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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心情故事
2010/07/15 23:02
早上我用skype,打了一通電話到台中北屯區,直接找妹夫離職公司的老闆和高層主管洽談。我明確告知對方,我們準備針對對方公司欠薪遲不出面處理善後,寄發存證信函。對方公司起先情緒非常激動的說:『他們也有法律顧問也有律師,也指責了我妹夫的不是之處。』但我身為一個協調人,就必須站在公正的立場,努力的協調二方。我留言請對方,當時妹夫的直屬主管來和我洽談。我等對方的回應與答覆。我要對照二方的說法來作判斷。說真的,協調自己親人的勞資糾紛,我當然有把握協調OK,只是其實這中間的過程很辛苦,實不足為外人道也。因為要將二方的忿怒脾氣及火氣降至最低,又要順利達到拿到離職當月薪資的要求。著實讓我傷了不少腦筋。好在對方公司在下午二點多,有給我『善意的回應』,要求我給他們公司內部三天的時間,去處理這件事。我也同意了。因為畢竟,走法院是最後一途和下下之策,能夠大家平心靜氣的坐下來談『好聚好散』才是最重要的。畢竟,『世界真的很小』,而且我的客戶不乏電子上市上櫃公司的大客戶,而妹夫又是大型電子廠的業務主管。所以,能夠和平解決,總比雙方『劍拔弩張』來的好。而我現在也才真正明白,為什麼我們律師事務所的高層主管,會說連我們到警察局辦案或洽公,只要說是在律師事務所工作,警察局的警察都對我們態度親切和不敢輕忽的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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