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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君接獲電話行銷保單,口頭上承諾願意投保,以為只是電話上的允諾並不當真,保單寄來後,也不當一回事,日後卻收到銀行信用卡帳單催繳保費,王君該如何處理?
1、 電話行銷在通話時,業者均已作錄音存證。 2、 保險人於接到通知後10日內不為拒絕者,視為承諾,因此請慎重考慮是否投保電話行銷的保單。
釋義:其實消費者撥電話到銀行或銀行行員撥出給客戶的電話,基本上銀行會全程錄音。這是銀行為了避免糾紛的自保方式。所以,消費者接到銀行行員的任何行銷電話時,一定要仔細了解及看清銀行的商品契約內容,以免因不了解或『資訊不對稱』而吃大虧。
申請金融卡、信用卡時,要注意什麼?
1、 您要詳細閱讀申請書及契約內容,尤其是關於卡片遺失時辦理掛失手續的方式、以及發卡銀行負擔損失的範圍、時間起算點等規定。 2、 其次,還要注意卡片遭別人冒用、盜領時,持卡人應負擔哪些責任和義務等事項。 3、 另外,解除或終止契約時,應如何通知發卡銀行,以及關於各項手續費用的計算、循環信用利息的利率及最低應付金額等問題都應注意。 4、 辦卡時,要直接將申請資料以雙掛號郵件直接寄銀行信用卡部,以免個人資料外流。
金融機構將債權移轉予資產管理公司後,債務人應如何處理債務問題?
1、 債務人應先洽詢原債權金融機構,確認移轉之債務類型、金額及買受之資產管理公司名稱等資訊後,再與該資產管理公司協商還款方式。 2、 債務人如擬與資產管理公司清償債務時,宜於清償完成後取得該公司出具之清償證明,並保留相關還款約定及付款憑證等文件,以維自身權益。 3、 若遭資產管理公司或其受託之催收公司之暴力、恐嚇、脅迫之非法催收時,應立即向內政部警政署檢舉,電話110或0800-000-110,並提供相關具體事證(例:錄音、錄影、信函、照片等)交由警察機關偵辦。如無法取得相關具體事證時,則請詳細記綠:非法催收發生時間、地點、來電號碼、債權公司、催收人員姓名、催收公司及相關對話內容等資料,俾利警察機關之查證作業。
釋義:基本上只要消費者六個月沒有按時繳納信用卡或現金卡卡費,銀行即會將客戶之債務外賣予『資產管理公司』,也就是俗稱的『討債公司』。早期資產管理公司的討債方式殘暴而兇狠,但因財政部金管會,對資產管理公司和銀行的討債方式,目前已有一套明確的管理方法,所以目前已鮮少看到激烈的討債手法。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一個後山花蓮來的鄉下孩子,在北縣成功打拼的真實血淚奮鬥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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