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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網站挾怨報復,惡意留言毀謗視同『加重毀謗』。-『不滿被炒 假冒客戶投訴遭簡判』**本文摘自中央通訊社
更新日期:
2011/10/09 14:21
(中央社記者李香君新北市9日電)新北市廖姓女子不滿遭代書事務所解僱,今年5月間涉嫌假冒多名客戶,到房仲業者網站投訴,指控代書「差勁、沒執照」。板橋地檢署日前依加重誹謗罪嫌將廖女聲請簡判。
板橋地檢署起訴書指出,36歲的廖女在台北市一家代書事務所擔任會計多年,今年2月間因故遭到解僱,心有不甘,5月間涉嫌到多間與事務所合作的房仲業者網站,假冒客戶投訴。
廖女先假冒一名陳姓男子留言表示「我買的價位是700多萬元,雖然已交屋,但你們請一個沒代書執照的人幫我簽約,讓我很不高興」;幾天後又冒充一名羅姓女子,批評「配合的代書總找不到人,傳出去恐傷害信譽」、「不要請差勁的代書幫我辦」等語。
由於廖女經手多名客戶資料,對交易過程瞭若指掌,相關指述內容讓房仲業者信以為真,找上事務所求證;事務所證明代書皆領有執照,報警處理後才發現是離職員工栽贓,控告廖女妨害名譽。
檢方偵辦期間,廖女坦承犯行,供稱因遭事務所解僱懷恨在心,才挾怨報復。檢察官據網站留言、證人證詞等證據,認定廖女張貼不實內容,供多數人瀏覽,足以貶損事務所及代書的名譽,依加重誹謗罪嫌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10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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