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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8/05 02:06
借鏡美國 再審查制省錢省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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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專利訴訟戰全面開打,國內企業該如何接招? 理律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馮博生表示,企業可循美國專利「再審查」機制,縮短冗長的法律訴訟程序以及節省高額訴訟費用,為搶奪專利訴訟先機的方式之一。 美國法院訴訟往往曠日費時,律師費更高得嚇人,加上現在企業常利用專利訴訟,做為拖延競爭對手產品銷售或市場宣傳的手段,尤其台灣高科技產業的產品生命周期短,根本就禁不起專利訴訟的考驗,國內企業應如何自保。 行政救濟省錢 馮博生表示,專利「再審查」機制是美國專利局特有的審查制度,屬於行政救濟手段,因此較美國法院的訴訟程序來得快速、簡便,審查費用也較律師費低。目前「再審查」機制在美國已開始受到企業重視及廣泛運用,但外國企業還是較陌生。 馮博生建議,企業在美國打專利訴訟官司時,可循美國專利「再審查」機制,避免訟累,他提到,先前台灣某家LED上市公司,便是透過專利「再審查」機制,保障該公司在美國的兩項專利權。 馮博生強調,知識經濟時代中,「專利就是企業的武器」,專利訴訟更已成為為商業競爭的一環。 LED廠曾採用 因此,他認為,台灣廠商還可利用「再審查」機制先發制人,主動向美國專利局舉證競爭對手侵權,專利不具新穎性或進步性等,以便事先奪得有利的戰略地位和訴訟籌碼。 【2010/08/04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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