助理的案件處理方式,覺得很感冒。其實,『平心而論』法律助理真的很拼,但卻方法錯誤。因為法律千頭萬緒,處理案件最怕私自決定而未請示上級主管,這在律師事務所是大忌。因為一旦自己判斷錯誤,就會影響到整件法律案件的處理。所以,處理法律案件一定要『無比的細心』,千萬不能夠『粗心大意』。而且繕寫法律文書,一定要修飾和用適當的法律用語。這在法律案件的處理過程,算是非常重要的一環。因為法律案件的經辦處理,是仰賴一整個團隊的努力。而這中間只要有任何一個環節錯誤,就會『功虧一匱』。所以,真的是『大意不得』。畢竟,有時我們一個案件的『標的金額』,就高達上百萬,甚至是上千萬。因此這中間真的絲毫不容許有『任何的差池』。其實,要訓練出一個出色的法律從業人員,真的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即使有主管帶領與指導,新人本身還是要像海綿一樣,不斷的自我進修和努力。  不然,真的很容易被激烈的同業競爭淘汰,而敗下陣來。我覺得很遺憾,因為法務助理真的很努力,但我真的覺得他個人的努力用錯方法。他忘記在重要細節上要請示上級,而不是『自作主張』。 畢竟,電話行銷和業務專員,要邀約到一個陌生客戶信任和簽約,真的是很辛苦。任何一個新客戶的簽約,都代表了一個團隊的努力成果。所以,在任何一個細節絕對不能馬虎。寧可『龜毛與吹毛求疪』,也不要因為大意與自作主張,而壞了一整個團隊的努力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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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10/27 02:21

TVBS **””『宜蘭遭天譴」 白目網友遭校罰勞務』**本文摘錄自TVBS 新聞網更新日期:2010/10/26 19:20 郭岱軒 許甫

宜蘭救災還沒告一段落,但又有網友行為引起爭議,有一名宜蘭大學的學生,在臉書上留下他討厭宜蘭人,覺得這次悲劇是上帝的天譴等言論,立刻被其他網友撻伐,並且發動人肉搜索,姓名科系和照片,全都曝光,嚇得這名大學生立刻道歉,不過現在校方已經討論將做懲處,會先罰他到仁愛之家照顧老人,勞動服務100個小時,學習同理心。

 

失蹤者家屬:「拜託你,已經好多天了,我找不到他!」

失蹤者家屬:「你就要託夢給爸爸媽媽!華啊!」

宜蘭遭豪雨肆虐,罹難遺體一個個尋獲,但許多家屬還在等待奇蹟,就在這時候,卻有化名「歐噴將」的網友,在臉書上寫著「我真的很討厭宜蘭人」,還認為這次悲劇,是上帝的天譴,才PO上網,立刻引起網友撻伐!

氣憤的網友,先是找到他的臉書帳號,痛批怒罵,灌爆留言系統,甚至有連署回應,共1萬多人參加,接下來網友人肉搜索,翻出他高中畢業的榜單,更神通廣大的,翻出這名大學生的生活照,提供給其他網友指認。

沒多久包括念的學校、科系,甚至課表全都曝光,就連按讚認同的網友,也無所遁形,引發公憤,嚇得這名大學生,立刻上網留言道歉,表示自己真的錯了,不過網路的口舌之快,已經在真實生活中發酵。

宜蘭大學學務長邱奕志:「會召開獎懲委員會,來討論一下同學的懲處,我們也安排他到老人,就是仁愛之家,做100小時以上的服務。」

據了解,這名大學生家住台北,因為豪雨造成到宜蘭通車不便,又正值考試期間,一時衝動才會留言,而先前也有台中女網友,留言「宜蘭最好死多點人」,同樣被網友圍剿,最後被迫道歉,網路便捷,看似不受限制的言論,事實證明,還是得付出相當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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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心情故事
2010/10/27 02:05

我的工作和事業,自從我去八里五路財神廟拜拜之後,就顯得更加順遂。記得小時候,母親常抱我去廟裡拜拜,廟裡的神明就曾告訴母親說:『我是道地的靈媒體質』。記得每回我只要去土地公廟和八里五路財神廟拜拜,隔天或過幾天,業務主管和業務專員,總是會順利的幫我簽回法顧契約。而不知怎的,我只要利用周休假日,去八里五路財神廟和土地公廟拜拜,下一個上班日,我就一定會有新的業績進帳,而且『屢試不爽』。所以,我就好像是『神明的契子』。這是母親小時候時常告訴我的。我不會害怕自己擁有這種能力,也很謝謝上天讓我擁有這種能力。讓我可以和過世十年之久的母親,得以持續在夢中相見。更感謝七年前我開『膽結石手術』前夕,母親一直不斷在我夢中催促我去做檢查,而救了我一命。因為母親的即時催促,讓我得以即時開刀,而平安的撿回一條命。而律師事務所的老闆,知道我只要去拜八里的五路財神廟和土地公,隔周必簽約而有新業績進帳,都很喜歡我去拜土地公和到八里去拜五路財神。不過,上星期日我到八里五路財神廟廟拜拜,我記得我是下午四點多離開八里。想不到後來我看到網路上聯合新聞網的新聞,才知道當天晚上六點多,八里有發現一具浮屍。還好當時神明有靈,催促我拜拜完快離開,才沒有看到我最不想看到的場面。 也謝謝神明的催促和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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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我的心中一直在掙扎,不知道這星期六,到底是不是要去孩子?想一想還是決定暫緩去接孩子,因為我寧願一人獨自忍受想念孩子的『相思之苦』,也不願意讓自己的寶貝兒女,再受到一丁點的傷害。剛一回到家就一直在試新買錄音筆,其實我很不喜歡使用錄音筆,尤其是對曾經是自己的家人,但如今為了保護自己和孩子,我不得不用錄音筆來保護自己。為了不再讓孩子再受到傷害,所以我決定這周暫緩去接小孩,改成下周再接孩子,希望讓彼此『劍拔弩張』的火爆氣氛暫時熄火。上上星期的衝突事件發生至今,我只打了一通電話,確認孩子的爸人是平安在中壢,而非在花蓮或蘇花公路。之後就完全在思考與思索,該如何把彼此的衝突降到最低。因為我要顧慮孩子在那裡的處境。而我也想利用假期去北市光華商場,為孩子再添購一些教育教材光碟。我希望再接到孩子時,是我將她們所有需要的教育教材,全部都準備齊全的時候。而不是東缺西缺的時候。因為我可以苦我自己,但卻無法忍受孩子的教育權受到任何一丁點的侵害或影響。因為這畢竟是我這個為人母的,唯一能夠為孩子做的事。至於二姊之前建議我的『同居建議』,坦白說我一點都沒有想到那裡。因為我只顧忙著衝事業和賺錢。更希望自己能夠全心全意的衝事業和多賺一點錢,所以甚至連去看中醫,有推拿師向我示好,我都『視若無睹』。因為在工作上,我要求的是全心全意的投入。不希望有任何雜事來影響我的工作。更何況早已非二十歲『情竇初開』的年紀,彷彿『沒有愛情就沒有自我』一樣的瘋狂。最近又要承接大案子,我要『摩拳擦掌』的為處理大案子而作準備。所以,談『兒女私情』根本不在我的生涯規劃當中。更何況,最近承接的勞資糾紛和醫療糾紛案件,光翻法條和法院相關判例,來充實自我的法律知識就『自顧不暇』。根本沒有時間再去想別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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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律師事務所的所有SKYPE網路電話帳戶,都是我和公司的大老闆一起掌管的,有時甚至連法務助理,要使用SKYPE網路電話打手機簡訊給客戶,都得要麻煩我幫忙繕寫和傳送。時常我都得幫法務助理來修改『用字遺詞』,所以有時我和業務專員會互開玩笑的說:『我們都快比法務助理,還具備法律用語的繕打和修改功夫了。』不過,法務助理在法律書狀撰寫有不懂的地方,台大法律系畢業的法務科長會糾正及指導他。所以,還用不著我們去指正他。只是這半年來,不知怎麼搞的,我們經辦了一堆的勞資訴訟糾紛案件。雖然,律師事務所賺飽了業績,卻也不得不大嘆『勞基法』實在有修法的必要。這個月我又拿了全公司的業績第一名,進律師事務所工作二年半,幾乎每個月都是拿第一,真的很希望有人能夠來和我相競爭。因為連業務主管和業務專員,每個月的業績都還是輸給我。讓我有一種『缺乏十足競爭者的感慨』。而不管是老闆有沒有在公司所坐鎮監督,我們都還是可以打出很多場『漂亮的行銷戰』,順利抱得『漂亮的業績而歸』。雖然我是從事教育和法律工作,但其實我是企業管理科畢業。只不過是從事這二份工作,做出興趣和心得,再加上律師事務所的老闆,對我有一份『伯樂識千里馬』的知遇之恩。大家相處真的很像一家人一樣,所以我才沒有被其他律師事務所同行給挖角或跳槽。而其實會從事法律這一行,也許是受到父母的影響吧!因為家裡以前是從事營造業的,父親時常因為貨款問題,而和客戶打官司,而當父親遇到法律問題時,沒有花一毛錢去找律師,只買一本六法全書,自己自修看書打官司,而打嬴了大大小小30幾場官司。而家裡繼承父親法律細胞的也只有我。其實我會從事這一行,只是單純想保護自己和孩子,從來沒有想到,自己會在法律這一行『嶄露頭角』。而大家在平面媒體和報章雜誌,看到的社會版新聞,有時也是我們經辦的。但基於客戶隱私,我們無從透露也無法透露。但為了對自己、公司和客戶負責,我定會更加的努力打拼。來替客戶解決他們面臨到的法律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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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10/26 01:56
信用卡新制27日上路 銀行公會慢半拍 金管會不滿
  • 2010-10-25 01:42
  • 工商時報
  • 記者陳碧芬/台北報導

 信用卡新制後天(27日)上路,預借現金分期還款的利息計算部份,銀行公會拖延6個月,至今仍然無法統籌業者作法,金管會對此非常不高興,近日去函要求銀行業「即刻即行」修改電腦程式,不得影響新制的預定上路時間。

 金管會表示,信用卡需導正回歸為支付工具的本位,已於4月22日公佈信用卡管理規範的最新修訂,6個月為緩衝期,其中最重要部份是預借現金部份,27日起,新申請信用卡或核發新卡,即重新與客戶簽訂信用卡約定條款的情況下,預借現金成數為信用卡信用額度的1成,此規定僅於國內使用;同時,發卡機構辦理預借現金分期還款期間不得超過30個月。

 就體系運作,銀行公會應扮演新法適用緩衝期6個月的產業內部協調與新法推動,銀行局卻在2週前還接到銀行公會的書面意見回覆,表示銀行業界反應,30個月的分期還款期限利率「計算」有困難,新措施眼看就要上路。

 此外,銀行信用卡客服中心對於卡友的來電詢問,也都表示,「不知道有新的規定」。

 公會和銀行業的這般反應,據悉,引起銀行局長桂先農的震怒。銀行局認為,公會提出的問題並不是真正的問題,利率計算的軟體系統只需修改調整,「銀行業者是不是有服務客戶的意願,從這點就能看出來。」其實,去年間,央行也曾要求銀行業把房貸成數及貸款分類,在短期內進行調整。

 除上述預借現金成數新制,金管會主委陳裕璋在立法院本期院會上,已向立委正式報告,會要求信用卡發卡機構,須提供個人信用貸款及信用卡分期方案,以減輕持卡人利息負擔,此2項新措施金管會的時程表是26日起實施,金融機構則自次日起採用新法。

 金管會表示,國內確實有必要降低國人使用現金的機率,塑膠貨幣是現代消費的必要工具,除力促信用卡回歸支付工具的角色,並全面推動攸遊卡和金融DEBIT卡等小金額使用、免簽字等便利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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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10/26 01:52
信用卡新制 明起上路
  • 2010-10-25 01:42
  • 工商時報
  • 記者楊筱筠/台北報導
10月信用卡新制上路 10月信用卡新制上路

 

 本月多項信用卡新制上路,包括信用卡違約金、循環利率可轉換成信貸或分期還款機制、預借現金額度等等。整體來看,都是預防卡友成為卡奴,而銀行多半在26日、27日會陸續更改規定。

 另外,12月將上路的新制,還包括感應卡交易,若國內單筆金額超過3000元,就必須簽名,部分美食街、電影院、大賣場或加油站等特約商店,也限定消費金額要在3000元以下,才能以免簽方式結帳。

 對於卡友首要影響的,就是循環利率部分。26日起,銀行可提供卡友循環餘額轉換成信用貸款,或是信用卡分期還款機制。選擇信貸者,最長可還7年,選擇信用卡分期還款者,還款期數最長為30期。

 不過條件是,持卡人必須要連續使用循環信用達1年以上,且最近1年內,在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沒有任何帳款遲繳或是其他信用不良的紀錄。

 以已經公告最新轉換方式的北富銀及台新銀為例,規定最近1期信用卡循環餘額要達10萬元、才能選信貸,北富銀分為36、48、60期,台新銀則分為24、36、48、60、72、84期。信用卡分期部分,北富銀分為4期,包括6、12、24、30期,台新銀則包括6、12、18、24、30期。

 另外,更改的還包括信用卡違約金。原本動輒要千元以上的違約金,在新制上路後,一路縮減至最高以3期為限,但可逐期升高,以台新銀為例,若欠款達1千元以上,繳款發生延遲時,第一期違約金為500元,逐月遞增,最高第3期收取700元違約金。美國運通則改為每期收取延遲金500元。

 違約金中,以台銀、台企銀的為最低,首期只收100元,台企銀第2期增加為300元,第3期為600元。花旗銀首期收取375元、第2期500元、第3期為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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