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這幾天的一番談話,兒子真的變的懂事許多,也會主動幫忙我做家事,並且樂於幫助我「分憂解勞」。也許,我們母子倆的物質生活過的並不富裕,但我和兒子的精神生活卻是無比的豐碩。
因為兒子不但變的成熟與懂事許多,甚至會和我相約一起去公園散心和打羽毛球。而不再只是一味的悠游於網路和線上遊戲當中
。
這幾天我在搜集相關資料及閱覽全台灣法院有關於「子女撫養費請求和監護權改定」的相關判例,也許這對我和兒子而言,是一條非常辛苦與漫長的道路,但為了我和兒子的美好未來,我必須要「勇敢放手一搏」,而且「只許成功不許失敗」,而這是我為了兒子,一定要替兒子做的事。
我不會去教導兒子去仇視他的親生父親,但孩子的爸『身為人父』,就該盡到一個為人父應盡的責任。這是我應當我兒子爭取的基本權益,而且我一定會替兒子行『代位請求權』的訴訟。
為 了兒子,該替兒子爭取的基本權益,我一定會去爭取。而我也會告訴兒子,父母會離異,並不是他的過錯,畢竟,我個人覺得,孩子的爸將父母離異的責任,全部都怪罪在兒子身上,是一種『最不負任的做法』,也重重的傷害了兒子『幼小的心靈』,讓兒子覺得『很受傷』。畢竟,孩子並不是『父母離異下的犠牲品』,更不用去承擔『父母離異的原罪和所有過錯』。
而每一個孩子都是一個『完整的獨立個體』,而非『父母的附屬品』。所以,大人們絕對不能將『上一代的恩怨』,也掛在下一代的身上,而造成孩子『人生上的陰影』。畢竟,孩子成為單親已夠可憐,大人又將『所有的過錯』,全部怪罪『在無辜的孩子身上』,對兒子而言,又是一件『何其殘忍與何其殘酷的事 』!
- Sep 17 Sat 2011 14:08
「感謝上天賜給我一個好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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