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認我自己,是一個十足的『工作狂』,而我工作起來活像是一個『拼命三郎』。一定會要求自己,達到自己所設定的『工作目標』。所以,我的工作進度時常都是『超前』,而沒有『落後』。而請到我工作的老闆也很幸運,因為我活像是『一隻招財貓』,會幫老闆帶來大筆的業績和收入進帳。就像我在律師事務所,可以說是穩坐『一姊』的地位。最主要也是因為我一工作起來,『從不偷懶、不怕生、敢拼、敢衝的個性使然』。所以,老板都會很放心的,將工作和任務交代給我去做處理。而我也總是會圓滿的,達成老闆所要求和設定的目標。就像我昨天和律師事務所的金主(幕後大老闆),所許下的承諾一樣,因為我向金主承諾,會將23個顧問框和23張法律顧問證書,在三個月內送出。我在工作上會給自己設定工作目標,而從來不會,等別人來給我設定『工作業績目標』,畢竟我覺得我自己要拼多少和要賺多少錢,並不是老闆來規定我,而是我自己去規定和要求我自己。其實,有時我總是會回頭看看六年前的我,和六年後的自己,到底有什麼不一樣?而我發現六年前的我,是一個幾乎『身無分文』,而『滿懷抱負』從花蓮『負笈北上』工作的年青人,一切從零開始從頭打拼和打基礎。而六年後的我,則是在工作和事業上『小有成就』的年青人。而即使再怎麼在工作上『小有成就』,我仍然是懷著一顆『謙虛進取的心』,努力的工作打拼,只希望能夠為公司賺錢,讓自己的經濟基礎,『一天比一天更好、更穩』的年青人。而我想下一個六年努力新標竿-『就是努力打拼賺錢、存錢,在北部購屋置產』。走出『家暴的悲情陰霾,活出真實的自己』。讓自己『不再是一隻醜小鴨,而是要從一隻醜小鴨,徹底的『脫胎換骨』,成為一隻美麗動人的天鵝』。好讓自己真正的『不虛此生』。
去年底國內首宗汽油車衝撞校園恐怖攻擊事件,檢方查出吳傳明因為不滿兒子告他,兒子又把房子賣掉要與他斷絕父子關係,吳傳明憤而在車上載滿4桶汽油,衝撞孫子就讀的板橋埔墘國小,要讓兒子「賠不完」,板橋地檢署昨天將吳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並具體求刑15年。
據查,吳傳明(67歲)因為熱衷宗教而與家人關係緊張,後來還與妻子離婚,去年吳想把前妻名下位於板橋的房子賣掉,而與大兒子發生爭吵,吳威脅要放火燒屋,後來家人乾脆把房子賣掉,躲避他處,與吳徹底斷絕關係。
吳傳明心生不滿企圖報復,但因為找不到家人,於是把目標鎖定孫子就讀的埔墘國小,買了4大桶汽油擺在車裡,去年12月20日上午7時許,吳開車衝進校門口,把4名學生與1名家長撞倒。吳傳明還用打火機想點燃汽油,幸好汽油沒有完全引燃,現場民眾、老師把車子抬起救出學生,吳自己也被燒傷臉部與雙手。
吳傳明偵訊時坦承,知道這樣做會造成無辜人員傷亡,但當時沒考慮這麼多,是希望造成學童重大傷亡,讓兒子「賠不完」。但是最後吳卻改口稱,自己當時喝汽油,不知道車子開進校門撞到人,還指警方誘導他坦承犯案。
不過檢方認定案發時雖然吳傳明身上有汽油味,但嘴巴並未被燒傷,也無汽油味,因此不採信喝汽油說法,認為吳犯案手段兇殘,因此起訴並求刑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