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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過年了,這幾天我不斷的在思索著日後的奮鬥方向,更對於孩子的未來「監護權歸屬」,分別作了最好與最壞的打算,更親自到孩子住的地方,去抄錄了孩子父親的地址,以作為日後為了孩子之間,有任何法律上爭端的「法院公示送達代收地」。其實,有很多人都勸我多往好的地方去想,但很抱歉,我為了孩子的未來著想,我必須要如此預作防範。因為,我實在很難相信一個擁有四個小孩的女人,可以好好照顧好我的小孩,更何況她自己的小孩,有二個分別不到一歲和三歲,自己的小孩都照顧不完了,那還有空會去好好照顧我的小孩!而我也有十足的把握,可以打嬴和孩子父親之間的法律訴訟,而即使日後對方將孩子丟回來,我都可以要到和拿到「孩子的撫養費」。畢竟,軍人的退休金,雖然是在法律上屬於「陸海空三軍特別法」,依法是無法執行「假扣押和強制執行的」。但因為對方有「不動產」。所以,我是可以從這方面來著手的。雖說離異夫妻最好是不要走到這步境地,但為了孩子,我不得不先預作一些「打算和沙盤推演」,順便也可以讓對方知道,千萬別老將「女人當弱者」。畢竟,「女人的心思細如髮」,欺負了女人,千萬別以為女人不會復仇和報仇,更不要以為女人是好惹的,因為女人的報仇,是最無聲無息與可怕的。我雖然不會要求「血債血還」,但我一定會一點一滴的,將對方加諸在我身上的痛苦與委屈,一一的回報給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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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