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生活情報
2010/06/20 07:47

團體訴訟最高求償2億

受害人數眾多
2010年06月20日蘋果日報
 

權益自保
前中央信託局外洩民眾個資案,律師李鳳翱指出,民眾若因此遭到財產或非財產上損失,可依新修正《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8條向該單位請求損害賠償,若受害人眾多,單一事件最高更可求償2億元。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也說,消基會不排除團體訴訟,協助爭取權益。

李鳳翱表示,公務機關若因外洩民眾個人資料,導致資料遭「不法蒐集、處理、利用」而造成損失,民眾可向法院請求損害賠償,若個人無法舉證實際損害金額,單一事件可依情節請求每人500元至2萬元賠償,至於法院判定標準將視被害人身分、財產、遭不法運用可能,訂出賠償額度。
但若是受害人眾多,單一事件最高可求償2億元,李鳳翱解釋,此意味著,若確認已有千人因前中央信託局資料外洩而造成損失,平均每人可獲得20萬元賠償。

可求助消基會

謝天仁則表示,民眾因個資外洩產生損失,想請求損害賠償,最常面臨舉證上困難,「為求個資外洩情況能夠停歇」讓民眾不再受害,消基會也將視狀況,協助受害民眾進行團體訴訟,以維護自身權益。
記者方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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