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不要將自己的喜悅,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施放煙火一定要向有關單位提出申請。而凌晨施放鞭炮,也真的有點離譜,和將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婚禮收紅包 煙火慶祝收紅單』**本文摘自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1/09/24 20:07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市24日電)台北市一對新人婚禮後跑到新北市淡水海邊,放高空煙火慶祝,因擾人清夢且違法,新郎、新娘雖及時離開,親友仍被消防局依違反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處罰。


 


       消防局表示,今天凌晨淡水沙崙海邊,有人施放高空「飛行式」的煙火,不但聲光效果很炫,且巨大爆竹聲與往高空衝飛的聲音,擾亂鄰居安寧,有住戶受不了,向消防局報案檢舉。


 


        消防局淡水消防分隊趕抵現場調查,發現是一對來自台北市的新人,昨天晚間在婚禮後與親友一起到淡水沙崙海邊放煙火慶祝。從深夜Hight到凌晨。


 


        不過,新郎與新郎在消防隊員到達前,及時離開現場。消防隊發現,因為台北市已經全面禁止施放,所以,這對新人與親友團才會跑到新北市慶祝。


 


       消防局第三救災救護大隊長程昌興晚間表示,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未經合法申請施放高空煙火,已經違法,於是對當場的行為人開出紅單取締,依法將處以新台幣3萬至15萬元。


 


         程昌興說,「賣擱放啦!」新人喜氣洋洋才剛收完紅包慶祝,卻要面對紅單處罰,實在得不償失,奉勸以後的新郎、新娘不要再放煙火慶祝了。1000924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的頭像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一個後山花蓮來的鄉下孩子,在北縣成功打拼的真實血淚奮鬥故事。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