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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寫了一張假單,兒子這星期六學校校慶,接著五月二日星期一,學校又補假休息一天,我不放心兒子星期一一個人在家,基於『安全因素』,我向事務所請了一天假,好照顧兒子。
我想五月二日很多製造業也都休假,五月二日打電銷電話開發法律案件的實質意義也不大。所以,索性放自己一天假。一方面也讓自己緊繃緊張的心情,可以稍微得到休息和紓解。
因為我都形容自己上班時,就像是在打仗一樣。要花腦筋和動腦筋思考。甚至連一些『法律用語的用字遺詞』,我都要先在腦海中過濾之後,再『脫口而出』。
每天的生活,就像是陀螺一樣『馬不停蹄的忙碌』和轉呀轉,我是該找一天讓自己平常『緊張不已』的心情,可以稍得到些許的休息與放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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