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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30 22:03
 
 
民眾申請房貸和車貸需特別注意的事**『車貸房貸 可免連帶保人 』**本文摘錄自聯合新聞網

‧聯合理財網 2010/07/28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民眾向銀行辦理房貸、車貸及其他消費性貸款,若提供的擔保品已經足額,可以向銀行拒絕提供連帶保證人。

如果民眾所提供的擔保品不足額擔保,銀行才可以徵提連帶保證人,但未來銀行求償時,必須先向借款人追償,不足額的部分才能向連帶保證人平均求償。

過去民眾不敢替人做保,就是擔心借款人借錢不還,銀行跑來向保證人要求還款,衍生許多問題。

銀行法第12條之1明文規定,銀行辦理自用住宅放款及消費性放款,已取得足額擔保時,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借款人提供連帶保證人。

金管會27日公告處分永豐銀行100萬元罰鍰。主要是因為永豐銀行辦理汽車貸款業務,已經徵提車輛設定足額擔保後,仍徵提保證人為本票共同發票人,形同徵提連帶保證人,且總件數達187件。

金管會表示,永豐銀行過去辦理自用住宅放款時,已經有取得不動產足額擔保卻仍徵提連帶保證人的情況,在96年時已經被金管會處分過,現在辦理汽車貸款,又發生相同缺失,屬於連續違法,顯示該公司的法令遵循有待加強,因此加重處分。

銀行局表示,銀行承做房貸、房屋性修繕、小額貸款、信用卡循環信用和汽車貸款等,不足額擔保才能要求民眾找連帶保證人。而且銀行有義務要讓連帶保人清楚知道保證範圍與金額,銀行與保人兩方都必須簽名,表示銀行有善盡告知意務,保人也充分知曉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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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30 21:54
高利定存 擬禁綁商品*本文摘錄自聯合虨聞網
聯合理財網 2010/08/03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高利定存,最高利率5.68%。」銀行推出的存款標榜超高利率,搭售各類投資商品,已引起金管會關切。金管會正研議,未來銀行推出的存款商品,不得再綁基金、保險等投資型商品。

 

雖然也有銀行推出不必綁商品的「純高利定存」,一般來說,如果民眾要適用「高利存款」,多數銀行會規定要購買銀行搭售的商品。過去銀行主要搭售基金,最近則流行搭售保險商品。一旦金管會不准這種搭售行為,高利定存的選擇可能大幅減少。

高利吸收定存的銀行主要以外商為主,也有不少本土銀行承作,由於外商銀行大多數不缺存款,以高利吸金的行為引起金管會注意。

官員昨(2)日指出,銀行推出高利商品,表面上都是以高利率存款吸引民眾,骨子裡卻是要推銷綁在一起的投資型商品;不少民眾看到高利定存的廣告就想去存款,卻沒注意後面還要買基金、保單,後來這些基金、保險投資虧損,便會產生爭議。

金管會最近處理不少金融糾紛,就和存款綁基金、保險商品有關。投資人都說,當初銀行沒有講清楚,讓投資人以為買的是保本商品,因此希望銀行負責賠償虧損。

金管會最近通知幾家主要做高利存款的外銀,希望減少承作這類商品。由於金管會還在研議相關規定,尚未正式發函,因此本土銀行都還在承作這類業務,讓有些外商銀行大喊不公平。

金管會表示,主要是希望銀行銷售商品可以單純化,不要採搭售策略,避免民眾誤解。

外銀最近熱賣的的雙幣存款商品也被金管會盯上,金管會指出,這些商品都是要求民眾一次存兩種外幣,如紐元、澳元,或美元、歐元,存款利率即可獲得加碼。

金管會官員表示,並沒有禁止銀行銷售雙幣存款商品,但將要求銀行說清楚「匯兌風險」,因為很多銀行打廣告時,僅說雙幣存款利率有多高,事實上有很多民眾從來沒有投資外幣經驗,只看到高利率就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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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30 21:46
國宅都更 地點定輸贏
聯合理財網 2010/08/16
 
【經濟日報╱記者藍鈞達/台北報導】

都更熱潮一波接一波,近期更延燒到國宅社區,行庫主管表示,並非所有都更案都能「一坪換一坪」,尤其是戶數較多的案件,有時住戶甚至必須付出額外的成本,才能取得和都更前同樣面積的房屋,關鍵則是看都更案的地點好壞。

 

各大行庫近期都更案件增加,彰銀、一銀等接觸案件不下百件,合庫主管表示,國宅戶數多,整合起來難度更高,而且很多住戶對都更已經有一定認識,對利益分配意見不少。

行庫主管提醒,都更不能只看後續房價上漲,特別是許多人持有都更房屋是用來自住而非投資,如果不能換取相等的居住空間,都更期間還要額外負擔改建期的房租、管理或整合服務費,未必划算。

行庫主管解釋,都更主要利益來自「獎勵容積」及「售屋利潤」,如果辦理都更的土地能取得較高的容積獎勵,多出來的樓層可委託建商銷售,收回資金可作為營建成本,減少初期向銀行融資的金額,住戶未來甚至可能多分得車位或房屋。

但依建物所在區位及條件不同,每個都更案可申請的容積獎勵也不一樣,將影響將來可出售的餘屋量,銀行主管指出,加上各地區售價不同,如果後續房屋售價無法抵銷建造費用,原住戶反而必須多拿錢出來,才能買到和原本一樣面積的住屋。

要是大範圍的國宅,整合時間會更多,尤其許多國宅具有「整宅」性質,也就是政府早期因拓寬道路用地或公共設備,將大批住戶拆遷、集中,興建國宅以解決住戶問題,但整宅住戶的土地持分通常很少,每戶室內多在十至16坪左右,又不見得可拿到獎勵容積,都更效益沒有外界想像高。

銀行主管指出,國宅因戶數眾多,整合不易,住戶若走自立都更方式,可能受限多數住戶收入不高,可貸得的銀行貸款成數有限;且早期國宅產權劃分混亂,若住戶分住二、三樓,土地持分可能差距兩倍以上,如何公平分配土地價值,也是棘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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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30 21:40
無擔保消貸 違約金設限
聯合理財網 2010/09/10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在消保會要求下,銀行公會將對消費性無擔保貸款,訂定違約金收取上限及期數規定,以確保消費者權益。其中採取固定金額收取違約金者,最高只能連續收六期;按利率一定比重收取者,最高只能連續收12期。

 

銀行業者昨(9)日表示,金管會訂定的「消費性無擔保貸款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範本草案2月送到消保會,消保會在逐條審查過程中,發現違約金收取等事項尚有部分疑義,函請銀行公會配合研議解決。

 

欠繳金額小 可採依比率計收

 

銀行公會日前已將研議結果提報金管會銀行局轉送消保會,重點包括明訂違約金收取上限及期數規定,違約金的收取可以由銀行依貸款產品的性質及特色,採取固定金額或依利率的一定比率計收,並分別訂定不同的期數上限。

採固定金額收取違約金者,最高連續收取期數為六期;如果是按利率的一定比率收取,逾期六個月以內者,按借款利率的10%收取,逾期超過六個月部分,按借款利率的20%計收違約金,最高連續收取12期。

消保會官員表示,信用卡違約金的收取已有明確規範,消費性無擔保貸款應比照辦理,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銀行業者表示,各銀行收取違約金的方式不同,大部分都是採取按借款利率的一定比重收取,也有銀行採固定金額收取。

 

開辦費公開 借款前可多參考

 

對消費者來說,欠繳的借款金額較小時,採取依利率的一定比率計收可能相對有利。

除了違約金,消費者若延遲繳款,銀行還會收取遲延利息,有些銀行對於遲延利息的利率計算,會採取比原借款利率還高的利率,消保會認為,銀行如果已經收了比原借款利率還高的遲延利息,就不應該再向借款人收違約金。

為保障消費者權益,銀行公會也研議規定,銀行如果不依原借款利率計算遲延利息,就不得再收取違約金。

【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為讓借款人清楚比較各銀行對消費性無擔保貸款「開辦費」的收取標準,銀行公會將彙整對外揭露。消保會官員昨(9)日表示,很多銀行未清楚揭露消費性無擔保貸款「開辦費」收取標準,經協調後,銀行公會已同意請銀行提供「開辦費」收取標準,由公會彙整後揭露,讓借款人參考。

此外,為加強維護消費者權益,當客戶提供銀行的資料被洩漏時,銀行應配合客戶提供資料流向的機構或人員名單,銀行對消費者資訊的利用也必須符合相關法律規定,並注意安全性及保密性。當銀行的債權出售或業務委外,資訊提供給委外機構時,銀行對於受委託的機構對客戶資訊洩漏的疏失,必須負連帶賠償責任。

【2010/09/10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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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30 21:11

架「恰*網」炫耀 大學駭客攻擊網站 po教學

縣府學校皆受害 落網辯「提醒網路安全」
2010年10月30日蘋果日報
放大圖片

蔡江浩架「恰吉網」(圖2,翻攝畫面),與嫌犯楊斯文(圖1)等人聯手入侵網站。劉文淵攝

 

【劉文淵、莊淇鈞╱台北報導】北縣一名科技大學男學生為炫耀自己駭客功力,籌組「恰*網」與4名同好四處入侵國泰醫院等數十個知名網站,還將入侵網站全程以DV拍攝製作成教學影片po網,讓有興趣「學徒」下載學習,警方昨天在男學生住處將他逮捕,他辯稱:「只是為了好玩,並提醒網路安全的重要!」訊後遭依妨害電腦使用罪送辦。

警方調查,學生駭客蔡**(22歲)就讀龍華科技大學資管系一年級,3年前認識住在南投縣水里鄉的下線駭客楊**(19歲),兩人在蔡男的「恰*網」切磋駭客攻略,連14歲的楊姓少年透過網站學習後,也能輕易入侵他人網站,除將蔡、楊2嫌送辦外,也已鎖定另3名涉案駭客,將擇期約談到案。

竄改後囂張留名

大學生駭客蔡江浩入侵學校、機關等網站,在其首頁po上「簽名文」炫耀。翻攝畫面

大學生駭客蔡江浩入侵學校、機關等網站,在其首頁po上「簽名文」炫耀。翻攝畫面

蔡嫌落網後供稱,4年前在中國駭客網站習得駭客基礎,因就讀資管系而鑽研駭客技術,並入侵學校、公家機關等網站測試「實力」,竄改網頁成「系統存在嚴重漏洞,導致小弟Chucky.Leo到此簽名,建議趕快修復漏洞,若有其他技術問題,請參考恰吉網」。
蔡嫌在無名小站成立「恰*網」,將駭客手法與過程拍成「教學影片」po網,並提供木馬、駭客攻擊程式讓網友下載,還將瀏覽人次改為9999億9999萬9999人次,吸引今天將入伍當兵的楊嫌等4人加入,並向他拜師學藝。
蔡嫌稱,4年來已入侵國泰醫院、元智大學、台東縣政府、崑山科技大學、新化高中、中山國小、聯合報、台灣戲曲學校等數十個網站,「目的是為了炫耀、打知名度。」

指導犯罪也觸法

對此,律師林銘龍指出,駭客入侵他人網站已觸犯《刑法》妨害電腦使用罪章第358條、第359條規範,「無故入侵他人電腦、變更他人電腦電磁紀錄」,分別得處3年以下、5年以下徒刑,另po網教學可能涉及煽惑他人犯罪,恐再面臨2年以下徒刑。

學生駭客事件簿

2009/07/24
世運會官方網站疑遭一名暨南大學學生入侵竄改工作人員列表,武俠小說人物楊過、小龍女成工作人員,但無法證實是暨大生所為。
2007/09/21
中華電信、批踢踢等網站,遭頭號駭客、聯合大學資訊工程系學生蘇柏榕及17歲林姓少年突破,盜走藝人林志玲等300多人個資。
2007/09/01
高雄縣11歲郭姓國一生,替桃園縣「愛美國際公司」架設網站,不滿僅獲1500元酬勞,植木馬程式讓其網站變色情網站。
2006/01/20
17歲洪姓少年駭客,涉嫌架網揭露駭客攻防技巧,並帶著同好入侵《資安人雜誌》網站,竊走8000多筆資料。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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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30 21:00
蘇花高遊行 警方交管
【聯合晚報╱記者楊正海/即時報導】
2010.10.30 01:54 pm
 

「為花蓮人爭取一條平安回家的路」集會遊行活動,將於11 月1日上午9時至20時舉行,遊行路線為自由廣場牌樓前小廣場集會後出發,行經中山南路、凱達格蘭大道、公園路、襄陽路、懷寧街、衡陽路、中華路、愛國西路口迴轉至中華路1段83號環保署。警方將執行交通管制,呼籲民眾駕車避開遊行路線。

 

【2010/10/30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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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30 20:45
萬人爭取蘇花改 花蓮人該要更多
【聯合報╱賀陳旦/台灣生態工法發展基金會董事長(台北市)】
2010.10.30 02:14 am
 

報載,花蓮縣長傅崐萁要率一萬縣民到台北抗議,要求立刻通過「蘇花改」環評,馬上動工。這樣的規模,如此的跋涉,十分壯烈,絕對有政治上的效果。但是,諸位朋友們,所爭的只是一條四百六十五億的公路動工嗎?個人覺得,那可不值得。應該要更多!

首先,目前的蘇花改並不能給大家安全的道路。因為:一、目前行駛蘇花公路上約四成的砂石車多數也要改駛新路,回家的人並不安全!二、觀光遊客若要享受舊線險峻風光,現在的工程計畫並沒有提出,台九原路段安全改善和景觀公路的具體內容,想流連賞景的遊客,將更受落石威脅,並不比現在安全!

其次,捨鐵路而繞遠路,似乎也因此否定了鐵路這個替代運輸系統,而只要公路。這不單是代表捨棄更安全、更節能的出入方式選項,也等於宣示不在乎其他對東部有利的政策協助和實質補助。在公路不通這一個月,花東居民和產業要求政府把鐵路運能優先支援,甚至票價補助,視為救災,視為短期安置。誰曰不宜?誰不趕著辦理?

最後,工程單位來不及就新災情檢討工程內容,現在提審的「蘇花改」,工期還是舊案,共七十八個月。未來六年半時間,在非常侷促脆弱的四十公里山區中全面開挖,工程風險和天候威脅有多大,可以預見!東部居民要把這麼長一段時間出入安全和道路暢通,全押在目前這個工程替代案嗎?還是我們應該要求工程單位,謙虛謹慎的提出替代性分期建設策略,供環評委員和社會公評。

【2010/10/30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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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30 20:38
長庚:蘇花特搜英雄腳趾恐截肢
【中央社╱桃園縣30日電】
2010.10.30 05:32 pm
 

在蘇花公路坍方搜救中,遭土石壓傷的台北縣消防局特搜隊員周祐慶,經林口長庚醫院診治,整型外科主任林志鴻今天表示,右腳趾恐有截肢之虞,但仍須再觀察。

周祐慶在蘇花公路下邊坡搜索失聯旅客時,不慎被溪水沖下的滑動土石壓傷右腳。經過轉診後,目前在林口長庚醫院進行治療。

林口長庚醫院整型外科主任林志鴻下午表示,周祐慶右腳有壓碎傷、組織水腫、裂傷、瘀血等狀況。由於腳趾受到外力壓碎,造成組織有缺氧、壞死現象,目前仍持續以藥物與高壓氧進行治療。

記者問到腳趾是否會有截肢危險?林志鴻說,「如果狀況不好,恐怕會截去一部分,至少1隻」,目前醫院仍用藥物改善血液循環,未來幾天仍會繼續觀察。

林志鴻說,腳趾負責行動的穩定功能,若截肢後會影響日後行動,並且需要進行復健。

部分大陸旅客家屬,原訂下午前往林口長庚探視周祐慶,但因為臨時參加法律諮詢會議,而改變行程,並委託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許高慶前往醫院獻花致意。

許高慶轉達陸客家屬慰問之意,並希望周祐慶早日康復。周祐慶也回應,能體驗家屬的不便,他則希望自己能早日康復,重回崗位。

【2010/10/30 中央社】@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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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30 17:03
 

工程師陳**不滿遭諾基亞解僱,以駭客手法刪除台灣大客戶資料。孫友廉攝

 

【孫友廉、蔡惠如╱台北報導】曾經任職台灣諾基亞公司的電腦工程師陳**,負責客戶台灣大哥大系統的主機維修,2008年陳懷先不滿被諾基亞解僱,同年跨年夜入侵台灣大哥大主機刪除客戶手機資料,造成新竹以北上萬名用戶斷訊5小時。

板橋地院昨依妨害電腦使用罪判刑1年,緩刑3年須保護管束,並義務勞動120小時。

侵入系統刪資料

陳**(30歲)任職台灣諾基亞公司期間,負責管理、維修台灣大哥大SRRi主機(門號可攜認證系統)及TA主機(客戶話務計費系統),熟知操作指令與帳號密碼。
2008年3月間,陳因故被諾基亞解僱,當年跨年夜3次侵入台灣大哥大系統主機,刪除客戶手機號碼等資料,致新竹以北、宜蘭與花蓮用戶斷訊,無法撥手機、傳簡訊,致該公司損失近1500萬元。

勞動服務代服刑

台灣大哥大原誤認是系統負載過量當機,經清查才知遭入侵。法院開庭時,陳的父母提出100萬元本票作賠償,但台灣大哥大拒絕,不過法官考量陳坦承犯罪且有意賠償,同意讓他改以勞動服務取代服刑。台灣大哥大公共事務處處長阮**表示,等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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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10/30 18:46

自由更新日期:2010/10/30 04:11  

自由時報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種木瓜為生的李姓木瓜農報考警察未過,為圓警察夢,3年前向人買來一把黑槍把玩,過過「山寨版波麗士大人」擁槍的感覺,詎料,日前友人與人鬥毆,向李某調借槍械防身,意外讓李某擁槍犯行曝光。

 

面對正牌警察登門逮人,李嫌一開始還辯稱當初賴姓友人打電話找他調「鐵仔」(槍械的暗語)自衛,是因為他父親從事廢五金買賣,但警方隨即於他住處的三角櫥櫃搜出一把美製貝瑞塔92手槍、制式子彈3顆,李嫌啞口無言。

 

李嫌坦承購買該槍時曾試射,並道出自己小時候就很想當警察的夢,可惜體檢未過。如今持有黑槍被逮,李嫌懊惱不已,但願供出槍械來源,協助警方追緝地下軍火販子。訊後被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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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30 18:42

中時更新日期:2010/10/30 03:00 陳凱勛/台中報導

 李溢洋(翻攝自網路)

中國時報【陳凱勛/台中報導】

 

男子李溢洋謊稱是財政部官員,承辦行政院開發基金專案,握有多張國庫支票,能兌現近千億元支票,多名受害者被騙投資,被他騙走近卅億元!李嫌落網後,卻連一毛錢也不還,有老農夫因祖產遭查封,愧對祖先,在重陽節飲藥自盡。林姓婦人被騙走八千萬元,氣得心血管疾病發作,竟成了植物人。

 

中市警方在今年五月底,救出因債務糾紛被債權人囚禁的李溢洋(卅八歲),隔天許多受害者得知消息,前往中市警局討公道,有人還出示李嫌開出的「國庫支票」,之後李溢洋即因本案遭收押,但他堅不吐露詐騙鉅款流向。

 

受害者成立自救會,昨天開記者會透過媒體控訴,並在臉書成立「捉拿李溢洋」社團,期盼別再有人遭類似手法詐騙。自救會成員陳先生說,當初透過弟弟認識李溢洋,他自稱是新加坡學成歸國的金融專家,幫財政部運作開發基金投資,有時需要周轉,盼他出錢幫忙。

 

陳先生一開始借款三次,每次借李溢洋五百萬,隔一個月就能拿回五百五十萬,讓他相信李嫌信用良好,後來他就放心把錢借出,李嫌此時拿出金額兩百多億的國庫支票,謊稱基金投資告一段落,就能立即兌換支票。

 

陳先生把支票拿給銀行資深經理鑑定,經理指出,支票可能是真的,讓他後來放心借給李溢洋近一億一千萬元,直到有天李溢洋逃跑,人去樓空,債主在李家找出多張國庫支票的「半成品」,受害者才知道被騙了,加起來的被騙金額,竟高達卅億元。

 

自救會長彭先生說,李溢洋實在泯滅人性,他遭類似手法騙走兩千萬元,已負債累累,但李嫌還試圖說服他解除小孩的保險,想騙更多錢;另名林姓婦人,則被騙走八千萬元,本月因過於悲憤,導致心血管疾病發作,竟成了植物人,現在昏迷指數只剩四。

 

彭先生指出,最慘的是苗栗一名六十多歲的葉姓老農夫,近三千萬元被騙走,祖產土地也遭查封,債主紛紛上門討債,讓老農夫心情憂鬱,今年重陽節,家人本來還想幫老農夫慶祝解悶,卻發現老農夫將農藥一飲而盡,在他最心愛的農地上自殺身亡!

 

自救會成員顏錦坤說,老農夫的喪禮,許多被害者都前往致意,想起相同的遭遇,也都忍不住落淚,場面哀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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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心情故事
2010/10/30 18:17

這幾天我一直夢到花蓮蘇花公路失事地點的場景,夢到失事遊覽車上的遊客『峰湧而來』的,向我請託一些事,有曾廣華領隊、田園、司機蔡智明,這群大陸人說著濃厚的大陸外省口音,我要很努力很努力才能夠聽的懂他們所說的話:『他們在那裡很冷很冷,肴望家人可以早日找到他們,我請他們告訴我他們失事的正確方位。他們告訴我說:『他們被洋流漂到外海,一定要往外海和往北找,才能夠找到他們。』我問失蹤的司機蔡智明,他們人到底在那裡呢?蔡智明先生說:『他們被壓在一塊大石頭底下很底下比較不好找,要用金屬探測器有耐心的找。這和之前蔡智明先生父親去廟裡問的『不謀而合』。我看到蔡先生頭上包著紗布,我問蔡先生頭還會不會痛,他說失事當時,他的頭受到劇烈撞擊很痛。我請他一定要去包紮傷口,好讓自己的身體舒服一點。而我也請蔡先生,再一次的告訴我更詳細的地點,但他只告訴我這些,我問蔡先生說:『他知不知道他的父母和妻子和傷心他的驟逝。他是否知道呢?他難過的流著眼淚點點頭的說:『他都知道,但他無法回應也無法將他心中的難過和不捨,完整的告訴家人。』因為蔡先生他是驟然去世,有很多事情都沒有和家人交代清楚,我請他一定要向他的家人託夢、道別和交代。也請他可以幫助搜救隊,好早日讓搜救人員可以早日找到他們的遺體。他也含淚點頭同意。我問那些陸客和蔡先生,他們為何會找上我託夢?畢竟我和他們完全『素昧平生』。他們說:『因為我是花蓮人,和花蓮有很深的地緣和血緣關係。又加上我帶有很重的靈異體質,所以才會找上我。』我無奈的嘆了一口氣。其實,我從小就有這種能力,家裡的親友過世,就都是透過我來傳達訊息。我還是拜託那些陸客和失蹤的同胞們,一定要盡量幫忙那些搜救人員趕快找到他們的大體。也建議他們,無論如何他們都一定要去他們最親的家人道別和交代一些來不及交代的事情。而這些細節,我無法一一告知家屬,因為我不想失去平靜的生活,但我已他們告知的搜尋地點,告知內政部消防署特種搜救隊,希望特種搜救隊可以儘快找到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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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10/30 17:03
 

工程師陳**不滿遭諾基亞解僱,以駭客手法刪除台灣大客戶資料。孫友廉攝

 

【孫友廉、蔡惠如╱台北報導】曾經任職台灣諾基亞公司的電腦工程師陳**,負責客戶台灣大哥大系統的主機維修,2008年陳懷先不滿被諾基亞解僱,同年跨年夜入侵台灣大哥大主機刪除客戶手機資料,造成新竹以北上萬名用戶斷訊5小時。

板橋地院昨依妨害電腦使用罪判刑1年,緩刑3年須保護管束,並義務勞動120小時。

侵入系統刪資料

陳**(30歲)任職台灣諾基亞公司期間,負責管理、維修台灣大哥大SRRi主機(門號可攜認證系統)及TA主機(客戶話務計費系統),熟知操作指令與帳號密碼。
2008年3月間,陳因故被諾基亞解僱,當年跨年夜3次侵入台灣大哥大系統主機,刪除客戶手機號碼等資料,致新竹以北、宜蘭與花蓮用戶斷訊,無法撥手機、傳簡訊,致該公司損失近1500萬元。

勞動服務代服刑

台灣大哥大原誤認是系統負載過量當機,經清查才知遭入侵。法院開庭時,陳的父母提出100萬元本票作賠償,但台灣大哥大拒絕,不過法官考量陳坦承犯罪且有意賠償,同意讓他改以勞動服務取代服刑。台灣大哥大公共事務處處長阮**表示,等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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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不知怎麼搞的,一直夢到蘇花失事遊覽和失事旅客。』本想隱忍不說,但感覺我好像被責備。我當然希望那些失事者遺體能夠早日尋獲,但又不想原本平靜的生活被打斷,剛透過中廣新聞台人員的協助,已和內政部消防署特種搜救隊聯絡上,已將蘇花失事者托夢轉告的:『儘量往北和外海搜尋的資訊,轉達予『內政部消防署特種搜救隊』人員,希望能夠幫的上那些辛苦搜尋的搜救隊人員。好讓大家都可以早日放下『心頭上的一塊大石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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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心情故事

2010/10/30 11:53
這幾天晚上和家長作電訪聯絡時,發現有些家長的心態很不正確,教育是良心事業。但我無法苟同,有些家長要求學費折扣後,又要求學費要分三期繳納。補習雖是『買方市場』,但依照經濟學的『供需法則』,市場上的需求點,一定會落在『有效需求』,而非『無效需求』。所以,通常遇到此類家長,我想我會暫時放冷,等過一陣子再聯絡。我在行銷時,會採用『差別價格法則』。但我絕不會客許自己讓家長過份的『予取予求』。畢竟補教業是良心事業,並不是像在菜市場買豬肉買蔥一樣,可以毫無理由的『漫天殺價』。而通常遇到此類家長,我想我寧願放棄這類的家長和學生,將時間和精力,花在開拓更多真正有意願,與真正想讀書的家長和學生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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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10/30 11:38
『勿以惡小而為之』
 
這是我最近經辦的一件法律案件,一位員工透過104人力銀行應徵會計職務,卻在進入那家公司之後,利用職務之便將公司的貨款私自放入自己口袋挪為私人用途。而雇主因員工為透過104人力銀行應徵進來,因此104人力銀行馬上透過所有的求職系統,將該求職者列為『求職黑名單與求職拒絕往來戶』。而因為『侵占罪』為公訴罪,一旦雇主報警後,警政和司法機關一定要主動偵辦,而且事後不得撒回報案與該告訴,即使侵占人於事發後主動返還侵占物品,亦難逃刑責。所以,我在此奉勸年輕人求職時,千萬不要動了貪念,千萬不要因為個人的一時貪念,而沾惹上刑責與白白斷送了自己的大好前途。
關於業務侵占罪的刑責〈以下內容摘錄自法務部全球資網〉:
一、在侵占罪方面:
(一)依刑法規定,侵占罪可分為普通侵占罪(第三百三十五條︶、公務或公益侵占罪及業務侵占罪(第三百三十六條︶。侵占罪之成立,以擅自處分自己持有之他人所有物,或變易持有之意為所有之意,而逕為所有人之行為,為其構成要件。雖行為之外形各有不同,要必具有不法所有之意思,方與本罪構成之要件相符。如以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之意思,而侵占已持有他人之物,不論其物體是否代替物,即應成立普通侵占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二)侵占罪為即成犯,於持有人將持有他人之物變易為所有之意思時,即行成立,縱使侵占行為完成後,將所侵占之物返還給原所有人,亦難逃犯罪之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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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10/30 01:22

華視更新日期:2010/10/29 15:16  

台中豐原一名父親,居然敎自己的四歲兒子抽煙,而且這名父親的同居女友還把畫面拍下來,PO上網路炫燿,結果被警方發現,依據網路的IP位址追查,找到這名爸爸,對他開罰五萬元。

 

剪著小平頭的小弟弟,面對著鏡頭,在他的嘴巴上有隻大人的手硬是把香煙塞進他的嘴裡,旁邊的大人覺得很好笑還不停發出笑聲,小弟弟根本不懂得拒絕,只能傻傻被玩弄,儘管煙沒點著,但這段網路畫面卻讓網友看不下去。

 

警方依據網址找到了這名爸爸,今年才21歲,他坦承畫面是同居在一起的女朋友拍的,不過已經是兩年前的事情了,小孩子當年四歲,今年已經唸幼稚園大班,小弟弟的爸爸接受警方偵訊、顯得很緊張,說當初覺得好玩才會拿煙逗小孩,但沒想到女朋友把這段畫面向其他網友炫燿,雖然覺得後悔不應該,但警方依據違犯青少年福利法,函送這名失職的爸爸,更對他開出五萬塊錢的罰單。 (完整影音請見: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010/2010102905967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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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10/30 01:17

中央社更新日期:2010/10/29 23:04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29日電)胡姓婦人的父親40多年前擔任糧食局官員,因盜賣黃豆案入獄,她被迫繼承父親當年貪污的追繳賠償,房子去年被法院查封。台北地院這次為她翻案,改判她不用繼承,房屋也不用被扣。

 

胡姓婦人指出,父親在她11歲時便因黃豆案入獄,她與父親情感疏離,沒有同住,且她在71年間結婚,跟著丈夫到大陸工作、又陪孩子赴美就學,在台時間不多,未曾與父親同住,不知道父親生前被法院判決要給付台灣省糧食局1000多萬元。

 

她說,95年5月父親過世,她不知道父親留下上千萬元債務而未辦理拋棄繼承,直到去年八月,收到法院查封她台北市士林區的房屋與土地,才知道父親生前留下上千萬元待追繳賠償款,變成她的債務,依據去年新修正的民法繼承規定,她不必繼承這項不公平的債務。

 

台北地院原先審理認為,胡婦11歲就知道父親因案入獄,且法院民國62年間就發出債權憑證,當時她已滿18歲,即使父親出獄後未與她同住,仍不能辯稱不知父親生前的賠償責任,全案是胡父因刑事判決有罪衍生的民事賠償,不符合民法繼承新規定要件。

 

胡女不服,另提起異議之訴,這次獲法官認同。台北地院認為,胡女未從父親處繼承任何遺產,與父親的債務應無關聯,繼續背負債務履行責任,有失公平,胡女所提之訴理由充分,撤銷先前查封令,並判胡女不負賠償責任。全案可上訴。99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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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10/30 01:11

自由更新日期:2010/10/29 04:11  

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新竹縣男子范**前往監理所換駕照時,被監理人員查出先前還有交通違規沒有結清,要他結清再換照,沒想到范男拍桌罵課長與課員「你們有沒有讀書?沒有讀書就通通下台!」等語,昨天被新竹地檢署依侮辱公務員罪嫌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被告范**(44歲)8月23日下午1點多,前往新竹區監理所2樓駕駛人管理課的駕照異動窗口,辦理換照手續,窗口人員彭女查核後,發現被告還有交通違規案件尚未結清,便請范男將違規案件結清後,再辦理換照。

 

然而范高力拒不配合,張姓課長也出面協助處理,范男竟當著兩人面前拍桌,口出「你們監理機關球員兼裁判,我交通違規跟你們有什麼關係?你們有沒有讀書?沒有讀書就通通下台!你們領我們的薪水,憑什麼卡我們?你們怎麼敢這樣!」等語,當場侮辱依法執行職務的公務員。

 

檢方認為,公務員乃經國家考試合格任用,被告所言「你們有沒有讀書?沒有讀書就通通下台!」等語,客觀上確有貶損與輕蔑的意味,屬於侮辱用語,因此依侮辱公務員罪嫌將范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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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生活情報
2010/10/30 01:06

華視更新日期:2010/10/29 15:16  

來看這起醫療糾紛,多虧爸爸努力,才讓醫師被起訴,他的兒子兩年前因為經常暈眩、到醫院就醫,沒想到手術後左耳就聽不見了,爸爸認為醫師有疏失,雖然他看不懂英文,但是他把兒子的英文病歷一個字母一個字母輸進電腦,再用翻譯功能比對,果然找出醫生竄改病歷的證據,憤而提告。

 

林爸爸拿出兒子的病歷表,右邊是原本的版本,左邊則是後來的版本,厚厚一疊都是英文,林爸爸看不懂英文,卻用橘色和粉紅色的線畫出多出來的字樣,仔細看差別,原本的病例編號13,後來的變成編號15,最明顯的差別是原本寫兒子左耳受損,後來的版本變成左耳全聾,這句話讓林爸爸認為醫生涉嫌竄改病歷,一狀告上法院。

 

原來兒子兩年前經常頭昏到醫院檢查,原本左耳聽力還有30分貝,手術後卻完全聽不見,林爸爸認為是醫療疏失,將病歷上一個字母一個字母輸入電腦,再用翻譯軟體翻成中文、自力救濟,而被控訴在這間醫院任職的神經外科醫師,事後不願回應,院方表示後來的版本是補充說明、不是竄改,一切靜待司法調查,不過因為林爸爸的證據,檢方將這名劉姓醫師依照偽造文書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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