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現在現代社會,單親爸爸和單親媽媽其實都是一樣辛苦的,但為人父母的辛苦,恐怕只有等到小孩長大,才能夠明白與了解吧!昨天兒子一直撥電話給我,希望我下星期六回花蓮去接他出來遊玩 ,但兒子並不知道 ,我自己的行程都有計畫和安排,甚至有時要提早向我預約行程,而因為過年的行程,早已另有朋友向我預約,所以我無法答應,兒子下星期六去接他們出來遊玩的要求,而且原本我的行程安排是二月底兒子生日前,才去接他們出來遊玩,因為不管再怎麼安排與提前,也只能夠於二月中到二月底去接他們。畢竟,提前的機會有限。我能夠理解兒子思念我的心情。而令我更覺得訝異的是,竟然是女兒,在未來的新媽媽和父親的慫恿離間之下,手機不開機,也不接和不回我的電話,就只聽爸爸和未來新媽媽說的話,我能夠理解女兒「寄人籬下」的早熟心思,但我卻無法理解,那些大人們的心態。有必要一定要將上一代的恩怨,延續到下一代,甚至讓母女「搖身一變成為陌生人」嗎?也許,女兒會覺得,從小我就沒有在她們身邊呵護與照護他們,所以,她可以只要別人給她吃好的用好的,就認定是她的「新媽媽」,就可以完全忘記,我這個母親的存在,那我也只好認了。至少,兒子還會想念我,至少還讓我覺得,有些許的「安慰作用」吧!其實,自從女兒他們搬回花蓮之後,我對於每一筆支出和開銷,就都非常的「精打細算」,因為為了,每個月的「親子探視權履行」,我一定要預留五千元的車資和住宿費。而我是屬於那種會為了小孩,刻意削減自己的不必要開銷,好讓孩子們可以「玩的盡興」,可以盡量滿足孩子所需的母親。但現在在社會資訊眾多的情況下,現在的孩子們心思,早已不是像我們以前小時候那個年代了。所以,為人父母者真的要多多努力與打拼,將來才不會被孩子所輕視或摒棄。就像我為了答應,要送給兒子一台,兒子想了很久,和向我要了很久的生日禮物-NDS,可是考慮很久,好不容易才答應要買給兒子,當作是他二月底生日的生日禮物。因為我不想讓兒子,養成「予取予求和驕縱的心態」。所以,小孩要我送禮物或者加零用錢,我都是看孩子們的表現,才作為是否答應,孩子們要求的評定判標準。而現在父母真的要拼事業和多賺錢,和最起碼有一份穩定的職業與收入,以後才不會被孩子們看輕。因為之前,我看我住花蓮大姊的大女兒,因為覺得,父母的學歷和職業及收入皆不高,於是就覺得和父母走在一起,是一件「非常丟臉」的事。所以,即使和母親一起,來台北出門遊玩,都不願意和母親走在一起,就讓我覺得,這是為人父母的一個警訊。因為現在的小孩很聰明,他(她)也會去看和注意父母,在社會上是屬於何種身份地位,他(她)也是會下意識的,去評斷父母,是否值得他(她)去尊重!而孩子,真的就像有些長輩所說的:「只要父母有錢,孩子就會找父母,但如果父母沒有錢,孩子們連靠近與接近父母都不願意。所以,女人還是要多賺一點錢和多存一點錢,就不用擔心子女不會找尋和接近。」同樣的故事,也發生在我和我父親身上,昨天晚上接到許久不見的父親手機來電,向我吐一些苦水,埋怨弟弟的不是。但坦白說,其實以前我是家裡七個小孩當中,「最不受寵與最不受重視的醜小鴨」,即使搬來台北工作,我還是很少和父親聯絡,因為父親從我小時候,就很少照顧我,更是很少注意到,有我這個孩子的存在。但卻在我主動撥電話給父親說:「要請姊姊幫我帶過年紅包給父親,父親這才知道我在台北打拼工作多年,職業身份地位收入都不錯,這才對我開始「刮目相看」,也才開始重視起,我這個「醜小鴨女兒」的存在。真的像古諺所說的:「貧困在鄉間無人知,一朝飛黃騰達天下知。」每年過年過節該給父親的禮數和問候,我想我不會少給,即使他在我小時候,並沒有什麼照顧到我,也無論他老人家,曾經對我母親再怎麼壞,他都是與我有深刻血緣關係的父親,而我也會念在他已七十多歲高齡,該盡的「為人子女」孝道,與該扛的「為人子女」責任,我都會「義無反顧」的一肩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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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一個後山花蓮來的鄉下孩子,在北縣成功打拼的真實血淚奮鬥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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