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盜刷判免繳 銀行仍註欠帳
害無辜老董信用卡全遭停 富邦判賠五萬
2010年07月02日蘋果日報【張欽、鄧玉瑩╱台北報導】天仁化工棉製廠董事長蕭**兩年多前弄丟一張台北富邦銀行金卡,掛失前被人拿去韓國盜刷九筆近四萬元,蕭雖勝訴確定免繳,仍被富邦向聯徵中心登錄他欠呆帳,以致他持有的別家信用卡全遭停用。蕭怒控富邦求償九十萬元,台北地院認定富邦執意登錄呆帳,損害蕭的信用,判賠蕭五萬元慰撫金。
認為判太輕將上訴
蕭昨說拒付被盜刷的卡費,不但富邦金卡與富邦白金卡都被強制停用,前年三、四月間,他使用的中信金卡、慶豐等三家白金卡也無預警被停卡,當時正好要從金門回台灣,「身上所有信用卡都失效,只好付現買機票,很糗。」
蕭不滿法官判太輕,表示:「只判賠五萬元,銀行不會看在眼裡,恐怕更多人受害,所以要上訴到底!」富邦回應:「將與法務研究本案法律關係。」未明說是否上訴。
蕭在二○○七年十一月十四日發現富邦金卡遺失,立刻委託妻子申請掛失停用,掛失前已遭人在韓國盜刷三萬九千餘元。富邦向蕭催款不成,將蕭強制停卡並登錄聯徵,致蕭無法動用其他銀行貸款額度,連房貸也受阻。
富邦另於前年底訴請法院向蕭催討,台中地院豐原簡易庭去年二月認定蕭確被盜刷,判蕭免繳確定,富邦卻在去年六月又向聯徵登錄蕭欠呆帳,三個月後才專案刪除。
富邦辯稱,蕭疏於保管信用卡、未依程序申請處理爭議款,又遲遲不繳清,銀行無法分辨蕭是否真被盜刷,只能依規定強制停卡並登錄聯徵,敗訴後已更正蕭的聯徵紀錄,未侵害蕭的名譽及信用。法官指富邦敗訴確定仍執意登錄呆帳,致蕭名譽受損,應賠蕭五萬元慰撫金。
「遇爭議只知收錢」
消基會董事張智剛律師批銀行發卡時將消費者捧上天,遇爭議不協助調查清楚,只知收錢,求償敗訴還繼續漠視消費者權益。他建議,消費者若無法確認失卡時間,應注意自己消費狀況主動告知,一旦發現盜刷爭議,務必書面申請釐清責任。
遭盜刷如何因應自保
1.信用卡失竊,立即向警方報案,掛失24小時內的刷卡紀錄是免責期
2.向警方報案的報案紀錄,可做為被盜刷的免賠償依據
3.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一定要在法定的20天內提出異議
4.法院裁定支付命令之後,若有消滅債權之事發生(例如償清欠款),可向法院提出異議,請求停止強制執行扣薪、扣款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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