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生活情報
2010/09/07 01:44
手機門號退租 違約金18,377元,約國人2年通話費 發佈日期: 2009.12.24附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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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接獲消費者申訴門號租約剩下三個月,想付違約金換另一家電信使用,但是卻被告知需支付3,500元的高額違約金,三個月的代價高達3,500元,難道台灣的電信業者是吸血鬼嗎?


消基會自93年開始至今(98)年,電信類的申訴案多年來都是「榜首」,而以97年收到3,442件的申訴案裡,電信類就有550件,其中關於收費及違約金糾紛就有248件。


在收到的申訴案裡,電信業者收取門號退租違約金在1,200~9,000元不等;而在這次調查的結果中發現,縱使消費者只剩1個月的期限想退租,還是得付出高達799~5,000元不等的違約金!


調查項目


本次調查對象分別為:「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威寶電信」、「大眾電信」、「亞太電信」等6家業者,以網路及電話詢問方式調查各大電信業者針對違約金收取的規定。


調查內容各大電信業者所推出各門號綁約2年的資費方案,分別進行退租收取違約金的調查,使用時間分為6個月、12個月、18個月、23個月,消費者要求退租時所支付的違約金內容。


1. 中華電信:3G 589型大家講,贈送每月150元方案。


2. 台灣大哥大:通通省資費699方案,搭配BlackBerry Storm,另付11,790元。


3. 遠傳電信:遠傳哈啦精省598方案(單門號第一年月租5折)。


4. 威寶電信:暢打系列,月租不可抵500型,搭配LG KU990手機,另付11,290元。


5. 大眾電信:月租799專案(續約手機折價專案),搭配PG1100手機。


6. 亞太電信:珍藏手機優惠續約方案,快樂通333資費。


調查結果


一、 高「貴」手機!用一個月想退,違約金比單買手機貴3.6倍


門號僅用半年想退租,各家電信的違約金要1,500~14,382元不等,其中以「大眾電信」14,382元最高,比所搭配的PG1100手機5,100元(依手機王平均報價)還貴,若消費者只用1個月就要18,377元,比單買手機還貴3.6倍!


而「威寶電信」所搭配的LG KU990手機在申辦時需另付11,290元的手機費,但是消費者在PChome上所看到的價位僅只有6,999元,其中的差距為何?搭配專案又綁約2年,另外支付的費用居然比單買手機貴1.5倍以上!若消費者使用1個月欲解約,違約金也是高達7,000元。


另外,消費者使用了剩下一個月想要退租,所支付的違約金要799~5,000元不等,其中以「亞太電信」5,000元為最高;「大眾電信」799元為最低,價差高達4,201元。


二、 高額違約金約國人2年的通話費!?


根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所提供的行動通信業務營運概況(以3G為例),今(98)年第2季(4月~6月)所有通信業者的營業收入共為31,745,504,000元,用戶數為13,605,855人,故每戶1季所支付的電信費用為2,333元,平均每戶等於1個月撥打778元。 但以「大眾電信」違約金1個月收取18,377元計算,約國人每個月的通話費的24倍(17,377÷778)!等同國人2年的通話費!?


三、 2家電信業者的合約書沒有註明違約金費用及計算方式


消費者和電信業者所簽訂的服務契約中,「中華電信」及「威寶電信」等2家沒有註明違約金的計算方式及費用,等到消費者不想使用門號時才被告知要收取高額的違約金,最後消費者只能摸摸鼻子默默接受業者的「內部規定」對消費者來說,實在是不公平。


四、 計算方式業者大不同,違約金的金額也差很大


因為沒有明確的規範,各家電信業者對於違約金的計算及收取方式都不同,也因為不同的促銷專案有不同的計算方式:「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威寶電信」等三家業者是將2年的期限分為二個階段,1年內取消,違約金以「威寶電信」 7,000元為最高;「台灣大哥大」其次,為5,600元。


「中華電信」是以實際贈送的金額來計算違約金,6個月內取消,需另付600元的提前解約金;「大眾電信」以合約剩餘期間乘以月租費的金額;「亞太電信」則是2年統一價。


消基會呼籲


一、 民國88年的行動電話業務營業規章範本及服務契約範本跟不上時代,應立即重新修定


行動電話業務營業規章範本及服務契約範本由消保會審議通過,交通部電信總局自民國88年12月公告迄今10年,10年來國內的行動電話相關服務日新月異,老舊的法令無法約束新穎的商品,而行動電話服務契約範本亦沒有針對違約金的部份加以規範,面對千萬的行動電話用戶,進而衍生許多問題。


消基會於今(98)年4月針對通訊品質及11月針對往生者退租門號的問題,其中提出種種的消費糾紛型態,在在說明行動電話業務營業規章範本已沒有辦法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長期以來,業者看準其中的漏洞,壓榨消費者的荷包及權益,主管機關不能再放任各家業者為所欲為,應立即重新修定營業規章及訂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二、 線上續約為目前趨勢,沒有契約書,消費者無保障


在行動電話普及的時代,幾乎是人手一機,面對競爭激烈的電信市場,各家業者無不全力留住老客戶,其中最方便的續約方式就是「線上續約」,只要一通電話即可續約,但是續約的當下,消費者沒有契約書可審閱,也不知道相關規定,對消費者非常沒有保障。


 三、 違約金的計算及收費,消費者大呼不合理,應立即訂立計算方式


因為競爭激烈,消費者的對於門號的使用有更多的選擇,許多消費者可能剩下幾個月的時間,想更換電信業者,以為支付一些違約金即可,誰知道違約金的收取竟然如此混亂、不合理!


消基會認為,不論是行動電話還是網路,目前都還沒有違約金的相關規範,才會導致各家業者對於違約金的收取及計算方式混亂不堪,落差極大,主管機關應立即修改過時的規範及契約內容,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四、 違約金須考量合理性及公平性,應約定上限並逐期降低


違約金的計算應考量其合理性及公平性,故消基會認為一般違約金應約定其上限,如每月手機費用為778元×12個月×2年×20%=3,734元,消費者履約愈長,違約金額應逐期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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