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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魏怡嘉、蔡淑媛/綜合報導〕健保署「自費醫材比價網」上線,患者家屬及醫改團體認為光是揭露各家醫院的醫材標價資訊還不夠完整,應進一步列出醫材費的合理價格範圍或上限價格。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指出,礙於後續醫療照顧,民眾只能選擇相信聽從醫師評估。健保署應訂定自費醫材的上限價格,並充分揭露醫材資訊,包括適用對象、優缺點,及健保不全額給付的原因。

        醫改會研究員沈珮涵表示,民眾多數固定在一家醫院看病,也熟悉自己平常看的醫生,即便知道別家醫院比較便宜,也不會因此轉到別家醫院。重要的還是在醫病之間的事先溝通,讓民眾清楚知道,什麼才是對自己最適合的。

       黃先生指出,母親曾經動腰椎手術,醫院人員說用健保給付材料較易壞,用健保給付的紗布較會造成傷口沾黏,家屬聽了,當然選擇要幾萬元的自費支架及較貴的紗布等。如今有了比價管道,雖還是不會因此改變就醫的醫院、醫師選擇,但至少可以知道醫院有沒有亂要錢。

       曾小姐的母親裝置過心臟支架和人工水晶體,認為健保署應列出醫材費的價格範圍,否則醫院賺很大,病患虧很多。

健保署︰有說明及同意機制

       健保署醫審及藥材組專門委員蔡文全表示,民眾若有需要用到自付差額的特殊材料時,需要二階段說明。第一階段應於手術或處置前二天,由醫師交付說明書並同時充分向民眾或家屬解說自付差額特材品項的特性,第二階段再由行政人員或護理人員,對保險對象或家屬說明收費情形,並填寫同意書一式二份,供民眾或家屬收存。

不簽同意書? 誰敢得罪醫師

        不過,沈珮涵指出,醫改會接獲不少民眾反映,指醫院並未落實,醫院要民眾簽,民眾怕得罪醫師,不利後續醫療,只好簽,對內容根本不清楚。

      蔡文全指出,違者依特約管理辦法可予違規記點處分,未來會給予一定程度的停約處分,歡迎民眾提出檢舉。

        蔡文全也表示,健保給付的醫材基本上都已經足夠,民眾不要有貴就是好的想法,他的八十多歲母親眼睛已經換了人工水晶體,也是健保給付的類型,換了以後,一切都很好,老人家也很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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