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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王述宏、黃立翔、潘杏惠/綜合報導〕一名惡劣駕駛前晚開車在新北市新店區,當其他車輛紛紛讓道給救護車時,他卻惡意阻擋去路,一路上卡位、擋路、急煞車、甚至比中指,整整有1分鐘,待救的患者最後送醫不治,惡男的劣行引起痛批,網友罵聲連連;新店警方昨通知蕭姓惡男到案,他辯稱患有躁鬱症,因救護車鳴警笛又按喇叭,他一時緊張導致病發。


網友人肉搜索揪惡男


蕭某聲稱,他不記得自己有比中指,至於煞車則是想停車讓救護車先行。


不幸往生的病患是86歲余姓老婦,有心臟病及高血壓病史;而蕭男惡意擋路劣行,全被救護車上的行車紀錄器拍下,昨被電視、網路一再播放,社會為之譁然,不少網友更以車號追查車主身分,展開人肉搜索。


警循車號通知他到案


新店警方昨天根據車號,查出車主是蕭某的母親,於是聯絡通知33歲的蕭某到案說明,但因新店警分局有大批媒體守候,家長擔心兒子身分曝光而加重病情,提出請求後,警方同意在秘密地點偵訊。


聽到警笛 不知所措


警方轉述,蕭某應訊時情緒低落、眼眶含淚,供稱事發時因救護車警笛大作,又朝他按喇叭,讓他很緊張,病情發作,當時救護車在後,他見右前方有空間,所以要轉向右邊以便讓路,但右轉時卻被一輛公車擋住。


至於搖下車窗比中指,蕭某說已不記得有比過什麼手勢;而突然緊急煞車,他說只是想停車,讓救護車先通過。


父母出示就醫紀錄


蕭某的雙親昨出示兒子就醫紀錄說,發生這種事,還鬧到全國皆知,他們很擔心兒子想不開。訊後,蕭某和他的父母都表示非常抱歉,他們本想向新店消防分隊和老婦的女兒道歉,但又怕前去時遇上記者,只好暫時打消念頭。


新店分局表示,警方將依「妨害公務罪」將蕭某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交通違規部分,也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危險駕車、不避讓鳴警號之救護車,對他開單告發。


對於余姓老婦究竟是否因擋路事件而造成死亡?當天救護的消防人員與耕莘醫院都說,見到老婦時已無呼吸心跳;老婦女兒昨天僅表示,全案「交給上帝處理」。


新店區信義里長林**說,老婦與女兒住在中興路三段巷弄內,平時低調少與鄰居互動,鄰居則撒表示老婦女兒不僅孝順而且為人和善,警方應嚴懲蕭男這種妨礙救護、草菅人命的行為。

擋救護車害死人 惡駕駛現身哭 有病 不記得比中指嗆聲 網友譙「沒道德的敗類」
更新日期:2010/12/26 06:30 蘋果日報
【李俊淇、劉文淵、方佳怡╱新北報導】竟有這麼惡劣的駕駛!新北市一輛救護車前晚出勤搶救一名性命垂危的老婦,依規定鳴笛、閃燈,但卻遇上一名駕駛擋路、比中指嗆聲,還急踩煞車險釀車禍,延誤送醫約1分鐘,讓救護員無法在車上持續施救,老婦最後不幸殞命;網友昨痛斥駕駛:「竟有如此沒良心的人!」該名駕駛昨到案稱自己有精神官能症,當時被救護車聲響嚇到,不是故意,願到死者靈前上香。


警方調查,死者余姓老婦(86歲),有心臟病、高血壓等病史,救護車到場時,她已失去生命跡象,被送往新店耕莘醫院急救途中,卻遇上蕭姓男子(33歲)駕駛的smart車擋路,前晚9時許,余婦宣告不治。蕭男昨晚至警局說明,他情緒激動哭說:「不知道怎麼會搞成這個樣子!」訊後被依妨害公務罪嫌送辦。


急踩煞車難搶救


前晚6時許,新北市消防局新店消防分隊接獲民眾報案,余婦因病需救護,救護員趕到時,她已失去呼吸、心跳,趕忙將她抬上救護車,救護車疾駛至北新路與大豐路口時,前方停等紅燈的車輛均讓開車道,但蕭男駕駛的smart車卻刻意開至救護車前方並停下,一名騎士見狀上前拍車門,示意蕭男讓路,但他不聽勸,還比中指嗆聲。


隨後,路口號誌轉為綠燈通行,蕭男突然加速後又急踩煞車,害後方的救護車差點撞上,余婦險摔落擔架,余婦女兒怒罵:「太過分!」雖順利送醫,但讓4分鐘的送醫路程,拖至5分鐘才送抵,救護員說:「當時患者、全部的人都被迫往前滑,根本沒辦法急救!」憤而持行車記錄器報警。


余婦女兒昨雙眼紅腫說:「一切給上主決定!」未對駕駛提告。但網友卻氣翻了,發起「20101224惡意阻擋救護車 聖誕夜 故意! 害死人的車主 肇事車輛:4569-ER 」活動,8小時已吸引超過3千人參加,網友痛罵:「沒道德的敗類!」


恐涉過失致死罪


蕭男昨晚在父母陪同下至警局。他稱當時被救護車警笛聲嚇到,導致精神官能症發作,後來的事完全不記得,也忘了是否比中指,警方也在其住處,發現他日前到三總精神科就醫的藥包。


律師廖芳萱指出,smart車駕駛不禮讓救護車恐吃上罰單,面臨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若余婦家屬能證明患者因該事件導致病情加重或延誤救治,駕駛恐再涉及《刑法》過失致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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