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05月19日


讀者CJC問:
       我家是透天住宅,隔壁是空屋,環境髒亂引來流浪貓狗群聚,滋生蚊蟲、跳蚤,每到春夏跳蚤肆虐嚴重,我家人和來訪親友都被叮咬,且因房子年久失修,每到雨季,隔壁的積水會滲透到我家,共用牆面常潮濕且有裂痕與壁癌,曾多次通知該屋主解決但他置之不理,如何循法律途徑解決?


律師蔡明哲答:


       依《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所以,只要你能舉證你家房屋或個人的權益受到損害,而這個損害是由你鄰居的故意或過失造成,兩者之間有相當因果關係,就可以提告請求鄰居賠償你家的損失。


      勿擅自侵入察看


       舉例來說,因隔壁牆面滲水造成你家漏水或淹水的照片與維修情況,或是家人因為經常遭跳蚤叮咬而到皮膚科就診的診療記錄,都可以作為提告的事證。
       要注意的是,若請人到你家修繕漏水,也不要因隔壁是空屋就擅自侵入察看,過去曾有鄰居為修繕擅闖隔壁空屋而被起訴案例,因此鑑定工作還是等提告之後,由法院囑託專業機構進行較恰當。
      現因鄰居屋主對於你多次通知修繕維護均置之不理,似乎只能尋求訴訟解決,但打官司曠日廢時,建議你在提告之前,先向附近的鄉鎮區公所聲請調解,調解不成,再提民事告訴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記者王吟芳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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