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心情故事
2011/01/10 08:44
上星期六去接了二個小朋友,小朋友看到我還是『一如往常』的,絮絮叨叨的說個不停。而我依照慣例,在要接他們出來的前一天,我跑去大賣場買了他們喜歡吃的食物,好讓兒子、女兒帶回家好好享用。甚至連女兒喜歡吃的草莓加煉乳,都是我去永和樂華夜市,精心挑選給女兒和兒子吃的。而看到女兒和兒子高興的,吃著草莓煉乳的愉快神情。就覺得那一刻我是全天下最幸福的媽咪。而女兒今年暑假過後就要升上國中了,我告訴女兒等她升上國中前,我會再幫她購買一台全新的彩色電腦翻譯辭典,而且是有國中英語版本的翻譯機。因為之前問過女兒國小的導師,女兒老師說:『翻譯機版本要小孩,升國中前購買最新,資料也最齊全。』所以,我採納了女兒老師的建議。女兒升上國中,我估計還要再為女兒花上四萬元左右,一台好的翻譯機就要將近一萬元,再加上幫女兒購買一台筆電,國中輔助教材每半年至少要一萬元。這些都有賴於我在事業上再努力打拼去賺得。有時想想,會覺得我自己很傻,因為兒子、女兒不在我身邊,但我還是萬事都以子女為重,凡事都為子女設想周到。子女們七月雖要搬回花蓮生活和就學,我不想因為『城鄉教育上的差距』,而讓子女們『輸在起跑點』上。而子女們不管文具和教育用品,甚至是日用品,都是習慣請我替他們添購。而只要是子女們課業和生活上,所需的一些必需品,我都盡可能的去滿足他們。因為我不想讓子女們長大後來埋怨我或恨我,在他們小時候沒有善盡到一個『為人母』的責任。而雖然法務部和立法院,在去年就已修法通過『民法親屬篇』:『若父母在子女年幼時,未善盡照顧責任,那子女長大後,相對的對父母,可以不負撫養責任。』但坦白說,我根本不會有『養兒防老』的觀念,更不會寄望和期望他們長大時來奉養我。我只是希望盡到我一個『身為母親』的基本責任。而這個責任,並不會因為子女不在我身邊,而絲毫有所改變。而我對子女的這份『深厚的母愛』,即使連『歲月更迭』,都無法改變我的這份堅持。而帶子女坐公車回中壢時,看到女兒堅持要坐在我腿上,堅持要我抱著她,然後在我懷裡心滿意足的安穩入睡情景。就覺得這是全天下『最美的一幅圖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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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一個後山花蓮來的鄉下孩子,在北縣成功打拼的真實血淚奮鬥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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