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生活情報
2010/07/18 21:09
《一》執票人發現支票遺失應1.先以電話通知付款銀行2.立即攜帶身份證、印章前往銀行辦理掛失止付手續。《二》掛失止付人應於止付通知五日內,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並以副本及法院收狀向銀行證明已『公示催告』,否則止付通知失效。《三》『公示催告』滿六個月後,掛失人應持身份證及原申請印章向法院辦理『除權判決』,以『除權判決書』向付款銀行領回該掛失之票款。
正確的支票掛失流程及程序:
掛失人→←向發票人取得該支票帳號、日期、金額及票號→←銀行掛失→←法院申請公示催告→掛失人→法院辦理除權判決→至銀行領回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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