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不是什麼皆可賣-『 網路無照賣狗最高罰25萬』**本文摘自聯合新聞 動保處長嚴一峰表示,若想要販售犬隻,都必須向動保處申請「特定寵物業許可證」,若沒有許可證販售犬隻,依法可罰5萬到25萬元。 至5月底,動保處共在「飛格寵物家族」、「寵寵微積」等知名寵物網站查獲8件,一共裁罰34萬元。 未來將擴大網路巡查範圍,像無名小站、奇摩拍賣、臉書或是大學生常用的BBS站PTT。 網路上販賣的犬隻種類都是熱門狗,像是紅貴賓、長毛臘腸或是柴犬等,嚴一峰說,價格從5000元至3萬元不等。 不少查獲的案例都是民眾個人家中有多的小狗,想在網路找到買主,約談到案說明時,民眾紛紛表示不知道這樣的行為違法。 嚴一峰說,民眾常在網頁上以認養價或補貼醫藥飼料費用為理由,想要變相取代販售價錢,但無論價格或多或少,均已違反動物保護法規定,民眾不要輕易以身試法。 【2011/06/29 聯合報】@ http://udn.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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