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生活情報
2010/06/21 12:59
放大圖片

陸客團的遊覽車四年前在阿里山新中橫撞山翻車。

 

【許淑惠、郭芷余╱連線報導】二十名陸客四年前搭遊覽車,途經阿里山新中橫信義路段撞山翻車釀六死十四傷,警方調查發現當時時速達一百公里,于永泰等八傷者跨海求償上千萬元,台中高分院日前判遊覽車駕駛戴見淵、僱主及車行要連帶賠償七百五十七萬餘元。

二○○六年十月的阿里山車禍,造成陸客于永泰腰椎爆裂性骨折。于等八傷者提告求償,指控當天戴男曾因煞車系統有焦味以水澆灌,致煞車鼓進水,又因車速過快煞車失靈,且戴男持職業大客車執照未滿三年,不得駕駛遊覽車,潘鴻田是僱主,靠行於九鳳公司營業,三方都要負責。

8傷者跨海求償

遊覽車駕駛戴見淵曾赴死者靈堂跪拜,他與僱主、車行須連帶賠償八傷者七百多萬元。

遊覽車駕駛戴見淵曾赴死者靈堂跪拜,他與僱主、車行須連帶賠償八傷者七百多萬元。

八傷者求償工作損失和慰撫金,其中于永泰依《消保法》加計求償零點五倍懲罰性賠償,八人共求償上千萬元。判決認定戴男下坡未減速是造成煞車失靈主因,又因不具駕駛資格,僱主、車行都有連帶責任。
法官判准于男要求的懲罰性賠償,于可獲賠兩百一十四萬餘元,八人共獲賠七百五十七萬元。記者聯繫不上戴男,不知回應。六死部分據了解和解收場,但金額判決未記載。刑事方面,戴二審被判刑一年七個月。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的頭像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一個後山花蓮來的鄉下孩子,在北縣成功打拼的真實血淚奮鬥故事。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