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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心情故事
2011/03/12 23:47
今天『心血來潮』,替自己下星期六的『子女探視權履行』,卜了一個易經卦,但所卜的卦連抽了三枝籤都很差。這暗示我最終還是要走法律途逕來解決。而依強制執行法第一百二十九條規定,命有監護權人之一方容忍無監護權人之一方行使探視權,或禁止有監護權人之一方阻止探視的行為,如果有監護權人之一方未為履行時,執行法院得命拘提管收或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之怠金。而強制執視權的行政規費是三千元台幣。
而卦象顯示,對方只是在敷衍我,對方為了好拐我小孩和騙我小孩,其實心裡上是不願意我去探視小孩和刻意百般刁難的,甚至會將我小孩藏起來,故意不給探視。如果我不打這場官司,甚至連到今年的端午節,都無法如願順利看到我的小孩。而這些現象,都在在和我從各方面狀況研判,和晚上睡覺時夢到的夢中場景是『一模一樣』的。所以,這證明我的分析和判斷,是充份和正確的。
但我還是給對方機會,我還是會等到下星期六也就是十九號,但如果下星期六我無法如願看到人, 我會寫好所有的強制執行書狀,和蒐集好所有相關的資料和證據。就會進一步的向花蓮地方法院家事法庭提告。當然出庭也是由我自己出庭,屆時我會請假親自去花蓮出庭陳述和答辯。
既然我給對方那麼多次機會,對方絲毫不珍惜,那我只好祭出『公權力』了。雖然我明知『爭取親子探視權』這一條路,在孩子的爸一味自私自利的狀況下,是一條『非常艱辛和漫長的路』。但為了不讓孩子失望和傷心,我是『勢在必行』得走這一條路。
我也早已找好19日陪同我去履行探視權的人,我請我的親弟弟陪伴我去,我已告訴我弟當天在現場只要陪同,但不要出聲說話。因為我要『開錄音筆和隱藏式攝影機』蒐證。
畢竟,面對這種狀況,我會先作『全盤式的沙盤推演和現場模擬』,甚至也會事先針對出庭雙方攻訐答辯狀況,來作沙盤推演和演練。而通常在從事此類律案件執行,我都會告訴自己一定要『冷靜和小心應對』,因為自己如果不冷靜,就沒有辦法替自己,爭取到應有的權益。
說起來,也真是悲哀,我會研究法律和踏入法律界這一行,竟然是因為遇到不好的對象,在婚姻當中受到極大的傷害和背叛,基於自保才不得不走入律師事務所任職。但也因此而在律師事務所闖出一番成績和好名聲。有時想想,真的不知道自己是幸運抑或不幸運!
而對方如果怕錢太多太空閒,光一次強制執行的『怠金』,三萬以上三十萬以下,罰一次他就會怕。到法院出庭,我們是專業,而我也早已『身經百戰』。根本早已了解和熟悉法院的應對攻訐程序,而對方如果想常跑法院,我絕對會讓他被法院罰到『叫不敢』,甚至出庭『出到怕』。畢竟,我是有『法律家學淵源』的,我家以前是開營造公司,我爸是老闆常為了貨款的追討,而自行研究『六法全書』,甚至自己不花一毛錢,親自寫訴狀和出庭,打三十幾次官司都完全勝訴。而我自己以往亦有處理過家暴案件,和親自出面幫我妹夫向台中的三C電子大廠,成功追討回被積欠半年的工資。所以,坦白說我根本不怕對方『出奧步』。甚至對方會出什麼奧步,我也全都『暸如指掌』。
而卦象顯示,對方只是在敷衍我,對方為了好拐我小孩和騙我小孩,其實心裡上是不願意我去探視小孩和刻意百般刁難的,甚至會將我小孩藏起來,故意不給探視。如果我不打這場官司,甚至連到今年的端午節,都無法如願順利看到我的小孩。而這些現象,都在在和我從各方面狀況研判,和晚上睡覺時夢到的夢中場景是『一模一樣』的。所以,這證明我的分析和判斷,是充份和正確的。
但我還是給對方機會,我還是會等到下星期六也就是十九號,但如果下星期六我無法如願看到人, 我會寫好所有的強制執行書狀,和蒐集好所有相關的資料和證據。就會進一步的向花蓮地方法院家事法庭提告。當然出庭也是由我自己出庭,屆時我會請假親自去花蓮出庭陳述和答辯。
既然我給對方那麼多次機會,對方絲毫不珍惜,那我只好祭出『公權力』了。雖然我明知『爭取親子探視權』這一條路,在孩子的爸一味自私自利的狀況下,是一條『非常艱辛和漫長的路』。但為了不讓孩子失望和傷心,我是『勢在必行』得走這一條路。
我也早已找好19日陪同我去履行探視權的人,我請我的親弟弟陪伴我去,我已告訴我弟當天在現場只要陪同,但不要出聲說話。因為我要『開錄音筆和隱藏式攝影機』蒐證。
畢竟,面對這種狀況,我會先作『全盤式的沙盤推演和現場模擬』,甚至也會事先針對出庭雙方攻訐答辯狀況,來作沙盤推演和演練。而通常在從事此類律案件執行,我都會告訴自己一定要『冷靜和小心應對』,因為自己如果不冷靜,就沒有辦法替自己,爭取到應有的權益。
說起來,也真是悲哀,我會研究法律和踏入法律界這一行,竟然是因為遇到不好的對象,在婚姻當中受到極大的傷害和背叛,基於自保才不得不走入律師事務所任職。但也因此而在律師事務所闖出一番成績和好名聲。有時想想,真的不知道自己是幸運抑或不幸運!
而對方如果怕錢太多太空閒,光一次強制執行的『怠金』,三萬以上三十萬以下,罰一次他就會怕。到法院出庭,我們是專業,而我也早已『身經百戰』。根本早已了解和熟悉法院的應對攻訐程序,而對方如果想常跑法院,我絕對會讓他被法院罰到『叫不敢』,甚至出庭『出到怕』。畢竟,我是有『法律家學淵源』的,我家以前是開營造公司,我爸是老闆常為了貨款的追討,而自行研究『六法全書』,甚至自己不花一毛錢,親自寫訴狀和出庭,打三十幾次官司都完全勝訴。而我自己以往亦有處理過家暴案件,和親自出面幫我妹夫向台中的三C電子大廠,成功追討回被積欠半年的工資。所以,坦白說我根本不怕對方『出奧步』。甚至對方會出什麼奧步,我也全都『暸如指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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