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我在網路上開設臉書和五大個人部落格之後,時常會接到很多網友或格友留言詢問法律問題。其中以『民法的子女探視權和監護權』為最重大宗詢問案件。這讓我對現代社會的『離婚率之高』實在有些擔憂,而這其中大部份的苦主以女性居多,也反映了女性,常得面臨-『骨肉分離及無法與自己的親生子女見面的椎心之痛』。
也許,有人會問:『我的二份工作如此忙碌,沒事為什麼不多休息,卻為什麼要拿石頭砸自己的腳,給自己增加困擾,而花時間來回覆民眾的法律問題?』
而在這大多數的法律問題留言當中,尤以一般詢問親子探視權和監護權的民眾為『法律弱勢者』,居於『資訊不對稱』,再加上我也曾親歷過『家暴之苦』。基於『同理心』,我願意花出我的個人一些時間,來協助這類弱勢朋友。因為我也堅持『取之於社會和用之於社會』。
也許,有人會說『我很傻』,但我寧願『傻一點』,來減少一些社會悲劇的發生。佛家說:『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幫助人,無形中心中也覺得快樂。『何樂而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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