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炸彈威脅與搜尋技術
【相關規定】
隨著科技的進步和資訊的發達,犯罪的手法與型態不斷的更新,對於民眾的生命與財產造成嚴重的威脅,其中尤以炸彈爆炸案件所造成的危害最大。黎巴嫩貝魯特國際機場法軍營爆炸案、緬甸仰光忠烈祠爆炸案、美國奧克拉荷馬州的爆炸案等,均造成嚴重的傷亡,而引起國際間廣泛的注意。
國內爆炸案件,自王幸男以書本郵包炸彈炸傷前台灣省主席謝東閔先生後,接連發生多起爆炸案件,引起治安當局的嚴重關切。內政部警政署於七十七年十一月三日頒佈「爆炸物處理規範」,將「爆炸物」界定為:非供軍事用途,目的在殺傷人員,摧毀設施之爆炸裝置,其範圍包括:
- 郵件包裹炸彈。
- 汽車炸彈。
- 土製炸彈。
- 其他各種詭雷裝置之爆炸物。
而所謂的「爆炸案件」,係指:因爆炸物而造成有形或無形之危害,其範圍包括:
- 由爆炸物而造成之爆炸危害。
- 利用爆炸物造成恐嚇、詐欺之危害。
- 利用爆炸造成強暴、脅迫之危害。
【爆炸物之種類與效應】
- 種類
爆炸物是一種液體或固體物質,施以適當刺激,如熱或震動等,即可引起急速的化學作用,產生大量的氣體和熱,使周圍介質的溫度及壓力驟然增加,以產生巨大的力量。爆炸物的分類可依其組成、用途和火藥性能等來加以區分;若爆炸物係由兩種以上混合或化合而成,則可分為(一)混合火藥(如硝酸鹽混合火藥、液體氧火藥等)、(二)化合火藥(如硝酸酯火藥)。
如依其用途來分類則可分為:(一)發射用火藥(用以發射砲彈,如無煙火藥和黑火藥)、(二)爆破及破壞用火藥(用以破壞、挖隧道、開礦等,如TNT和代拿邁)、(三)火工用火藥(用以配合發射彈、炸藥等必須附帶使用之雷管、導火索、照明彈、煙火等)。依其反應快慢之性能則可區分為低爆速火藥和高爆速火藥等。
- 效應
爆炸物發生爆炸時,具有下列之效應:
- 爆壓:產生正壓波,使其爆炸速度達到每秒1,110呎,其壓力每見方達百萬磅,人或物體距離爆炸點越近,所受壓力越強。
- 熱:爆炸點的地方溫度相當高,周圍有易燃、易爆或金屬物品,可能會引起燃燒或引起爆炸。
- 碎片:爆炸時,其容器或殘骸之碎片向四面八方擴散,其最高速每秒二萬呎。
- 地面震動:在爆炸點的上方或下方,所產生的震波類似於地震,可能使水或瓦斯等重要設施完全破壞或毀損。
- 吸力現象:爆炸時產生正壓波後再產生負壓波,造成真空狀態,此負壓波亦能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物損失。
【爆炸物處理】
- 接獲電話炸彈恐嚇之處理
- 迅速向警方報案。
- 儘量拖延通話時間,記錄通話內容。
- 辨認可能打電話的地點(注意電話中之背景聲音,如車聲或人聲)。
- 瞭解打電話人的特徵(如性別、年齡、語氣、口音等)。
- 設法問出炸彈置於何處,何時會爆炸,炸彈大小形狀,放置目的。
- 好言相勸,請其自動排除危害。
- 可疑爆炸物或郵件之處理
- 迅速向警方報案。
- 現場人員不可觸動任何可疑之爆炸物。
- 不可用手拉動或打開包裹。
- 不可剪割繩索或開啟箱盒鎖蓋。
- 不可用手翻動。
- 不可用金屬或利器切刺包裹。
- 不可剪斷可疑爆炸物上之任何電線。
- 不可將可疑爆炸物置於水中。
- 現場不可吸煙、點火或將可疑爆炸物置於高溫處所。
- 不可將可疑爆炸物置於蒸汽管、輸送機或轉動輪胎物旁。
- 疏散現場人員,實施安全警戒措施。
- 疏散前應打開所有門窗,以減少爆炸之威力。
- 耐心等待警察人員和防爆處理小組的支援。
- 現場之管制與處理
- 警察單位在接獲可疑爆炸物報告時應立即趕赴現場,並通報上級單位、防爆處理小組、醫療單位、消防單位等。
- 在任何情況下防爆小組以外的人員不可碰觸可疑爆炸物。
- 疏散民眾,建立並維持警戒線。
- 切斷危險區之電源、瓦斯管,搬走易燃物品。
- 同時進行其他可疑物品之搜索或蒐證工作。
- 對於在場圍觀民眾加以拍照,以利查出可能之嫌疑犯。
- 防爆處理小組應用多種偵測方法,研判可疑物品是否為爆炸物。
- 如為爆炸物品,應依規定處理程序處理。
爆炸物爆炸後之處理
- 加強現場管制,驅散、隔離圍觀群眾,以維護民眾安全,保全現場以利採證。
- 蒐證人員應詳實記載發生時間、地點。
- 調查死傷人數、受傷程度、附近醫院收容情形。
- 調查爆炸後現場狀況,建築物被壞情形。
- 送醫途中掌握傷者和死亡者之基本資料(如姓名、年齡和性別等),儘速送醫搶救治療。
- 確保目擊證人,請其詳述爆炸過程之狀況。
- 儘量保持現場完整,確實早期之蒐證調查。
【相關參考資料】
江守寰 (民81)爆炸案件偵查實務,台北:業勤出版社。
葉昭渠等編著 (民72)見識實務彙編,桃園:中央警察大學。
伊永仁 譯著 炸彈處理指南,台北:刑事警察局。
內政部警政署 (民77)爆炸物處理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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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火災預防與安全措施
【相關法規】
消防法與消防法施行細則
為預防火災、搶救災害及緊急救護,以維護公共安全,確保人民生命財產,特制定消防法,並於八十四年八月十一日修正公佈施行,主要內涵包括:(一)總則、(二)火災預防、(三)火災搶救、(四)火災調查與鑑定、(五)民力運用、(六)罰則和(七)附則等。八十五年六月二十六日修正發布消防法施行細則。
緊急救護辦法
於八十五年五月二十九日發布施行,其主要救護對象包括:(一)因災害或意外事故急待救護者、(二)路倒傷病無法行動者、(三)孕婦待產者和(四)其他緊急傷病者。
【火災的定義、種類與成長過程與危害】
火災之定義
火災係指「火」違反正常的用途,因燃燒作用而生獨立延燒之狀態。換言之,火災乃是違反一般人的意思或少數人不正當特定目地(如縱火、玩火)而發生成擴大之燃燒現象。
火災之分類
火災依燃燒物質之不同可區分為四大類:
A普通火災:普通可燃物如木製品、紙纖維、棉、布、合成只樹脂、橡膠、塑膠等發生之火災。通常建築物之火災即屬此類。
B油類火災:可燃物液體如石油、或可燃性氣體如乙烷氣、乙炔氣、或可燃性油脂如塗料等發生之火災。
C電氣火災:涉及通電中之電氣設備,如電器、變壓器、電線、配電盤等引起之火災。
D金屬火災:活性金屬如鎂、鉀、鋰、鋯、鈦等或其他禁水性物質燃燒引起之火災。
建築物火災燃燒成長過程
成長期(Growth Development Period)
燃燒期或旺盛期(Burning Period or Fully Devlopment Period)
衰退期(Decay Period)
火災對人之危害作用
火災可怕的主要乃是火災過程中材料燃燒產生的結果明顯脅到人員性命,無論是對火災燃燒系內及鄰接區域之人員,但其相對嚴重性依每次火災狀況而定。火災對於人命安全之效應概分述如下:
氧氣耗盡(Oxygen depletion)
一般人類慣於在大氣之21%氧氣濃度下自在活動。當氧濃度低至17%,肌肉功能會減退,此為缺氧症(Anoxia)現象。在10~14%氧氣濃度時,人仍有意識,但顯現錯誤判斷力,且本身不察覺。在6~8%氧氣濃度時,呼吸停止,將在6~8分鐘內發生窒息死亡。由火災引致之亢奮及活動量往往增加人體需求,所以實際上在氧氣濃度尚高時,即可能已出現氧氣不足症狀。一般人存活的氧氣濃度低限為10%,然而能否到達些程度及多快到達,則依每次火災及燃燒系內不同位置而異,因為此濃度受可燃物濃度、燃燒速度、燃燒系體積及透氣速率所影響。
火焰(Flame)
燒傷可能因火焰之直接接觸及熱輻射引起。由於火焰鮮少與燃燒物質脫離,所以對鄰接區域內人員常產生直接威脅,這點與燃燒氣體及煙不同。皮膚若維持在溫度66℃(150℉)以上或受到輻射熱3W/cm2以上,僅須1秒即可造成燒傷,故火焰溫度及其輻射熱可能導致立即或事後致命。
熱(Heat)
熱對於燃燒系內及鄰接區域之人員皆具危險性。姑不論任何氧氣消耗或毒害性效應,由火焰產生之熱空氣及氣體,亦能引致燒傷、熱虛脫、脫水及呼吸道閉塞(水腫)。生存極限之呼吸水平溫度(Breathing level temperature)約為131℃(300℉);但室內氣溫高達140℃時仍能存活短暫時間。又呼吸水平高度Breathing level height),從地板向上算起一般約為1.5公尺(5呎)以上之距離,有時居室人員中兒童佔有顯著比例時,安全設計上則採用1.2公尺(4呎)水平高。對於呼吸而言,超過66℃(150℉)之溫度便難以忍受,此溫度領域可能會使消防人員救援及室內人員逃生遲緩。
毒性氣體(Toxic gases)
一般高分子材料之熱分解及燃燒生成物成分種類繁雜,有時多達百種以上,然而對人體生理有具體毒性效應之氣體生成物僅是其中一部分。這些氣體之毒害性成分基本上可分為三類:(1)窒息性或昏迷性成分。(2)對感官或呼吸器官有刺激性之成分。(3)其他異常毒害性成分。雖從火災死亡統計資料得知,大部分罹難者是因吸入一氧化碳等有害燃燒氣體致死,但有時不宜過於強調,因為沒有一次火災情況是相同的。此外一部分火災試驗也顯示有許多情況下任一毒害氣體尚未到達致死濃度之前,最低存活氧氣濃度或最高呼吸水平溫度即已先行到達。
【火災預防與逃生】
消防基本常識
火災時撥一一九電話,應將發生地點、如某街(路)某巷、某弄、某號、幾樓及附近明顯標誌一併報出,以便消防人員迅速到達現場救災。
發生火警,應一面派人報警,一面撲救,切勿驚慌失措,僅顧逃生或搶救財物,而延誤報警。
一般火災,可用水或棉被等浸濕後覆蓋撲滅之。
油類及化學物品火災,可用乾粉、海龍、二氧化碳等滅火器撲救。
炒菜時油鍋起火,如無滅火器設備,可將鍋蓋蓋上或用浸濕棉被覆蓋滅火。
勿在火災現場圍觀,以免妨礙消防搶救。
墾植焚燒雜草或燒山,須做好防火區隔,並向消防機關申請核准後,監視實施;登山旅遊更可將未熄滅之煙蒂亂丟;上山掃墓祭祖燃燒紙箔,要預作防火措施,並須俟紙箔餘燼熄滅後,方可離開。
缺水地區及消防車無法進入之地區,應特別提高防火警覺,最好自備滅火器材或消防用水,以備不時之需。
經公布為『危險建築物』之場所,請勿進入。
滅火(撲救要領)
依火災時期分類:火災可區分成(1)火災初期(2)火災中期(3)火災盛期等三個階段;其中火災初期僅局部燃燒,火勢較小,容易撲滅,只要能夠把火頭壓住,即可消弭災害於無形。
依火災分類(A.B.C.D.類)其滅火方法原則如下:
A類火災:可用水冷卻使燃燒物溫度降低至點火溫度以下達成冷卻及熄滅效果。
B類火災:可用乾粉、海龍、二氧化碳等滅火器撲救最為有效,或用掩蓋法隔離氧使其悶熄。
C類火災:此類火災有時可用不導電的滅火劑控制,但以截斷電源再按A或B類火災處理(視延燒的可燃物而定)最為妥當。
D類火災:有些金屬燃燒中的溫度非常高,水及其他滅火劑均無效果。現在尚無可以有效控制所有可燃金屬火災的滅火劑,祗有分別控制這些可燃金屬的特定滅火劑。這些滅火劑均有標籤指明專用於某種金屬。
一般簡易滅火方法:
一般火災,可用水或棉被等浸濕後覆蓋撲滅之。
油類及化學物品火災,可用乾粉、海龍、二氧化碳等滅火器撲救。
炒菜時油鍋起火,如無滅火器設備,可將鍋蓋蓋上或用浸濕棉被覆蓋滅火。
露營、野炊後,可用砂覆蓋殘火,如不幸延燒附近雜草,可就近以樹枝(含枝葉)撲打火苗。
個人應養成良好的防火習慣,預置各種滅火器材,防範未然,並熟練使用方法,可以救己,亦可以救人。
高樓及公共場所、機關、學校、工廠、醫院..等,應對所屬員工實施消防組訓,定期演練,以便發生火警時,能自行迅速撲滅,消弭災害於初萌。
用電安全須知
裝置電器時應注意事項:
燈泡或其他電熱裝置,切勿靠近易燃物品,尤其不可在衣櫃內裝設電燈,以免自動開關失靈引起火災。
室內裝置電燈,至少應離開天花板1英吋處裝設,不可裝設在天花板?面,因天花板?面裝設電燈,在攝氏300℃即會引起燃燒,如離天花板1英吋公分處裝設,則須攝氏1500℃方能燃燒。
用電不可超過電線許可負荷能力。
增設大型電器時,應先申請重新裝設屋內配線或電錶後再使用。
切勿自接臨時線路或任意增設燈泡及插座。
切勿利用分叉或多口插座,同時使用多項電器。
電線延長線,不可經由地毯或高掛有易燃物牆上。
平時使用應注意事項:
使用電器時,千萬不可因事分心突然離開忘了關閉,這樣很容易造成火災。
使用電煖爐時,切勿靠近衣物或易燃物品,尤其在烘烤衣服時,更不可隨意離開,以免烤燃衣物引起火災。
使用過久的電視機,如內部塵埃厚積,則很容易使絕緣劣化,發生漏電,或因蟲鼠咬傷,將配線破壞,發生火花引起燃燒或爆炸,應特別注意維護及檢查。
電器插頭務必插牢,不使鬆動,以免發生火花引燃近旁物品。
電熱水器發生爆炸案已有多起,應隨時注意檢查其自動調節裝置是否損壞,以免發生高熱引起爆炸。
電器在使用時切勿讓小孩接近玩弄,以免觸電或引起火災;離家外出,應將室內電器關閉,以免發生火警。
電氣房及電源開關附近,應置備四氯化碳或乾粉滅火器,以資防火。
電氣火災,可用海龍、乾粉及二氧化碳滅火器撲滅。
故障排除時應注意事項:
電器發生故障,有異狀首先應切斷電源開關,即時修理,以免發生短路,引起電線著火。
屋內配線陳舊、外部絕緣體破損或插座損壞,都必須立即更換修理。
保險絲熔斷,通常是用電過量的警告,切勿誤以為保險絲太細而換用較粗或以銅絲、鐵絲替代。
切勿用潮濕的手碰電器設備,以防觸電。
電線走火時,應立即切斷電源,電源未切斷前,切勿用水潑覆其上,以防導電。
逃生要領
本單元例舉居家逃生為主,有關公共建築物之緊急疏散逃生亦可比照實施。
擬定逃生計畫
畫出家裡平面圖:每一房間都要標示出兩個逃生方向,並與家人討論逃生路徑。
協定出逃生集結地點:在逃出起火建築物後,在戶外預定集結地點集合等候消防隊前來救援,並應清點家人是否已安全逃出,如果有人被困在起火建築物應儘速告知消防隊人員。
逃生計畫演練:每年至少有兩次家庭逃生計畫演練,並要求每一家人都要參加。逃生演練應逼真,告知家人小心而又迅速往外疏散。
狀況模擬:模擬有些逃生通道已經受到火、煙所阻礙,如何選擇替代逃生路徑進行逃生;另模擬在充滿濃煙無照明之情況下逃生。
萬全準備:
確認家人即使在無任何照明情況下,亦能迅速將所有門窗開啟;門窗裝有安全裝置者,需有快速開啟裝置,且所有家人皆會使用這項裝置。
如果你住在公寓式大樓,於火災發生時,務必使用安全梯逃生,不可使用昇降機(電梯),因為昇降機(電梯)如突然斷電或在起火樓層停止,會造成極大的危險。
如果你住在透天厝,設計可從二樓窗口逃生的規定,並選擇安全的方法抵達地面層,對於兒童、老年及行動遲緩者,需予特別安排,對於行動不便人員臥房內需裝設電話,且儘可能安排睡於地面層。
進入公共場所或投宿旅社時,第一件事應先觀察安全門、梯及各種防火安全設備位置與窗外景況等,以備遇有火警時,能從容撲救及逃生。
逃生原則與技巧
火災時逃生,應分秒必爭,切勿珍惜財物被焚,徘徊猶豫。
如有稚齡兒童,可利用棉被裹住,繫以繩索,垂降至地面逃生。
老弱婦孺自救能力較弱,應優先照顧脫離火場。
如情況緊急可利用被單連接成繩索作為逃生工具,或由鄰近屋頂逃生。
由於煙上昇的速度較人之上樓速度快,因此儘可能向地面層逃生。
濃煙中逃生方法:
離地面三十至六十公分處,有殘存空氣,以濕毛巾掩住口鼻,取低姿勢沿牆腳逃生。
在樓梯梯腳間,吸取殘存空氣逃生。
利用透明塑膠袋(可耐130℃),裝滿新鮮空氣,套在頭部並一手向下朝內拉緊,往安全方向逃生。
如必須通過火焰方可逃出時,應將身上衣服浸濕或以棉被、毛毯浸濕後裹住身體迅速逃出。
如身上衣服著火,切勿慌張失惜,應迅速脫下或就地臥倒翻滾壓熄火焰。
如房間內著火,逃離房間後,儘可能隨手關門,可減緩向外蔓延。
出房間時,先用手背撫摸門板、把手,感到燙手,切勿開門,應採取其他逃生路線;即使未感到高溫,開門時,應以背頂門,先開一條縫,如感覺有熱浪或火焰壓門應立即關上,選擇另一逃生路線逃生。
受困火場時
為區隔燃燒所產生的煙與熱,應緊閉所有房門,並填塞門縫,防止濃煙侵入;在窗口以明顯或光亮物品引人注意,等待救援。
高樓火災切勿冒險自高樓跳下,如樓層不高且地面消防人員備妥氣墊後,方可朝氣墊處跳下。
屋外集結:
一但到達屋外,切勿返回火場搶救財物。
選定一處戶外安全地點,作為全家集合和清點人數地方,如有人被困火場,應立即告知消防人員搶救,不要自行回到火場救人。
【居家防火安全診斷表】
- 樓梯間勿放置機車?
- 會使用室內消防栓嗎?
- 有準備滅火器嗎?
- 出入口或走廊未堆放物品阻礙逃生?
- 住家四周未放置易燃物品嗎?
- 能順利到屋頂避難平台嗎?
- 火柴或打火機物品,不放在小孩手能搆及處?
- 有準備避難逃生計畫嗎?
- 有居家逃生計畫,並實地演練嗎?
- 電熱器旁未放置易燃物品?
- 不躺在床上吸菸?
- 排油煙機、管定期檢查?
- 烹飪時,人不可離開?
- 外出時就寢前,確實檢查瓦斯火源?
- 有準備手電筒、急救箱嗎?
- 對瓦斯熱水器裝設在通風良好處?
- 能從陽台或窗戶逃生嗎?
- 外出時未將行動不便者幼童獨留屋內?
- 裝設鐵柵是否預留逃生出口?
- 室內裝有火警探測器?
- 電線定期檢查?
- 不用易燃材料裝修?
- 使用延長線未再接用多孔插座?
- 具備初期火災應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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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閉路電視
【前言】
在今日複雜的社會中,各機關企業負責安全的人員,均期盼能有一種有效的安全維護系統以資運用,閉路電視即是其中一種重要的安全防護系統。尤其今日社會勞力費用大幅上升,這種系統正符合邊際效益,可降低機關運作預算。由於受到偷竊或破壞,各機關的設備可能受到侵害,或生產運作時間遭到耽擱,這種蠶食的現象正出現在各行各業中。
公司機關規模越大,遭偷竊被害機會可能加大,而被害損失也會更大,設備或產品越有價值,越容易脫手銷贓,偷竊的誘惑力越強。閉路電視安全系統的適當設計與正確使用,對機關而言是一種有效的防範措施,因此,是一種非常有利的投資。閉路電視的主要設置目的並非逮捕竊賊或侵害者,而是增加機關本身的安全性,以保護機關內相關財物設備及人員安全。竊賊與侵害者最需要隱密性以實施其犯罪與破壞行為,而閉路電視的主要功能正可以防止這種隱密性的發生,如果能夠在第一現場有效嚇阻犯罪發生,那麼就達到機關安全維護的目的!
過去經驗顯示,閉路電視安全系統能有效發揮防範被侵害的功能,並廣受公私機關歡迎而採用之,防護系統不但減少機關受害,並可因此維持公司的獲利。根據使用經驗發現,這種系統使用可使商店竊盜、員工竊盜大幅下降,而效能主要是來自心理嚇阻作用。
今日工商繁榮的社會中,閉路電視安全系統除了可以預防機關遭偷竊外,更重要的是可以預防電腦軟體、磁片、微縮影片、文書報告等重要資料的偷竊行為。此外,尚可防止塗鴉、電梯內部破壞、毀損裝置、破壞電腦室等行為。更大的優點是其透過結合感應器,可於遠處觀察監控現場並加以反應處理問題。
【閉路電視理論】
許多閉路電視的設置只採單一攝影機,一般是用以監視員工、訪客進入或離開建築物,而監視螢幕則設置離攝影機較遠處,電視攝影機監視系統的監控,猶如人的眼睛視線延長,由監控螢幕延至攝影機。本系統基本組合設備包括:透鏡、攝影機、同軸電纜線或無線傳送設備、監視器、錄影設備等五部分,茲分別說明如下:
- 透鏡與攝影鏡頭
透鏡功能在於從物景蒐集光源形成可見的影象,經由有線或無線的傳送方式,將其輸送至遠處的監視螢幕。攝影過程中牽涉到光線的問題,受監視物體經由自然光或人造燈光的照射,反射至攝影鏡頭上,由透鏡接受並控制光線。
- 光源
自然光指的是日光、月光及星光,而人造光源則包括:鎢絲、螢光(日光燈)、水銀登、鈉汽燈等,當然充份的光線有助於提升影像的品質。此外,光譜的性質、光線的角度、強度及變動性等問題,均須加以考慮。根據調查,一般而言直射的日光照明度有一萬燭光,白天有一千燭光,陰天有一百燭光,昏暗天氣有十燭光,黃昏或黎明有一燭光,月圓有0.01燭光,星光有0.0001燭光,經證實日光、月光、鎢絲燈光,均能符合絕大多數的電視攝影機所需,此外,矽製強化鏡頭則較適於光源微弱環境使用。閉路電視攝影之影像品質,除考慮光線強度及是否逆光外,也受景象對比的影響,被攝影物體的背景愈單純,影像效果愈好。
- 攝影鏡頭尺寸
標準的閉路電視攝影機是使用直徑三分之二吋或一吋的攝影鏡頭,前者可以在鏡頭內形成0.26吋×0.35吋影象,而一吋鏡頭則是0.38吋×0.50吋影像。就價格而言以前者較為經濟,因此較常被選用,而後者則影像品質與穩定度較好。
焦距較短的透鏡(廣角鏡)具有較廣的攝影角度,觀察範圍較廣,但對某一特定點不易觀察清楚;反之,焦距較長的透鏡(長鏡頭)具有較窄的攝影角度,可以把遠距離景物拉近,但觀察範圍縮小。例如6.5mm的焦距直徑一吋透鏡,在三十呎處可監控59.1呎×44.4呎物景,而150mm的焦距直徑一吋透鏡,在三十呎處只能監控2.5呎×1.9呎物景。焦距25mm的鏡頭是標準的型式,而所謂的放大倍率是以某透鏡的焦距(mm)除以標準鏡頭(25mm)所得的倍數。監視影像品質除考慮攝影機的鏡頭倍率及攝影角度外,也須考慮鏡頭安置的角度,以有效全面監控現場。通常攝影機都有托架設在較高位置,托架可為固定式或自動式。固定式的鏡頭只對準一個特定目標;自動式有馬達驅動,左右緩慢搖擺,也可以加上俯仰動作,以擴大監視範圍。
鏡頭除單一影像透鏡外,另有分離影像式透鏡,亦即同一攝影鏡頭有二或三個景象投影,可適用於同時觀察不同方向通道的景象。
- 同軸電纜線或無線傳送
影象從攝影機傳送至監視螢幕最可靠、最經濟的方式是電纜傳送,常見的電纜類型有75歐姆及124歐姆室內外電纜。室內閉路電視電纜最常使用75歐姆型,而1000呎以上者則考慮使用124歐姆型。如果傳送距離很遠,可使用影像增強器延長有效傳送距離,例如其可使RG59/U型電纜輸送延長至3400呎距離,而RG11/U型電纜線輸送延長至6500呎距離。
此外,無線傳送亦是方法之一,包括微波傳送及紅外線雷射傳送,微波傳送在3500呎內可獲得清晰畫面品質;紅外線雷射傳送有效距離則為2000呎。這些類型均是立即電視傳送,不像跨國無線傳送,會有時間落差。
- 監視器
標準電視監視螢幕是對角線5吋至23吋,通常是使用9吋型。如果監視區域進出人數多,則可考慮使用切換開關,將監視螢幕切換至其他監控螢幕,切換開關有機械式及電子式切換開關,一般可容許4至10個攝影機。自動連續開關是使每個攝影機之攝影內容,依序傳送至監視螢幕上,影像出現時間可調整。此外,亦可經由警報切換器控制,產生監視螢幕畫面,或開啟錄影設備,或啟動警報器。
- 錄影設備
錄影機都有攝影當時的時間記錄,此有助於確認事故當時發生時間,而錄影時間甚至可達二百小時,至於錄影帶因為可以洗掉或重錄,因此花費並不高。
【閉路電視應用】
閉路電視安全系統較少使用於家庭內,而最常見者為電視對講機;此外,最常用於商店、工廠、銀行、銀樓、學校等,可用以監控電梯安全、停車場、周圍環境監控、通道監控以及門禁管制,雖然設備昂貴,但可以節省警衛及巡邏人力。一般攝影機都是裝設於較高處,如大廳天花板或牆上,以監控全景,裝置時應注意逆光及光源是否穩定,並注意溫濕度、落水及灰塵污染。
- 電視對講機
這種設備目前已經普遍使用於大廈住宅,最適宜把守一家大門口,經由攝影機的攝影畫面傳送,家庭內的人可以在監視螢幕上看到訪客,影像顯現的時間可以調整之,增加居家的安全性。同時,對講機也可以連接多個攝影機與監視器,以符合個人家庭不同需求。
- 電梯安全
電梯中最常發生強盜、性侵犯、塗鴉破壞等行為,裝置攝影機是有效防止犯罪事件發生最好的方法。一般攝影機裝置於頂部角落,鏡頭最好採用廣角鏡,才能有效監控電梯內部全部景象,避免死角;並且對於攝影機要有防破壞的保護裝備,例如以鐵皮將其包裹,以免受到毀損。監控景象可經由同軸電纜傳送至遠處的監控螢幕,有些電梯將監控螢幕直接安置於電梯一樓出口旁,使等電梯者均能看到電梯內情形,形成自然而有效的監控。
- 停車場安全
使用於停車場的閉路電視鏡頭多數選擇廣角鏡,一般有四種類型:
- 平底及斜角托架式固定及伸縮鏡頭
- 分離式廣角望遠攝影鏡頭
- 固定式廣角鏡頭
- 平底及斜角托架式廣角及望遠鏡頭
平底及斜角托架式類型可使攝影機垂直或水平運作,監控範圍超過鏡頭本來的攝影角度。如果是屬於伸縮鏡頭者,因同時具有高低倍率的功能,所以可以獲得絕佳的解晰度;而其缺點在於安裝及維修費用高,操作費時且技巧較難,馬達、齒輪需定期更換。
固定式平底及斜角托架鏡頭只能監控某範圍的物景,不能全面監控,如果受監視者超出監控範圍則無法間控,這是其使用的限制。因此,可以設法將托架隱藏起來,使受監視者不知鏡頭位置,可是只有某些監控角度具有良好的解晰度差。固定式的優點是安裝費用及維修費用低,沒有監控死角。
分離式多光學影像鏡頭可同時具備廣角及望遠透鏡,可形成高解晰度畫面,這類攝影鏡頭最適於戶外停車場及圍籬周圍的監控使用。廣角鏡頭可用以監控大門周圍及圍籬,更可考慮裝置廣角的伸縮鏡頭,使監控無死角;望遠鏡頭則用以啟動警報或警衛任務或攝影機。
- 公共場所通道安全
閉路電視安全系統可使用於公共場所通道控制,例如飯店、汽車旅館、辦公大樓、政府機關、貨品製造工廠。其可監視許多通道中的景物,確認誰在通道中、往何處走、在做什麼。如果需同時觀察數個不同方向的通道,可使用分離式多光學影像攝影機,二或三個分離式鏡頭的類型均可供選擇。此類攝影機所傳送的影像可顯示於同一監視螢幕,減少觀察人員的操作困擾或疏忽。這種設備的另外優點是,比裝置數個攝影機費用更便宜。
- 閉路電視門禁管制系統
這類安全系統將閉路電視及相片身分卡結合使用,欲通過管制區者於電視對講機前,出示相片身分卡並本身接受攝影辨別,始能獲准通行。身分卡除相片外,亦可加入簽名、指紋、密碼等辨別資料,強化其安全性。這種安全系統不但有效確保安全防護,並且可以同時管制數個通道安全管制,節省警衛人力。其不但可以辨識出入者,並可限制不得攜帶管制物品出入。如果能再加上旋轉門與等待進入區及安全管制區的區隔設計,則更可適用於銀行或監獄等安全需求程度更高的機關使用。這種安全系統可使用於下列處所門禁管制:
- 大門、旋轉門、戶外周圍出入口。
- 大廳主門、較寬大的門。
- 位於建築物內限制進入的區域(電腦室、檔案室)。
- 戶外倉庫或戶外設施禁止進入區域。
【閉路電視設置須知】
閉路電視是整個安全系統中重要的一部分,其包括:監視、侵入偵查與門禁管制。雖然其能有效節省人力,並且確保安全防護,但必須是在正確合適的設計前題下,下列是考慮設計本類系統應注意事項:
- 攝影機應裝設何處才能全面涵蓋監控景物?
- 攝影機之攝影設方向為何,才能將日光、強光或其他干擾光線之影響降到最低?
- 攝影機應使用三分之二吋或一吋鏡頭?
- 攝影機應涵蓋多大的攝影範圍?
- 應使用固定或伸縮鏡頭?多少的焦距是最恰當?
- 是否有充分的攝影光源?
- 是於白天或夜晚使用?
- 攝影機應否使用托架?藏置於牆上、天花板上或安置於牆角?
- 是否要裝置隱藏式攝影機?
- 電力是否經由同軸電纜傳送?
- 攝影機與監視器距離多遠?
- 應使用RG59或RG11型的電纜線?
- 是否使用無線傳送方式?
- 監視螢幕呎吋大小為何?
- 監視器如何連結?
- 監視器是要桌上型或可攜帶型?
- 錄影機要使用捲縮帶或卡式匣?
- 最長錄影時間要多久?
- 是否要有攝影時間記錄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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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電子警報器
【前言】
根據民國九十年刑案統計顯示,「一般竊盜」案件共發生338063件,而就已知其犯罪手法的40178件竊盜案件中,屬侵入犯罪類佔36.40 %;強盜案件發生2898件,其中600件發生於住宅中。由此顯示侵入室內觸犯竊盜罪與強盜罪情形,民眾應給予高度關切。目前無論是民眾的私人住宅或商業機構,均採取各種防範措施,在安全人力昂貴的情況下,尋求一種有效而較低花費的防護方法中,電子警報器是其中有效方法之一。
選擇這類系統首先要考慮下列前提:
- 威脅與風險--系統所防範的對象為何?
- 需要何種類型的感應器--保護的對象為何?
- 使用何種保護方法以符合所需?
- 使用何種警報訊號傳送方式--訊號如何傳送與誰負責反應?
電子警報器主要目的在於發出有人侵入的警報訊號,而產生嚇阻侵入犯罪的功能,此舉可以減少安全人力的配置。這種系統只是所有安全保護的一部分,尚需警衛安全人員的配合,如果只有警報而沒有安全人員的適當回應,這是最浪費且最危險的情況。許多商業機構都設有安全警衛人員,或與警察單位連線。警報系統的順利運作,有賴廠商的正確裝置、維護,以及使用人員得正確操作。
【警報系統的組成】
警報系統有各種類型,其構造基本上可區分為三種項:
- 警報感應器:設計用以感應當開門、移動窗子、有人在室內走動或溫度迅速改變時,所產生的一切變動。
- 輸送線路設備:將感應器所感應到的訊號輸送到他處的設備,可經由電話線或無線電信號傳送。
- 警報聲響設備:將偵測到感應情況變化的訊息,警示安全人員的設備,可為燈光、鈴聲、自動撥號、啟動錄音、錄影設備。
就警報系統的感應器種類區分,可分成下列三類:
- 外圍保護感應器
外圍保護基本上是一條防護侵入的線,包括:門、窗,出口、天窗、空地等。超過80%的侵入類型皆屬本類,其缺點是僅能防衛所保護的缺口,如果是翻牆進入或事先躲藏其內的類型,則本系統無法發揮功能。外圍保護的種類包括:
- 門上磁性連接開關:在門扇上及門檻上裝置具磁性的感應開關,只要門扇一開,警報立即響起。
- 破窗偵測器:玻璃遭打破的聲音或振動,啟動感應器發出警報。
- 金屬感應窗:在門、窗、氣窗的玻璃上,裝置感應薄金屬條,一旦玻璃被打破,金屬條斷裂,阻斷金屬條的電流,警報即響起。
- 防侵窗戶卡筍:在窗戶的卡筍上安置易碎的感應線,並連接於窗框上,一旦卡筍遭破壞,警報即響起。
- 防侵金屬紗窗:紗窗由防水的金屬感應線組成,一旦紗窗受破壞,金屬線斷掉,警報即響起。
- 防盜門:在門扇上鑲有易碎金屬薄片或金屬條,如果門扇遭破壞,警報即響起。
- 區域及空間保護感應器
這種保護類型是以室內為主,對付破壞外圍保護系統而進入室內者,本系統使用高敏感度及視覺無法辨識的偵測方法。其優點在於有效偵測出事先躲藏屋內者、從屋頂侵入者與破牆入室者;缺點為不當的設計與裝置,常使警報誤響。其種類區分如下:
- 電眼(光束):這種設備在涵蓋的範圍內傳送光束,當侵入者阻斷光束循環,警報即響起,光束有效距離可達一千呎,並適用於戶外。
- 超音波偵測器:侵入者在保護範圍內的移動,阻斷超音波而引發警報,其所產生的聲音人類聽覺無法辨識。超因波無法穿透牆或窗,可為地毯、窗簾所吸收,屋內的障礙物會影響其能量及波形。一般其有效距離為二十至三十呎,高度可達十二呎。超音波設備可架設於天花板或牆上,其可能因過大的氣流或其他的超音波,而容易誤發警報,故應適當裝置與使用。
- 微波偵測器:其使用高頻無線電波偵測移動,微波可穿透木頭、薄石片、礦石、塑膠、玻璃與磁磚等,但遇金屬則反射。微波有效距離大於超音波,並適用於戶外。
- 紅外線偵測器:其可偵測室內的的正常放射線與溫度,感應人體移動的放射線。
- 壓力墊:是一種機械式的開關,用以支援外圍保護系統。這種陷阱式的墊子,可置於入侵者可能經過地方的地上(可藏於地毯下)。
- 聲音感應器:可接收偵查侵入者所引發的噪音,當聲音達一定量時,警報即響起。
- 物體及固定點感應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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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鎖的使用與鑰匙的控制
【前言】
使用鎖與鑰匙以保護個人居家財物安全的作法,是一種最古老而最普遍的的方法,可用於通道控制、建物、房間或箱櫃的保護。鎖的使用可追溯到四千年前古埃及時代,在金字塔內的圖畫上,顯示出當時鎖的構造原理--把鑰匙插入抬起鎖梢以打開門閂,這種原理後來與耶魯鎖的原理是一致的。現代人的生活從早到晚,從室內到室外,無時無刻都在使用鎖及鑰匙,以保障自己的生命、身體、自由、財產及隱私權,這些個人安全感的獲得屬於心理學家馬士洛(Maslow,A.H.)所說的重要人類心理需要層次之一。安全的需求從古至今並未減少,使用鎖的需求也並未減少,反而是急劇上升,原因是這種防衛方法既簡便又實用。
鎖的有效性涉及鎖的設計、製造、裝置與維修等,使用者(尤其是政府或商業機關中從事安全防護者)最好能對於各種鎖的優缺點有所瞭解,選用鎖時才能獲得最適大效果。何種鎖是好的鎖,這是一種見仁見智的看法,但是鎖與鑰匙的設計與製造原則,可以作為個人或機關選購裝置的判斷參考。
【鎖與鑰匙的類型】
- 鎖的類型
- 凸塊鎖(warded lock )
凸塊鎖的安全設計在於使用鎖內的凸塊及鑰匙孔,防止其他鑰匙的開鎖,亦可預防鎖撬的開啟。凸塊與較小的鑰匙孔可以抗制不正確的鑰匙開鎖,而大鑰匙孔比較容易被其他工具切入鎖內撬開。這種鎖是目前所使用鎖中最古老、最簡單、安全性最低的鎖,因此,儘量不鼓勵使用於住宅外門,而考慮用使於儲藏室、房間門或抽屜。
- 桿鎖(lever lock)
桿鎖的安全設計原理是使用鎖中的桿鎖簧(tumbler)防止鎖的開啟,每個鎖簧各有一個不同高度的隘口,開啟時通常是使用一把扁鑰匙,當其按順時鐘方向旋轉時,鑰匙上的各切口會把桿鎖簧抬到正確高度,壓迫彈簧而打開門閂,但此時鑰匙是抽不出來的,應回轉至原先插入位置才能抽出,如此可防止開鎖後忘了關鎖而離去。桿鎖簧一般有二至十四個,如果具備六個以上的鎖簧,則可被視為較高全性的鎖,保險箱的桿鎖簧最少要有六個以上,最多可至十四個。桿鎖可考慮用於安全性不高的處所防護,例如:書桌、抽屜、信箱、手提箱或保管箱等。
普通的桿鎖有三種形式:
- 整體性的鎖殼。通常是用焊接或鉚釘鉚牢。
- 壓製型式。鎖殼的背面及側面是一體的,將側面護耳彎曲,把鎖殼蓋子固定在上面。
- 蓋板以螺絲釘固定。
- 掛鎖(padlock)
掛鎖是利用鉤環與鎖頭相扣緊,一般有三種扣緊方法:彈簧、鐵鉤或鋼珠,其中以鋼珠式者最佳。掛鎖的使用年限少,特別是暴露於室外者,凸塊鎖是常見的掛鎖設計,開鎖的原理是鑰匙旋轉打開彈簧桿,使鉤環跳出。掛鎖雖然安全性不高,但卻有多用途,例如:腳踏車、倉庫、地下室、工具箱、櫥櫃、抽屜等,使用時應先考慮鎖殼的大小、鉤環間隙、直徑,以及材質等。好的掛鎖考量原則是:鉤環與鎖殼是強化材質、鎖殼較大並加電鍍、鉤環耐高拉力等。
- 盤簧鎖(disc tumbler lock)
盤簧鎖的鎖筒柱有多層簧片作為制栓,其外圍邊緣形狀大小都一樣,但盤上的內長方孔長度並不同,開鎖時鑰匙切口將每個簧片保持在柱塞中央,塞子可自由的旋轉而把鎖栓脫開。盤簧鎖一般不會超過五個鎖簧,其安全性約如桿鎖,而比凸塊鎖較佳,但不如銷簧鎖。盤簧鎖可使用於汽車、機車、書桌、抽屜、箱櫃或投幣機上。
- 銷簧鎖(pin tumbler lock)
好的鎖幾乎皆採銷簧圓柱,當鑰匙插入鎖筒,各個銷簧室中的下鎖簧即座落鑰匙齒上,因鑰匙齒各高低不同,下鎖簧頂高的程度亦不同,上鎖簧被下鎖簧頂起,其上方又有彈簧向下壓,使得上下鎖簧保持一定的位置,柱塞因而能在鎖筒內轉動。當鑰匙抽出時,鎖是呈現鎖住狀態,各個上鎖簧都被彈簧壓入柱塞內。
- 號碼鎖(combianation lock)
號碼鎖是不用鑰匙開鎖,鎖面上有數字號碼,照密碼轉動號碼盤或按鈕,鎖即打開。這種鎖最常使用於保險箱,其重要原理是有一系列的鎖簧,號碼的轉動能把各鎖簧上的缺口集合在一起,當鎖栓上的橫桿掉入缺口中,即能退入而開鎖。
- 鑰匙的類型
鑰匙的類型主要分成四類:鎖筒鑰匙、平片鑰匙、凸塊鑰匙及管狀鑰匙。鎖筒鑰匙最常見,一般的門鎖、掛鎖均為此類;平片鑰匙都用於箱櫃鎖或抽屜鎖;凸塊鑰匙則常使用於門鎖;管狀鑰匙為中空管狀,前有一個凸塊,使用於行李箱、皮箱、抽屜等。鎖的型態日漸多樣化,因此亦有磁鎖所使用的磁性鑰匙;車輛使用的半圓桿鑰匙;兩側均凹的雙側鑰匙;鑰齒置於頂端的壓力鑰匙等。
【鎖匠緊急進入程序】
有時鎖及鑰匙使用者會因忘了帶鑰匙或遺失鑰匙而無法開門,必須借助鎖匠的技術協助開鎖,一般鎖匠會使用下列方法:
- 利用鑰匙號碼製鑰匙開門。
- 將鎖的圓柱鑽孔,把切線以下的鎖簧毀損,使塞子能旋轉而打開門。
- 在切線之下鑽孔,鑽入上鎖簧,將之保持在切線之上,打開門鎖。
- 用專拆鎖圓柱的夾具取下圓柱,或使用扳手取下圓柱,將鎖打開。
- 利用堅固撬桿插入門縫中,撬開門閂。
【非法開鎖方法與預防措施】
鎖的有效性不在於能絕對防止侵入者之破壞,而在於可耗費侵入者多久的時間,延遲的時間愈久,造成侵入者愈多麻煩,被發現的風險愈高,是為使用鎖的最重要目的。一個銷簧鎖也許被有開鎖經驗的竊賊,在數秒中打開,但是絕大多數的潛在犯罪者皆非開鎖專家,因此,中度安全的鎖即可有效延遲其開鎖時間,造成其不便與增加被發現的風險。一般鎖的使用要依所保護物體的價值而定,過度複雜麻煩的鎖,使用者反而不常去使用,並且有很多的非法侵入犯罪之發生,是因為門窗未上鎖,或僅卡閉而未將門閂鎖死。以下是常見的非法侵入方法與預防措施,僅供一般民眾作為預防參考:
- 非法鑰匙開鎖
歹徒利用飯店停車、洗車或修車等服務時機,複製顧客鑰匙圈上的家中鑰匙,並利用顧客資料得知地址,進而下手侵入住宅犯罪。
對於使用非法鑰匙的預防,有效的防止法如下:
- 在熟悉的商家修車或洗車,或在服務過程中不離開現場,如果無法不離開,至少應將其他鑰匙取走,只留下汽車鑰匙。
- 當在鑰匙店複製鑰匙時,要確定技師未額外複製一支偷偷保留下來。
- 有些鑰匙號碼印在鎖上,應將其磨去,避免遭他人探知。
- 飯店管理者應嚴格管制總鑰匙,遺失總鑰匙對安全系統將產生危害。
- 鑰匙圈上不要留下所有人的姓名、地址、電話號碼、車號或駕照號碼,雖然留下資料有助於遺失鑰匙的送回,但也造成受害的機會,寧可平日預先複製備用。
- 鑰匙上的記號,例如:大門、信箱、保險箱、辦公室等註記,最好不要留著。
- 如果無可避免的狀況下,已發生上述可能被害危險情況,應立即重新換鎖,但最好找熟悉而有信譽的鎖匠;同時,家中所使用的各個鎖,最好是屬於不同系列,比較能有效預防被侵入。
- 以工具非法開鎖
- 撬鎖:以薄、硬的撬桿伸入鎖中,將鎖打開,無論是凸塊鎖、桿鎖、盤簧鎖或銷簧鎖,均能以撬桿撬開,以專業的標準而言,高度安全鎖的標準是,開鎖時間超過半分鐘者。雖然如此,鎖的製造商亦不斷研發改進技術,以對抗被撬開,精密技術的鎖依然可有效延遲開鎖時間。
- 利用印痕配製鑰匙:將適合的鑰匙坏插入鎖中並旋轉,使鑰匙坏與鎖簧發生磨擦而產生印痕,據此加以琢磨齒刻,並多次利用印痕重複琢磨鑰匙坏,以符合打開鎖的齒刻。這種方法並不適用於高精密的鎖,但可用於打開一般的鎖,其中最適於凸塊鎖。
- 判讀盤簧鎖:使用讀鎖器及深度規,辨別鎖簧的數目、位置及深度值,並以挫刀配製鑰匙。這種開鎖方法少見於竊盜犯罪,因為必須具有豐富經驗的技師才有能力為之。
- 破壞鎖
- 撬開門閂。以鐵撬撬開門扇,並將門閂撬開;或以工具破壞門框,撬開門閂。預防的方法是裝置強化金屬門框。
- 直接敲擊門閂。破壞牆或門框,以工具直接敲擊門閂,一般門閂是禁不起如此敲擊。但竊賊必須冒著製造很大聲音及花時間的高度風險。
- 鋸門閂。利用鋼鋸鋸斷門閂。預防這種破壞可以裝置滾動門閂或強化金屬門閂對抗。
- 剝門框外皮。剝離薄鐵皮或鋁皮門框的外皮,以破壞門閂。預防破壞的方法是安裝強化門臼板,或裝置強化金屬門框防護。
- 利用工具拔出鎖筒。大部分固定鎖筒的螺絲釘都很脆弱,禁不起工具的拉拔。可裝置較粗而強化的金屬門閂預防。
- 扭轉鎖筒。以工具扭轉鎖筒,是竊賊常用的方法。可裝置固定輔助門閂抵抗之。
- 鎖筒鑽孔。這也是鎖匠使用的方法,但是風險很高,很浪費時間,可裝置固定輔助門閂強化防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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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安全照明設備
【燈光與治安的關聯性】
- 保護性燈光的使用原則:
燈光與照明設備自古迄今均常被用來增進人們與設備的安全
- 古代巴比倫在擁擠的節日慶典中燃燒濃密的柴火,增加安全管理的方便
- 四世紀時耶路撒冷的十字路口點了柴火
- 十世紀時阿拉伯人在街道上設人行道及路燈
- 直至十七世紀時英國以政府經費支出夜間道路燈光費用,法國則開創一種燈光引導收費制度,要求夜間行走的旅客為獲得燈光保護的權利,支付小額的金錢。
- 保護性燈光照明設備的演變
隨著歲月的經過,具保護性的燈光由臘燭與柴火演變為較為複雜的汽油燈,甚至進步到更完美、更大量的電力使用,由於電子明設備的改進與廣用,增加了夜間及暗處的可見性,也使得社區民眾的安全感提昇了。
- 燈光照明與犯罪預防
- 燈光在安全維護上的功用
建築物內部與外界適度燈光能加強其安全性,阻止潛在的犯罪者入侵,並且更易偵測到入侵者的行動。燈光可說是犯罪者或潛在入侵者從事犯罪行為的最大阻力,是最經濟有效的犯罪預防工具。燈光具有以下在安全維護上的功用:
- 抑制與嚇阻偶發的侵入
- 延遲已侵入者:增加其犯罪困難
- 讓晚上變為白天:便於監視觀察
- 使偵查工作更為容易
- 增強安全防衛系統
- 加強街燈達到減低犯罪案件的實例
不論是警察或保全人員,他們普遍認為,燈光照明設備在減低犯罪機會上有極大的功用,許多研究與實驗也證實了此種功用,例如1973年美國印地安那的一個小城鎮,為因應能源危機,配合能源節約措施而夜間關閉街燈,結果當地毀損行為與偷竊犯罪立即增加,甚至在商業區中一個晚上就發生了四起侵入竊盜案,因此,社區居民要求立即恢復街道夜間適當的燈光。在恢復燈光照明後,當地果降低了85%的犯罪案件。
良好燈光照明的增設的確使許多城鎮的犯罪行為大為減低,以下以美國的某些城市為例,來說明燈光對抑制犯罪行為的效果,如下表:
城鎮 |
犯罪行為減低情形 |
密蘇里的聖路易 |
人身犯罪減低40.9%,汽車竊盜減低28%,侵入竊盜減低12.8%。 |
紐約市 |
毀損行為減低50-80%。 |
密西根的底特律 |
街道犯罪減低55%。 |
華盛頓特區 |
強盜犯罪減低25%,全城市的犯罪減低8%。 |
伊利諾的芝加哥 |
強盜犯罪減低85%,搶奪犯罪減低30%,汽車竊盜減低10%。 |
- 各種類型燈光的使用
許多社區街燈密度的增加不僅可強化治安,而且可促進交通安全,然而,街燈並不是唯一能達到犯罪預防及提高社區安全的工具,其他各種型式的燈光,例如水銀燈、探照燈及掃描燈,也常被用來增進住宅、商店及工廠的安全。
【保護性燈光的使用原則】
- 要能照遍或涵蓋整個受保護範圍
- 要能使侵入者被強光照射(敵明)
- 要能使安全人員與設備燈光相對減弱(我暗)
- 使侵入者與背景間黑白對比增大
- 儘可能使陰影縮小
各種燈炮的類型與效能
類型 |
每瓦流明度 |
啟動時間 |
再啟動時間 |
使用壽命 |
顏色辨別 |
特性 |
白熱
燈炮 |
4-(21)-22* |
立即 |
立即 |
750-1000時 |
優 |
成本低,辨色佳,壽命短 |
螢光
燈炮 |
35(62)100 |
立即 |
立即 |
7500-10000時 |
優 |
辨色佳,效率高,照射廣度寬但距離短 |
鹵素
燈炮 |
68(80)100 |
3-5分 |
10-20分 |
10000-15000時 |
優 |
亮度及辨色均佳,壽命雖較水銀燈短,辨色卻較佳 |
水銀
燈炮 |
20(48)63 |
3-7分 |
3-6分 |
16000-24000時 |
良 |
紫白色,照射廣,效率佳,辨色佳,多數街燈使用 |
高壓鈉燈炮 |
95(127)140 |
4-7分 |
立即 |
16000-24000時 |
普通 |
常使用於停車區、公路、及工商建築內部,光線略呈粉紅,效率高 |
低壓鈉燈炮 |
131(183)183 |
8-10分 |
立即 |
16000-24000時 |
差 |
高比率,呈金黃色,辨色差,壽命長,亮度維持佳 |
*4-(21)-22 4=最低 (21)=平均 22=最高
【燈光設備的類型與特性】
燈光設備 |
照明寬度 |
角度分布 |
特性 |
街燈 |
中寬度,
不均勻 |
70-75° |
照射廣,辨色佳,可自動或手動控制。傳統上使用白熱燈炮,購買時便宜,但使用上卻不經濟。若使用高壓鈉燈炮,則較經濟,且亮度及辨色性較佳。亦可使用水銀炮或鹵素燈炮,雖然亮度足夠,但較不經濟。 |
聚光燈 |
較寬強光投射,不均勻 |
水平180°,
垂直18-30°
|
設於圍?或籬笆內,使入侵者充分受監視。使用上較可能因強光干擾居民活動,因而常用於工業與商業場所,少用於住宅區。 |
蒐尋燈 |
極狹窄
強光 |
少於10° |
可自動或手動向內或向外照射。使用白熱燈炮,多使用於監獄、特殊的工廠或貨物裝卸地區,除使用一般電力外,也使用電池。 |
探照燈 |
中寬度
強光 |
29°-46° |
照射廣度可分為寬、中、狹等三類,光線集中於某一特殊地區,常用於室外安全上。於住宅區及工商業場所使用普通燈炮,亦可使用水銀燈炮。 |
【保護性燈光的基本設備】
- 持續性的燈光設備:用於不同場合的各種燈光照明設備,最基本的型態是持續的光線,例如監獄中某些地方的燈光必須持續不斷的開著,使圍牆內外經常保持明亮,其主要的作用在使任何潛在的入侵者受到強烈燈光的照射而暴露其行蹤,以發揮其強烈的可見性與嚇阻力。
- 可控制的燈光:使用於某些財物存放處、公路旁或其他限制進入的地區,它需要更為強烈且焦點集中的光線,例如使用於某一狹長的通道內外、照亮圍牆或屋頂,它也常被使用於停車場、倉厙及其他需改善安全之處。
- 備用設備與自動感應設備:用於需要更多燈光的場合,它可以使用自動或手動的控制,基本上是一種持續燈光系統,只是平時備而不用,而當侵入者侵入時,它會自動點亮,或必要時以手動方式照射某一地區。
- 可移動照明設備:此種燈光通常以手動操控,例如車燈或手電筒,使用的時機極為短暫,用於建築物內為多。
- 緊急燈光照明:基本上用於停電或設備故障時,其所使用的電源是電池或汽油。
【使用燈光照明的原則】
- 要達到安全的保護效果,則要使燈光照明足夠照亮整個保護範圍的內外。
- 燈光照射範圍愈大,則警衛人員愈能偵測到入侵者。
- 燈光照明設備應設置於障礙物(圍籬)內約30尺內,且應有30尺高。
- 燈光照明設備的安置應視不同的情況與地區而有所不同,每種情況均需要仔細的研究,以提供安全上最佳的監視效果。
- 僅使用燈光照明來維護安全仍然不足,尚需使用其他措施,如安全崗、巡邏等。
- 對於某些較為脆弱之地區與建築,例如橋墩、碼頭、重要建築物、貯藏室、倉厙等場所,燈光照明設備尤其重要。
【擬訂燈光照明的安全計畫時應考量的事項】
- 燈具與燈炮應經常清潔與更換,且應配合其成本、當地氣候與地區特性。
- 燈光設備應包括水銀燈及攝影系統,且需有充足的電源。
- 應裝置與使用其他相關的安全設備,以提供一個更安全與穩固的環境。
- 所有周圍或外圍地區均應有充足的燈光,並避免強光直接照射到警衛人員,也避免有警衛看不到的死角。
- 保護地區之範圍內燈光應較柔和,範圍外則需充足的光線,使潛在侵入者易被監視得到。
- 燈光照明系統應於夜間保持明亮以至天明。
- 燈具與燈光應隨時保持最佳狀態,以防因部分燈光的故障而影響到整體的安全效果。
- 應建立一個燈具與燈炮的總資料,以便隨時汰舊換新,維持一個至少保持80%明亮度的燈光環境。資料內容至少應包括:
- 燈類型與瓦特數
- 使用地區、設備及使用的電極
- 設置或安裝日期
- 更換日期及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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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04 01:28
第二章 鄰里安全設計
【前言】
過去政府總是花費許多經費於都市設備的更新與活動的加強,以為只要投資更多的錢,有更好的設施,犯罪自然就會減少,所以很少考慮到犯罪預防的觀念與作法。一旦發生犯罪,則以傳統的抗制犯罪方法對付,即著重於警察機關的偵查與逮捕、起訴、刑罰威嚇與罪犯矯治。
最近的抗制方法在態度上已有所改變,由反應式的作為轉變為主動式的取向,由打擊犯罪的作法轉變為預防犯罪的政策,包括居民參與守望相助、參與警察的犯罪預防活動、社區參與決策過程、進行犯罪案件分析及增進警民關係,亦即將抗制犯罪的重點置於犯罪預防而非事後處理。
所謂鄰里環境安全設計是指一個都市計畫與設計的過程,是一個結合傳統犯罪預防技術與新發展的犯罪預防理論與技術的環境設計方案,主要的目的在於藉物理環境的設計來預防社區鄰里犯罪的發生。
然而鄰里環境安全設計除了要減低客觀的犯罪事實,也重視居民主觀的犯罪恐懼感,因為現代居民的犯罪恐懼感已相當嚴重,經常感受到生活極不安全,甚至不願外出,對人的冷漠相對的日益增加,此種犯罪恐懼感已成為都市敗壞過程的重要因素。雖然犯罪的類型包括殺人、強盜、搶奪、強姦、傷害、一般竊盜、汽車竊盜、侵入竊盜、詐欺、吸毒販毒及其他類型,但鄰里環境安全的設計只是針對其中能適度控制或減低的社會、經濟及物理因素的機會犯罪的類型,透過合適的環境改善措施,達到預防犯罪的目的。
【環境安全設計方案的假設與目的】
- 環境安全設計的假設
環境安全計畫方案的第一個理論假設是,物理環境的重新組織與設計能減低犯罪的機會。環境安全設計的目的並不是建立更堅固的堡壘,而是採取更主動的作為來減低犯罪機會,並幫助居民對其居住環境重獲責任感與控制力。
環境安全方案的第二個假設是,某特定的機會犯罪發生於某特殊的地區,而不會發生於另一地區,此種因果關係牽涉到整個社區物理環境結構。因此,在土地的使用與公共設施的計畫上,若是各自為政,則將產生更多競爭、衝突與犯罪機會,例如在交通、住宅區與商業區的發展、停車與娛樂場所等決策的規劃上,常導致更多的犯罪機會與犯罪恐懼感。規劃與設計的專業人士在進行計畫協調與評估時,也應將嚴重影響到都市生活品質的環境安全問題考量在內。
環境安全方案的第三個假設是,不能以單一方式來預防犯罪的產生,而需要一套包含物理性與社會性的環境設計解決方案。若要改善治安,應先了解社區鄰里基本的環境結構(物理性)及引發犯罪機會(社會性)的因果關聯性,因此需要一套包含物理性與社會性的環境設計解決方案,這種以多方位增強的觀念來回應複雜問題的方式,與從前單一反應措施有極大的差異,因為鄰里環境是動態與多變的,過度依賴某一種方式或工具,例如執法、社會結構或物理結構,不僅無法到效果,且將使該工具的效果日益縮減。
- 環境安全設計方案的目的與作法
環境安全計畫方案的目的在於提供一個有安全感與歸屬感的物理結構,使居民對其居住地區與週遭環境有更多的使用及更大的責任與使命。為了達到此一目的,居民應有下列落實的作法:
- 個人必須發展出社區意識,並更關心其社區鄰里。
- 對社區鄰里有重大影響力的地方人士,需了解其影響勢力與決策行為將會影響到犯罪的發生率。
- 社區組織與發展的決策者應採取必要的行動來建構良好的物理環境,以保護居民的安全。
【社區鄰里犯罪增加的過程】
- 安全的社區鄰里具有下列特徵:(你可自行檢視所居住的鄰里環境是否具備這些特徵)
- 有社區意識:即有特定的社區共同利益、價值觀及行為標準。
- 有特定的公有與私人的服務設施:例如公路、設備、學校、公園及商店。
- 有特殊的物理圍籬:給予居民一種地域感與認同感。
- 個人有其特定的隱私權與財產權:包括對其住宅、商店與週遭環境有控制權。
- 個人對住宅與鄰里有榮譽感:例如有高中足球隊或其他財團的支持。
- 個人想要在該區構置新屋或開設公司。
- 個人在家中或鄰里中有居住的安全感。
- 鄰里安全喪失的過程:「競爭-衝突-犯罪機會-恐懼反應」
- 鄰里物理與社會結構的改變,形成彼此競爭的現象:由於都市郊區的發展與人口大量的移入,都市鄰里環境有了極大的改變,郊區中傳統鄰里型態大多成為支離破碎的社區。形成鄰里關係與結構崩潰的原因極為複雜,包括:
- 許多內在與外在的力量開始產生作用,使得居民彼此認識之現象變成完全個人主義的環境型態。
- 汽車的增加也使得原本半私人性的街道變成公共進出熱鬧的地方。
- 小型商店也逐漸被大型公司所取代。
- 小型公園成為公共娛樂場所。
- 許多公共使用空間也變成鄰里爭取使用的處所。
- 鄰里意識的逐漸瓦解,彼此的衝突更為激烈:這些物理與社會結構的改變,使得原本彼此熟識並有鄰里意識的情形逐漸瓦解,彼此競爭更加激烈。
- 疏離與匿名性的增加提供給潛在的犯罪人更多入侵或犯罪的機會:新的鄰里型態與彼此陌生的情形一旦形成,就提供給潛在的犯罪者許多入侵的機會,導致更多歹徒機會犯罪行為。
- 居民犯罪恐懼感的增加,更少使用公共場所,且與鄰里更為疏遠:於是居民開始覺得被孤立且有恐懼感,此種環境將造成一連串的不良影響,例如無法控制機會性的犯罪,被害者與潛在被害者與鄰里關係愈形疏遠,不願使用鄰里公共設備,被害恐懼增加及緊鎖房門以求自保。此種情境又給予潛在犯罪者從事更多犯罪的機會,同時也導致歹徒侵入住宅案件的增加。
- 整個鄰里環境安全的完全瓦解:治安敗壞、犯罪案件增多、居民犯罪恐懼感高、居民生活品質降低。
這種「競爭-衝突-犯罪機會-恐懼反應」的升高過程導致社區逐漸的瓦解及生活品質的喪失,也使得犯罪者得以持續生存與擴大,人民不得不接受犯罪是生活中不可避免的現象。
【物理環境與犯罪的關係】
- 了解「防衛空間」的概念
紐曼(Oscar Newman)基於公共住宅設計方案而提出「防衛空間」概念,它是第一個試圖提出經由物理設計來預防建築物犯罪的理論,其理論假設是藉著物理環境的設計,可增強居民對其環境的監視與控制,以達到嚇阻犯罪的功效。
根據紐曼的研究,建築物必須要具備下列四者之一要素(或二者以上之綜合)方能有效地抑制犯罪之功能:
- 領域感(Territoriality):認為如能將建築物所擁有的公設財產加以劃分或區分給居民,從而提高居民的財產權感覺,將能更有效的防制犯罪。因此,以籬笆或圍牆區隔內外,清楚劃定管理界線,增加居民對該建築的歸屬感等,均可增加居民的領域感。
- 自然監控(Natural Surveillance)的存在:建築物的設計如能讓其居民從窗戶中觀看公共區域的狀況,則犯罪較少發生。因此,減少遮掩物、使用透明玻璃、增加燈光照明、增加居民使用率等,均能增加自然監控力。
- 建築物給人的形象(Image):建築物本身如為他人附上不良的用語或標籤或名譽則犯罪容易發生。反之,建築物如有良好的名聲,則犯罪不易發生。因此,環境整潔與美化、大廈公寓的良好管理、設有警民聯防系統、鄰里的相互認識等,均能給人良好的建築物形象。
- 建築物的四週環境(Milieu):建築物若能面對較為安全的區域(如政府機構,繁忙的街道等),則犯罪不易發生;反之,則犯罪易於發生。
- 形成領域行為的三個條件:
- 居民對其擁有地區及附近具有一種獨佔性及責任感,且願與鄰居分享責任感。
- 當該領域有被陌生人侵入之潛在威脅時,居民能察覺到,而且願意採取具體的行動來保護。
- 潛在的侵犯者在侵入他人的領域時會感到被注意或受監視,其犯罪行為將易被抑制。
- 發展領域感前應考慮的情況:
- 該地區機會犯罪的類型是什麼?
- 這些犯罪何以發生?
- 是怎麼發生的?
- 有何種物理環境足以激發或醞釀這些犯罪?
- 與物理環境有關的機會犯罪型態
- 地區外的加害者
- 地區外的被害者
- 地區外的加害者與被害者
- 區域內的加害者與被害者
- 鄰居之間的犯罪
- 改變物理環境來減低犯罪的傳統作法:
改變物理環境以減少犯罪的傳統作法基本上集中於犯罪地區或被害者上,例如將焦點集中於建築物四週的門、窗、及圍籬,以及街燈或公車停泊站的數量。但這些方式常受限於僅在防範潛在的被害者被害的發生,而不去探討與了解為何該地區會有犯罪存在。
事實上,侵略性機會犯罪的產生有其複雜的因果關聯性,包括物理環境的特徵及居民使用該環境的方法,這些複雜的互動與使用型態遠比竊賊侵入住宅或該地區的行為更為複雜,因此,有必要進一步的加以分析探討,以獲得更有的改善方法。
【鄰里犯罪環境更具體有效的改善方法】
- 先作社區鄰里治安狀況分析:
- 社區情境:某一老社區住宅犯罪與街頭犯罪日益增加,白天侵入住宅行竊案件多。
- 犯罪分析:犯罪者為年輕的男性;犯罪常發生於學生上下學途中,而該社區正好是捷徑
- 社區常被外人進入所形成的結果:
- 半私人的鄰里街道毫無受限制的被使用
- 給予潛在的犯罪者有機會來往自如、熟悉環境、易於侵入住宅、易於脫逃
- 恐懼犯罪的結果導致居民不想使用鄰里街道,也使人無法辨認熟識者或陌生者。
- 擬訂社區鄰里環境的改進方案:包括三層面
- 第一層面(大範圍):整個區域的改進方案
- 重新劃分上下學路線,減少學生經過該社區。
- 改進學校校車服務
- 重新設計該地區街道系統,方便居民往返市區
- 改進行人徒步街道,使人們行走更容易、更方便
- 第二層面(中範圍):鄰里社區的改進方案
- 重新設計鄰里內部街道系統,包括某特定街道死巷的使用,以減少經由該鄰里的流量
- 組織社區鄰里居民投入守望相助活動,以發現與反應各種可疑的狀態
- 提倡財經計畫來鼓勵居民改善私人的財產保護及減少私人財物損失。
- 鼓勵居民使用與控制街道往返停車場及鄰里休閒遊樂場所。
- 第三層面(小範圍):個人建築物的改進方案
- 裝置堅固的門鎖
- 裝置防盜警報系統
- 裝置較佳的燈光照明
- 警衛或保全人員的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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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建築物安全設計
【前言】
由於過去人們追究犯罪產生原因均自犯罪人上著手,認為那些犯罪人不是在生理或生理上有缺陷,就是受不良環境的影響,人們無法了解建築物設計與犯罪案件之間有高度的關聯性,而且犯罪預防專家或安全部門人員毫無參與建築安全設計的機會,可說建築安全問題常被忽視,儘管該建築有堅固的鋼筋水泥、鉛管及電子設備,卻缺乏堅固有效的門鎖、鏈鎖、瞻視孔及防盜器等設備,所以即使門已上鎖,只要使用鐵板手或油壓剪就能輕易敲開或破壞門窗。
建築物的安全設計除了重視門鎖外,也特別留燈光照明、警報系統、警衛人員配置及整個環境安全加強,因為許多犯罪案件可以事先預防,除了傳統上使用刑罰威嚇、加強個人道德教育與被害預防外,更可藉環境與建築物設計來達到犯罪預防的效果。
【承造商在建築物未完成前的安全設計八個要點】
許多建商在建築物尚未完成前常有票據或材料被竊的情形,為了防範此種情形發生,建商應更了解與分析建物內部安全說計的特性。
- 加強周遭的保護設備與措施:門、鎖、燈光、圍籬
- 不准員工私人汽車進入工地現場
- 置於工地的材料、設備、貴重物品與工具應放置於安全的處所
- 夜間及假日應有安全人員輪流巡邏保護
- 現場應使用暫時性的防盜警報器
- 建物四週貼上各種警告性的標語
- 應徹底檢查與清點進出的材料、貨物與財產
- 工地竊盜與毀損案件的報案處理
【建築物的犯罪風險管理】
雖然許多犯罪案件可以事先預防,但由於人類社會的結構與互動型態極為複雜,致使犯罪無法完全預防。建築物安全設計的主要目的就是想藉著製造某些犯罪風險來增加社區的安全,因此,為了減少某些人身與財物受侵害的威脅,應儘可能的創造一些潛在犯罪的風險,減低各種可能的犯罪機會,並提供住戶一些有效安全措施的建議,以預防各種可能的犯罪產生。
- 建築物獲得最佳安全的十項初步指引:
- 先從建築物的承造商口中了解有關該建物的安全設計問題
- 確定所要防範的地區與犯罪對象,以便準備安裝相關的安全設備
- 評估該建築物及其附近所需要的安全水準
- 檢查該建築物現有的各種設施,並了解整個建物被使用的狀態
- 檢查家中有無現金應存於銀行,有無最脆弱的部分需加以補強
- 減少出入口至最少的程度
- 考量此地區的犯罪風險性及警察巡邏情形
- 與警察機構的距離有多遠
- 檢查該建築物所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國家的安全標準S
- 了解該建築物負責打掃及安全工作的人是誰,他們夠機警可靠嗎?
- 建築物在安全設計與位置安排上應注意的五個要點
- 除必要的門與窗外,其餘應儘量減少。門窗設置應考量:
- 光線、通風及視野
- 使用建材及堅固性
- 外表、大小及比例
- 玻璃:雙層、型態、厚度、透視性、窗框、防破壞塑鋼質材
- 開啟方法:內開、外開、拉門;手動或自動
- 安全鎖的裝置
- 考慮使用鐵柵
- 整個內部應使用防火的建材
- 安裝火災警報器及歹徒入侵警報器
- 進貨與出貨地區應予分開
- 建物周遭有充足的燈光
- 建築物內部的安全考量
- 行政辦公室的位置與安全性如何
- 監視中心的位置、電話、監視系統及其他安全設施
- 檢查過夜的現金及現金貯存室的安全情形
- 考量易受損的物器設備存放的位置
- 建物的停車場的照明與安全設計
- 建築物出入口及通道的監視
- 訪客禁止進入區的設計與標示
- 電錶、水錶及瓦斯表應設於外牆
- 百貨公司或公共使用建築的安全設計:
- 提供給殘障者的設施:專用地磚或道路、電話、盥洗設備
- 單面鏡、閉路電視、警報器、警察連線系統、火災警報器
- 全天候的燈光系統
- 貨物電梯
- 公寓的安全設計:
- 避免過度的密集
- 垃圾及貯藏室的清掃
- 減少地下室通道
- 注意貯藏室的安全
- 鎖與鑰匙的安全
- 使用防止破壞的郵箱
- 建築物外部的安全考量
- 門的安裝:
- 門的設計與質料,以使用鋼鐵材料為宜
- 最少的通道及階梯通道的暢通
- 防火門的安全
- 選好的鎖與門栓
- 鎖的裝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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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週邊入口大門的鎖:設計型態、鎖的設計、美觀考量
- 建築物本身的門鎖:防盜鎖、電子操控鎖、通道控制鎖、鑰匙控制鎖、門栓、鎖死鈕、瞻視孔、安全鏈、鎖的品質
- 窗戶的鎖:安全窗鎖的設計、氣窗鎖、落地窗鎖、遙控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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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警衛應考量事項】
有些較大型的建築物基於居民人身與財物安全管理的需要,可雇用警衛人員來管制與監視進出建築物的人員,以維護建築物的安全。而設置警衛人員應考量下列各項:
- 安全維護的時間:全天候、白天、夜間、特定期間
- 警衛是由建商或保全公司聘雇
- 其主要的職責有那些
- 他們在服勤時是否有被充分的授權
- 其警衛能力、監視方法、訊息反應能力及填寫報告方式等各如何
- 其制式的服裝、工具與防衛武器為何
- 他們受過那些特別訓練
- 他們有那些建築物的鑰匙
- 誰查巡他們的巡邏情形及檢查其所填寫的報告
- 他們有無最新的緊急狀況求助資源表
【建築物的防盜系統】
- 防盜警報系統的考量
- 保護範圍的設定:建築物、建築週遭、目標保護、內部防衛、整棟建築
- 用來保護那些最脆弱的設施與物品
- 有註冊商標與良好品質的產品
- 警報器聲響型態:聲響型態、立即或延遲警報聲
- 是否使用靜音警報,並與警察機關連線
- 偵測器或感應器的選擇:動態或磁性感應
- 充足的警報線路,且電器插頭應設置於需要電力之處
- 裝設整棟建築物的聯防警報
- 檢驗監視設備的方法
- 警報器觸動或外人入侵時的處理人
- 閉路電視系統的考量
- 有註冊商標與良好品質的產品
- 鏡頭與監視器的型態
- 監視器的監視者與維修者
- 監視中心的空間大小
- 電器插頭與線路的設置
- 外人入侵時的處理人員
- 通道電子卡片的考量
- 需與信用卡同規格:貼上信箱號碼,以便失卡後的被送回
- 使用各種不同型態:磁式的、光學的、電子線路的、靜電的
- 刷卡位置的考量:進出控制點的數量、所需標記的數量、人員進出率
- 設備安裝的考量:電路干擾警報的偵測、備用電池、偵側干擾的能力
- 其他各種安全設備與措施的配合使用:警報器、閉路電視、感溫器、燈光照明、電梯控制、通道控制、巡邏
【建築物外部燈光照明的考量】
- 有無充足的燈光可照亮重要的地區及進出口
- 建築物週遭有無燈光足讓警察人員監視得到
- 有無自動輔助燈光系統以備不時之需
- 有無輔助電力系統使保護性燈光不致熄滅
- 工作需要的照明系統與安全需要的照明系統是否使用同一線路
- 保護性燈光設備的控制:由自動定時器、或感應器、或手動控制
- 燈光開啟時段為何
- 燈炮是否容易更換
- 開關盒或定時器是否安全
- 安裝何種型態的燈具與燈炮
- 燈光是否能防止毀損
- 燈光是否平均分佈
【建築物整體安全的八項考量事項】
- 建築物起造前有無適當安全設計與足量燈光,來維護建築物及週遭安全
- 在建造時採取防範內賊的措施,以確保建築設備與工地的安全
- 建物最脆弱的時期是:建築完工與新使用人尚未搬進之間,搬家公司與裝璜人員不應毫無限制的進入現場
- 建築物的大小與銷售量是犯罪風險重要的參考指標
- 進出口與停車場的安全監視狀態如何
- 整棟建築物的犯罪風險如何
- 保護主要安全設備及重要財物的設備與措施如何
- 建築物外在的外牆、門窗與燈光各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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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婦幼安全(行的安全、如駕車、搭車、搭捷運)
基於婦女與兒童仍是社會上之弱勢族群,當其單獨從事任何一項活動時,均甚易遭受到他人之侵犯,如強姦、輪姦、猥褻等性犯罪、強盜、搶奪、擄人勒贖、故意殺人、傷害等等犯罪行為;是故,婦幼安全極關重要。
【性犯罪之預防對策】
- 一般預防對策
- 性犯罪之特別預防對策
所謂特別預防對策,亦即針對個人情況來徹底預防性侵犯之發生於未然,或面對危難情境時,能化險為夷。茲按初級預防、二級預防、三級預防三方面,略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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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記對方(歹徒)各種身體及外在特徵、行為習慣,並保留現場,避免沐浴,迅速告知親友陪同向警方報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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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快赴醫院作醫療檢查,看是否受傷?是否受孕?有無感染性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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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有關心理諮商或精神科醫生請求作心理復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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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歹徒來電敲詐勒索宜請親友速向警方報案,期能設立加以逮捕。 |
【兒童安全】
一般而言,十二歲以下的兒童乃是社會治安上的弱勢族群,最易受他人侵害之犯罪包括:強姦、輪姦、猥褻、性虐待、誘拐、傷害、擄人勒贖、恐嚇取財等,故下列要則乃是兒童安全上必須特別注意者:
- 家長應注意事項
- 切忌單獨將六歲以下幼童留置家中無人照料,以免發生意外(如火災、燙傷、刀傷、歹徒入侵等是)。
- 出門帶幼童購物時,要確保幼童不離開自己視線範圍,以防其走失或受他人誘拐、綁架。
- 幼童上娃娃車或回家時,其父母或其他家人宜在旁照料,切忌令其單獨行走。
- 小學生宜避免太早到校或太晚離校。
- 小學生應結伴上下,儘量勿落單。
- 家長宜明告幼年子女切忌輕易接受他人的好處與贈物。
- 教會幼年子女使用公共電話報案或與親人聯絡。
- 教導幼童切忌單獨前往暗巷、空屋、防空洞、公共廁所、成人臥室、荒僻公園、地下人行道等處。
- 告知幼童單獨在家時,勿接響電話。
- 告知幼童在校時,如有人向他說:「你家裡有急事,你快跟我回去」時,儘快告訴老師,由老師來求證與處理。
- 告知幼童拒絕任向人用任何理由接送他回家上醫院或其他場所,除非經老師求證有此必要。
- 告知幼童拒絕下列事項:
- 他人送其玩具、食物、飲料或是玩具
- 他人問路並要他帶路
- 有人請他協助尋找貓狗等寵物
- 有人自動要為他拍照
- 有人給糖果或其他禮物,帶他到其臥室、房間或他處聊天
- 有人隨意碰觸其腰部以下部位之身體
- 有人主動要用汽車機車或腳踏車載他。
- 學校應注意事項
- 級任導師應告知幼童上廁所、上下學時,與同學結伴而行,儘量不落單。
- 廁所、樓梯間、停車場(尤指地下停車場)、距離行政中心較遠之教室、校內防空洞等處,應告知小學生在路過該處時特別提高警覺。
- 在校內碰見可疑人物,應立即告知導師或訓導處職員。
- 中小學及幼稚園應特別注意門禁管制,禁止外人任意進出校門。
- 學校宜規定:凡有學生不認識之家長或親人前來欲接送學生時,除經查證屬實,否則一律拒絕其接送。
- 利用小學生可瞭解之方式,教導其自我防衛安全之有效策略。
- 教導學生走在校外路上勿輕易與陌生人交談。
- 教會學生放學之後,儘量走過人多的大馬路,而勿行經荒僻之危險路段。
- 教會學生萬一被歹徒綁架時,有效因應之道,以免激怒歹徒,惹來殺身之禍。
- 教導體弱之小學生,如何與強壯學生溝通以及向師長求助之技巧,以防止其成為恐嚇取財之被害者。
【婦女安全】
- 家中防暴要則
- 婦女單獨一人在家時,切記要將大門由內上鎖,如有裝置鐵門,則特別注意將鐵門內側之扣環鎖住,以防歹徒輕易用鐵線門啟鐵門進入施暴。
- 出入房間時,宜切養成隨手關門的好習慣。
- 切莫輕易讓陌生人進入房間內。
- 若有人以推銷物品、抄表或贈送物品名義企圖入內時,應查看證件確認無誤再行開門,如有任何疑問,切忌輕易開門。
- 若有陌生人來電話或親自前來通報家人在外有不幸消息時,應親自向家人之學校或辦公室查證,以防止受騙,或被乘機竊取、搶奪財物。
- 街上預防被害要則
- 儘量避免在深夜或凌晨單獨外出。
- 切莫為了貪圖近路而走入荒僻的捷徑。
- 在路上行走,勿太靠近兩旁的建築物或是停放在路旁的車輛。
- 出門在外行走,勿與陌生人任意攀談搭訕。
- 勿單獨與陌生人同搭一部電梯,如電梯內已有可疑陌生人,應立刻步出電梯。
- 乘坐電梯時,宜站在按鈕側,以方便主動控制樓層及出入。
- 當晚上回家發現有人跟蹤時,勿直接開門進入自己家屋,應向鄰居按鈴求助。
- 與初識異性朋友進餐聚會時,要注意飲料,以防內有FM2、MDMA等藥物。
- 宜婉拒初識異性朋友送妳回家。
- 應儘量避免單獨處於下列危險地區: 1.高層建築物之樓梯間。2.面積大的地下停車場。3.公用廁所。4.人車稀少之防波堤或巷子。5.廢棄之空屋、工廠。6.已歇業之遊藝場所。7.公園內部偏僻且樹木茂密之處。8.地下人行道。
- 婦女朋友,尤以中年以上鄉下婦女在都市道路行走時,切忌珠光寶氣,而在三人組的詐騙表演中,要保持高度冷靜與自我克制,千萬勿存任何貪念,則金光黨亦對其無可奈何。
- 夜間搭乘計程車要相當謹慎(詳第十章)
- 獨居婦女被害預防
- 千萬勿讓他人知悉妳獨居。
- 在室內時,可同時開啟不同房間的燈光,偽裝有其他家人一齊居住。
- 有外人要求入內打電話應予以拒絕。
- 切莫在室內單獨接待異性朋友。
- 絕對勿將鑰匙交給異性朋友。
- 要和鄰居敦親睦鄰,彼此做到守望相助。
- 求職防暴要則
- 對於登記不清、求才廣告不明之公司行號,切勿輕易前往應徵。
- 以公家機構為優先考慮之求職場所。
- 對擬前往應徵之公司行號,宜切實打聽清楚,確認其聲譽、信用可靠者,始可前往求職。
- 在求職面試時,最好有朋友陪伴前往 並事先攜帶防身器材。
- 在求職面談時,切忌輕易接受男性職員之飲食、點心或飲料。
- 切莫將身分證正本輕易交給求職之公司行號,而只交給影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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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出外旅遊安全
通常吾人出外旅遊時,不管是單獨出外、攜眷出遊、參加旅行團,或是步行、駕車、搭坐汽車或火車、輪船、飛機等交通工具,均難免會遭遇到某些安全上的變數;此時,宜注意下列安全守則:
【出門前注意事項】
- 應切實檢查家中門窗已否全部上鎖。
- 宜請求鄰居、守望相助巡守員或警勤區員警代為關照。
- 外出時可將警報系統與鄰居或守望相助崗亭互相連接。
- 避免全家人在家門前一車外出,讓外人知悉。
- 客廳或臥室可以打開小燈,或配合定時開關,時開時閉,以防竊賊侵入。
- 車庫宜關閉,勿門戶洞開。
- 切忌在大門上張貼「本人外出…??回來」等字樣通告郵差或送報員。
- 在遠行之前 宜請他人停送回報、晚報、雜誌、期刊或牛羊奶。
- 家中貴重小物品,宜存放銀行保險箱,或化整為零,藏匿在家中隱密之處。
- 在遠行之前,各類信件包裹宜請鄰居或親友代收。
- 忌全家人共用一把鑰匙,並將其藏在門框上、屋前之花盆下,或鐵門下方,以免竊賊發現,則將有嚴重後果。
- 平時全家人外出而無人在家時,白天可打開收音機,晚上可打開電燈;若能將電燈、收音機配點定時開關之機器,使其時開時閉,則效果更佳。
- 外出時室內窗簾宜拉上,再配合電燈燈光與收音機聲音,可發揮欺敵防竊之奇效。
- 新婚夫妻住宅,切忌在蜜月旅行時在門楣上貼上「囍」字,以防竊賊更大瞻地前往偷竊。
- 出國遊覽時,電話不切斷,宜安裝成「講話中」之訊號,以避免歹徒利用電話打探虛室。
【步行安全注意事項】
- 儘量二人以上結伴而行。
- 夜間忌獨行無伴。
- 切忌為了抄短的路徑,而步經荒僻小巷、荒涼公園、防空洞附近、廢河道。
- 夜間走地下人行道宜結伴而行。
- 如道路足夠寬敞,行路時可緊靠左側步行,以避免背後遭飛車行搶。
- 若懷疑身後有人暗中跟蹤時,可試一試橫過馬路,看該人是否仍然緊跟在後不捨;若然,則應走向燈光較亮、人潮較多之處,以擺脫跟縱者。
- 路見酒醉行人宜儘速避離,以免受侵害。
- 路見精神病患宜保持安全距離,以防被襲擊。
- 路見飆車青少年或成人,宜避免直接用目光與飆車手對看,以防其攻擊。
- 路見疑似爆炸物宜儘速報警處理,切忌隨意撿拾地上任何物品。
- 行走之間,財不露白,切忌身上穿戴太多金銀玉鑽石等首飾,以避免歹徒因財施暴。
- 行進間,如有陌生人前來搭訕,應避免鬆懈防範他人侵害之高度警覺心。
【駕車安全注意事項】
- 駕車時,車門應緊鎖。
- 開車前,應檢視車上機件、輪胎正常,再行發車。
- 開車前,應預備足夠多之零錢及電話卡,以備緊急事件時打電話求援之用。
- 上車後,應繫上安全帶,以防意外。
- 入夜後,汽車儘可能停放在光線明亮之處;下車前,應先檢視四周情況,確定安全後再行下車。
- 下車時,門窗應確保關妥。
- 下車時,錢包及貴重物品切忌留車上,若無法隨身攜帶,宜放置在後行李箱內。
- 汽車切忌停放在屋主出入口,以防被挾怨破壞。
- 當發現有兩部汽車前來包夾,意圖侵害時,可儘速利用打110報案電話,然後伺機脫困。
- 車開到偏僻地區拋錨時,切忌情急任意欄車求助,宜先留在車內,等待公務車經過時再攔車求援。
【搭坐車船時注意事項】
- 搭乘車般人多擁擠時,應特別注意防止歹徒乘機扒竊。
- 儘量將自己皮包及皮箱放在身體前面或其他視線可及之處以防止他人竊取或掉包。
- 搭乘火車時,切忌飲用已打開之飲料或茶水。
- 搭乘車般時,切忌任意接受受陌生人的飲料、香煙、口香糖或其他食品。
- 搭乘車船時,切忌久睡不醒,而忽略自己行李安全以及衣服口袋內之錢包或其他貴重物品。
- 前往陌生地點,儘量勿搭乘叫客之野雞計程車。
- 在夜間必須搭計程車時,儘量利用電話叫車搭乘。
- 在搭計程車前,宜先研判司機外表、言行舉止及汽車特徵,以防誤上歹徒之賊車。
- 進入計程車前,宜先檢視車內前、後有無藏匿他人在內;如有的話,切勿冒然上車。
- 夜間盡可能結伴搭車。
- 在計程車內儘量避免與計程車司機討論政治議題,或其他敏感話題致生衝突。
- 在搭乘計程車挑選車輛時,應特別注意下列危險車輛不要搭乘:
- 車行、車號不明或故意塗銷、遮蓋者
- 車內已有二個男人以上者
- 車輛裝潢怪異,視線內外而內昏暗不明者
- 後座車門無法由乘客自行開啟而完全由司機控制者
- 司機可利用特殊設備窺探監視後座乘客行動者
【旅遊安全注意事項】
- 組團出國旅遊時,團員應彼此認識,並在行前能共同聯誼,取得出門後互助求救之默契為妥。
- 出國前宜與信用可靠之旅行社簽訂契約,並確認有保平安險者。
- 出國長期旅行,宜另行購買平安保險。
- 切忌投宿設備簡陋之旅社。
- 進入旅社時應先察看盥洗室、衣櫥,以免歹徒藏身其內。
- 要注意旅社房間門窗、鑰匙是否完整無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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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飯店、旅舍犯罪預防
【前言】
飯店每年損失於犯罪侵害的金額實際上有多少,實在不得而知。飯店經營者從不願透露受害情形,以維護自身的商譽,媒體報導指出損失導因於顧客與飯店人員的偷竊行為,但綜歸為缺乏適當的安全防護,實際損失金額應超過飯店經營者的估計金額,並且情況應是持續增加。傳統上,飯店將這些損失列為生意上的花費,如同雜貨店的順手偷竊損失一般。可是飯店中受犯罪侵害者(員工及顧客)的損失不僅是財物的損失,更包括犯罪恐懼感、身體傷害,甚至是生命安全。在國內也曾發生歹徒搶劫汽車旅館的犯罪案件;因此,飯店受犯罪侵害的損失計算,不應只侷限於財產損失而已。此外,飯店安全不僅能提供顧客保護,也同時可以減少員工的偷竊、意外事件的賠償、物品的浪費,為飯店增加經營利潤。
飯店安全要從三個角度加以思考:(1)飯店中所具備的財物保護措施,不只是現金保護,應該具有運作安全保護所需相關設備;(2)要保護飯店中的人員不受犯罪侵害,侵害者有可能是員工、顧客或其他的第三者,只要是可能從飯店中偷竊或犯罪行為中獲利者,均是防衛的對象;(3)飯店有義務保護顧客安全。從犯罪案件發生的特性觀察,如果存在可以偷竊或犯罪的機會,絕大多數的犯罪人都會下手實施,最安全的原則應是消除容許犯罪發生的「機會」。
【保護基本前提】
飯店安全計畫中最重要的一環應屬門禁管制,管制範圍不僅止於飯店本身的建築物,尚應包含屬於飯店經營的範圍,例如:高爾夫球場、海灘、遊樂場、停車場等。管制的門禁除了顧客的出入口外,更應考慮飯店員工的進出入口管制,而其他與飯店作生意人員的進出入口,均須一併列入管制。在決定管制計畫前,應作實際調查,考慮事項如下:
- 飯店的地理位置,以及所在城市與鄰近狀況。
- 所保護的財物大小,以及建築物的地面劃分。
- 顧客的類型。
- 可運用的僱用員工或一般值勤人數。
- 可運用的警察、消防及其他緊急救難服務,以及這些單位一般回應的時間。
- 法令相關規定。
- 該地區犯罪統計。
- 勞力的使用與這些人的特性類別。
- 飯店之安全問題與犯罪意外事件的過去經驗。
如果只是一味增加硬體設備,而忽略其所能發生的作用與效益,將造成金錢與人力的浪費,並且無法達到預期的結果。經調查後所作的決策,需要有工具去完成既定目標,所需工具例如:圍籬、燈光、門、警報系統、通訊系統、鎖、保管箱、閉路電視、防撬螺絲釘、反竊門閂,監視器、車鎖等。此外,還須考量員工的訓練計畫、緊急事故防範計畫、安全維護運作決策、內部檢查及會計控制、員工遵守規則與顧客遵守事項,最後必須考慮完成安全計畫所需人力。
雖然經過縝密的分析與考慮後,運用各種硬體設備、訓練、計畫、人力而制定決策,工作仍未完成。計畫是靜態的,必須不斷評估、檢查、測試、維持與更新。社會上所發生的案例顯示,飯店雖具備良好的硬體設備,但卻未啟動使用。由於設備未適當維修、不當使用、使用者缺乏訓練與督導,所造成的疏忽飯店將付出代價。
【圖書館及博物館犯罪預防方法】
汽車旅館搶劫最易發生於目擊證人最少的晚上與深夜,下列為事先防範事項:
- 夜間勿存放過多的現金於櫃台或保險箱,只留存有限的現金使用。
- 在夜晚時間閉鎖辦公室及大廳門徑,只有經過櫃台人員確認投宿者者身分後,始按電鈕開門。
- 裝置與警察單位或旅館管制中心連線的警報,警報必須讓在場工作人員容易啟動。
- 旅館外廣告標示請顧客儘量不要使用現金,讓想蠢動的罪犯瞭解搶劫將得不償失。
- 工作人員不定時的巡護。
- 在庭院中不要種植妨礙視線的植物,並減少可躲藏的死角,此不利於犯罪者侵入時的躲藏。
- 旅館周圍的圍牆應有防範入侵的強化設備,並於圍牆外裝置充分燈光。
- 客房窗戶裝置鐵絲網或警報系統。
- 客房門扇上設置瞻視孔。
- 飼養體型較大的狗,例如狼犬、牧羊犬,可以增加受攻擊時的保護。
【內部竊盜控制】
任何商業或建築的竊盜控制,均從安全檢查與裝鎖方面著手。一般而言,竊賊並非職業性犯罪人,只是當看到有機會或感覺無人注意時即下手。如果竊賊看到某人擁有很多財貨,但卻有人在看守,誘惑力將大大減低。此外,如果老板信任一位忠心雇員,而其同時負責採購、驗貨、儲存、分發、付款等工作,偷竊與詐欺的機會則立刻存在。良好的檢查制度不只是公司會計制度,而是內部控制查核系統與櫃台查核,由此可形成工作人員的責任。
- 內部檢查控制
受信任的雇員只是在飯店工作多年,並不表示其完全誠實,因其瞭解飯店本身的制度與程序,因而,比其他不熟悉飯店制度的新手,有更好的機會犯罪或詐欺,並能安全得手。在此並非要管理者去誤會部屬,而是要強調運用完善的商業實務與策略,形成員工的責任,使其因此正確瞭解其職位的責任與期望。
有些飯店人員因清潔及更物的正當理由進入客房,當然這些人員是被期望是誠實而可靠,但事實並不盡然,沒有人能像這些工作人員具有如此絕佳偷竊的機會。如果又涉及數個員工聯合集體偷竊,合作將贓物贓款運送出飯店,這種集體犯罪的模式,更造成顧客及飯店最大的侵害。
飯店工作人員,尤其是清潔人員、修繕人員或侍僕,其工作時所使用的手推車是掩藏贓物的最佳處所,因此,督導人員必須做例行性檢查,遏止員工犯罪動機。至於無顧客進住的空房與放置工作物品處或清潔工休息處,也可能是員工或其他的第三者藏贓之處,應一併列入檢查範圍之內。經驗顯示,顧客之失竊財物經常藏匿於附近處所。
飯店至少應該每二十四小要查看客房情況,其原因如下:
- 檢查客房設備是否損壞,例如馬桶不通、水管漏水。
- 電燈或電視因房客離開疏忽未關畢。
- 客房未進住顧客而被弄亂。
- 客房門口所顯示的「請勿打擾」標示,已超過二十四小時,而房內無動靜,工作人員應反映並瞭解。死亡案件經常發生在這種情況,這種情況愈早發現愈好。
- 可以發現不付帳偷跑者或偷竊飯店財物者。
在清潔或修繕人員進入客房工作時,可以獲得很多有助於安全部門的訊息,任何不尋常的狀況,均須向督導或安全部門反映處理,狀況如下:
- 行李袋沒有正常旅客所應攜帶的衣物。有些旅客行李袋內裝一些無用雜物,住入客房後將雜物取出,再偷竊飯店內財物放入其中帶走。如果侍者能即時發現報告,有助於飯店安全維護。
- 在客房中發現槍械、武器。無論其合法性為何,仍應反映處理。
- 有賭博、非法毒品使用器俱或情形。
- 顯見客房遭受損壞,或有人受傷流血的狀況。
- 非該客房的客人搬移房中財物。
- 任何對房客可能有傷害的情況。
此外,在飯店中餐廳、酒吧工作的員工亦是管制重點,因為其有機會在餐飲、飲料、酒品中下藥,而結合其他部門的工作人員一起進行犯罪行為,這將是很可怕的陰謀,飯店的最佳防制對策就是檢查、管制與確實的工作書面紀錄制度。如果發現員工有違反規則者必須立即處分,甚至解職,而成為案例或處理違規員工的典範。
- 鎖的裝置
飯店竊盜控制的另一種方法是鎖的裝置,可從用在倉庫安全最簡單的掛鎖或榫鎖(裝置於門上),一直到電子警報系統、閉路電視系統、電子鎖、攝影監視、警衛站崗等。須使用何種硬體設施,應視所保護財物的價值性而定。除考慮價值性外,也考慮該種財物被偷竊的機會如何。
安置於客房上的門鎖,必須能有效防止薄片鑰匙的開啟,雖然不必裝置最昂貴的鎖,但基本的安全必須確保。門鎖最好採用關門後自動上鎖類型,因為顧客常常忘記出門時要上鎖;同時,在門扇裝置鎖鍊、固定門閂與瞻視孔。為了避免誤闖,門口應有「有人在內」的燈示或標示。
無論門扇或鎖的安全性,皆以防止他人侵入房內為目的。但是實際上當房內有緊急狀況時,飯店人員必須進入處理,例如:客人生病、自殺、自然死亡或陷於無力敲門求救情況等。因此,鎖的裝置必須考慮客人安全保護,同時兼顧飯店管理的實際需求。
窗戶安全也是重點,如果客房有空調設備,則窗戶可採用緊閉式,並設置可上鎖式的可開啟型小窗。
- 鑰匙管理
飯店安全制度必須相互聯結,雖然裝鎖是有效安全防護方式,但是鑰匙的管理則顯然更為重要,不僅是倉庫或飯店內其他設施的鑰匙,最重要者應屬客房的鑰匙。如果客房的鑰匙甚至通用總鑰匙遺失、失竊,可想而知將對飯店及房客造成多大的危害,更可怕的是鑰匙上通常註明飯店名稱、房號或「總鑰匙」!
最近有些飯店已經採用電腦密碼鑰匙,房客退房或遺失鑰匙時,可以立即重製或更換密碼,安全性比傳統的鑰匙高。儘管如此,門禁與鑰匙管理制度依然重要,除非業務承辦人員或高層管理人員有業務上的需要,否則均不得使用備用或總鑰匙,畢竟硬體設備本身的重要性,總是比不上運作、管理與督導的制度。
- 顧客財物的安全保管
飯店應提供顧客重要財物安全保管的設備,除了一些飯店於客房中使用保險箱,並由房客自行操作外,一般而言,均是由飯店提供保管箱,以供房客放置重要財物,並由飯店負責保管箱的安全維護。保管箱可設計成必須以兩把不同鑰匙才能開啟的鎖,顧客持有其中一把鑰匙,另外一把則由飯店看管,至於飯店所持有的總鑰匙,則由飯店經營管理者負責保管,只用於鑰匙遺失時的緊急狀況處理。
飯店如果沒有提供保管箱設備,可考慮用保管封袋方式,將顧客存放的財物放入保管袋密封,封口處均須簽名,袋上並有編號,顧客則持有相同編號的證件,飯店並將保管袋集中放置保險箱中,當顧客欲取回代管財物時,必須出示繳回相同編號的證件。
此外,無論保管箱或集中保管財物的保險箱,應有完善的防盜、防火設備,例如厚實的金屬殼、攝影錄影監控、警報裝置、人員巡邏與看管、設置於安全密室、充分滅火設施等。
基於考慮飯店財源不充分,或投資報酬的現實問題,除了以上用硬體設備增強飯店安全防護外,也可以考慮以下不花經費的增強安全維護方法:
- 管理者運用走動管理方法,隨處查看是否有異樣情況。
- 清查員工的背景,並注意其言行生活是否有違常之處。
- 透過訓練,將員工人力規劃於安全維護行列。
- 與當地警察單位建立良好溝通協助互動。
- 指定人員作巡邏維護財物安全。
【對飯店詐欺】
顧客對於飯店的詐欺方法,最常見者為使用失竊的信用卡,如果櫃台人員能採取防範措施,則可以避免這類詐欺,例如:
- 查核信用卡是否正確,是否已過期。
- 查核顧客在投宿資料上的簽名是否與卡上簽名相符,包括姓名與筆跡。如果可能,應取得顧客其他資料(車輛行照或駕照)。
- 向發卡機構查詢信用卡的正確性。
- 顧客登記進住飯店時,如果欲使用信用卡付款,應先要求出示信用卡以核對資料,此將有助於櫃台人員事後有充分時間核對。
另外一種詐欺的方法是不付帳偷跑者,顧客假裝外出散步走走而一走了之。如果顧客只是單純過夜,可要求其先結帳,是最簡便的方法。一般這種白吃白住者會儘量在飯店簽帳消費,例如在餐廳、酒吧、夜總會、健身中心等處,過度在飯店消費的顧客,櫃台人員應將其列為高度注意對象,注意其行跡蹤向,並詳細查核其相關資料正確性。
對飯店的詐欺除上述兩種常見模式外,飯店本身的櫃台收銀員最有機會從收入帳款中上下其手,預防方法就是定時查核。此外,與飯店有生意業務往來者,也可能利用機會詐欺獲取不法利益,為飯店提供貨品或服務者,最常使用詐欺獲利的方法是,所送達的貨物品質及數量均不足,尤其是會以類似的東西但價錢懸殊的貨物矇混,例如不同牛肉的等級價格就差異很大。如果廠商再收買工作人員,則詐欺飯店的暴利將源源不斷流入其口袋中。飯店對於這些詐欺行為的最佳防範,就是制定規則以明定職責並詳訂程序,包括:檢查、秤重、計數、並訓練貨物品質辨別,確實的驗收執行、記錄與監督,是確保貨物品質的最好方法。
【尋求協助資源】
許多飯店管理者皆感受面對安全防範問題的困擾,此不僅是考慮經費或人力的問題,而是如何規劃與尋求協助資源,這些困擾的解決,有賴於專業人員及知識。因此,可以考慮下列資源的協助:
- 運用安全維護單位的專業,包括警察單位及消防單位。這些單位設有專業人員,可以提供專業諮詢,協助提供硬體及軟體的防範知識與建議。
- 向所屬保險公司的安全技師,徵詢防範相關知識與意見。這些專家不但具備專業知識,並且知曉其他飯店的防範情況及優缺點,實務經驗豐富;同時為了避免自己保險公司的理賠損失,皆樂於提供相關業務知識。
- 在旅遊主題的相關刊物中,亦可獲得最新的安全防範資料。
- 參與研討會或專題演講,可以獲得實用的資料,對於安全防範問題懂得愈多,愈容易有效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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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超市(商店)、便利商店犯罪預防
【超市、商店被竊問題的嚴重性】
超市、商店由於常有遭竊、被搶、受毀損及監守自盜(內賊行為)之情形,其所造成的損失對經濟發展有極大的打擊,其嚴重性除了財物損失外,也可能導致經商失敗及員工失業的問題。超市或便利商店每年至少都會作一次財物總清點,某些商品被竊現象常使得商店在清點對帳時產生「量縮現象」,這種量縮現象可能是由於員工自盜(約42%)、扒竊(33%)、及公司登錄不良(19%)及零售商詐欺(6%)所造成。
扒竊可能是近年來所有竊盜犯罪中成長最迅速的類型,其所造成的損害並不小,每年造成的財物損失量遠超過銀行搶案的好幾倍,它相當普遍的發生於各行各界,很多人深受其害,尤其是公司行號更普遍存在著這種問題。然而,研究竊盜的專家卻認為,商店內賊現象也同樣的嚴重,值得特別注意防範。不管商店遭竊型態如何,老闆必須採取一些相關的措施,來面對各種造成商店財物量縮的現象。
【內賊偷竊商品的預防措施】
- 求職員工的篩選
- 員工篩選的落實
工作申請書的確實查核
- 要求每個求職者填寫完整的工作申請書,並確實填寫。
- 特別注意求職者以前的工作經驗、期間及離職原因。
- 查證訪談中不一致或不真實的現象。如郵寄資料或打電話到他以前的公司查證。
- 員工背景調查
公司對於某些比較重要、特殊或風險較高的工作,更需要對其員工作背景調查,例如銀行、信用卡公司、醫院或其他單位,他們需要有更詳細的檔案,也需懂得調查員工背景資料的方法。
- 員工個人財產資料的登記與查核
個人財產資料除了發生信用問題外,基於保護個人隱私權,很少被公開;因此,即使個人財產資料雖是了解員工特質與行為的最佳指標,也是篩選員工最有參考價值的資料,但各公司似乎毫無管道獲得此種資料。
- 成立互保協會,並建立與交換素行不良員工名單
老闆可設立或參與「互保協會」,並建立一些曾有行竊及素行不良的員工名單,協會成員分享此一紀錄資料,以便在挑選員工時能過濾一些不適任的求職者,或進一步的監控其行為,非協會成員則無法分享此一資料。
- 不誠實行為的檔案建立
商店內賊檔案主要是由問卷反應所建立,內容應包括:性別、年齡、婚姻狀況、全家收入情形、個人特性、用錢情形及過去工作經驗。
研究發現,多數內賊具有下列特性:本身的工作收入低,缺乏工作滿足感,覺得工作性質特殊、工作負擔重、對上級主管不滿、對公司性質不滿、對升遷機會不滿,並且覺得其行竊行為不易被發現。
- 提高員工士氣及改善工作環境
預防內賊的最佳方式是要建立能提昇員工的士氣及改善其工作環境的工作計畫,並配合嚴密的商品控制與清點體系;在一個充滿關懷溫馨、營運良好及管理體系健全的公司中,人們會表現得忠誠可靠,並會樂於其中。
- 員工進出時的控制檢查
公司應設法建立員工進出時進行例行性行李或物件檢查的制度,要求所有員工一律平等接受此一檢查,且應在召募員工時向新進人員清楚說明此一制度。其他在此工作的非員工、修理人員及廠商,也應接受同樣的檢查。
- 防盜警報系統
防盜警報器應於員工離開時開啟,直到第二天員工上班後關閉,此設備可預防夜間商店被侵入及商品被竊的發生。在實務上較佳的作法是,清晨開門及夜間鎖門的動作至少有兩個人同時完成。若小型公司無防盜警報系統,至少應在門上裝置感應鎖,詳細紀錄門戶的開啟與關閉時間,而此一紀錄應由管理階層者檢查與管制。
- 員工個人財物的存放及貯藏室的管理
各商店應提供給每一個員工能放置私人物品、衣服或手提袋,且能上鎖的安全櫥櫃,那些東西不准被帶入商品販賣區及現金存放區。
貯藏室易被員工將舊商品偷換新商品,或提供更有利的偷竊及偷懶機會,應儘可能的上鎖,以防商品被竊機會,並提供顧客更佳的服務。
- 垃圾的處理
內賊行竊方式常將商品偷置於空箱或空袋,打烊前清理垃圾後,他們可能回垃圾場拾回,為了預防此種情形,在清出垃圾之前,應仔細檢查所有垃圾與各種空盒或空箱。
- 門鎖與鑰匙的管理
- 所有擁有該鑰匙者均應清楚知道鑰匙的使用規則。
- 若鑰匙遺失,應立即更換門鎖。
- 每天打烊前,應將所有的鑰匙收好存放,直到第二天大門開啟後再取回。
- 若遇曾擁有重要鑰匙的員工離職,則應更換該部分的鎖。
- 注意非授權的商品減價
商店常有換季、舊款式、特價的減價活動,減價活動產生了許多調整過程、額外的文書作業,若未能清楚的填寫,可能造成許多商品量縮現象。有時員工本身在減價活動尚未開始之前就提早減價購買自己所需商品,減少此種困擾的方法是不斷的檢查員工販賣商品的項目,使員工等待商品實際降價活動開始後才能購買。
- 貨物的進出管制及貨車的管理
- 所有進出貨物至少應由兩人以上清點查收。
- 所有的帳目應與所收到的貨物量相合。
- 短縮或超量情形應紀錄清楚。
- 某些重要物品(如照相器材、毛皮、藥物)應置於特殊的箱盒或容器中。
- 運送公司商品的貨車應封籤並上鎖,鑰匙不可由司機保管。
- 應經常檢查車體是否有破損情形。
- 對運送特殊或價值高物品的貨車,更應小心防範搶劫事件,尤其應注意司機本身是否涉案。
- 應多利用通訊與警報系統來嚇阻貨車搶劫的案件。
- 貨車司機不可進入倉厙。
- 對於容易遭竊之商品應分別存放,倉厙也應適當的上鎖,並安裝警報器,最好能加上閉路電視系統。
【內賊偷竊現金的預防措犯】
- 結帳員偷竊行為的型態
- 結帳員以多報少,再私取差額。
- 結帳員未入帳而偷取該筆交易額。
- 結帳員未給顧客收據,且未入帳,再賺取該筆現金。
- 結帳員在交易後未關閉收銀機,並避免下筆交易時收銀機的聲響與紀錄,從中獲取利益。
- 結帳員從收銀機取現金或允許同謀(共犯)取錢,之後再告知上級收銀機出故障。
- 結帳員接受共犯的查帳,公司因而無從得知帳目已出問題。
- 結帳員在顧客刷信用卡結帳後,盜刷信用卡,再設法賺取該筆現金。
- 結帳員以打折減價方式將商品賣給朋友。
- 預防結帳員偷竊的方法
- 加強結帳員的監督將可抑制或發現其偷竊行為,加強監督的方式可以包含使用閉路電視,或以商店偵查員暗中監視觀察。
- 現金收據、販賣紀錄及收銀機報表均應在每天打烊前檢查清楚,應將每日營業後的檢帳工作視為例行性工作。
- 對於經常性的空帳及一些不合理的短缺情形應特別留意查核。
- 每天應將有偷竊嫌疑的結帳員調往不同的收銀台,並由商店偵查人員加強監督查核。
- 指派清廉的商員去檢測所有的結帳員,尤其是被列為可疑者。
- 藉著受特殊訓練的人假裝顧客之購物來測試結帳員的交易行為是否誠實。例如喬裝成一般顧客購物,在結帳時故意表現急於離開、無法等待取得發票或收據的樣子,這可能會使不老實的結帳員覺得有機可乘而故意疏忽遺漏該筆交易,以獲取該款項。之後,再以另一名偵查員對前項不實交易進行查核,以發現此種偷竊行為。
- 現金存放室
- 重視小額的金錢短缺情形,使結帳員覺得無機可乘。
- 應有兩個以上的工作人員經常性的被指派在該處查核量縮現象。
- 現金存放室應設有嚴密的安全措施,並裝置警報設備,以嚴防歹徒行搶。
- 應詳細考核被指派至該處工作的人,且當他離職後,安全措施更應加以調整。
- 若有現金短缺情形發生應立即加以調查。
- 涉案員工的移送法辦
- 員工一旦涉案,商店應要求他不能離開工作場所,立即接受各種調查。
- 如果有足夠的證據顯示其犯案,他就必須面對所有法律訴訟程序。公司如果經常在發生此種情況時,允許員工私下填寫自白書並和解的話,通常會使此種情形不斷發生。
- 公司基於安全考量,可建立制度去檢查涉嫌員工的置物櫃及桌子,但這可能侵害員工個人的隱私權,尚須特別留意。
【處理扒竊行為】
- 安全警衛人員的配置
- 大型的商店都將警衛配置於結帳區、員工出入口及顧客進出的大門處。
- 扒竊的逮捕牽涉到法律問題,最好由法律素養最好,受過特別法律訓練,熟悉逮捕及證據蒐集的員工來處理。
- 小型商店則大部分由老闆或店員來處理。
- 發現扒竊行為,應儘速報警處理。
- 店員對處理扒竊技術應特別講究,避免在大群廣眾前抓出扒竊者,在有十分充足證據下才能採取必要的行動。
- 專業而有效的監督觀察,需要有敏銳的觀察力及特殊的監視技巧。
- 近年來扒竊犯經常攜帶武器,員工在面對歹徒時尤須注意自身的安全,並知道如何減低其他顧客及員工的安全。
- 安全硬體設備
- 攝影機與閉路電視的使用
- 雙面鏡、小型無線電對講機、及隨身警報器的使用。
- 在商品上設置感應籤條,避免顧客未經結帳即攜出商品。
- 扒竊的預防措施
- 將貴重的小商品置於結帳員的後方,並上鎖。
- 一次展示一種商品,商品展示給顧客後即放回儲櫃。
- 通道保持整潔暢通,勿放置太多物品阻礙視野。
- 收銀台之設置位置勿離門太近,且能觀察到門外的情形。
- 每筆交易後檢查每個盒中的商品。
- 確認商品標籤緊粘其上。
- 有足夠員工服務每一位顧客。在招呼顧客時,若有新顧客來到,應有店員說:「我馬上來」。
- 將較大型商店可店員劃分責任區,以便每位店員都能監視到每個地方。
- 使用感應標籤、鏈條、鏡子及攝影監視器材。
- 清除所有被丟棄的收據或發票。
- 商店中張貼「偷竊行為嚴送法辦」標示。
- 常有商品短缺的部門加強箱盒檢查及商品清點。
- 儘可能使用警衛及商店監視員。
- 員工定期的安全訓練。
- 禁止閒雜人進入貯藏室與辦公室。
- 了解扒竊犯、扒竊情境及扒竊方式
- 扒竊犯可分為業餘犯(如學生、家庭主婦、流浪漢、竊盜狂、酗酒漢)及專業犯(商品的偷與賣)。
- 扒竊發生的時間以過年前、下午時段及週末為最多。
- 商品經常被藏於行李袋、盒子及皮包中。
- 很多人將細小商品藏於口袋或衣服內,尤其是特大的外套;也可能將偷來的衣服穿在自己的衣服內。
- 有些人將商品價格標籤撕毀,再帶出商品。
- 小商品可能被被藏於手掌心。
- 有些專業扒竊犯將商品藏於兩腳內的襪子,女性則可能藏於裙子內。
- 二人以上同時從架子上抓取許多商品,並從最近的門逃出。
- 扒竊犯的發現
- 行李或手提袋的數量與型態:空袋、開口打開
- 所穿衣服:特別寬鬆
- 行動:商品不斷的拿上拿下、調整髮型與衣服、對所問商品乏興趣、無目的閒逛、進出盥洗室頻繁、與他人交換手提袋
- 情緒:緊張、心神不定、東張西望
- 眼神:不自在
- 在結帳前的行為
- 在試衣間的行為
- 某些故意刁難或找麻煩的行為
- 扒竊犯的逮捕
- 有確實的證據或親眼到其偷藏商品行為:
若想將扒竊逮捕,則至少店員應該親自看到事實的偷竊或已偷藏商品的行為,店員應切記此格言:「你若沒看到,就是沒發生」。
- 持續觀察監視可疑的嫌疑犯,直到他被逮捕:
竊賊通常很安靜、很小心的接近,以避免引起店員的注意。
- 加強店員自衛觀念與技能:
應儘可能的搜出武器,因為許多竊賊行竊時經常攜帶武器,尤其是有前者或假釋中的犯罪人,更會拼命的抗拒逮捕,所以在店員的訓練課程中,應加強自衛技術的演練。假如店員逮捕行竊者時,制服警衛剛好配置於店門口,就應立即支援逮捕,以減少竊賊的抗拒行為。
- 扒竊犯的移送法辦:
當找回失竊物時,老闆就迅速移送處理,他可釋放竊賊,也可移送法辦,假如想要抑制扒竊行為,就應將竊賊移送法辦。許多老闆因怕訴訟程序的麻煩,並不願意將竊賊移送。有些大型的商店因自己擁有許多警衛人員,很少將此類被認為極小的案件移送法辦。
- 各商店應建立起訴或逮捕竊賊的行動原則:
例如對於專業竊賊、慣犯、攻擊店員的竊賊、偷貴重物品者等應予逮捕,此時有關事件發生所有需要的資料均應填寫清楚。假若商店想要釋放竊賊,也應設溝獲得資料來保護自己免於某些法律訴訟的困擾,例如要求當事人寫事件自白書或悔過書。除非有確切證據,否則不應留置當事人或令寫自白書,否則商店本身也可能要面對法律訴訟問題。
- 商品價格的高低:價格超過多少就移送
- 嫌犯的年齡:是否在十二歲以下
- 嫌犯的犯行次數(前科)
- 嫌犯的態度
- 擁有的證據力
【支票與信用卡】
- 問題支票的類型
- 問題支票防範措施
- 加強店員辨識不同與不良支票的能力
- 僅接受本店所接受的支票。
- 檢查支票以確認:(1)支票無過期、(2)無修改過、(3)以墨水簽名、(4)數額正確、(5)簽名字跡相符。
- 要求核對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如身份證、駕照或健保卡。
- 在支票背後記錄相關的訊息
- 購買數量極大,則可向發卡銀行求證
- 假如發現問題支票,則應遵循下列措施處理:
- 存款不足:調換、通知發票人、送回收蒐單位、有關起訴問題則通知當地警察機關。
- 拒絕往來戶或偽造:
- 設法查證支票相關人
- 建立一個問題支票的名單表格
- 與其他商店交換名單
- 特別小心物品退還情形
- 查證偽造變造屬實則報警處理
- 信用卡的檢查
- 檢查信用卡有無過期
- 檢查簽名字跡是否相符
- 查閱被偷或被騙信用卡目錄
- 以電腦連線或電話獲得發卡中心的接受
- 注意不同國家有效日期的時差現象
【結帳員應注意事項】
- 不同件商品交易之間要關閉電腦紀錄器
- 離開櫃台時應鎖上電腦紀錄器(收銀機)並帶走鑰匙
- 眼睛看著顧客時勿繼續點鈔,以防錯誤。
- 如累積大筆現金,則應迅速收藏
- 勿與宣稱少找零錢之顧客爭吵,有任何爭辯產生時,先將收銀機上鎖,並立即請求其他店員友援。
- 具有辨認偽鈔的能力
- 要熟悉各種商品的價格
- 隨時注意觀察顧客的手與眼,尤其注意在店中閒逛者或不敢正視店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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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犯罪預防
本文所謂之金融機構係採廣義,泛指公民營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會儲金部門、郵局儲匯部門等而言。具體而言,金融機構之犯罪預防措施,包括顧客提款安全、防止外來侵害,以及防止內部員工發生舞弊行為等項;茲分述如次:
【顧客提款安全應注意事項】
- 儘可能二或三人結伴前往提款,以便相互照應。
- 可將領取之款項安置於外衣內部之霹靂包內,以防他人行搶。
- 切忌將提領之金錢置於機車前面之置物籃內。
- 在離開金融機構前即清點款數無誤,切莫踏出門後再行點數。
- 如運用手提包或帆布袋裝錢,切忌只側掛在左肩或右肩上,宜斜背(由左肩到右背或由右肩到左背)在肩上,以防背後或側面之飛車、蛇行之歹徒輕易行搶得逞。
- 要特別提防從金融機構踏出後,即尾隨不捨、在旁跟蹤之歹徒。
- 提款後儘可能搭車離去,而勿步行或搭機車離去。
- 若有人在提款機附近游走或窺探,切忌前往提取金錢。
- 赴金融機構提款前後,宜特別注意下列可疑人物:
- 在金融機構附近東張西望、徘徊留連者;
- 穿戴口罩、雨衣、安全帽,行動怪異者;
- 三人行且在注意金融機構出入顧客行動,似有串聯意圖者;
- 兩人共乘一部機車,且停留在附近,而引擎一直未曾熄火者。
- 踏出金融機構之後,要特別提防金光黨前來詐欺,慎勿存貪念。
【強盜搶奪發生前應注意事項】
金融機構在強盜搶奪案件發生之前,即應注意下列事項:
- 在硬體上宜注意
- 機構內由內往外看時視線良好,而由外向內窺視時,則避免令外人一覽無遺。
- 存放大量錢鈔之庫房,宜獨立且有隔斷閉鎖之設計。
- 如情況許可,服務台及辦公室可作適當之隔間。
- 將所有進出口保持明亮,以防有外人藏匿。
- 邊門與後門宜儘可能少設少開。
- 警報攝影及錄影系統應多多設置,且使所有員工均熟悉其用法及位置。
- 警報器按鈕應有明處、有暗處及遙控,且便於行員掣按。
- 警報、攝影、緊急照明系統應經常予以檢查、測試,以確保其正常運作。
- 保險櫃宜使用雙鎖,必須兩人始能打開。
- 宜在櫃台附近設置身高目測器,俾平日即培訓行員正確判斷歹徒身高之能力。
- 各金融機構宜設置有效之保全系統,如「紅外線感應器」、「微電腦保全主機」、「外力音頻震盪器」等等科技儀器,俾補人力監控之不足。
- 運鈔車宜力求堅固、安全且有自動攝影及蜂鳴警報系統。
- 可考慮在機構內設置假鈔,誘使歹徒輕易攜走後數秒內爆炸,有摧淚及震懾作用。
- 可在機構內存放有特別記號,誘使歹徒帶走,以便利於追緝或減少損失。
- 郵局儲金部門儘量配置在二、三樓,出入口有保全人員或警衛看守,以防歹徒輕易入侵。
- 員工方面
- 甄選新進員工時,宜特別注意其品操及有無前科紀錄。
- 員工宜儘量避免在外人面前談到本機關內部之作業情形。
- 對於陌生人詢員工人數及相關系統設置情形時,員工宜謹慎回答。
- 員工平日應注意下列可疑對象,向機關內安全警衛人員反映:
- 逗留時間過長者;
- 穿戴帽子、太陽眼鏡、手套及其他較為特殊且不合時間地點之衣著者;
- 無任何存放款交易但卻反覆逡巡東張西望者;
- 詢問有關機關各種情形者。
- 除非絕對必要非營業時間切莫營業。
- 在上午及晚間金融機構營業前後,宜先行檢查各種系統及設施有無故障、異狀及空間轉角有無外人藏匿。
- 平日即應查金融機構隔鄰(尤其工地)或上下樓層,有無被歹徒鑽孔侵入之漏洞,設法加以堵塞或加強防護措施。
- 運鈔車人員應注意下列各點:
- 來去多人同行;
- 去回採不同路線,採不固定時間;
- 來回擇人多熱鬧路線;
- 宜有適當武裝;
- 儘量利用白天時間;
- 切莫將金錢留在車上令人照顧
- 金融機構宜儘量避免例行規律一成不變之作業程序。
各金融機構平日應多組訓員工作歹徒來襲時模擬應變之演習;在演習時,應特別注意如何使員工保持高度冷靜機智,每人分工強記歹徒眼部、耳部、鼻部、頭型、高矮胖瘦、膚色、手足等等身體特徵,以及延緩歹徒快速得逞,或有效抵抗歹徒之技巧。
【強盜搶奪發生時應注意事項】
- 立即尋找掩體躲避,避免自己成為被控制之人質。
- 立刻掣按蜂鳴警報器,向警方報案。
- 起動攝影錄影系統。
- 每一員工按平日分工強記歹徒某些部位特徵,必要時,並用筆記下來)如身高、體型…等是)。
- 藉故與歹徒攀談勸說,設法用各種軟性功夫延緩歹徒停留現象時間(若能拖到三分鐘以上,則歹徒或會放棄,或會被逮捕)。
- 可放下鐵柵欄,封閉歹徒外逃通道。
- 如平日訓練有素,且在歹徒視線之外,可利用任何利器準確地私擲歹徒身上,使其負傷倒地,若能對準其武器丟擲使之掉落,再由警衛或體壯員工合力逮捕歹徒,更是理想。
- 亦可運用部分員工緊急奔出室外大聲呼叫,吸引街道上群眾密切注意歹徒逃出後之行蹤,使其無所遁形。
- 所有員工保持高度冷靜機智,面對歹徒而絕不慌亂。
【強盜搶奪發生後應注意事項】
- 立即與警方取得密切聯繫。
- 如歹徒已逃出,應立即安全尾隨,或登高遠盼,強記歹徒逃走路徑、車型車號、顏色等特徵。
- 如自身安全,可沿街大聲呼叫,引起街上群眾密切注意歹徒行蹤。
- 員工立刻用筆描寫現場所發生之一切事故。
- 留住現場證人,並協助回憶一切。
- 與警方密切合作,探索案情。
- 立刻收取錄影機中之帶子,並謹慎保存。
- 封鎖現場,切莫破壞指紋或其他一切物證。
- 待警方解除現場封鎖之後,立即加開員工檢討會議,以求亡羊補牢,有效調整本機構未來之危機管理策略。
- 每位員工回憶看自己最近所見所聞,或最近來往之外人,是否能找到有關本案之線索,(亦可播放近日來之錄影帶,以核對歹徒先前是否來過)。
【金融機構員工舞弊行為之預防對策】
所謂金融機構員工之舞弊行為,係指管理階層或基層員工運用出其不意、詭詐、狡賴、虛偽,或其他精心設計之不法手段,侵占金融機構資產,為自己或第三者不法之所有的行為而言。
舞弊行為(Fraud behavior)與「白領犯罪」(White-collan crime)、「不法行為」「管理舞弊」(Management Fraud)等名詞相近。所謂白領犯罪,是指個人採用隱匿性或狡猾之手法,非法取得金錢、財物,或避免金錢、財物之損失或支付,而使企業或個人獲取利益之單一或一系列違法行為。所謂不法行為,是指故意歪曲財務報表之行為,如係管理階層蓄意編造不實事項,即稱為管理舞弊;如係偷取資產,即稱為監守自盜(Debalcation)。故所謂管理舞弊,係指管理階層蓄意偽造或變造不實之財務報表,而使投資大眾或債權人權益受損害之行為而言。
金融機構舞弊行為可按不同之標準予以分類:
- 就舞弊人員身分言,可以分成管理舞弊與非管理舞弊二大類:
- 前者係指管理階層因財務報表不實而產生之不法行為,並對股東及債權人產生損害者,如人頭冒貸、冒領、偽造帳卡、侵占庫存現金、偽造轉帳等是
- 後者係指員工收取回扣、監守自盜、挪用公款或其他違反銀行法或是刑法之不當行為。
- 就無弊手法而言,可比分成:
- 員工獨力舞弊,如出納挪用庫存現金、經辦寫取主管卡或以密確進行越權作業等是
- 內部集體舞弊,如虛存實提、超貸等是。
- 勾結外部人員侵占金融機構資產(如故意造成作業疏失,讓外部人員輕易騙取資金等是)等三大類。
- 就金融損失額度而言,可以分成下列二大類:
- 金融有限者,如:挪用庫存現金;侵占代收稅款;利用自動付款機轉帳作業等是。
- 金額難以估計者,如:冒貸;超貸;入錯帳;主管舞弊;利用電腦中心公用程式非法變更資料檔;盜刷主管卡,越權作業等事。
金融舞弊行為與一般財產犯罪性質不同,而具有下列數項特質:
- 高度隱匿性:由於舞弊者智力較高,其犯罪行為大多經過事先長期周密之策劃,且其社經地位通常較高,又懂得利用各種手段掩飾非法;是故,一般人很難在事前加以察覺,其隱匿性特高。
- 犯罪者違法意識薄弱:舞弊行為者常藉各種理由,合理化其非法行為,以減低罪惡感,譬如:挪用公報者常認為是因家庭生活之「急需」,才借用一下公家的錢,或者說:「我拿老闆的錢,只是要彌補他給我的薪水太少,我只不過是把我應該得到那一份拿回來而已!」
- 社會非難性薄弱:由於受害的金融機構在案發時,對舞弊人員多半抱持著投鼠忌器、怕家醜外揚、深恐存款大眾信心動搖的矛盾態度,因而多半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未能採取斷然措拖,嚴格議處舞弊人員,結果促使舞弊人員更加猖獗,有恃而無恐。
- 複雜性:金融機構之舞弊行為,往往牽涉到會計、審計、財務、貿易、經濟及相關商事法令規章等專業知識,且犯罪行為又是社經地位者精心策劃之犯案,故其舞弊行為性質相當複雜,必須依賴多方面專業人員通力合作,始能抽絲剝繭,釐清事實真相。
基於上述,可見金融機構欲期防止弊案發生,事先之興利比事後之除弊,更為重要;欲期有效預防弊案發生,則宜注意下列各層面:
- 對新進員工方面,宜注意下列各項措施:
- 新進員工宜確實做好身家調查,充分瞭解其過去在校學業、品行紀錄、有無犯罪前科、家庭背景、社會關係、習性、嗜好等;必需時,並得進行標準化心理測驗,俾深入瞭解其心理特質。
- 對新進員工在口試時,宜充分瞭解其人際關係、反應能力、忠誠程度、操守、毅力等;在實習期間、亦可借用情境測驗,以測試其誠實行為。
- 對新進員工之講習,宜灌輸相關法規(如民法、刑法、商法)之知識,使其知法而不致犯法。
- 對金融人員弊案依法交辦之事實,可作新進人員案例教學之教材,俾收儆戒之效果。
- 對新進員工宜暸解其未來生涯規劃與志向,同時,由人事單位助其完成未來規劃之目標,或修正其不正確之願景,使其人生有夢,而不致走偏。
- 在首長領導方面,宜注意下列原則有效領導部屬,提高其工作動機與士氣:
- 利用人事單位協調,設法建立健全之升遷制度、福利制度與充分之多方意見溝通,俾提高員工之工作滿足感與高昂士氣。
- 促使人事單位設置員工意見箱,收集員工意見,充分瞭解其怨訴、實屈與不平之癥結,並由主管設法予此有效之領導。
- 設法增進員工間之團體凝聚力,改善彼此間之人際關係,使整個機關員工精神融為一體。
- 由首長或單位主管定期舉辦員工家屬亦可參加之國內外自強活動,使其充分瞭解並掌握員工家庭生活動態。
- 如有生活奢華、日不敷出、社會關係複雜之員工,主管宜加以婉言勸導。
- 由稽核人員十日即嚴密督導考核員工之業務,事先防止一切不法情事發生。
- 對好賭成性或貪慾成癮者,應予密切注意,儘量誘導其改善。
- 對容易受金錢誘惑、自我克制能力偏差、價值觀嚴重偏差扭曲、道德意識薄弱,或是相對剝奪感太重者,宜密切注意其行動,促其改善。
- 對家庭有重大變故、夫妻離異、有外遇、心理極不平穩 情緒高度欠穩者,宜請心理諮商專家施予有效支持諮商措施。
- 對確有嚴重心理疾病者,宜強制其體養治病,並轉介其接受精神科醫師或臨年心理師作必要之診斷照治療。
- 在強化內在控制制度方面,宜注意下列各端:
- 落實現金交易、支票付款、零用金、證券交易、應收票據、銷貨作業、採購作業、存貨、固定資產之內部控制等項措施。
- 建立內部稽核單位,稽核人員充分發揮其定期、不定期稽查之功能。
- 制定全體員工共同遵循之行為規範。
- 對高階層管理人員應有超然之組織系統,來加以監督管制,使其不致濫權脫法。
- 運用內部會計人員嚴密審校各類傳票內容、金額與張數,發揮內部牽制之功能。
- 建立員工定期工作輪調制度,俾免日久生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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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校園犯罪預防
近年來,國內校園犯罪件數量逐年遞增,造成校園安全頗大之威脅,其內涵包括校園暴行、性侵害、恐嚇取財、故意殺人、傷害或凌辱等是,故如何有效預防校園犯罪,至關重要。茲將校園暴行之防制對策,以及財產犯罪、暴力犯罪之三組預防對策,分述如次:
【校園暴行之防制對策】
- 在治標方面 在治標方面,可採行下列措施:參考日本之校園暴行對策,發現日本在處理校園暴行上分為預防性,事發時與畢業時期之三種防範措施。
- 預防性措施:加強學校與警方的合作:
- 積極成立聯繫之組織:日本自1963年以來即有所謂的「警察學校連絡協議會」,能夠發揮校警之防範功能,日本政府為防制校園暴行,故曾積極推動此類組織之成立至1986年全日本之中學校已有九成以上之學校加入此種組織。
- 必要時延請警方介入校園處理。建立學校之初期通報制度:此一制度係對於校園如內有校園暴行之發生傾向,學校當局除應立即處理外,並需於最短時內,視情形與校內、外各相關單位通報協調,於事後並需建立各種檔案。
- 大力推動預防校園暴行之活動:其活動包括?增闢防制犯罪講座,宣導防範概念。召開各種防制犯罪協調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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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合社區之相關機關、團體,人力資源,淨化有利非行之社會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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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學校外學生之生活輔導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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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切斷學生之與校外不良幫派的關係。 |
- 事發時措施:由上述通報制度之專案小組負責處理:
- 必要時立即報警處理。
- 聯絡相關人員與機構共同處理,如醫院、當事人家屬等。
- 輔導與防止擴大:必需有輔導人員介入提供加害、被害人兩方面之輔導工作,且更加注意有否報復行為以防止其擴大滋事。
- 畢業時期之加強防範:日本警政機關曾於校園暴行最高峰時期通令全國警察機關在各校畢業典禮時,前往支援學校,以保障校園安寧。
- 在治本方面 治本之道,除了家庭親職教育與社會革新之外,今後各中小學就應注意下列諸項要則,期能有效防範校園暴力之發生於未然:
- 學校與家庭應加強連繫一據日本的調查,校園暴行的少年,父母採取放任管教態度的占有百分之七二點九四,國內亦有類似情形。現代社會中,父母未能發揮管教功能,或因工作忙碌而疏於管教,或昧於管教方法,導致管教上的偏差。
- 實施親職教育一親職教育的目的在使父母能正確而有效地培育子女。為達成親職教育目的學校可透過擴大媽媽教室、教學參觀日、家長會、成庭訪視、社區里民大會、親職教育資料贈送等途徑。
- 推行校園倫理教育,促進師生良好關係
- 樹立共同價值觀念,奠定師生和諧基礎。
- 建立合理教師期望,發揮自我應驗作用。
- 力求良好教育態度,提昇各項教學績效。
- 採行適宜專業領導,促進師生和諧關係。
- 重視師生雙向溝通,增進情感相互交流。
- 發揮神聖教育愛,強化學生認同關係。
- 慎用體罰,以行為改變技術來消弭不良行為的產生。
- 落實輔導工作-一方面使學生樂於提出問題向轉導室或輔導老師請教,一方面主動對情緒不穩,行為異常學生建立個案,並採取適當之輔導措施。
- 改善學校環境
- 在精神環境方面,學校應塑造淳樸、創新、並培養人格特徵的校風。在物質環境方面,學校的建立和校園環境的佈置應優美而具教育意義,以發揮「境教」的功能。
- 加強校園巡視,強化防護團功能一為防治不良份子在校園滋事,應由學校安排人員,分區巡視,維護學校安寧與學生安全。
- 加強各種安全設施-電話、警鈴、路燈、門鎖、防盜、圍牆、門禁等,均應切實加強,檢查充實,預求有效防制不良分子滋事破壞。
- 對於具有危險性之設備器材或有關理貨實驗易燃易爆藥品原料等均應嚴格管制,以免發生危險,或遭歹徒用來危害學生,造成不良後果。
- 實施校區安全教育-利用朝會、週會、班會時間,施行校區安全教育、法律常識教育。召開校園安全座談會,請專家、學者到校做輔導。舉辦校園暴力防範講習,以增進學校教職員或學生防制暴力事件的知識,減少傷害。
- 推行榮譽制度-表揚優秀學生,以消弭不良行為。施行「國中學生改過銷過實施辦法」,使學生有自新機會,亦可消弭部份學生因犯過受校方處分而對有關師生仇視情緒,減少暴力事件的再發生。
- 落實導師責任制-導師應經常親近學生,瞭解學生心理狀態及生活情形,如有困難,宜主動積極會商,為其解決。確實掌握學生勤惰與常規,遇有缺課或違規情形,隨時通知家長。
- 注意分班制度-能力編班是為因材施教,在教學上本無可厚非,但在升學主義的情形下,卻否定了部分學生,引發許多問題。
- 分工轉導-對行為異常學生一師一生觀護輔導。
- 五育階段考查,以激勵進步。
- 多舉辦暴力傾向學生有興趣之活動,使其轉移到有意義之活動,發洩其精力。
- 培養學生至少有一專長,使其從事正常之休閒活動。
- 加強公民道德、法治教育,使青少年有分辨是非能力。
- 選教校園歌曲,使校園充滿歌聲,達到美育之功能。
- 重視並提倡校園倫理,使師生間、同仁間、同學間和諧相處,校園充滿融洽氣氛。全體師生愛護學校視學校為大家庭。
【校園少年犯罪之預防對策】
吾人須知:犯罪乃一向社會普遍存在之現象,不可能加以消滅,但卻可透過有效預防使其減少到最低程度。少年犯罪之防範亦然;事實證明:事前有效之犯罪預防遠較犯罪後之矯治處遇更為有效。
在犯罪預防對策上,通常有所謂初級、二級、三級預防,無非在對犯罪行為進行各種層次之有效預防,期使其降至最低。非在對犯罪行為進各種層次之有效預防,期使其降至最低。
所謂初級預防,係在犯罪行為發生之前,即對一切可能之犯罪風險進行危機管理,期能事前防止犯罪案件發生;所謂次級預防,即在兒童階段(五、六歲時)即早期鑑別出高危險群之潛在犯罪者與被害者,予以有效協助,以免其未來淪為真正犯罪者或被害者;所謂三級預防,是對已犯罪之少年犯施予有效之行為矯正或心理治療,期能假其改過遷善,復歸社會,不致於再犯。
本文在此擬以三個犯罪預防層人為經,以非行之輔導策略為緯,探討非行少年行為之輔導策略與預防對策,茲分述如次:
- 初級預防
就初級預防而言,下列輔策略在國民中小學階段教育上至關重要:
- 國民中小學教育宜注重德智體群美五育之均衡發展,凡是任何一位表現良好之學生,均應予以敘獎鼓勵,使每一位學生均有機會一展所長,具有相當之成就感。
- 宜加強各國民中小學生法律常識教育,並於學校生活當中相機培養其民主法治主生活之習性。
- 宜加強國民中小學生兩性教育之實施,使學生均具有健全性心理,扮演適當性別角色,並能奠重異性,不致因無知、好奇而侵犯異性。
- 宜加強國民中小學情感與情緒教育之實施,俾有效培育其選擇與結交異性朋友之正確態度,並提高情緒疏導能力與緊張焦慮疏解能力。
- 宜加強國民中小學生之必理衛生教育,俾提高其挫折容忍力、自我克制能力以及延緩動機實現之能力,確保心理健康。
- 宜加強國民中小學之休閒生活教育,使每一位學生均能依其興趣之所近,養成正當休閒活動習慣。
- 國民小學宜加強學生社交技能之培育以及群性之發展,俾學生學會選擇益友、拒絕損友之藝術,並樂於和他人合作。
- 國民中小學宜對學生建立樂觀積極之人生觀及作正確生涯規劃之能力,俾其生活擁有明確的目標,不致漂泊無依,到處遊蕩,無所事事。
- 國民中小學宜對學生施行「自衛防身教育」,教導學生充分瞭解防範受他人侵害之技巧。
- 國民中小學之公民道德教育宜重視學生道德規範之內化,且在日常生活當中自然地躬行實踐道德規範,俾強化育之功能。
- 次級預防
就次級預防而言,下列輔導策略在國民中小學教育上至關重要:
- 各校學生輔導中心與保健室醫師宜篩檢心理疾病學生個案,將其轉介至精神科醫院或臨床心理師處接受心理治療,以防止此類個案在發病時發生侵害他人之行為。
- 宜對從小經常逃學曠課之學生進行個案診斷,找到成因後施予輔導,使其恢復正常。
- 宜對退學生、操作成績低劣學生、中途離校學生加以追蹤輔導。
- 宜對在校內之少年虞犯及嚴重不良適應學生進行個案診斷與諮商、行為矯正措施。
- 宜運用少年心理量表(馬傳鎮,民70)、修訂「明尼蘇達多相人格測驗」(路君約,民57年)等標準化心理測量工具,早期鑑別出潛在少年犯,施予有效心理治療、諮商與行為矯正措施,俾及早防止其未來淪為真正少年罪犯。
- 透過科學化客觀工具篩選出校內易於發生暴力行為之高危險群加害者與被害者,施予有效危機管理措施,防止其未來真正加害者,施予有效危機管理措施,防止其未來真正加害他人或被他人侵害。
- 透過科學化客觀工具篩選出校內易於發生自裁行為之高危險群,施予有效危機管理措施,徹底防止其未來陷入自裁之漩渦。
- 透過科學化客觀工具篩選出校內易於發生恐嚇取材或性侵高危險群學生,施予有效之行為矯正技巧,使其不致犯罪。
- 三級預防
- 逃學行為之輔導策略
- 當逃學案件發生後,學校班級導師應立即與學生家長聯繫,並共同尋回案主。
- 導師應與案主作深層晤談,探尋其逃學之根本原因,並針對這些成因予以有效輔導。
- 如學生經常逃學,則宜與當地少年警察隊聯繫,請其在校外出面遏阻,以免其受成人引誘,產生其他不良行為。
- 回校再就讀之學生宜施予交誼輔導,協助其結交益友,滿足其歸屬感之需求。
- 若案主與班上同學關係惡劣,確難再相處,則可協助其調班或轉學,以改變其學習環境。
- 設法使學校之學習活動能配合案主能力及興趣,教育與家長並應不時予以鼓勵。
- 導師可與回校學生簽訂契約,雙方簽名,將獎懲事項規定得相當清楚,使其充分考慮到自己逃學之不良後果,並自行負責。
- 運用逐步養成法,將學生到校上課行為予以細目化,包括許多階序,每當案主達到某一階序,即予以獎勵;接著誘導其進入第二階序,以此,循序漸進,最後終可克服逃學之意念與行為。
- 先找出案主逃學之根本原因,然後運用驅力消除法,針對每一個別因素予以改善;譬如:若逃學來自父母期望太高,則須與其父母懇談,改變其不當期待壓力;若案主逃學是由於功課太差,缺乏興趣,則可對其實施補救教學等是。
- 協助逃學校案主在校獲取愉快之成功經驗,藉以修正其不良之認知內容,找出其認知盲點,促成其在認知與行為上之改變。
- 運用現實治療法,協助案主學習到正確,負責及合乎現實之方法,面對學校情境,能滿足其需求。
- 財產犯罪行為之輔導策略
- 透過深層晤談,充分暸解案主偷竊之根本原因,再求對症下藥。
- 利用角色扮演,令其扮演失竊者角色,俾其同理失主之焦慮痛苦心境,因而心生同情,不再犯罪。
- 對案主竊盜行為應予以守密,以維維護其自尊心,而不致受犯罪標籤之害。
- 運用飽足法,使案主擁有太多其所竊取之物品,因而厭棄該物品。
- 運用過度矯正法,要求案主除秘密歸還失物之外,尚須多賠額外之物品給對方,使其不敢再偷竊,因成果太高之故。
- 運用鬆弛訓練法,使案主在產生偷竊意念時,其內在緊張情緒得以鬆弛,進而冷卻消除強迫性竊盜之衝動。
- 與案主家長密切協調,適當滿足案主之所有慾,譬如每日給予適量零用錢,或提供機會讓案主利用工作獲取物質上報酬,使其不必再偷。
- 培育案主正確之所有權觀念,尊重他人之所有物,未經他人允許絕不隨便侵犯他人財物。
- 導師宜在平日即告誡班上學生好好看管自己財物,切莫將貴重物品帶來學校,期能減少竊盜犯罪之誘因。
- 帶領學生參觀少年觀護所與少年輔育院,配合法律常識教育說明偷竊可能造成之制裁與不良後果,使案主有所懼怕而不敢妄為。
- 暴力犯罪行為之輔導策略
- 輔導員或導師宜先探索案主在何種情境下最可能表現暴力行為,然後儘可能避免此種情境在案主面前呈現。
- 設法提供案主發洩怒氣之替代性管道,如打沙袋、打舊枕頭、捏粘土、丟石頭、到野外大喊大叫等是。
- 設法改善案主之社會技巧,使其會透過有效溝通、協調、互信、互諒,化解與他人之衝突。
- 建議家長帶案主作醫學檢查,以確其暴力行為是否來自生物化學成分失調或腦神經病變;若然,則應施行藥物治療或外科手術治療,以除病根。
- 運用塞色交換法,使案主學會同理他人受侵害痛苦感受,進而消除自己之暴力行為。
- 運用反映法,亦即由另外二人在案主面前扮演角色,其一是扮演暴力犯罪加害者角色,另一位扮演被害者角色,最後加害者被繩之以法,受盡鐵窗之苦,使案主心寒,不敢再犯。 帶領暴力少年犯參觀少年監獄與少年輔育院目睹少年受刑人與感化學生失去自由之實況,使其暴力行為自行加以抑制。
- 對案主進行家庭訪視,與其家長密切磋商如何改善其子女之暴力行為。
- 若案主暴力行為係來自在校學業成績不良因而攻擊他人尋求自我防衛,則應對其施行補救教學,並協助其食成良好讀書習慣。
- 輔導員宜運用正增強法則,強化其非暴力性之良好行為,以消弱法對待其不良行為,或是不理會其暴力行為,逐步消除其攻擊性行為。
- 輔導員可要求案主做一些必需耗費體力之服務性工作,如搬運動器材、便當盒等是,以消除其緊張激動狀態,且又能因服務他人而得到肯定。
- 輔導員亦可要求案主經常以筆代動作,書寫下內心怨氣不平或情緒或者勤練書法,以培養其耐心,並轉化其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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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居家犯罪預防
【居家犯罪特性】
在居家安全方面,其所預防之犯罪類型主要以侵入住宅之竊盜犯罪,該犯罪類型之標的物雖然係以財物為主,亦可能威脅個人之人身安全,因此居家安全之維護實不容忽視。法務部鑑於住宅竊盜對個人之安全與財產造成嚴重的威脅,曾於六十九至七十一年間對住宅竊盜被害情形進行調查,其研究估計當時台灣地區之住宅竊盜率為25.04%,亦即約有四分之一的住宅有被竊的經驗,而且都市化程度越高的地區,住宅被竊的可能性也越大。其主要的研究發現包括:
- 在遭竊住戶中,有三分之一有再次遭竊的機會,故曾遭竊的住戶宜特別小心。
- 一年之七月和八月住宅竊盜發生率最高,時間已九時至十二時所佔比率最高,其次為零時至深夜三點,宜特別小心。
- 家有冷氣機之家庭特別容易遭竊,故須特別注意冷氣啟動時其他房間的動靜。
- 家中有人的家庭失竊率最低,和鄰里建立良好關係者則其次,裝鐵門、鐵窗和防盜鎖沒有太大預防作用。
- 被害人主要的損失為現金,其次為珠寶、家電用品、照相機和洋酒等。
- 竊賊侵入途徑以破壞前門門鎖最多,約佔一半,後門居次,在其次為陽台及窗戶。
- 住宅竊盜的破案率約25.30%,鄉村的破案率較都市為高。
- 損失越高者報案率越高,被害人教育程度越高者報案的可能性也越高,公教人員遭竊後報案之百分比高於未報案者。
【犯罪預防】
- 一般預防
- 俗語說「遠親不如近鄰」,因此,平時家家戶戶都能敦親睦鄰,一定有助於守望相助。
- 自己的生活作息,財經狀況應該注意保密,不要隨口洩漏或炫耀。
- 家中的安全設備與防範系統,儘量求其齊全,以下各種裝置可供參考:
- 可以由內而外透視的眼孔。
- 有插栓的門鍵。
- 裝置鐵門。
- 遮蔽性高的窗簾。
- 求援的個人警報器。
- 適當的自衛防身器物。
- 勿讓人知道你是獨居者,或單獨一人在家。
- 偽裝有多人在家的樣子,在以下方法:
- 將非同住親人的物品、衣飾,擺置於最明顯的處所陳列。
- 同時開啟不同房間的兩處燈光。
- 對投石問路的可疑電話,故意詢問其是否找非同住家中談話。
- 應門時,應提高警覺,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 從眼孔檢視。
- 如為陌生人,可隔著鐵門與其交談,查清其身分與來訪目的。
- 假裝反身與家人應答,使其知難而退。
- 儘量避免他人借用電話,請其就近尋找公共電話使用。
- 家中水、電或家具修繕,最好委託牢靠的熟人行號處理。
- 新認識的日常必須品供應商,聯絡前最好打聽其信譽,方可接洽往來。
- 養成隨手關門的習慣,減少歹徒的任何機會,切忘倒垃圾時以為離家時間的短暫,貪圖一時的方便打開門扉,方便自己的進出而造成危險。
- 一人在家避免單獨見客。
- 返家前應注意
- 住宅外觀是否有異於平常之跡象。
- 如果發現門、窗、鎖具遭破壞,不要入屋,應立刻報警處理。
- 打開門鎖入門前,應回頭查看是否有人跟蹤,如無異樣迅速進屋內。
- 遷居新宅應將鎖具更換,或加裝其他鎖具與防範裝置。
- 對猥褻電話應立即掛掉。
- 就寢前請注意:
- 開啟適當的照明設備與防範裝置。
- 檢查空間死角、間隙,謹防歹徒藏匿其中。
- 檢視門窗、鎖具是否完好。
- 放下窗簾避免外人偷窺。
- 友人來訪時居家主人應注意:
- 時間不宜太晚。
- 服裝不可過份暴露。
- 言談舉止不可輕佻。
- 只可在客廳接待訪客,不可延請入臥室。
- 突發狀況處理
- 身邊可使用之物品。
- 可就地取材的防身物品。
- 打擊關節與要害。
- 處變不驚的原則
【自我檢驗】
住宅防竊自我檢視
您好﹗這是一份「住宅防竊自我檢視問卷」,您可以利用本問卷來檢視自身居家安全防衛程度以及對於防竊措施做到了幾分﹖請您詳細閱讀後,依目前實際情形於問題後之"是""否"方格內打勾,全部完成後,再翻閱背後說明計分,看看自己對防竊觀念的認識與作為是否足夠。最後,讓我們提供您一些防竊不可不知的常識,願您我共同努力營造一個不受威脅的生活環境!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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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
我有外出、睡前關閉並鎖上門窗,將窗簾拉上的習慣? |
□□ 02. |
我家大門裝設有窺孔、門鏈(或電視螢幕對講機)等裝置,可預知來客身份? |
□□ 03. |
我平時與左右鄰居保持良好關係並經常關心週圍的狀況,互相照應? |
□□ 04. |
我會將貴重物品標示上容易辨識的記號(如:姓名、電話號碼等)並拍照存證? |
□□ 05. |
將現金及貴重物品寄存金融機構、保險櫃或投保,我認為太麻煩,所以我習慣將其藏匿在家中隱密處? |
□□ 06. |
當家中鑰匙遺失時,我會找可靠的鎖匠全副換新? |
□□ 07. |
我平時即在家中裝置適當有用的警報系統並定期測試? |
□□ 08. |
我會注意儘量不要全家同時外出,必要時留下一盞燈光或將收音機打開,佯裝有人在家的樣子? |
□□ 09. |
我的生活作息一成不變,他人可以輕易預知家中無人的時間? |
□□ 10. |
家中遇有外人按錯門鈴或打錯電話的時侯,我會提高警覺?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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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遇有長假全家外出前,我會請可以信賴的親戚朋友或鄰居代為收取郵件? |
□□ 12. |
出門前,我會告知社區守望相助巡守人員、大樓管理員或管區警員加強自宅守望? |
□□ 13. |
長期外出時,我會將屋內收音機、電燈或電視裝置定時開關,將電話設定自動轉接系統或將鈴聲調小? |
□□ 14. |
我所住的公寓樓梯、陽台及地下室經常保持乾淨明亮,且有專人負責管理或由住戶共同維持? |
□□ 15. |
發現住家附近之公共照明或報案設備有損毀故障的情形,我會主動報請修復? |
□□ 16. |
為了方便家人進出,家中常備有一副鑰匙放在全家人知道的地方,如:門墊(或花盆、門框)下? |
□□ 17. |
家中所有成員都明瞭必要之防竊措施,並熟練緊急應變步驟? |
□□ 18. |
當獲知鄰居或鄰近社區有住宅遭竊或發生治安事故時,我會提高警覺,並和家人討論預防之道? |
□□ 19. |
發現家中遭小偷侵入時,為了保護財物,我會奮勇抗敵,必要時不惜使用武力? |
□□ 20. |
外出返家發現有異樣,可能遭竊時,我會先報警,待警察人員到達後,再入內檢視損失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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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分方式如下:問題5,9,16,19答“否”得一分,其餘問題答“是”者得一分。 |
1-7分 |
您的生活習慣及住家環境使您的住宅容易成為竊賊注意的目標。多一分防範,少一分遺憾,請您從今天起多多注意居家安全。 |
8-14分 |
您對家庭防範竊盜頗具概念,在日常生活中也很注意週遭環境是否安全,但還有一些地方可能為你所忽略,記得隨時隨地提醒自己 |
15-20分 |
您是防範家庭竊盜的模範,繼續保持,並將您的經驗和親朋好友,左鄰右舍一同分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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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台北市政府警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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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出國比賽夢! 小學生叫賣醬油籌錢
更新日期:2010/07/03 17:22
葉奉達
屏東竹田國小的躲避球隊,拿下全國冠軍,獲邀到日本參加比賽,但是因為旅費欠50萬,為了圓夢,小朋友們今天特地起個大早,到菜市場賣醬油,籌旅費。
竹田國小小朋友:「我們要去日本經費不夠,請大家幫我們買醬油。」
5、6個小朋友站在攤子前,大聲叫賣,攤子上的芭樂跟醬油,是他們圓夢的墊腳石,因為他們竹田國小躲避球隊,拿下全國冠軍,獲邀到日本比賽,但是卻因為沒有經費出不了國,集體到菜市場義賣,籌經費。
民眾:「他們要出國,給他們一個機會,小孩子要出國,捧場捧場。」
竹田國小小朋友:「3千元。」
看到小朋友那麼賣力的叫喊,不少伯伯阿姨看了都很感動,有人一口氣買了好幾袋的芭樂跟醬油,有人是掏出千元大鈔直接樂捐,看到義賣箱裡捐款的錢越來越多,小朋友也越來越開心。
但全隊20個人出國要花90萬,現在還缺50萬,希望能盡快湊足,他們一大早6點多,就到市場報到。竹田國小老師:「希望孩子能靠自己的力量,在家鄉讓自己的鄉親募款。」
躲避球隊20名隊員每天輪流到市場義賣,儘管民眾很支持,但距離全隊一起出國的夢想還很遠,小朋友拿著傳單在市場裡,到處散發,希望大人們幫幫忙,讓他們可以出國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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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問答/二親等買賣房產 留意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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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台北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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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02 08:3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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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市侯先生問:二親等間買賣不動產,當事人間確實有支付價金而非贈與行為,應如何提供證明文件才不會被課稅?
南區國稅局屏東縣分局答覆: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買賣,依照規定,當事人如果能夠提出已支付買賣價款的證明文件,證明確實是買賣而不是贈與,就不必課徵贈與稅。需注意的是買受人所支付價款資金來源,不得為出賣人直接借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款而來,否則仍以贈與論課徵贈與稅;而所謂二親等以內「親屬」包括血親親屬(如父子、兄弟姊妹)與姻親親屬(如兄嫂、弟媳、妯娌、連襟)。該分局特別提醒民眾,有關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移轉,應妥善保管契約書及收付款資金流程等相關資料,以免國稅局查核時,因無法提出確實買賣價款證明,而被課徵贈與稅。
【2010/07/02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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