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修正後的勞保條例第58條之2規定,符合58條第1項第1款老年年金請領條件(年滿60歲,保險年資滿15年者)而延後請領者,每延後一年,依其所應應領取的年金金額加計4%發給,最多延後5年、增給20%為限;若年資滿十五年,年紀未滿60歲者也可申請提前請領老年年金給付,最多可提前5年申請給付,但每提前一年,給付金額就減少4%,最高也是以減少20%為限。
根據勞保局有關「認識國民年金、勞保年金」的說明文宣所舉的例子,陳先生現年60歲,平均月投保薪資32,000元,年資35年計算:
若陳先生在60歲時申請老年給付,每月可領到:32,000*35*1.55%=17,360元。
若提早在55歲時申請,每月可領到:32,000*30*1.55%*(1-4%*5)=11,904元。
若延後於65歲時申請,每月可領到:32,000*40*1.55%*(1+4%*5)=23,808元。
提前5年申請老年給付,陳先生每月少領取5,456元;延後5年申請,每月可增加6,448元,與提前5年相比,差距更高達11,904元,足足一倍之多。計算的結果,延後領似乎比較划算,只是,會不會有其他的情形發生呢?
首先,算式中預設了延後申請的5年仍然持續累積勞保年資,假如我們將條件稍做修改,陳先生現年55歲,平均月投保薪資32,000元,年資30年,但已無工作意願或工作能力,準備提早享受退休生活:
陳先生在60歲時申請老年給付,每月可領到:32,000*30*1.55%=14,880元。
若提早在55歲時申請老年給付,每月可領到:32,000*30*1.55%*(1-4%*5)=11,904元。
若延後於65歲時申請老年給付,每月可領到:32,000*30*1.55%*(1+4%*5)=17,856元。
則提前5年申請老年給付,陳先生每月少領取2,976元,延後5年申請,每月可增加2,976元,與提前5年相比,差距為5,952元。看起來仍是延後請領比較有利,但再加入平均餘命(82歲)做計算的話:
陳先生在60歲時申請老年給付,至82歲共可領到:14,880*12*(82-60)=3,928,320元。
若提早在55歲時申請老年給付,至82歲共可領到:11,904*12*(82-55)=3,856,896元。
若延後於65歲時申請老年給付,至82歲共可領到:17,856*12*(82-65)=3,642,624元。
計算結果,延後申請老年給付反倒是不划算了!延後領比60歲請領總金額少了285,696元,甚至還比提前5年申請少了214,272元!在上述條件不變,如果不要提前到55歲而是在57歲才開始請領老年年金的話,每月可領取32,000*30*1.55%*(1-4%*3)=13,094元,至82歲共可領到13,094*12*(82-57)=3,928,320元,竟然和60歲請領時的金額總數相同!所以只要「提前2年」請領,反倒可以領得更多,還可以提早享受退休生活!
本文並不是要教大家如何「巧取」年金給付,而是提供不同的思考方向!畢竟上述的例子都是在假設的條件下進行計算,對不同人來說,其結果不一定有利,且金額的大小也不是個人作出決策的唯一依據。馴錢師一貫強調的是,任何的財務決策都必須以自身的財務狀況與需求為基礎,判斷什麼才是最適合自己的做法;如何才能做出最適合的判斷?這就有賴於平日個人對於財務智商的養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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