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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9/08 02:48

愛犬掛胸前搭捷運 婦險遭罰

2010年09月07日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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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捷規定寵物上捷運應裝入箱籠內(小圖),安姓婦人因未依規定差點遭罰。陸運鋒攝

 

【陸運鋒、陳建緯、莊淇鈞╱台北報導】違規帶寵物搭捷運小心被罰!一名婦人前天帶著馬爾濟斯狗上捷運,因未按規定裝在寵物箱內,婦人隨即被請下車,她不滿地說:「以前都可以,為何這次不行!」幸經站務人員勸導,婦人將狗裝入站方提供的透氣拉鍊提袋內,才又順利上車,免除被開罰的命運。
前天下午,北市一名安姓婦人(五十歲)帶女兒、女兒友人,及馬爾濟斯狗由北市捷運公館站上車,前往北縣淡水遊玩,當時婦人用前背帶將小狗掛在胸前,因頭、四肢露出遭乘客檢舉,在古亭站時被站務人員請下車,婦人為此相當生氣。
婦人直呼以前也曾這樣將愛犬帶上車,自覺權益受損,聽不進站務人員解釋《旅客須知》規定,最後古亭站站長只好拿出一只透氣的拉鍊布袋,請她把小狗裝入,婦人才得以上車繼續前往目的地,對此捷運公司昨表示,寵物上捷運應裝入箱籠內,頭與肢體不能外露,如果乘客堅持不配合,經勸導無效,依《大眾捷運法》恐處一千五百元至七千五百元罰鍰。

須用小型箱籠裝載

台鐵、高鐵及公車客運業者也都表示,寵物搭乘須使用個別規定的小型箱籠裝載,且排泄物不得外洩,民眾若違規或途中將寵物放出,屢勸不聽也不配合,火車將按《鐵路法》處三倍票價罰鍰,高鐵須支付商務艙票價之五成當做罰金,客運則視各公司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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