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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有1對未成年的賴姓姊弟,父親在12年前犯案入獄,母親離婚改嫁,他們的阿公擔心香火失傳,興訟爭取監護權,生母沒意見,彰化地方法院昨天判決停止這對姊弟的父母的親權,監護權歸阿公。
大村鄉賴姓男子與芳苑鄉陳姓女子在民國85年間結婚,生下2名子女,賴姓男子因染上毒癮,多次被查獲裁定強制戒治或保護管束。
後來因缺錢買毒,犯下搶奪、竊盜、槍砲等案件,在民國89年間入獄服刑迄今。
陳女以不堪同居之虐待的理由訴請離婚,法官根據雙方的協議,判決賴姓男子和陳女共同擁有賴姓姊弟的監護權。
陳女獲准離婚後,改嫁他人,前年又生下1子。
賴姓阿公認為兒子不成材,不知要被關到何時,而媳婦又改嫁,擔心2名孫子的未來以及賴家的香火無人繼承,去年訴請停止兒子和前媳婦的親權,由於陳女沒意見,法官照准。
【2011/02/15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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