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生活情報
2010/07/07 08:14

**『告不當調職 贏45萬資遣費』**本文摘錄自自中時報

自由 更新日期:2010/07/06 04:11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小蝦米扳倒大鯨魚!聯華實業公司去年將李姓女管理員,從南港總公司調到桃園楊梅廠,未補助交通費,並取消她的伙食津貼,李女主動終止勞動契約,狀告老闆,一審敗訴,直到二審士林地院合議庭才獲逆轉勝訴,資方須支付45萬元資遣費。

 

判決書指出,李女86年進入聯華,公司去年5月未徵得李女同意,調她到楊梅廠接受教育訓練半年,李女認為這使住台北市的她,額外花費通勤時間和金錢,每月1800元伙食津貼還被取消。

 

李女要求老闆終止勞資聘僱契約,12年1個月的工作年資,以平均月薪3.6萬計算,加上13天未休年假,要求45萬元資遣費,歷經1年多的官司終獲勝訴。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的頭像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一個後山花蓮來的鄉下孩子,在北縣成功打拼的真實血淚奮鬥故事。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