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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1/03/12 00:41
更新日期:2011/03/11 06:35
高雄市一名急著成家的40歲男子,經由巫姓媒人介紹,前後花了新台幣28萬,娶了22歲的印尼新娘,婚後卻發現,這名新娘早就已經懷有印尼男友的骨肉,男子憤而向移民署檢舉;經調查發現,巫姓媒人從中賺取一萬五千元報酬,明顯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第58條」,跨國婚姻媒合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規定,因此處罰巫姓媒人新台幣20萬元。
(溫蘭魁報導)
移民署高雄市第二專勤隊指出,40歲的陳姓男子透過介紹認識巫姓媒人,雙方談妥以承包方式,前前後後共付了28萬元的媒合費,娶了一名22歲的印尼籍女子。沒想到,婚後卻發現,這名張姓印尼配偶已經懷有三、四個月的身孕,經陳姓男子追問,新婚妻子才坦承,肚子裡懷的是印尼籍男友的骨肉,陳姓男子一氣之下與印尼籍妻子離婚,並向移民署檢舉。
移民署高雄市第二專勤隊調查發現,巫姓媒人在介紹的過程中,從中賺取一萬五千元的媒合報酬,明顯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第58條,跨國婚姻媒合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的規定,因事證明確,於是處罰巫姓媒人新台幣20萬元。
移民署高雄市第二專勤隊指出,跨國婚姻媒合已經轉型為公益化服務,但,仍有不肖業者貪圖小利,利用部份國人想結婚的需求,違法媒合跨國婚姻,移民署提醒國人,如果想娶外籍新娘,應該慎選移民署許可、信譽良好的婚姻媒合業者,保障自身權益。
高雄市一名急著成家的40歲男子,經由巫姓媒人介紹,前後花了新台幣28萬,娶了22歲的印尼新娘,婚後卻發現,這名新娘早就已經懷有印尼男友的骨肉,男子憤而向移民署檢舉;經調查發現,巫姓媒人從中賺取一萬五千元報酬,明顯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第58條」,跨國婚姻媒合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規定,因此處罰巫姓媒人新台幣20萬元。
(溫蘭魁報導)
移民署高雄市第二專勤隊指出,40歲的陳姓男子透過介紹認識巫姓媒人,雙方談妥以承包方式,前前後後共付了28萬元的媒合費,娶了一名22歲的印尼籍女子。沒想到,婚後卻發現,這名張姓印尼配偶已經懷有三、四個月的身孕,經陳姓男子追問,新婚妻子才坦承,肚子裡懷的是印尼籍男友的骨肉,陳姓男子一氣之下與印尼籍妻子離婚,並向移民署檢舉。
移民署高雄市第二專勤隊調查發現,巫姓媒人在介紹的過程中,從中賺取一萬五千元的媒合報酬,明顯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第58條,跨國婚姻媒合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的規定,因事證明確,於是處罰巫姓媒人新台幣20萬元。
移民署高雄市第二專勤隊指出,跨國婚姻媒合已經轉型為公益化服務,但,仍有不肖業者貪圖小利,利用部份國人想結婚的需求,違法媒合跨國婚姻,移民署提醒國人,如果想娶外籍新娘,應該慎選移民署許可、信譽良好的婚姻媒合業者,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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