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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6/24 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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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縣文瀚補習班女主任吳**,因一名小四女學生不會寫一題數學習題,竟狂甩她耳光,導致女童雙頰紅腫瘀青,女童母親憤而提告,吳沛竹辯稱體罰經女童母親同意,但台中地檢署認定父母對子女的懲戒權不能移轉,且補習班的功能只有加強課業輔導,並無懲戒權,依傷害罪將老師起訴。
「加油啦,我們會挺你,我們了解你啊!」得知到家長堅決提告,這位補習班主任吳**當場痛哭失聲,不過她的體罰方式讓受害家長和檢方都無法認同。今年4月,班上一名10歲女學生被她狂甩巴掌,導致皮膚紅腫瘀青,甚至被打到微血管破裂、佈滿血絲,讓老師抓狂的原因,竟然是因為一題數學不會寫。
吳**被依傷害罪起訴,她的先生表示,「因為我太太…檢察署他(檢察官)第一句問有沒有打小孩,她立刻說有,檢察官這樣子起訴,你想這樣對我們公平嗎?誰替我們講話?」
老師的丈夫說,孩子不乖,家長默許老師用打來管教,不過檢察官認為,父母對子女的懲戒權不能移轉,而且補習班的功能只有加強課業輔導,並無懲戒權,老師傷害罪成立。
得知遭起訴,吳沛竹幾乎要靠藥物才能過生活,她的先生表示,「她有時比較睡不著,那段時間睡不著,我還到醫院買安眠藥。」遭打女童姑婆則說,「她打小朋友是錯的,我們(提告)的目的只希望不要以打小朋友,做為讓小朋友進步的工具,不要讓別的小朋友再遭受到這樣的對待。」
吳**除了傷害罪外,由於女童未滿12歲,因此必須依兒童少年福利法規定,加重其刑二分之一。(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蕭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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