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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新鮮人求職,重要應注意事項,合約書或契約書,一定要看清楚才簽名。不明合約書千萬別亂簽,以免受騙上當。-『工讀生薪18000 被騙當「董事」扛債2500萬』**本文摘自聯合新聞和東森新聞

更新日期:2011/09/03 10:06 記者黃驛淵/台北報導

 



         打工要小心職場陷阱。民進黨立委黃偉哲接獲陳情,台南市一名郭姓青年,九年前在台南星垣企業當工讀生,月薪僅一萬八千元,老闆竟誘騙他簽文件擔任公司「董事」,形同簽下「賣身契」,無辜扛下兩千五百萬元債務。


 


         黃偉哲說,讓月薪一萬八千元的年輕人揹債,就算不吃不喝也要工作九十六年才能還清本金,等於一生揹債。他還批評,銀行「對保」過程沒錄音、錄影,也沒告知當事人,徵信過程有瑕疵,要求金管會介入調查。


 


          金管處銀行局主祕許銘吉說,會介入了解銀行是否依規定辦理;兩造「對保」時,當事人是否知情?須由法院裁定。


 


        第一銀行債管處副處長柳智鴻表示,徵信過程依法辦理,且當事人已成年,法院判決債權債務關係確立,只能盡量協助當事人處理債務。勞委會簡任技正丁玉珍則提醒求職者,別輕易簽署契約文件。


 


           郭姓男子說,星垣是專賣營養保健食品的公司,二○○二年他才廿一歲,在夜間部念書,在星垣工讀兩個月,老闆郭榮村對他說,「你是個人才」,要栽培他當「無出資董事」,騙他到第一銀行簽下文件,沒想到簽的竟是保證書,成了債務連帶保證人。


 


        半年後,他接到法院支付命令,要求償還兩千五百萬元債務,原來公司早已負債七千萬。他找律師諮詢,卻被告知「沒救了,只能去擺地攤別被抓到」,多年來找工作頻碰壁,只能當散工,不但每月薪水遭扣三分之一,年終也被莫名扣薪。


 


          他說,當時老闆把待簽署文件摺起來,要他直接簽名,他要求看文件內容卻遭拒,銀行徵信時曾問「是不是負責人的兒子?」他回答「不是」,卻未告知該文件是連帶保證書。


 


         郭父說,月薪不到兩萬元的工讀生能當保證人嗎?他質疑第一銀行當初徵信過程有問題,且這筆貸款原本分行未核准,但一個月後總行竟又核准,過程令人懷疑。


打工簽保證書 莫名背負2500萬債


更新日期:2011/09/03 10:03  










        打工的學生族真的要小心,台南有位郭先生,91年就讀夜間部時,被日間工讀的公司老闆要求出任董事,並且在第一銀行簽下保證書,擔任 連帶保證人,半年後竟然收到銀行的支付命令,要求替公司償還2500萬元債務,從此郭先生只能領到三分之二的薪水,不甘ㄧ生背負這莫名債務,他北上到立法院陳情。


        上午到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後,立刻搭高鐵返家如此南北奔波,因為郭先生不甘心,被莫名的債務拖累一輩子,讓他人生從彩色變灰暗的,是牆角這些佈滿灰塵的保健食品,91年間他念夜間部,白天就在這間叫做星垣的公司打工。


        投訴人 郭先生:「當初就是這樣子,但他是把它對折起來,只翻這樣給我看而已,然後他跟我說要跟著他旁邊簽,我的名字簽ㄧ簽就可以了,然後我不讓我看前面的條文就放這樣子而已。」


         ㄧ切只怪涉世未深,太容易相信人,郭先生簽下銀行保證書,成了公司連帶保證人,半年後收到銀行支付命令,要求替公司償還2500元債務,當時他月薪ㄧ萬八都還沒存到錢,竟然先背債,從此只要他工作就會被銀行強行扣薪三分之ㄧ。


        從民國92年開始郭先生沒有領過ㄧ次全薪,甚至無法從事自己喜歡的資訊業,因為一到職扣薪的支付命令隨後到,個人操守信用被質疑,讓他工作、生活相當不如意,背負老闆債務將近十年,現在站出來向立委求援,也希望打工的學生族 千萬別亂簽合約以免受騙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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