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生活情報
2010/10/31 18:54
6項國中小代辦費 101學年起免繳
2010/10/29
【聯合報╱記者李威儀/台北報導】

監察院今年6月糾正「國民中小學代收代辦費諸多巧立名目」,教育部決定從101學年起,國中小學生不用再繳班級費、學生活動費、蒸飯費等6項代收代辦費,經費逾13億元將全由政府吸收,學生每學期可省下約700元。

教育部長吳清基表示,明年中央及地方預算皆已編定,來不及實施,將在101學年度開始推動,國中小學生不需再繳班級費、游泳池水電及管理費、學生活動費、電腦設備維護及管理費、蒸飯費、齲齒防治費等6項費用。

但教科書書籍費、學生寄宿費、家長會費、學生團體保險及午餐費等5項則仍保留。

對於代收代辦費的保留項目,國教司司長楊昌裕表示,學生如果沒有住宿、開伙,就沒有相關費用問題,教科書書籍費部份縣市也已有補助,因此學生將來要繳的代收代辦費,實際上只剩家長會費1學期100元及學生團體保險不到200元,較目前代收代辦費約1000元的花費而言,每人約可省下近700元。

教育部次長陳益興說,明年度地方一般教育補助費已由100億增為150億,因此班級費及學生活動費,未來將建請地方政府編列預算支應;游泳池水電及管理費、電腦設備維護及管理費、蒸飯費、齲齒防治費則由教育部視地方政府辦理狀況,編列經費予以補助。

陳益興表示,代收代辦費已存在20多年,依現行國教法第5條規定,中小學雜費及各項代收代辦費的收支辦法,是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訂定。

教育部將考慮修訂國教法相關規定,並將另於國教法施行細則中,對國中小學「學費」、「雜費」及「代收代辦費」的定義,加以原則性規範,讓中小學收費事項更為明確。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的頭像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一個後山花蓮來的鄉下孩子,在北縣成功打拼的真實血淚奮鬥故事。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