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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心情故事
2010/12/30 23:28
這月我又是『獨佔鰲頭』。拿了個全律師事務所的業績第一名。這星期財神倒是蠻眷顧我的。成功率和拜訪率是百分之百。因為這星期我只有約二家客戶拜訪。但二家都是在第一次見面拜訪,就成功簽訂法顧和委任個案合約。基本上,我在律師事務所工作將近三年,客戶打電話來事務所找我,或是我自行邀約客戶,我都很快能夠在當下就成功判斷出,簽約的可能性和機率。正應了我們律師事務所所長所說的:『在這一行作久了,即使在電話交談當中,就可以聞到『錢的味道』和成功機率。好替公司拜訪客戶的業務同仁,成功的開發出『百分之百的新優質客戶』。』我想這個月我努力的成績輝煌,算是可以跟自己,和向公司的所長與投資股東、金主們有所交代。而我不再是個『初出茅蘆』的電話行銷人員。相反的,我會從客戶的話鋒當中,『見縫插針和挖案子與生案子』。這是我個人的最大優勢。有時甚至我會順著客戶的話鋒,來反問客戶,引導客戶。而不讓客戶的話語來『牽著我的鼻子走』。甚至我在邀約每一個客戶之前,都會先在腦海當中深思與過瀘一遍。針對每個不同行業客戶的法律需求,來作不同的開發行銷與話題引導。所以,我撥出去的每一通電話,拒絕率和掛電話機率都很低。甚至可以在短短的一分多鐘的談話時間當中,讓客戶對我留下深刻與不錯的『第一印象』。而這完全源是於我的『個人自信』。如果一個人對自己沒有自信,和不了解自己的魅力和長處所在,又如何讓別人對自己留下深刻的第一印象呢?所以,我要求自己撥出的每一通電話,都一定要讓在電話那一端的客戶,覺得我是充滿自信、朝氣與魅力、專業。這樣客戶才會放心與安心,將他們手中的每一個法律案件,放心的全權交給我們來處理。畢竟,我們經手的法律案件,每一筆案件『標的金額』,少自數百萬,多自上千萬甚至上億。每一個細節都是必須要小心注意,和絲毫『馬虎不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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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一個後山花蓮來的鄉下孩子,在北縣成功打拼的真實血淚奮鬥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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