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生活情報
2010/07/03 18:42
住金門接高市罰單 「手機被冒辦」
【聯合報╱記者李木隆、徐如宜/連線報導】
2010.07.03 02:52 am
 
 
 

金門縣民許**在上月底接獲高雄市環保局告發他在三民區亂貼租屋廣告的舉發通知書,許表示已8、9年未到高雄市,覺得很「烏龍」,將提出申訴。高市環保局表示,如果違規廣告上留下的手機號碼是遭人冒用申辦,當事人舉證後可撤回罰單。

住在金寧鄉近70歲許**是退休公務員,昨天說6月24日他到郵局開信箱,發現高市環保局寄來一張舉發通知書,指他今年4月24日在三民區明誠一路與鼎山街口電桿上「張貼廣告」汙染環境,廣告物上留有中華電信0932******行動電話,環保局根據這支行動電話查出所有人是他,因而寄發舉發通知書。

不過,許加泉表示根本沒有使用過這支行動電話,多方瞭解可能是他的身分被冒用,這支行動電話號碼是今年1月被人在汐止市家樂福申辦,他將向中華電信查清楚。

許**向金門縣議員許玉昭反映,許議員去電了解,不過高雄市環保局接電話的小姐只說有意見就來申訴。許加泉覺得被高雄市開罰單「很烏龍」,將提出申訴。

高雄市環保局六科科長董文傑表示,如果許**的手機是被冒用請領,要請當事人舉證,可以撤回罰單。

董文傑調出資料,指被開罰的這張租屋廣告寫著「一定心動!河堤景觀四房……」環保局根據廣告上的手機號碼向電信公司追查所有人是許,所以開罰單給許先生。

董文傑指出,現在申請手機需要雙證件,請當事人向電信公司申請調閱當時申請資料,進一步釐清是否是被冒用申請,如果電信公司調查是被冒用申請,罰單可獲平反。

【2010/07/03 聯合報】@ http://udn.com/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的頭像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一個後山花蓮來的鄉下孩子,在北縣成功打拼的真實血淚奮鬥故事。

    法律與教育小魔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