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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6/15 12:55
丟女嬰入沸鍋 狠父判無期
2010年06月15日蘋果日報- (圖1)酒後與妻子吵架,竟將女嬰丟入熱鍋內,女嬰雖立即送醫,但傷重不治,黃男昨被判無期徒刑。資料照片
【張景閎╱彰化報導】去年震驚社會的彰化縣和美鎮十個月大黃姓女嬰遭生父丟入熱鍋燙死案,彰化地院昨天審理終結,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處這名狠心的父親無期徒刑。
法官還罕見地在判決書中沉痛呼籲:「孩子是人,他們的生命本質應受尊重,他們是國家的希望,社會的公共財產,不是父母的私人財產,也不是物品,可隨父母恣意處置,請看看他們可愛、天真無邪的笑容,何忍讓他們背負父母感情破裂、家庭衝突、情緒困擾等各種問題的十字架,而一再成為犧牲品!」
多重器官衰竭亡
判決書指出,女嬰黃姓生父(四十七歲)以製麵販售為生,去年四月十八日上午,黃外出送貨後到友人住處喝酒,返家時黃妻正在製作麵條,女嬰則坐在旁邊的學步車上。
黃妻見丈夫又酒後返家,雙方發生口角,黃抱起女兒走到騎樓外,黃妻則持續以大火製作油麵,當時水已沸騰,不料黃妻轉身時,黃男竟將女兒丟入熱鍋中,造成女兒全身百分之八十四燒燙傷,經送醫急救,仍引發多重器官衰竭死亡。
判決書說,黃嫌辯稱受酒精影響,才神志不清犯案。法官認為被告竟對毫無自救能力的女嬰,以殘忍方式剝奪其生命,應嚴厲譴責,但考量被告平時對女嬰甚為疼愛,並對鑄下大錯深表悔意及痛苦,故量處無期徒刑,併宣告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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