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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06/27 13:01

業務代收保費 最高5萬元

2010年06月27日蘋果日報
 

【吳靜君╱台北報導】今年7月1日起,繳交給保險業務員的現金保費,不能超過5萬元,並且不可以分單、拆單方式規避法律,否則將處罰保險公司60萬元。

避免遭不當挪用

過去經常發生業務員利用代收保費不當挪用導致保戶損失,引發保險爭議。南山人壽曾有保險業務員以定存方式向外招攬,並挪用保戶保費,使保戶的權益受到損害,導致南山人壽遭金管會罰鍰300萬元,以及3個月不得招攬新業務員的案例。
有鑑於此,金管會規定,下個月起保險業務員及保經代業務員單張代收保費不可超過5萬元。金管會解釋,所謂單張保費包含主附約,例如一張主約壽險加保其他健康險契約等,業務員及保經代業務員收取的保費金額不得超過5萬元,若超過5萬元,保戶須以匯款、劃撥、信用卡刷卡方式繳納。
金管會官員表示,業務員收取費用管制納入保險公司的稽核內控檢查範圍內,如查核發現業務員有超收情形,就會懲處保險公司60萬元罰鍰,至於保經代部分,金管會官員表示,保險公司應以契約來規範保經代收取保費情形。
磊山保經副總龔立煒表示,保險業務員或保經代公司收取5萬元以下的現金,保戶要記得收取送金單或收據,收據上面要載名收取的時間,含年、月、日、時,以及投保險種、收取的費用,並有業務員親簽等各種細項,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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