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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5/31 01:36

連鎖店同款茶飲 北比南貴15元

自由 更新日期:2010/05/30 04:11  

業界默契 消費者質疑抱怨

 

〔記者林嘉琪、陳梅英、林孟婷/綜合報導〕天熱喝冰飲,選擇相同品牌的一杯梅子綠茶,北部人卻得多付十五元。民眾抱怨,難道相同品牌的飲料品質不同,才會「同杯不同價」?消基會表示,飲料業者不約而同在北部喊漲的「市場默契行為」讓人覺得不老實;民眾若知道有價差,定會反彈。

 

3家連鎖店價差 5至15元

 

同樣一杯大小的飲料,台北、台中和台南售價不同。「清心福全冷飲站」的大杯梅子綠茶,台北四十五元,台中、台南卅元,價差多達十五元,等於可以再買南部清心的一杯小杯「珍珠(椰果)綠茶」;「奉茶」大杯霜乳芒果綠,台北一杯七十元,台中和台南便宜十元賣六十元。「50嵐」的珍珠奶茶,台北和台中四十五元,台南四十元。

 

業者:台北店租成本較高

 

民眾黃以勒認為,同樣一杯飲料出現南北價差太不合理,業者聲稱因台北店租貴、成本高,因此賣得貴,但是既然掛著相同招牌,成本就該由業者吸收,差別定價是搞臭名聲,他要拒喝抵制。

 

行政院消保會、消基會與學者都認為,業者應該主動揭露價差訊息,再讓民眾自由選擇是否消費。

 

消保會:市場機制管不了

 

消保會表示,飲品定價是市場機制,政府無法介入。一位不具名的消保官私下表示:「台北什麼都貴,大到住宅,小到一杯飲料,民眾感受沈重的物價壓力,顯示區域物價差異問題嚴重。」

 

消基會委員、政大法律系教授楊淑文表示,「消費者會期待同一家店價格合理一致」,業者唯有透明定價資訊,才能留住消費者認同感。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認為,飲料市場由業者單方定價,多家業者在北部都採取漲價行為,雖然漲價金額不一,但已是「市場默契行為」,行政院公平會就該提出把關機制。

 

公平會表示,茶飲市場競爭者眾多,替代品也多,不具壟斷性,也沒有濫用市場地位問題,業者依據區域而有不同定價,並沒有違反公平交易法行為,消費者可以自行決定是否接受。

 

記者昨日試圖與清心福全企業集團內部聯繫,並致電至台南市總公司,但假日無人上班,也試圖與該公司的總管理處、專員等聯繫,均聯繫不上,無法取得對方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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