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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早上,我的手機接到一通不明來電,我順著電話回撥。只覺得不想再管和不想再理這件事。站在一個法律從業人員的角度,我能夠幫忙和建議對方的,都已建議。但我覺得對方的『醉翁之意不在酒』,只會令我覺得更討厭與反感。因為我一直覺得那人會從一家店的老闆,而到『債台高築』的地步,事情一定不單純。但我更覺得討厭的,就是別人對我的莫名糾纏,與莫名其妙的在一大早倒一堆心情垃圾給我。以前我會告訴別人,我在法律事務所工作,但現在我不再主動告訴別人我的職業,因為我發現有的人會因此而莫名其妙的和我『糾纏不清』。我並不是一個『嫌貧愛富』的人,但我站在一個善心人士的立場,我已提出法律的建議,但對方要不要去實行,要看對方。但我希望那位仁兄,如果有看到這則文章,請記得不要再打電話給我。否則,我必定會在手機通話當中,蒐證錄音和採取必要的法律行動。我希望看到這則文章的仁兄,請勿對我這則文章『等閒視之』。而我看過太多把我們法律從業人員當『肥羊』宰的例子。所以,我下次要幫人絕對會看對象,更不會主動透露我的職業。因為『人心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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