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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9/24 01:36
打瞎人一眼 判賠4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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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張姓男子走在台北縣景文技術學院機車道時,遭後方機車擦撞發生口角,結果慘遭騎士痛毆,左眼球被打爆。由於張男原本右眼就弱視,左眼被打爆後,幾乎變成全盲,經向法院起訴請求損害賠償,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動手打人的蔡姓機車騎士,應賠償409萬元。 這件意外發生在去年10月間,現年29歲的張姓男子,晚間經過台北縣景文技術學院的機車下坡道時,突然被後方一部機車擦撞,蔡姓機車騎士因此摔車。蔡男起身後旋即與張男爆發口角爭執,蔡動手毆打張男,張男被打到跪地求饒,大聲呼救,經路人發現後,蔡姓騎士隨即騎乘機車逃逸。 受創的張男被送往醫院急救,因為左眼周圍嚴重瘀血、腫脹,醫師一開始還找不到眼球,後來才發現,原來張男的左眼球已經被打爆,破裂失明。 由於張男的右眼原本就有先天性弱視,視力只有0.04,左眼被打爆後,幾乎全盲,失去工作能力,經張男提起民事訴訟,求償6百多萬元。法院審理後,認定張男的左眼被打爆後,已經喪失工作能力,計算男子的勞動能力損失後,再加上120萬元的慰撫金,以及騎士先賠償的2百萬元,因此判決騎士應賠償409萬元,全案還可以再上訴。 【2010/09/23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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