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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黃鎮
  高雄市鳳山區五福國小為了讓學生學會珍愛自己,尊重別人,建立無暴力、零霸凌的友善校園,特別邀請生命鬥士——口足畫家楊恩典現身說法,進行一場「珍愛生命——那雙看不見的手」的生命教育活動。

  楊恩典說,她一出生是個無臂棄嬰,卻幸運的在山地育幼院中成長。雖然肢體缺陷讓她嘗盡痛苦,但樂觀的心仍讓她的生命找到快樂。

  她說,上帝並非全然對她絕情,一雙雙願意提攜她的手,在她成長的過程一一出現:六龜育幼院、先總統蔣經國先生、一位嚴厲的恩師以及她的先生,都是她生命中最大的恩惠。因為有所得,她知足、感恩、回饋,雖然她的生命從美中不足開始,她的努力卻引領她走向幸福。

  校長顏淑芳觀賞了楊恩典畫畫後,心有戚戚焉的表示,楊恩典的生命故事,讓師生對生命有了全新的認識和感受。

  這項活動,除了生命故事分享,還有體驗、著作分享和書籍義賣。楊恩典與臺下師生親切互動,教大家用腳趾摺紙鶴、穿襪子、寫名字,看看誰的腳上功夫了得。臺上教得認真,臺下依樣畫葫蘆,但是雙腳怎麼樣都不聽使喚,當場出糗,引來師生哄堂大笑。外籍老師Aaron、James、Maureen直呼不可思議,參與體驗的孩子也同樣驚嘆連連!

  六年級二班學生彭鈺林說,用腳寫名字真的好難,楊恩典老師實在太厲害了!四年七班的夏國晏在摺紙體驗中得到冠軍,獲得楊恩典的「親腳簽名」,所有小朋友都投以羨慕的眼光。二年二班張益嘉在體驗活動時分享說,不用手做,根本無法完成任何事情!


再見了 辣妹 不一樣的生命教育課(100年1月23日)
文/宋挺美
  「親愛的『辣妹』,雖然你在八里國小的日子只有短短兩三個月,卻為我們帶來許多歡笑。記得你剛來學校時,還是一隻小小狗,全身髒兮兮的,看起來很虛弱,但是在郭老師與校犬隊同學的細心照顧下,你很快的長大,變得活潑又可愛,整天在校園裡跑跑跳跳,十分惹人疼愛……」這是校犬隊指導老師郭立穎送給校狗辣妹的一段話。

  去年十二月底,辣妹在校門口玩耍時,被一輛無情的飛車殘酷的奪去生命,讓全校師生心疼不已。郭立穎老師和輔導室決定為校犬辣妹辦一場告別式。而我也結合六年級社會領域「生命禮俗」課程與生命教育議題,為學生上了一堂生命教育課。

  三年前,八里國小在郭老師的愛心號召下,成立了校犬隊,專門將流浪狗訓練成校犬。

  去年九月,原是流浪狗的辣妹也進了學校,當時牠才兩三個月大,對校園環境還不熟悉。為了訓練辣妹遵守規矩,讓全校師生可以早點接納牠,郭老師常利用午間社團時間,帶領校犬隊的學生親近辣妹,並且幫牠洗澡,每天放學後帶牠在操場熟悉環境;終於,辣妹成為正式校犬的一員。

  可惜好景不常,就在大家慶幸辣妹毛色變得越來越漂亮,體格變得越來越強壯時,卻傳來辣妹突然離開大家的惡耗。

  辣妹的告別式在午休時間舉行,全校師生都自發性的前來參加,參加人數近四百人,不僅郭老師在致詞中幾度哽咽落淚,許多小朋友也不捨的哭了。

  學生紛紛上臺發表對辣妹的不捨與祝福。

  五年級林冰玉:「辣妹,雖然你已經離開我們,不過,你活潑、可愛的身影,依然留在我的記憶深處。希望你在天堂能永遠活潑、可愛!」

  四年級莊文耀:「辣妹,我才加入校犬隊沒多久,你就走了,我好難過!希望你在天堂可以平安快樂!」

  六年級許雅婷、陳怡靜也寫下對辣妹的祝福:「在這冬天的午後,當陽光灑在你的身邊,就會讓我們想起和你共度的美好時光,雖然短暫,但很快樂。雖然你已離開我們,但和你共度的回憶永遠難忘。」

  在指導學生認識生命禮俗課程時,我也鼓勵學生參加辣妹的告別式,除了要他們勇敢的說出想對辣妹說的話,同時也要他們明白尊重生命、珍惜生命的意義。

  最後,由校犬隊學生在辣妹的墓園四周繫上黃絲帶,結束了整個告別式。

  參與了辣妹短暫的生命,八里國小師生體驗了生命的可貴,也以最虔誠的心祝福辣妹在天堂過得快樂!

標題:探索自我 尋找生命中的冠軍(100年1月9日)
文/陳雅靜
  吳季剛從小愛玩洋娃娃,而今在國際時裝界一舉成名;吳寶春以道地的家鄉食材,烘焙出世界冠軍麵包;王建民憑藉快速的伸卡球,在美國職棒發光發熱,並獲得「滾地球王子」的稱號。這些「臺灣之光」,都不是靠「讀書」找到自己生命中的「冠軍」。「如果書讀不好,我還能做什麼呢?」班上的孩子正處於國小即將畢業的階段,未來面臨的不只是升學壓力,還有一連串生命價值的疑慮。

  國小五、六年級階段的生命教育能力指標,分三個層面:「物我」——期待孩子能達到認識萬物的意義與價值;「我我」——了解自己的能力與興趣,發展自己的興趣與專長,培養正確的工作價值觀;「人我」——能關懷生活周遭的人事物。希望孩子從中建立起對生命的積極態度。基於上述的課程目標,我進行了一個關於「生命價值」的情意教學課程。

超級大買家

  首先,讓孩子進行暖身遊戲「超級大買家」。藉由虛擬的買賣行為,來了解學生對於同一個物品,是否具有不同的價值觀。結果,一個患有近視的女生,願意用三千六百元買一雙健全的眼睛;而一張一百分的考卷,她只願意出價兩百元。另一個雙親不在身旁的男孩,「關愛」是他最渴望的,所以,他以三千九百元買下「雅靜老師很喜歡你」,卻只願意出一百元購買「一個聰明的腦袋」。

尋找自我價值

  了解每個人的價值觀都不同以後,我讓全班觀看《Doggy poo》的動畫影片,故事是描述一坨狗大便尋找自我價值的歷程。我一邊為孩子進行影片導賞,一邊和他們討論,希望大家能理解整部影片的核心價值:即使再怎麼不起眼的物品,都有它存在的價值。

做他人的蒲公英

  為了讓孩子能夠認同自己,欣賞他人,接著請孩子觀察好友的特點,再製作「你的未來不是夢」的小卡片,寫出好友的特點與價值;並根據這些特點,期待對方未來可能從事哪一種對社會有貢獻的工作。

  肯定自己和他人的優點後,我希望孩子能一步步為自己未來的夢想努力付出,於是選讀了〈吳寶春師傅的故事——冠軍麵包的背後〉一文,讓孩子閱讀後進行小組討論,具體的讓孩子了解:成功的背後需要有具體的作法。

成就自己和他人

  最後,播放林義傑在數年前的臺北國際超級馬拉松賽中獲得冠軍的紀錄片。林義傑不僅突破個人極限,打敗排名世界前十名的俄羅斯選手扎巴洛夫;更可貴的是在賽程最後,他還幫助紐西蘭華裔女將胡穎兒一同完成比賽,不僅成就自己,也有一顆成就他人的寬闊胸襟。

  在一連串課程中,我努力種下利己利他的種子,期待孩子未來成功的時候,也能讓自己周遭的人變得更好。


標題:情意教學 啟動心靈成長(100年1月9日)
●老師的觀察與省思
文/陳雅靜
  透過別人的故事反思自己的行為,是不錯的教學方式。在這一系列的情意教學後,孩子們的心變得更柔軟,不但能肯定自己,會同理、關心並欣賞別人,對生命也多了尊重。

  班上有一名家中遭到變故的學生,十分憤世嫉俗,認為父母遺棄他、上帝不要他,只要有人對他不好,他就以謾罵、惡作劇的行為反撲;但在課程結束後,他竟然對我說,我是他生命中的蒲公英。

  製作「你的未來不是夢」的小卡片時,一個孩子透過同學對他的觀察和卡片的祝福,發現自己不是一無是處。同學認為,樂觀的他未來可能成為搞笑藝人;擅長畫玩具模型的他,也可能成為遊戲設計師。同學的祝福增強他的信心,讓他試著調整自己的行為舉止。

  教學前後,我一直思考,並且期待孩子經由影片欣賞,能與自己的生命經驗連結,找到似曾相識的片段,然後進一步分享出來。在短短幾節的課程裡,我真的看到幾個孩子,因為發現、了解自己而有了感動。

  每一個情意教學課程,都可能是疏通孩子心靈障礙、啟動孩子心靈成長的關鍵。在國小畢業前,我期待這個課程能幫助他們找到生命中的自我價值,肯定並欣賞他人。


題:認識毒品之害 懂得珍愛自己(99年12月26日)
文/蔡張坤
  學校老師結合社會資源,在綜合活動課舉辦「無毒有我」教育宣導活動。第一階段是放映電影《逆子》。這部影片將真人實事搬上銀幕,主角黃瑞芳因朋友誘導,年紀輕輕就染上毒癮,判刑入獄。出獄後,又重蹈覆轍,傷透家人的心。他被通緝時,祖母過世;坐牢期間,父親病故。母親為「逆子」留下無數的眼淚。

  後來,他自我反省,加上宗教信仰的力量、慈善團體的援助,終於浪子回頭,並成為慈善團體的一員。影片中有許多感人的情節,讓不少學童看了動容。

  看完影片,講師問:「有哪些人感動得哭了?」別班有許多學生舉手。班上則有一些孩子轉頭看我,我想,或許是自己偷偷拭淚的動作被發現了。男老師不能哭嗎?我勇敢的舉手,承認我哭了。

  第二階段是反毒宣導和有獎徵答。講師舉了許多實例,讓人印象深刻,例如一名少女在吸食大麻兩年後,腦部明顯受損,額葉和顳葉活動異常。還有,正常人的膀胱容量約四百CC,吸毒者的膀胱容量萎縮到只有十CC,這樣必然會頻頻上廁所,嚴重影響生活。另外,還有許多因吸毒造成健康傷害的例子。

  講師指出,吸毒者年齡層下降,是令人擔憂的社會現象,不管是朋友引誘,或是因好奇而嘗試,都可能染上毒癮。不讓毒品上身的方法有:不因好奇試用毒品,用正確方法紓解壓力或情緒,不靠藥物提神與減肥,遠離是非場所,不接受陌生人的飲料或香菸……學生認真聆聽,在學習單上寫出自己的心得。

  「染上毒癮會造成什麼後果?」

‧弘敏:「腦部被侵蝕,膀胱變小,皮膚潰爛。」

‧振成:「父母會擔心,對身體不好,沒錢買毒品可能去偷或搶。」

‧家慧:「器官受損,神智不清,痛苦難受。」

  「影片中,主角讓家人擔憂不已,如果是你會如何做,才不會讓家人擔憂?」不已

‧泳禎:「做一個孝順、體貼的好孩子。」

‧佳容:「努力向上,改過自新,做個讓父母放心的女兒。」

‧湘凌:「我不會跟著別人學壞,要好好聽家人的勸告。」

  透過宣導活動,學生不但對毒品有所認識,學會珍惜自己,還能當反毒小志工,以自己的力量去影響周遭的人,讓社會變得更好。


標題:開心農場(99年12月26日)
文/吳浚碩
  搭上「有機蔬食」的風潮,我在校園一隅,闢建了一座「開心農場」。從無到有,整地、鬆土、施肥、灌溉、搭棚,所有的步驟都馬虎不得,絲毫不敢掉以輕心,生怕一個不小心,全校的希望都毀在自己手裡。

  農地終於整好了,師生一致同意先種植「好照顧」的小番茄。平常日由全校師生負責照料,假日則有賴志工媽媽的犧牲付出。

  在某個巡視果園的午後,番茄鮮紅的果實映入眼簾。我伸手摘了一個,放進口中,滋味頗佳。我心想,假以時日,就會有第二顆、第三顆、第四顆番茄了,只待時間來醞釀。

  果然,不到幾個月,農園裡的小番茄結實纍纍。一枝草,一點露;一分耕耘,一分收穫;原來這就是辛苦付出後得來不易的幸福滋味呀!對於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看天吃飯的農民,感佩之情油然而生。

  感謝學校提供這塊農地,讓全校師生能夠以大自然為師,從中體驗和學習;更感謝所有曾為這塊土地默默付出心血的師生和義工,你們辛苦了!

標題:告別2010 學會感恩與分享(99年12月19日)
文/張黛眉(臨床心理師)
  又到了歲末年終,街頭巷尾充滿了喜洋洋的氣氛。這個時候,你是不是想到書店選購耶誕卡,或是自己動手做卡片,寫下祝福和想念,送給身邊的同學,或是寄給遠方的朋友呢?

  其實,這個時刻除了歡樂,更是象徵愛與感恩的時節。在一年即將結束之際,請回顧這一整年來你想要感謝的人,可能是父母、師長、同學、朋友,或是在你的生命中,對你來說意義非凡的人。把他們的名字記下來,用創意的方式,去向他們一一表達感謝。

我的感恩名冊:

回顧在生活中值得感謝的人。

●誰照顧我的生活?

●誰教導我知識?

●誰分享我的心情?

●誰幫助我解決問題?

●誰關懷我的情緒?

●誰維護我的安全?

●誰陪伴我玩耍?

●誰給我經濟支持?

●誰讓我不開心?

  想一想,那些讓你不開心的人,其實也教會了你許多事情,不是嗎?所以也要感謝呵!

感恩的方法:

●買(或做)一張卡片,寫下你的感謝和祝福,寄給對方。

●買(或做)一個小禮物,安排一個見面的機會,面對面的向他表達感謝。

●給他一個驚喜,出其不意的去拜訪他。

●想一想,他有沒有什麼未完成的願望,可以暗地裡巧妙安排,幫助他實現夢想。

●找出一位在你生命中很重要,但你從來沒有好好感謝過的人,可能是你的父母、爺爺奶奶、外公外婆,也可能是你的保母、老師或兄弟姐妹、好朋友。把你心中的感謝寫下來寄給他,或是打電話給他,說你想去看他,帶著你的卡片去給他一個驚喜。

成立自己的小小慈善基金會

  除了感恩,你還可以成立屬於自己的「小小慈善基金會」,分享愛與溫暖。看看你的周遭有沒有需要關懷的人,請主動、大方的去分享你的愛和關心。不要小看自己,其實你擁有很多可以和別人分享的東西,只是你常常沒有發現。

●我可以分享的能力:
 
(說笑話、幫忙提重物、說故事、表演才藝、當數學小老師……)

●我可以把這些能力分享給:

●我可以分享的愛心:

(關懷、傾聽、安慰、陪伴、擁抱……)

●我可以把這些愛心分享給:

●我可以分享的時間:

(課後時間、假日時間、下課時間……)

●我可以把這些時間分享給:

●我可以分享的物品:

(身邊已不再需要的玩具、衣服、用品、故事書……)

●我可以把這些物品分享給:

●我可以分享的金錢:

(零用錢、獎學金、壓歲錢……)

●我可以把這些金錢分享給:


  無私的付出所帶來的喜悅,是你送給自己最好的年終禮物。仔細想想,每個人身邊都有豐富的資源可以和周遭的人分享。你可以幫助的人很多,包括同學、朋友,街上的流浪者、災民,也可以請爸媽帶你去養老院探望需要關懷的老人,或對需要幫助的親朋好友伸出援手。

  在邁向二○一一年之際,讓我們把從別人那兒接收到的愛再傳出去,從自己開始,形成一個愛的循環,讓我們生活的世界更溫暖。
標題:拿放大鏡看優點(99年12月5日)
●用同理心感受
文/黃振裕
  當小傑看完一疊同學給的建議再遞還給我時,我揚起嘴角問他:「感覺怎麼樣呢?」小傑羞赧的回答:「我會努力試試看。」是啊!當自己努力試過了,任何生命的難題都會朝著良善的方向前進,被同學排擠的情況也會有所改善的。

  上學期即將結束前,我發現小傑受到同學嚴重排擠,他經常眉頭深鎖,獨自徘徊在辦公室前,我知道他在尋求我的支援。

  平日,小傑喜歡在我的身邊嘀嘀咕咕,打同學的小報告;而且身材微胖的他又容易流汗,有汗臭味,這些都是他被排擠的原因。可是,小傑也有好多優點,他熱心助人,師長交辦的工作都能竭力完成,為什麼小朋友都沒有發現呢?

  我向小傑的班導師商借一堂綜合課,請導師特別將小傑帶離教室,另外給予指導;我則對全班進行「用同理心感受,拿放大鏡看優點」的輔導課題。

同理被排擠的滋味

  「小朋友,當你被同學排擠,沒有人願意和你做朋友時,心裡的感受如何呢?」我沒有表明是針對小傑的事件,只是要小朋友試著去想想:當大夥都對自己不友善時,那種無助、孤獨的感覺是什麼滋味?並請小朋友匿名將感受寫在紙條上。

  「如果被同學討厭,我會不想上學,只想把自己關在房間裡。」「我三年級的時候就被同學排斥過,同學都不跟我好,我覺得好難過。所以,不應該排斥同學。」還有小朋友寫:「心情很不好受,很想回家『自閉』。」有的甚至回想起曾經被排斥的不愉快經驗,從文句中可以看出他們不舒服的感受。也有心思細膩的小朋友早已察覺我的用意,寫道:「我的心情就和小傑一樣。」

人人應該被尊重

  「小朋友,你覺得人都應該被公平對待嗎?」這是我拋出的第二個問題。我想引導小朋友去了解每個人都應該擁有被尊重的權利,也就是「人權」。當所有小朋友都點頭稱是,並能同理不被尊重的感受時,我才將小傑近日來不愉快的心情告訴他們。

  全班一聽可有話說了,「那是小傑熱心過了頭,明明就不需要他幫忙,他就是硬要參一腳。」「他流汗會有味道嘛!」「每次他都愛跟老師告狀。」……所有的不愉快都在這個時候迸發出來。我留了一些時間讓他們抒發對小傑的不滿,同時也觀察到有些學生其實只是盲從的跟隨。

找出優點大聲說

  「難道小傑都沒有優點嗎?」等大家都心平氣和了,我才引導小朋友去發現小傑的優點,同樣寫在預先準備好的紙條上。

  「他會主動幫老師的忙。」「教室裡的花快枯死了,他會主動澆花。」「他會幫我們清理洗手臺,還會幫忙倒垃圾。」「他不會罵人,而且心地善良。」「他喜歡幫忙別人,有時還會借我筆呢!」……

  小朋友的回應很精采,我要小朋友一一發表自己的發現,將小傑的優點大聲說出來,這時,大家才恍然大悟,原來小傑有好多好多的優點呢!同時,對於之前排擠小傑的行為覺得有些過意不去。

  我把握機會繼續說,每個人都有很多優點,當我們用放大鏡看優點,想像對方的美好時,小缺點就不算什麼了。接著,我請小朋友寫下對小傑的衷心建議,幫助他改掉一些小缺點。我再將這些小紙條交給小傑,要小傑好好思考,如何修正才會讓同學更喜歡他。

  輔導的效果不見得能立即見效,但必須給孩子許多向上和向善的機會。一下課,就有小朋友決定要改變對小傑的態度。這樣的表現真叫人振奮,但還需要時間觀察,因為重點在小傑是否也願意改變自己。不管如何,這都是好的開始。我要繼續觀察、輔導下去,直到小傑再度展開笑顏,在校園裡快樂學習。

標題:海龜生態片 環保入童心(99年11月28日)
●生命電影院
文/陳淑純
  「為什麼沒有其他海龜陪著菲比?」「為什麼人類要亂丟垃圾?」「為什麼有人要抓海龜?」……看著海龜「菲比」面臨種種生命威脅,小朋友忿忿不平的提出許多疑問。

  為了培養孩子尊重生命、保護環境的同理心,這堂綜合活動課,我選了一部生態紀錄片──《在海裡飛翔》給班上孩子觀賞。

出生是一場生命的挑戰

  剛出生的海龜菲比體形比人的手掌還小,沒有爸爸、媽媽保護的牠,馬上面臨生命的挑戰 若不能安全到達海裡,就會葬身沙灘。海龜寶寶一出生就必須孤單的面對危機,一幕幕螃蟹、海鳥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吞掉海龜寶寶的殘酷畫面,看得三年級的小觀眾個個驚呼連連。原來,人類的寶寶有家人陪伴,在充滿愛的安全環境下出生,是多麼幸福哇!

孤獨的完成生命旅程

  菲比歷經重重難關回到大海,美麗的海底世界卻是危機四伏。還沒有長大的菲比必須隨著海草堆漂流,不僅覓食不易,還可能隨時成為其他海中生物的食物。牠必須等到龜殼長硬了,才能離開海草堆,繼續生命的長征;可是離開了海草堆,海裡還有其他生物的攻擊、暴風雨和巨浪的摧殘,輪船的油汙、人類的廢棄物……都使菲比面臨許多殘酷的挑戰,而且必須孤獨的去冒險。

  菲比遵循祖靈的路線,憑著堅定的方向感,循著來時路,拚命回到岸上產卵,完成生命的旅程。

  隨著全球暖化、棲地被破壞,海龜回到陸地產卵的任務一次比一次艱鉅。即使每一趟都是未知的旅程,菲比仍然堅定的完成屬於牠的生命故事。

畫面說故事環保入人心

  紀錄片有別於虛構的劇情片,因為是真實故事,更具說服力。小朋友說,要學習菲比自己照顧自己、永不放棄的精神;要勇敢的面對困難;對自己要有信心,不要放棄自己;要努力到最後一刻;要勇敢的為生命而戰……

  影片所觸及的環保議題,讓小朋友知道環境保護的重要性。他們說,不要使用免洗筷,不要亂丟垃圾;要多種樹,到海邊撿垃圾淨灘,做好資源回收,少開車,節約能源……透過一幕幕動人的畫面,環保觀念已經深植在小朋友心中。


標題:志工服務傳承原味(99年11月28日)
文/顏漢平
  今年暑假,青輔會為了讓高中生有機會參與志工服務,推動了一個加強青年志工服務的區域志工和平團。本校學生多為排灣族的原住民,於是我想讓他們以經驗傳承的方式,幫助原住民小朋友成長。我召集了有興趣的學生,開會討論如何準備這次的志工服務活動。學生共同規畫活動,不但發揮了創造力、想像力,也體驗到團隊合作的美好。

  學生設計的活動內容有:版畫、手工藝、黏土陶藝、編織等原住民傳統活動。由於是第一次參與這類活動,這群大哥哥、大姐姐顯得十分緊張,擔心做不好、小朋友不好管控……不過,當小朋友一個一個報到後,或許是同文同種,加上原住民小朋友天真、純樸、可愛的模樣,雙方的互動既自然又愉快。

  課程中,小朋友看到大哥哥、大姐姐認真指導的樣子,也跟著認真學習,不但聽話,還會互相幫忙。看他們專注的用黏土捏出代表排灣族的圖騰——百步蛇時,我想,活動所要表達的傳承精神,已在所有大朋友、小朋友的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

  當聽到小朋友說:「下次還要來帶我呵!」大哥哥、大姐姐既感動又欣喜。第一次的志工服務,讓這群原住民高中生學會了付出,懂得施比受更有福,也跟小朋友約定,下次會再為他們服務。

標題:學習溝通技巧 與長輩良性互動(99年11月7日)
文/陳雪峰
  現代家庭的生活步調都很快,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事務要忙,家人之間的感情常常因此而疏遠,於是我透過課程,讓學生學會如何與家中長輩進行良性互動,進而增進彼此的情感,了解生命的意義。

●記錄長輩最常說的話

  首先,要學生記錄一週當中長輩最常說的話,結果最多的是:「功課寫好了嗎?」其次是:「快去洗澡。」最少說的是:「你很棒!」只有一個小朋友提到媽媽常這麼說。可見,讚美鼓勵的話很難在家中出現。

  每個小朋友都表示,只要聽到長輩催促做功課或是叫他們動作快一點時,第一個反應是很煩,不想馬上去做。難怪在接下來「家常話」劇場中,各組幾乎都是表演爸媽管教孩子凶巴巴的模樣;有一組還表演因為教養孩子的理念不同,爸媽大打出手鬧離婚。在觀賞戲劇的心得中,小朋友紛紛表示,不喜歡生活在嚴格又暴力的家庭中。

●玩溝通不良小遊戲

  接著,玩「為什麼不一樣」的溝通不良小遊戲,我請每個人拿一張色紙,然後聽老師的指令:「對摺後,再對摺兩次,然後在右上角撕一個小洞。」結果把紙展開後,產生很多不同的形狀。我問:「為什麼會這樣呢?」大家爭先恐後的說:「因為老師沒有說是對摺成長方形或三角形,所以結果大不相同。」這就是說話不清楚,溝通不良容易產生的誤會。

●勇敢表達內心話

  課本中的圖片提到:爸爸一直催促孩子快一點,卻沒說出是因為上班快遲到;孫子催促奶奶走快一點,好趕緊回家看卡通,卻不知奶奶的膝蓋很痛。我問小朋友:「上面兩個例子,如果換成是你會怎麼做?」小朋友都說,爸爸應該跟孩子說清楚;孫子也要體恤奶奶,陪她慢慢走回家,如果來不及看卡通,可以日後再看重播。全班都表示,要勇敢的將心裡的話說清楚。

  經過課本圖片的引導,小朋友雖然都知道要和諧的跟爸媽溝通,可是在進行「心情保管箱」的活動時,小朋友還是寫了很多不敢對長輩說的話,例如:很想買寵物;考試不理想時,希望爸媽不要太過責備;哥哥會欺負人等。他們敢跟老師說,但是不敢讓爸媽知道,因為害怕被責罵。

●良好溝通小祕訣

  我告訴小朋友,要心平氣和的把自己的想法表達清楚,可以運用一些小祕訣,譬如:透過和緩的口氣說明自己的想法,用文字表達自己的本意,上網跟住在遠地的長輩話家常,以擁抱來祝福爸媽生日,用行動陪伴爺爺、奶奶,經常主動跟長輩聊天等。

  小朋友還把「相處的小祕方」用戲劇詮釋出來,讓全班知道與長輩相處的正確之道。例如:飾演孫子的丞誼扶著扮爺爺的維陽上樓;聖文飾演看不清楚書信的奶奶,請孫女心華幫忙讀信;飾演女兒的宜靜請演媽媽的偉軒教她插花。以平和的溝通,讓學生學會與長輩對話的技巧。

  家庭是人的第一個學習場所,富有教育的功能,教孩子學習如何與長輩應對進退,可以使家庭的氣氛和諧,豐富生命的內涵。
標題:校園流浪狗遇見愛 阿勇和Tommy的生命故事(99年10月31日)
文/諶淑婷
  「阿勇現在過得好不好?」「阿勇是胖了還是瘦了?」聽到臺北市濱江國中學生的交談,很難讓人聯想到,阿勇其實是一隻在濱江國中師生疼愛下成長的流浪狗。

  阿勇的生命故事,起源於教師許人祝的愛心,擔任動物緊急救援小組志工的她,不僅自己收養了一隻眼失明的棄犬,也十分留心學校周邊的流浪狗生態。去年底,她發現一隻在司令臺附近遊蕩的幼犬,因為找不到母親而不斷哀鳴,「當時正下著雨,天氣又溼又冷,想到小狗可能會冷死、餓死,只好硬著頭皮向校長報備,暫時養在體育教室裡。」

師生付出愛心 重建狗對人的信賴

  阿勇當時才三個月大,防備心很重。為了改變阿勇,教授體育課的許人祝常常在上戶外課時,刻意帶著阿勇,每天放學後也帶著阿勇在操場熟悉環境;一個月後,阿勇終於不再畏懼人群;等到阿勇六個月大時,順利送到美國西雅圖接受領養。

  除了阿勇,受虐狗Tommy也在濱江國中重新建立起與人類交往的信心。原本四處流浪的Tommy,有一次不小心吃到誘餌,嘴巴被鉤住,無法掙脫,經過搶救,雖然救回了一命,但從此牠十分害怕人類。

  今年五月,Tommy到濱江國中時,完全不敢接近人。許人祝說:「Tommy剛來的時候很凶,只能養在體育專科教室裡,以時間來治療牠心理的創傷,願意重新相信人類。」
 
  在許人祝與學生的耐心安撫下,Tommy終於卸下心房,快樂的在校園中玩耍,不僅會跳到池塘裡玩水,還會跟著騎單車的教師奔跑。今年八月,Tommy順利到美國洛杉磯接受領養。

  許人祝說,學生對校內飼養流浪狗的態度非常正面,家長也從不抱怨或投訴。當她帶著阿勇上課時,以前不敢接近狗的學生開始試著學習如何和狗當朋友,開心的對她說:「老師,這是我第一次摸狗!」

  怕狗的郭建良小學三年級時被狗追過,心裡留下陰影,但阿勇的可愛模樣,讓他鼓起勇氣撫摸阿勇的頭。雖然心裡十分緊張,但狗毛的柔軟觸感,讓他覺得「其實狗滿可愛的」。後來,他甚至主動抱阿勇,讓阿勇舔他的手,他考慮將來也養一隻像阿勇一樣的狗,「我發現狗就像人,你對牠好,牠也會對你很好呵!」

給學生機會教育 灌輸尊重生命

  熱心的學生會幫忙牽狗繩,或清理阿勇、Tommy住的專科教室。許人祝趁機教育學生該如何對待一個生命,才能贏得尊重與喜愛。「我常告訴他們,只要給狗狗一個微笑、一些溫暖的關愛,狗狗這輩子就會因你而改變。」

  接連兩隻狗送到國外,學生非常捨不得的問:「為什麼要送走?為什麼不能一直養在學校?」許人祝說:「其實這樣小狗可以有更好的生活——一個屬於牠自己的家庭。」
 
  學生詹詩梅說,因為父母反對家裡養狗,阿勇就像她在學校裡養的狗。雖然阿勇離開,她很捨不得,但是她知道阿勇去國外可以過得更好,脫離可憐的流浪生活。

  家中也養了一隻狗的楊蕎安,十分了解狗的生態。當同學和阿勇或Tommy玩耍出現不恰當的舉動時,她會提醒大家:「這樣狗狗會不舒服呵!」她也提醒身邊想養狗的人:「你是覺得小狗可愛而一時興起的念頭,還是已經準備好要為一個生命負責了呢?」希望想養寵物的人,多考慮自己的環境與能力,以領養代替購買,才能讓臺灣的流浪動物漸漸減少。

  校長柯麗萍十分肯定許人祝以身教代替言教,在照顧流浪狗的過程中,為師生建立了生命教育的典範。柯麗萍強調,濱江國中特殊的「學科型教室」設計(教師有自己的授課教室,而學生必須跑班上課),讓養在體育科教室的流浪狗不會妨礙學生生活,加上師生用心整理環境,所以家長都很放心。

  喜歡動物的柯麗萍,以前每天早上六點五十分到校,第一件事就是摸摸阿勇的頭,和牠道早安。如今阿勇已經在太平洋另一端,她也會在朝會上和學生報告阿勇的新生活。她說:「無論人或狗,每一個生命都非常寶貴,阿勇在學校的這段時間,給學生上了一堂最好的生命教育課。」

標題:貓咪老師的一堂課 謝謝你!虎克船長(99年10月10日)
文/崔美瑛
  如果小朋友吵著要養小貓、小狗時,身為師長或父母的你有什麼反應呢?我想大多數家長一開始一定都是反對,並且會說出一長串理由,不外乎「家裡沒有空間」、「小朋友不會照顧,照顧的責任最後會落到自己的頭上」等,在「虎克」來到我家之前,我也曾經是那樣的家長。
 
  這隻流浪貓虎克,是去年八八水災時來到我家的。因為我是里長,里內大小事全部要管。當時就是里民打電話求援,說抓到一隻比狗還大的貓。我趕過去一看,關在狗籠裡面的虎克體形超級龐大,就像一隻花紋對稱的小老虎,牠喵喵叫個不停,十分可憐!

  因為當時風大雨大,加上許多里民圍觀,於是身為里長的我展現愛心,把貓咪暫時帶回家,心想,等到颱風過後再來處理吧!首先,跟養貓的鄰居要了一些貓砂、飼料,用臉盆暫代貓砂盆來飼養。

養寵物 孩子更有同理心

  沒多久,可怕的事情發生了!瞎了一隻眼的虎克因為左眼看不到(所以才被取名虎克),走路平衡感較差,要排便時,一不小心把整個臉盆踩翻了。滿地的貓砂,把我這個沒養過寵物的媽咪給氣瘋了,開始一陣狂罵,虎克嚇得縮在一邊,不敢吭聲。這時,剛升上國三的二兒子,冷不防在旁邊開口說:「虎克已經相當於人類六七十歲了,又瞎了一隻眼睛,難免會站不穩嘛!幹麼對牠這麼凶?等到你自己以後老了,就知道了!」

  當時,我心頭一驚,馬上停止怒罵,趕緊穿上雨衣,騎著機車去鄰近的寵物店,買了貓砂盆回來,讓虎克有自己的廁所。就這樣,虎克在我們家住了下來,正式成為家中的一分子。

  現在,虎克是我們家最受寵的成員。睡覺的地方從紙盒、椅子,升級到了床鋪;冬天更堂而皇之的窩在兒子、女兒的棉被裡。每一個人一回到家,第一個找的就是牠,呼喚的也是牠的名字。

  許多里民都用同情的語氣問我:「里長,你那麼忙,誰幫虎克洗澡呢?」當然不是我,幫虎克洗澡這件大事,是由國小六年級的小女兒負責。剛開始,她也不會,我特別帶她去獸醫叔叔那兒練習;現在即使虎克一邊洗澡、一邊大便,她都可以處理得很好。更有趣的是,小女兒拍下一張張虎克可愛的照片,帶去學校獻寶,同學都搶著來家裡和她一起幫虎克洗澡呢!

  那麼虎克的吃喝拉撒等生活瑣事,又由誰搞定呢?答案是我家的二兒子。由於貓咪是夜行性動物,半夜常會起來喵喵叫。我通常是用棉被蓋頭,不理會牠的呼喚;可是老二會捨不得,會起來好幾回幫牠添水、加飼料。我問兒子:「這樣會不會睡眠不足?」他居然笑著回答:「不會呀!就當虎克是叫我起來讀書。」果真在基測前幾個月,兒子每天都早起讀書,而虎克就在一旁陪伴。

青春期的叛逆不見了 自主意願被激發

  更讓我驚訝的是,原本那個桀驁不馴、看不慣許多事情的國三生,心慢慢變得柔軟了。他會對虎克輕聲細語的說一堆話,也會因為虎克的一舉一動而被逗得哈哈大笑。看著老二爽朗又單純的笑容,我發現那個叛逆小子因為虎克的到來,已經提早結束了叛逆期,找回純真善良的本性。

  現在再有人問我,贊不贊成孩子養寵物時,我都會給予肯定的答案。但切記不要先對孩子設下某些規定,譬如說你要負責什麼事情,因為這樣無法激發孩子自主的意願,而應該透過孩子和動物間自然的相處,培養出的情感自然會讓孩子願意對動物負責任。

  兒子、女兒現在是我處理流浪貓、狗的最佳助理,這都要感謝虎克!我們只是給了牠一個可以遮風避雨的家,牠給我們的回報卻更多:陪伴哥哥走過青澀苦悶的國三生活,教育妹妹如何和動物相處。因為牠,我們家到處是貓毛;但也因為牠,我們家有了更多的快樂和笑聲。謝謝你!虎克船長。

標題:讓師生愛上 一日蔬食(99年7月18日)
文/郭世德
  兩年前,我在家長成長班中開始接觸素食,漸漸了解素食對於身體及環境的重要性。當時,我正好兼辦學童午餐業務,心想:沒有人比我更適合致力於「一日素食」這件有意義的事了。於是我開始蒐集資料,尋找菜單,請廚師媽媽試做素食菜色。

●教育宣導

  對許多師生而言,食用素食是一種很大的改變,所以,素食「教育」是必要的過程。早會時,我先跟老師說明,再透過學校網路公告素食的環保意義,讓親師生了解,學校吃的是「環保素」(節能減碳,減緩地球暖化)、健康素(減少動物性蛋白質與油脂的攝取),與宗教素無關。

●放手去做

  素食午餐成為學校每週一次的慣例,其實經過了漫長的宣導歷程。首先是試菜階段,廚師媽媽試做素菜的當天,全校可說是「哀鴻遍野」。師生都有適應不佳的情形:有老師改吃泡麵,也有學生自備肉鬆。

  我很清楚這是必經的過程,廚房必須調整料理方法,不習慣吃素的師生也需要時間適應。比較可惜的是剩菜偏多,人能吃的東西,留給豬吃還是浪費,菜量得不斷斟酌,減少浪費。

●食材調味

  食物的味道要好,調味十分重要,但學童午餐著眼於健康,調味料一定要調整,不只少糖、少鹽,也要去除味素、蝦米、油蔥酥等加工的調味料,改以青蔥、蒜頭、香菜、味噌等天然食材調味。

  為了提供蛋白質,豆腐、豆乾、豆皮是免不了的;至於素肉之類的再製品,雖然有健康疑慮,還是試著用來變化菜色,後來發現學生並不喜歡,就不再使用了。蔬菜與穀類食物,尤其當地、當令的物產,價格便宜又新鮮可口,才是上上之選。

●菜單設計
  
  菜單的設計,影響師生對素食的接受程度。我四處尋找食譜,不但從網路、書本上找,也向學校的老師和護理師、慈濟老師、素食老師、家庭主婦請教。向菜商詢問食材的來源也非常重要。例如豆皮的顏色不能太白,不然有可能是使用了漂白劑;生吃的青椒、彩椒,要注意是否使用農藥,並確實刷洗乾淨。

●分期實施
 
  素食菜色要讓師生接受,當然得循序漸進。首先是一週給師生試吃一兩道素菜,然後以當令水果入菜,鳳梨、奇異果、橘子都加入料理行列。師生說有點怪,也有點妙,反應不一。接下來,我稱之為「甜蜜時期」,有油炸蔬菜、炸長豆、拔絲地瓜、御膳燕窩湯、紅棗銀耳湯等,師生反應都不差。最終正式邁入穩定時期,師生都習慣一週一日午餐無肉,全數蔬食。

●做對的事
 
  衛生署期望推廣「一日蔬食」,教育部也鼓勵各校推動。學校實施午餐每週一蔬食已經兩年,其中挫折與排斥是免不了的,但是就像廣告詞說的「做對的事情為什麼要改」,堅持終會贏得最後勝利。曾經發生家長幫孩子準備肉鬆、送便當到學校、老師泡牛肉麵等令人啼笑皆非的現象,如今都已不再發生。每週一次午餐全面素食,儼然成為學校的特色。偶爾來學校代課的老師覺得很新鮮,聽說其他學校的老師也很羨慕呢!

  改變,除了需要義無反顧的熱情,正確的方法更為重要。教育宣導與親師合作只是給學生心理建設,豐富美味的菜色變化,才是真正成功的關鍵。

  戲法人人會變,巧妙各有不同。其實,素食菜單並非想像中困難,當地、當季的食材是味美價廉的保證。有時候以最原始、最單純的方式,就能烹調出天然的風味,像是蒸地瓜、煮玉米,都很受學生喜愛呢!

建議菜色

  提供一些師生「掛保證」的菜單,希望對有心推動蔬食的人有幫助。

●三絲勾芡:桂竹筍絲、胡蘿蔔絲、溼木耳絲加入地瓜粉勾芡,再撒上油蔥酥。

●燴三菇:依季節選三種菇類(小香菇、珊瑚菇、袖珍菇、草菇、金針菇)和胡蘿蔔燴煮。還可以加入小黃瓜、青椒、彩椒,成為另一道「香菇燴彩椒」。

●健康手捲:內包苜蓿芽、小黃瓜、海苔片、葡萄乾、沙拉醬、糖粉、花生粉,也可以換成白煮蛋、美生菜、馬鈴薯、小黃瓜、胡蘿蔔,以當季食材切絲切片,加入沙拉醬。

●拔絲地瓜:將地瓜切塊煮熟炸過後,與加入少許烏醋熬煮的糖漿充分攪拌,最後撒上白芝麻。

●養生甜湯:綠豆、紅豆、仙草、西米露加入砂糖,煮成甜湯。

●御膳燕窩湯:珊瑚草前一天先浸泡,當天加入紅棗、桂圓、白木耳、冬瓜露,一起煮到濃稠。夏天加入冰塊風味更佳。

標題:倉鼠遇難 學童自省 寫下歉意與祝福
文/李瓊瑤
  一天的戶外活動課,我意外發現了一件「校園喋血事件」,讓我既震驚又憤怒。

  前一陣子,班上女生問我,可不可以在班上養倉鼠?因為別班都在養,她們也希望能把寵物帶來學校。

  倉鼠確實很可愛,但如果帶來教室,勢必得把牠關在籠子裡,只有下課才能透透氣;而且學生一定搶著摸牠,對牠而言是一種精神虐待。加上班上有氣喘兒、過敏兒,就算他們沒有因為倉鼠的絨毛而發病,也可能因為心生羨慕而央求父母買一隻,造成家長的困擾。幾經考慮,我拒絕了學生的要求,請她們把寵物留在家裡照顧就好。

  沒想到,學生還是偷偷的把倉鼠帶到學校,讓倉鼠一直過著不見天日的生活。直到有一天,一個學生不小心把裝有倉鼠的小布袋掉到地上,正巧被她自己踩到,倉鼠當場流血死亡。

  身為導師,我必須負起責任,如果不是我發現得太晚,這隻倉鼠也不會有這麼悲慘的命運。只是悲劇已經造成,除了痛心學生的不懂事,還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教他們分清楚「寵物」跟「玩具」有什麼不同。

三堂生命教育課

  第二天,我利用三堂課的時間跟學生討論:什麼樣的作為才是真正愛寵物的表現;飼養寵物要負哪些責任,不能只是一時衝動;寵物有生命,不是玩具;動物享有哪些基本權利;什麼樣的生命才值得尊重……

  在討論的過程裡,我發現學生對動物其實都很有愛心,只是不夠成熟。例如有人覺得拯救被蜘蛛網纏住的蝴蝶是做善事,因為蜘蛛看起來像壞蛋;有人認為把寵物養在公寓的籠子裡方便又安全,不曾想過動物也需要開闊的活動空間;還有人覺得只要擁有愛寵物的心,就有資格養寵物,完全沒考慮到時間、空間、金錢、責任這些長遠的條件。

寫下反省和告白

  我希望學生能在討論活動後,好好反省自己以前是不是有不尊重寵物、不尊重生命的行為。於是發下卡紙,要他們寫下對寵物的歉意與祝福,以及對自己的期許。希望他們能真正有所感悟,誠心誠意的為另一個生命著想。卡紙收回後,我看到學生發自內心的真情告白,深深為孩子的純真而感動。

  惟閔寫:「波波,你好!以前我每次走到你附近,就會嚇你或罵你;現在我才知道,你也有喜怒哀樂。我要為我曾經做錯的事,向你說對不起!」

  育賢寫:「雞母蟲,真對不起!我沒有按時幫你換土,讓你被寄生蟲害死,希望你能原諒我!」

  延蓉寫:「小魚,對不起!我小時候不懂事,看到奄奄一息的你們,竟然不敢去拯救,還把你們撥到水池的另一邊去;如果當時把你們救起來,你們就不會死了。真的很對不起!」

  軒翊寫:「螞蟻,對不起!我上次去爬山時,看到你們合力攻擊一隻毛毛蟲,我看了很不忍心,所以把你們打跑了。那時候我不覺得自己做錯事,但上了這堂課以後,才知道那天我可能害你們餓肚子了。」

  引發這次事件的倉鼠主人則在卡片中寫道:「要是知道會發生這種事,我就不會帶你來學校了。倉鼠,對不起!」

  孩子們寫的卡片內容,比我上課講的還要撼動人心。我將卡片張貼在教室公布欄,下課時間,學生們紛紛圍觀,分享討論飼養寵物的觀點。希望愛的種子不僅能在他們心中發芽,還能不斷成長茁壯,透過社會大眾的良好示範,讓孩子有學習的榜樣。
標題:密碼女孩莊馥華 努力向學 追夢圓夢
文/吳啟綜
  十歲,對於一個女孩來說,正是純真、活潑的年紀,但對於莊馥華來說,因為鄰家兒童貪玩,釀成大火,造成她終身無法抹滅的傷痕。她在火災中因為吸入過多一氧化碳,造成腦部嚴重受損,重度昏迷四個月;醒來時,除了聽力尚存,她失去了視力、行動和語言能力,所有生活起居都得靠母親邱梅珍打理。但她從不向命運低頭,十六年來不斷的努力,靠著注音溝通板與摩斯碼溝通輔具來表達想法,除了完成當作家的夢想,更榮獲第四屆總統教育獎,她的表現被喻為臺灣版的「密碼女孩」、「海倫凱勒」。

  十六年前,莊馥華是一個聰明活潑又好學的學生,就讀臺中市信義國小四年級,還當選臺中市模範兒童,但一場大火,不僅燒掉剛得到的獎杯,也毀了她前程似錦的未來。

  「這場大火,使馥華的手腳功能喪失,也無法開口表達。」莊媽媽記憶猶新的說,「從馥華的眼神中,知道她一直想上學,卻無法開口說出來。」

  莊媽媽了解馥華想上學的心願,便不斷鼓勵她,而馥華也了解只有努力復健,才能回到學校上課。於是她每天很早起床做復健,超乎常人的耐力及毅力,感動了醫療人員。例如在拔掉鼻餵管後,因為吞嚥功能不好,她會一直流口水,為了解決流口水問題,她突發奇想,決定學嬰兒吸奶嘴,果然口水就不流了。

  除了流口水問題,莊馥華還要戴很多矯正器,包括手腳、口腔等矯正器。戴上口腔矯正器後,她就無法刷牙。善解人意的她很有自制力,只要刷了牙就絕不吃東西,她知道吃了食物不僅容易蛀牙,而且還要再刷一次牙,會增加媽媽照顧她的負擔。

  國中階段,莊馥華無法跟一般同學一樣到學校上課,因此在家自學,為了趕上學習進度,她會要求老師出作業和考試,來測驗自己的學習能力。

  為了和外界有更多互動,十七歲的時候,莊馥華僅花了五天的時間,就把一百二十六組摩斯碼背熟。媽媽也跟著她一起學習,扮演溝通的角色。

  經過七年在家自學,高中階段,莊媽媽每天開車載她從臺中到彰化仁愛實驗學校,一邊復健,一邊上課。莊馥華上課時必須整天坐輪椅、包尿布,上完課全身痠痛,十分疲累,但第二天她仍然堅持要繼續上。

  高二那一年,莊馥華跨區到僑泰中學就讀,學習國語、地理、歷史等科目,還到彰化師大特教系、國文系、英教系旁聽。為了證明她不輸給一般學生,也參加了大學學測。莊馥華努力向學的精神,獲得總統教育獎的肯定,令人佩服。

任傳愛大使  現身說法

  莊馥華現在的主要工作,是擔任生命教育講師及傳愛大使。她從高三開始就到校園、少年觀護所、兒少之家,透過輔具、影片,把愛傳出去。每次演講,她以頭部擺動,做出臉部表情來代表不同的注音符號,再經輔具轉譯逐字「說」出。她說:「如果我的故事能鼓勵更多人,我願意勇敢站出來,把愛傳到世界各個角落。」

  詩人泰戈爾曾說:「向前走,別為了占有而駐足摘花,因為一路上花兒自會為你開放。」海倫.凱勒也說過:「我一直因為沒有鞋子而哭泣,直到有一天,我看到連腳都沒有的人。」老師常鼓勵馥華:「不問自己失去什麼,但問自己還能給什麼?」這些信念都是莊馥華勇敢走下去、永不放棄的動力。透過不斷的傳愛行動,她也領悟到「快樂在於我的思想,而非我的環境;我不求跑得快,但求生命有厚度」的人生哲學,對於當年闖禍的小男孩,她也選擇寬恕。

  「馥華是個很有想法的女孩。」莊媽媽說,她有很多的夢想,曾經想當服裝設計師和廚師,但難度實在太高,後來開始嘗試寫詩句、散文,想當作家。她已經創作兩百多首詩,最近結集成書,已經完成了她的作家夢。

  莊馥華說,今年生日最大的願望是想去海灘衝浪。莊媽媽驚訝的說:「馥華總是出其不意的說出心中的夢想,但只要說出來,她就會努力往這個目標前進。」

標題:浪子教授謝智謀,鼓勵學生修正自我
文/羅吉希
  國片《艋舺》把西門町幫派少年的故事搬上大銀幕,臺灣體育大學休閒運動系教師謝智謀說:「哇,看到這樣的影片,就像看到自己的少年時光。」謝智謀小學時,曾從山地轉學到市區,因為語言問題,逃學了好一陣子;中學時更因受不了體罰而成了中輟生。

  不上學的日子,他在校外閒晃,向人勒索錢財花用,甚至在觀音海邊的防空洞待了一個星期,無人聞問,餓了就到觀音廟帶走信徒供奉的祭品——這種流落街頭的經歷,讓他對行為偏差或弱勢學生多了一分不捨的關心。

  他說,中輟生最可惜的,就是學校只用單一標準來判斷他們,「我們總覺得功課不好的孩子就完了,而忽略他們的潛能和需要的學習。」

  在被否定的氛圍下,他們只好用更多的負面行為,來凸顯自己的存在,「其實,好學生不也常在試探,什麼樣的挑釁行為可以讓老師注意到他們,卻又不至於被退學?」謝智謀說,行為偏差學生其實不是沒有能力,而是缺乏表現的平臺和機會,「像有些過動兒,無法忍受教室裡靜態的學習活動,一旦去爬山,他們馬上學會看指北針和地圖,反應靈敏,就像山林間的獵人一樣。」

  專長為休閒規畫和冒險教育的謝智謀強調,帶學生去戶外冒險,是為了讓他們在平和的氣氛下看見真實的自己——在征服山野的過程中,他們可能會因為疲倦想罵髒話,或因體力不繼而想放棄,但輔導員會適時的引導他們與自己的內心對話,讓他們對照活動困境和現實生活中的難題,轉變思考,願意帶著在活動中的體會,回到現實生活繼續奮鬥。

訂定團體公約

  行為偏差少年進入團體時,謝智謀會帶領他們先訂立團體公約,例如嚴禁說髒話、抽菸、喝酒、吸毒等行為;一旦有人破例,謝智謀會非常認真的把公約拿出來檢討,問大家是不是有決心執行,如果大家都覺得這份公約的難度太高,他會當場撕毀,要大家重立一份:「我會讓大家知道,立約是件嚴肅的事情,我們是玩真的。與其擬一份大家都無法遵守的禁菸公約,還不如依實際可接受的情況,給予根數限制。」

建立對話情境

  如果青少年一開始不想加入團體活動,謝智謀說:「我會尊重他們的自主權利。」不想一起唱歌、玩團康,「沒關係,他們人在這裡,不可能完全看不見,就算手腳沒跟著動,但一定會忍不住瞄上幾眼。」

  許多孩子在場邊看久了,就會指指點點、發表議論,這時,謝智謀會問他們要不要加入。有的欣然接受,有的還是回答不要,但沒關係,因為謝智謀很清楚,「尊重學生自主權」比「要求全體一致行動」更重要。

扭轉自我形象

  謝智謀在研究所的課程中,常要求學生尋找戶外冒險的服務對象。學生設計的活動中,包括帶感覺統合不佳的小學生上山去玩。在山野活動中,這些小學生不但學會使用瓦斯爐野炊,下山時步履變得輕快,同手同腳的問題也不見了;也有終日躺著灌食的口腔癌患者,本來對自己的體能沒信心,卻在爬山以後,快樂的進行潛水計畫;「這些都是因自我形象扭轉而產生的正面效果。」

  「我希望大家都能在戶外活動中體會到『我可以』、『我做得到』、『我能夠』的心情。」一旦建立新的自我形象,就能為生活帶來變化。

  覺得自己爬不上這座山?太累了想放棄?雖然同伴都願意互相扶持,可是只有自己能決定要繼續還是放棄。就像現實生活中,面對學業挫折、同儕相處或家庭問題,你可以選擇消極面對,也可以要求自己維持穩定的好情緒來面對,這種控制自己可以選擇的能力,就會帶給人力量。

  謝智謀在活動中觀察到很多學生的改變,活動最後,他們甚至會主動關心輔導員;但回到現實生活,因為大環境沒有改變,學生還是沒有辦法把改變後的自己帶回家庭、學校或社會,「這是最令人傷心的部分」。謝智謀期盼社會保留一塊空間來接納他們。

(99年4月12日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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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視 – 2011年10月16日 下午9:19.
....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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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照片.截肢女消防復職 難原諒肇事者
....這個月初,執行救護勤務遭酒駕男子撞傷,導致左腿膝蓋以下截肢的新北市救護員賴文莉,經過半個月休養終於出院。賴文莉選擇回到熟悉的消防局宿舍復健,但生活諸多不便讓她難掩失落;無辜成為酒駕犧牲品,賴文莉說無法原諒肇事者。

拄著柺杖、吃力行走,出院後的賴文莉脫下病袍換上熟悉制服,重返消防大家庭懷抱;不過車禍過後,讓賴文莉的職務從最愛的外勤轉調內勤,日常生活也增加不少難關;消防局主管替她找來義肢專家進行評估,賴文莉揪著心解開褲管,纏上紗布的左腿映入眼簾,失落與沉重寫在臉上,語氣哽咽卻噙住淚水,賴文莉的堅強,讓人看了好心疼。

原本前途看好的賴文莉,月初出勤救護卻被酒駕男子陳熙發從後方追撞,截肢保命卻換回截然不同的命運,肇事者難辭其咎,仍想尋求原諒。昔日能穩當走路的生活再也回不去了,賴文莉還得先克服眼前半年的艱苦復健。就算要價百萬元的義肢,能順利裝上,但每6-10年就得定期更換,費用昂貴!豈是肇事者幾句道歉,能夠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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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上奇摩購物網網站, 本來想購買一些化粧品,卻沒想到自己喜歡的SK-Ⅱ化粧品,已全部銷售一空。看樣子我只好下星期六,再自己到大賣場或百貨公司與藥粧店去選購了。
       反正我下星期六,還是要到松山五分埔,去採購一些到台北市法律事務所,上班的服飾行頭。
       我喜歡讓自己有氣質和有內涵,而不喜歡讓自己,肚子裡空空的什麼墨水都沒有。
       法律和補教業是我自己很喜歡的二份工作,我也忠於我的工作。我一直相信從事任何工作,都不能違背自己的良心。
       法律和教育這一行,其實都需要有耐心和很多的專業知識來輔佐的。而我也相信從事『電話行銷』這一行,可以讓我真正賺到大筆的金錢和好名聲與肯定。
       我相信自己是擁有充份的專業與工作能力,所以對於轉換公司,我其實一點都不會感到害怕。我只要將我自己份內的工作做好,就算『大功告成』了。
       至於愛情保持一份平常心,順其自然。而不想給自己太大的壓力和期待。一切隨緣與順其自然。『緣份到了,躲也躲不掉。緣份沒有到,強求也沒有用。畢竟,強求的果實不但不會甜,而且也更容易失去。』倒不如順其自然,和抱著一顆信賴的心去面對與包容 、體諒。這樣才不會,讓自己『期望愈大、失落愈大。與期望愈大、傷害愈大。』
       至於換公司的主因,無非也是想多賺一點錢。以備將來在新北市購屋、置產。畢竟,中國人講究『有土斯有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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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教育一定要向下紮根-『無限寬廣的不歸路──我的法治教育之旅』**本文摘自法治教育資訊網
 
作者/張澤平律師
  步入中年才會體會,年輕時作的一個決定,竟會對一輩子產生重大的影響。自己順著那個決定走,大部分時候沒什麼障礙,等到路愈走愈遠,才發現已經不能走回頭路。知道自己走上不歸路的感覺並不好,但如果發現路愈走愈寬,同伴愈來愈多,心裡則會更加踏實,而且不斷湧出喜悅與甜蜜的感覺。
  這就像我走在法治教育路程上的感覺。
從寫一本書談起
  我在唸大學時有許多時間是和非法律系的社團同學相處,大家聊天的話題自是天南地北無所不包。但談到日常法律問題時,身為法律系學生的我,常是翻出法條,用那法條中才有的中文,諸如「意思表示」、「給付不能」等認真的回答。但這些法律用語大多無法望字生義,用這些法律用語回答問題,常不能讓人立即了解。現在回想問題的癥結,部分當然是初學法律的我無法將書中所學靈活運用,但還有個問題是我們法律的用語為求專業精確,卻讓法律本身無法與大眾親近。一旦法律是如此的與大眾保持距離,則法律背後所蘊含的理性、正義等價值更是讓人難以領悟。
  法律如果只能讓法律專業人士了解,卻無法讓非專業人士一窺其奧妙,則法律根本難以得到大眾的認同,社會將難以獲得共識,不易找到解決紛爭的共同方法,這對社會的發展將是一大隱憂。
  我曾經查訪市面上所出版給非專業法律人士閱讀的書籍,的確很多大多是介紹法律常識,解決人們日常遇到的法律問題,從實用的觀點,自有其需求。但若要從這些書籍,體會法律的基本價值,似乎不太容易。基本價值也許不實用,但卻是一個社會賴以發展的養分。我便開始想像,能不能有一本書,以淺顯易懂的文字,將法律的基本價值闡釋出來。
  一開始我知道自己並無能力寫這樣的書。寫這書的文筆要貼近人心,對法律專業也必須能夠充分掌握。但既然自己已經認識到這樣的書有其價值,為何自己不寫看看呢?當時我正在研究所進修,尚未面對生活現實的壓力,便利用空餘時間準備寫書的材料。
  知道自己的文筆有待改進,就找些好文章來讀。我最欣賞的著作是蔣夢麟先生的「西潮」。羅家倫先生在為這本書作序時曾提到,「這本書最難達到的境界,就是著者講極不平凡時代的事實,而以極平易近人的口吻寫出來,這正像孟鄰先生做人處事的態度」。這本書就像一位親切的長者,坐在你身邊細説故事。你聽故事的時候覺得輕鬆自在,聽完故事又覺得回味無窮。「平易近人的口吻」不僅是文字表達的技巧,更是平日作者觀察、思考生活上的人事物時,所展現的態度。這當然是所有寫作者很好的學習對象。
  我也很注意一些將專業知識介紹給社會大眾的書籍或文章,看看作者如何將自己熟悉的知識推銷給他這一行業以外的人。朱光潛先生有「談美」、「談文學」等著作,人們看到這些論述題裁可能不見得有多大興趣,但看到文章本身就會發現這些文章本身就是美,就是文學。我也發現他寫的「文藝心理學」這樣大部頭的書,依舊保留他寫短文的特色:文字優美動人,觀念簡單明瞭。另外,香港的經濟學家張五常,將其短篇評論集結成「賣桔者言」,許多文章都將經濟學的知識應用到日常公共議題,且文筆簡明流暢。他的文章及論述大受歡迎,恐怕也和他與眾不同的治學觀念有關係。還有一本介紹西洋哲學史的書「蘇菲的故事」,作者藉著書中的主角蘇菲,講了長篇的故事,故事的內容竟是平時令人卻步的西洋哲學史。作者真正讓讀者讀哲學史如讀小說,我認為這是推廣專業知識最出神入化的境界。 
  寫書前我也不敢認為自己的法律專業絕無問題。尤其在法哲學及法理學的掌握上,我更是覺得有待加強。我開始拿起韓忠謨老師及其他學者的法學緒論予以精讀,並再進一步研究法哲學及法理學所討論的議題。因為這次讀法理學的動機和學生時代有所不同,我非得掌握住法理學的研究議題,才有足夠的能力向別人分析說明法律的種種特性。
  閱讀參考資料的工作持續進行,同時也製作閱讀筆記,以便將閱讀思考所得在適當的題材中發揮。
  參考資料讀了一陣子,才鼓起勇氣動筆寫書。我設定書中的法律專業介紹,以六法中各個法律領域的重要原則,例如罪刑法定原則、私法自治原則等予以介紹。介紹的方式務必先舉一個相關的實例或新聞事件,以引起讀者的問題意識。這完全是模仿王澤鑑老師的民法教科書,每個概念介紹前都有一個實例題的安排方式。例如有個章節是「談法律的解釋」,所舉的例子是民國81年12月4日第二屆立法委員選舉前,中央選舉委員會討論在登記參選後被國民黨開除黨籍的候選人陳哲男,在選舉時所獲得的選票,是否可歸入國民黨的不分區代表的計算基礎之中。當時中選會認為應該算入國民黨的部分,我在書中則表示不應算入國民黨的部分。其中涉及法律解釋的方法,試圖引領讀者認識法律解釋的原則。
  書本最後的部分,還從各個面向漫談法律的特性。我特別提出徒法不足以自行,人民的「權利意識」與「公民意識」,才是法律在我國社會繼續茁壯的重要價值觀。而法治思想最關鍵的內涵則是人類的理性。我的書如果能將法治文化理性的一面傳達出來,那就算達到其功效了。
  我要求全書在文字上必須避免使用法律術語,以求淺顯易懂,行文順暢;專業上必須正確無誤,且內容不致因為少用法律術語而有所偏差。寫書的過程是邊看資料邊寫,寫後再與朋友討論,不斷修改先前的缺失。全書從籌備到完成,歷時約三年的時間。該書由書泉出版社於民國84年4月以「認識六法」(其後改名為「法律有道理」)的書名出版第一刷。出版後的一項榮譽紀錄是:南一書局選擇其中關於「國民主權」的介紹,經我授權列入其教科書的教師手冊中,供社會領域的老師參考。無論寫書後的實質回饋有多少,寫書過程中累積的經驗,都成為日後我參與法治教育活動重大的助力。
  我發現一個法律人要從他法律專業的象牙塔裡走出來,向別人訴說塔裡的奧妙,必須重新省視所熟悉的專業,再抛開已慣用的術語,而以日常用語再述說一次他曾領略的一切。專業的內容必須妥為安排,表達的方式必須切中人心。專業人士固然懂得他的專業,但如何讓這個領域以外的人懂他的專業,則是另一回事。

民間司改會的法治教育小組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自民國八十四年開始籌備起,為推動司法改革,大量投注心力在立法研議、監督制衡、行動施壓方面,但漸漸感受到法治教育的重要。因為如果沒有法治教育的基礎,社會大眾對法律不能認同,想實現司法改革無異是天方夜譚。因此在民國八十八年決定由黃旭田律師領軍,成立「法治教育」小組,從事基礎法治教育的研究與推動。當時我剛從國外進修半年回來,見有這個小組,便欣然的加入。
  小組開始時曾經密集的討論我國法治教育的狀況,大家認為國民教育中的法治教育不甚健全,可受批評之點甚多,但我們在批評之外應可提出一些積極的建議。當時小組成員試寫了一些符合高中生使用的法律素材,分為1.法治基本觀念2.憲法與行政法3.民法與民事訴訟法(民事法)4.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刑事法)等四部分。而法治基本觀念部分即包含有:法律是什麼、為何要遵守法律、法律與自由、法律與正義、法律與國家、法律與強制力、法律與合目的性、法律與安定性、法律之階層構造等主題。當時小組的成員花費許多心力才完成這一份類似教材的資料,書寫的文字也儘量以白話的口吻表達。但當時藉由一發表會發表後,資料並未再流傳,直到最近我要寫這篇文章才又拿出來看。相距10年後的今天,我認為這些內容也許適合當作國高中老師的法律知識參考資料。但若要直接當作教材,內容顯然太多。因為法律只是公民課中的一部分,而公民課又只是眾多課程的一部分,數量如此多的教材在學校課程時數的侷限下,恐怕無法納入學校課程。
  許多法律人都有支持法治教育的理想,但因對教育現有環境不甚了解,理想常只能講給別人聽,卻無法具體實現。我當年也曾陷在這樣的迷思中。
  司改會法治教育小組另在民國91年12月出版「看電影學法律」(元照出版)。這本書的特色是由教師執筆介紹電影的教育意涵,律師們撰寫法律專業的說明,想藉著電影的題材,吸引更多人認識電影中的法律觀念。而且教師們直接執筆更能掌握教育的重點,文字用語更可為一般人所接受。書中選取的電影例如有「費城」、「捍衛正義」、「全民公敵」等等,在當時都是頗受歡迎的電影。
  現今回想這本書固然可能因大家熟悉的電影題材而受矚目,但當電影隨著時間流逝而漸漸為人淡忘,這樣的書也容易被人遺忘。而且書中各個法律題材難以聯成一完整體系,所能宣導的法律概念受到侷限。如果要將法治教育視為世世代代應該做下去的事業,相關出版品的題材自應當可長可久,含蓋完整的體系,不易因時光流逝而被冷落。不過出版這本書後,司改會開始和許多優秀的公民老師建立起長期的合作關係,為日後的法治教育工作奠定新的基礎。
  司改會法治教育小組也曾經舉辦以師範院校學生為對象的法治教育營活動。活動中請律師與公民教師為講師,宣講討論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及推廣方式。在此之前並未有人舉辦以「法治教育」為題材的營活動,活動過程頗能引起參與學員的共鳴。但舉辦營活動所耗費的人力時間頗為可觀,參與學員日後是否對法治教育繼續投入亦不可知,尤其當時我們並未掌握足夠份量的法治教育教材,宣導的內容可稱得上理想有餘卻不夠務實。如果將眼光放遠,舉辦活動不宜只求參與者的掌聲與認同,而不細究活動可產生的長期效益。現在想想,當時舉辦營活動似嫌倉促。
  法治教育小組另在民國93年11月出版「老師,你也可以這樣做」(五南出版)。這本書可說是這個小組最輝煌的成就。黃旭田律師累積他在教育圈的經驗,有感於每次演講時,老師最關心的問題即是校園輔導管教的問題。他先口述所整理的問題及個人看法,由專人錄音,再由小組成員就其內容予以討論、參與意見、增刪修改,歷時一年多的時間才完成。參與的成員除了黃旭田律師與筆者之外,還有林佳範教授、林孟皇法官、高涌誠律師、洪鼎堯老師、陳端峰老師、劉麗媛老師、葉桑如老師、李冬梅老師、李怡俐老師、汪曉君律師、高榮志律師、陳秋文老師、陳婉容老師、蔡佳吟律師等。這本書具體的針對中小學老師日常接觸的輔導管教問題提供法律觀點與教育觀點,給予老師們具體的回覆。黃武雄教授所作的序文曾經指出,「本書作者苦口婆心,為了要開導那些依賴體罰才會教學的教師,並讓教師了解自己真正的職責,作者群所切入的角度是站到教師的立場,替教師著想,並擔心教師不小心觸法,這些尤其讓人感動」。小組成員在完成這本書後,也的確抱著服務老師熱忱,應邀參加各地的「人權法治」、「學生輔導管教」的教師研習,至今仍不斷有學校邀約 。
  這本書出版三年的銷售量即超過2萬本,以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的教師人數約20萬來算,可說是每十位老師就買一本,成果相當豐碩。我想這應歸功於幾個因素:
(一) 迎合教師的需求:中小學教師每天在教學現場遇到的各種輔導管教問題千變萬化,難以從法律規定中直接找到答案,而在人權意識高漲的今天,老師們如果不趕緊加強正確的輔導管教法律知識,無疑的使自己曝露在侵犯學生人權的危險之中,這樣的書的確是老師所需要的。
(二)律師與老師的合作:律師法官等法律人對校園的輔導管教問題,經過討論後固然不難得到參考答案,但如果沒有第一線教師對這些答案提出來自教育觀點的補充或質疑,法律人的答案恐怕無法在教育界中得到共鳴。
(三)參與成員的熱忱:參與成員在黃旭田律師的熱情感召下,逐步將一個一個難解的問題寫出答案,民間司改會的前秘書黃雅玲也不斷協助督促每個人的工作。大家未領稿酬,一心只想將書本完成,早日填補校園中空白的法治理念,此等熱忱終於得到豐碩的果實。

法治教育向下扎根活動
  民國91年9月我與黃旭田律師、黃三榮律師應日本關東弁護士連合會(簡稱關弁連,即關東地區律師聯合會)的邀請,組團前往日本茨城縣筑波市參加其年會,目的是與其交流我們從事法治教育工作的經驗。會中結識美國公民教育中心的資深顧問Norma Wright女士。經會後的交流溝通,促成我們推廣美國公民教育中心的「民主的基礎」(Foundations of Democracy)叢書的決定(詳情參閱日本「法教育之旅」一文,刊登於台北律師公會發行之律師雜誌,第281期(民國92年2月);散播法治的感覺 --「法治教育向下扎根」活動2003年至2006年紀實 ,原載於 "全國律師" 雜誌, 2006年6月號。上述文章均登載於「張澤平律師的部落格」:http://tw.myblog.yahoo.com/jpchang-ipworld/)。
  筆者與林佳範教授、黃旭田律師在這之前累積了幾年的法治教育的經驗,發現我國中小學極度缺乏優良的法治教育教材。我們常常主張法治教育應該以宣揚法律的基本原則,帶動社會的公民參與公共事務,而不只是去了解記憶法律條文以解決身邊的法律爭議。但我們卻無力完成理想中的教材。沒有好的教材想作好法治教育,無異是建造空中樓閣,不切實際。
  後來我們發現「民主的基礎」(Foundations of Democracy)叢書的編著結合各相關專業領域研發而成,內容涉及民主法治社會的相關法律概念,所舉的相關實例生動有趣,引導的過程足以帶動讀者思考,進行法治教育卻可以不必使用法律條文,可作為處於民主改革浪潮中的台灣社會所不可或缺的公民、法治、人權、品德教育參考教材。
  在民國92年我們發現該教材時,台灣政治在執政者有意無意的引導下,藍綠分裂的情況日趨嚴重,許多人習慣於只問立場,不問是非,筆者認為先前與林佳範教授、黃旭田律師等人累積的法治教育經驗,已經使我們有義不容辭的責任,結合扶輪前輩們的力量,進一步推動法治教育、公民教育。經大家凝聚共識後,便積極將「民主的基礎」叢書引進台灣。由「中華扶輪教育基金會法治教育向下紮根特別委員會」推動相關的翻譯、出版、研習事宜。
  目前「民主的基礎」(Foundations of Democracy)系列叢書已經在我國出版了「兒童版」、「少年版」及「公民版」,以適合不同年齡層的讀者。每一版本都包含有「權威」、「隱私」、「責任」、「正義」四個主題,各個主題都以各年齡層讀者可以理解的例子作為介紹討論相關觀念的主要內容。以「兒童版」的「隱私」內容為例,其中的重點事例為:小魚潔西與好朋友毛毛約定一個小岩洞是他們的秘密基地,他們約定不可以將這個秘密告訴別人。有一天,毛毛發現一條大鰻魚在小岩洞附近游來游去,可能對潔西的安全有威脅,毛毛便開始傷腦筋,要不要告訴其他小魚來保護潔西,還是要徹底保守小岩洞的秘密,不要告訴任何人?如此的問題可讓小朋友彼此討論,以培養理性思辨的能力。在「少年版」的「隱私」內容,則以某學生的零用錢在校園中遺失,老師請所有同學將口袋及錢包裏的東西掏出來,以檢查有無同學偷錢的事例,讓學生討論其中的爭議。到「公民版」的「隱私」內容則有國家公園為調查公園中的縱火事件,打算在國家公園的公路邊裝設監視器以便追踨不法份子的事例,讓學生討論此措施的優劣。這一系列叢書以學生的討論互動為核心,藉由討論培養理性思辨的能力,直擊法治思想的「理性」核心,實為不可多得的法治教育教材。
  推動此教材的組織──「法治教育向下扎根特別委員會」是在民國92年6月由中華扶輪教育基金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北律師公會共同發起,以推動非法律專業人士的法治教育為目的而設立。設立當時,經由中華扶輪教育基金會周瑞廷董事、賴崇賢董事長的協調,將委員會安排歸屬於中華扶輪教育基金會之下,委員會的全名是「中華扶輪教育基金會法治教育向下扎根特別委員會」。組織成立之初由筆者擔任執行長,現今同一工作則由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的「法治教育向下扎根中心」繼續推廣,由黃旭田律師擔任第一任主任,筆者擔任副主任,黃啟倫律師、高全國律師、劉金玫律師等人也紛紛加入擔任核心的工作,2011年4月中心主任職務交棒由李岳霖律師肩負起此一重責大任。我們與來自扶輪社的扶輪前輩共同合作,是一項新的體驗。眾扶輪前輩累積數十年的人脈與錢脈,與我們這些有待歷練的法律人從事公益活動,有時尚且須配合我們這些晚輩的各種要求,眾扶輪前輩熱心公益熱忱,均令參與的法律人由衷感佩。
  我們累積了以前種種推廣法治教育的經驗,在推動「法治教育向下扎根」活動時,便更清楚推廣的策略。活動的進行必須先出版教材,教材出版後則安排律師帶領小學的教師研習,取得教育界的認同及接受。為了日後能舉辦更多場的教師甚至家長的研習,承蒙各地律師公會的協助,我們也在各地區舉辦律師研習,以培養律師帶領教師研習的能力。當我們與更多的教師家長建立良好的關係後,也推派教師或家長到各地帶領教師研習。現今「法治教育向下扎根」活動已建立起口碑,至今年已有超過5,000人次參加過研習。
  國小老師平日的教學工作十分繁忙,每天又要處理學生的雜務,我們推出一套新的法治教育教材,老師們不一定有時間與心情消化吸收。如果我們舉辦的研習沒有能吸引老師們的內容,只靠自己的強力推銷,恐怕效果有效。我們便開始思考,將「老師,你也可以這樣做」書中的學生輔導管教問題,在教師研習中適時的融入,希望更能吸引老師們的目光。我曾寫一篇「從權威、隱私、責任、正義談校園輔導管教」,就是將校園輔導管教問題依權威、隱私、責任、正義各主題分類,予以簡答。該文章刊登在部落格上後,還數度經幾位未曾謀面的老師要求作為校內教師研習的參考資料。
  在「法治教育向下扎根」活動開始後不久,有一位法務部的官員表示,我們的活動能夠放棄法律人的本位的思考,是很不容易的地方。我想法律人的本位的思考指的應是法律人習慣以法律條文為中心所思考的法律內容,如果法治教育的內容是以法條為主,那無論參與的人如何的努力,都無法引起非專業法律人士的共鳴。因為法律條文是專業人士從事法律業務的工具,法條的文字無法成為與非專業法律人士溝通的工具,而對非專業法律人士所進行的公民法治教育,應是以介紹法律所要傳達的人權、理性、正義等觀念為主,不應該以介紹法條為主。
  在此特別一提國際扶輪3480地區大安社的前社長周瑞廷先生。他從民國92年活動開始之初,即不斷為行政及活動經費四處募款,他像是整個活動的火車頭,引領著所有志工出錢出力,「法治教育向下扎根」活動如果沒有他的熱心參與及精神感召,絕對沒有今天的成績,謹藉本文的一角,向周瑞廷先生致上最崇高的敬意與感謝。
與政府教育當局合作
  法治教育是公民教育的一環,應當由政府擔任主要的工作。民間團體再如何耗費心力,仍然只能辦演配角。在「法治教育向下扎根」活動進行一段時間,我們的努力開始受到教育部相關單位的重視。筆者曾在民國93年到95年間受邀擔任國立編譯館社會學習領域第三階段(國小五、六年級) 審定委員,主要任務是審定教科書出版商出版的教科書。民國94至95年間筆者也曾參與國立教育資料館九年一貫課程社會學習領域「民主與法治」"教學媒體製作規劃委員,任務是對廠商拍攝的「正義」、「隱私」等主題的教學影片提供審查意見。多年來一同從事法治教育工作的林孟皇法官及黃旭田律師,也都曾受教育部單位的邀請提供法治教育方面的意見。民國97年林佳範教授受邀擔任教育部人權教育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小組的召集人,我也受邀擔任委員。在人權教育教材還相當欠缺的當時,該小組決定將「民主的基礎」叢書作為初期建議各縣市推廣人權教育的參考教材,我們幾年前努力開發的叢書,在此時得到更廣泛的推廣通路。

與外國的交流
  從事法治教育工作後,我們有一些國際交流的機會。往來最熱絡的是日本的律師朋友。日本司法界在2009年五月起實行「國民參審」制,由國民參與司法的審判過程。我們結識的日本律師,透過各地方公會的宣講並在各地舉辦高中生的模擬法庭比賽,為即將實行的新制度,投入超凡的工作熱情。
  2007年筆者有幸參加美國公民教育中心在阿根廷首都布宜諾斯艾利斯舉辦的公民教育世界年會(詳情參見「法治教育隨想----記於阿根廷公民教育會議之後 」(原載於第六十屆律師節紀念特刊) , 上述文章亦登載於「張澤平律師的部落格」:http://tw.myblog.yahoo.com/jpchang-ipworld/)。 參與大會的各國代表,多是參與美國公民教育中心所推動的國際交流計劃(Civitas International Programs)的國家。該計畫係由美國政府提供經費,支援各國發展公民教育。
  我們目前進行的「法治教育向下扎根」活動,經費則全由民間團體籌措,人員全係民間發動,其力量是由下而上,且其規模與影響力都不斷在擴展之中。像如此全由民間團體自發的法治教育活動,在各國中屬於少數的案例。而龐大的律師人員參與教師研習的情況,僅有美國公民教育中心的前身,即1960年代在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的公民教育特別委員會,是情況較類似的例子。當時該組織的活動亦是由律師發起的公民教育改革活動。
  很多人會問我,「為什麼這麼多律師願意暫時丟下賺錢的工作,而去作這樣的服務工作?」這可能有各種答案。有些人是有感於台灣社會環境與法律世界截然不同,期待多一點法律的理性力量更能影響台灣社會;有些則認為在推動司法改革的過程中,人民愈懂得法律的內涵,將愈能支持司法改革的力量;有人認為台灣開始有政黨輪替後,更應加強人民理性思辨的能力,以慎選執政者。然而,這個問題我竟從一個美國友人口中得到更好的答案。
  Carroll Stevens是前耶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在2002年曾應台北律師公會、國際扶輪3480地區、3520地區邀請,參加「為法治打基礎—法治教育之現況與展望」研討會,會中Carroll曾就〈校內公民教育──美國的成功範例〉主題做一報告(刊在《司法改雜誌》第38期,第58頁)。其後他每有機會來台灣,便會與我們見面,了解「法治教育向下紮根」活動進行的情況,並給予建議及鼓勵。2009年4月他來訪時,一樣對我們的「法治教育向下紮根」活動表示祝賀之意,並表示他所見到的台灣,是年輕又具有傳統的。這「年輕又具有傳統」的一話,不斷迴盪在我腦中。我想,台灣在民主法治的歷程上非常年輕,所以充滿活力,敢於做任何嚐試;台灣亦接受中華文化的傳統,知識份子不忘抱著淑世的觀念,成為帶動社會進步的動力。「年輕又具有傳統」正是台灣民間活力的最佳寫照,也當是台灣在全世界展現競爭力最好的利基點。
結語
  曾志朗院士曾經在「民主基礎叢書」的公民版中,以「持續往前邁進的德先生、賽先生,加油」為題作一篇序文。我們提倡法治教育,從歷史的脈絡來看,其實就是中華文化面對科學與民主的調適過程。過去數十年,不時會出現中西文化有何衝突,如何調和的論辯。而筆者從事法治教育至今,發現類似的論辯依舊存在,但已經改變其形式。比較多的討論是集中在美國的書籍所舉的例子,要如何改變成台灣學童可以接受的例子;外國的案例,如何與本地的案例做比較或作為參考。至於隱私、自由、人權等來自西方文化的觀念是否可在台灣社會傳播,早已不成問題。我認為關於民主法治,台灣人已漸漸習慣於多談些問題,少談些主義。亦即不被抽象理論所侷限,而能針對個別問題提出看法。台灣的民主法治經過台灣人民的努力已經與世界接軌,台灣走過的足跡絶對可以作為所有華人社會,甚至全亞洲的典範。
  法治教育的路程是我個人選擇的不歸路,看來相關的民主法治路程也是台灣未來不斷會走,也勢必要走下去的路。個人何其有幸,能與眾律師先進一起走在這路程上,相信未來的路程將有更多人加入,這路途將是無限的寬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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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慧千律師 (法治教育向下扎根中心講師)
     因緣際會下,六年前參加台南律師公會的一場「法治教育向下扎根種子講師」研習課程,沒想到竟意外讓我這個不曾鑽研過教育相關課程的外行人兼兩個幼兒母親,對於所謂的教育工作,可以嘗試用我曾接受過的法學教育薰陶的思維,跨足到對學齡兒童教學指導的分享,並從中獲得很大的啟發。我認同並深以為「民主基礎系列」的這套相關課程,確實是培養可以獨立思考,並擁有判斷能力的公民的最佳教育方式之一。我曾經接受數場「法治教育種子教師」課程,也曾受邀擔任講師到校園播種幾次,但我知道,在這段過程中受益最多的人~是我自己。因為,這樣的參與模式開擴了我的思維並充實我的人生。


  還記得第一次播種的對象,是我家小孩國小學校的一、二年級老師,人數約20人。那時,我與前輩陳琪苗律師一同出席擔任種子教師,我心中有無限熱情,但是經驗卻略顯不足。於是,只能將之前上黃旭田律師與張澤平律師的課程時,所抄下來的筆記當成武功祕笈,不是很熟練的再傳授出去,到底講了什麼我已不復記憶。而第二次散播法治種子的對象,就是我家小孩就讀國小一、二年級時的同學了,我在接到小一導師所發的晨光媽媽教學時間報名時,十分火速的報名每週一次晨光時間教學,到學校擔任晨光時間50分鐘的教學者,親上火線的感覺很真實,同學們也很捧場,因此,我花了二個學期的時間,將幼兒版的權威、責任、隱私與正義,從頭到尾與同學們分享了一回課程,也算是扎實的踏上教學第一線。

 
  民國98年,因為一個意外的插曲,擔任台南律師公會法治教育宣導委員會召集人,所以參加了法治教育向下扎根中心的年度規畫會議,一整天下來聽取前輩們各種不同方式的教學心得,讓我好像打通了任督二脈,從此,我好像都聽得懂老師們所傳授的武功秘訣,向其他尚未接觸過的人分享法治教育中心所帶回這套教材也更有心得,且從聽我分享的人回饋的表情,我相信他們是被打動,並期待加入或參與的。
 
  分享教材的主要目的,也是為人父母的我希望孩子能做到的事,就是培養孩子在面對任何問題時,能夠正視問題所在,提出可能的解決方法,接著選擇自己經過思考後所採用解決問題的方法;如果孩子有了這樣的思辨能力,則無論其所遭遇的問題是否一次即獲得解決,已經不是最重要的了,因為孩子的解題過程是經過思考與選擇,即便無法一次解決,孩子應該可以透過再一次的思考與選擇,達到自己想要的結果。在這樣的前提之下,孩子的價值觀只要不偏差,那麼,為人父母及師長者,還有何要求呢?我深信,參加法治教育向下扎根種子教師培育計畫,受益最多的是我自己。能有這樣的收穫,最要感謝各扶輪社的熱心贊助,及諸多律師前輩及有心於教育的前輩們的熱心奉獻,在此,深深表示我對他們的敬意與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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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義務教案分析與課程研習心得*****『給學生帶得走的能力』**2011年民主基礎系列課程研習心得 **本文摘自法治教育資訊網文/李冬梅 台北市南港高中國中部公民科教師

  多年前,有幸能加入“老師,你也可以這樣做!”這本書的編輯群,因而結識一群為了法治教育而努力的律師們、教師們和法官們,以及陪伴我們辛苦的工作人員。多年之後,也因為這份緣,讓我有機會參加八月18、19日由「法治教育向下扎根中心」所辦的「2011民主基礎系列課程種子教師培訓」。
 
  這兩天的研習,主要是要讓參加的教師了解如何使用「民主基礎系列」教材中的「權威」和「責任」這兩個核心概念。而這份教材事實上還有另兩個核心概念-隠私和正義,則因為時間的關係,無法在這次研習中學習到,雖然有點可惜,但相信在不久的將來一定會有機會的。
 
  第一天是介紹「權威」這個概念。在講師的帶領之下,除了讓我們實際運用了這份教材之外,也讓我們在實作中,了解其他相關的名詞。而一個教學的順暢進行,教學者的概念一定要佷清楚,在大家熱烈地討論之下,真理是越辯越明,大家對於「權威」這個概念已經有一個很清晰的影像了。這是有助於將來我們回到教學現場的實施的。

 
  而第一天的課程中,讓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公聽會」了。在「公聽會」中,我們共分成了五組,每一組都要根據自己所扮演的角色,竭盡所能地把對自己有利的意見表達出來。這是以前從來沒有過的經驗,但在大家一來一往的討論中,每一組把自己的想法和需求在沒有壓力的狀況下充分地發表出來,民主的價值就出現了。更重要的是,藉由「公聽會」這個模式,我們和平理性地推翻了一個看似能解決所有問題的規則,而且讓原本立場不一的各組,有了共識。

 
  跟以往所參加的研習完全不同,因為這是很真實的體驗,而且我們實際操作過,才能知道若回到教學現場時,學生的心境可能是怎樣,我們應該如何引導學生正確地操作這個「公聽會」。

  真的要給中心設計這個培訓課程的夥伴大大的一個「讚」。
 
  有了第一天的默契,第二天介紹「責任」的流程更順暢了。尤其上午的課程-「探討什麼是『責任』及責任的來源」和「運用『決定是否要負責』的思考工具」這兩個課程。講師運用一個短片,導入「責任」這個概念,讓大家討論到欲罷不能,幾乎忘了時間的存在,若不是講師的提醒,我們可能就要忘了吃中飯的時間已經到了。雖然「責任」這個課程沒能實際操作「公聽會」及「聽證會」,但這其中能親身體驗如何用思考工具來思考,已經讓我們印象非常深刻了。
 
  上完了這兩天的課程,說不累是騙人的,因為都要大量使用腦力,但雖然身體疲累,可是心裡卻很充實。這讓我重新檢視自己的教學模式,是否真的能教給學生帶得走的能力,還是只是零星片斷的知識。而且看到這麼多的夥伴為了公民及法治教育無怨無悔地付出,更激發我想要改變的動力。或許這條路走來,還會碰到很多的阻礙,但我相信會有越來越多人能互相扶持,並且很堅定地走下去。

 
  這是我對自己的期許!


 
無招勝有招的學習過程!
2011年民主基礎系列課程研習心得   
 
文/陳雅利 新北市三重高中國中部公民科教師
  從大學時代即開始參加研習,對於人權教育等議題始終停留在似懂非懂的階段,直到實習時第一次聽到旭田律師的演講,才發現原來從事教師工作,有許多必須知道也必須清楚的「權利」、「義務」。從律師的講述中自己才知曉原來在關心、教育孩子的同時,必須學習“如何做”的方法,才能讓自己不觸法,同時孩子亦得從中受惠。而在今年年初,台北市教師會辦理的『教師增能』研習中,是第三次聽到旭田律師的演講,從研習中透過老師的介紹才知道原來司改會法治教育向下扎根中心自美國翻譯了一套,依年齡,從兒童、少年而至公民,均有符合該年齡層適用的教材。利用下課時間翻閱了之後,發現兒童版是以類似繪本性質將「權威」、「隱私」、「責任」及「正義」四個主題融入故事中,又此四個主題其實是現代社會中每個人不可不知的重要議題。再加上自己本身任教國中,教授公民學科,在教學中如果可以將此些概念透過現有教材融入教學,其實是件很棒的事情。因此在課後即向中心訂購了兒童版及少年版的教材各一套。

 
  但,當教材送來後,稍加翻閱,發現手上雖然有著這些前人經驗留下的教材,但自己卻是不知道如何運用於實務中。隨著日復一日的時間經過,教材也就這樣擱著了。直到六月底學期末無意之間收到中心寄來的研習訊息,而課程就是以這套教材為主軸所發展出來的內容,當下想都未想即決定立刻報名。

 
  其實說真的,此套教材,真的每一主題都非常重要,第一天的課程主軸是「權威」,在上完早上課程後,尤其在討論到校園使用手機的規範後,心中開始出現疑問。在學校,身為導師的我,對於班級經營或個別狀況是會透過班會時間讓學生們去討論可以處理及解決的方式,而經過討論後學生們也有能力去做出有助於問題解決的結論,例如「如何改善班級秩序」,他們即會從班會中討論出幾項做法。當然從課程中我才知道原來這也算是權威的正當性落實。只是在實務中我發現大部分的學生都會在過程中確實遵守,但對於少數幾個始終不斷挑戰權威的個別學生,我甚為苦惱.也因此將此一疑問拋出,詢問蕭老師。當然蕭老師給我的意見是四個主題的教材必須交叉彈性運用,並非死板板的在問題上單一處理。哇...要學習的真是多,下次一定還要找時間研習另兩個主題。
 
  雖然此次的課程安排無法在短短的兩天時間內讓我們瞭解四大主題,但我很高興能針對權威及責任這兩部分透過與講師及同學的對話及演練中作初步的認識。尤其我發現即便講師在台上分別針對權威或責任講解其箇中意涵後,如果沒有實際操練,其實光看教材,真的會不知如何應用,再加上有些例子感覺跟本國國情有些距離,著實很需要講師藉由實務帶領及操練,讓我們學員猶如學生般的“練習”再“練習”。原本以為兩天的時間很長,但實際操練之後發現,12小時的研習時數仍然不夠,講師準備了豐富的教材,但自己仍然無法將菁華吸收。或許如同與會人員所說的,一切的一切必須自己在上完課程後實際去運用才會知道自己的問題在哪兒,再慢慢修正,自然得以將教材轉化為一套無招勝有招的教學內容。
被動的「受教權」轉換為主動的「學習權」
2011年民主基礎系列課程研習心得
 
文/林秀紅 桃園縣大竹國中公民科教師
  自己雖然在國中任教十餘年之久,儘管經常認真在思索教學這個課題,然而,大部分的時間卻仍跳脫不了老師在台上拼命演出,學生在下面不把它當一回事的窘境。因此,對於這次研習的期待,便抱著看看老師可以怎麼教的心態前來,經歷了兩天的課程,果真感受到跟以前不一樣的思惟--這套民主基礎教材似乎是把被動聽老師講課的「受教權」進一步轉換為鼓勵學生主動表達的「學習權」,並大量運用了「思考工具」等有效的問答策略。

 
  以第一天介紹的「權威」概念來說,光是對這兩個字的意涵,大家便研討許久,雖說課本也有所謂的定義,但在爭論過程中,授課老師只是強調要去察覺生活經驗中,有關不同的人對我們的掌控或指揮是有差異性的存在,如果學會辨別其權力來源及懂得分析後果,便能幫助孩子選擇如何回應,其實不需受限於專有名詞的使用。接著,針對權威的主要內容,亦即「某個職位候選人」和「規則與法律」兩者的思考工具進行評估,這不禁讓我反思平日帶班所使用的〝民主〞,顯然只著重於多數決的結果,而忽略掉中間詳實的步驟才能引領孩子走向理性的思辨。最後,安排了一個讓大家演練解決問題的公聽會,往昔這段午後容易精神不濟的時間,卻因為參與夥伴的逼真演出,成為一天下來歡笑最多的美好句點。 

  到了第二天的主題「責任」,講師先非常熟練的將小組成員分派任務,按照座位依序為主席、紀錄、計時報告者,之後每人也須輪流擔任不同的角色,並明確告知整體的運作模式,讓我們可以很快的進入熱絡的討論狀況。或許是大家都得忙著把小組的事務完成,竟然一會兒就過了大半天,我心想,這招真的要好好學起來,因為它巧妙地令人不得不專注自己所負責的工作,相信可以減少許多日後分組時可能遇到的不公平、不敢發言等狀況。再來是這套教材又會以怎樣的觀點看待責任這個老生常談的話題呢?不可否認地,傳統教法常將此兩字連結成被迫、沉重的印象, 而這裏則提醒我們要會自問自答四個問題: (1)我現在有什麼責任?(2)這個責任可能帶來什麼利益?(3)這個責任可能帶來什麼代價?(4)我應該去做嗎?為什麼?如此一來,當責任經過個人用心評估過後的自由選擇,我們自然較願意去承擔起該做的事,同時避免掉諸多相互指責之紛爭。
 
  最後,一定要特別感謝為我們策畫本次活動的服務人員,因為你們的親切和藹,形塑了一個善良融洽的學習環境,令人有如置身溫暖的家中,更由於你們推廣社會公益的信念,我們才能享有民主基礎系列課程的可貴資源。而我身為一位國中公民科教師,也很期待自己能夠把它應用在課堂上,讓更多的少年有機會開拓不一樣的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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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處:中央廣播電台 台灣之音 央廣部落格-純在主義
節目主持人:李正純
與談者:李岳霖律師(民間司改會法治教育向下扎根中心主任)
文字整理: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籌備處 




責任衝突時的補救方案




     「主」:當下你可能要直接跟老闆溝通,也有可能你得向孩子們道歉等,其實只要能解決問題,當然就會產生許多不同的答案。或許我們得依照前面所說的思考方式,仔細地衡量究竟有哪些利弊得失,先寫下來給自己看看,接著再權衡怎麼做比較好。然而,在書寫這些利弊得失的時候,有沒有什麼大原則可以供我們作為思考的方向呢?




     「李」:有。例如,有沒有什麼危害、或時間是不是急迫、重要性等,都是要列入考量的。前面我們曾提到,當在面臨難以取捨的衝突責任時,我有沒有另一個替代或補救的方案?時間上究竟是不是那麼樣的急迫重要?老闆需要在八點鐘完成的這些文件,是不是真的攸關本公司的重要工作內容?或者僅僅是配合其他單位的文件?所謂「急迫性」,是指在時間上面是不是那麼的緊急,當沒有完成或是稍微延後這份工作,它將會造成什麼樣的危害?或是產生任何不利益的後果?如果當我取捨了其中之一,真的造成了不良的影響,我就得再進一步去想,是不是有什麼補救的方法?看看是不是能夠彌補,讓被捨棄的一方受到影響程度不會太大,才可以做出這樣的決定。簡單來說可分為兩點,第一是「時間性」的考量,事情是不是這麼樣的急迫必須立即處理?第二是「危害性」的分析,取捨其一之後所產生的危害程度為何?對於危害結果的補救可能性又是如何?再者,無論做出什麼樣的決定,有沒有任何的替代方案?  其實這些想法,不論在MBA或EMBA的課程或社會上的大公司大企業等,都曾被提到過,在這本教材裡面一樣也會提到,背後都有一整套深刻的邏輯思考與理論,這就是在衝突責任之下,決策管理的過程。剛剛提過,只要由小地方的思考推演到極致,其實日常生活不需要講如此高深的學問,大人也可以跟小朋友一樣,拿一張白紙出來寫,其實這個學問沒有那麼難,它就是一個可以實際運用在日常生活中的概念。 









責任歸屬的釐清



    「主」:生活中大大小小的事情,有時候真的很難和「責任」的概念脫離。當我們面臨許多問題,例如發生責任衝突的情況,都就得靠個人的智慧與經驗去解決它。某些時候我們可以做出一些比較圓滿的處理,但某些時候,我們則必須要將責任給「區分清楚」。當事情發生後,必須要去釐清的事情是:這究竟是你的責任?或是我的責任?或許,在釐清責任的過程中,有時候會比較傷感情,我們接著要談「現實面」的問題。有時候責任必須要劃分清楚,例如在馬丁的故事裡,老闆想賦予他更多的工作和責任,也同時幫他升職、加薪,馬丁和老闆之間把「你該做哪些事情」這件事的內容談得非常的清楚;但是,有些時候我們會看到另外一種不同於馬丁的狀況,就是責任歸屬不清楚的時候,例如一件事由兩個人「共同」負責時,那該怎麼辦?再舉個生活上實際的例子,假如一個家庭當中,先生負責外出工作賺錢養家活口,而現代社會講求「男女平等」,那麼家事的部分是不是就只由太太來做呢?先生是不是也要負擔呢?或是一人負責工作、另一人負責家事呢?這個事情其實並不那麼容易釐清,我常想:男女是不是真的平等了呢?就這點而言,我自己心裡倒是常有不平的感覺,您能否幫我們說明一下,關於「責任的歸屬」究竟該如何地訂定是比較合理的呢?




     「李」:責任的歸屬大略可分做兩方面,簡單來說,一個是好的結果,一個是壞的結果。例如,某天我發現了一種可以治療癌症或愛滋病的特效藥,能夠拯救每天躺在病房裡非常痛苦的病患,像這樣子一個偉大的光榮與成就,究竟要歸屬於誰?其實,這也算是責任歸屬的一種。反之,當一個不幸的事件發生後,這個不幸的責任又該歸屬於誰?比如前一陣子美國校園槍擊事件,這個事件是誰該負責呢?或許,應該就是動手殺人的學生,法律上會將最大的責任歸咎於他身上,但除此之外,還有沒有其他人也有責任的問題呢?  談到歸責的議題,我們最常馬上就會去想到不幸、意外事件的責任歸屬等等,我們就先從這個部分來談。通常最直接的、最主要的責任歸屬,是在「做出這個行為」的人身上,除此之外,媒體也通常會附帶地去探討,為什麼他這個人會做出這樣的行為?社會又給過他什麼樣的幫助?或是曾經打擊到他什麼?導致他會做出這樣的行為。總而言之,上述這些都是在探討責任的歸屬,即使到最後並不一定可以很明確地去將責任歸咎於誰的身上,但歸屬責任的探討,絕對是有必要的。








  剛剛有提問到,責任的歸屬該用「什麼方式」斷定「誰該負責」?其實方法很多。如果我們先循著法律上最狹義、嚴謹的定義來看,這時可能先要看證據、結果、行為或因果關係等等,法律上規定了許多的依據及標準。







責任連帶責任的問題




    「主」:我們常常會碰到一種問題,上司應不應該為員工應盡而未盡的責任「連帶負責」呢?明明這件事情就是員工做的,下屬所犯的錯誤,但是你的上司是否曾經提醒過你?直接地說,上司本身是否就有一個「監督管理」的責任?是不是有控管最後一關,也就是所謂「把關」的責任?或是,只要他提醒過他的員工一次之後,責任就了了?或者什麼樣的情況下,我才算是善盡了我的責任呢?此外,假如我們就是事件的當事人時,又該從什麼角度去做出一個清楚的責任歸屬呢?




     「李」:這有幾個方向可以思考。我是否曾在能力所及的範圍之內去防止、提醒事件的發生?我曾經做出了什麼樣的控制,但結果仍超出我的能力範圍之外,依舊發生某些不幸的事件?這是劃定責任、論斷歸屬時的考量因素。



  至於該從什麼角度去做出清楚的責任歸屬?我認為,得先從行為與結果之間的「關連性」來判斷。比方說,一個車禍或傷害事件,或是職場上常發生的情況,例如一個專案無法完成、失敗或執行不夠徹底,結果不成功等,我們從事件發生的整個過程來看,到底誰是責任的源頭?又是誰負責來執行?當初的責任來源夠不夠明確?他該不該負這個責任?他的執行過程有沒有混雜其他的因素?是因為他請了兩天的病假才做不完?還是在執行面上他需要有人配合?例如機器故障,因為需要其他單位的配合而延誤,是不是有其他的因素?我們還必須判斷這個行為或客觀狀況,是不是導致後續結果的發生?結果的發生,是否完全是由於某人沒有負起責任,因而導致這樣的後果?其實,這正是斷定責任歸屬最基礎的思考脈絡!義務在哪裡?結果在哪裡?雙方的關連性又在哪裡?那麼,有沒有其他可以阻卻責任的理由?比如俗話說「情有可原」的原因?這都是判斷責任重要的幾個考量因素。我們依循著邏輯上一步步推演之後,可以發現有幾個步驟:第一是「人」,第二是「行為」,第三是「結果」,最後是前三者之間的「因果關係」,而在結果發生後,又有所謂的「阻卻」、「中斷」及「不可歸責」等的事由。



 



人性為基礎的責任判斷



「主」:方才談到的狀況都非常理想,是假設所有人都存在一種「很理性」的情形當中,都能夠就事論事的去討論事件發生後的責任歸屬問題;但在現實狀況下,先不論別人將會如何,以我們自己為例,在發生事情之後,任何人難免會產生「私心」,此時我們又該如何進行公平的責任判斷?另外,先回到如何判斷責任歸屬這件事情上,我們都知道,有一些理論上的原則是大家都能夠瞭解並接受的,但我們也知道,有時理論與實務難免些距離,我們說「本位主義」,人們往往都會站在自己的角度去看事情,通常人們也比較容易原諒自己所犯的過錯,卻很難原諒別人所犯的過錯;是不是請您先舉例說明,以小朋友在學校裡常常碰到的狀況而言,我們又該如何去教育小朋友呢?



「李」:我先舉學校最常碰到的狀況為例,當老師處理「東西掉了」這件事時,這些東西可能是文具用品、雨傘及錢等,傳統概念上,當我們談到小朋友在學校掉東西之後的處置方式,刻板印象上往往是非要抓到「小偷」送訓導處,但是在這之前,我們又該如何處理這些問題呢?小時候,我們可能會遇到的情況是老師會搜全班的書包,或是在大太陽的下被叫到操場上罰站,等到誰願意講出來是他做的,全部的同學才免於連坐,這個部分或許又涉及了「隱私」的問題。




 



  我們回過頭來看,以上這些處理方法好不好呢?找出應該要負責任的人的方式,是不是也該去兼顧到所有人的權益呢?當我們在思考問題時,首先,我們該怎麼去找到這位小朋友(應該負責的人)?其中最重要的因素,就在於過程中我們是否獲得了充足的「資訊」,進行「查證」,再者,當我們有了充足的理由之後,必須兼顧、衡量其他每一個小朋友的權益,找出該負責的人。拿別人的東西是一個不對的行為,但相對的,掉東西的人也常常有一種狀況,比如國小一年級的小朋友竟然掉了「行動電話」!這值得玩味的關鍵在於「父母親為什麼要讓小朋友帶行動電話?」能不能帶行動電話是一個很值得討論的議題,這是不是非常必要的東西?是不是違反了學校的規定?沒有經過別人同意而拿別人的手機是不對的行為,但有沒有可能是因為小朋友自己隨手亂放沒有收好?也可能是小朋友自己在玩耍間遺落了,或者把手機放在某些地方就忘了等狀況,這都是在當我們在問「誰該要負責」的時候,必須列入考慮的因素之一。




 



施於人前先反己




「主」:所以,當我們在面對「誰該負責」的問題時,同時也該問問「自己」有沒有疏忽,如果自己沒有任何疏忽,單純是別人故意侵犯你的領域,例如某人是直接從別人的書包中把手機拿出來,這絕對是不對的。我還想到其他的例子,像我們經常開車去百貨公司或是大賣場,都可以在停車場看到一個告示牌,告示牌上清楚地寫明,千萬不要把貴重物品放在車子裡,假如你的東西因此掉了的話,本場所只提供停車,並不負擔任何責任,究竟百貨公司或賣場能不能因此完全撇開這個責任呢?「李」:這是一個常常被討論的問題,而且目前也還沒有定論。不過以目前實務上的通說而言,假如這間賣場的停車場是「開放式」的,誰都可以來停的,那麼客觀狀況上與公有的停車場似乎是沒什麼兩樣,就責任的認定上或許會比較相近;但倘若這個停車場的進出是有管理員、需要憑證件或必須付相當的管理費用的情況下,業者就不能以停車場太大所以可完全免責。不過實際上,我們還是得依照個案狀況進行認定。我在這個停車場裡掉了東西,而停車場所在的賣場、建築物或百貨公司,到底要不要負責?這是一個很好的例子。我們在個案中判斷誰該負責的時候,純粹就是看管理與管領力的狀況,就是業者能不能去維護、負擔安全監督的責任,事實上,我認為業者並非沒有辦法預防這些事件的發生,譬如說,在大樓或百貨公司至少必須裝設基礎的監視設備或錄影設備,並應安排大樓公共警衛人員定期巡邏,其實這並不困難。在責任的歸屬方面,假如這棟大樓或百貨公司的業者主動地多一些作為,其實是可以防止許多爭議的發生。我建議業者應該要主動負起預防的責任,而非消極地放一個告示牌在門口,告訴顧客你掉東西我不管,後續發生什麼問題請你自己負責。








「主」:或許有人會抗議,我進停車場的時候沒看到這個告示牌,你怎麼能夠說已經通知我了!既然剛才談到當我提前通知你時,就可以免除責任、釐清責任的話,假設當我開車進賣場的同時,業者提供給一張契約給我,上面清楚的寫著「貴公司不需要為我的車負責」,那麼在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是不是就沒有問題?其實我們也可以在其他的例子上看到,比如保險,什麼樣的狀況下我會理賠,什麼樣的狀況下我不理賠?



「李」:我並不認為這樣就沒有問題,並非簽字同意就可以完全免除對方的責任。法律上有一個相當重要的原則,故意或重大過失的責任是不可以預先免除的!立法理由在於,可能因為這間賣場或百貨公司非常重大的疏忽造成消費者的損害,但這個非常強勢的大公司卻要強迫消費者在「事前」要先拋棄一個重要的請求權利,這絕對是不行的!另一方面,我認為這個問題可以有個兩全其美的解決方式,只要他們多花一點成本,譬如多一些巡邏員、多一些的防範犯罪的設備,其實就可以免除後續繁複的法律責任。我就不用再想要貼告示牌,要在停車場入口簽個契約,事後再上法院爭執這些東西,其實都是本末倒置。  我們今天談責任的歸屬,其實非常清楚的一件事是,其判斷因素很多,不確定因素或中間介入的因素也很多,絕不可一概而論。總而言之,從義務產生的來源到最後的結果之間,一連串下來的因果關係是不是具備?除此之外,你有沒有負起個人應盡的注意義務?有否其他防止的手段?當然,責任的歸屬或許並不是只有「一個」,如剛才所提到的「連帶責任」,甚至連帶責任的範圍與程度可能每個案例又不太一樣,不一定就是一人一半,必須要去衡量誰在這個事件中要多負一點責任,誰該負比較少一點的責任等。各種的責任判斷其實是很複雜的,但是在責任的主題中,談到歸責的問題也是不可或缺的。








「主」:除了法律上會清楚的規定,讓我們瞭解到當你做了什麼樣的行為,就可能會接受到法律上什麼樣的後果外;在家庭或者職場中,如果家人或同事之間能夠取得一致的共識或協議,如果因為你某件事情做不好,你就要負什麼責任,若在沒有違反法律的情況下,這個情形可以被允許嗎!?
 
「李」:這當然是可以的!除了不要違背法律規定之外,當然,我們也別忘了同樣不能違反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其它部分都是人與人之間可以去約定的,只要約定好了,經由雙方所同意了,那麼就應該負起這樣的責任,必須把事情做好。



「主」:所以事前的溝通很重要,大家都要去瞭解,我們接受了這件事的責任是什麼?我們就必須要去做到什麼樣的程度!如果沒有盡到責任,或許就會受到不盡責的的處罰。事前若能先把責任歸屬講得很清楚,那麼事後就不會產生那麼嚴重的爭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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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在政治上的課題
「主」:「責任」無所不在,除了「層級」還包括「領域」的問題,我們從家庭、學校談到公司、職場,接下來,我們是否談談比較嚴肅的部分——政治。常有人說所謂的「民主政治」就是「責任政治」。什麼叫做「責任政治」?是不是可以幫我們解釋何謂「政治」的「責任」呢?
「李」:民主政治原則上是基於公民意志的展現,人民經由議員、立法委員的選舉程序,選出代表民意的公職人員,甚至我們自己也可以參與這些公職位的競選活動,藉由此種公共事務的參與,或是經由討論、辯論形成大家都能接受、滿意的共識等,這正是民主政治最為重要的核心。在「權威」的泡泡國裡也曾經提過這個概念。
  公共事務的關心及參與是民主政治的核心,假設我們是議員或立法委員,你應該要負什麼樣的「責任」,才能達到選民的付託呢?在民主政治的「法治」的框架裡頭,無論上至總統、下至鄰里長,我們(人民)投票賦予你(獲選公職的人員)各項權利或權力,而你必須為我們謀求最大的福利,讓我們的生活可以過得更美好。而你在你的工作範圍裡面,是不是盡到了應盡的「責任」呢?議員或立法委員是不是有去精研法律條文,並且認真的審查、通過法案呢?國防部長是不是有盡到規劃、執行國防政策,以保衛國家安全等等的「責任」呢?

  「責任」概念以最淺顯易懂的說法就是「你要盡力完成別人託付給你的任務」。立法委員不應該在立法院裡爭吵打架,應該認真審查法案,去深入了解哪項法律有缺點?哪些應該要好好調整?哪邊應該要設立新的規定來改善問題?又或者,我們是否該進行什麼樣的建設,來改善人民的生活、交通或居住品質等,這才是在立法委或議員這個身分位置上應該負的「責任」。

  在選舉期間,我們常常聽到不同候選人總會推出許多的「政見牛肉」,在民主制度下,某人有能力及抱負願意來「為民服務」時,值得我們敬佩尊敬,但是,一當你選上並開始擔任這個工作之後,接著就必須去「落實」你的各項政見,這就是「責任政治」,也就是政治人物所應該要負的「責任」。
「主」:所以說當任何人想要來參與政治,例如說要接受或者要競選某個職位時,你要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我應該負什麼樣的「責任」?並據此確實的擔負起,並實踐、完成人民所賦予這個職位的「責任」,這才是「民主政治即責任政治」的真正意涵。

接受責任&責任衝突
「主」:李律師前面提到故事中的馬丁是一個優秀的動物園管理員,因此,當他在工作上的表現越來越好,同時,他的「責任」也就越來越多!假設這些「責任」已經大到讓馬丁沒有辦法負荷的時候,他該如何來取捨呢?我們是不是可以來談談「接受責任」與「責任衝突」,面對這些問題,我們該如何去「權衡」並做出「選擇」?馬丁的故事裡似乎隱約地告訴著我們,在決定要不要接受責任之前,必須先進行一種「衡量」,包括:接受這項「責任」後可能為你帶來什麼好處?接受「責任」之後可能會犧牲掉什麼?可能產生的風險為何?。我們得先分析「責任」可能帶來什麼「利益」?也許,錢會多一點、權力會大一點、別人或許會更尊敬你一點等。一般而言,大家好像都只看到其中的「利」,那麼我們是否也必須要考量接受「責任」所產生的「弊」呢?
「李」:有時候,一開始我們對於所謂的「弊」往往是「看不見」的!大多數的人在面對一些問題時,往往要達到與切身重大相關的程度之後,才發覺到「弊」的存在。舉例而言,在「利」(或者是說「好處」)的部分,薪水多一點、權力多一點、資源多一點,甚至地位比別人高一點,生活中受別人的尊敬,而自己或許也從中多學到了一點,學到各種不同的知識技能;反之,在「弊」(或者是說「壞處」)的部分,因為肩膀上承擔了更多的「責任」,最明顯的是屬於我「自己的」時間變少了,充裕的休息時間因此受到壓縮,我為了要得到更多的報酬、更高的薪水,我必須犧牲這些時間、放棄這些喜好,週末必須整天加班,因此,可能就沒有辦法在週末去打球、游泳等運動休閒,又也許本來想多陪陪家人,但如此一來,與他們相處的時間也沒了,而我也可能因為常常過度地加班工作,導致自己的身體健康亮起紅燈。
「主」:的確,社會上許多科技人士,往往超時工作,雖然,他們在歲末年終總是能夠「得」到優渥的分紅配股,但也「賠」了自己的身體健康,甚至可能因而重病不幸離開人間。這或許正是許多人在接受「責任」的同時,並沒有做到仔細「衡量」的步驟就貿然接受,才會導致這樣的結果(壞處)發生。 

責任的思考工具
「李」:經由學習「責任」主題的過程,我們在這套教材裡學到了一種「思考工具」,而它所彰顯的價值在於,我們可以試著透過這樣一個思考的理路,在面對人生各種不同的問題時,能夠以更理性的心態的去思考、面對各式各樣事件的發生。例如,許多在科學園區上班的工程師,在下班之前,假設老闆臨時又交代另外一項工作,如果要完成這項工作,則可能要到半夜兩點鐘才可能回家休息,而第二天早上八點還是得到公司上班,這時候究竟到底要不要接受這項「責任」、職務或工作呢?或許當承擔了這項工作,明年就會被老闆加薪,也會獲得很多的股票與年終獎金,但從現在開始,每天只能睡三到四個小時,你願意嗎?所以,這個時候我們就必須開始進行「權衡」的工作,每一項「責任」的利弊得失為何,其實就是從這個地方開始學習。我們現在就從「承擔責任」先談起,已經有很多的面向可以討論承擔後的「利」與「弊」,縱使沒有弊,那也可能會有「得失」的問題。我們應該在決定是否承擔「責任」之前,快速地想清楚這些問題,仔細分析我必須犧牲什麼?我無法兼顧什麼?我又得忍痛割捨掉什麼?接著,也許後續還會有更進一步的「責任衝突」的問題。 

負責與否的應然面衝突
「主」:當他人願意賦予自己更多「責任」的同時,其實也代表了對自己為人處事等各方面的一種肯定,但很多人會遇到的情況是,即使是明確「拒絕」了,或表示自己目前可能無法接受這項任務,人家也可能會說:明明你能力上可以負擔,但你為什麼要逃避「責任」?當然,這裡的說的「逃避」更精確一點應該分為兩類,一是人家覺得你的能力是足以負荷的,你「該」負責,可是有些人卻是該他負的「責任」他不承擔、逃避「責任」;二是有的人是雖然能力足夠,但他想選擇輕鬆一點的生活,不想在身上背負過大的「責任」。無論是不斷規避該負的「責任」,或是能力充足卻不願意去承擔,這樣的行為應該嗎?您給我們什麼樣的建議?
「李」:我將前述兩種情況分開來談。就第一種情況而言,一般人若是逃避該負的「責任」,這樣的行為便具有相當程度的「可非難性」,例如說警察、治安人員、公車司機或捷運列車的駕駛等,每個人都有自己在工作上「應負」的「責任」,或許他們的「責任」是維護交通順暢運行,維護乘客安全,隨時注意站內狀況等等,如果他「逃避」這些「責任」,不遵守相關的作業規範。試想,這將會導致什麼樣的結果?我們可能得在路邊等一個小時才能等到公車,不知道下一班公車何時來;我可能沒有辦法掌控捷運各班次的時間,更可能因此發生生命、財產、身體、健康等的傷害或損失,這都是因為有人沒有盡「應盡職責」的結果。「這件事你必須負責!」是我們日常生活中耳熟能詳的一句話,也是「責任歸屬」的問題。

 
  而第二種情況則是,明明你可以做得到,但你選擇讓人生過得輕鬆一點而推辭,這個層面或許比較沒有辦法去歸咎他,這涉及我們自己是否能夠有「勇於任事」的胸懷,可以負擔更多的事,如同孫文先生曾說「服千萬人之務,造千萬人之福」,當你有多一點的「力量」時,你可以主動多照顧一些人,這是個人選擇的問題。而當你一旦決定「承諾」之後,這些「責任」將成為你的「應盡職責」,你就有義務去做好它、完成它。
「主」:但我相信有些人是以一種「不想負責任的心態」去「推卸責任」,他擔心事情做不好會砸鍋,反倒表示他不願意負擔這個「責任」。這種狀況下,我們究竟該去體諒他,或是應該督促他勇於負責?
「李」:我自己會希望從協助他勇於任事、勇敢負責的角度出發,事實上,這種狀況在我們社會上十分常見。我認為,假設民眾能夠多瞭解並思考「責任」這個議題背後所代表的意涵,並透過生活中的各項大小事件實踐,這種用不想負責任的態度去推託「責任」的情況就會大大的減少。當然,我們這時也可以輔以說之以理、動之以情等方式,好好地向這些人分析這項工作的職責範圍如何?為什麼只有你能做得到?又為什麼這是你應該要盡的「責任」?依個案情況可以有不同的處理方式。 

多元的責任來源
「主」:有些「責任」可能是我們推也推不掉的,有些可能是操之在己的,例如參與政治活動,假如有人鼓勵你出來競選民意代表,此時,你當然可以先考量自己能力與其他能量充足與否,不論別人如何勸進,你還是可以說「不」!畢竟,這件事完全在你的自主力之下,況且,無論最後你選擇參選與否,並不會立即對他人造成某種傷害或損失;但有些事情就不一樣了,比如小朋友的學校功課,或者家庭裡父母的角色,小朋友下課回家之後應該要完成作業卻總是不予理會,負責工作賺錢的人卻從不外出工作,這樣或許就說不過去了。
「李」:「責任」的來源其實很多,最狹義的是所謂「法定責任」,就是由法律規定所產生的「責任」。而在法律規定之外,其他尚包括基於「人」的關係,不論是夫妻、父母、子女…等關係產生「責任」;此外,包括工作、政治、公職人員等等也是「責任」的來源之一。 

接受責任v.s.權衡衝突

「主」:我們接著談談「接受責任」與「權衡衝突」下的選擇。在衝突下的責任權衡到底是什麼?我們又必須要做出何種深度的考量?在第一部分時,我們先談到:人在選擇是否「接受責任」之前,必須要先去考量各種可能發生的利弊得失,接著,「責任衝突」就可能發生了!可否先舉個實際的例子讓大家瞭解,何謂「責任衝突」?
「李」:我以自己家裡所發生的事情作為例子,這其實在一般家庭應該也很常見。某個週六午後,家裡的小妹妹跟同學約好了一塊兒「去兒童樂園玩」,但她卻忘了,這個時間爸媽已經幫她約好要「看牙醫」,這就是小朋友世界裡的「責任衝突」。當時她說:「媽媽,我已經答應了我們班上的某某同學,我們是好朋友要一起出去玩,她媽媽也要跟我們一塊兒去,妳怎麼可以要我爽約,而去看牙醫呢?」但媽媽也對她說:「妹妹,牙醫阿姨老早在兩個禮拜前就預約好了,也早就把這件事情跟妳說了唷,那妳怎麼能夠答應同學的邀約呢?」當答應了邀約,就必須要負起責任,可能就有「赴約的義務」,也正如你自己所說的「不能失信於同學」、「不能爽約」、「必須要去兒童樂園赴約」,相對的,是不是也同樣不能失信於牙醫呢?你怎麼可以讓爸爸媽媽或你自己失信於牙醫呢?這就回到「發生責任衝突時,你該怎麼辦?」的問題本身。

 
  我再舉一個例子,關於大人世界裡可能遇到的責任衝突,真的是不勝枚舉,在「工作」與「家庭」之間就常發生。例如,今天晚上你已經與孩子約好了,要參加他的學校舉辦的家長會,距離下班時間五分鐘的時候,老闆卻走到你辦公室的門口,敲了敲你的門,他說「某某先生,這份文件客戶急著要,今晚八點前請你趕一下好嗎?」這個時候,你該怎麼辦?!這就是「責任衝突」。

  我們再回過頭看小朋友面臨的問題,「遊樂園」與「看牙醫」兩者之間有沒有兩全其美的辦法?當時,我們試著進行了一次的機會教育,處理的方式是,首先,爸爸、媽媽先跟小朋友三個人一起坐下來,然後我們開始一起「討論分析」,利用上述所談「權衡」利弊得失的方式。我們請小朋友先拿出一張紙,然後請他接著寫出「如果我們去兒童樂園的話,那麼我會怎麼樣?」(假如家裡的小朋友只有國小一、二年級,還不會寫國字,那請他用注音寫或口述由大人幫忙記錄也無妨)結果,我家小朋友寫出來的第一點是「我會很快樂」,我認為寫得很好,然後她再寫「我會對我的同學守信用」,這是她「負責任」的好處。接著,我問「妹妹,那妳再想一下,如果妳去兒童樂園的話,會有什麼影響呢?如果妳沒有去看牙醫,妳又會有什麼影響呢?」這個時候,爸爸媽媽千萬不要告訴小朋友答案,讓他自己去好好想一想,慢慢的寫出他的想法,結果他寫了「我的牙齒可能會蛀牙的更嚴重,以後會每天牙痛,這顆牙齒可能會被拔掉」,當她把所有她認為的利弊得失都寫下來之後,我再給了她一張白紙,我告訴她:「妹妹妳再寫,如果我去看牙醫的話,那我會怎麼樣?」等到她全部都寫完,我請她自己仔細看看這兩張紙上的利弊得失,我問:「妹妹,妳想要怎麼決定呢?」我家小朋友最終的決定是取消牙醫的預約,但我認為其實整個重點並不在最後的答案,更不在於她是否一定要聽從大人的看法或決定,而是在於她「瞭解」到她在作這個決定前後的過程中她去思考分析可能發生的各種問題,同時也覺察到自己面臨的是兩項責任的衝突,以後她就會注意再跟同學作約定之前避免發生類似的狀況了!更何況,我也不認為臨時更換和牙醫預約的時間是一件多麼「不好」的事,至少我可以讓他她百分之百的理解了「負責任」這件事,她知道這件事的影響程度,她也可以承諾下次絕對不會再有其他的安排或約會。事後,我們曾試探性的問她「妹妹,妳記不記得什麼時候要看牙醫嗎?」她回答「知道、知道,我一定會去!」當然,後來她果然也做到了。我認為這是一個思考的過程,一開始並不需要把結果想得的那麼嚴重。
「主」:這真的是一個很好的教育方式,但我也想到另一個面向的問題,小朋友往往會去捕捉大人過往的經驗,他也會因此適時的「發揮」,例如,他會說「爸爸,你不是上次答應我要去哪裡玩,但是你後來因為在公司加班,結果就沒有帶我去。」所以,俗話說「言教不如身教」,當我們看到這樣的情況時也該深自警惕,在自己的生活中也要盡量避免責任衝突的發生。就上述第二個問題的部分,假設我已經答應了小朋友要去參加家長會,但老闆又交代了新的工作,我該怎麼辦?我是不是也要寫兩張紙,拿給老闆看?
「李」:這套教材雖然裡面談的都是小朋友的故事,不過一旦將這些小孩子的故事推演到極致的時候,就可以回答您的問題「大人們該怎麼辦?」這個實際的例子絕對在現實生活中經常發生,而就我個人的觀點而言,只要他的答案「合理」、「可行」,都可以找到解決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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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處:中央廣播電台 台灣之音 央廣部落格-純在主義
節目主持人:李正純
與談者:李岳霖律師(民間司改會法治教育向下扎根中心主任)
文字整理: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籌備處
以繪本作為教材
主持人(以下簡稱「主」):
今天我們談到「責任」這個主題,是不是也像「權威」和「隱私」也有一個童話故事背景呢?
李岳霖律師(以下簡稱「李」):
  的確,這套繪本共有四個主題,每個主題都有個故事,目的就是要以最「生活化」的方式,讓從幼稚園的小小孩到成人階段,都可以透過閱讀或聆聽簡單而精彩的故事內容,去思考其中的道理。這些繪本的價值不在於它能夠「立即」告訴我們什麼樣高深的學問,它不是教科書,也不需要在看完後拼命死背。尤其我個人覺得最難能可貴的是,這套繪本每一個主題之間背後的概念是互相連結、環環相扣的。我們不需要用教科書般條列式的要求大家背誦死記,而是用一個一個生活化的故事,讓學生可以從概念與概念之間去觸類旁通。以「責任」這個主題為例,它以一連串動物園裡小故事為背景,將一些重要的元素抽出來,透過幾個簡單的故事情境,帶出我們所需要瞭解與「責任」相關的概念的知識和技能等。我們常常聽到一句話:「給他一條魚吃,不如給他一支釣竿」,而這套繪本就是類似於釣竿的功能,讓你擁有一個思考工具,引導你在腦袋裡「思考」每天發生、面對的各種問題。
  「責任」這本圖畫書主要圍繞在一所動物園裡發生的各種故事。在動物園裡想當然爾會有許多動物,同時也需要一些人來照料動物們的日常生活。這個故事,就以動物園的員工馬丁在工作中面臨的各種遭遇說起。馬丁是動物園的管理員,他的工作非常繁忙,除了要餵養園內大大小小的動物們、清洗動物居住的柵欄、清潔園內的各項設施,並為動物的水槽添加充分的用水之外;當遊客來到動物園參觀的時候,馬丁還要協助處理他們的各式疑問、提供遊客服務,也要確保遊客會遵守園內的各項規範等。每天,都有好多好多的事情等待著馬丁去處理,可是馬丁非常「負責任」地細心的照顧這些動物,動物們也因此長得更加健康有活力,到動物園的遊客因此變得越來越多,馬丁也更有成就感。然而,馬丁在工作上表現得越好、越出色,他的長官們一方面對他讚賞不已,一方面也交付了更多新的工作給他,而馬丁的煩惱也開始出現了…。

  他究竟要不要接下這些新的工作或職位?如果你是馬丁,你認為自己到底該不該用更多的工作,換取更多的收穫或者成就感呢?如果你是工作已經夠多的馬丁,當老闆交付給你更多的工作時,你又該如何思考並做出選擇呢?
生活中無所不在的責任
    「主」:聽了馬丁的故事,我突然發覺,自己跟他有好多相似之處呢!我的工作雖然不是一個動物園管理員,然而,我在工作方面與馬丁竟然面臨同樣的問題。在職場上,當你表現出不錯的工作成績,長官就會對你產生更高的期待。接著,他或許就會給指派給你更多的工作,一方面,這代表著他對你工作能力的「信任」,雖然一開始我會小有成就感,但過了一段時間之後,我的「壓力」接著來了。當工作越來越多,你又沒有辦法保證自己能夠做得像原來的這麼好,每個人一天都只有二十四小時,我不會因為工作比較多所以有第二十五個小時,當工作做不完的時候,究竟我又該怎麼辦?
  其實用動物園管理員馬丁的例子,對照現實社會的工作職場上,會發現許多人同時間也面臨相同的問題。其實,在校園裡一樣也會有「責任」的問題,例如小朋友該做的學校功課,或是由老師所賦予的一些責任等。有時候我們會聽到某些小朋友抱怨:為什麼別的小朋友都不用做這些事?為什麼我就要這麼辛苦?這就涉及他該不該「接受」這個「責任」?同樣地,這也是大家必須去面對的問題。
    「李」:「責任」真的是非常貼近一般人生活情境的問題,或許我們在談「權威」的主題時,一開始還不容易有深刻的體認。但當我們談到「責任」的問題,就絕對可以從生活的小事出發。小朋友不論在家庭或在學校,都一定會碰到與「責任」有關的問題,像是當小朋友下課後回到家,他會想要看電視、玩遊樂器,但是,功課作完了嗎?明天上課的科目預習了嗎?老師所交待該帶的學用品準備好了嗎?當晚餐結束後,我會跟我家的小朋友說:弟弟你要做哪些簡單的家事,姊姊妳要做哪些簡單的家事,做完了以後,你才能夠可以去看電視,妳才可以去看一下故事書。包括在學校也一樣,為什麼我們要分配打掃工作?你要負責打掃走廊,我要負責擦擦窗戶,他要負責整理教室及書櫃等等,這些都是每一個小朋友每天所面臨而且應該要做的事情,也是我們每一個人每天生活中都會碰到的問題:你該做什麼?你又不該做什麼?

責任範圍的界定
    「主」:從李律師談到許多小朋友在家庭裡的種種情景,不禁讓我聯想到自己的狀況。小孩子會認同學校中的「責任」,是因為這是他們現階段生活重心所在,當他功課沒寫完、書沒念完時,他可能比較容易同意「做功課」、「念書」是他自己的「責任」。但當講到做家事時,小孩子則常常會出現另外一種反應:「為什麼是我?」、「為什麼我要多做?」若家裡有兩個以上的小朋友時,其中一個就有可能會說:「為什麼他不用做?」這不正是我們剛剛所談到的「責任的範圍」嗎?「責任」的範圍有時候很清楚,有時候卻模糊不清,因此小朋友就容易有這樣的想法:「真的是該我做的(負的責任)嗎?」當遇到這種情況,我們該如何說明呢?我們該怎麼告訴他們,這就是你該負的「責任」!李律師會給我們什麼樣的建議?
    「李」:這真是大哉問!首先,「如何」告訴小朋友?其實與「權威」有關,由父母親直接告訴小朋友們,究竟有哪些事情屬於他的責任範圍,「行使權威」是最直接的方式;但在民主法治的社會中,除了以權威這種上對下、單方面的思考模式之外,我們是否還可以再活化或在更有技巧一些?
  我們可以「說之以理」。而這個理又該怎麼說呢?例如,面對「為什麼這件事不是哥哥姊姊做,為什麼是給我做?」的問題時,身為大人的我們應該有種想法,我們要跟小朋友「講道理」,跟他討論今天所賦予你的責任是不是「有根據」的,像是我是按照你們的能力、年齡等等不同的標準,來指定、分配不同的責任範圍。

  我認為探討這些問題的過程是非常有趣而且有意義的。這是因為我們事實上也在同時深入分析、瞭解小朋友們的內心世界。回過頭來,大人們也該反省,自己究竟是怎麼樣對待小朋友們,當我們把這個問題想清楚之後,似乎也比較能夠去思考,我們平日又是如何的去對待同事、朋友,甚至社會上其他人?如何讓人與人之間相處的情況更好?前面曾經提到,為什麼要以「能力」或「年齡」來指定、分配不同的責任範圍呢?以我自己跟小孩互動的經驗來說,對於家中年紀比較大的姊姊,我所分配給她的責任是「洗碗」,我告訴她,因為弟弟年紀小,洗碗可能會打破受傷;而當倒垃圾時間到了,家人們必須把垃圾桶清乾淨,將垃圾集中在一個大垃圾袋理面,這件事,或許年紀小的弟弟就可以做。年紀太小的弟弟不需要爬到很高的地方去操作電器,或者是冒著可能會打破碗盤被割傷的風險,這都是生活中非常實際的例子。

  大人們在分派給小朋友的責任時,同時考慮到其他相對合理的因素,這就是從「權威」、「正義」等延續到「責任」的概念,如果我們想通了前面所談到的這些道理,正如同獲得一把「釣竿」,知道該用什麼樣的「思考工具」去面對、解決問題。而不是每次當小朋友有異議時,總以「爸爸叫你怎麼做就怎麼做,別囉唆!」來回應,這樣就很難達到良好的親子互動。所以,為什麼老師非常喜歡我們談「責任」這個主題,當老師用這些討論思辨的方式將「責任」的概念讓學生了解後,學生就會真正知道他該為什麼樣的事情負責。
動之以情的可能性
   「主」:可以用講道理來說服人,相信在推動「責任」的概念時將會更加容易了。我又想到另外一個可能,俗話說「動之以情、說之以理」,有時候是否也可以用動之以「情」的方式呢?例如,可以說「你就幫幫我嘛!你多做一點我就多輕鬆一點啊!」而不論是家庭或社會,有時候並不僅僅是「理」的問題,有時候更是「情」的問題。若將事情各自分擔一起做,是不是大家就會更輕鬆?甚至,有時候還可以連帶地促成家人、朋友或同事間的感情融合,不也正是一種附帶效益。
   「李」:「責任」絕對不是硬梆梆的,也並非只有法律有規定的才稱做「責任」。像您剛談到的動之以情,其實,這是一種由感情上、道義上、人與人關係上所產生的「責任」,或許我們可以將其認定為廣義的「責任」範疇。道理都是一樣的,當人際關係越好,人與人相處間因而更和諧,這都是負責任的好處。
從利益談責任
   「主」:我們從「什麼是責任?」談起,談到什麼是該做的?什麼是不該做的?「責任」怎麼去劃分?又該如何分配「責任」,使人能夠欣然接受?現在我們接著談「負責任的好處」,前面大部分所提都與「公共利益」相關,例如讓人們之間的感情更好,一起做事的成效更棒,但除此之外,有沒有屬於「個人」的好處?前面提到以理來說服他,或者從情感、道德層面的方式,那麼有沒有可能以「利」來引誘他負責任呢?不論是繪本裡的動物園管理員馬丁先生,或是現實生活中一般的社會職場上,當你多負一點責任時,老闆就會給你升官、讓你加薪,其實就是一種「利」的方式。
    「李」:這並沒有不對,也絕對不是一種壞事,以你將會有更好的收穫、利益的方法,讓你考慮要不要承擔「責任」,以「利」的方式也是負責任好處的其中一種。負責任當然會有一個「相對」的概念,對於個人而言,如同您剛所提到的成就感、助人為快樂之本、心情因此更好,這些都是道德層面的好處;就實際層面而言,我因為付出了更多的「責任」,相對的,我也得到了更多的好處及報酬,我想這是天經地義的,但我們是不是應該要回過頭去想想,問題在於:這些更多的好處、利益、報酬等等,相對於承擔在肩膀上更多的「責任」,是不是我們所真能負擔的呢?千萬不能夠光看到「好處」,就忘了去思考:我是不是能夠完全的擔負起這些「責任」。
責任超過自己能力負荷範圍時該怎麼辦?
     「主」:我們接受了一個工作,被賦予「責任」之後,假設我們自己做不到該怎麼辦?是否該退回本來接受的利益呢?或者是該試著鞭策自己、激發潛力,讓自己可以負擔更多的「責任」?
     「李」:其實,解決的辦法很多,以我本身的律師工作必須承辦許多案件為例,有時候可能同時有比較多的案子,或者可能臨時發生了緊急的案件等,當你一旦答應了要接手承辦這個案件之後,我要負起為當事人處理法律爭議的「責任」,但如果你的時間、能力有限那該怎麼辦呢?當你要承擔更多的「責任」時,後果可能是你必須犧牲睡眠時間,熬夜將訴訟文件完成,無論如何,都要想辦法盡你所能去完成你該負的「責任」,這是第一個方法。第二、用「退回」方法來「拒絕」,當我們思量自己的能力後,發現「責任」與「責任」間互相產生衝突,我真的沒有辦法同時負擔起那麼多的「責任」時,那你不能用「薪水拿了再說,以後的事情先擺著」,這顯然是不對的處理方式。
無法承擔責任的結果
     「主」:也許當時太樂觀就接受了這個工作,但後來真的沒有辦法負擔起應有的「責任」,假設以加諸「責任」的人的角色而言,若該負責的人無法承擔「責任」時,我又該怎麼辦呢?是不是可以用「處罰」的方式呢?
     「李」:事情沒做好就必須負責,其實是一個「歸責」的問題。說的更清楚一點,這也是我們要知道「法律上責任歸屬」的問題。也就是某人沒有盡到應盡的責任時,他應該要負相對應的「結果」,而這究竟是不是所謂的「處罰」?容有疑義。就「處罰」這個詞而言,其實所指涉的是比較狹義的概念範圍,而較為廣義的概念應該是指「不利益」或「壞處」,我想這是大家最常見、最耳熟能詳、也是最能夠接受的字眼。
  當我們加諸「責任」在別人身上,而他做不到的時候,當然他必須負起「責任」。因不負責任所生的「不利益」有可能是罰錢等,我們將「不好」的結果加諸在別人身上,去換取我們因為沒有盡到「責任」而衍生的不利益,這是一種方式;此外,或許我們就得趕緊換人負責,如果你真的在工作上力有未逮,我們是不是可以藉由適時的調整,讓工作可以如期完成。事實上,「老闆」也有監督的「責任」。所以我們說「責任是無所不在的」,並不是只有第一線及最基層的人,也就是說,並不是只有像馬丁管理員這樣的員工才有「責任」的問題,而他的長官,還有他的長官的上級長官,長官長官的上司等的管理階層都有他們該負起的「責任」。所謂的「分層負責」,正表達出職場上每一個層級都有他應該負起的責任範圍,工作上必須具備的視野與臨場的應變措施等等。


  當你做到了你應該做的事情時,這就是負起「責任」。看起來、聽起來似乎很簡單,但我們仔細想想,我們每天在做的事情,是不是都在盡一個「責任」?是不是都在負一個「責任」?接下來,我們才去談如果有做到會怎麼樣?沒有做到又會怎麼樣?例如加薪、獲得成就感、或是得到各種獎賞獎勵。那麼,假如我沒有做到是不是要被處罰?我沒有做到是不是會影響到別人呢?像是我該把地上掃乾淨的,但當我沒有把地板掃乾淨,導致在地上還遺留著一灘潮濕的水漬,其他人走過去因此滑倒了,我該怎麼辦?這是不是我該負責的範圍呢?除了把「責任」兩個字每天掛在嘴邊之外,其實每個人都應該還要將「責任」放在心裡,仔細想想我做到了會如何?當我沒有做到時又將產生什麼影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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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龍系列 ─《樂在詞中》 http://www.dragonwise.hku.hk/dragonwise/
台灣節慶 http://www.gio.gov.tw/info/festival_c/index.htm
中國文字之美 http://www.contest.edu.tw/87/endshow/5/word1/index.htm
記鯤島本土文化園地─踏話頭 http://www.dang.idv.tw/head-1.htm
Giankiu Tiongsim 白話字研究中心 -台語 http://www.de-han.org/pehoeji/
台語拼音字-普實台文 http://www.taconet.com.tw/hioong
台語寫真集 http://www.taconet.com.tw/wtchurch/
台語唐詩選讀.孟浩然 http://www.ncku.edu.tw/~taiwan/taioan/kou-tian/si/hclu-tongsi/14-beng-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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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語呼音法 http://home.pchome.com.tw/discover/daiwa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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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音台語音標 http://www.tw15in.com.tw/
蕃薯囝仔 http://www.monkid.com.tw/
台語唐詩選讀.孟浩然 http://www.ncku.edu.tw/~taiwan/taioan/kou-tian/si/hclu-tongsi/14-beng-ho
聰味的網站 http://netcity2.web.hinet.net/UserData/h7617761/A/A.htm
個人的兒童文學創作
方素珍兒童文學館 http://netcity6.web.hinet.net/UserData/fsc4439/
兒童音樂教育:
古典音樂的演奏家, 印象三重奏 http://www.arstrio.com.tw/
音樂塗鴉國 http://www.prtmusic.com.tw/prtfamily/program/PAINTMusic/part_2/ (台北愛樂電台)
每週日早晨 9:00 ~ 10:00
主持/製作人: 吳逸芳
音樂色調:橘色
音樂類型:古典音樂為主,世界音樂、跨界音樂為輔
PAZU 兒旅網 http://www.pazu.com/
天籟音樂城 http://www.csps.tp.edu.tw/dodo/musiccity/
丹兒古典音樂網 http://classicsmusic.virtualave.net/
資訊教育軟體與教材資源中心 http://content.edu.tw/junior/music/ks_wg/main.htm (國中音樂)
音樂家小傳http://content.edu.tw/junior/music/ks_wg/content/story/story.htm
台北愛樂 http://www.prtmusic.com.tw/
小學音樂科相關網頁 http://www.hktas.edu.hk/webs/submus1.htm
歡迎光臨教育部國小音樂科學習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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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歌
tvb 兒童節 2002 http://tvcity.tvb.com/special/kid2002/song/
兒童園地 http://www.ednoland.com.hk/ednolandweb/knew.cfm (還有益智遊戲)
咱的囝仔咱的歌 http://www.cca.gov.tw/song/main.html
藝術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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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ds' Space:彩繪兒童創作天堂 http://www.kids-space.org/ 英文網站
摺紙的網站 http://www.tacocity.com.tw/folds/introduction.htm
媽媽寶寶網站 So Smart Productions http://www.sosmart.com/ (嬰兒教育產品) 英文 網站
BabyHood嬰兒物語 http://www.ibabyhood.com/
奇蜜親子網 . 華文父母社群網站 http://www.kimy.com.tw/ (嬰兒用品, 產前產 後知識,嬰兒幼兒兒童保健,身心發展............等有用知識)
Johnson's BBCenter 嬌生嬰兒 http://www.bbcenter.addr.com/
媽媽寶寶 http://www.mombaby.com.tw/km-portal/front/bin/home.phtml (孕婦須知, 育兒須知, 營養食譜..............等等)
育兒錦囊索引 http://www.mama123.com/b/bb/bba/lower.php3
母乳哺育專區 http://www.bfvghtc.org/
媽咪寶貝 http://www.cwow.com/baby/article/0,1817,12-BB00003014--AR00001245,00.htm
嬰兒與母親 http://www.baby-mother.com.tw/
優生保健 http://www.cgmh.com.tw/heal/journal/subject3.htm
mababy.com http://www.baby-mother.com/a/index.php3
雀巢寶貝家族 http://www.nestle-baby.com.tw
Mother No.1 http://www.motherno1.com/
BabyDJ婦幼網 http://www.babydj.com/Code/H_Home.asp
各項連結網站
教育網站 http://w7.hhps.tp.edu.tw/teacher/yahui/resource/goodwebs/search01.htm
兒童網站介紹 http://www.istec.iii.org.tw/01_04/3c/websiteinfo.asp
兒童篇(7至12歲) http://www.socialwork.com.hk/kid.htm
兒童世界 http://freebsd.sude.tpc.edu.tw/sude/grade/sm.htm
優良兒童網站 http://www.gifc.com.tw/寒假兒童網頁.
好站導遊 http://www.hbes.km.edu.tw/h8.htm
兒童網站 http://ms1.slps.ylc.edu.tw/~slps63/weblink/children.htm
囝仔網站 http://www.zgi.com.tw/main3-2.htm
兒童親子網站 http://www.buddhanet.com.tw/fp-vv.htm
幼教天地---網路書籤 http://www.contest.edu.tw/86/4/kidsky/bookmark.htm
Caring for Kids - Resources and Links http://www.caringforkids.cps.ca/resources/index.htm
英文網站
致知網 http://netcity4.web.hinet.net/UserData/hwy49/ 提供學習資訊及 兒童學 習資源。
小朋友的學習網站 http://www.snwes.tyc.edu.tw/edu03.htm
兒童精選網站 http://w2.laes.tp.edu.tw/rebecca/old_index/
社會科教學
兒童天地 http://www.naer.edu.tw/study/computer/1136/f1/student.htm
100精選兒童網 http://www.llps.hlc.edu.tw/
兒童應該去
網路--網路兒童 http://www.ddp.ks.edu.tw/page28.html
兒童網站連結 http://www.yses.hcc.edu.tw/links/child-link.htm
學習資源 http://www.lzp.ks.edu.tw/left44.htm
兒童優質網 http://www.ples.cyc.edu.tw/childien.htm
勵馨基金會推選優質兒童100好站目錄 http://www.logps.cyc.edu.tw/91.10.31.3.htm
兒童文學 http://www.clse.tpc.edu.tw/zvandalism/4.htm
兒童好站 http://www.tlaps.hlc.edu.tw/tlaps/stuweb.htm
學習資源中心 http://www.fles.tyc.edu.tw/new_page_27.htm
優質兒童網站 http://w3.csps.tp.edu.tw/~kelly/internet01.htm
DVM http://www.dvm.com.hk/elearnkid/interesting/childsite_leisure.html
教學資源網 http://ms1.faes.ylc.edu.tw/tearesoure.htm
其他好站
公視原住民兒童網站 WAWA.NET http://wawa.pts.org.tw/index.php
草莓易學網-可以尋找全省幼稚園 http://www.kid.com.tw/
小蕃薯搜尋引擎 http://kids.yam.com/index.html
台北市幼教資源網站 - 提供幼兒教育資源。 http://www.kids.tp.edu.tw/
窩比幼教服務網 http://www.woby.com.tw/index.asp
光和美幼教專業網站 http://www.1-6.com.tw/
BabyCenter http://www.babycenter.com/ 有用資源尋找 英文網站
兒童醫學網 http://www.vghtpe.gov.tw/~peds/index.htm
兒童健康 http://www.kidsno1.com/
台灣迪士尼 http://www.disney.com.tw/
英文迪士尼 http://disney.go.com/home/today/index.html
佑佑兒童資訊網 http://yuyu.ncc.com.tw/
翻譯停看聽 http://home.kimo.com.tw/carlayeh/ 介紹德文翻譯兒童文學、包括圖 書推介及翻譯理論等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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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個兒童益智網頁

英語篇:
BBC活學英語室
http://www.bbc.co.uk/schools/laac/menu.shtml

認識字母AlphaBits http://www.edu4kids.com/alpha/

動物教認字 http://www.infostuff.com/kids/index.html

聽歌學英文 http://phonics.jazzles.com/html/kid.html

跟美國人學英文 http://www.learningplanet.com/

中文篇
成語動物園
http://resources.ed.gov.hk/idiom2/

中文學堂教寫字 http://www.kids945.com.tw/

多樣化學中文 http://www.dragonwise.hku.hk/dragon2/

認識漢語拼音 http://resources.emb.gov.hk/~chi/
經典故事學英文 http://www.candlelightstories.com/

公民教育故事 http://www.cpce.gov.hk

互動式動畫故事 http://www.magickeys.com/books/

親親孩子講故事 http://resources.ed.gov.hk/story_telling/

西方經典童話故事 http://www.childrenstory.com/index.html

小海白地球拯救隊 http://www.ert.org.hk/

親子圖書館 http://elibrary.hkedcity.net/

家長兒童樂園 http://www.ednoland.com.hk/
 
大自然篇
香港自然網 http://www.hknature.net/  
 
昆蟲世界 http://home.kimo.com.tw/weeviltw/

香港鯨豚網 http://www.chinese-wite-dolphin.net/front.html

自然教室 http://www.socialwork.com.hk/classnature.htm

抱抱大自然 http://parks.afcd.gov.hk

卡通篇
芝麻街英語世界 http://www.sesameworkshop.org/sesamestreet/

迪士尼官方網站 http://disney.go.com/home/today/index.html

可愛Miffy與好友 http://www.miffy.com/

維尼家族
http://disney.go.com/disneyvideos/animatedfilms/pooh/

Hello Kitty同你玩遊戲 http://www.sanrio.com/

人體科學篇
人體妙趣100問
http://hk.geocities.com/biologyproject_pkgms4b/2.html

認識身體每一處 http://yucky.kids.discovery.com/body/

兒童營養學
http://home.ied.edu.hk/~s0113125/UntitledFrameset-4.htm

七項全能充滿FUN
http://www.bch.cuhk.edu.hk/fns/fun-in-seven/chinese/primary-Breastfeeding- background.html

遊戲篇
新雅互動樂園 http://www.sunya.com.hk/game/game.html

阿毛成長樂園 http://www.amau.com.tw/

好學好玩AeKids http://www.aekids.tv/main.asp

動腦筋玩遊戲 http://www.funbrain.com/kidscenter.html

猜猜我是誰? http://www.kidscom.com/games/animal/anima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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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沒錢也存得出一桶金─麥田出版社主編蔡錦豐 』2011/10/14 **本文摘自家長教育學苑**由台北市家長教育教會製作
       附註:家長教育學苑**由台北市家長教育教會製作-這個網站真的很棒,因為它蘊藏了很多豐富的教育資源,歡迎各位家長們有空多上去這個網站逛逛。 
 
『老師,你會不會回來』
        在全臺灣最窮的平地鄉之一,在全南投稅收最少的學區,在被荒煙蔓草包圍的校園裡,在九二一世紀地震無情摧毀全倒的建築中,看王政忠老師如何克服弱勢難以擺脫的惡性循環,花費15年的時間打造孩子們的快樂天堂。
         這些年來爽文國中的畢業生,在王老師的帶領之下,成立了爽中青年軍,返鄉回校擔任青年志工,辦理暑假生活營隊,以身作則示範感恩與回饋;協助低成就學弟妹課業輔導,成為這個偏鄉現在與未來的深耕力量。(他們是2009與2010年的全國優秀志工團隊,也是2010年全國青年志工團隊的創意服務獎得主。)
        是什麼樣的帶領改變了這些孩子的生命?是什麼樣的作為啟發了這些孩子的價值?
       他如何堅持基本能力並創造成功機會?他如何激勵學習動機並營造學區氛圍?
讓Super Power教師說給你聽!
 
        作者簡介:SUPER POWER教師 王政忠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國文系畢業、南投縣第六期國中主任班結業、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課程與教學研究所碩士,現在是南投縣立爽文國中教導主任。
      但他最喜歡的頭銜是爽中青年軍的頭子!

         因為在成長的路上經歷過舉目無親的孤單、徬徨與無助,所以他知道沒有家庭溫暖的青少年為什麼會自暴自棄;因為在求學的路上經歷過自力更生的辛酸、坎坷與咬牙,所以他知道沒有師長扶持的孩子們為什麼會認輸認命。
         因為教育,讓他得以從貧窮翻身,所以他投入教育;因為老師,讓他得以從弱勢脫困,所以他成為老師。
       因為愛,所以他在位於全臺灣最窮的平地鄉鎮之一的學校落腳,為弱勢的孩子們構築希望、創造機會、堅持夢想。
      他的信仰是學生,他是超人教師!
獲獎紀錄
2008年 POWER教師全國首獎
2009年 南投縣特殊優良教師、全國青年志工績優團隊指導老師
2010年 教育部攜手計畫全國績優、全國青年志工創意服務績優團隊指導老師
2011年 獲SUPER教師南投縣首獎、InnoSchool全國學校經營創新KDP國際認證獎全國首獎(標竿學校)
文章轉載處: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516427
 
***【精采節目線上收聽】***
(有效收聽期間為節目現場後60天內)
線上收聽免費下載視聽軟體Windows Media Player 7.1約從第10分鐘起)(
 
 
2011年10月13日星期四
題目:老師,你會不會回來
主持人:張慧心(代班)
來賓:SUPER POWER教師王政忠
訪談大綱:
 
1.王老師獲獎無數,實至名歸,您覺得因努力不懈而獲得外界關注的最大意義是什麼?
2.您的獲獎及故事流傳,是否有可能會帶動山地偏鄉的教育現況改變?
3.真的是因為孩子一句話而回到中寮嗎?還是因為九二一,或者有其他的原因?
4.您在當地的教育方式顯然和城市學校不同,和您過去「補教名師」的教學目標亦大不同,可否詳述一下教學方式、資源取得及孩子學習概況?
5.您希望教出什麼樣的孩子?山上孩子需要好老師外,還需要什麼資源和機會?
6.藉著您的獲獎,是否代為呼籲教育主管應重視那些事項?(例如山上孩子的12年國教、孩子的營養午餐和課業輔導、技職教育、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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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新北市永和區某國小上法治教育授課內容資料**本文摘自教育部人權諮詢暨資源中心(授課時間:10月18日)
2008/3/11懵懂無知、鑄成大錯
作者:簡華明(新竹市警察局第三分局組長/私立玄奘大學兼任講師)
壹、時事案例
   94 年 12 月 10 日晚間,發生在花蓮的二名未成年少女陳屍橋下之雙屍命案,震驚一時;二名被害少女均是就讀國中、年齡未滿 16 歲的少女。特別是發生命案的地方,是位處台灣東部之花蓮,其民風一向純樸,如今卻發生如此駭人聽聞的少女雙屍命案,令人對社會治安有幾分的憂心。所幸本案能在短短三日內為警方偵破,然而,令人難以置信的是,涉嫌殺害這二名少女的凶手,竟然是其中一位被害少女的男朋友,其承認因為不滿被害少女的父親控告他對少女的妨害性自主罪官司,在雙方已達成和解及賠償之下,仍然收到法院的傳票通知,以為自己 被少女家長等人欺騙及出賣了。因而,在主嫌犯的母親 唆使之下,其 夥同另外四名男性共犯,將二名少女約出談判之後,再 予以殺害棄屍,整個過程可以說是極為殘酷及不忍。然而,這件重大刑事案例,所透露出的一些社會及法律問題,確實值得我們深切省思,並為時下的青少年殷鑑。 
貳、問題探討
   首先,二名被害少女均是就讀國中、年齡未滿 16 歲的少女,雖然二人不喜歡讀書,甚至是中輟學生,但法律對她們的保護是平等且沒有差別的。 根據報載內容, 本案之所以會發生,初步的調查瞭解係導因於:「主嫌不懂法律、害死二條命」,且主嫌犯亦表示:「如果我知道妨害家庭、妨害性自主罪是公訴罪,就不會這麼衝動地殺了她們」。這件事也反映出時下的少男少女,常在兩小無猜下,彼此偷嚐禁果發生性交行為之後,對現行的法律規定及基礎觀念欠缺認識,甚至是一無所知。 倘若本案果真如主嫌犯所言,是在不懂法律規定情況下造成的,則我國青少年的人權法治教育,確有必要再予提升。
      其次是,在「妨害性自主罪」方面,我國的刑法第 227 條有明文規定,如果性交的對象是個未滿 16 歲的幼年人,縱使是在對方同意之下所進行,仍然是有罪的,須受到法律的處罰。因為,我國的法律之所以有如此規定,無非是為了保護少年的身心健全發展,避免在年齡及心智欠成熟之下,從事性交行為,妨害其身心健康發展。是故,一旦與未滿 16 歲之「男女」,有了「性交」或是「猥褻」的行為之後,不但要受到處罰,且其刑度亦是很嚴重的。以下即是刑法的具體規定: 


一、對於未滿 14 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對於未滿 14 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 6 月以上、 5 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對於 14 歲以上未滿 16 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 7 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對於 14 歲以上未滿 16 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上述 與幼年男女性交、猥褻罪 之未遂犯,仍須處罰。

  但是,如果男女雙方均為 18 歲以下之少年,彼此在你情我願情況下,發生性交或是猥褻的行為,法律也設有減輕或免除其刑的規定;換言之,如果雙方是個年齡相當的少男少女(如:國中生或高中生),因為彼此戀愛而自願與對方發生性交的情形下,法律規定必須減輕處罰或是免除其刑罰;而且未滿 18 歲的人如果犯了該項罪名,是屬於一種「告訴乃論」的罪。但花蓮少女雙屍案的主嫌犯,其年齡在 18 歲以上,他與未滿 16 歲的被害少女發生性交行為,違反上述法條的規定,就不是告訴乃論了,這也是主嫌犯誤解法律之處,而鑄成大錯了。須說明的是,法律之所以有此例外的「減輕或免除其刑」及「須告訴乃論」的規定,無非是考量現今有太多的少年男女發育極為早熟,而且在國中、高中的少年階段,即有了性交的行為發生,但如果法律仍然採用上述「與幼年男女性交、猥褻罪」的刑罰來論處,未免過於苛刻,所以才有了減輕處罰或是免除其刑罰的規定,並且在這種情況之下,該罪必須是「告訴乃論」。 
特別一提的是,為了維護男女平權,過去「強制性交罪」的被害人僅限於「婦女」而已,但在民國 88 年 4 月 21 日所修正的刑法,已將「 男性」予以涵括在內;換言之,男性也可以是性侵害犯罪的被害人。而且,過去有所謂的「強姦」及「姦淫」等法律用詞,其隱含有男女不正當的性交意味,此對於性侵害犯罪的被害人而言,誠屬難堪與不雅,故將所謂的「強姦」及「姦淫」等法律用語,予以修正為「性交」之中性用語,其亦具有維護性別平等之象徵意義。
參、延伸思考
   所謂的「強制性交罪」,乃是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所以,它是一種違反當事人本人意願所發生的性侵害行為。以下幾種狀況,在現實生活中經常發生,其法律效力如何,值得大家再深思瞭解:
思考一:
   有一對男女朋友,平時感情良好。某日,雙方於發生性交行為之後,即因口角致不歡而散。事後,女方指控遭男方強暴,為此,雙方對簿公堂。而男方則反駁女方的指控,並表示當初的性交行為是雙方自願的。此時該如何認定事實? 
 就本案例而言,是否構成「強制性交罪」,在於有無違反女方的意願之下,男方強迫女方發生性交的行為。如果真的有構成「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性交者,須要有一些具體的證據資料,例如:驗傷單等。此外,法院在審理時,也會依照男女雙方的陳述,及當時的情況證據等資料,以進行判斷及心證。必要時,亦有可能會對雙方進行測謊,以為審判的參考。
思考二:
   倘若有一對夫妻,先生在太太不願意的情況下,強迫與她發生性交的行為,這樣是否會構成「強制性交罪」?
 過去,傳統的觀念認為,夫妻本來就負有同居之義務,因此,夫妻行魚水之歡,也是天經地義之事;甚至有未經對方同意之下,即強行與對方為性交。然而,這種情形在民國 88 年 4 月 21 日修正的刑法「妨害性自主罪」規定之後,對於夫妻之間如果有實施強迫對方性交行為者,受害的一方是可以向法院提出告訴的。但是,夫妻之間的強制性交罪,是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其目的在於夫妻之間原本應相互尊重,對於夫妻之間的性行為,仍應給予充分之自主權,以創造和諧的兩性關係;且 兼顧夫妻之間的倫理,將之訂為告訴乃論罪,是為了使婚姻問題之處理,仍有轉寰之餘地,以維繫家庭之完整。 

思考三:
  妨害性自主之性侵害行為,是否要以雙方的性器官有了接觸,才構成犯罪?
  一般人對於「性交」的觀念,總認為是指性器官的「接觸」,或是性器官的「插入」,才算是性交的行為,但是社會觀念多變,這種見解遭到挑戰與顛覆。因而,我國刑法在 88 年 4 月 21 日修正,特別明文規定,將所謂的「性交」行為,擴大定義為:以性器進入他人性器、肛門或口腔之行為,以及用性器以外的其他身體或器物進入他人性器或肛門的行為等情形。在此定義下,「口交」雖然是二者的性器官未有接觸,但仍然是屬於性交的行為。另外,如有男同性戀者之間的「肛交」行為,雖然這不是異性間的性器官接觸,仍然屬於性交行為。更寬廣的定義是,凡是用其他性器官以外的物品,例如:手指、按摩棒等,插入他人的性器官或肛門,這些行為在法律上,仍然被認定是一種「性交」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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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新北市永和區某國小上法治教育授課內容資料**本文摘自教育部人權諮詢暨資源中心(授課時間:10月18日)
==網路帳號遭盜用 可以提告(100年8月19日)==
●時事議題:刑法
文/陳正芬(作者為主任檢察官)
         暑假小立在家裡上網,突然收到同學安庭傳送MSN訊息。內容是說,他正在網路購物,需要手機接收認證密碼,但是手機突然壞了,要請小立提供手機門號及身分證字號,幫忙代收簡訊。

  小立感到奇怪,於是以MSN回覆安庭:「代收簡訊為何要提供身分證字號?」安庭答覆:「這是網購的程序,以後再當面解釋給你聽。」

       小立不疑有他,就在MSN上留下了自己的身分證字號及手機號碼。不一會兒,小立收到了科技公司傳來小額付費的認證簡訊,他也立即完成對方的認證。

        後來,小立收到了電信公司傳來小額付費一千元扣款成功的簡訊通知。小立非常詫異,趕忙上MSN詢問安庭為何要他繳款,安庭回覆:「下次再一併向你解釋。」同時,安庭又要求小立再幫忙接收簡訊。
      小立覺得事有蹊蹺,於是直接打了電話給安庭,問個清楚。安庭說,他的MSN帳號已經遭人盜用了,小立才驚覺自己遇到了網路詐騙。
安庭帳號被盜用並詐財,也要負刑事責任嗎?
陳正芬
  歹徒盜用安庭的帳號,利用MSN雙方沒有直接通話或見面的場合,偽裝是小立的同學安庭,讓小立誤以為與安庭本人通話,這就是施行詐術的行為。而小立因歹徒施詐,信以為真,陷於錯誤,提供了手機號碼和身分證字號等個資,導致財產的損失。歹徒的行為符合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詐欺罪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小立要如何討回公道?小立是被害人,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兩百三十二條:「犯罪之被害人,得為告訴」,他可以對侵害財產權的網路歹徒提出告訴。

  小立不知道歹徒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址,該如何提告呢?這類案件,只要有被害的事實,而且表明要追究歹徒的刑事責任而提出告訴,就算不知道歹徒的真實身分,一樣可以發生合法告訴的效力。當司法警察機關或是檢察署受理小立提出詐欺案件的告訴後,就會發動偵查,把歹徒找出來。

  至於小立的同學安庭有沒有刑事責任呢?因為是歹徒盜用安庭的網路帳號,以MSN方式詐騙小立,並不是安庭本人的行為,所以他沒有刑事責任。況且安庭的帳號遭到盜用,也是被害人,可依法追究網路歹徒的罪行。

從心想起

簡里娟(高雄市正興國中輔導教師)

  在網路上,你曾經受騙過嗎?當時發生了什麼事呢?

  在網際網路的世界裡,有人會誠實相待,也有人會惡意欺瞞,由於缺乏面對面的互動與溝通,所以我們更要保持警覺。一旦涉及提供個人資料,儘可能多方確認對方的身分,以防受騙、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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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價差大 小心買到仿冒品(100年8月23日)==
●HOT八月法律主題:保護智慧財產權
文/陳正芬(主任檢察官)
  「這T恤是當季新款,很好看吧!」小妮開心的展示新衣。小如打量衣服後,好奇的問:「你在哪裡買的?」小妮回答:「是我媽從國外買回來的。你看,這個特別的圖案就是品牌保證呵!」

  小如心生羨慕,於是上網搜尋,結果發現有人網拍類似的T恤,衣服上的圖案標誌居然和小妮的新T恤是一樣的。在網頁上賣家強調:「今夏最夯款!」「秒殺暢銷品!」小如心想:「這應該就是小妮穿的牌子。」於是立刻加入競標,以三百九十九元成交。


小如按照賣家要求完成轉帳,幾天後,收到了戰利品。她急忙拆開包裝,試穿後非常滿意,高興的打電話告訴小妮,但小妮提醒:「你得標的價錢太低了,會不會是仿冒品?」自認撿到便宜的小如並沒有理會。

  第二天,T恤下水以後,小如發現竟嚴重褪色、縮水。小如聯絡賣家想要退貨,但對方回覆:「是你洗衣的方法不對,從來沒人說會褪色、縮水!」賣家堅持不換貨,也不肯退錢。

  小如和對方理論:「名牌為什麼會褪色、縮水?」不論她怎麼說,賣家始終不讓步,她這才體會到貪小便宜的後果。
有法可循
陳正芬
  賣家賣仿冒品有沒有刑事責任?依據商標法第八十二條規定:「明知為前條商品而販賣、意圖販賣而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所謂「前條商品」是指沒有得到商標權人或團體商標權人的同意,在類似商品上使用相同的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導致消費者可能與正牌產品混淆,發生誤認的情形。這類賣家就會構成違反商標法的犯罪。
 
  製作仿冒品的工廠負責人,有沒有刑事責任呢?負責人沒有得到商標權人的同意或授權,擅自製造相關商品,依據同法第八十一條規定,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小如買仿冒品會不會有刑事責任?單純購買衣服的消費者,依據商標法雖然沒有刑事責任,但如果消費者都能拒買仿冒品,那麼無利可圖的廠商自然不會去製造,而侵害他人的商標權。

  小如買到品質很差的仿冒品,如何討回公道?依據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規定,出賣人對於小如應負起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小如可以依據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規定,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支付的金額。

你該知道

張琦芳(新北市樟樹國中教師)

  跟隨潮流,打扮入時,將衣物、配件作完美的呈現,進而增添與社會大眾互動時良好的印象,固然是成長過程中不可缺少的學習,然而,若遺忘了個人獨特的氣質與需要,僅僅是盲目的追隨與仿冒,反而落入了「畫虎不成反類犬」的窠臼,喪失展現自我特色的好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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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教育部人權諮詢暨資源中心(授課時間:10月18日) 
==擅自拷貝光碟出售是公訴罪(100年8月26日)==
●HOT八月法律主題:保護智慧財產權
文/陳正芬(主任檢察官)
凱和同學小孟都非常喜歡某個三人組樂團,只要他們發行新專輯,兩人一定會去參加新歌發表會,並購買專輯。

  這天,小孟打電話來約凱凱參加週末的新歌簽唱會,凱凱拒絕了邀約:「你和小敏去吧!我這個月沒錢買專輯,所以不去了。」

  這時,小孟出主意:「我先借錢給你。」

  凱凱說:「不行!我媽不准我亂借錢。」

  小孟又說:「那麼,我買新專輯後,再拷貝一份光碟便宜賣你。」

  凱凱問:「這樣做可以嗎?不會違法嗎?」

  小孟理直氣壯的回答:「專輯是我買的,所有權屬於我,我當然可以拷貝。」

  凱凱仍舊有些擔心的問:「可是為什麼警察會抓販賣拷貝光碟的人?」

  小孟急忙撇清:「警察是抓大規模的仿冒工廠,不是我這種小咖。況且正版專輯那麼貴,我們學生怎麼買得起?」
有法可循
陳正芬
  小孟有權拷貝自己買的音樂光碟片,再賣給別人嗎?小孟支付金錢,取得的是那一片光碟片的所有權,並不是光碟裡面的詞曲音樂著作。小孟沒有得到音樂著作權人的同意或授權,擅自利用電腦設備,拷貝重製內容完全相同的音樂光碟,再出售給別人,他的行為違反了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第三項規定:「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而前項之罪是指「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這種犯罪,依據同法第一百條規定,不是屬於告訴乃論的罪,所以縱然小孟和對方和解,也無法由對方撤回告訴,而終結訴訟。

  小孟可不可以將音樂光碟中的曲目,轉檔成MP3檔案格式,儲存在個人的隨身聽中欣賞?依著作權法第六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著作之合理使用,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為了方便欣賞音樂,小孟將光碟內的音樂轉檔成MP3,屬於「合理使用」的範圍,這種情形規定在著作權法第五十一條:「供個人或家庭為非營利之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得利用圖書館、及非供公眾使用之機器重製已公開發表之著作。」換句話說,小孟將音樂光碟轉檔儲存於個人隨身聽內,僅供個人欣賞,不是基於營利的目的,所以行為並沒有侵害著作財產權。

你該知道

張琦芳(新北市樟樹國中教師)

  藝術創作是人類有別於萬物的智慧結晶。想要擁有美好的音樂而能時時聆聽,是人之常情;想以較少的金錢取得並省下開銷,也可理解。只是,若貪圖一時利益,往往會使創作者陷於困境,而降低創作意願,樂迷因此失去好作品,付出的代價豈不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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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新北市永和區某國小上法治教育授課內容資料**本文摘自教育部人權諮詢暨資源中心(授課時間:10月18日) 
=不論簽名或蓋章都有法律效力(100年9月2日)==
●法律通 生活好幫手
文/王麗能(律師
 家住彰化的阿南,今年學測成績優良,順利考上臺北某所知名的大學。由於必須離家求學,所以阿南的爸媽利用暑假期間特地北上,幫他找房子。

  阿南在臺北工作的姑姑,搜集了一些學校附近宿舍出租的資料後,就陪阿南的爸媽去看房子。他們看中了一間進入須刷卡、有門禁管理的宿舍,覺得那裡環境清幽,而且安全。

  當他們和房東談妥租屋條件,準備簽定租約時,阿南的爸爸才發現,自己在匆忙之中竟忘記帶私章。

  阿南的爸爸印象中,訂定契約一定要蓋個人私章,才有法律的保障;如果只是親筆簽名,恐怕會出問題。於是,他著急的問房東:「這附近有沒有刻印店?可不可以等我刻個木頭章再簽約?」

         房東不慌不忙的問:「你會簽自己的名字吧!」阿南的爸爸被問得一頭霧水的回答:「簽名當然沒有問題啦!你為什麼這樣問?」房東接著說:「我也沒帶印章,所以我們用簽名來訂租約好了。」
 簽定契約一定要蓋印章嗎?如果雙方只是親筆簽名,簽好的契約有效嗎?另外,在契約上捺指印,有沒有法律效力?
王麗能
  我國民法第三條第一項規定:「依法律之規定,有使用文字之必要者,得不由本人自寫,但必須親自簽名。」由此可知,簽訂契約原則上應以「親自簽名」為主。

  民國十八年立法當時,考慮國人長久以來習慣蓋印章,而且社會上有不少文盲,因此,該條第二項又規定:「如有用印章代簽名者,其蓋章與簽名生同等之效力。」由此可見,蓋印章只是代替簽名。總而言之,不論是本人親筆簽名,還是蓋個人私章,都有法律效力。

  本案例中,年齡不滿二十歲的阿南,必須由爸爸和媽媽當法定代理人,才能簽定有效的租約。只要簽約雙方都是具有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在契約上不論是簽名或蓋章,都具有法律效力。因此,阿南的爸爸沒有帶個人私章,並不影響契約簽定,他只要親自簽名,就可以完成簽約。

  萬一,阿南的爸爸、媽媽不識字,不會簽自己的名字,民法第三條還有第三項規定:「如以指印、十字或其他符號代簽名者,在文件上,經二人簽名證明,亦與簽名生同等之效力。」也就是說,如果在契約書上捺指印或畫十字,不易確知是誰,原則上沒有任何效力。但是,如果有另外兩個人「簽名」,來證明是誰捺指印或畫十字,那麼捺指印或畫十字才會發生法律效力。

  有些警員在製作筆錄時,習慣性的要求被訊問人捺指印;但從法律角度來看,如果被訊問人沒有另外簽名或蓋章,筆錄的效力就可能發生問題。至於針對刑案犯人要求罪犯捺指紋印,以便日後作為犯罪偵查之用,那則是另外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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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幫新北市永和區某國小上法治教育授課內容資料**本文摘自教育部人權諮詢暨資源中心(授課時間:10月18日)

==威脅公布隱私照片是恐嚇行為(100年9月20日)==
●HOT九月法律主題:校園霸凌事件防制
文/陳正芬(檢察官)
午休時間,小倩拜託同學小如陪她去上廁所。小如笑她:「膽小鬼!光天化日之下,為什麼不敢一個人上廁所?」小倩欲言又止。

  這天,兩人又結伴到廁所。當小倩一進廁所,「啊!你們為什麼在這裡?」飽受驚嚇的小倩質問對方,對方有恃無恐的說:「要拿回照片,就趕快給錢!」小倩哀求:「我說過我沒錢……」「再給你一星期籌錢,否則就公開照片給大家欣賞咯!」
 
  小如仗義直言:「你們根本就是勒索,我要去跟老師說。」「少管閒事,你敢說,小心你的臉會開花!」阿強一夥人撂下狠話後就離開了。

  「為什麼他們有你的照片?」「是什麼樣的照片?」小倩禁不起小如的追問,只好和盤托出。原來,小倩曾和同校學長小孟交往,一天兩人視訊聊天時,小孟提議要小倩穿比基尼泳裝,小倩答應了,沒想到這段畫面居然被小孟側錄收存。後來,小倩想分手,但是小孟不甘心,於是把照片交給拜把兄弟阿強,指使他去威脅小倩。

  聽完小倩的遭遇後,小如主張向老師求助:「千萬不能妥協,要給他們教訓!」為了擺脫噩夢,小倩於是報告老師。當老師知道後,驚覺這是犯罪行為,趕緊請教學校的法律顧問如何處置。
有法可循
陳正芬
  小孟沒有經過小倩的同意,偷偷側錄她穿比基尼泳裝的過程,並節取畫面,沖洗照片,構成了刑法第三百十五條之一第二款的犯罪:「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小孟透過阿強等人,用侵犯個人隱私的照片來威脅小倩,要她付錢,這種行為符合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條第一項的恐嚇取財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小孟雖然沒有親自出面,但是提供阿強照片,並指使他勒索小倩,所以小孟和阿強等人成立恐嚇取財未遂罪的共同正犯,同樣會受到處罰。

  阿強撂狠話威脅小如,足以使她產生恐懼感,所以阿強等人會構成刑法第三百零五條的恐嚇罪:「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行,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你該知道

◎陳慧珊(臺北市松山高中教師)

  拍攝親密行為的照片或影片,雖然是私人的決定,然而,別忘了保護自己的隱私。在網路時代,照片或影片是非常容易散播的,如果不加留意,對未來的影響恐怕無法衡量。所以,學會溝通,保護自己的隱私權,可以避免憾事發生。別忘了,親密關係是以尊重為基礎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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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時間:10月18日)
  
 

==青少年莫淪為暴力討債的打手(100年9月6日)==
●HOT九月法律主題:防制黑道進入校園
文/黃柏銘(派出所所長)
 
         深夜時分,社區外有幾個晃動的人影。「你們在幹什麼!」巡邏的社區保全老陳發現了有人對著大門潑灑油漆,隨即上前制止。「哼!死老頭!別多管閒事!」這群凶神惡煞不但不聽制止,反而對老陳拳打腳踢。

      老陳的哀號聲劃破了夜晚的寧靜,也驚動了附近巡邏的員警。警方迅速趕到現場,當場逮捕這一群惡少,並將老陳送醫急救。

  當警方盤查身分時,赫然發現他們都未滿十八歲。「嗯!我看事有蹊蹺。」經驗老到的江警官發現情況不單純,立刻指示警員深入追查。

  原來,這群青少年都是國中生,三個月前在網咖結識一名自稱「小龍」的男子,小龍常請他們吃吃喝喝,於是大家也就尊奉小龍為大哥。一天,小龍說:「我介紹你們認識『豹哥』,跟著他,保證以後吃香喝辣!」眾人聽到小龍的提議,無不附和。

  在小龍引荐下,幾個青少年便人開始跟著「豹哥」經營地下錢莊,並依指示向人討債。遇到欠債者不從,即拳腳相向,或到他家門口潑灑油漆,讓對方心生畏懼,痛苦不堪,並嚴重影響社區安寧。
有法可循
黃柏銘
  青少年對於整體社會環境及法律規範,都還在摸索、學習的階段,但往往在同儕團體的催化下,遭到有心人士的利用,從事各種犯罪活動。再加上近幾年來黑幫電影當道,經過傳媒包裝,街頭鬥毆美化成英雄救世的作為,許多價值觀不斷被混淆,甚至可能誤導青少年,藉由加入犯罪組織來獲得同儕認同。

  案例中,豹哥經營地下錢莊獲取暴利,已可能觸犯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重利罪的規定:「乘他人急迫、輕率或無經驗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另外,豹哥及他手下的幫派分子經營地下錢莊,放高利貸獲取重利,並以暴力方式收取債務,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二條規定,他們的團體屬於犯罪組織,依同法第三條第一項規定:「發起、主持、操縱或指揮犯罪組織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參與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又由於豹哥吸收未滿十八歲的青少年成為犯罪組織的成員,所以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四條規定,可加重豹哥刑度的二分之一。

你該知道

◎張琦芳(新北市樟樹國中教師)

  當朋友有難需要幫忙,明知是違法之事,你仍然不分青紅皂白的協助,這叫「義氣」嗎?

  「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朋友是生命中重要的貴人與知己,在朋友的陪伴與傾聽下,我們總能走過許多挫折與衝突。然而在茫茫人海中,我們也必須知道如何分辨出「友直、友諒、友多聞」的益友,才能避免被損友欺瞞與利用而誤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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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幫新北市永和區某國小上法治教育授課內容資料**本文摘自教育部人權諮詢暨資源中心(授課時間:1018日)  
==抄襲網路文章 不能主張合理使用(100年8月30日)==
●HOT八月法律主題:保護智慧財產權
文/廖頌熙(律師)
       最近,老師要大家交一篇闡述孔子思想的報告,於是益仁上圖書館找資料,卻發現有關孔子的書早已被搶借一空。

  一天,佳弘問益仁:「你寫好報告了嗎?為了交報告我真是焦頭爛額呢!」

  益仁問:「你是怎麼準備的?」佳弘回答:「我到書店買書參考,結果一看,至少有十幾本,所以隨便買了兩本,但到現在還是寫不出來。」

  益仁嘲笑他:「花錢買書?買了不知怎麼用,不是自找麻煩嗎?」

  佳弘嘆了一口氣說:「問題是作業還是得交,不然怎麼辦?」
益仁拿出要交的報告,炫耀的說:「這是我從網路下載研究孔子的專家寫的文章。你看,文詞優美,言之有物,這份報告,一定可以得滿分!」
有法可循
廖頌熙
  現今網路發達,上網找資料十分便利。不過,若直接抄錄當作個人的報告繳交,就構成以「重製」方法侵犯了發表者的著作權,依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可能有人會問:「重製的目的僅在繳交學校的作業,而不是盜印之後銷售給他人圖利,為什麼處罰這麼嚴重?」同樣是「重製」,但兩者行為及影響相差很多,因此,著作權法對此有緩和的規定。比如:第四十六條規定:「依法設立之各級學校及其擔任教學之人,為學校授課需要,在合理範圍內,得重製他人已公開發表之著作。」以及第五十二條:「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另外,依著作權法第六十四條規定,「利用他人著作者,應明示其出處。」因此,縱然是用於製作學校的報告,也必須「明示其出處」,否則仍然觸犯著作權法。不過,若全篇報告都引用他人著作而沒有個人的創作,那麼即使明示出處,也不能主張屬於「合理範圍」而免責。


  有人也許會困惑的問:「許多同學都抄襲網路資料來完成個人報告,為什麼沒看到有人被移送法辦?」這是因為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第一項屬於告訴乃論的罪,若著作權人不知道,或知道了卻不追究,檢警自然不會偵辦。但未被追究,並不等於行為合法,萬一哪天著作權人提出告訴,抄襲者仍會被移送法辦。

你該知道

◎張琦芳(新北市樟樹國中教師)

  你同意「天下文章一大抄」嗎?看到自己嘔心瀝血的創作被抄襲,你的感受如何?能懂得運用網路資源,完成個人報告,爭取好成績,固然代表了具備資訊處理能力,但如果沒有將找到的材料加以吸收活化,糅合成屬於自己的智慧結晶,那麼只是掩耳盜鈴,自欺欺人,不但使良心蒙灰,也可能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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