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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14 17:25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去年被勞保局駁回的南亞徐姓科技工程師疑似過勞死案例,今天翻案成功。勞委會今天重新召開職業病鑑定委員會,會中首度引用放寬後的過勞死認定基準,最後通過認定徐姓工程師確實因為加班超時,長期工作疲累致猝發「心因性休克」,認定為「過勞死」。這也是過勞死基準放寬後通過的首例。
勞委會表示,此案是過勞死認定基準後,第一個適用新基準案。該會職業病鑑定委員會今天通定過勞死主因是,徐姓工程師的加班時數與其猝發致死有「強烈相關」,也就是其加班時數達到「過勞死」認定基準所稱,案發前一個月加班時數92小時,前2-6個月加班時數達72小時以上。由此可見,徐姓工程師生前加班時數的確驚人。
勞委會表示,工時並非職業病唯一考慮因素,而是綜合考量工時狀況是否超過精神負荷等因素,與會職業病鑑定委員超過1/2認定確為「職業病」。
立委黃淑英去年9月揭露此案,指出29歲的徐紹斌在南亞科技擔任資深工程師,平均每日工作13-19小時,去年1月凌晨,家屬發現徐紹斌趴在家中堆滿公司文件的電腦桌前,緊急送醫仍不治死亡,死因為「心因性休克」。
此案去年原本被勞保局駁回,徐姓工程師父母不服,轉而向立委黃淑英陳情,引起社會對過勞死關注。勞委會後來因此修正過勞死認定基準,此案也成為基準放寬後,首宗通過適用的案例。徐姓工程師父母今天特定出席勞委會職業病鑑定委員會陳述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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